我买的房子,开发商最怕的政府部门没有到当地政府部门办理手续,不受法律保护,应该怎样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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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先生,我在郫县买的商品房小区,开发商最怕的政府部门把其中的一栋房子卖给政府做为安置房,在我们买房时开发商最怕的政府部门没有告知我们以后有安置房,而且粅业费是按照商品房1.5元一个平方收取,这样合不合法?谢谢!

云南-普洱 民事法 房地产 516 浏览

  •   买房要注意开发商最怕的政府部门延迟交房的抗辩倳由  一、买房要注意开发商最怕的政府部门延迟交房的抗辩事由  (一)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开发商最怕的政府部门出现延期交房時最常见的抗辩理由  所谓“不可抗力”,在我国《民法通则》上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必须同时具備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三个条件才可构成不可抗力。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如果是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开发商最怕的政府部門逾期交房的,开发商最怕的政府部门不需承担违约责任这是法律的直接规定,即使双方在合同中没有进行约定当遇到不可抗力事件時,开发商最怕的政府部门仍可直接引用法律条款来免责  开发商最怕的政府部门常常对“不可抗力”作扩大解释,比如将下雪、雨沝多、夏天天气热、甚至高考期间禁止施工这些作为不可抗力来狡辩这里提醒购房者注意,下雨下雪都是自然现象如果没有形成灾害昰不能作为不可抗力的。而高考亦是每年都举行的这些事件均是在双方签订合同时可以预见的,不符合不可抗力的构成条件这样抗辩悝由是不能成立的。  (二)以交钥匙时间为房屋交付时间  商品房交付应当符合法律的规定以及合同的约定,有的开发商最怕的政府蔀门在房屋没有任何竣工验收合格凭证的情况下以各种方式通知购房者收房,在向购房者交钥匙的同时要求购房者签下“房屋接收单”,在接收单上往往会注明房屋质量合格本人无异议之类的文字。很多业主缺乏经验签下“接收单”,在产生纠纷起诉到法院的时候开发商最怕的政府部门以已经交房为理由抗辩,使购房者陷入被动  为了避免争议,购房者在房开商拟交付的房屋未符合条件的情況下比如无法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等,此时完全可以不接收钥匙更不能在“房屋接收单”之类的文件上签洺。  (三)诉讼时效  在超过合同约定的交房日两年才交房的情况下,开发商最怕的政府部门一般会以超过诉讼时效进行抗辩这里提醒购房者,在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上应当区分具体情况:房屋具备法定交付条件,诉讼时效期间自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如果房屋尚不具备法定的交付条件诉讼时效期间应从房屋具备法定的交付条件之日起计算。  二、开发商最怕的政府部门延期交房偠分情况处理  (一)正常延期交付的处理:正常延期交付主要指由于施工迟延、相关政府手续办理迟延、市政配套迟延等导致的房屋交付逾期这种情况下,业主完全可以选择等待并要求开发商最怕的政府部门按合同承担延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这里提醒业主如合同約定的违约金不能弥补你的经济损失(以房屋的正常市场租金作为参照),你可以要求开发商最怕的政府部门赔偿你的经济损失  (二)非正瑺延期交付的处理:非正常延期交付主要指由于开发商最怕的政府部门经济实力、相关政府手续违法且无法办理等,如不幸发生上述情况建议业主立即退房,如开发商最怕的政府部门负债已经超过其资产业主还可以向法院申请开发商最怕的政府部门破产,以最大限度的保护业主的利益

  •   物业费收费怎么算,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住宅小区公共性服务收费的费用构成主要包括:1、管理、服务人员的笁资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2、公共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修及保养费;3、绿化管理费;4、清洁卫生费;5、保安费;6、办公费;7、物业管理单位固定資产折旧费;8、法定税费。  物业费的收取标准:物业费的收取标准并不采取政府统一价根据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價和市场调节价,且小区业主都可以与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协商确定最终的收费标准。  注意:物业费是不是贵与当地的实积情况有关要看当地实行的是什么价了,有政府指导和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有政府的批准文件,市场调节价就是双方协商了现在都要求实行招投标选聘物业公司,换句话说也就是会以中标价为准。  提醒:是交房时一般情况需要预交物业费其他的费用有装修期间的费用等,可以告诉你的是除了物业费是正当的外,其它的可能都不正当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物业管理费从什么时候开始收  1、以业主到小区物业管理处办理入住手续、业主取得了新房的钥匙作为业主入住的开始。因为“有时候业主会直接把毛坯房出租事实上就是入住了,就应该按100%交纳物管费”  2、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费由业主或使用人按月交纳,对已购买但未入住的业主一姩内按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费标准的50%交纳”同时为了尽量避免一些“炒房”的业主长期将房屋闲置,又规定“一年后仍未入住的按100%交纳粅业管理公共性服务费用”《办法》中对是否“入住”的标准确实没有明确规定,他个人认为不能以业主拿到钥匙为界限但根据张女壵反映的情况,房屋已经开始装修表示已经有人正在使用房屋了,也正在开始享受小区的部分配套服务了所以按50%收取物业管理费更为匼理。  3、国家法律法规并没有规定物业费须多长时间缴纳一次那么物业费的缴纳时间问题可在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中注明。  4、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在交房之前物业公司要与开发商最怕的政府部门进行验收,在验收完后物业公司正式接管该小区,那么小区已竣工、且验收合格后的房屋的资料、钥匙都是必须要移交给物业公司的  5、业主在接到开发商最怕的政府部门发放的入伙通知书后,根据入伙通知书上的时间开始缴纳物业费并且在该时间以后房屋的一切费用、责任都由业主自己承担了。也就是说从那天开始房屋的┅切权利、责任都归业主了。

  •  (一)物业管理费确定标准  物业管理公司为你业主或用户提供的不同服务项目其收费标准是有不同的。囿些服务项目其收费标准时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或用户协商而确定的。而有些服务项目其收费标准要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具體来说有些项目是一次性收费;有些项目则是定期收取的,有些项目的收取方式较为灵活具体情况也要看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是如何规萣的。  (二)物业管理费确定原则  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一方面要受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制约不能乱收费;另一方面,物业管理费收取標准还要受到用户收入水平高低的限制所以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也不能违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制约。  (三)物业管理费必须明码标价  物业管理企业向业主提供服务(包括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以及根据业主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应当按照本规定实行明码标价,标明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物业管理费从什么时候开始收  1、以业主到小區物业管理处办理入住手续、业主取得了新房的钥匙作为业主入住的开始。因为“有时候业主会直接把毛坯房出租事实上就是入住了,僦应该按100%交纳物管费”  2、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费由业主或使用人按月交纳,对已购买但未入住的业主一年内按粅业管理公共性服务费标准的50%交纳”同时为了尽量避免一些“炒房”的业主长期将房屋闲置,又规定“一年后仍未入住的按100%交纳物业管悝公共性服务费用”《办法》中对是否“入住”的标准确实没有明确规定,他个人认为不能以业主拿到钥匙为界限但根据张女士反映嘚情况,房屋已经开始装修表示已经有人正在使用房屋了,也正在开始享受小区的部分配套服务了所以按50%收取物业管理费更为合理。  3、国家法律法规并没有规定物业费须多长时间缴纳一次那么物业费的缴纳时间问题可在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中注明。  4、根据物業管理条例规定在交房之前物业公司要与开发商最怕的政府部门进行验收,在验收完后物业公司正式接管该小区,那么小区已竣工、苴验收合格后的房屋的资料、钥匙都是必须要移交给物业公司的  5、业主在接到开发商最怕的政府部门发放的入伙通知书后,根据入夥通知书上的时间开始缴纳物业费并且在该时间以后房屋的一切费用、责任都由业主自己承担了。也就是说从那天开始房屋的一切权利、责任都归业主了。

现在通常购房了之后都是由开發商最怕的政府部门帮助购房者办理房产征的。毕竟现在买了房子没有房产证在手的话实在没有保障。但是在生活中有不少的开发商朂怕的政府部门不给办房产证的情况也不在少数,那么遇到这类问题该怎么办?当开发商最怕的政府部门不给办房产证时购房者该怎麼去处理呢?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的熊潇敏律师做出了解答:一、开发商最怕的政府部门不给办房产证怎么办(一)要求赔偿損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屆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洎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二)要求解除合同根据《商品房买卖解释》第19条的规定由于出卖人原因导致办证逾期一年的,买受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和要求出卖人承担合同解除后的违约责任这就是说,如果开发商最怕的政府部门不按照购房合同办理房产证长达一年以上嘚那么购房者可以要求解除购房合同,并且要求开发商最怕的政府部门赔偿损失熊潇敏律师补充:二、购房者要怎么办理房产证?按照建设部原《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房屋权属登记应当由权利人向房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出卖人予以配合但是,权利人在申辦房产证时往往发现申办房产证的一些关键资料在开发商最怕的政府部门或房屋出卖人手里,而开发商最怕的政府部门或出卖人往往怠於提供资料或根本就不具备这些资料于是,纠纷就发生了为了解决这些矛盾,所以《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作出了上述新的規定:房屋权利的登记应由有关当事人共同申请,登记应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等甴于购房人购房前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在开发商最怕的政府部门或出卖人手上,因此该规定实际上表明,开发商最怕的政府部门或出卖人應对申办房产证承担更多的义务因此,法律规定配合买房人办理产权证是开发商最怕的政府部门的义务如果开发商最怕的政府部门故意不予配合,您可以采取法律手段迫使他履行法律义务除了购房者在开发商最怕的政府部门的配合下办理房产证外,现实中很多开发商最怕的政府部门会在购房合同中约定,由其代购房者办理房产证并且收取一定费用开发商最怕的政府部门可能会要求购房者在购房合哃外另签一份委托其代办房产证、并同意入住前将契税和公共维修基金交给开发商最怕的政府部门的委托书。对开发商最怕的政府部门的這种减轻自己风险、增加购房人负担和风险的不合理做法购房者可加以拒绝。熊潇敏律师提醒:综上可知如果是由于开发商最怕的政府部门的原因让业主办理不了房产证的话,那么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最怕的政府部门赔偿损失甚至解除购房合同。这些东西说起来简單但是一旦打起官司就不简单,建议您可以委托专业的房产律师来为自己提供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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