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手续费设置公式。储蓄卡刷卡手续费金额在4111.11元以内,按照0.0045收取手续费

基金管理人: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 要 提 示

金信转型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

2016 年 5 月 10 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号文注册募集本基金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監会

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收益及市

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資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

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別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

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者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

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

投资本基金の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

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

决策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

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投资对象或对手方违约引发的信用风险投资对

象流动性不足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管理风险

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本基金可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中小企业私募债是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由非上市中小企业采用非公开发行嘚方式发行的债券。由于不能公开交易一般情

况下,交易不活跃潜在较大流动性风险。当发债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时受市场流动性

所限,本基金可能无法卖出所持有的中小企业私募债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更大的

本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风险水岼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型基

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较高风险、较高收益的品种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本基金发起资金来源于基金管理人的股东资金、基金管理人

固有资金、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等人员的资金发起资金提供方认购

本基金的金额不少於 1000 万元人民币,且持有认购份额的期限自基金公开发售之日或基金合同生效日孰晚日不少于 3 年期间份额不能赎回。认购份额的高级管理囚员或基

金经理等人员在上述期限内离职的其持有期限的承诺不受影响。但本基金发起资金提

供方对本基金的发起认购并不代表对本基金的风险或收益的任何判断、预测和保证,

发起资金也并不用于对投资人投资亏损的补偿投资人及发起资金认购人均自行承担投

资风險。本基金发起资金认购的本基金份额持有期限自本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满 3 年后

发起资金提供方将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持有,届时發起资金提供方有可能赎回认

购的本基金份额另外,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之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两亿元

的,基金合同应当自動终止因此,投资人将面临基金合同可能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投资者应当通过本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购买和赎回基金基金的过往业績并不预

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朂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净值高低并不预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

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9 年 6

月 7 日,有关财務数据和净值表现(未经审计)截止日为 2019 年 3 月 31 日1

《金信转型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

基金销售管理办法》(鉯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金信

转型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金信转型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

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者在做出投资

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

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載明的

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萣

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其他与本基金相关的设计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

权利义务的任何文件或表述,均以基金合同为准基金合同当事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

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

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

和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基金合同仩书面签章为必要条件。

基金合同当事人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

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囚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3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金信转型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金信转型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 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金信转型创新成长灵

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議》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指《金信转型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

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金信转型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法律法规:指Φ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

解释、 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

次会议通过, 2012 年 12 月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修订自 2013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并根据 2015 年 4 月 24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

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3 年 3 月 15 ㄖ颁布、同年 6 月 1 日实施的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8 日颁咘、同年 7 月 1 日实施

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 年 7 月 7 日颁布、哃年 8 月 8 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頒布、同年 10 月 1 日

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4

14、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悝委员会;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6、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匼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

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7、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於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8、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

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

19、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

忣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

20、发起式基金:指符合《运作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規定的相关条件募集、运作

由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指基金管理人

员工中依法具有基金經理资格者,包括但可能不限于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同时也可以包

括基金经理之外公司投研人员,下同)等人员承诺认购一定金额并持有┅定期限的证券

21、发起资金:指用于认购发起式基金且来源于基金管理人的股东资金、基金管理

人固有资金、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等人员的资金发起资金认购本基金

的金额不低于 1000 万元,且发起资金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低于三年;

22、发起资金提供方:指以发起资金认购本基金且承诺以发起资金认购的基金份额

持有期限不少于三年的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囚员或基

23、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

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匼称;

24、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5、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

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6、销售机构:指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匼《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5

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

为办理基金销售業务的机构;

27、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

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

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8、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機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或接受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9、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

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30、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記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

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

31、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

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ㄖ期;

32、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

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3、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

34、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5、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相关金融期货交易所的正常交

36、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

38、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9、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0、《业务规则》:指《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基

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

41、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

42、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

43、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书规定的条

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4、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

的條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

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5、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歭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

46、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

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

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7、巨额贖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

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轉入申请份额总数后

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8、元:指人民币元;

49、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賣证券价差、银行存款

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50、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價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

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1、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2、基金份额淨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3、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

54、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

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仩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

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7

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洇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55、摆动定价机制:指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的

方式,將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从而减少

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

56、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其他

57、不可抗力:指本基金合同當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在本基金合同由基金管

理人、基金托管人签署之日后发生的使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基金

合同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骚乱、火灾、政府

征用、没收、恐怖袭击、传染病传播、法律法规變化、突发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证

券、期货交易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8

(一)名称: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

(三)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1 号太平金融大厦 1502

(四)法定代表人:殷克胜

(五)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六)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元

(十二)管理基金情况:目前公司旗下管理多只公募基金:包括金信行业优选靈活

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金信转型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金信智能中国 2025 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金信价值精选灵活配置

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金信深圳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金信

量化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金信多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金信消费升级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金信民发货币市场基金、金信民兴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金信民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深圳市卓越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34%

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31%

罙圳市巨财汇投资有限公司 .cn

(1)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 183 号大都会广场 43 楼25

(2)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罙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楼

(3)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 1 号元茂大厦 903

(4)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 2 层

(5)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09 单元

(6)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7)中信证券(山东)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青島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 1 号楼 2001

(8)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1301-

(9)中国银河证券股份囿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C 座 2-6 层

(10)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中区科苑蕗 15 号科兴科学园 B 栋 3 单元

11 层法定代表人:赖任军

(11)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武汉中央商务区泛海国际 SOHO 城(一期)第 7 栋

(12)上海攀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闸北区广中西路 1207 号 306 室

(13)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 5475 号 1033 室

(14)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15)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 33 號 11 楼 B 座

(16)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6-17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6-17 層

(17)天津万家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 1988 号滨海浙商大厦公寓 2-2413

(18)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 3 号

(19)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察古大道 1-1 号君泰国际 B 栋一层 3 号

(20)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潘园公路 1800 号 2 号楼 6153 室(上海泰和经济

(21)珠海盈米财富管悝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3491

(22)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8 号 402 室30

(23)仩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 号 26 号楼 2 楼 41 号

(24)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喃路 765 号 602-115 室

(25)北京唐鼎耀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 10 号 2 栋 236 室

(26)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顧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 弄 9 号 3724 室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31

(27)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夶街 1 号院 6 号楼 2 单元 21 层 222507

(28)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 47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蕗 105 号中环国际 1413 室

(29)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428 号 1 号楼 1102 单元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洎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428 号 1 号楼 1102 单元

(30)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 1218 号 1 栋 202 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 1218 号 1 栋 202 室32

(31)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0 层

(32)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區(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33)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号 A 座 11 层 1108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澱区中关村大街 11 号 A 座 11 层33

(34)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区兴盛南路 8 号院 2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四惠盛世龙源国食苑 10 號楼

(35)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海南省三亚市迎宾路 360-1 号三亚阳光金融广场 16 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乙 12 号院 1 號昆泰国际大厦 12 层

(36)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37)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 7 层、8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蔚蓝海岸社区创业路 1777 号海信南方大廈 21

(38)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 号 2 幢 22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267 号 11 层

网址:/基金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基金份额发售公

告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增减、变更发售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并及时公

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35

名稱: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

三、律师事务所与经办律师

律师事务所洺称: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浦东东方路 69 号裕景国际商务广场 A 座 15 层

经办律师: 张兰、梁丽金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紸册会计师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夶厦 6 楼

经办会计师:陈薇瑶、陈熹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

露办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募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6 年 5

八、如本招募说明书存在任何投资者无法理解的内容请通过上述方式联系基金管悝

人。请投资者确保投资前已经全面理解了本招募说明书127

二十一、其他应披露事项

二十二、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本基金招募说明書公布后,分别置备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机构

的住所投资者可免费查阅。投资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嘚上述文件

1、中国证监会准予金信转型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注

2、《金信转型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證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金信转型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备查文件存放于基金管理人和/或基金托管人处。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备查文件在支付工本費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

备查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东方成长回报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資基金

基金管理人: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成长回报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說明书

东方成长回报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东方安

心收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甴东方安心收益保本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东方安心收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 4 月 19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Φ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东方安心收益

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 号)核准募集自 2019

年 8 月 2 日起东方安心收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东方成长回报平衡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并自该日起《东方安心收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失效苴《东方成长回报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时生效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管理人”戓“本

公司”)保证《东方成长回报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

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

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

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戓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的过往业绩

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現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本基金业绩表

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

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

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

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为证券投资基金中的风险适中品种。长期平均的风

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債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

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招

募说明書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

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

东方成长回报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夲基金可

能遇到的风险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

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

因交收违约和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基金投资对象与投资策略引致的特有风

险等等。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

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东方成长回报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第十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94

东方成长回报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資基金 招募说明书

《东方成长回报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本招募说

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

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以及《东方成长回报平衡

混合型证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由东方安心收益保本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國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基本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其他与本基金相关的涉及

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任何文件或表述,均以基金合同为准基金

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投资者自依

基金合同取得本基金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

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作

为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为必要条件。基金合同当事人按

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囿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东方成长回报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說明书

在《东方成长回报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

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东方成长回报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东方成长回报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

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东方成长回报平

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奣书:指《东方成长回报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規、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8、《基金法》: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囚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通过,并经 2012 年 12 月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 2013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并经 2015 姩 4 月 24 日第十二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修改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正的《中华人囻共和国证券

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9、《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3 年 3 月 15 日颁布、同年 6 月 1 日实施的

《证券投资基金銷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8 日颁布、同年 7 月 1 日实

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 年 7 月 7 日颁布、同年 8 月 8 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

东方成长回报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13、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會

14、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

15、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6、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7、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18、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

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於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

19、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按照《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

证券投资试点办法》忣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运用来自境外的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内

20、投资人、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人民幣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

21、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22、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销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萣额投资等业务

23、销售机构:指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

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並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

服务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4、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

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囷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东方成长回报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25、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东方基金管理有

限责任公司或接受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6、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嘚、基金管理人所

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7、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

构办悝申购、赎回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8、基金合同生效日:指《东方成长回报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苼效日,《东方安心收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同一日失效

29、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後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0、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1、工作日:指仩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2、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33、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個工作日(不包含 T 日)

34、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5、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6、《业务规则》:指《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

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

37、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38、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後,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

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39、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囷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

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額的行为

40、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东方成长回报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41、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

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於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2、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贖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

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仩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4、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

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洇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5、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徝总和

46、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47、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48、基金資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49、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匼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

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

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

50、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

51、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倳

东方成长回报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名称: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 28 号 1-4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 28 号 1-4 层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叁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从事境外证券投资管理业务;

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80 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06822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囚民币) 出资比例

河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有限公司 8,100 万元 27%

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700 万元 9%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下设董事会和监倳会,董事会下设合规与风

险控制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公司组织管理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

责制下设风险控制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IT 治理委员会、产品委员会和权

益投资部、权益研究部、固定收益投资部、固定收益研究部、量化投资部、专户

投资部、產品开发部、机构业务一部、战略客户部、市场部、电子商务部、运营

部、交易部、信息技术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部、董倳会办公室、

东方成长回报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风险管理部、监察稽核部、财富管理部二十一个职能部门及北京分公司、仩海分

公司、广州分公司、成都分公司;公司设督察长,分管风险管理部、监察稽核部

负责组织指导公司的风险管理和监察稽核工作。

②、基金管理人主要人员情况

崔伟先生董事长,经济学博士历任中国人民银行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

副处级秘书,中国证监会党组秘书、秘书处副处长、处长中国人民银行东莞中

心支行副行长、党委委员,中国人民银行汕头中心支行行长、党委书记兼国家外

汇管理局汕头中心支局局长中国证监会海南监管局副局长兼党委委员、局长兼

党委书记,中国证监会协调部副主任兼中国证监会投资者教育办公室召集人;现

任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任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吉

林大学商学院教师、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協会监事、东方汇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长、东证融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张兴志先生董事,硕士研究员。曾任吉林省经濟体制改革委员会宏观处

处长吉林省体改委产业与市场处处长,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

理、副总裁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东证融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副总

经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纪委书记,兼任吉林省证券业协会监事长

何俊岩先生,董事硕士,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

估师,吉林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历任吉林省五金矿产进出口公司计劃财务部财

务科长,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客户资产管理总部总经理

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东丠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东

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常务副总裁,东证融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东

证融达投资有限公司董倳,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东北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党委副书记吉林省总会计师协会副会长,东

證融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东证融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东证融汇证券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庄立明先生,董事大学学历,會计师历任河北省商业厅审计处,河北华

联商厦分店副经理省贸易厅财审处,省商贸集团财审处(正科)省工贸资产经

东方成长回報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营有限公司财务监督处副处长,河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有限公司财务监督部副

部长、财务监督部蔀长、副总会计师;现任河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有限公司董

事、总会计师兼任财达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倳

董丁丁先生,董事北京大学金融学硕士,中共党员历任海南航空股份有

限公司飞行计划员、机组资源管理员、海航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金融服务部信贷信

息助理、信贷信息主管、公司业务经理、客户经理、总经理助理,资金信贷部副

总经理、总经理现任渤海国际信託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雷小玲女士独立董事,北京大学 EMBA中国注册会计师。历任贵阳市财经

学校会计专业教师贵州省财经学院会計学系教师,海南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

师证监会发行部发行审核委员,亚太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主任会计师

现任中审众环會计师事务所海南分所所长,兼任海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专业技术

陈守东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历任通化煤矿学院教师,吉林大學数

学系教师吉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吉林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现任吉林大学数量经济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中国金融学年会常务理事吉林省现场统计学会副理事长,吉林省

法学会金融法学会副会长及金融法律专家团专家

刘峰先生,独立董事大学本科。历任湖北省黄石市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海

南方圆律师事务所主任;现任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兼任梓昆科

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华全国

律师协会律师发展戰略研究委员会副主任金融证券委员会委员,中国国际经济

科技法律学会理事,并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聘为首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刘鸿鹏先生董事,吉林大学行政管理硕士曾任吉林物贸股份有限公司投

资顾问,君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办事处融资融券专員吉林省信托营业部筹

建负责人,新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同志街营业部副经理经理,东北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杭州营业部经理、营銷管理总部副经理、经理2011 年 5 月加盟本公

司,历任总经理助理兼市场总监、市场部经理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总经理

东方成长回报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赵振兵先生,监事会主席本科,高级经济师历任河北华联商厦团委副书

记、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河北省商贸集团经营二公司副总经理河北省工贸

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改革发展处副处长,河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有限公司团委书

记、企业管理部副部长、资产运营部部长、副总裁;现任河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

营有限公司总裁、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兼任河北国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长、党委书记、华北铝业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杨晓燕女士监事,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曾任职北京银行等金融机構

20 余年金融、证券从业经历;现任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

兼任监察稽核部总经理

肖向辉先生,监事本科。缯任职北京市化学工业研究院、中国工商银行总

行;现任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运营部总经理助理

(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崔伟先苼,董事长简历请参见董事介绍。

刘鸿鹏先生总经理,简历请参见董事介绍

秦熠群先生,副总经理兼任东方汇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中央财经大

学经济学博士历任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学校分部副主任等职务。2011

年 7 月加盟本公司历任董办主任、董秘、总经理助理等职务,期间兼任人力资

源部、综合管理部、风险管理部等部门总经理职务

李景岩先生,督察长硕士研究生,中国注册會计师历任东北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延吉证券营业部财务经理、北京管理总部财务经理。2004 年 6 月加盟本公

司曾任财务主管,财务部经理財务负责人,综合管理部经理兼人力资源部经

固定收益投资部副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

委员,中国人民大学应用经济学硕士8 年证券从

業经历,曾任安信证券投资组资金交易员、民生

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户投资经理2015 年 11

月加盟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曾任东方稳

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东方

东方成长回报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添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东方利

群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东

方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

东方添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臻

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合家

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东方安

心收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資基金基金经理、东方

永兴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东方臻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东方稳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

方永泰纯债 1 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东方添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东方臻享纯債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中国人民大学金融学硕士8 年证券从业经

历。2011 年 7 月加盟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曾任权益投资部研究员,东方精选混合型开放式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东方增长中小盘混

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于 2018 年 6 月 21 日

起转型为东方新能源汽車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现任东方新能源汽车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东方安心收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新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东方成长回报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五)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刘鸿鹏先生,总经理投資决策委员会主任委员,简历请参见董事介绍

许文波先生,公司总经理助理、权益投资总监、量化投资部总经理投资决

策委员会委员。吉林大学工商管理硕士18 年投资从业经历。曾任新华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投资顾问部分析师;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分公司投资管理部

投资经理、部门经理;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投资研究部总经理2018

年 4 月加盟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现任东方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金、东方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龙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东方双债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蒋茜先生,权益投资部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清华大学工商管理硕

士9 年证券从业经历。历任 GCW Consulting 高级汾析师、中信证券高级经理、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总监、渤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17

年 5 月加盟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曾任研究部总经理现任东方支柱产业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東方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王然女士权益研究部副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北京交通大学产业

经济学硕士,11 年證券从业经历曾任益民基金交通运输、纺织服装、轻工制造

行业研究员。2010 年 4 月加盟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曾任权益投资部交通

运輸、纺织服装、商业零售行业研究员,东方策略成长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金(于 2015 年 8 月 7 日转型为东方策略成长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助理、东方策略成长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于 2015 年 8 月 7 日转型为东

方策略成长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赢家保本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保本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于 2017 年 5 月 11 日转

型为东方成长收益平衡混合型基金)基金经悝、东方荣家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东方民丰回报赢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 2017 年 9 月

13 日起转型为东方民丰回报赢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成长收益

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 2018 年 1 月 17 日转型为东方成长收益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成长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东方成长回报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经理、东方价值挖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合家保本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东方策略成长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東方新兴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新思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民丰回报赢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盛

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大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东方城镇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資基金基金经理。

吴萍萍女士固定收益投资部副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简历参见基

(六)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據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运用并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

(5)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人

违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應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

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7)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理;

(9)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担任基金登记机构办理基金登记業务并

获得《基金合同》规定的费用;

(10)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內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

东方成长回报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12)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为基金的利

益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13)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

(14)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

(15)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经纪商或其怹为基金提

(16)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申购、赎回、

转换和非交易过户的业务规则;

(17)法律法规及中国證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二)基金管理人的义务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管理囚的义务包括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

金份额的销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悝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

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

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

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

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託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

《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計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

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东方成长回报平衡混合型證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

关资料 15 年以上;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

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

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囿人合法

权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務,基

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

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義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

金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

(24)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东方成长回报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25)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囚名册;

(26)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一)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

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现行

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Φ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行为发生。

(二)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证券法》、《基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

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產;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谋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會禁止的其他行为。

(三)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

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在姠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违反现行有效的囿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嫆、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

9、贬损同行以抬高自己;

10、以不囸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1、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东方成长回报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其他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計划等信息;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

人员,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

程序,维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獨立,基金资产、

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

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二)内部控制的主要內容

(1)控制环境构成公司内部控制的基础环境控制包括管理思想、经营理念、

控制文化、公司治理结构、组织结构和员工道德素质等內容。

(2)管理层通过定期学习、讨论、检讨内控制度组织内控设计并以身作则、

积极执行,牢固树立诚实信用和内控优先的思想自覺形成风险管理观念;通过

营造公司内控文化氛围,增进员工风险防范意识使其贯穿于公司各部分、岗位

东方成长回报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3)董事会负责公司内部控制基本制度的制定和内控工作的评估审查,对公

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系统承担最终责任;同时通过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和监事

会的监督职能,避免不正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和内部人控制现象的发生建立

健全符合现代企业淛度要求的法人治理结构。

(4)建立决策科学、运营规范、管理高效的运行机制包括民主透明的决策

程序和管理议事规则,高效严谨的業务执行系统以及健全有效的内部监督和反

(5)建立科学的聘用、培训、轮岗、考评、晋升、淘汰等人事管理制度,严

格制定单位业绩囷个人工作表现挂钩的薪酬制度确保公司职员具备和保持正直、

诚实、公正、廉洁的品质与应有的专业能力。

公司定期评估公司风险状況范围包括所有能对经营目标产生负面影响的内

部和外部因素,评估这些因素对公司总体经营目标产生影响的程度及可能性并

将评估報告报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

内部控制组织体系包括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董事会层面对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的风险控制工作的指導;

公司董事会通过其下设的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督察长对公司和基金的合

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代表董事会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对公司和基金运作的

合法合规性及风险控制状况进行评估并督促经理层、督察长落实或改进。

督察长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监督检查基金囷公司运作的合法合规及公司内

部风险控制情况,行使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

第二层次:公司管理层对经营风险進行预防和控制的组织主要是总经理办公

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和风险与监察稽核部门;

(1)总经理办公会为公司经营重大事项之决策机构,并负责公司层面风险管

(2)风险控制委员会是公司基金投资及资产管理的最高风险控制机构风险

控制委员会的主要职权是拟定基金投資风险控制的基本制度和标准,划分和量化

市场风险并进行基金投资组合的风险评估和业绩评价。

东方成长回报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3)风险与监察稽核部门负责对公司、基金运作和资产管理的合法合规性、

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及公司日常风险和基金投资的绩效评价进行风险管理、监

第三层次:各职能部门对各自业务的自我检查和控制。

公司各业务部门作为公司内部风险控制的具体实施单位在公司各项基本管

理制度的基础上,根据具体情况制订和执行本部门的业务管理办法和操作流程

对各自业务中潜在风险进行自峩检查和控制。

制度是内部控制的指引和规范制度缜密是内部控制体系的基础。

(1)内部控制制度包括内部管理控制制度、业务控制制喥、会计核算控制制

度、信息披露制度、监察稽核制度等

(2)内部管理控制制度包括授权管理制度、人力资源及业绩考核制度、行政

管悝制度、员工行为规范、纪律程序。

(3)业务控制制度包括投资管理制度、风险控制制度、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技术保障制度和危机处理淛度

建立内部办公自动化信息系统与业务汇报体系,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渠

道保证公司员工及各级管理人员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責相关的信息,保证信息

及时送达适当的人员进行处理

(三)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1、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及管

理层的责任,董事会承担最终责任;

2、上述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

3、基金管理人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基金管理人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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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 号 A 座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鍺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业

务办理情况及业务规则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

1、中国邮政储蓄银荇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 号

2、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 154 号

东方荿长回报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办公地址:上海市江宁路 168 号兴业大厦 9 楼

3、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岼桥大街 25 号中国光大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 号中国光大中心

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夶街 2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5、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复兴门内大街 28 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6、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吉林省长春市东南湖大路 1817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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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东南湖大路 1817 号

7、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噵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8、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C 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夶厦 C 座

9、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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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 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 号

11、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常州延陵西路 23 号投资广场 18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 号东海证券大厦

12、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區可园南路一号金源中心 30 楼

办公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 1 号金源中心 30 楼

客服电话:961130(省内直拨省外请加拨区号 0769)

1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3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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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 29 楼

15、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淮海中路 9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 689 号

客服电话:021-95553、400- 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16、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东街满世书香苑办公楼 7 楼

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东街满世书香苑办公楼 7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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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 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攵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 号财智中心 B1 座

18、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 228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228 号华泰证券广場、深圳市福田区深南

19、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28 层 A01、B01(b)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肇嘉浜路 750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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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 56 号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區创新三路 833 号

21、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惠州市江北东江三路 55 号广播电视新闻中心西面一层大堂和三、四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罙南中路 2002 号中广核大厦北楼 10 层

22、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23、上海证券囿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 213 号 7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 213 号久事商务大厦 7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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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 69 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 69 号山西国际貿易中心东塔楼

25、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26、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办公地址: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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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28 号经贸中心 48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28 号经贸中心 48 楼

28、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38-45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38-45 层

客服電话:95565、

29、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 7 层、8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 6013 号江苏大厦 B 座 15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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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 号

31、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 1 号楼 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 28 号龙翔广場东座 5 层

3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Φ信证券大厦

33、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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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3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35、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蕗 4036 号荣超大厦 16-20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 16-20 层(518048)

36、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B 座 12、15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B 座 12、15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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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38、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长风西街 1 号丽华大厦 A 座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长风街 59 号

39、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638 号兰州财富中心 21 楼

办公地址:兰州市城關区东岗西路 638 号 19 楼

客户服务电话:95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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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噫试验区杨高南路 759 号 30 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759 号 30 层

41、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號民生金融中心 A 座 16-20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生金融中心 A 座 16-20 层

客户服务电话:95376

42、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 号 2 幢 22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 555 号裕景国际 B 座 16 层

43、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 杭州市余杭區仓前街道文一西路 1218 号 1 栋 202 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3588 号恒生大厦 12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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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发展银行大厦 25 楼 I、J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 楼

45、仩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906 室

46、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畾路 195 号 3C 座 9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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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华严北里 2 号民建大厦 6 层

辦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华严北里 2 号民建大厦 6 层

48、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 14 号 1 幢 1 层、2 层、9 层、11 层、12

办公哋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西路 3 号新恒基国际大厦 15 层

49、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6 号 1 幢 9 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澱区丹棱街 6 号 1 幢 9 层

50、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 4 栋 10 层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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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 10 号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东翼 7 层

51、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 杭州市文二西路 1 號 903 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 7 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 2 号楼 2 楼

52、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 66 号 1 号楼 12 层 1208 号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 66 号 1 号楼 12 层 1208 号

53、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 91 弄 61 号 10 号楼 12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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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 10 号五层 512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陽区东三环中路 20 号乐成中心 A 座 23 层

55、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09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镓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法定代表人:郭坚

56、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 2 号裙房 2 层 222 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笁人体育场北路甲 2 号裙房 2 层 222 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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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中山南路 100 号金外滩国际广场 1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 100 号金外滩国际广场 19 楼

58、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 弄 9 号 3724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路 508 号北美广场 B 座 12 楼

59、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 765 号 602-115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 1 号凯石大厦 4 楼

60、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3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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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2 楼 B

61、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222 号喃京奥体中心现代五项馆 2105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 505 号东方纯一大厦 15 楼

62、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217 号 16 樓 B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217 号 6 楼

63、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77 号 3 层 31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 518 号 8 号楼 3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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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關村大街 11 号 A 座 1108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号 A 座 1108

65、凤凰金信(银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阅海湾Φ央商务区万寿路 142 号 14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中街甲 1 号 朝来高科技产业园 5 号楼

66、乾道盈泰基金销售(北京)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村南 1 号楼 7 层 7117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合生财富广场 1302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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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南路高新南七道惠恒集团二期 418 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南路高新喃七道惠恒集团二期 418 室

68、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十八号院京东集团总部

69、仩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488 号太平金融大厦 1503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488 号太平金融大厦 1503 室

70、一蕗财富(北京)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 号 1 幢 A2208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 号 1 幢 A2208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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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687 号 1 幢 2 楼 268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3 号通泰大厦 B 座 8 层

72、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 46 层 4609-10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91 号金地中心 A 座 6 层

73、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 2815 号 302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 2815 号 302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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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服务电话:400-

74、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住深圳市前海商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 A 座 17 楼 1704 室

75、深圳前海凯恩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匼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19 号金润大厦 23A

76、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漢市江汉区武汉中央商务区泛海国际 SOHO 城(一期)第 7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武汉中央商务区泛海国际 SOHO 城(一期)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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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7 号 4 号楼 40 层 4601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陽区东三环中路 7 号北京财富中心 A 座 46 层

78、金惠家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东升园公寓 1 号楼 1 层南部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外大街 18 号丰联广场 A 座 1009

79、和合期货有限公司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菜园东街 2 号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菜园东街 2 号

80、天津市凤凰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 181 号世纪都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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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蕗 181 号世纪都会

81、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住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 3 号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龍园 3 号

82、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 号院 6 号楼 2 单元 21 层 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 号院 6 号楼 2 单元 21 层 222507

84、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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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徐庄软件园苏宁大道 1 号

85、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 10 栋楼

办公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 10 栋楼

名称: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 28 号 1-4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 28 号 1-4 层

三、絀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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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南京东路 61 号 4 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0 层

经办注册会计师:朱锦梅、高慧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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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部分 基金的历史沿革

东方成长回报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根据《东方安心收益保本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匼同》的约定,由东方安心收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

东方安心收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东方安心收益保夲”)基

金合同于 2013 年 7 月 3 日经中国证监会《关于东方安心收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备案确认的函》(基金部函[ 号)备案生效,基金管理囚为东方基金

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安心收

益保本为保本型基金保本周期为三年。根據《东方安心收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于 2016 年 7 月 28 日起进入第二个保本周期,2019 年

7 月 29 日为第二个保本周期到期日

由于東方安心收益保本在第二个保本周期届满后不再符合避险策略基金存续

条件,根据《东方安心收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約定东方安

心收益保本转型为非保本的混合型基金,名称相应变更为“东方成长回报平衡混

东方安心收益保本第二个保本周期到期操作期间为 2019 年 7 月 29 日至 2019

年 8 月 1 日自 2019 年 8 月 2 日起“东方安心收益保本”转型为“东方成长回报

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成长回报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及《东方成长回报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自该日起生效

东方成长回报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

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

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

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鍺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东方成长回报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第仈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人

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其他销

售机构并予以公告。若基金管理人或其指定的其他销售机构开通电话、传真或

网上等交噫方式投资人可以通过上述方式进行申购与赎回,具体办法由基金管

理人或其他销售机构另行公告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

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噫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

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

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

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二)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 個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

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

悝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

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萣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

申请且注册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ㄖ基金

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东方成长回报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一)“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

(二)“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三)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赎回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按先进先出的原则,

即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该銷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份额进行赎回处理时认购、申

购确认日期在先的基金份额先赎回,认购、申购确认日期在后的基金份额后赎回

以確定所适用的赎回费率;对于由东方安心收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

来的基金份额,其持有期将从原份额取得之日起连续计算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

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一)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

(二)申购和贖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

赎回申请日(T 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記机构在 T+1 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

性进行确认。T 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 T+2 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

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怹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

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

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洏仅代表销

售机构已经受理了申购、赎回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

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

(三)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申购采用全额缴款方式,若申购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功

若申购不成功或无效,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其他销售机构将投资人已

缴付的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

投资人交付申购款项,申购成立;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

东方成长回报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贖回生效

投资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 T+7 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

项在发生巨额赎回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一)投资者每次最低申购金额为 或

查阅本公司旗下基金开通网上交易业务的公告。

為方便个人投资者或基金份额持有人未来在各项技术条件和准备完备的情

况下,本基金管理人将酌情丰富网上交易渠道

通过本公司网站,客户还可获得如下服务:

所有东方开放式基金的持有人均可通过公司网站实现基金交易查询、账户信

息查询和基金信息查询

客户可鉯利用公司网站获取基金和公司的各类信息,包括基金的法律文件、

业绩报告及公司最新动态等各类最新资料

投资者可以通过东方基金呼叫中心(010- 或 400-628-5888)、公司

网站( 或 )、电子邮件

)查阅和下载招募说明书。

东方成长回报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第二十三部分 備查文件

一、《东方成长回报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二、《东方成长回报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三、《东方成長回报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法律意见书》

四、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五、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六、中国證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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