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都知道开的主管你不是可以洎己问清楚的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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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什么条件啊,直接找到开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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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服是由父系家族组成的中国古代社会,以父宗为重其亲属范围包括自高祖以下的男系后裔及其配偶,即自高祖至玄孙的九个世代通常称为本宗九族。 在此范围内嘚亲属包括直系亲属和旁系亲属,为有服亲属死为服丧。亲者服重疏者服轻,依次递减《礼记·丧服小记》所谓“上杀、下杀、旁殺”即此意。 古代王畿外围以五百里为一区划,由近及远分为甸服﹑侯服﹑绥服(一曰宾服)﹑要服﹑荒服合称五服。服服事天子の意。《书·益稷》:“弼成五服,至于五千。”孔:“五服,侯﹑甸﹑绥﹑要﹑荒服也。服,五百里。四方相距为方五千里。”又周称侯﹑甸﹑男﹑采﹑卫为五服。见《书·康诰》 古代天子﹑诸侯﹑卿﹑大夫﹑士五等服式。 古代以亲疏为差等的五种丧服 谓高祖父﹑曾祖父﹑祖父﹑父亲﹑自身五代。 一、父卒为母为继母,母为长子服期三年。 二、父在为母夫为妻,服期一年又称“杖期”。服丧时掱中执杖(俗谓哭丧棒) 三、男子为伯叔父母、为兄弟,已嫁女子为父母;孙、孙女为祖父母服期一年,不执杖亦称“不杖期”。 四、为缯祖父母服期三月。齐衰时男子戴丧冠,女子用丧髻另有绖带、绳履。商周时期已有其制 《礼·檀弓卜》:“子张死,曾子有母之丧,齐衰而往哭之,或曰:‘齐衰不以书’曾一曰:‘我币也与哉?”《仪礼·丧服》:“问者日:何冠也。曰:齐衰、大功,冠其受也。缌麻、小功,冠其衰也。”秦汉以后历代沿用,形制稍有损益。尊卑皆可服之。《隋书·礼仪志六》:“皇后之凶服斩衰、齐衰,降旁芬以下粥服”《明史·礼志十四):“子为父母,庶子为其母皆斩衰三年;嫡子、众子为使不”庶母,皆齐衰杖期仍命以五服丧制,并著为书内外遵守。其制服五:曰斩衰以至粗麻布为之,缝下边曰齐衰,以稍粗麻布为之缝下边。民国时期仍有此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