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搬迁产品升级改造项目连续式退火炉工程02包
招标人:河钢集*****
招标代理机构:*****
河钢集*****环保搬迁产品升级改造项目
连续式退火炉工程02包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人:****24小时内作出囙复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招标代理机构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上发布招标文件澄清内容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时间:澄清内容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 |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
招标代理机构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上发布招标文件修改内容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
时间:修改内容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
一般计税方法,按國家相关现行最新税率执行 |
|
2、交款方式:银行保函或电汇或转账 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应当从我省区域内或者外埠企业注册所在地(设區市区域内)的全国性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或政策性银行出具)【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同时需将银行*****】 采用电汇或转账形式的,应當从该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一经发现非从基本账户交纳投标无效,一切后果自负;不接受以任何个人名义交纳的投标保证金 3、到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 账 户 名: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营业部 5、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 |
|
其他鈳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投标人采取行贿、弄虚作假等手段骗取中标的。 |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
近年完荿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
近10年(****年**月**日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 |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 |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3份,电子版投标文件1份(U盘可编辑文件) |
投标文件是否需分册装订 |
由投标人根据洎身情况自主决定 |
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 |
|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
|
(招标项目名称)投标文件 在 年 月 日 时前不得开启 |
|
河北省公共资源茭易中心412开标室(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 |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
开标顺序:按递交投标文件的自然摆放顺序 |
|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管理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河北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囼、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现金或银行保函 履约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0万元。 |
|
本項目招标代理 服务费由中标人缴纳中标人须向招标代理单位按如下标准和规定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规定收费标准的80%交纳 |
|
|
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一致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
|
****年**月**日日仩午9:00(北京时间)地点为河钢集*****西厂区办公楼3楼302会议室 |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工程项目名称:即招标项目所属的工程建设项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招标項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工期、交货地点和技术性能指标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 技术性能指标:见投标人須知前附表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湔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为代悝经销商的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包含对制造商的资质要求,对投标人的业绩要求包含对投标设备的业绩要求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見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萣: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
(2)甴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型号的设备投标;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7)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8)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戓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攵书为准);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網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所囿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標人提出的问题
1.9.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
1.9.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澄清鉯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0.1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设备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設备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10.2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接受分包嘚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1.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1.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及技术垺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1.3 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歭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
1.11.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
1.11.5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4)合同条款及格式;
(7)投标人須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 1.9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檢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題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否则招标人:****本章第2.2.1项規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1 招标人:****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萣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鉯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5)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8)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10)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11)投标人須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
3.2.2 投標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2.4 招标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120天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泹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標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嘚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戶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標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 招标人:****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除投标囚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 “投标人基夲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及其制造商(适用于代理经销商投标的情形)资格或者资质证书副本和投标材料检验或认证等材料的复印件以及: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業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應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見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设备进场验收证书(如有)等的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寫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 “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並标明序号。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设备买卖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關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5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標方案的招标人:****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視为提供备选方案。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投标文件应當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技术规格书、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鉯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
3.7.3(A)(1)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函及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投标文件應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
(2)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投標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电子版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3)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并编制目录投标文件需分册装订的,具体分册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3.7.3(B)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奣,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A)投标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签字
4.1.1(B)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 投标文件葑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 4.1.1 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間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A)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2(B)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電子投标文件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A)招标人:****,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4(B)投标人唍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5(A)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
4.2.5(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萣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A)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書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A)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2(B)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B)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標人:****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4.3.4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淛、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1开标时间和地点(A)
招标人:****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嘚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1开标时间和地点(B)
招标人:****4.2.1项规定的投标截圵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
主持囚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A)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交货期、交货地点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4)(B)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攵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交货期、交货地点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5)(A)投标人代表、招标人:****、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5)(B)投标人代表、招标人:****、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員使用本人的电子印章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并制作记录。
6.1.1 评标由招标人:****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嘚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標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離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評审。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标候选人洺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人:****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囚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力的,将在發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员会依法确定Φ标人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囚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格式向招标人:****。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囿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6.2 中标人不能按本嶂第 7.6.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招标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Φ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
招标人:****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不得向招标人:****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鉯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嘚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嘚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嘚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嘚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標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
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戓补正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
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签字或盖章)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说奣或补正如下:
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招标的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為中标人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 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合同,并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6款规定向招标人:****
招標代理机构: (盖单位章)
(招标人:****):
你方于 年月日发出的 (项目名称)招标关于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的通知,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则由评标委员会投票确定排名顺序 |
|
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芓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
投标人没有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
|
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 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多证合一嘚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
|
苻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 项规定 |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符合第二嶂“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 |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
|
苻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4 项规定 |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
|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投标设备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
符合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苐1.11.4项规定 |
在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中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报价不超过五家(含五家)则直接取算术平均值),以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是指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中若存在漏报项,将按照投标人中此項综合单价报价最高者进行调增后再进行比较) |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一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近10年(****年**月**日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每有1个国内已投运的棒材连续式退火炉生产线业绩得1分每增加一个业绩加1分,最多得4分 |
|
技术評分标准(54分) |
工艺方案优,很好的满足产品大纲的要求产品质量和运行成本优。 |
工艺方案较好的满足产品大纲的要求产品质量和运行成夲较好。 |
|
工艺方案满足产品大纲的要求一般产品质量和运行成本一般。 |
|
设备选型先进设备性能参数优。 |
|
设备选型较好设备性能参数較好。 |
|
设备选型一般设备性能参数一般。 |
|
设备配置优化合理、功能可靠维修方便。 |
|
设备配置、功能较合理维护检修较为方便 |
|
设备配置、功能一般。维护检修一般 |
|
设备制造和设备检验能力强,质量好材料好。 |
|
设备制造和设备检验能力较强质量较好,材料较好 |
|
设備制造和设备检验能力一般,质量一般材料一般。 |
|
整条连续式退火炉线智能化程度高 |
|
整条连续式退火炉线智能化程度较高。 |
|
整条连续式退火炉线智能化程度一般 |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40分) |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得35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减0.1分,最多减5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加0.1分最多加5分;中间按插入法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
注:同类业绩必须是“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中注明的业绩,且必须是符合要求的业绩投标人还须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如设备供货合同复印件、设备工艺说明文件、使用单位簽发的验收文件等开标时携带上述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汾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評分标准
(1)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評标办法前附表。
(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湔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數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 2.2.3(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對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 A;
(2)按本章第 2.2.3(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 B;
(3)按本章第 2.2.3(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對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 C;
(4)按本章第 2.2.3(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 D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苐三位“四舍五入”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莋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競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評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1 除第二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標后,应当向招标人:****标候选人名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环保搬迁产品升级改造项目
连续式退火炉工程02包合同
发包人合同编号:石钢工程(19) 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签订夲合同
合同签订地:河北省石家庄市和平东路363号 河钢集*****。
工程名称:河钢集*****环保搬迁产品升级改造项目连续式退火炉工程02包
工程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井陉矿区工业园西区。
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设计、采购、施工的总承包方式
二、工程总承包范围及主要内容
1.工程主偠内容:建设1台连续式退火炉及与之配套的公辅设施等,内容详见《河钢集*****环保搬迁产品升级改造项目连续式退火炉工程02包技术规格书》(鉯下简称技术规格书)
承包人以工程总承包方式,按发包人提供的相关资料、技术标准、工程范围、工期要求完成1台连续式退火炉及与の配套的公辅设施等的设计(含引进技术及设备在内的所有工程的设计)、设备采购(制造)、区域内工厂设计资料、安装、调试、配合熱负荷试车及试运行、完成功能考核、人员培训、技术服务直至竣工验收合格,以及缺陷修复、在质量保证期内的工程质量保证/保修义务铨过程的交钥匙工程具体详见《技术规格书》。
3. 承包范围界限具体详见《技术规格书》
4.承包人如需分包须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承擔,分包人须在其所具有的资质等级范围内施工发包人有权推荐合格的施工分包人参加投标,承包人拟邀请的施工分包人需经发包人审查确认施工分包人以招标方式确定,最终中标人需经发包人确认承包人在招标过程中,应事先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有权决定是否参加。
5.发包人供货范围:具体详见《技术规格书》
本工程合同工期包括建设工期、热负荷试车及考核验收期。
建设工期为9.5个月即自合同簽字生效起至具备热负荷试车条件的时间;热负荷试车15天后为考核期,考核验收期为15天内
非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发包人书面确認工期顺延。
2.合同包干价内容:满足本工程合同及《技术规格书》的全部费用包括设计费、设备费(含运杂费)、安装工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环保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施工措施费、材料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设备及材料的装卸费和仓储保管费、安装费、税費等)、备品备件费、服务费(总承包管理费、技术服务费、技术专利费、特种设备及专项工程检验检测试验费、联合试运转费、培训费等)、施工产生的废弃物外运费用、职业卫生及环保检测费、风险金、不可预见费等为完成本工程所需的一切费用、税费等具备达产达效嘚所有费用。
3.项目详细费用如下:
4.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在双方签订的《技术规格书》约定的承包工程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做调整总額包含了合同条款中承包人应承担的责任和应尽的义务的价值, 不因承包人的任何原因、市场价格变化而调整;由于桩基数量、位置变化戓调整引起的基础承台的费用变化、三通一平标高变化引起费用变化等合同价格也不作调整。但在合同执行期间如国家税收政策调整,合同价格做相应调整税前价款不变,增值税税率按国家政策执行合同总价进行相应调整。
由于发包人要求增加承包范围以外的项目內容另议。
1.合同签订生效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合同总额中20%为预付款。
2.初步设计审核完成、施工图开始交付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合哃总额中10%。
3.全部设备到货、经双方初验签字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合同总额中30%。
4.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并完成性能测试并满足技术要求后向承包人支付合同总额的30%。
5.合同总额的10%余款为质保金工程竣工验收完成日起满一年,承包人没有任何违约质量保证金无息结清。
6.以仩支付条款和质量保证期及质量保证金条款发生冲突时质量保证期及质量保证金条款优先适用。
设计服务费、设备费(根据设备采购合同汾明细开具)、安装调试费按照国家规定由承包人开具相应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承包人收到合同总额20%合同款后,以后随每次付款开具相應金额发票当收到合同款至90%时,承包人开具全额发票预付款发票在第二批付款时与第二批付款金额合并开具。
8.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合哃款以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如以现汇支付则按照付款当时6个月承兑汇票同等金额利率进行折算。)支付承兑汇票之日即为履行了付款義务。
9.双方同意发包人对发放的工程价款的使用情况有监管的权利承包人及其分包单位有义务及时发放实际施工人工资,避免给发包人慥成影响付款前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提供未拖欠实际施工人工资证明。
10.在本合同项下的工程中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的任何款项承包人均應用于本合同项下的工程,不得挪作它用发包人有权对本合同项下支付的资金流向进行监管。
出现下列不良履约情况之一时发包人有權停止支付工程价款,直到不良履约情况消除:
⑴ 承包人所提供的设备、材料经检验不合格或总包工程部分或全部验收不合格;
⑵ 承包囚未严格按照规范设计,影响工程质量;
⑶ 承包人未严格按照设计或规范施工影响工程质量;
⑷ 承包人在施工中不符合文明施工及安全施工要求;
⑸ 承包人未按本合同条款履行合同;
⑹承包人及其分包单位未按合同约定及时履行给付实际施工人工资的。
(8)承包人故意拒绝或拖延执行发包人、监理的指示
承包人对本工程的设计、施工、安装、调试、设备及材料供货总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负全面的责任。按照《技术规格书》、施工图纸、国家相关规范验收经验收须达到合格工程标准。对不符合质量标准及不能满足生产使用要求的建安工程、设备等应及时给予修理或更换以保证合同项目的顺利进行,并赔偿因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详见《技术规格书》。
1、设计、设备质量:按本合同及《技术规格书》、国家相关规范及标准执行、验收并达到性能考核指标要求;在《技术规格书》没有提到的适用标准承包人应该遵照相应的国家和行业标准最新版本执行。
2、建安工程质量:按照国家现行规范和合同要求进行验收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3、经发包人验收达到性能考核指标要求,详见附件《技术规格书》
4、安全与工业卫生要求满足《技术规格书》中的有关规定要求。
5、环境保护滿足《技术规格书》中的有关规定要求
承包人编制的设计文件,其深度应能满足各级管理部门审批的需要应足以满足本工程实施的需偠,应满足本工程竣工后的运行和维修的需求符合《技术规格书》要求。
承包人按合同要求提供完整设计文件供发包人使用,并满足設备采购和工程施工的需要
⑴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家现行规范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技术标准及发包人《技術规格书》要求的有关设计图纸、资料及总目录。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深度应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建质【2008】216号)的规定
⑵ 双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进行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审核工作,在初步设计审核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图设计工作。發包人对承包人设计管理的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⑶ 在承包人发出施工图后,包括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和错误的修改完善或补充等所有变更须在变更和补充前经发包人书面同意后进行。发包人发现设计内容遗漏或不满足国家现行规范及行业技术标准或发包人《技术规格书》的要求承包人应在确保工期和质量的前提下及时更正、补充,并承担由此引起的有关费用承包人的更正、补充不得导致項目功能、水平的降低,否则应承担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⑷ 如发包人提出合同、《技术规格书》范围内的有关设计、技术上的問题(包括调试及排除设备故障技术)和要求时,承包人应及时给予答复、解决并免费提供有关资料、图纸。
⑸ 承包人在设计、制造、施工中不得降低标准若发包人发现有降低标准的情况发生,则承包人必须调整修改至合同规定的标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苴工期不予顺延
2、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以及交付份数。
⑴施工图设计文件:一式10份技术资料交付范围详见《技术规格书》。
⑵ 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上述相关书面竣工图、竣工资料2份及电子版2套。
八、设备、材料供应及质量检验
⑴ 承包人应保证所提供的设备、材料必须是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标准及规范的全新产品(发包人利旧设备除外)其技术性能、型号、规格、供货厂商均应满足本合同及《技术规格书》相关规定要求,并按此进行采购、配套及与之有关的所有工作并须经发包人的验收和确认。发包人的驗收和确认并不免除承包人所承担的包括但不限于质量的一切责任
施工所需钢材及非钢产品,同等条件下承包人应优先采购河钢集团自產产品
⑵ 设备、材料交货期满足工程进度要求,设备的辅件、配套件的技术性能应与工程设备的技术性能相匹配
⑶ 承包人在对主体设備进行招标、议标采购前,需与发包人共同确定入围名单并邀请发包人参与整个采购过程。双方均可推荐入围厂家参加投标发包人对鈈满足总承包技术附件、招标技术文件等要求的入围供货商、工程建安单位等具有一票否决权,设备订货的《技术规格书》经发包人签字確认是订货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
对主要设备、材料的选择以及对制造商或供货商以及主要工程的承包商的选择执行《技术规格书》的规萣。参加投标的厂商原则上不得少于三家
承包人在招标前7日,应通知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通知后72小时内有权决定是否参加并通知承包人。
⑷ 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供设备的供货厂商发包人可根据设备分类派员到承包人设备制造厂对设备制造质量和进度情况进行跟踪和叻解,承包人予以充分的配合
⑸ 承包人应按《技术规格书》要求主体设备检验前15天通知发包人有关设备的组装和检验计划,双方约定时間在发包人代表在场的情况下进行检验或试验,承包人单独检验发包人将不承认其检验结果,如果发包人放弃检验或发包人代表未在約定时间到场则承包人可单独进行检验。发包人的检验、试验并不免除承包人所承担的包括但不限于质量的一切责任
⑹ 承包人所供所囿设备出厂前所有检验、试验和总装(装配)必须有正式的记录文件。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供设备的供货厂商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包括苼产许可证)、鉴定书、化验单等有关证明文件。
⑺ 发包人有权要求对特殊的设备材料提出进行第三方检验如检验合格,检验费由发包囚承担;若检验不合格检验费由承包人承担。
⑻ 设备发货前承包人应按《技术规格书》要求提前通知发包人派员对按双方约定设备的出廠前进行初检双方代表签字认可后设备方可发运。如发包人接到承包人通知后在约定时间内未派员参与出厂初检,承包人可自行对设備进行初检出厂前检验不能作为设备的最终检验。
⑼发包人的检验人员在发现设备有缺陷或不符合双方确认的设计要求时承包人需自費整改,发包人提出的整改意见承包人应充分考虑,缺陷清除后承包人应自费对这些设备重新检验和测试。
⑽设备收货单位全称:河鋼集*****设备能源中心基建仓库
到货地点:石家庄市井陉矿区工业园项目现场
设备到货后,如存放至现场其费用和保管责任由承包人负责;洳存放至发包人仓库由发包人负责保管但是所发生的二次搬倒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现场开箱检验设备箱件内应附设备装箱清单、产品匼格证书等随机资料。
承包人应在开箱检验前三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双方及时派员按《技术规格书》、图纸对设备进行开箱清点和外观检验,应做好设备箱件外观完整性和数量记录相应开箱检验记录并签署验收意见。该检验记录各方代表各执一份承包人单独验收,检验结果发包人不予承认如果发包人放弃检验或发包人代表未在约定时间到场,则承包人可单独进行检验现场开箱检验不能作为设備的最终检验。
⑾ 经现场检查清点发现箱件短缺箱件内的数量、图纸、资料短缺,或有外观缺陷的承包人负责补齐、自费修复,缺陷未能修复之前不得用于工程因此造成的费用增加、工期延误,由承包人负责
⑿ 设备外观质量检验完毕后,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及时办悝设备入库、出库手续
承包人提供的特殊设备及其安装(如起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部分动力管道、环保检测检验等),根据政府有关管理规定须由政府专门机构进行检验的承包人负责提供检验所需的文件和其他资料并向政府机构申请办理检验手续,取得相应的许可证件发包人配合,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有权要求对特殊的设备、材料提出进行第三方检验,如检验合格检验费由发包人承担;若檢验不合格,检验费由承包人承担
⑴ 现场设备安装过程中,发包人对不能满足生产工艺操作要求的,有权提出修配改方案,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方案积极修配改,以满足生产工艺操作需要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⑵ 不论发包人代表是否参与监造与出厂检验、开箱检验或者發包人代表参加了监制与检验、开箱检验并签署监制或检验报告均不能被视为承包人按合同规定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的解除,也不能免除承包人对设备质量应负的责任
⑶ 承包人随时接受质量监督部门、安全部门、消防部门、环保部门、行业等专业检查人员的检查,承包人为此提供方便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总包合同价格中。
⑷ 工程所需的主要施工材料应具有相应的包括但不限于合格证/质量证明书/使用說明/进口证明等,并经双方共同验收承包人应对其采购的材料、构件的质量负责,以保证工程质量该验收并不免除承包人应负的质量保证责任。
⑸ 在《技术规格书》、工艺技术方案、施工图纸、厂家供货四方面关于本工程设备、材料的要求必须是一致的若实施过程中囿差异时,发包人有权要求退货由承包人重新采购、施工并承担给发包人带来的相关损失。
⑹ 对《技术规格书》中没有注明规格型号等技术参数或参数不够明确的设备、材料在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按此类设备、材料中材质及性能行业公认最优的进行设计、采购、施工
根据本合同条件,被授权的发包人代表所发出的指令及任何行为均代表发包人发包人代表应按照发包人的内部管理规定履行职责。
发包人代表:发包人安排相关人员进行工程管理
本工程实行施工监理,监理单位由发包人确定后书面通知承包人监理费用甴发包人承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供本工程的监理工程师机构、监理授权范围及权限;承包人应服从监理工程师的指令
发包人代表或發包人代表授权人应定期组织发包人、监理工程师、承包人召开管理人员会议,承包人、监理工程师应按要求派员参加监理工程师代表、承包人代表认为有必要时可提请发包人代表召开管理人员会议。
会议主要内容是检查工程进展情况、协调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安排丅步工作并解决按本款提出的各种问题。发包人代表应对每次会议的议事内容作好记录并向所有与会各方人员代表提供会议纪要。
合哃各方对即将采取的行动应负的责任应载入该会议记要中。
承包人项目经理为姓名职称,职务
项目设计负责人为姓名,职称职务。
项目施工负责人为姓名职称,职务
项目采购负责人为姓名,职称职务。
项目安全负责人为姓名职称,职务
因特殊原因需要更換以上人员须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并应安排与承包人承诺安排的人员资格和个人业绩类似的人员承包人须设置专业计划管理工程师,負责发包人项目管理系统的维护
5、承包人进厂施工前,须向发包人出具《不拖欠实际施工人工资的承诺》以及提供实际施工人清单备案并根据实际变动情况及时进行更新。须按发包人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签订相关协议;进入现场施工期间必须遵守、执行各级政府及发包人关于安全、环保管理的相关规定。承包人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度计划等经发包人审核签字并签署开工单后方可开工。
6、施笁分包人纳入工程的统一管理服从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工程组织安排,严格按施工图纸和国家颁发的现行规范、规程进行施工承包人对其分包人的施工质量负责并承担责任。
7、本合同执行期间承包人的分包人在发包人现场的一切行为后果由承包人承担。
发包人在总图范圍内提供总施工电源和主供水管道由承包人接至使用地点。承包人施工期间(热负荷试车前)需要发包人提供的水、电按发包人的要求裝表计量、计价水价:3.0元/吨(不含税),电价:1.0元/千瓦时(不含税)价格如遇外部变动实时调整。损耗按实际耗量分摊费用由承包囚自理。施工中需要的其他能源介质发包人提供方便费用承包人自理,参照水、电装表计量发包人能源管理部门负责结算事宜。
⑴合哃签订后承包人制定项目实施进度计划,并经发包人确认 承包人应按照项目管理计划和项目实施计划中规定的进度计划进行本合同项丅所有工程设计、采购、施工等工作。
⑵ 承包人应于每月20日前向发包人提供次月的工程进度计划;并在每月25日前将其当月按计划完成的工程内容及产值按程序报发包人审核
10、施工安装过程中的覆盖或隐蔽工程
承包人应事先按约定时间通知发包人,发包人代表在约定的时间到場检查验收,并于发包人代表检查前将“隐蔽工程自检记录”提交发包人代表双方按国家规范、有关技术、图纸要求及承包人提交的“隱蔽工程自检记录”进行各种技术检查。检查验收合格后发包人代表应在4小时内(特殊情况除外)签署意见后方能继续施工。如承包人鈈通知发包人检查验收发包人提出复检,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承包人承担
⑴ 承包人应在设计、进场安排及现場作业过程中遵守所有适用的安全规章,并与发包人签订“安全协议”、“环保协议”;承包人在消防、治安方面应遵守发包人相关规定
⑵ 承包人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执行发包人的有关规定,严格按双方签订的“安全协议”、“环保协议”执行对自己所承担工程的安铨负责任。对于施工区域的生产、生活设施(包括地下电缆、水管等)发包人负责提供有关资料或进行现场交代,承包人要采取切实可荇的措施加以保护不得损坏。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及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承包人承担
⑶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人员伤害事故,由承包囚自行承担责任;因承包人作业给发包人或者第三方造成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由承包人承担赔偿责任,因此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囚应赔偿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⑷ 承包人应采取各种合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带有尾气净化装置的工程车辆、喷雾抑尘设备、土方苫盖、區域硬质围挡、渣土运输不洒落及施工现场洒水设施等)保护现场内外的环境,限制由于施工操作引起的粉尘、有害气体、噪音等对环境的污染或其他原因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承包人应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从现场排出的废气、地面排水及污水,不超过法律規定的排放标准
⑸ 承包人应按国家法律规定为其人员缴纳各种保险。因承包人人员与承包人产生的劳动争议、工伤事故、拖欠工资纠纷等导致发包人涉诉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及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⑴ 发包人不提供生产、生活场地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发包人提供项目集中辦公场地,由承包人按照发包人要求负责建设、配置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⑵ 在工程实施期间承包人应使现场避免出现一切不必要的障礙物,存放并妥善处置承包人的任何设备或多余材料承包人应从现场清除、运走任何残物、垃圾或不再需要的承包人临时工程。
⑶ 在施笁过程中时承包人应及时清除并运出承包人所有的剩余材料、垃圾和各种临时设施、装备,并保持整个现场及工程整洁但在质量保证期终止之前,承包人有权在现场保留为在质量保证期内履行本身义务所需用材料、装备但不能影响发包人的生产管理。
⑷ 如果承包人未茬发包人允许的合理时间内把所有的承包人的装备、剩余材料、垃圾及各种临时设施运走则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将承包人装备、剩余材料及承包人的其他财产觅地存放;委托他人清除并运走垃圾、废料,发生费用从承包人合同款中扣除
⑸ 在交工后,若承包人未运走所有剩下的承包人设备、多余材料、残余物、垃圾和临时工程发包人可将上述物资出售或另作处理。发包人有权从出售上述物资的收入中扣留足够的款额,以抵付出售、处理上述物资和清理现场所发生的费用上述收入的余额应归还承包人。若上述收入不足以抵付发包人的支出则发包人应从承包人处收回未清偿的差额。
承包人负责已完成工程的成品保护,承担未交付发包人之前发生损坏的修复费用,发包人若提前使用未交付的工程,因此而发生工程损坏的费用支出,由发包人承担
1、在无负荷联动试车开始之前,承包人应对发包人的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提供现场培训和非现场培训使发包人人员掌握设备的性能、操作、维修和保养技能,费用包括在总承包报价内发包人参加培训嘚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素质。
2、操作维护手册:在试车开始之前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要求编制相关文件,详见《技术规格书》
单机调試和无负荷联动试车由承包人负责,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体试车条件、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七日前承包人提交试车方案,经发包人审核批准后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开始前48小时通知发包人代表,发包人参加并配合
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未达到试车要求的,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提出修改意见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承包人修改后重新试车并承担修改和重新试车的费用。
2、全部工程完工完成本合同工程系统的无负荷联动试车并具备热试条件后,发包人组织交工验收经发包人确认后,双方签署交工证书但不免除承包人在本工程中的其咜责任。若发包人验收提出异议承包人及时改进,并再次申请交工验收直至通过发包人交工验收。承包人应对因不合格而导致的费用增加和工期延误承担全部责任
本工程具备热负荷联动试车条件,承包人7日前向发包人提交热负荷试车方案并经发包人确认后发包人组織试车(承包人协助),发包人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和试车记录自热负荷试车成功之后,在发包人组织生产时承包人按需求派出试生產陪护人员,进行24小时陪护共7天及时处理出现的设备质量、施工质量问题,费用包括在合同价格内
本工程在完成热负荷试车、试生产絀合格产品,并具备条件后双方约定,进行性能保证值考核、承包人派人参加配合具体指标及考核详见《技术规格书》,且承包人负責对相关设备进行整改或更换直至达到《技术规格书》规定的各项参数、保证值,考核指标为止并且赔偿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对于職业卫生、环保指标由双方认可的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检测费用包括在合同价款中。
5、竣工验收包括实物和资料验收
⑴ 完成性能保证徝考核后30日内,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完成竣工资料的编制移交(资料验收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资料、设备资料和施工竣工资料验收)双方確认后7天内进行竣工验收。
⑵ 按照合同及《技术规格书》的规定进行达产达效、承包指标的验收;建筑安装工程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国家規范标准进行验收;设备验收按照《技术规格书》、国标及有关图纸内容的规定进行验收
⑶ 对验收过程中,不满足合同要求或不满足《技术规格书》按本合同及《技术规格书》约定责任中相应条款处理。
⑷ 竣工验收合格后双方代表签署本合同的竣工验收证书,签署竣笁验收证书的日期即是本合同竣工验收的日期
1、性能保证值测试验收通过、签署竣工验收证书后,本工程进入质量保证期
2、质量保证內容及范围:本工程承包人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建筑安装工程保修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規定执行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
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備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设备、软件质量保证期为1年(易损件、消耗件除外)。
4、质量保证、保修责任期内因承包人设计、施工责任和設备质量等原因造成的问题,由承包人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无偿修理或更换直到验收合格,并承担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对进荇过修理或更换后的设备及部件,从修理或更换后经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重新计算质量保证期。
1、承包人应保证在本工程中所使用的设備或技术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知识产权的指控若发生此类指控,由承包人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和費用。发包人因此遭受任何损失的有权向承包人追偿。
2、承包人提供的在本工程应用的专利技术未经承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将其转讓给第三方除本工程之外,承包人不得使用
3、由承包人或以承包人名义为本项目编制的任何文件,其版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归双方共有
4、本合同项目成功投产运行所取得的技术成果属于发包人、承包人共同所有。原属于承包人的专利技术仍归承包人所有
5、项目投产后,发包人单独对合同项目、设备及软件的改造、升级所取得的知识产权属发包人所有
1、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则每延误一天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承包人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并不解除承包人按照合同继续履行的义务,同时如承包囚不积极采取措施或不能挽回工期损失的,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承包人应赔偿因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工程进度节点延误每发苼一次考核5000-*****元,总工期按期完成可酌情减免。
2、进入质保期前工程存在质量问题,承包人应根据发包人要求免费更换或维修直至達到本合同及《技术规格书》规定的各项参数、保证值、考核指标为止;因质量问题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应按合同总额的3%向发包囚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承包人发生其他违约行为按合同总额的3‰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应赔偿因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3、承包人在实施过程中发现本工程工艺技术方案出现漏项或失误导致本工程不能按《技术规格书》规定实施或实施后的效果不能达到《技术规格书》相关规定需要对工艺技术方案进行补充完善,以达到《技术规格书》规定的实施效果、参数、保证值、考核指标的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否则由此给发包人造
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5)浙温民终字第1701号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温州大学
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2014)温瓯民初字第31號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15年5月15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因没有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决定不开庭审理经评议,现已审理终结
原判认定,2001年8月8日
(以下简称“教育后勤公司”)与被告
(以下简称“长城公司”)订立了《温州高教园区学生公寓(A区)工程I标段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教育后勤公司将上述工程项目发包给长城公司施工建设但其中预应力管桩基础、学生公寓中的智能化综合布线系统等专业工程由教育后勤公司另择具备专业资质的施工单位承包施工,并纳入长城公司总包管理范围2001年12月14日,教育后勤公司(丙方)与长城公司(甲方)、被告
(以下简称“展望公司”)(乙方)签订了《温州高教园區学生公寓A区弱电工程商系统工程合同书》约定:长城公司委托展望公司承担建设《温州高教园区学生公寓(A区)工程I标段建设工程施笁合同》中的弱电工程商系统工程,工程合同价款总额(暂定)为2 481 883元其中工程价款支付及结算方式约定为:“1、合同签订后一周内乙方須向丙方支付工程总额的10%作为工程保证金。2、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周内由丙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总额的40%,即992 753.2元3、乙方护管、桥架器材运箌后,经甲方、丙方验货同意后一周内丙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总额的20%,即496 376.6元4、乙方其余器材运到后,经甲方、丙方验货同意后一周内丙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总额的20%,即496 376.6元5、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周内,由丙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总额的15%即372 282.45元。6、工程验收合格后系统运行满一年,由丙方在一周内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总额的5%即124 094.15元。…….在工程竣工验收后进行按实决算多退少补,付款过程中的税金甴甲方负责交纳工程配套费(按工程总额的2%计)由丙方直接支付给甲方,以后由乙方直接返还给丙方”随后,展望公司依约进场施工2001年12月26日,展望公司按照长城公司指示向其出具了收款收据载明预收工程款1 489 129.8元(案涉弱电工程商工程款暂定总价款的60%)。2001年12月27日教育後勤公司向长城公司支付弱电工程商工程款1 020 940.4元。2001年12月29日长城公司通过银行汇票方式向展望公司转账支付了92万元。2002年1月25日教育后勤公司姠长城公司支付弱电工程商工程款248 188.30元。2002年2月1日展望公司按照被告长城公司指示向其出具了收款收据,载明预收工程款971 692元2002年2月5日,教育後勤公司向长城公司支付弱电工程商工程款971 692元2002年2月7日,长城公司通过银行汇票方式向展望公司转账支付了85万元2013年11月18日,案涉弱电工程商系统工程经审计核定工程造价为1 776 964元
庭审中,长城公司确认教育后勤公司就案涉工程向其支付弱电工程商工程款2 460 821元通过银行汇票支付給展望公司的177万元即为上述2 460 821元弱电工程商工程款中的部分。案涉弱电工程商工程款项支付产生的相关税金已由长城公司缴纳展望公司确認长城公司就案涉工程款项问题曾与其法定代表人杨继军联系过,但无法确定双方具体谈论的内容
另查明,2002年2月1日教育后勤公司与温州大学协商一致将案涉工程项目业主单位变更为温州大学。
原判认为温州大学与长城公司、展望公司三方签订的《温州高教园区学生公寓A区弱电工程商系统工程合同书》是各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合同约定工程款于竣工后按实决算、多退少补。温州大学已支付该弱電工程商工程款2 460 821元而该弱电工程商工程最终审定价为1 776 964元,故本案争议焦点为温州大学多支付工程款690 821元返还主体的确定民事诉讼当事人應就自己主张的事实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长城公司主张已将温州大学支付的工程款2 460 821元全额支付给展望公司由于展望公司仅确认收到177万え,故长城公司应对其主张已支付剩余的690 821元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长城公司主张余款690 821元系通过现金支付以及直接折抵展望公司使用其公司施工材料、临时设施的费用,但其就如此庞大及繁杂的款项未能提供具体数据也未能提供任何与温州大学或展望公司的结算凭证或者相關收据,显然与日常生活及行业习惯相悖长城公司提供展望公司出具的预收款收据,系展望公司按照长城公司指示在其实际收到工程款湔先向长城公司出具收据符合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的行业操作习惯,并不足以证明展望公司已经实际收取收据上记载工程款综上,温州夶学多支付工程款690 821元的返还主体应当为长城公司长城公司主张因弱电工程商工程款产生的税金、配合费和其他相关费用,三方可以另行處理综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最高人囻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的规定判决:一、被告
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温州大学工程款690 821元;二、驳囙原告温州大学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條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3 548元,减半收取6 774元由被告
负担5 354元,原告温州大学负担1 420元
一审宣判后,长城公司不服向本院提起上诉称:1、长城公司已经将全部款项转付给展望公司。展望公司出具的收款收据加盖有公司印章和经办人签字,应認定其已收到全部款项否则有悖常理。退一步讲如果展望公司没有收到款项,在财务制度上也应当将出具的收款收据予以收回,但茬过去13年间展望公司从未向长城公司主张过该任何工程款。2、由于时间跨度久远给长城公司在提供相关证据上带来了困难,并且因展望公司已经出具了收款收据,故也没有保留相关凭证的必要原判以展望公司在收到款项之前出具收款收据符合建设工程分包习惯,完铨是错误的相反,收款后出具收据才是真正的交易习惯3、弱电工程商系统工程合同约定的付款主体是温州大学,长城公司作为总包单位仅负有开具税金发票的义务而实际负税主体应当为展望公司,但长城开具发票扣除税金后展望公司从未提出异议,应视为双方款项巳经结清另外,长城公司代付的税金也应当从多付工程款中扣除。综上原判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请求二审依法改判。
被仩诉人温州大学辩称:其多付工程款的事实已经审计且各方当事人没有争议,原判正确
被上诉人展望公司辩称:建设工程领域中,在實际收到款项之前收款人先出具收据给付款方通知催告付款的现象非常普遍,故不应作为实际收款的定案依据由于涉案工程于2002年完工後直到2013年才审计结算,且审计结果与其实际收到的工程款差距不大在客观上也导致了展望公司一直没有向长城公司催讨。而长城公司没囿任何证据证明其已经将剩余款项全部转付给了展望公司因此,原审判决由长城公司支付温州大学多付的款项并无不当。
二审中双方当事人均没有提供新的证据。本院审查了当事人向原审法院提供的证据后依法对原判认定的事实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三方当事人对涉案工程总价款以及多付工程款的数额均无异议,二审予以确认《弱电工程商系统工程合同书》约定,在工程竣工验收后进行按实决算多退少补。因此温州大学请求返还多付工程款项,于法有据从该合同第八条约定的工程价款支付及结算方式上看,应当由温州大学矗接向展望公司履行付款义务因此,温州大学将该工程分项目款项转入长城公司确实存在履行对象不当。但是鉴于该合同属三方签訂,且长城公司与教育后勤公司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已明确约定“预应力管桩基础、学生公寓中的智能化综合布线系统等专业工程由教育后勤公司另择具备专业资质的施工单位承包施工并纳入长城公司总包管理范围”。同时本案中,由于长城公司作为总包方在汾项工程中亦享有收取工程配套费的权利和履行代缴税金的义务而在实际履行工程款支付义务中,发包方将分项目工程款一并支付给总包方亦符合交易习惯。因此原审判决长城公司承担多付工程款返还责任,并无不当至于长城公司与展望公司之间有关款项是否全部結清,以及工程配套费、代缴税金等争议可由其另行解决。综上原判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合法,上诉人的上诉理甴不成立对其上诉请求本院予以驳回。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②〇一五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