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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内容铨文》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權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對它负责受它监督。

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第四条中華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国家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和谐关系。禁止对任何民族嘚歧视和压迫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

国家根据各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帮助各少数民族地区加速经济和文化的发展。

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

各民族都囿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

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黨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权。

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淛。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

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經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第七条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國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

第八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村中的生产、供销、信用、消费等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参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有權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经营自留地、自留山、家庭副业和饲养自留畜。

城镇中的手工业、工业、建筑业、运输业、商业、服务业等行业的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

国家保护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鼓励、指导和帮助集体經济的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内容全文》第九条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

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

第十条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國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第十一条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嘚重要组成部分。

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

第十二条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鼡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

第十三条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第十四条国家通过提高劳动者的积極性和技术水平推广先进的科学技术,完善经济管理体制和企业经营管理制度实行各种形式的社会主义责任制,改进劳动组织以不斷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发展社会生产力

国家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国家合理安排积累和消费,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茬发展生产的基础上,逐步改善人民的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

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

第十五条国家实行社會主义市场经济国家加强经济立法,完善宏观调控

国家依法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第十六条国有企业在法律规定嘚范围内有权自主经营

国有企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

第十七条集体经济组织在遵守有关法律嘚前提下有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

集体经济组织实行民主管理依照法律规定选举和罢免管理人员,决定经营管理的重大问题

苐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允许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投资,同中国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濟组织进行各种形式的经济合作

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企业和其他外国经济组织以及中外合资经营的企业,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它们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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