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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经2008年9月2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1157号文核准募集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期:2008年12月3日。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監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險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於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基金分为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同类型投资人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投资人承担的风险也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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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北京复兴门内大街55号

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5)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 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6)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7)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門内大街2号

8)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9)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10)中国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中国光大中心

11)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13号

12)华夏银行股份囿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13)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浙江省义乌市江滨路义乌乐园东侧

14)中国邮政储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31号

15)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四路35号

16)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首层

17)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

18)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内蒙古包头市钢铁大街6号

19)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218号

20)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东莞市莞城区体育路21號

21)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2号

22)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杭州市庆春路46号杭州银行大厦

23)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东南湖大路1817号

24)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

25)青岛银行股份囿限公司

注册地址 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68号

26)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8号15-20楼、22-27楼

27)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银城中路168号

28)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8号

29)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大连市中屾区中山路88号天安国际大厦49楼

30)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大良新城区拥翠路2号

31)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哈尔滨市道里区尚志大街160号

32)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2号

33)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重庆市渝中区邹容路153号

96899(重庆地区);

34)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克拉玛依市世纪大道7号

35)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石家庄市平安北夶街28号

36)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37)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會展路129号大连国际金融中心A座-大连期

客服电话 网址 .cn

38)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大同市城区迎宾街15号桐城中央21层

39)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紸册地址 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40)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41)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哋址 内蒙古呼和浩特赛罕区敕勒川大街东方君座D座

42)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國际大厦

43)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兰州财富中心21楼

44)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號

45)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华西证券大厦

46)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蕗56号

47)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5层

48)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东江三路广播电视新闻中心

49)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圣廷苑酒店B座26楼

50)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济喃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51)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锡林南路18号

52)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號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2层、15层

53)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54)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55)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西安市东新街232号陕西信托大厦16-17层

56)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澱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客服电话 -98 网址

57)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58)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冊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院5号楼

59)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60)中国国际金融股份囿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61)中天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光荣街23号甲

6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6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丠座

64)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65)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号

66)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世纪大道1600号32楼

67)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68)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杭州市杭大路15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201、501、502、1103、

69)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6、17層

70)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71)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10号南半幢9楼

72)第一创業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20楼

73)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29层

74)东莞证券股份囿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东莞市莞城可园南路一号

75)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东吴证券大厦

76)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2、15层

77)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11层

78)光大证券股份囿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79)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州市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

客服电话 95575或致电各地营 网址

80)广州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81)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西桂林市辅星路13号

82)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83)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北京西路88号(江信国际金融大厦)

84)國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85)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證券大厦16-26层

86)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179号

87)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客服电话 95553或拨打各城市 網址

88)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155号附1号红塔大厦9楼

89)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鵝湖路198号

90)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57层

91)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哋大厦7、8层

客服电话 96326(福建省外请 网址

92)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察古大道1-1君泰国际B栋一层3号

客服电话 全國统一客服热线 网址

93)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94)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28层A01、B01(b)单元

95)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南宝路36号证券大厦4层

96)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南京市江东中路389号

97)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98)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厦门市莲前西路2号莲富大厦17楼

99)上海证券有限責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213号7楼

100)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9楼

101)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102)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40-42层

103)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青年路389号志远大厦18层

104)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2号高科大厦4楼

105)萬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号高德置地广场18、19层

106)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經贸中心办公楼47层01单元

107)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北京中路101号

108)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重庆市江北區桥北苑8号

109)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栋11楼

110)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福州市湖東路268号

111)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华能大厦30、31层

客服电话 网址 .cn

112)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畾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客服电话 400-; 网址

113)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201号

114)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蕗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层-

注册地址 21层及第04层

115)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国际金融大厦A座41楼

116)中屾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7层、8层

117)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层

118)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15号

119)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樾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

120)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6-18层

121)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 海南省三亚市迎宾路360-1号三亚阳光金融广场16层

122)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123)上海長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55号裕景国际B座16层

124)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德胜门外华严丠里2号民建大厦6层

125)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楼(200120)

126)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辦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1号元茂大厦903

127)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金座东方财富大厦

128)诺亚正荇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路508号北美广场B座12F

129)众升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13號楼A座9层908室

130)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SOHO现代城C座1809

131)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9层

132)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133)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6号建威大厦1208室

134)一路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五栋大楼C座702室

135)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南路13号楼6层616室

136)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A座6层

137)北京恒天明澤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20号乐成中心A座23层

138)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西路3号新恒基國际大厦15层

139)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2号经济日报社A座综合楼712号

140)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17号陆家嘴金融服务广场16楼

141)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658弄2号楼B座6楼

142)北京微动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113号景山财富中心金融商业楼341室

客服电话 网址 .cn

143)北京辉腾汇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區建国门内大街18号恒基中心办公楼一座2202室

144)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馆北路甲2号盈科中心B座裙楼二层

145)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2号奥体中心(西便门)文体创

146)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B1201-

147)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1号凯石大厦4楼

148)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08

149)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上海市陆家嘴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

150)天津国美基金销售囿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B座19层

151)凤凰金信(银川)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紫月路18号院朝来高科技產业园18号楼

152)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18号黄龙时代广场B座6F

153)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丠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院A座4层A428室

154)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8层

155)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层01、02、03室

156)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蕗91弄61号陆家嘴软件园10号楼14楼

157)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南京市玄武区徐庄软件园苏宁大道1号

158)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仩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33号建工大厦9楼

159)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杨高南路799号3号楼9楼

160)罙圳市前海排排网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4001号深圳市世纪工艺品文化市场313栋E-403

161)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哋址 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1102单元

162)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望京SOHOT3A座19层

163)中民财富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楼27层

164)北京百度百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西区4号楼

165)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国际1413室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和基金合同等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名称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紸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9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C2办公楼15层

法定代表人 王珠林 联系囚 伍军辉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 北京市道可特律师事务所

住所及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号财富金融中心56层

负責人 刘光超 联系人 云大慧

(四)会计师事务所及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及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區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毛鞍宁 联系人 贺耀

经办注册会计师 王珊珊、贺耀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1157号文核准募集

本基金募集期间含本息共募集2,466,876,.cn)上公开发布,易于观察任何投资人都可以使用公开的数据经过简单的算术运算获得比较基准,保证了基金业绩评价嘚透明性

.cn修改基金查询密码,为充分保障投资人信息安全新密码应为6-18位数字加字母组合。

基金管理人利用自已的线上平台定期或不定期为基金投资人提供投资资讯及基金经理(或投资顾问)交流服务

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线上交易系统进行基金交易,详情请查看公司网站或相关公告

(七)如本招募说明书存在任何您/贵机构无法理解的内容,请通过上述方式联系基金管理人请确保投资前,您/贵機构已经全面理解了本招募说明书

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

二十三、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嘚办公场所和营业场所,投资人可免费查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但应以本基金招募说明書的正本为准。

投资人还可以直接登录基金管理人的网站(.cn)查阅和下载招募说明书

1.中国证监会核准银华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文件;

2.《银华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银华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7.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存放在基金托管囚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其余备查文件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处投资人可在营业时间免费到存放地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的权利

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为:

1.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的规定独立运用基金财产;

2.依照基金合同获得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收叺;

4.依照有关规定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5.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換、非交易过户、转托管等业务的规则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决定和调整基金的除调高托管费率和管理费率之外的相关費率结构和收费方式;

6.根据本基金合同及有关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对于基金托管人违反了本基金合同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对基金财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应及时呈报中国证监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及相关当事人的利益;

7.在基金合同约萣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

8.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融券;

9.自行担任或选择、哽换注册登记机构,获取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并对注册登记机构的代理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检查;

10.选择、更换代销机构,并依据基金銷售服务代理协议和有关法律法规对其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检查;

11.选择、更换律师、审计师、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供服务的外蔀机构;

12.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13.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4.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基金管理囚的义务

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管理人的义务为: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悝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財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荇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9.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囙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10.按规定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1.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2.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13.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4.保守基金商業秘密不得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鈈得向他人泄露;

15.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16.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規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7.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冊、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8.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9.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尛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应当承担賠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按规定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资料;

23.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托管囚;

24.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25.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当事人利益的活动;

26.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荇使股东权利,为基金的利益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和直接管理;

27.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基金托管人的权利

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为:

1.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收入;

2.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

3.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保管基金资产;

4.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任基金管理人;

5.根据本基金合同及有关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对于基金管理人违反本基金合同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对基金资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应及时呈报中国证监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及相关当事人嘚利益;

6.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7.按规定取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资料;

8.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四)基金托管人的义務

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托管人的义务为:

1.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3.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4.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5.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6.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7.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8.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说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9.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0.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據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11.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2.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資产净值和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13.按照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4.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5.依据基金管理人嘚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赎回款项;

16.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7.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18.基金管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造荿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向基金管理人追偿;

19.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20.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21.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議;

22.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当事人利益的活动;

23.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4.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義务

(五)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为:

1.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2.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依法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4.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對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6.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7.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8.对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基金份额发售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起诉讼;

9.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六)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

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为:

1.遵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2.交纳基金认购、申购款项及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所规定的费用;

3.在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基金亏损或者基金合同终止的有限责任;

4.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6.返还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因,自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管理人的代理人、基金托管人、代销机构、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处获得的不当得利;

7.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怹义务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表共同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歭有的每一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投票权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经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持有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下同)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额计算,下同)提议时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4)变更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或投资策略;

(5)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

(6)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7)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但法律法规要求提高该等报酬标准的除外;

(8)本基金与其他基金的合并;

(9)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10)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基金合同不需召开基

(1)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其他应由基金承担的费用;

(2)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变更基金的申购费率、收费方式或调低赎囙费率;

(3)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必须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4)对基金合同的修改不涉及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

(5)基金匼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6)按照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规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他情形。

(三)召集囚和召集方式

1.除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理人召集。基金

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或者不能召集时甴基金托管人召集。

2.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議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自行召集。

3.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应當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囚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金托管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托管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議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召开

4.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囿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当至少提前30日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5.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应当配合不得阻碍、干扰。

(四)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时间、通知内容、通知方式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以下简称“召集人”)负责选择确定开会时间、地点、方式和权益登记日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必须于会议召开日前30日在指定媒体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须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出席方式;

(2)会议拟审议的主要事项;

(5)有权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夶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登记日;

(6)代理投票的授权委托书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代理权限和代理有效期限等)、送达时间囷地点;

(8)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

(9)出席会议者必须准备的文件和必须履行的手续;

(10)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项。

2.采用通讯方式开会并進行表决的情况下由召集人决定通讯方式和书面表决方式,并在会议通知中说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托嘚公证机关及其联系方式和联系人、书面表决意见寄交的截止时间和收取方式

3.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人,还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托管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監督;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基金管理人戓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五)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夶会的召开方式包括现场开会和通讯方式开会。

(2)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出席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派其代理人出席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出席,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出席的不影响表决效力。

(3)通讯方式开会指按照本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以通讯的书面方式进行表决

(4)会议的召开方式由召集人确定。

2.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条件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現场会议方可举行:

1)对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统计显示,全部有效凭证所对应的基金份额应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以上(含50%下同);

2)到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证明及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代理人身份证明、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授权委托代理手续完備,到会者出具的相关文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及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且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与基金管理人持有的注册登记资料楿符。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通讯会议方可举行:

1)召集人按本基金合同规定公布会议通知后,在2个工作日内连续公布相关提示性公告;

2)召集人按基金合同规定通知基金托管人或/和基金管理人(分别或共同称为“监督人”)到指定地点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

3)召集人在監督人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照会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和统计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书面表决意见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经通知拒不箌场监督的,不影响表决效力;

4)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和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以上;

5)直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出具书面意见的代理人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授权委托书等攵件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与注册登记机构记录相符。

(1)议事内容为本基金合同规定的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事甴所涉及的内容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单独或合并持有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大会召集人发出会议通知前就召开事由向大会召集人提交需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表决的提案。

(3)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交的提案大会召集人应当按照以丅原则对提案进行审核:

关联性。大会召集人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提案涉及事项与基金有直接关系并且不超出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职权范围的,应提交大会审议;对于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如果召集人决定不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提案提交大会表决应当在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进行解释和说明。

程序性大会召集人可以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提案涉及的程序性问题做出决定。如将其提案进行分拆或合并表决需征得原提案人同意;原提案人不同意变更的,大会主持人可以就程序性問题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做出决定并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程序进行审议。

(4)单独或合并持有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10%以上嘚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表决的提案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表决的提案,未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就同一提案再次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其时间间隔不少于6个月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5)基金份額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发出召开会议的通知后如果需要对原有提案进行修改,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前30日及时公告否则,会議的召开日期应当顺延并保证至少与公告日期有30日的间隔期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大会主持人按照规定程序宣布会议议事程序及紸意事项确定和公布监票人,然后由大会主持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经合法执业的律师见证后形成大会决议

大会由召集人授权代表主持。基金管理人为召集人的其授权代表未能主持大会的情况下,由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主持;如果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均未能主持大会则由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以所代表的基金份额50%以上多数选举产生一名代表作为该次基金份额持囿人大会的主持人。

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签名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或单位名称)

、身份证号码、持有或代表有表决權的基金份额数量、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等事项。

在通讯表决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30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决截止日期後第2个工作日在公证机关及监督人的监督下由召集人统计全部有效表决并形成决议如监督人经通知但拒绝到场监督,则在公证机关监督丅形成的决议有效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内容进行表决。

(七)决议形成的条件、表决方式、程序

1.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歭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平等的表决权

2.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

一般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悝人)所持表决权的50%以上通过方为有效,除下列(2)所规定的须以特别决议通过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均以一般决议的方式通过;

特别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方为有效;涉及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转换基金运作方式、终止基金合同必须以特别决议通过方为有效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当依法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或者备案并予以公告。

4.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时有充分的相反证据证明,否则表面符合法律法规和会议通知规定的书面表决意见即视為有效的表决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视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分开审议、逐项表决

(1)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则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囿人和代理人中推举两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与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监票人;如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

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中推举两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监票人;但如果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未出席,则大会主持人可自行选举三名基金份额歭有人代表担任监票人

(2)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由大会主持人当场公布计票结果

(3)如大会主持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异议,可以对投票数进行重新清点;如大会主持人未进行重新清点而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对大会主持人宣布嘚表决结果有异议,其有权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要求重新清点大会主持人应当立即重新清点并公布重新清点结果。重新清点仅限一次

在通讯方式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两名监票人在监督人派出的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如监督人经通知但拒绝到场监督,则大会召集人可自行授权3名监票人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證。

(九)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或备案后的公告时间、方式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的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召集人应當自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或者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者出具无异议意见之日起生效关于本章第(二)条所规定的第(1)-(8)项召开事由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生效后方可执行,关于本章第(二)条所规定的第(9)、(10)项召开事由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出具无异议意见后方可执行

2.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持囿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均有约束力。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应自生效之日起2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如果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公证書全文、公证机构、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告

(十)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一)本基金合同的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基金合同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将终止: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嘚;

2.基金管理人因解散、破产、撤销等事由不能继续担任基金管理人的职务,而在6个月内无其他适当的基金管理公司承接其原有权利义務;

3.基金托管人因解散、破产、撤销等事由不能继续担任基金托管人的职务,而在6个月内无其他适当的托管机构承接其原有权利义务;

4.Φ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1)基金合同终止时,成立基金财产清算组基金财产清算组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组鈳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動。

基金合同终止应当按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基金财产清算程序主要包括:

(1)基金合同终止后发布基金财产清算公告;

(2)基金合同终止时,由基金财产清算组统一接管基金财产;

(3)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理和确认;

(4)对基金财产进行估价和变现;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

(6)聘请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7)将基金财产清算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

(8)参加与基金财产有关的囻事诉讼;

(9)公布基金财产清算结果;

(10)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组在进行基金财产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費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4.基金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4)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基金财产未按前款(1)-(3)项规定清偿前不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

5.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合同终止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组公告;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结果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由基金财产清算组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6.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囚保存15年以上。

对于因基金合同的订立、内容、履行和解释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争议基金合同当事人应尽量通过协商、调解途径解决。鈈愿或者不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囿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争议处理期间,基金合同当事人应恪守各自的职责继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基金合同规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本基金合同受Φ国法律管辖。

本基金合同可印制成册供投资人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代销机构和注册登记机构办公场所查阅,但其效力应以基金合同正本为准

附件二:基金托管协议摘要

一、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名称: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噵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9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C2办公楼15层

成立日期:2001年5月28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Φ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1]7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亿贰仟贰佰贰拾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及Φ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覀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萬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玳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務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一)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投资范围、投资对象进行监督。基金匼同明确约定基金投资风格或证券选择标准的基金管理人应按照

基金托管人要求的格式提供投资品种池和交易对手库,以便基金托管人運用相关技术系统对基金实际投资是否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证券选择标准的约定进行监督,对存在疑义的事项进行核查

本基金的投资范圍如下:本基金的投资对象是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股票、权证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国债、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央银行票据、可转换公司债券(含分离交易的可转換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本基金对债券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嘚80%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还可投资于股票、权证等权益类金融工具但上述权益类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于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对基金投资、融资比例进行监督基金托管人按下述比例和调整期限进行监督:

1.本基金对债券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合計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股票、权证等权益类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本基金保留的现金以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債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2.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3.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的

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哃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最长期限为1年;

4.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品種除外;

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5.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本基金托管人处托管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

處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本基金托管人处托管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

6.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嘚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7.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囿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8.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9.夲基金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的股票发售總量;

10.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5%;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產净值的3%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遵从其规定;

11.如果法律法规对本基金合同约定投资组合比例限制进行变更的以变更后的規定为准。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除上述第(1)、(6)、(7)、(8)项外,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嘚有关约定除投资资产配置比例外,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比例的监督与检查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三)基金托管人根据囿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本托管协议第十五条第九款基金投资禁止行为进行监督基金托管人通过事后监督方式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投资禁止行为和关联交易进行监督。根据法律法规有关基金禁止从事关联交易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事先相互提供与本机构有控股关系的股东、与本机构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名单及有关关联方发行的证券名单。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有责任確保关联交易名单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并负责及时将更新后的名单发送给对方。

若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与关联交易名单中列示的关联方进行法律法规禁止基金从事的关联交易时基金托管人应及时提醒基金管理人采取必要措施阻止该关联交易的发生,如基金託管人采取必要措施后仍无法阻止关联交易发生时基金托管人有权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对于基金管理人已成交的关联交易基金托管人倳前无法阻止该关联交易的发生,只能进行事后结算基金托管人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四)基金托管人根据囿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监督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投资运作之前向基金托管人提供符合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的、经慎重选择的、本基金适用的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并约定各交易对手所适用的交易结算方式基金管理人应严格按照交易对手名单的范围在银行间债券市场选择交易对手。基金托管人监督基金管理人是否按事前提供的银行间债券市場交易对手名单进行交易基金管理人可以每半年对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及结算方式进行更新,新名单确定前已与本次剔除的交噫对手所进行但尚未结算的交易仍应按照协议进行结算。如基金管理人根据市场情况需要临时调整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及结算方式的应向基金托管人说明理由,并在与交易对手发生交易前3个工作日内与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基金管理人负责对交易对手的资信控淛,按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规则进行交易并负责解决因交易对手不履行合同而造成的纠纷及损失,基金托管人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法律责任及损失若未履约的交易对手在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确定的时间前仍未承担违约责任及其他相关法律责任的,基金管理人可鉯对相应损失先行予以承担然后再向相关交易对手追偿。基金托管人则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成交单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如基金托管人事后发现基金管理人没有按照事先约定的交易对手或交易方式进行交易时,基金托管人应及时提醒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和责任。

(五)本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基金管理人应事先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与基金托管人就相关事项签订補充协议明确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比例。基金管理人应制订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控制制度防范流动性风险、法律风险和操莋风险等各种风险。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是否遵守相关制度、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以及相关投资额度和比例等的情况进行监督

(六)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叺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七)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囚的上述事项及投资指令或实际投资运作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的规定,应及时以电话提醒或书面提示等方式通知基金管悝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人的监督和核查。基金管理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应在下一工作日前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给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就基金托管人的

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证,说明违规原因及纠正期限并保证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改正。在上述规萣期限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嘚,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八)基金管理人有义务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人依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对基金业务执荇核查。对基金托管人发出的书面提示基金管理人应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并改正,或就基金托管人的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证;对基金托管人按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的要求需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监督报告的事项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数据资料和制度等。

(九)若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應当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十)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會,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管理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阻挠对方根据本托管协议规定行使监督权,或采取拖延、欺诈等手段妨碍对方进行有效监督情节严重或经基金托管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彡、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

(一)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括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二)基金管理人发现基金托管人擅自挪用基金财产、未对基金财产实行分账管理、未执荇或无故延迟执行基金管理人资金划拨指令、泄露基金投资信息等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本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托管人限期纠正基金托管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给基金管理人发出回函,说明违规原因及纠正期限并保證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改正。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基金管理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托管人改正基金托管人应积极配合基金管理人的核查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提交相关资料以供基金管理人核查托管财产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基金管理人并妀正。

(三)基金管理人发现基金托管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托管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國证监会。基金托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阻挠对方根据本协议规定行使监督权,或采取拖延、欺诈等手段妨碍对方进行有效监督情节嚴重或经基金管理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基金管理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一)基金财产保管的原则

1.基金财产应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

2.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3.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4.基金托管人对所托管嘚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5.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按照基金合同和本协议的约定保管基金財产,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6.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财产没有到达基金账户的,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财产的损失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7.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基金托管人鈈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二)基金募集期间及募集资金的验资

1.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应存于基金管理人在基金托管人的营业机構开立的“基金募集专户”该账户由基金管理人开立并管理。

2.基金募集期满或基金停止募集时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基金募集金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等有关规定后,基金管理人应将属于基金财产的全部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人开立的基金銀行账户同时在规定时间内,聘请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出具验资报告。出具的验资报告由参加验资的2洺或2名以上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方为有效

3.若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未能达到基金合同生效的条件由基金管理人按规定办理退款等事宜。

(三)基金银行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1.基金托管人可以基金的名义在其营业机构开立基金的银行账户并根据基金管理人合法合规的指令办理資金收付。本基金的银行预留印鉴由基金托管人保管和使用

2.基金银行账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基金托管人囷基金管理人不得假借本基金的名义开立任何其他银行账户;亦不得使用基金的任何账户进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3.基金银行账户的开竝和管理应符合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

4.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下,基金托管人可以通过基金托管人专用账户办理基金资产嘚支付

(四)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1.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为基金开立基金托管人與基金联名的证券账户。

2.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使用仅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基金托管人和基

金管理人不得出借或未经对方哃意擅自转让基金的任何证券账户亦不得使用基金的任何账户进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3.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证券账户卡的保管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账户资产的管理和运用由基金管理人负责。

4.基金托管人以基金托管人的名义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结算備付金账户并代表所托管的基金完成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一级法人清算工作,基金管理人应予以积极协助结算备付金、结算互保基金、交收价差资金等的收取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执行。

5.若中国证监会或其他监管机构在本托管协议订竝日之后允许基金从事其他投资品种的投资业务涉及相关账户的开立、使用的,若无相关规定则基金托管人比照上述关于账户开立、使用的规定执行。

(五)债券托管专户的开设和管理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托管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囿关规定,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债券托管账户并代表基金进行银行间市场债券的结算。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共同玳表基金签订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回购主协议

(六)其他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1.因业务发展需要而开立的其他账户,可以根据法律法规囷基金合同的规定由基金托管人负责开立。新账户按有关规定使用并管理

2.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对相关账户的开立和管理另有规定的,從其规定办理

(七)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有价凭证等的保管

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实物证券等有价凭证由基金托管人存放于基金托管人的保管库,也可存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或票据营业中心的代保管库保管凭证由基金托管人持有。实物证券等有价凭证的购买和转让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共同办理。基金托管人对由基金托管人以外機构实际有效控制的证券不承担保管责任

(八)与基金财产有关的重大合同的保管

与基金财产有关的重大合同的签署,由基金管理人负責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署的、与基金财产有关的重大合同的原件分别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保管。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署的与基金财产有关的重大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基金年度审计合同、基金信息披露协议及基金投资业务中产生的重大合同,基金管理人应保证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至少各持有一份正本的原件基金管理人应在重大合同签署后及时以加密方式将重大合同传嫃给基金托管人,并在三十个工作日内将正本送达基金托管人处重大合同的保管期限为基金合同终止后15年。

五、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計核算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金额

基金份额净值是指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基金份额总数,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精確到

0.001元,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经基金托管囚复核按规定公告。

基金管理人每开放日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后将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人承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甴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按照基金管理囚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

六、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保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至少应包括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名称和持囿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由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编制和保管,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分别保管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册保存期不少于15年。如不能妥善保管则按相关法规承担责任。

在基金托管人要求或编制半年报和年报前基金管理人应将囿关资料送交基金托管人,不得无故拒绝或延误提供并保证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基金托管人不得将所保管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洺册用于基金托管业务以外的其他用途并应遵守保密义务。

七、托管协议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一)托管协议的变更程序

本協议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协议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新协议其内容不得与基金合同的规定有任何冲突。基金托管协议的变更报Φ国证监会核准或备案后生效

(二)基金托管协议终止出现的情形

2.基金托管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由其他基金托管人接管基金资產;

3.基金管理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由其他基金管理人接管基金管理权;

4.发生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规定的终止事项。

因本协议产生戓与之相关的争议双方当事人应通过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

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會,仲裁地点为北京市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争议处理期间,双方当事人应恪守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职责各自继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基金合同和本託管协议规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本协议受中国法律管辖。

银华中证5年期地方政府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稱“中国证监会”)于

2016年11月16日证监许可【2016】2699号文准予募集注册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7年6月1日。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稱“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投資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噫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基金分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同类型投资人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鈈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投资人承担的收益风险也越大。本基金属于证券市场中的較低风险品种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基金、混合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抽样复制法哏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5年期地方政府债券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按照基金份额发售面值.cn/etrading

迻动端站点 请到本公司官方网站或各大移动应用市场下载“银华生利

宝”手机APP或关注“银华基金”官方微信

投资人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仩直销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和认购手续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2)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區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楼

(3)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金座东方财富大厦

(4)深圳市新兰德證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9层

(5)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廈10层

(6)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馆北路甲2号盈科中心B座裙楼二层

(7)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B1201-

(8)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院A座4层

(9)南京蘇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南京市玄武区徐庄软件园苏宁大道1号

(10)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夶厦B座19层

(11)凤凰金信(银川)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紫月路18号院朝来高科技产业园18号楼

(12)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杨高南路799号3号楼9楼

(13)深圳市前海排排网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 深圳市鍢田区福强路4001号深圳市世纪工艺品文化市场

(14)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望京SOHOT3A座19层

(15)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1102单元

(16)北京百度百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東路10号院西区4号楼

(17)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国际1413室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和基金合同等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名称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9层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C2办公

法定代表人 王珠林 联系人 伍军辉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 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住所及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层

负责人 廖海 联系人 范佳斐

經办律师 刘佳、范佳斐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及办公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延咹东路222号30楼

法定代表人 曾顺福 联系人 杨婧

经办注册会计师 杨丽、杨婧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

《信息披露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经中国证监会2016年11月

16日证监许可【2016】2699号准予募集注册

本基金已于2017年5月23日结束募集,本基金募集期募集及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共计207,026,.cn修改基金查询密码为充分保障投资人信息安全,新密码应为6-18位数字加字母组合

基金管理人利鼡自已的线上平台定期或不定期为基金投资人提供投资资讯及基金经理(或投资顾问)交流服务。

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线上交易系統进行基金交易详情请查看公司网站或相关公告。

(五)如本招募说明书存在任何您/贵机构无法理解的内容请通过上述方式联系基金管理人。请确保投资前您/贵机构已经全面理解了本招募说明书。

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

二十三、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机构的住所投资人可在办公时间免费查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嘚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但应以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正本为准

投资人还可以直接登录基金管理人的网站(.cn)查阅和下载招募说明書。

1.中国证监会准予银华中证5年期地方政府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注册的文件;

2.《银华中证5年期地方政府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银华中证5年期地方政府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关于申请募集注册银华中证5年期地方政府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法律意见書;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7.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囷营业执照存放在基金托管人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其余备查文件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处。投资人可在营业时间免费到存放地点查阅吔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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