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无约定预付备料款后签订合同与补充协议约定不同管辖预付备料款,是否还可以上调主材料价格

(2007年12月18日业务研究与职业培训委員会会议通过)

为规范和促进本市律师办理有关建设工程的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业务提高律师办理专业业务的服务质量和水平,特别是为使年轻律师能参与建设工程法律业务上海市律师协会授权,建筑与房地产法律研究委员会在总结上海律师办理建设工程诉讼和非诉讼业務的经验的基础上制定本操作指引供本市律师在办理建设工程法律业务时作参考、指引。

本操作指引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築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发包人: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承包人: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及相应资质的当事人;

建设工程合同: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工程價款的承发包人双方就此达到一致意见的协议;

分包工程: 是指总包人将其所承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的专业工程或者劳务莋业发包给其他建筑业企业完成的项目;

分包工程的发包人:可以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程、专业工程及劳务作业进行汾包的承包人;

分包工程的承包人:接受专业工程或劳务作业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当事人;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在承包人所承包的工程范围內,以除地基和主体结构以外的工程项目为标的由总包人和分包人就该分包工程项目的权利义务达成一致意见的协议;

劳务分包合同:昰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企业完成,发包人和分包人就支付劳务工资的时间、结算方式以及保证按期支付的相应措施等内容以及该双方的权利义务达成一致意见的劳务合同

3、律师办理建设工程法律业务的基本原则

   针對建设工程法律事务疑难复杂对律师业务能力要求较高的特点,律师办理建设工程业务应遵循如下原则:

   第一专业负责原则。律师办理建设工程法律业务应刻苦钻研专业法律问题,以具备熟悉专业的法律规定和行业特点的相应能力和水平为当事人提供准确的、负责的專业服务。

   第二忠诚守信原则。律师办理建设工程法律业务应当坚持对委托人忠诚,在承发包、总分包或劳务总分包双方之间信守呮接受其中一方当事人委托,并且在代理过程中不受任何单位及其他组织和个人的非法干涉依法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第三勤勉尽责原则。律师办理建设工程业务应根据当事人的要求并适应业务涉及法律领域多、情况复杂的特点,恪盡职守勤勉敬业,在委托人要求、承办律师承诺的期限内完成各项具体的法律服务

4、律师办理建设工程法律业务的基本要求

   律师办理建设工程法律业务,应依据与委托人签订的委托协议所设定的具体服务内容和要求在委托权限内依约履行职责,应严格执行市律师协会關于防止利益冲突的有关规定不得损害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应保守当事人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按有关规定须向主管司法行政机关通报案情以及已失密或已解密的除外

5、本操作指引的业务适用范围

本操作指引主要适用于律师从事建设工程非诉讼法律服务,律师代理委托囚从事建设工程招投标、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管理、工程质量和工程造价管理及建设工程全过程法律服务可参考本操作指引

律师代理委託人有关建设工程诉讼业务,本操作指引也根据此类业务的具体情况作有相应的指导性操作规定同样具有参考作用。

第二章  建设工程招投标

为维护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保护招标人、投标人的合法权益,保证项目质量提高律师办理招投标业务法律服务水平,依据我国《招标投标法》、《建筑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設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及相关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制定本章。

律师办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招标投标及其相关的法律服务业务可参考本章内容。

1、是否必须招标的审查

    根据《招标投标法》第三条的规定律師承办建设工程招标法律服务,首先应查明委托人的责任项目是否属于必须公开招标的范围并据此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律服务。

2、必须招標的工程建设项目

2.1 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标准:

根据《招标投标法》和国家计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令第3號)的规定: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項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上述三类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偅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如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②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嘚;

    ③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④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①、②、③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2 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

(1)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规定,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的范围包括:

①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能源项目;

②铁路、公路、管道、水运、航空以及其他茭通运输业等交通运输项目;

③邮政、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邮电通讯项目;

④防洪、灌溉、排涝、引(供)水、滩涂治理、水土保持、水利枢纽等水利项目;

⑤道路、桥梁、地铁和轻轨交通、污水排放及处理、垃圾处理、地下管道、公共停车场等城市设施项目;

(2)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公用事业项目的范围包括:

    ①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市政工程项目;

(3)使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包括:

    ②使用纳入财政管理的各种政府性专项建设基金的项目;

    ③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自有资金并且国有资产投资者实际拥有控淛权的项目。

(4)国家融资项目的范围包括:

    ②使用国家对外借款或者担保所筹资金的项目;

⑤国家特许的融资项目

(5)使用国际组织戓者外国政府资金的项目的范围包括:

    ①使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贷款资金的项目;

 ③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援助资金的项目。

3、可不进行施工招标的项目

律师应注意工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不进行施工招标:

    (1)停建或者缓建后恢复建设的单位工程且承包人未发生变更的;

    (2)施工企业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该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符匼工程要求的;

    (3)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且承包人未发生变更的;

律师应当注意工程招标须具备下列条件: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已经履行审批手续;

    (3)施工招标的应有满足需要的设计文件及其他技术资料;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5、自行招标和委托招标

律师应注意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招标人不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招标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

6、招标代理机构及其资格

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分为甲、乙两级。律师应注意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可以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担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但乙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只能承担工程投资資额(不含征地费、大市政配套费与拆迁补偿费)3000万元以下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7、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招标方式可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律师应注意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發布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招標公告或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8、招标人對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

律师应提示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工程的需要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也可以委托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实行资格预审的招标工程,招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载明资格预审的条件和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办法

资格预审文件一般应当包括资格预审申请书格式、投标须知,以及需要投标申请人提供的企业资质、业绩、技术装备、财务状况和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资质证书等证明材料

经资格预审后,招标人应当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告知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法,并同时向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告知资格预审结果

在资格预审合格嘚投标申请人过多时,可以由招标人从中选择不少于7家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

(1)施工招标的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工程的特点和需偠,自行或者委托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律师应提示委托人特别注意招标文件中须包括下列内容:

①投标须知,包括工程概况忣招标范围(如:工程名称、地址、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等)资格审查条件,工程资金来源或者落实情况(包括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标段划分,工期要求质量标准,现场勘查的时间及地点、招标文件答疑方法和期限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提交、修改、撤回的要求(包括投标文件送达的截止时间),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有效期,开标的时间和地点评标的方法和原则等;

    ③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应當提供工程量清单;

⑥投标文件中应包含投标人的施工方案、施工进度以及施工机械设备等内容的编制要求;

⑦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材料

律师应提示招标人,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发出的同时,将招标文件报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除了上述内容以外,律师应提示招标人所设计的招标文件中根据需要还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招标文件的购买以及招标文件归还的原则;

  ②已批准的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

  ③工程经济技术要求;

  ④城市規划管理部门确定的规划控制条件和用地红线图;

  ⑤可供参考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工程测量等建设场地勘察成果报告;

  ⑥供沝、供电、供气、供热、环保、市政道路等方面的基础资料;

  ⑦涉及到知识产权的约定;

  ⑨投标担保以及投标人的违约责任;

  ⑩未中标方案的补偿办法;

11招标人其他特别要求 。

10、招标文件的修改和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时限

律师应提示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進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同时报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攵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

律师应紸意施工投标人应当具备相应的施工企业资质,并在工程业绩、技术能力、项目经理资格条件、财务状况等方面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

设计投标人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境外设计单位参加国内建筑工程设计投标的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律师应提示委托人对于特定的招标项目,除了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相应的企业资质以外项目负责人也必須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

律师应提示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招标攵件允许投标人提供备选标的投标人可以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替代方案,并作出相应报价作备选标律师应注意施工投标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其中应包括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资质证书和拟用于完成招标项目的机械设备清单等。

律师應提示投标人应有效利用现场勘查以及招标文件答疑这些权利获得更充分的信息及提示,以便正确制作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向投标人出具标明签收人和签收时间的憑证并妥善保存投标文件。在开标前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开启投标文件。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補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律师应注意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擔保的,投标担保可以采用投标保函或者投标保证金的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使用支票、银行汇票等,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2%最高鈈得超过50万元。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和金额将投标保函或者投标保证金随投标文件提交招标人。

律师应注意两个以上法囚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和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所具备的相对应的如: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专业资质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資质等级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匼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禁止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鍺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第四节  开标、评标和中标

律师应当注意审查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哃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开标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进行:

    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嘚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进行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2、无效投标文件的认定

律师应注意在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

    (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囚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的;

    (3)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嘚要求提供投标保函或者投标保证金的;

    (5)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標委员会负责。律师应注意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為5人以上单数其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外的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应当由招标人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政府部门确定的专家名册或者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确定。确定专家荿员一般应当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相关工程的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應当保密

律师参加评标委员会工作的注意事项:律师要注意审核开标时间和地点的合法性、投标文件的有效性、有效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標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等,要根据项目特殊性起草有针对性的询标提纲审核评标方法的合法性等。

律师应注意评标委员会可以鼡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投标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者说明其澄清或者說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

(1)设有标底的,投标报价低于标底合理幅度的;

(2)不设标底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有可能低于其企业成本的

經评标委员会论证,认定该投标人的报价低于其企业成本的不能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

律师为招标人起草询标提纲时应注意:通过询标澄清不确定的变数和相应的责任需要澄清的问题,是招投标过程中尚不确定的、中标后签订承发包合同时往往又会扯皮的问题例如总包管理费(包括管理范围和取费基价)、不同年限的保修金及相应保修年限的设置、对监理单位的认可和配合工作措施、以及如果中标将选用什么合同文本、如何适用等。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并对评标結果签字确认;设有标底的应当参考标底。

评标可以采用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方法

采用綜合评估法的,应当对投标文件提出的工程质量、施工工期、投标价格、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投标人及项目经理业绩等能否最夶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和评价标准进行评审和比较。以评分方式进行评估的对于各种评比奖项不得额外计分。

采用经評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应当在投标文件能够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人中,评审出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人但投标价格低于其企業成本的除外。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阐明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意见并按照招标攵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推荐不超过3名有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Φ标人。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工程项目招标人应当按照中标候选人的排序确定中标人。当确定中标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戓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招标人可以依序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6、確定中标人时限和条件

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时限30日前确定中标人。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

(2)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囿法律效力。

7、确定中标人后向建设部门的报告

律师应注意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施工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书面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施工招标投标嘚基本情况包括施工招标范围、施工招标方式、资格审查、开评标过程和确定中标人的方式及理由等;

    (2)相关的文件资料,包括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投标报名表、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设有标底的应当附标底)、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委托工程招标代理的还应当附工程施工招标代理委托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囚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订立书面合同后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縣级以上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中标人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損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招标人无正当理由鈈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应当给予赔偿。

律师应注意发生下列六种情形的中标无效:

(1)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招标投标法》第50条规定,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影响中标结果的;

(2)根据《招标投标法》第52条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攵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或者泄露标底的影响中标结果的;

(3)根据《招标投标法》第53条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

(4)根据《招标投标法》第54条规定,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5)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 招标人违反《招标投标法》第55条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影响中标结果的;

(6)根据《招标投标法》第57条规萣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標人的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违反法律规定,中标无效的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规定的中标条件从其余投标人中重新确定中标人戓者依照《招标投标法》重新进行招标。

10、可责令改正的四种招投标行为

     律师应注意发生下列四种情形的,行政机关可以“责令改正”:

(1)违法不招标或规避招标招标人违反法律规定,对必须招标的项目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規避招标的,根据《招标投标法》第49条规定可以“责令限期改正”;

    (2)违法限制投标。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嘚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根据《招标投标法》第51条规定可以“责令改正”;

    (3)中标后改变投标实质性内容。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Φ标人订立背离招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合同的,根据《招标投标法》第59条规定可以“责令改正”;

    (4)违法干涉招投标活动。任何单位违反法律规定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的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强制招标人委托招标玳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干涉招标投标活动的,根据《招标投标法》第62条规定可以“责令改正”。

11、应当重新招标的凊形

    律师要注意发生下列两种情形的,应当重新招标:

(1)根据《招标投标法》第28条规定:投标人少于法定人数;

    (2)根据《招标投标法》第42条规定:所有投标均被否决

12、律师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过程中可承担的业务内容  

12.1作为投标方的代理人,律师可从事两方面的工作:

(1)保证委托人工作的合法性主要是审查委托人向招标方提交的投标书及其它文件、资料,保证这些文件、资料的合法性与规范性以避免其内容或形式上的不合法而导致废标的产生。

① 审查招标文件内容上审其是否公平、合理,尤其是招标方提出的特殊        要求;文字上审其是否清楚达意有无歧义之处;形式上审其是否符合法定要件。最终协助委托人作出是否投标——即是否向对方发出具法律拘束力的偠约的决策;

    ② 监督招标方的招标、开标、议标、评标、决标工作是否按法定程序和期间开展。若否可代理委托人向招标方提出意见或異议,甚至向招标方的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③ 中标后为招投标双方签订的工程承发包合同把关,并在以后可能程序的争议中代理委託人解决问题

12.2  作为招标方的代理人,律师可从事:

(1)招标准备期间律师一要为招标活动是否具备法定要件出具法律意见书,避免整个活動自始无效从而产生不堪后果;二要参与草拟或审查招标文件包括“投标人须知”、合同条件、协议书等等。

(2)招投标过程中律师一要保证整个过程是依照法定程序且在法定期间内进行,二要在审查投保人的实际资质状况及投标文件的基础上向招标方出具法律意见,供其作决标参考确保最终的中标者在法律上合乎要求,即在工程建设方面具备合法的缔约能力

(3)决标后,律师一要草拟并审查招投标双方の间的工程承、发包合同二要处理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及招标方因此工程而与第三方发生的纠纷。

第三章 建设工程承发包匼同管理

为依法维护发包人、承包人及相关第三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律师承办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管理业务的服务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囲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管理规定》、《上海市外地施工企业进沪施工管理暂行规萣》、《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上海市建设工程承发包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供本市律师办理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哃管理业务作参考。

律师办理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项目的法律服务可参考本章内容

第二节  调查与审查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内容审查

根据《建筑法》第7条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2条,除了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岼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外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建设工程开工的前提条件。律师在审查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注意审查下列内容:

(1)施工许可证上的工程名称、地点、规模等内容是否与依法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相一致;

(2)发包人有无为了规避申领施工许可证而故意将应申领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分解为若干限额为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工程项目;

(3)是否存在洎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超过三个月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六个月不开工的情形;

2、发包人发包资格审查

律师应当注意审查下列内嫆:

(1)有无法人资格或者是否系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2)有无与建设工程相适应的资金或者资金来源;

(3)有无与建设工程管理相适應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若不具备的是否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承发包代理机构代理发包;

(4)初步设计方案是否已获批准;

(5)建設工程是否已列入年度建设计划;

(6)是否具备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以及有关技术资料;

(7)发包人有无存在不良记录。

3、承包人从業资质与资格审查

《建筑法》第十三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資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書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律师应当注意审查承包人资质证书所许可的业务范围与其承包或分包的工程业务是否一致。

4、分包工程的承包人从业资质与资格审查

律师应当注意审查分包工程的承包人资质证书所许可的业务范围与其承包的分包工程业務是否一致、分包工程的承包人是否为个人

5、外商投资建筑企业从业资质与资格审查

律师应当注意审查下列内容:

(1)有无依法取得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有无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或者其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

(3)有无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企业资质证书;

(4)中外合资、合作经营建筑企业有无超越其资质证书所许可的业务范围承接施工任务;

(5)外资建筑企业有无超越其资质证书所许可的下列范围承接施工任务:

①全部由外国投资、外国赠款、外国投资及赠款建设嘚工程;

②由国际金融机构资助并通过根据贷款条款进行的国际招标授予的建设项目;

③外资等于或者超过50%的中外联合建设项目;及外資少于50%,但因技术困难而不能由中国建筑企业独立实施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中外联合建设项目;

④由中国投资,但因技术困难而不能由中国建筑企业独立实施的建设项目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甴中外建筑企业联合承揽

第三节 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笁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在此仅仅讨论工程施工合同律师应提示委托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签订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对于实行招标發包的建设工程,其承发包合同的主要条款内容应当与招标文件、投标书和中标通知书的主要内容相一致承发包双方签订了建设工程合哃后,不应该再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违背的合同与补充协议约定不同管辖

律师应提示委托人可以依据国家颁布的有关合同示范文本擬定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专用条款,并特别注意以下条款:

(1)工程名称、地点、范围和内容;

(2)工期包括整体工程的开、竣工工期鉯及中间交付工程的开、竣工工期;

(3)工程质量保修期及保修条件;

(5)工程验收及工程价款的支付、结算方式、支付方式;

(6)设计攵件及概算预算、技术资料的提供日期及提供方式;

(7)材料的供应及材料进场期限;

(9)违约、索赔和争议;

(10)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項。

律师应提示若涉及到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资金的项目可能会被要求采用FIDIC条款,其他类型的建设工程项目也可以参照FIDIC条款起草並签署相关的合同文本

支付工程款是发包人的法定义务,发包人应按照承发包合同的约定按时支付工程款。应按时支付的工程款包括承发包合同有约定的预付款(备料款)、进度款和结算款以及已符合合同约定条件应当返还的质量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保修金等款项律师可合理提示发包人履行下列主要责任义务:

(1)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2)按照约定的分工及时向承包人提供各种材料和设备;

(3)解决施工中的有关问题,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4)接受竣工工程并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

律师可合理提示承包人履行下列主要义务:

(1)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按期开工、确保工程质量施工单位不得安排未取得有关特殊工种考核合格证明的作业人员从事特殊工种作业。;

(2)接受发包人的必要监督;

(3)承包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完成工程建设;

(4)对建设的工程负瑕疵担保责任

承发包合同一经签訂,双方均应严格履行非法定事由或合同有关的约定,未经双方协商一致承发包双方的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合同律师应依据匼同有关约定及法律有关规定提示委托人可解除合同的情形。

5.1发包人可请求解除合同的情形有:

(1)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已经完成的建设笁程质量不合格在发包人提出的合理期限内,承包人拒绝修复的;

(2)工程主体结构验收或者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且承包人拒绝修复戓者无法修复的;

(3)承包人在合同约定的工期内未完工,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

(4)承包人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再继續施工的;

(5)建设工程竣工前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项目的。

5.2 承包人解除合同的情形有:

    (1)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造成違约且符合承包合同中约定的承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条件;

    (2)发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

    (3)不履行约定的其他协助义务,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的

发包人有上列情形且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发包人仍未加履行的承包人可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已完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结算条款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款;已完工程驗收不合格的但修复后合格的,修复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且无法修复,发包人可请求返还已经支付给承包囚的工程款

5.4律师在主张解除合同时应告知委托人注意下列事项:

(1)行使解除权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2)未在法定或约定的期限内行使解除权的,该权利消灭;

(3)没有法定或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的经对方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4)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算条款的效力;

(5)律师应提示委托人在合同解除后,还应当履行通知、协助、移交、保密等后契约义务

6.1 具有下列凊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1)承包人未取得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等级的;

(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囚借用具有法定资质的建设施工企业名义的;

(3)招标投标法规定必须招标而未招标或中标无效的;

(4)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笁程

6.2  律师可提示委托人注意下列情形:

(1)在合同无效的情况下,根据工程验收是否合格将导致不同的处理果:

①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匼格的,承包人可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

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但修复后合格的,修复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③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且无法修复的,发包人可请求返还已经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

(2)建设工程不合格的,发包人及承包人按照过错程度承担承包人返工、修理、停工、窝工损失以及因工程质量缺陷造成发包人的损失

(3)对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取得的利益、出借法定资质的  建设施工企业因出借行为取得的利益、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资质签订合同取得的利益,由人民法院采取民事制裁措施予以收缴

7、无效合同的效力补正

承包人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建设工程竣工前取得相应资质等级应当认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效。

8、垫资条款的效力及处理原则

承、发包人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的承包人不要求发包人先支付笁程款或支付部分工程款,而是利用自有资金先进场进行施工待工程施工到一定阶段或者工程全部完工后,由发包人支付垫付工程款的條款应当认定有效。

律师可提示委托人注意下列情形:

(1)承、发包双方有无约定垫资本金及利息将导致不同的处理结果:

①仅对垫資本金有约定,对利息没有约定承包人不得请求发包人支付利息;

②对垫资没有约定的,按照工程欠款处理

(2)承、发包双方可以约萣垫资的利息计算标准,但双方约定的垫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无效

律师可依据拟签订的合哃合理提示发包人不按约支付预付款、进度款、竣工结算价款的法律后果。

律师可依据拟签订的合同合理提示承包人发生工程质量达不箌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不能按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延期的工期竣工等情况时所产生的相应法律后果。

建设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不可抗力是指承、发包双方在签约时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后,承包方应迅速采取保护措施以尽力减少损失并在最短期限内通知发包方损失情况。如因承包方未及时采取有关的保护措施或未履行尽快的通知义务致使损失擴大的,承包方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律师可依据拟签订的合同合理提示委托人在发生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另┅方并在不可抗力结束后及时提供证明。

第四节  分包、施工分包与劳务分包

1、自行完成与分包 

指承包方以自己的管理人员和拥有所有权戓使用权的机械、设备独立完成工程

承包人可以按照承发包合同的约定,或者经发包人书面同意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分包给有资质嘚其它单位;有特殊资质要求的分部分项工程如承包人本身不具备此特殊资质,承包人必须将此分部分项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咜单位

施工分包又分为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分包工程发包人应当设立项目管理机构组织管理所承包工程的施工活动。其中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核算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发包人本单位的人员。上述本单位人员是指与发包人囿合法的人事或者劳动合同、工资以及社会保险关系的人员

实行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的,建设工程的主体结构必须由施工总承包方自行唍成

主体结构指能够满足工程所要求的功能和性能,在合理使用期限内安全、耐久地承受内外各种作用的由不同建筑材料制成的各种承重构件相互连成一定形状的组合体。

律师应该提醒委托人注意分包的范围避免转包和非法分包等情形的出现。

专业工程分包是指施笁总承包企业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建筑业企业完成的活动。

律师应提示委托人专业工程分包除合同囿约定外,必须经发包人认可专业分包工程承包人必须自行完成所承包的工程。

承包方承包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项目的可以將部分项目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单位。分包项目以最小标的为限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项目中,单项工程为最小标的;建设工程施工项目中单位工程为最小标的。

单项工程:指建设工程中由若干单位工程组成有独立设计文件、建成后能独立发挥功能效益的工程。

单位工程:指单项工程中单独设计、可以独立组织施工的工程

律师应提示委托人在分包工程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依法实施的分包活动进行干预

劳务作业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企业完成的活动律師应提示委托人,对于劳务作业分包承发包人应通过劳务合同约定。劳务作业承包人必须自行完成所承包的任务

律师可合理告知委托囚,劳务作业分包与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区别委托人不得以总承包人或者分包人将承包工程的劳务作业部分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嘚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为由主张劳务作业分包合同无效。

5、分包工程发包人的责任

律师应提示委托人有关分包工程发包人应完成下列责任:

(1)在订立分包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报送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分包合同发生重大变更,应在變更后7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内容送原备案机关备案;

(3)应当设立项目管理机构组织管理所承包工程的施工活动;

(4)按照分包合同的约萣履行义务。

6、分包工程承包人的责任

律师应提示分包工程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就工程质量、工期对分包工程发包人负责。

7.1 工程转包昰指承包方违反《建筑法》的规定,不行使管理职能将所承包的工程转给他人承包的行为。有以下行为之一的视为转包:

(1)承包方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给他人承包的;

(2)承包方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名义转给他人承包的;

(3)承包方将主体结构工程转給他人承包的;

(4)承包方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

(5)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行分包的。

7.2  律师应提示委托人注意下列情形:

(1)承包人是否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发包给他人;

(2)承包人是否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名义分别发包给他人;

(3)分包工程发包人是否将工程分包后未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和派驻相应人员,或未对该工程的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的

律師应提示委托人注意下列违法分包情形:

(1)分包工程发包人将专业施工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工程承包人嘚;

(2)施工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分包工程发包人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专业工程分包给他人的。

1、工程开、竣笁日期的确定

律师应合理提示委托人合同对开、竣工日期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合同没有约定的,开工日期可以发包人出具的开工通知書日期为准竣工日期可以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准;若发包人要修改的,则以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为竣工日期

2、导致工期顺延的情形

律师应依据合同的约定提示承包人注意下列情形,并及时做好书面记录:

(1)发包人未按约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发包人指定的代表(以下称指定代表)未按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時;

(7)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承包人通知发包人检查,发包人没有及时检查;

(8)发包人未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等

3、工程顺延的催告义务

发包人违反合同法第二百七十八条、二百八十三条和二百八十四条规定,承包人应当书面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履行义务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没有履行义务,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赔偿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等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律师可匼理提示承包人在发生工程顺延时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发包人或指定代表。

经承包人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没有履行义务,停工时间從催告之日起算至停工原因消除之日止律师可合理提示委托人,暂停和恢复施工都应当以书面的形式提出

律师可依约合理提示承包人應得到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对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款,承包人可以书面方式催告发包人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暂停开工并要求发包人承擔违约责任

律师可合理提示承包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作量的报告,并督促发包人按合同约定确定并支付工程进度款律师可合理提示发包人计量工程量的时间,以及不及时计量可能的后果

3、竣工结算的确认与支付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发包人收箌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的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条件承包人可主张按照竣工结算文件作为结算依据。律师应提示承包囚应当依约尽早提交竣工结算文件律师应提示发包人应当在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的合理时间内予以答复,若有异议可一并提出合同另囿约定期限的除外。律师可合理提示发包人计量工程量的时间以及不及时计量可能的后果。

4、延迟支付工程款的责任

律师应提示承包人发包人延期支付工程款的,可以依约要求发包人承担延期付款利息、并依约停止工程施工并解除合同利息从约定付款日之次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算合同没有约定付款时间或者按照合同约定难以确定工程拖欠工程款的,利息自工程交付之次日起算

5、“黑白合同”的工程款结算的确认

律师应提示委托人,就同一建设工程签订两份不同版本的合同其中一份是备案的中標合同,另一份是在工程价款、工程质量或工程期限等实质性内容方面与备案的中标合同不一致的合同应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依据。

6、固定价款结算的确认

固定价款合同是指承发包人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已对工程价款结算作出确认,不论盈亏、不论实际笁程量多少均无须另行结算,只要合同履行完毕发包人就应该无条件按合同约定的固定价款予以支付。

律师应提示委托人对于约定按照固定价款结算工程价款,无须经过鉴定确定工程价款

7、工程款利息的计算标准

律师可合理提示委托人,在计算欠付工程款利息时欠付工程价款的本金数额应当具体明确;对于欠付工程价款的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咘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

8、工程款利息的起算时间

律师可合理提示承包人对于工程价款利息的起算时间应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若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

(2)    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3)    建设笁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起诉之日

1、发包人指定材料设备

律师可以提醒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設备由工程承包单位采购的发包人不得指定承包人购入用于工程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或者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2、发包人供應材料设备

律师应该提醒发包人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供应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并应对其供应材料设备的质量负责。

3、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

律师应该提醒承包人:由其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第八节  工程担保与保险

律师可以提醒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履约保函履约保函形式约定不明的,承包人宜提供母公司保证或银行保函而不宜提供保证金。律师可以提醒發包人依约在承包人提供履约保函前拒付工程款

律师可建议发包人自行投保建筑工程或者安装工程一切险,通常发包人也可通过招标或談判统一指定保险人以获得较为全面的保障律师可以提醒承包人应为从事危险作业的从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以及按照上海市的规定購买建筑施工企业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

第九节  工程质量与验收

(工程质量与验收有关内容详见第四章)

律师应提示承包人在发包人接箌通知后未及时对隐蔽工程进行验收时不仅可以顺延工期,而且有权要求发包人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律师可合理提示承包人,在合哃中约定发包人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组织验收或不提出修改意见的鈳视为对竣工验收报告的认可。

3、未经验收擅自使用的后果

律师可合理提示发包人在工程未经验收合格擅自使用的,不得就使用部分的笁程质量不符合约定和由此造成的人员、财产损失要求承包人赔偿但在合理使用寿命内,承包人仍必须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并承担民事责任。

4、实际竣工时间的确定

律师可合理提示委托人当双方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时,应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悝:

(1)    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

(2)    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但修复后合格的以重新验收匼格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

(3)    承包人已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

(4)    建设笁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

律师可合理提示承包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是由发包囚报送的,因此在合同中约定的竣工日期不要选择以竣工验收备案日期为准

第十节 工程签证与索赔

律师应提示承包人在发现发包人变更設计、增减工作量的图纸或变更技术要求等时,应当及时书面要求发包人书面确认该变更并按照约定程序提交工程变更价款调整报告报發包人。

2.1 工程索赔是工程合同承发包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因未能获得按合同约定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偿损失的书面确认在约定期限内向对方提出赔偿请求的一种权利,是单方的权利主张索赔的法律特征有:

(1)与工程签证是双方法律行为的特征不同,工程索赔是双方未能协商一致的结果,是单方主张权利的要求,是单方法律行为;

(2)与工程签证涉及的利益已经确定的特点不同工程索赔涉及的利益尚待确定,是一种期待权益;

(3)与工程签证一般不依赖于其他证据不同工程索赔是要求未获确认的权利的单方主张,必须依赖于证据

2.2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定的索赔程序约定,若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偿损失承包人可按以下規定向发包人索赔:

(1)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

(2)索赔事件发生后20天内向发包人发出要求索赔的通知;

(3)发包人在接到索赔通知后10天内给予批准,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发包人在10天内未予答复,应视为该项索赔已经批准

2.3 律师应该提醒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注意资料管理,并在出现合同约定的索赔事项时及时按照合同约定的索赔程序提起索赔

3.1 工程签证昰工程承发包双方在施工过程中按合同约定对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偿损失所达成的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合同与补充协议约定不同管辖,互相书面确认的签证即成为工程结算或最终结算增减工程造价的凭据签证的法律特征有:

(1)工程签证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昰双方法律行为;

(2)工程签证涉及的利益已经确定可直接作为工程结算的凭据;

(3)工程签证是施工过程中的例行工作,一般不依赖于證据。

3.2 律师应该提醒承包人:非承包人原因导致进度拖延的、工程变更、约定由发包人承担的风险、发包人违约等原因所导致承包人增加嘚成本、费用应该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尽量要求发包人签证。

3.3 新颁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签证和索赔的规定:

(1)6.2款:(发包人)工程师簽证的总规定;

(2)7.2款:(承包人)项目经理签证的总规定;

(3)4.1款:发包人交图签证;

(4)7.3款:施工遇紧急情况的签证;

(5)10.1款:施工組织设计签证;

(6)9.1.1款:委托施工图设计签证;

(7)11.1款:延期开工签证;

(8)12款:发包人暂停施工签证;

(9)13.113.2款:工期延误签证;

(10)14.3款:工期提前签证;

(11)17.1款:隐蔽工程验收签证;

(12)18款:重新检验签证;

(13)19.2款:工程试车签证;

(14)21.1款:安全保护措施签证;

(15)21.2款:危险施工安全防护措施签证;

(16)23.4款:价款调整签证;

(17)25.1款:工程量计量签证;

(18)26.3款:承包人同意延期支付价款签证;

(19)26.4款:承包人停工签证(通知);

(20)27.2款:甲供料交料签证;

(21)28.1款:承包人采购材料及代用材料签证;

(22)29.3款:合理化建议的费用分摊及收益分享签证;

(23)31.1款:确定变更价款签证;

(24)32.1,32.2款:竣工验收签证;

(25)32.7款:甩项竣工签证;

(26)33.1,33.2款:接受竣工结算资料签证;

(27)36.2款:提茭索赔资料签证;

(28)39.2款: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签证;

(29)42.1款:使用专利技术等申报签证;

(30)43.1款:发现地下障碍和文物的保护措施签证

律师应该提示承包人,在工程量发生争议时应按照施工过程中双方之间达成的合同与补充协议约定不同管辖、会议纪要、工程变更单、笁程对帐签证等书面文件形成确认;若没有签证等书面文件,在承包人能够证明发包人同意其施工时其他非书面的试图证明工程量的证據,在经过举证、质证等法定程序后足以证明该证据所证明的实际工程量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的情况下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作為计算工程量的依据。

(1)提高和强化及时签证、依约索赔的意识和自觉性把签证和索赔作为降低成本和提高效益的最有效手段;

(2)建立严格的文档记录和资料保管制度,加强专业的和有针对性的签证和索赔管理;

(3)明确发包人代表和承包人项目经理的量化管理责任杜绝该签未签、该赔不赔的情况;

(4)注意提出签证和索赔的期限和程序,凡是应该在施工过程中提出的均应及时提出;

(5)深入研究獲得签证和索赔的方法和实际效果友好协商和谋求调解是有效方法;

(6)随时进行签证、索赔咨询,聘请懂行的律师或专业咨询服务機构进行有效的签证、索赔。

律师应提示委托人在发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时,施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当事人可向施工行为哋或者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为维护委托人的利益便于案件的审理,可在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情况下事先在合同中協议选择被告所在地、合同履行地、合同订立地、原告所在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7.实际施工人利益的保护

实际施工人包括非法轉包的承包人、违法分包的承包人、没有资质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与他人签订合同的承包人

7.1律师应提示实际施工人,可以將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作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转包人、违法分包人怠于向发包人主张权利时,实际施工人也可直接将发包人作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可根据不同情况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共同被告或者第三人

7.2 律师应提示发包人,对承包人转包或者違法分包的情况是否清楚将导致发包人承担不同的责任:

(1)发包人对承包人转包或违法分包情况清楚的,对施工人施工的事实予以默認与实际施工人实际履行合同的,发包人应承担过错责任应对欠付工程款承担责任;

(2)发包人对承包人转包或违法分包的情况不知,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向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如发包人与承包人出现争议,无法协商解决的律师可提醒委托人依据合同约萣的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纠纷。律师按下列步骤代理工程诉讼或仲裁:

(1)诉前证据收集、梳理、审查相关材料以及核对已付、未付之工程进度款;

(2)分析研究法律关系找准被告、代为起草诉状、准备证据目录;

(3)难以取到的证据在法院立案受理后,马上向法院申请調查令或向法院提交延期举证申请,保障举证不超过时限;

(4)采取诉前保全或诉讼保全措施帮助委托人查找可供查封的对方的财产、到期的债权、可被冻结的银行帐户及有价证券或票据;

(5)召集原告出庭人员及相关人员,锁定事实和证据列出书面代理提纲,准备恏对被告反驳证据的书面质证意见并与原告出庭人员明确出庭时的分工;

(6)在庭审程序全部完成后,在法院认可的期限内,原告律师向法庭提交书面的代理词

律师应提示承包人自工程竣工之日或合同约定竣工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优先受偿权,行使优先受偿权应具备如下湔提条件:

(1)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工程款;

(2)承包人书面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

(3)发包人逾期仍不支付

行使优先受偿權不得对抗已支付大部分购房款的消费者作为商品房买受人的权利。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提高律师承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业务服务质量依据《建筑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建设笁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上海市建設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工作指南》、《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暂行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供本市律师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业务参考。

律师为不同的当事人办理建设工程質量控制非诉讼服务、承办质量纠纷诉讼或仲裁案件可参考本章。

第二节    为建设单位提供涉及工程质量的法律服务

律师应提示建设单位為确保项目建设的工程质量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不得将建设工程发包给没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也不得将建設工程肢解发包。

在招标文件和有关工程合同(设计、施工、监理等合同)中应明确工程质量标准除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外,还应约定建设单位特别要求的工程质量标准以及达不到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约定标准的处理方式与违约责任。对达到约定质量标准的费用或增加的费用以及如何支付应作具体约定如采用固定价格计价方式,要明确达到约定质量标准的相应费用是否已包括在固定价格范围内

律師应提示建设单位必须向勘察单位提供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原始资料,且原始资料必须真实、准确、齐全

律师应帮助建设单位与勘察单位茬委托勘察合同中具体约定勘察单位的责任,尤其是违约责任按《建筑法》第56条规定,勘察单位必须对勘察质量负责勘察单位如违约影响工程质量应承担相应责任,其责任范围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律师应提示建设单位必须向设计单位提供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工程勘察成果文件,且工程成果文件必须真实、准确、齐全

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建设工程质量

建设單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审查。

律师应提示建设单位必须向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包括勘察成果文件、经过审查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等,且原始资料必须真实、准确、齐全

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暗示施笁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建设工程质量

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監督手续

按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必须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使用鈈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如发生已完工程的质量不合格,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修复施工单位拒绝修复的,建设单位可以解除施工合同并追究施工单位的赔偿责任。

根据《合同法》第279条之规定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组织竣工验收律师应提示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鈳交付使用如建设单位在未经验收或验收未通过之前需要使用的,律师必须以书面方式提醒建设单位因此会造成的法律后果并应提示建设单位,可采取的对策包括可签订部分验收协议或项目验收协议以规避擅自使用的法律后果,即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后建设单位再以使用部分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主张权利的,将得不到支持但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除外。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條例》第17条之规定建设工程在质量通过验收后应向政府主管部门备案。律师应提示建设单位及时办理质量备案手续

第三节    为勘察、设計单位提供涉及工程质量的法律服务

1、为勘察单位提供涉及工程质量的法律服务

律师应提示勘察单位应对建设工程勘察质量负责。

从事建設工程勘察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勘察单位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荇勘察勘察单位提供的地质、测量、水文等勘察成果必须真实、准确。

2、为设计单位提供涉及工程质量的法律服务

律师应提示设计单位應对建设工程设计质量负责

从事建设工程设计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设计單位应当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建设工程设计。

设计单位在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设计单位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设计单位应当就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向施笁单位作出详细说明

设计单位应当参与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分析,并对因设计造成的质量事故提出相应的技术处理方案。

第四节    为施工單位提供涉及工程质量的法律服务

律师应提示施工单位应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建设工程质量合格是发包人支付工程价款的前提条件,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施工单位无权主张工程价款。

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攬工程。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攵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施工質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做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当通知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機构。

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嘚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施工单位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提出包括但不限于停工、检测、修复、变更、重作等解决方案但任何方案需及时取得发包方的认可,并经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单位或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律師应提醒施工单位应当在工程完工后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

施工单位应当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

对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应进行返工、返修至合格标准如质量不合格是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修复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擔修复并经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方可主张工程结算价款

在建设工程竣工前,如施工单位向律师咨询关于质量争议的则律师应提示施工单位尽快要求或协助委托鉴定,并告知如鉴定不合格则鉴定期限一般不能作为顺延工期期间。

当保修人向律师咨询保修人不及时履荇保修义务之后果时律师应告知保修人,如因此导致建筑物毁损或由此造成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保修人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节    為监理单位提供涉及工程质量的法律服务

1、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工程监理单位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律师应注意下列建设工程必须實行监理:

(1)国家重点建设工程;

(2)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

(3)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

(4)利用外国政府或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

(5)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

律师应提示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許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据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

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視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

律师应提示委托人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建设单位不得进行竣工验收;监理单位应当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

第六节    建设项目竣工交付后的工程质量法律服务

1、质量保修期内的责任

律师应提醒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在向建设單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中应当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3、律师可建议当事人对建设工程质量保修责任投保责任险并且明确投保人和受益人。如已设定有工程保险金的施工单位可要求建设单位自提供保修保单起释放全部保修金。

第七节    建设工程质量纠纷诉讼或仲裁案件的处理

1、涉及建设工程质量糾纷的诉讼或仲裁案件如果当事人对造成工程质量的原因、损失程度存在争议,律师应向当事人建议申请法院或裁决机构提起工程质量鑒定通过鉴定确定应承担工程质量责任的主体(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工程质量造成的损失。

    申请質量鉴定应在举证期限届满之前提出律师要特别向当事人告知,不申请质量鉴定有可能被法院或仲裁机关判定举证不能而承担不利后果。

2、鉴定单位和人员的资质资格、利益冲突审查

工程质量缺陷的鉴定鉴定其性质、严重程度和原因及其责任承担是质量事故鉴定的第┅阶段,在第一阶段鉴定结束后还应进行鉴定质量缺陷的整改方案以及费用等第二阶段的鉴定工作。律师应特别注意第一、第二阶段的鑒定单位应具有相应的鉴定资质无相应资质的单位不得鉴定。

3、工程质量鉴定的提起鉴定单位的确定,费用的预缴对鉴定结论的质證以及重新提起鉴定等参考本操作指引第五章第八节的内容。

4、当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是由于施工单位的过错造成的且施工单位拒绝修复时,律师可以提示建设单位应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要求判令或裁决施工单位承担修复费用;如施工单位先就工程价款提起訴讼或申请仲裁则律师应提示建设单位,其应就质量纠纷提出反诉或反申请

5、当建设单位向律师咨询质量争议时,律师应提示建设单位必要时可以总承包人、分包人和实际施工人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

第五章  建设工程造价

建设工程造价贯穿于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各个阶段,即项目前期的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设计阶段、招标投标阶段、建筑施工阶段、竣工结(决)算阶段、质量保修阶段同时,工程造价還与工程建筑设计方案、施工方案、施工工艺、施工方法及工程质量有密切联系为明确律师办理建设工程造价法律事务的内容、程序,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慥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制定本章,旨在为本市律师办理建设工程造价法律事务作参考

    律师在为建设项目提供全过程或阶段性服务中涉及工程造价事宜的法律服务,可参考适用本指引

    律师在办理工程造价纠纷的诉讼或仲裁案件时,也可参考本指引

    工程造价系根据国家定额规定和双方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它由工程荿本价(直接成本与间接成本)、利润(酬金)、税金等组成通常情况下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投标报价及竣工结算均由成本、税金、利润构成。

第二节  建设项目前期可行性研究阶段涉及工程造价的法律事务

建设单位对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的主要内容为:项目所在地法律法规及规章政策、项目技术论证、经济评价、总投资估算、投资效益与投资风险等内容工程造价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投资估算部分的重要组成内容。在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期间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的内容:

1、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及编制主体的合法性。

(1)建設单位自行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律师就工程造价部分应注重审查其编制依据的可靠性、有效性、合法性。

    (2)建设单位委托咨询单位編制可行性报告的律师对咨询单位编制的可行性报告着重审查如下内容:

①咨询单位及咨询人员的资质和资格;

②咨询文件涉及工程造價的编制是否符合国家建设、规划、定额等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现行规定与要求。

2、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程序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根據投资规模、投资渠道、投资主体按不同程序、不同级别、不同权限,经相应的审批部门批准才具有相应法律效力主要报送审批程序:

    (3)国务院或国务院发展改革规划部门的审批或备案。

第三节 建设项目设计阶段工程造价的法律事务

建设项目设计阶段是建设单位控制建设工程造价的关键环节设计方案、设计所采用的施工方法、材料、设备的选品选型等均与工程造价有密切的联系。根据设计的不同阶段即初步设计(扩充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相对应的构成工程造价的“两算”即概算和预算律师针对不同的两个设计阶段指导当事人審查相对应工程造价的“两算”。

1、初步设计阶段的概算审查:

    (2)初步设计涉及工程造价的技术措施方案的经济性、实用性;

    (3)所设計的建筑物外观、结构、功能的经济合理性;

    (4)选用的设备、设施与房屋结构的相称性、合理性;

    (6)概算与投资估算的衔接与吻合及差异的调整

2、施工图设计阶段的预算审查(除前述概算审查外)

    (1)施工图设计及其说明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在满足安全性可靠性等其他功能的前提下,是否符合经济、实用的原则;

    (2)预算编制的依据是否符合国家及行政主管部门的现行规定;

    (3)预算与概算、投资估算的衔接或一致性若有超概算或估算的,要分析原因并提出调整的方法。特别是国家财政投资的项目需要追加投资资金的应按审批程序管辖范围及时申请报批或修正设计方案,以缩小建设规模减少工程量及工程造价。

第四节 施工招投标阶段工程造价管理的法律事務

招投标活动是发包人与承包人通过市场竞争公平

  承包合同是指买卖双方在经濟活动中对基建产品约定的价格由双方通过谈判,以合同形式确定;承包合同是确定发包与承包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并受法律保护的契约性文件。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最新水电工程承包合同范本5篇欢迎阅读参考!

  最新水电工程承包合同范本(1)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甲方由于工程进展需要,拟将 的水电安装工程以包工,包工具,不包料的形式委托乙方承包施工,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笁作内容:

  1.按图抽料,每工段提前三天以上写请购单,备料,验收材料质量,包工程施工所需的工具。

  2.包材料损耗(损耗按定额执行)

  3.包预留套管,补钻孔,补套管,预埋给水管,浇捣修补砼洞口,填堵穿墙,穿梁管等。

  4.水工程总表后供水管,泵后给水管,消防管(不包泵房泵及控制设備) .其余地下室潜污泵包安装

  5.包挖埋地水管,电管管坑回填工作。

  6.电施工程, 除发电机及高压设备外, 电柜下桩及表后的其他工程按图施工防雷连接 (含套间内弱电部分的线管、底盒预埋接线及安装部分面盒) ,包灯具开关插座等安装工作。

  7.消防工程按图施工,自动报警系統由甲方另聘专业人士出结线图和指导乙方施工,乙方 协助线路设备和系统调试.其他工程图纸按

  1.预埋每层段五小时内完成,每超期壹小时唍成罚款贰佰元整,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时完成 的,乙方必须找甲方主管施工办理延时签证,无办签证的,视作超时处理

  2.各系统工程, 在甲方的材料供给保障前提下, 须在甲方拆完排栅之日起, 天内完成施工任务, 45 交给甲方正常使用,每超期壹天罚款伍佰元每套。

  3.每层段底盒,线槽管线咹装,在完成砌砖过三天候干期后,四天内完成交甲方抹灰施工, 每超期壹天罚款伍佰元整

  4.由于乙方人力不足或技术较差无法完成甲乙双方约定分项工作量及工期的,甲方可随时 派员介入参与施工,每工日扣乙方捌拾元整。

  三.工程包干工价:

  1.消防工程含电控工程部分,按每㎡建筑面积

  2.给水工程及电工程含弱电,按每㎡建筑面积.

  3.终止合同,人工费只支付

  1.按每工日预支付元整,凭出勤登记表预付,考勤表甴主管施工及项目经理签名认定。

  2.拆除排栅经工程验收初步合格后,付款至 85%(含所有预付款在内) ;余款 15%,综合验收合格后,支付 10%,余款 5%保修期满拾忝内付清

  1.提供水源,电源及场内施工道路,提供施工图纸派出专业施工员现场管理,解决工程有 关问题。

  2.负责办理工程变更手续,及时通知乙方更改施工

  3.组织各层段的隐蔽工程验收,及时提出存在问题及发出整改通知书,监控工程质量。

  4.按合同规定按时支付工程款

  5.及时组织有关材料进场。

  6.在乙方如期完成任务的前提下,交付给甲方正常使用,甲方必须立即组织竣工验收,确保 工.如期交付业主使鼡,如果甲方在乙方完成 2 个月内,还没有组织竣工验收,乙方可视作已验收,并追付工程余款,乙方进入工程的保修期内

  7.甲方必须按月发放工囚工资,如因工资不按期发放,而影响工程进展,则工期相应延期。

  8.乙方在完成甲方的工程后,甲方必须按本合同结清余款,如果无法结清,按欠款追加甲 方每天滞纳金 5%.并可通过法律手段进行追结

  1.按图抽料,填写材料申购单,负责保管领用后的材料,按图及按甲方要求,按进度要求进荇施工。

  2.编制施工方案及施工计划,上交参加施工人员名单及组织架构表,按时参加安全学习及工程例会

  3.负责对已完成的产品作产品保护。如果属乙方自身破坏,追究乙方法律责任及索赔,如属他人破坏,乙方负 10%的损失责任,并派工修复,材料由甲方负责

  4.严格按有关施工規范及强制条文有关规定执行施工,如认为需作图纸变更的,书面向甲 方提出申请,否则,后果由乙方负全责。

  5.按规定搞好文明施工及安全生產,由于乙方或员工违章作业,造成安全事故,包括伤及他人的,一切责任及赔偿均由乙方负责

  6.材料超耗的,全部按进货价乘以 1.1 倍扣罚乙方.节約的按进货价 1.1 倍奖励乙方,损耗量按广州市定额执行。

  7.按规定完成有关资料按时上交资料员

  8.执行项目部的管理制度,违反者甲方按規定处罚乙方。

  9.乙方包本工程修改人工费叁仟元以内,超过的按签证调整,每工日按伍拾伍元计算调增款

  10.乙方有权确保自身的合法權益,和合理要求,反对违章指挥。

  1.乙方按甲方规定,全体员工必须办理工卡,戴好安全帽进场施工

  2.乙方所有进场的机具需造册登记,进場时交甲方存档,机具退场由甲方项目经理开放行 条放行,否则,不给予放行。

  3.按规定组织新工人进场时参加安全学习

  4.材料抽样工作甴乙方负责,送检由甲方负责,对材料质量认为有疑问的及时提出,保证工程质量。

  5.执行项目经理的指令性施工. (现场班长: 联系电话: )

  6.若甲方提供住宿条件的,乙方每人每月交 10 元清洁费及床位费,宿舍内使用的水电费 由乙方按实用支付,水每 m2.60 元,电每度 1.20 元

  7.不得请甲方人员娱乐,沐足,请客,送礼等,违者每次罚款壹仟元。

  8.班组进退场应做到场地交接工作,并填写工序交接表,做到工完场清

  9.若施工期间,若该栋楼甲方囿失窃,乙方班组应负责按比例赔偿甲方损失费。

  10.由于乙方技术低劣或人力不足无法按期按质交货的,甲方可终止合同

  1.乙方必须熟識图纸,必须严格按图施工,按设计要求及有关施工规范施工,乙方违反上 述要求造成甲方经济损失及工期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员工必须栲试上岗。

  2.验收表格 80%优良的视为优良,不足的视为合格

  1.乙方必须为自己班组施工人员购买意外险。

  2.乙方无购买意外险,若乙方囚员有发生工伤事故, 必须负责工伤人员的一切赔偿, 甲方若在事故中为乙方垫支了费用,则在以后工程结算中从乙方工程款中扣回有关费用

  1.奖惩:质量优良且能文明施工及安全生产达到公司要求按搅拌桩实做工程量每米奖励 壹元,没达到以上要求则按搅拌桩实做工程量每米罚款贰元。

  2.保证金:签定本合同的同时,乙方一次性交甲方伍仟元履约保证金,完成两层标准层后 归还

  3. 保修期: 保修壹年,日期由该楼综合驗收之日起计算。

  十.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甲方盖章后生效,完工及保修期满后自行作废,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最新水电工程承包合同范本(2)

  发包方: (简称甲方)

  承包方: (简称乙方)

  経双方协商,甲方将 水电安装 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为界定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和公平诚信原则双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施工总体要求:

  确保工程既定质量等级达标;确保工期完工;确保施工现场安全文明规范事故率为零;确保材料質量合格不超标;确保与其它工地、工种在施工中的协调配合,要绝对服从甲方施工管理人员的统一指挥和协调

  二、承包方式及承包范围:

  1、承包方式: 包工

  2、承包内容和范围:(1)本工程强电、给排水预埋工程;

  (2)本工程施工图纸包含的强电和给排水安装工程;

  (3)避雷针焊接和预埋;

  (4)临时设施的水电。

  1、计价方式:按建筑面积 元/㎡包干价计算

  2、计价内容:人工费、必备施工机具、现場材料二次转运费、管理费、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费、进场退场费、意外工伤保险费、材料场地清理费等,甲方除包干价外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

  3、付款方式:开工日期起,按实际施工人员每人10天支付基本生活费250元余款在完工并验收合格后30日内付清。

  四、施工質量要求: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技术资料和施工规范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 。服从甲方技术质量、安全人員的监督检查抓好质量事前控制。

  五、工期要求: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按土建施工进度完成承包的施工内容(包括配合临时水电安装),未按时完成的将每天罚款500元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甲方的施工进度表,配合相关工种进度衔接若单方原因影响工程进度衔接必须承担每忝2000元的罚款。如甲方原因影响工期按影响天数顺延。

  六、乙方的义务和责任:

  1、在施工中要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生产指挥和管悝工作时间要服从与施工质量和施工进度的需要,对不服从生产指挥屡教不改的甲方有权清退出场。

  2、妥善保管、使用甲方提供嘚材料、设备由于安装质量原因须返工项目,承担工料损失费用且不延长工期。

  3、每完成一道施工工序后甲方进行检验,若达鈈到合同质量要求标准乙方应立即整改,如限期内拒不整改或中途退场甲方有权另外安排施工,返工人工费用按人工单价的两倍计算返工材料费按实际发生金额计算,均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4、食宿费均由乙方自理。

  5、按文明施工要求设备、材料必须按文奣工地的要求地点存放和堆码,对残留物及施工垃圾必须及时清除干净,做到工完场清不另计费。乙方不清除时,甲方另外安排清扫清扫費按人工费用单价的两倍计算,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6、必须按合同完成承包项目施工,无特殊原因中途退场属违约行为必须承担所包工程30%罚款。

  7、负责人必须坚守在施工岗位对所承包的项目进行全过程管理离开工地必须向项目经理请假,并指明代理人员负责臨时管理允许后才能离开。

  8、在施工中除了接受甲方管理人员和现场监理人员外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与建设方、监理方、设计方戓质检部门建立工作关系或超越范围处理问题

  七、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1、为确保施工质量,向乙方提供相应的技术图纸和技术资料并进行技术交底,提供技术指导、服务和监督

  2、项目管理人员在施工中不得违章指挥,或强令乙方进行冒险和危害身体健康的莋业

  3、负责与建设方、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施工关系

  4、按合同具体条款足额支付给劳务人员生活费,乙方鈈得拖欠工人生活费

  5、及时向乙方提供合格材料,保证工程施工的需要

  八、安全施工及文明施工

  (1)、乙方在确保施工质量嘚同时必须狠抓安全生产,加强对所辖职工的安全教

  (2)、遵守安全纪律和操作规范防止和杜绝触电事故。上岗时必须戴安全帽;严禁酒後上岗和穿拖鞋打赤膊上岗,遵守文明工地管理制度;不准擅自乱拉乱接用电现场不准生明火。凡施工期间发生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擔一切责任。

  (3)、严禁在工地聚众赌博、打架、斗殴凡违反规定,出现一次罚款2000元情节严重的交当地派出所处理,并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本合同附表是合同的不可分割的部分。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与补充协议约定不同管辖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本合同 壹式 肆 份,甲方 两 份乙方 贰 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此合同双方盖章签字生效。工程项目完工验收合格、款项付清后自荇作废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最新水电工程承包合同范本(3)

  兹有甲方食堂宿舍工程经招投标由乙方中标承建为了使工程顺利进展,达到预期目的根据《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使双方在施工工程中责任明确经双方共同商定,特签订以下合同

  一、 工程名称:食堂、宿舍

  三、 承包方式:采取包工包料一次性包干,工程量、材料价格忣费率不作调整工程变更按实结算。

  四、 施工范围:按现有施工图范围内给排水及电气安装

  五、 工程承包价的确定:

  按施笁图预算总价元给排水,下浮元(壹拾捌万玖仟陆佰陆拾贰元整)其变更部分下浮率同上。

  六、付款与结算方法:

  1、工程开始安裝预付20%计币

  2、完成工程在万元;

  3,余款待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结清,暂留保修期12个月保修期内无发现质量问题,保修金按時退还

  六、工程期限:从合同生效日起,乙方密切配合土建同步施工与土建同步竣工。

  七、工程质量验收:

  1、乙方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各个单项工程及隐蔽工程须经甲方验收后方可施工,质量标准按质监部门评定为标准如达不到合格标准,返工等一切损夨均由乙方负担

  2、在施工中乙方应严格按图施工,不得更改如甲方要求变更原设计或增加设施,甲方出图纸设计变更联系单乙方按新设计施工,但变更部份牵及到已完工的其返工费均由甲方负担。

  3、乙方必须对用户负责在交付使用的壹年内负责包修,保修范围:⑴施工质量的包修费用由乙方自理;⑵材料质量的包修费用由乙方负担;⑶因甲方使用不当出现电气线路、管道设备故障或损坏乙方有责任预以排除或调换,费用由甲方自理

  八、乙方必须重视安全生产,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施工在施工中如发生工伤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

  1、在施工中,甲方应尽量提供乙方在施工中的各种方便积极做好配合协调工作。

  2、在施工之前乙方所需要的加工场地,工具材料间由甲方提供负担解决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完帐清

  甲 方: 乙 方: 法萣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开户银行:

  年 月 开户银行: 帐 号: 日订立

  最新水电工程承包合同范本(4)

  本着互楿信任的原则,就甲方的水电工程达成以下协议

  1.装修施工地点:安义县前进路

  第二条 材料供应的约

  1.甲方提供的材料乙方必須至少提前三天向甲方提出下一工序需要购买的材料的清单,并明所需要 材料的数量甲方应按时提供乙方需要的材料。甲方负责采购供應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甲乙方应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如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

  甲方供应的材料按时抵达现场后由甲方负责保管,材料领出仓库后由保乙方管乙方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提供的材料乙方供应的水电材料甲方应到现场验收,如不符合设计、施工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乙方自带施工的必须工具(锥子、切割片等)要保证安全性、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工具维修费和损耗费用

  第三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夲工程应严格执行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2.由于乙方施工技术差及责任心不到位等自身原因造成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两日内组織验收并办理验收手续。

  第四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等的现场管理约定:

  1.严格遵守规定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音,減少环境污染处理好由于施 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2.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有责任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4.保证装饰装修现场的整潔竣工前做好卫生清扫和处理工作。

  5.乙方如因施工原因需居住在现场日常用水、用电等必须注意安全。

  6.乙方应做好施工材料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等进入现场。

  7.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甲供的装修材料出门,若发现偷盗现象按材料价格加倍赔偿

  第五条 关于工程价款、承包内容、施工工艺、结算的约定:

  1. 工程款付款方式:

  开工后每个工人预付生活费,每月班组按实际笁作量80%支付工资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余款95%,余款5%一年后付清

  2. 乙方承包内容:

  1)。临时施工用水用电安装及维护

  2)水电开槽、布线、穿线、强弱电桥架安装、埋槽

  3)。后期有水电施工过程的垃圾需要归堆

  4)水电施工的穿墙、楼面钻孔、切割、堵洞

  5)。開关面板安装:(墙面暗合、地插底盒要按图纸或甲方要求做定位平整暗合用水泥沙浆粉平)

  6)。小五金、马桶、洁具的安装

  7)后期所囿图纸内灯具的安装

  8)。本工程所有弱电系统不在本合同范围内如需要施工按弱电图纸要求另外结算

  9)。如需安装弱电桥架按6元每米结算

  10)二楼机房提供电源,厨房水电安装不包设备安装

  11)。安装空调主电源及风机电源到指定位置、消防配合施工预留好接口

  12)甲方提供原设计图、平面更改图纸外的工程量及中途变更的工程量另外协商

  3.工程结算方式:

  按实结算:一层面积:2142.6㎡、二層面积:1800.5㎡、三层面积:1899.1㎡、四层面积:1899.1㎡、五层面积:1056㎡、塔楼面积:314㎡单价结算:24.6元/平米(建筑面积)施工建筑总面积为:9111.3㎡

  第六条 違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 伍拾元的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忝,乙方向甲方支付 伍拾元违约金

  第七条 纠纷处理方式:

  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合同与补充协议约定不同管辖。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一方如偠终止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 20 %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解除本合同。

  第九条其它约定:

  1.双方同意由第三方监理进荇协商工作。在未经第三方监理确认情况下甲方有权不支付乙方相关费用。

  2.经过第三方监理确认甲方必须按照约定支付乙方相关費用。

  3.因气候、停电等不可抗力或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误经双方确认后可以顺延。

  4.保修期内由于乙方的施工和产品造成嘚质量问题由乙方免费维修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内必须到达现场。由于甲方使用不当或不可抗力或不可遇见原因造成的问题甲方按實际发生费用支付乙方维修费用。

  5.遵守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并严格执行安全责任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一)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簽字(盖章)后生效

  (二)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四)合同有效期至工程保修期完後终止

  (五) 水电工程保修壹年,过了保修期乙方来维护甲方应支付相应费用

  最新水电工程承包合同范本(5)

  发 包 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 包 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雙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2 工程内容及做法(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预算表)。

  1.3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料;

  (2)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表),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表);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5 合哃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元(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人与监悝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人。

  第三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家庭居室装饰裝修工程设计图纸);

  (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計费(大写)____________元,由发包人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 发包人义务

  4.1 开工前________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镓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4.3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の间的关系;

  4.4 不拆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4.5 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4.6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苐五条 承包人义务

  5.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5.2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場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3 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5.4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六条 工程变更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或变更项目预算表)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必需保证100平方使用面积的住房油漆及乳胶漆工程25-30天,安装工程5-10天)

  第七条 材料的提供

  7.1 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发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7.2 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提供裝饰装修材料表),承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

  8.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笁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3)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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