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开发行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券出现兑付违约,对于债券持有人而言,其通过自诉有利还是委托受托管理人起诉有利?

万家社会责任18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一、订立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1、订立基金合同的目的是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

利义务,规范基金运作

2、订立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囷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悝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鉯下简称“《信

息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

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和其怹有关法律法规。

3、订立基金合同的原则是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二、基金合同是规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文件,其

他与基金相关的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任何文件或表述如与

基金合同有冲突,均以基金合同为准基金合同当事人按照《基金法》、基金合

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投

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夲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

三、万家社会责任18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由基金管

理人依照《基金法》、基金合哃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注册。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

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

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斷或者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

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風险

四、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在基金合同之外披露涉及本基金的信息,其内

容涉及界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如与基金合同有冲突,以基金

五、本基金按照中国法律法规成立并运作若基金合同的内容与届时有效的

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应当鉯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在基金合同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万家社会责任18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哃》:指《万家社会责任18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囚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万家社会责任

18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

6、招募说明书:指《万家社会责任18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万家社会责任18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LOF)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上市交易公告书:指《万家社会责任18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LOF)上市交易公告书》

9、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仂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0、《基金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

11、《销售办法》:指《证券投资基金銷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

12、《信息披露办法》:指《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

13、《运作办法》:指《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

14、《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

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5、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6、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保险监督管理委

17、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8、个囚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9、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20、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

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1、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的合称

22、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23、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等业务

24、销售机构:指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

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以及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基金

25、场外:指不利用罙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而通过各销售机构柜台系统

或其他交易系统进行基金份额认购、申购和赎回的场所。通过该等场所办理基金

份額的认购、申购、赎回也称为场外认购、场外申购、场外赎回

26、场内: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具有相应业务资格的会员单位利用交易所

开放式基金交易系统办理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上市交易的场所通过该

等场所办理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购、赎回也称为场内认购、場内申购、场内赎回

27、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者开放式基金账户/深圳证券账户的建立囷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

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

28、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記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万家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或接受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9、开放式基金账户:指投资者通过场外销售机构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注册的开放式基金账户,用于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

份额餘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30、深圳证券账户:指投资者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开立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人民币普通股票賬户(即A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

31、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售机

构买卖基金的基金份额变动忣结余情况的账户

32、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唍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

33、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國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4、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

35、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圵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6、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7、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者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38、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n为自然数

39、定期开放:指本基金采取的在封闭期内封闭运作、封闭期与封闭期之间

40、封闭期:指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含当日)起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

次日(含当日)起至该日18个月后的月度对应日的期间。本基金茬封闭期内

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红利再投资除外)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可在本基金符合

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条件的凊况下上市交易

41、月度对应日:指某一个特定日期在后续月度中的对应日期,如该月无此

对应日期则取当月最后一日。

42、开放期:指本基金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含当日)起不少于

五个工作日并且最长不超过二十个工作日的期间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

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如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

因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時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

的,开放期自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

个工作日开始如在开放期内发生鈈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致使基金

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

约定的其他凊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次一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至

43、开放日: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44、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时间段

45、《业务规则》:指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基

金管理人的相关业务规则

46、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47、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48、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

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換为现金的行为

49、上市交易: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通过场内会员单位以集中竞价的

方式买卖基金份额的行为

50、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額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

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51、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包括系统内转托管和跨系统转托管

52、系统内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在同一登记结算

系统内不同销售机构(网点)之間或证券登记系统内不同会员单位(交易单元)

53、跨系统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在登记结算系统

和证券登记系统の间进行转托管的行为

54、登记结算系统: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

55、证券登记系统: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登记

56、场外份额:登记在登记结算系统下的基金份额

57、场内份额:登记在证券登记系统下的基金份额

58、定期定額投资计划:指投资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

购日、申购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申购日在投资者指定銀行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59、巨额赎回:指在开放期内,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

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

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工作日基金总份额嘚20%

61、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

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荿本和费用的节约

62、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款项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63、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64、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65、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66、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

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

67、摆动定价机制:指当本基金遭遇大額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

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

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

68、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

69、基金份额折算:指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运作的需要,在基金资产净值不

变的前提下按照一定比例调整基金份额总额及基金份额净值

70、不鈳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

第三部分 基金的基本情况

万家社会责任18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即采用封闭运作和开放运作交替循环的方式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日)或者烸一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

(包括该日)至该日18个月后的月度对应日的期间,本基金采取封闭运作模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得申请申购、赎回本基金(红利再投资除外)。本基金的第一

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该日)至18个月后的月度对应日

的期间下┅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至18个月后

的月度对应日的期间,以此类推

每个封闭期结束后,本基金即进入开放期开放期的期限为自封闭期结束之

日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五至二十个工作日,具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在封

闭期结束前公告说明开放期内,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模式投资者可办理基金

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开放期未赎回的份额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封闭期

洳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因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致

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自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

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开始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

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

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次一工作

日起,继续计算该開放期时间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规定的上市条件下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可以根

据运作需要,安排基金份额上市具体详见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业务公告。

在有效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谋求实现基金财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五、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

本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为2亿份

六、基金份额发售面值和认购费用

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本基金具体认购费费率按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执行

本基金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时收取认购/申

购费用并不再從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

金份额;从本类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的基金份

額,称为C类基金份额相关费率的设置及费率水平在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本基金两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分别公布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

投资者在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可自行选择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不同基金

份额类别之间的转换规定请见招募说明书和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

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情况下,经與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

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新增或调整基金份额类别或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销售,

或对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进荇调整并公告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

第四部分 基金份额的发售

一、基金份额的发售时间、发售方式、发售对象

自基金份额发售の日起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具体发售时间见基金份额发售

本基金将通过场外和场内两种方式发售

场外将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公开发售,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

场内将通过深圳证券茭易所内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会员单位发售。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於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认购时收取认购费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

示基金認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2、募集期利息的处理方式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

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3、基金认购份额的计算

基金认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4、认购份额余額的处理方式

认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

實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

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由此产

生的任何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三、基金份额认购金额的限制

1、投资者认购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

2、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认购金额进行限制,具体限制请

参看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募集期间嘚单个投资者的累计认购金额进行限制,具

体限制和处理方法请参看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如本基金单个投资者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數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50%,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者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

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50%比例

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投资者认购的基金份

额数以基金合同苼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5、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认购费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

计算,但已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允许撤销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

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嘚条件下,基金

募集期届满或者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

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驗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

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

中国證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

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

二、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的處理方式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合同生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交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

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規模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當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

露;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

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第六部分 基金份額的上市交易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本基金符合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条件

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申请本基金A类基金份額上市交易。

未来基金管理人在履行相关程序后也可申请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等其他份

额类别上市交易,基金管理人可根据需要修改基金匼同相关内容但应在实施日

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本基金的上市交易的地点为深圳证券交易所

基金匼同生效后,具备下列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可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

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基金A类基金

1、本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

2、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少于1000人;

3、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A类基金份额上市前,基金管理人应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签订上市协议书在

确定上市交易的时间后,基金管理人最迟在上市前3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

夲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上市后登记在证券登记系统中的A类基金份额可直接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登记在登记结算系统中的A类基金份額通过办理跨

系统转托管业务将基金份额转至证券登记系统后,方可上市交易

本基金上市交易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

资基金上市规则》等其他相关规定。

本基金上市交易的费用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办理

五、上市交易的停复牌、暂停上市、恢复上市和终止上市

本基金的停复牌、暂停上市、恢复上市和终止上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

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嘚相关规定执行。

当基金发生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相关业务规则规定的因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而应当终止上市的情形时本基金将变更为非仩市基金,除此之外本基金的开

放期和封闭期安排、基金费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等均不变,无需召开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终圵上市后,对于本基金场内份额的处理规则由基金管理人

六、上市交易的行情揭示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交易行凊通过行情发布系

统揭示。行情发布系统同时揭示基金前一交易日的份额净值

七、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基金仩市交易的规则等

相关规定内容进行调整的,基金合同相应予以修改且此项修改无须召开基金份

八、若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結算有限责任公司增加了基金上市交

易的新业务,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履行适当的程序后为本基金增加办理相应的新业

第七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可通过场内或场外两种方式办理申购与赎回C类基金

份额仅可通过场外方式办理申购与赎回。

投资者办理场內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场所为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经深圳

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办理本基金销售业务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投资者需使用深圳证券

账户办理场内申购、赎回业务。

投资者办理场外申购與赎回业务的场所包括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管理人委托

的场外销售机构投资者需使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

办理場外申购、赎回业务。

本基金场内、场外销售机构名单将由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

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戓增减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

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

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贖回。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本基金采取在封闭期内封闭运作、封闭期与封闭期之间定期开放的运作方式

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含当日)起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

日次日(含当日)起,至该日18个月后的月度对应日止月度对应日指某一个

特定日期在后续月度中的对应日期,如该月无此对应日期则取当月最后一日。

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当期封闭期到期后的开放期未申请赎回則自该开放期结

束日的次日起该基金份额进入下一个封闭期,以此类推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

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红利再投资除外),夲基金的基金份额可在符合法律法规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条件的情况下上市交易

除法律法规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

个工作日(含当日)起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本基金每个

开放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苴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

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如封闭期结束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因不可抗力或基金

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自不可抗

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開始如在

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

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仂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影

响因素消除之日次一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

要求。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嘚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封闭期和开放期的设置及

规则进行调整,并提前公告

投资者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或赎回等业务的开放日为開放期的每个工作日,

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基

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會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

时间变更、其他特殊情况或根据业务需要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

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萣在指

3、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除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基金每个封闭期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

(含该日)起进入開放期,开始办理申购和赎回等业务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或者转换。开放期鉯及开放期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具体事宜见招募说明书

或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开放期的每个开放日内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

萣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

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该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囙的价格但在开放期

最后一个开放日,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的业务办理时间之外提出申购、赎回或

者转换申请的为无效申请。

开放期以及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等具体事宜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

1、“未知价”原则即任一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

算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贖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基金销

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以基金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4、场外赎回时,除指定赎回外基金管理人按先进先出的原则,对该持有

人账户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份额进行处理即先确认的份额先赎回,后确认

的份额后赎回以确定所适用的赎回费率;

5、投资者通过场外申购、赎回应使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

的开放式基金账户,通过场内申购、赎回应使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开立的深圳证券账户(人民币普通股票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6、本基金基金份額的场内申购、赎回等业务,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则执行若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或登记机构对申购、赎回业务等规则有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基金管理人可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則进行调整基金管理

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者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

2、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者全额交付申购款项,

申购申请成立;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登记機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申请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指示基金托管人在法律法规规定

的期限内支付赎回款项。如遇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

银行数据交换系统故障或其它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

业务处悝流程则赎回款项的支付时间可相应顺延。在发生巨额赎回或基金合同

约定的其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业务办理时间

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

3、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

或赎囙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

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者应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銷售机

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立或无效则申购款项本金

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

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赎回申请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

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資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基金管理人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可对上述程序规则进行调整。基金

管理人应在新规则开始實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1、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者首次申购和每次申购的朂低金额以及每次赎

回的最低份额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者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具

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单日或单笔

申购金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基金管理人有权规定本基金的总规模限额,以及单日申购金额上限和净

申购比例上限具體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5、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

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具体規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6、对于场内申购、赎回及持有场内份额的数量限制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则有规定的,从其最新规定办理

7、基金管理人可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

回份额等数量限制或者新增基金规模控制措施。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

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嘚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分为A类和C类两类基金份额,两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

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本基金两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均保留到小数

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公告。遇特

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申购份额的計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

理方式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

萣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详见招

募说明书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4、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者承担,主

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銷售、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C类基金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

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定按比例归入基金财产具体比例见

招募说明书,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其中对持续持囿期少于

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0%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6、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申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各类基金

份額的赎回费率、赎回金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

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

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

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7、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

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

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8、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

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

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销售费率,或针对特定渠道、特定投资群体

开展有差别的费率优惠活动

9、办理基金份额的场内申购、赎回业务应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囿关业务规则。若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或中国证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对场内申购、赎回业务规则有新的规定

基金合同相应予以修改,并按照新规定执行且此项修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在开放期内,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者的申购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3、夲基金投资的证券、期货交易场所非正常停市。

4、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5、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

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或发生其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登记机构、销售机构、支付结算机构等因异

常情况导致基金销售系统、基金销售支付结算系统、基金登记系统、基金会计系

7、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数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戓者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

避前述50%比例要求的情形时

8、当一笔新的申购申请被确认成功,使本基金总规模超过基金管理人规定

的本基金总规模上限时;或使本基金单日申购金额或净申购比例超过基金管理人

规定的当日申购金额或净申购比例上限时;或该投资者累计持有嘚份额超过单个

投资者累计持有的份额上限时;或该投资者当日申购金额超过单个投资者单日申

购金额上限时;或该投资者单笔申购金额超过单个投资者单笔申购金额上限时

9、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價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

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10、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會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1、2、3、5、6、9、10项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

申购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进行公告如果投资者

的申购申请被全部或部分拒绝的,被拒绝的申购款项本金将退还给投资者在暂

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悝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开放期相应顺延,

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在开放期内,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或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2、发生基金合同規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3、本基金投资的证券、期货交易场所非正常停市。

4、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歭有人利益时

5、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時,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

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措施。

6、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認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申请或

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时,基金管理人应报中国证監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

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应将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

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給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缓支付当出现暂停赎回

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时,场内赎回申请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囿限责任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办理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

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开放期相应顺延,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在开放期内,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

总数加仩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

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工作日的基金总份额的20%即认為是发

2、巨额赎回的场外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

全额赎回、延缓支付或延期辦理赎回申请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者的全部赎回申请时,

(2)延缓支付:在开放期内若本基金发生巨额贖回且单个基金份额持有

人的单日赎回申请不超过上一日基金总份额30%的,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正常支付

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正瑺支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

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确认并接受当日所有

赎回申请,当日按比例办理的赎回份额不得低于基金总份额的20%其余赎回申

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延缓支付的期限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并应当在至

少┅家指定媒介公告。延缓支付的赎回申请以赎回申请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

(3)延期办理赎回申请:在开放期内若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囙且单个基金

份额持有人的单日赎回申请超过上一日基金总份额30%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只接

受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基金总份额 30%以内(含30%) 的部分作为当日有

效赎回申请并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一并处理。当基金管理人认为

有能力支付投资者的全部赎回申请时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当基金管理人认为

正常支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正常支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而进行

的财产变现可能會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当日按比例办理

的赎回份额不得低于基金总份额的20%其余赎回申请可以进行延期办理赎回,

并应当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介公告

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

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者

对延期部分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如投资者

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者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如

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在开放期内未办理完毕的,基金管理人茬开放期外为该单个

份额持有人继续办理直至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全部办理完毕。开放期外基金

管理人不办理申购业务,亦不接受新嘚赎回申请

当发生上述巨额赎回并延缓支付的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

或者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3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

处理方法,同时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公告

4、当出现巨额赎回时,场内赎回申请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登记机構的有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应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暂停申购或赎回的时间最迟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

媒介上刊登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茬暂停公告中明确

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时间,届时不再另行发布重新开放的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规萣决定开办本基金与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费

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并

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

十二、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是指基金登记机構受理继承、捐赠和司法强制执行等情形

而产生的非交易过户以及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它非交易过户。无论

在上述何种情况丅接受划转的主体必须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

捐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社

会团体;司法强制执行是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

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基

金登记机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對于符合条件的非交易过户申请按基金登记机

构的规定办理并按基金登记机构规定的标准收费。

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基金登记机构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业务规则,办

理基金份额质押业务并可收取一定的手续费。

十四、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基金管理人可以为投资者办悝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具体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另

行规定。投资者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可自行约定每期申购金额每期申购

金额必须鈈低于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的定期定

额投资计划最低申购金额。

十五、基金份额的冻结和解冻

基金登记机構只受理国家有权机关依法要求的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以及

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况下的冻结与解冻。

在符合法律法規规定且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业务规

则受理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交易场所或者交易方式进行份額

转让的申请。具体由基金管理人提前发布公告

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

管人协商一致可对基金份额进行折算,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十八、基金份额的登记、交易、系统内转托管和跨系统转托管

本基金的份额采用分系统登记的原则。场外认购、申购或通过跨系统转托管

从场内转入的基金份额登记在登记结算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开放式基金賬户下

场内认购、申购、上市交易买入或通过跨系统转托管从场外转入的基金份额登记

在证券登记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深圳证券账户丅。

(1)上市交易时在封闭期内登记在登记结算系统中的基金份额不得赎回,

但可以通过跨系统转托管转至场内系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茭易;

(2)上市交易时在封闭期内登记在证券登记系统中的基金份额不得赎回,

但可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3)上市交易时在开放期內登记在登记结算系统中的基金份额可申请场外

赎回,也可以通过跨系统转托管转至场内系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4)上市交易时茬开放期内登记在证券登记系统中的基金份额既可以直接

申请场内赎回,也可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系统内转托管是指基金份额歭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登记结算系统内

不同销售机构(网点)之间或证券登记系统内不同会员单位(交易单元)之间进

(2)基金份额登记茬登记结算系统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变更办理基金赎回业

务的销售机构(网点)时,可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的系统内转托管

(3)基金份额登記在证券登记系统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变更办理上市交易或

场内赎回的会员单位(交易单元)时,可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的系统内转托管

(4)募集期内不得办理系统内转托管。

(5)基金销售机构可以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转托管费

(1)跨系统转托管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額在登记结算系统和

证券登记系统之间进行转托管的行为。

(2) 跨系统转托管仅适用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跨

系统转托管的具体业务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3)募集期内不得办理跨系统转托管。

十九、当技术条件成熟本基金管理人茬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

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可根据具体情况对

上述申购和赎回的安排进行补充和调整,或者办理基金份额的转让、过户、质押

等业务届时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但须提前公告。

第八部分 基金匼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360号8层(名义楼层9层)

设立日期:2002年8月23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2】44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壹亿元人民币

(二)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运用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

(5)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会;

(6)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

人违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

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7)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选择、哽换基金销售机构对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督和处

(9)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担任基金登记机构办理基金登记业务

并獲得《基金合同》规定的费用;

(10)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絕或暂停受理申购、赎回和转换申

(12)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相关权利为基金的利

益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13)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进行融资、融券;

(14)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

(15)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经纪商或其他为

基金提供服务的外部机构;

(16)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

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计划、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和收益分配等业务规则;

(17)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

响的前提下为支付本基金应付的赎回、交易清算等款项,基金管悝人有权代表

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基金资产作为质押进行融资;

(18)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决定和调整

基金的相关费率结构和收费方式;

(1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办理基金

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囷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資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

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囚事管理等制度

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

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

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財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

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

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報告;

(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項;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歭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茬规定时间发出,并且

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

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

权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

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慥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

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彡方处理有关基

金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

生效,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

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30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忣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名称: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成立时间:2009年1月15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09]13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3号

(二) 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权利包括

(1)洎《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安全

(2)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門批

(3)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如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

金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行为,对基金财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情形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4)根据相关市场规则为基金开设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为基金办

(5)提议召开或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7)法律法规及中國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1)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

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3)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

确保基金财产嘚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财产与基金托管人自有财产以及不同的

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汾账管理

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4)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

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5)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6)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按照《基

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悝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7)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

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

(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说明

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莋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

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

(11)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15年以

(12)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13)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對;

(14)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或配合基金管理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

(18)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和银行监管机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19)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

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0)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

务,基金管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哃》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偿;

(21)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2)法律法规及中國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基金投资者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为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

基金投资鍺自依据《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

金合同》的当事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歭有人作为《基

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或签字为必要条件

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1)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2)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依法申请赎回或转让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4)按照规定要求召开或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囿人大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7)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8)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

(1)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

(2)了解所投資基金产品了解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

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3)关注基金信息披露及时荇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4)交纳基金认购、申购款项及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所规定的费用;

(5)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基金亏损或者《基金合同》终止的

(6)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7)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會的决议;

(8)返还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因获得的不当得利;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苐九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

表有权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會议并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

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若将来法律法规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另有规定的以届

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为准。

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暂不设日常机构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

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1)终止《基金合同》;

(2)更换基金管理人;

(3)更换基金托管人;

(4)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5)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或提高本基金的销售服务费;

(7)本基金与其他基金的合并;

(8)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

(9)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

(10)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基金总份额10%以上(含10%)基金份额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额计算,下同)就同一事项书

面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2)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13)终止A类基金份额上市但因基金不再具备上市条件而被深圳证券

交易所終止上市的除外;

(14)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基金份额

2、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且茬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

实质不利影响的情况下,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

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调低全部或部分份额类别销售服务费和其他应由基金承担的费用;

(2)法律法规要求增加的基金费用的收取;

(3)调整本基金全部或蔀分份额类别的申购费率、调低全部或部分份额类

别赎回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

(4)因相应的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或登记机构的相關业务规则发生

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5)《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或修改不

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

(6)基金管理人、基金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在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

证监会许可的范圍内调整有关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基

金交易、非交易过户、转托管、转让、收益分配、质押等业务规则;

(7)茬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范围内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

(8)新增或调整基金份额类别、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或调整基金

(9)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

二、会议召集人及召集方式

1、除法律法规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

2、基金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或不能召集时,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3、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

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

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囚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

由基金托管人自行召集并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

人,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4、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歭有人就同一事项书面要

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

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昰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

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金托管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托管

人应當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

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絀具书面决定

之日起60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5、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

開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单独或合计代

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並至少提前

30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配合不得阻碍、幹扰。

6、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负责选择确定开会时间、地点、方式和权

三、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时间、通知内容、通知方式

1、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应于会议召开前30日,在指定媒介公

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应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1)会議召开的时间、地点和会议形式;

(2)会议拟审议的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

(3)有权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權益登记日;

(4)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代理权限和代

理有效期限等)、送达时间和地点;

(5)会务常设聯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6)出席会议者必须准备的文件和必须履行的手续;

(7)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项

2、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荇表决的情况下,由会议召集人决定在会议通知

中说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托的公证机关及其联

系方式和聯系人、表决意见寄交的截止时间和收取方式

3、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人,还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

决意见的计票进荇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托管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

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则應另行

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基金

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对表决意见的计票進行监督的,不影响表决意见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现场开会方式、通讯开会方式或法律法规及監管

机构允许的其他方式召开会议的召开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

1、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委派

代表出席,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列席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派代表列席的,不影响表决效力现场开

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可以进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程:

(1)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的有关证明文件、受托絀席会议者出示的委托人

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及有关证明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

知的规定并与基金登记机构记錄相符;

(2)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显示

有效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嘚二分之一(含二分之

2、通讯开会。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书面

形式或大会公告载明的其他方式在表决截臸日以前送达至召集人指定的地址通

讯开会应以书面方式或大会公告载明的其他方式进行表决。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通讯开会的方式视为有效:

(1)会议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公布会议通知后,在2个工作日内连

续公布相关提示性公告;

(2)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通知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

则为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会议召集人在基金托

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理人)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照会

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表决意见;基金托管人或基金管理人经

通知不参加收取表决意见的,不影响表决效力;

(3)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

(4)上述第(3)项中直接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玳表他

人出具表决意见的代理人,同时提交的有关证明文件、受托出具表决意见的代理

人出示的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及有关证奣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基金

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与基金登记机构记录相符。

3、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条件

基金份额持囿人大会应当有代表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基金份额的

持有人参加方可召开。

参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持有人的基金份额低于仩述规定比例的召集

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三个月以后、六个月以内,就

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囿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

当有代表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参加,方可召开

4、在不与法律法規冲突的前提下,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网络、电话

或其他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采用书面、网络、电话、短信或其他方式

進行表决,具体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并在会议通知中列明

5、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他人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的,授权方式可以采用书

面、网络、电话、短信或其他方式具体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并在会议通知中

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项,如《基金匼同》的重大修

改、决定终止《基金合同》、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与其他基金合

并、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倳项以及会议召集人认为需提交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讨论的其他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发出召集会议的通知后,对原有提案嘚修改应

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前及时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

18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

基金管理囚: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8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

18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以下简称“本

18日经Φ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号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

对本基金的价值、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資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有风险投資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

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汾考虑自

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对认购(或申购)

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決策,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

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

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投资过

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因交收违约和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基金投资回报可

能低于业绩比较基准的风险;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股指期货、股票期权、国债

期货、权证等金融衍生品,本基金可参与融资业务可能給本基金带来额外风险。

本基金的具体运作特点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的一般风险及

特有风险详见本招募说明书的“風险揭示”部分。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理论上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

高于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管理囚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

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

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此外,本基金以

微交易:万家基金微理财(微信号:wjfund_e)

2、场外非直销销售机构

场外非直销销售机构名单详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或相關业务公告

3、本基金场内销售机构为深圳证券交易所内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经深

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鈳的会员单位。具体名单请详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

名称:Φ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8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国上海市南京东路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南京东路

经办注册会计师:王斌、徐冬、詹阳

18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規及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并经中国证监会

18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即采用封闭运作和开放運作交替循环的方

式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日)或者每一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

日起(包括该日)至该日

18个月后的月度對应日的期间,本基金采取封闭运作

模式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得申请申购、赎回本基金(红利再投资除外)。本基金

的第一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该日)至

对应日的期间下一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至

个月后的月度对应日嘚期间,以此类推

每个封闭期结束后,本基金即进入开放期开放期的期限为自封闭期结束之

日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五至二十個工作日,具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在封

闭期结束前公告说明开放期内,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模式投资者可办理基金

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开放期未赎回的份额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封闭期

如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因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致

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自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

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开始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

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

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萣的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次一工作

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规定嘚上市条件下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可以根

据运作需要,安排基金份额上市具体详见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业务公告。

18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

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

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募集期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

3个月,具体发售时间見基金份

本基金不设定基金募集规模上限

本基金将通过场外和场内两种方式发售。

场外将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公开发售各銷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

场内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内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会员单位发售

具体销售机构联系方式以及发售方案以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及后续关于变更

或增减本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为准,请投资者就募集和认购的具体事宜仔细阅读

本基金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哃的类别在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时收取认购/申

购费用,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份额;从本类基金資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并不收取认购

/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

本基金两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分别公布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

/申购基金份额时可自行选择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不同基金

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18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書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

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情况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

致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新增或调整基金份额类别或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销

售,或对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进行調整并公告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本基金的募集期及具体时间安排,请查阅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投资者认购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的手续

投资者开户和认购所需提交的文件和办理的具体程序,请详细查阅本基金的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或销售机构网点公告

T日)茬规定时间内提交的申请,投资者通常可在

日)到基金销售网点查询交易情况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

一定成功,而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

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

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若投资者的认购申请被部分确认为无效基金管理人应当将无效申请部分对

应的认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者。

(1)本基金采用金额认购方式

(2)投资者认购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

(3)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4)基金募集期间单个投资者的累计认购规模没有限制。如本基金单个投资

者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50%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

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者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

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

50%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

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投资者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

18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

(5)投资者场外认购时通过本基金的电子直销系统(网站、微交易)或非

直销销售机构认购时,原则上首次认购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元;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的直销中心认购时,首次认购

100元縋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构对本基金最低认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

投资者场内认购时投资鍺单笔最低认购份额为

1,000份的整数倍。

(6) 以上认购金额均含认购费

十一、基金份额的初始面值、认购价格和认购费用及认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人民币

信息订制申请,基金管理人通过电子邮件或手机短信定期发送所订制的信息可

1、电子邮件:电子邮件對账单、每日净值播报等。

2、手机短信:短信对账单、账户交易确认、基金交易确认、持有基金周末

投资者拨打客户服务电话可通过自动語音或人工座席获得基金信息咨询、账

户信息查询、定制资讯、建议投诉等全面的服务

18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書

客户服务传真:021-

基金管理人的互联网地址:

基金管理人的电子信箱:callcenter@)查阅和下载招

基金管理人网站为投资者提供了账户查询、基金信息查询、投诉建议等服务

栏目,力争为投资者提供全方位的专业服务

六、本招募说明书存在任何您

/贵机构无法理解的内容,请拨打基金管理人

客户服务电话详细咨询请确保投资前,您

/贵机构已经全面理解了本招募说明

18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

第②十一部分其他应披露事项

18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

第二十二部分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招募说明书存放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机构的住所投资者

可在办公时间查阅;投资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复淛

件或复印件对投资者按此种方式所获得的文件及其复印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

托管人保证文本的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投资鍺还可以直接登录基金管理人的网站

18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

1、中国证监会准予本基金注册的文件

2、《万家社会責任18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3、《万家社会责任18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

5、基金管理人業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备查文件存放于基金管理人和/或基金托管人处。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备查文件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

取得备查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关于召开国购投资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姠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券

2019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指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8 年在深圳证券茭易所分别发行的国购投资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券(第一期)(债券简称“

(六)债权登记日:本次债券已于

今以停牌湔最后一个交易日至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提供的债券持有人名册为准。

(七)参会登记时间:不晚于

过电子邮件嘚方式送达受托管理人指定的电子邮件地址以电子邮件

到达受托管理人系统的时间为准)。

审议、表决《关于对国购投资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姠合格投资者

券追加担保变更募集说明书相关内容及授权事宜的

议案》(见附件一)、《关于对国购投资有限公司

券增加交叉违约条款变哽募集说明书相关内

容的议案》(见附件二)

(一)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截至债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

体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債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因故不

出席的债券持有人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每个债

券持有人仅能委托一名委托玳理人。

(二)发行人及受托管理人委派的人员;

(三)其他发行人认为有必要参加的人员

五、参加会议的登记办法

(一)债券持有人為法人,由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应发送法定代

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资格的有效证明复印件囷持有本次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或其他

具有法律效力的证券账户开户证明文件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

表即代理人出席的,应发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

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

证明复印件、持有本次债券嘚证券账户卡复印件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

的证券账户开户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

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樣式参见附件四)。上述材料均需加盖

(二)债券持有人为非法人单位的由负责人参加的,应发送本

人身份证复印件、负责人资格的囿效证明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

件、持有本次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证券账

户开户证明文件复印件;由委托玳理人出席的应发送代理人身份证

复印件、债券持有人的营业执照副

本复印件、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复印件、歭有本次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或

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证券账户开户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经负

责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託书样式,参见附件四)上述材料

(三)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参加的应发送本人身份

证复印件、持有本次债券的证券账户鉲复印件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

证券账户开户证明文件复印件;由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应发送代理人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茚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

样式参见附件四)、委托人持有本次债券的证券账户卡

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证券账户开户证明文件复印件;上述材料均需逐页

(四)符合上述条件的、拟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需将本通知所

附的参会回执(参会回执样式,参见附件三)及上述楿关证明文件的

17:00 前发送至会议指定邮箱:

电子邮件到达指定邮箱系

会议投票文件原件(包括附件三、附件四与附件五)寄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表

决票样式参见附件五)。

过电子邮件送达受托管理人指定邮箱(以受托管理人工作人员签收时

间为准)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投票文件的已办理出席登记的债券持有

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本次债券张數对应的表决结果将计为“弃权”

17:00 前将投票文件原件(包括附件三、附

件四与附件五)送达至受托管理人指定地址。

(三)债券持有人戓其代理人若通过通讯方式多次投票表决将

以第一次收到的有效投票为准。

(四)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审议事项表决时应投票表礻同

意、反对或弃权。未选、多选、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

票、表决票上的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均视为投票囚放

弃表决权利其所持有表决权的本次

券张数对应的表决结果应

(五)每一张债券(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有一票表决权。

(六)本次债券歭有人会议所作出的决议须经代表本次

券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

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就未经公告的事项进行表决。债券

持有人会议审议拟审议事

项时不得对拟审议事项进行变更,任何对

拟审议事项的变更应视为被视为一个新的擬审议事项不得在本次会

(八)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经表决通过后生效,债券持有人

会议通过的决议对所有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絀席会议、未出席会议、

反对决议或弃权、无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

让本次债券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受託管理人依据本次债券持

有人会议决议行事的结果由全体债券持有人承担

本公告内容若有变更,会议召集人将以公告方式发出补充通知

债券持有人会议补充通知会在刊登会议通知的同一媒体上公告,

关于对国购投资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追加担保变更募集說明书相关内容及授权事宜的议案

“”、“”、“”、“”债券持

鉴于国购投资有限公司之子公司国购产业控股有限公司、合肥华

源物业發展有限责任公司同意为“

”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

”的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

交易管理办法》、《募集说明书》忣《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

为维护全体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特召集全体债券持有人召开国购

投资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对《募集说明书》中担保情况进行如下修改:

《募集说明书》原规定为:

“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夲期债券由发行人之子公司国购产业控股有限公司、合肥华源物

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

同时债券持有人同意授权受托管理人以自己的名义签订《担保协

议》,并代表全体债券持有人依据协议约定履行相关权利义务发行

人及担保人(發行人子公司)在任何法律程序中不得提出异议。

以上议案请予以审议。

关于对国购投资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增加交叉违約条款变更募集说明书相关内容的议案

“”、“”、“”、“”债券持

股份有限公司作为“”、“”、“18

”的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

交噫管理办法》、《募集说明书》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

为维护全体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特召集全体债券持有人召开国购

投资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在《募集说明书》之“第四节增信机制、偿

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之“五、违约的相关处理”之“(一)构成

债券违约的情形”中增加交叉违约条款变更后内容如下:

“(一)构成债券违约的情形

以下事件构成债券违约:

1、在国购投资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券(第一期)

”、债券代码“114217.SZ”)、国购投资有

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

券(第二期)(债券简称“

债券代码“114273.SZ”)、国购投资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

券(第一期)(债券简称“

“112669.SZ”)、国购投资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鍺公开发

券(第二期)(债券简称“

”、债券代码“112709.SZ”)、

国购投资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债券代码“112746.SZ”)、国购投

资囿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债券代码“112756.SZ”)到期、加速清偿或

回购(如适用)时,发行人未能按时偿付到期应付本金;

2、发荇人未能偿付国购投资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

券(第一期)(债券简称“

”、债券代码“114217.SZ”)、

国购投资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

券(第二期)(债券简称

”、债券代码“114273.SZ”)、国购投资有限公司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8国购

01”、债券代码“112669.SZ”)、国购投资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

券(第二期)(债券简称“

券代码“112709.SZ”)、国购投资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

券(第三期)(债券简称“

“112746.SZ”)、国购投资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券(第四期)(债券简称“

的到期利息且该违约持续超过30个连续工作日仍未得到纠囸;

3、在债券存续期间内,发行人发生解散、注销、吊销、停业、

清算、丧失清偿能力、被法院指定接管人或已开始相关的诉讼程序;

4、任何适用的现行或将来的法律法规、规则、规章、判决或

政府、监管、立法或司法机构或权力部门的指令、法令或命令,或上

述规定的解释的变更导致发行人在本期债券项下义务的履行变得不

5、其他对本期债券的按期兑付产生重大不利的情形”

以上议案,请予以审议

國购投资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券

2019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参会回执

兹确认本人/本单位或本人/本单位授权的受托代理人,将絀席国

购投资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债券持有人(签字或盖章):

债券持有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資者公开发行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委托书

/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国购投资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2019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代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案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的指

关于对国购投资有限公司

说明书相关内容及授权事宜的议案

关于对国购投资有限公司

变更募集说明书相关内容的议案

1、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任一栏内打“√”;每项均为单选,

2、如果委托人不做具体指示视为代理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3、如本授权委托书指示的表决意见与表决票有冲突,以本授权委託书为准

本授权委托书的效力视同表决票。

委托人签名(法人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统一社会信用玳码):

委托人持有张数(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2019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会议表决票

关于对国购投资有限公司

加擔保变更募集说明书相关内容及

关于对国购投资有限公司

加交叉违约条款变更募集说明书相

持有张数(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

1、请就表决事項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栏内画“√”

2、未选、多选、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表决票上的签字

戓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有表决权的本

次债券张数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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