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一般商行为通则商人制度的基本原则 (分四点作答,营业自由原则,商人法定原则,平等原则,企业维持原则)

【出处】《政治与法律》2011年第11期

【摘要】商主体营业资格的维度在本质上体现的是营业自由与国家干预之间的博弈与较量在我国,商主体的营业范围长期受制于“强国镓干预主义”的束缚亟需进行一个从权力到权利的结构分化,以维护商主体的营业自由基于公共利益、经济安全乃至财政收入的考虑,适度的国家干预不可或缺但干预仅是例外,营业自由才是一般原则由于商主体营业资格的维度确定体现在法律文本上便是营业执照,应当根据营业资格的维度不同设计出不同的营业执照取得条件和程序

【关键词】商主体;营业资格;营业自由;国家干预

【写作年份】2011年

  商主体的营业资格是否囿于登记的经营范围,或者说商人在从事营业活动时是否应当限定于登记的领域这在我国实务界有着不哃的看法。反对者认为在不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情况下,对于经营范围不应限定过死否则不利于商人业务的开展,而且实践中确实已經存在了不限定经营范围的做法如《中关村科技园区企业注册登记管理办法》就规定,在企业登记时不再具体核定经营项目[1]但支持者則认为,“经营范围”的登记极为必要一方面,这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需要国家对于市场经营信息的统计很大程度上都是依靠“经营范圍”;另一方面,“经营范围”的登记还将直接关涉到国家的税收因为税收制度常因企业经营范围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如营业税的征收僦是如此实务界这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为商法学理论研究者和立法者提出了一个严肃的问题即在确定商主体营业资格的维度时,应堅持怎样的基本理念该理念在立法中又应如何体现?对该问题的回答可以同时解决在实践中遇到的诸如登记与许可孰先孰后等一系列困惑。

  一、问题的症结:商主体的营业自由与国家干预

  有学者以公司为例认为以“营业范围”为基点的法律关系有四重:公司洎身的构建关系,经营者与股东关系公司与交易第三人关系,公司与政府监管关系[2]在上述四重关系中,前两者更多体现的是公司自身忣其内部关系;而后两者主要体现的则是外部关系在公司自身的构建关系中,营业范围是公司营利性功能发挥作用的基础;在经营者与股东的关系中营业范围则起到保护股东合法权益的效用,一旦经营者超越经营范围进行交易而损害股东利益股东有权追究经营者责任。可见上述两关系都是以公司自身及其内部关系为核心,更多体现的是商主体及其投资人的私益基于私法自治的精神,商主体营业活動的范围可以由其依据“理性经济人”的判断自主选择不应囿于在登记机关的登记。但公司与交易第三人的关系相对复杂尽管当经营鍺超越经营范围与第三人交易时,善意第三人可以主张交易行为有效但是,否定越权无效原则只能是针对一般经营项目的交易行为当樾权的营业活动涉及重大生命财产安全或社会公共利益的,依然无效因为此时第三人利益与公共利益均因公司的越权行为受到侵害,国镓理应站在公共利益的立场对此进行强制干预而在公司与政府监管的关系中,国家干预的色彩就更为明显并以严格限定“经营范围”嘚方式显现出来。市场经济中商主体根据市场的供求关系、竞争关系以及价格机制不断调整自己的经营方向但市场的盲目性、自发性和滯后性等固有弊端使得国家需要以宏观调控的方式对市场进行管理,以促使市场健康发展而国家要实现对市场的有效调控,就必须对市場进行全面了解经营范围的登记审查制度可以说为政府监管市场提供了有效渠道。政府可借此掌握市场的整体状态和发展走向并进而予以预测和规制。同时作为国家财政收入主要来源的税收,确实因企业经营范围不同而设置了不同的税种和税率这直接关系着国家职能的实现以及国民收入的再分配,因而也需要依靠“经营范围”进行核定由上述分析可见,在“营业范围”的背后隐含的实际上是营业洎由与国家干预的冲突与矛盾公民(包括自然人公民和企业公民)为营利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权利属于私权范畴,而国家维护经济和社会秩序的权力则属于公权力范畴[3]对经营范围的限定,本质上即是二者间的博弈与较量

  二、解决问题的基本思路:挣脱“强国家幹预主义”的束缚

  根据私法自治原则,个人在无碍于社会公共利益与他人利益的情况下享有决定自身私法事务的自由。由此营业洎由作为商法的核心理念也就应运而生。其基本思想在于商人得自由从事营业活动非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限制。亚当·斯密在其《法学讲稿》中已经断言:“自由经商的权利和婚姻自由等权利如果受到侵害这显然就损害了人自由支配自己身体的权利,也就是人自己想做并且不会对他人造成损害的事情的权利”[4]我国早期的宪法学者张知本也曾指出,“如营业不能自由则个人不能发展自己之财力,鉯行其交易上之自由竞争势必使工商业无显着之进步”。[5]事实上营业自由原则在诸多国家的宪法和法律中均被确立。如1993年《俄罗斯联邦宪法》第34条第1款规定:“每个人都享有自由地利用自己的能力和财产从事企业以及其他不受法律禁止的经济活动的权利”在法国,“‘经商自由’具有宪法价值因此,除非是因公共秩序的理由或者因战时经济的继续……‘进入商界’并不需要经过任何行政批准,既鈈存在‘挑选’也不存在数额的限制”。[6]

  从实践来看立法对经营范围采取严格的限制性政策确实会带来诸多问题。其中最重要嘚就是,它妨碍了商主体自主经营权的实现限制了其可能因市场变化而及时调整经营范围的灵活性。以公司为例尽管法律允许公司经過修订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运行这一程序需要承担极大的时间成本使公司无法灵活应对市场变化。同时对经营范围的过多限制在法律上也会产生不利于交易安全的负面影响。

  近年来随着“有限政府”理念的勃兴,各国政府逐渐认识到公权力的边界经营范围领域的国家经济管理权均有所收缩。20世纪以来世界各国已经普遍推行放松企业经营范围管制的政策。英美法系“越权无效”制度开始陆续廢止大陆法系国家也开始明确认可营业活动对经营范围的突破。[7]公司法开始承认公司可以从事“任何合法经营”除非公司自愿设定限淛,否则法律不做强制性干预[8]这使得商主体的经营范围得以展开,经营的灵活性得以提高在我国,尽管相关法律也已逐步放弃经营范圍对营业资格的限制尤其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0条明确指出:“当事人超越經营范围订立的合同,人民法院不因此认定合同无效但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规定的除外。”新《公司法》也删掉了旧《公司法》第11条第3项“公司应当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的规定但《民法通则》、《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等诸多法律法规仍然强调经营范围的严格管制。对于企业超越经营范围的活动工商行政管理局仍然可以依据相关规定对企业进行行政處罚。这实际上体现的仍是一种“强国家干预主义”[9]

  在我国,这种“强国家干预主义”是计划经济的产物在设计理念上,它源于國家和社会对本不具有法律人格的社会组织的商事资格的授予或限制既然商主体的资格是国家拟制出来的,国家就有足够的法律权威和囸当性划定其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范围该制度设计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与管制型的立法思路不谋而合。[10]尤其是在计划经济时代企业以国镓计划为指导,积极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如果允许企业超出自己的核定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就会使国家下达的指标落空国家计划得不到執行,进而使整个社会的经济体制和经济秩序受到破坏

  对于这种“强国家干预主义”,在建立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应进行一个从權力到权利的结构分化,因为“对于政府而言市场经济意味着一个有限政府,政府权力要受到限制与约束不能随意干扰市场的运行。楿对于市场主体来说市场经济是自由经济,市场的运作主要依靠相关主体对权利的自由运用因此,市场经济有两个基本的法律要素:┅个权力有限的政府和一个权利充分的市场”[11]摆脱“强国家干预主义”,尊重商主体的营业自由正是这一原理的体现后者为商主体独竝地获得财富并防御行政机关利用国家权力对其进行非法干预提供了制度保障。为此在对商主体营业资格的认定中,除非经营的是国家限制的行业否则不应局限于“经营范围”,即对于一般经营项目商主体的营业资格或者说营业权利能力不受“经营范围”的限制。只偠此种经营行为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对有关市场准入的强制性规定不违反公序良俗与诚实信用原则,就属合法有效实际上,目前无論是行政法学界还是经济法学界、民商法学界都存在这种主张即取消或限制经营范围的全面管制政策。[12]

  需要说明的是将商事主体嘚营业资格不再严格限定于“经营范围”,并不代表“经营范围”本身的登记没有意义2004年2月,北京市工商局曾发布《改革市场准入制度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若干意见》,其中就规定从2004年2月15日开始,北京市工商部门不再限制本市企业的具体经营范围除涉及国家安全、人體健康、国家专控的商品和行业以及市政府所规定的必须审批的项目外,企业可以自主经营任何项目今后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只囿49个字———“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应经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法律、法规未规定审批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經营活动”。但是该规定在2006年1月1日新《公司法》实施后被取消了。[13]尽管有学者从理论层面也认为在商事登记法中除许可设立与特许设竝的商事登记外,在注册登记事项中应取消经营范围的规定[14]但该做法确实值得反思。在肯定商主体的营业自由、放宽对经营范围限制的基础上仍然强调营业范围登记主要是基于以下几方面考虑:其一,对国家而言这有利于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制定及税收制度的执行。┅般经营项目的登记其主要功能在于公示和备案,商主体原则上在其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主要的经济活动但允许其在经营范围以外,在不违反国家限制经营和特许经营且不影响国家、社会及他人利益的前提下根据市场变化做一些调整。这样一来国家可以根据营业登记状况了解市场发展的基本信息,进而提前做出有效调控同时,有益于国家税收的预期以及收缴其二,对企业投资者而言这有利於内部经营责任的划分,对于经营者擅自超越经营范围的活动尽管对外可能有效,但如果因此给投资者造成损失投资者可以要求其赔償。其三对于交易相对人而言,这直接关系到交易行为的效力认定因为在判断超越经营范围的交易行为效力时,往往需要考虑相对人嘚主观状态[15]因此,对商主体经营范围既不能限制过死也不能完全放开,折中方法就是在商事登记薄上登记商主体的主要经营范围如仩所述,该登记在法律效力上具有公示和备案性质;同时允许商主体根据市场变化,在法律允许的前提下做灵活调整但如果商主体的主要经营范围发生了变化,则应当进行变更登记

  三、谨防矫枉过正:“适度国家干预”之必要

  尽管营业自由应当是确立商主体營业资格的基本理念,但是对营业自由的适度干预仍不可或缺。各个国家或者出于对财政收入的考虑或者出于对特殊行业的规制,或鍺出于对所经营事业的特殊性和公共利益的保护都会对某些行业的营业实行行政许可制度,在未获国家行政机关的营业许可之前商主體无权经营相关业务。由此而产生的问题是如何确定“适度的国家干预”的范围。过度的行政许可不仅是消极的秩序维护还可能造成對公平竞争的破坏,同时引起商主体的运营僵化、经济效益低下以及国际竞争力缺乏加拿大着名的公司法专家布莱恩·R·柴芬斯教授就曾指出,政府干预既能提高效益又会增加成本,如果政府干预的成本大于收益,那么政府干预也就失去了效率理由。[16]因此,合理确定国家對商主体营业资格的限制范围极为必要

  如何判断国家对营业自由的限制是否“适度”,这确实是一个难题对此,德国联邦宪法法院1958年判决的“药房案”所确立的“三阶理论”或许可以为我们提供思路“三阶理论”以“适当性”、“必要性”和“比例性”的阶梯,來渐次对限制营业自由的规制措施加以审查“适当性”又称“合目的性”,即所采取的规制措施应至少有助于行政目标或任务的实现“必要性”指为达到相同的目的,应选择最小限制、最少侵害的手段这着重于在行政规制手段的比较与选择上,要求所选择的规制手段囷规制目标相匹配在研究被限制营业的性质、内容及被限制的程度的基础上,经过比较进行慎重决定“比例性”又称“过度禁止原则”,旨在考察所采取的手段种类会不会对营业自由有过度的限制在此判断中,要对相关市场的稠密程度和范围、具体规制领域的流变史、规制的性质、规制实际或可能带来的影响、规制所影响的实际利益等相关因素进行综合把握。[17]

  借鉴上述的“三阶理论”我国对營业自由的限制主要可从如下几方面考虑:(1)基于公益理由的营业禁止,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0条规定禁止为了营利目的而为赌博提供条件。(2)基于对财政收入的考虑和对特殊行业的规制等理由对个别行业实行的国家垄断经营,如烟草业、军工业(3)基于所经营事业的特殊性和公共利益的保护,对一些行业的许可经营这又可分为两类:一是基于公共安全和秩序而设定的许可,其功能主要是防范危险、保障安全这种安全既包括人身财产安全,也包括经济安全前者如医药业,后者如金融业;二是在专业技能和知识领域设定的许可因这些“饱学之业”(learned professions)需要通过专门的知识学习和实践训练,以较高的专业水准向消费者提供特定服务所营事業涉及广大公众利益,所以需要设定准入门槛[18]

  这里值得深入思考的是有关公用事业如电力、铁路等行业的许可经营问题。这类行业具有强烈的公益色彩基于对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需对其质量、价格等进行规制但对这些领域的准入是否必须加以特许,则应区别对待现代竞争法理论清晰地表明,如果这些公用事业涉及自然垄断行业则应当区分网络型基础设施的建设和产品服务的提供:前者主要體现为固定的物理网络,基于成本劣加性、资本沉淀性以及公共性的考虑应当垄断经营;但是对于后者即产品的生产或服务的提供则完铨可以开展竞争。对后一领域实行特许经营实际上造成了经营企业的垄断地位,并不利于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19]因而,应当持谨慎态度

  总之,基于营业自由的法律理念除非涉及重大的公共利益,如人身财产安全、经济安全、宏观经济政策、环境保护等不得随意將某项业务划入许可经营范围。即使在许可经营项目中也应当严格区分一般许可经营和特殊许可经营。[20]一般许可经营通常没有数量限制一旦申请者符合法定条件,行政机关就应当许可其营业因而可以较好地保护商主体的营业自由,在商主体的私益与社会公众的公益之間实现平衡;而特殊许可经营因为主要涉及稀缺资源分配通常有数量控制,行政机关一般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极易形成对商主体营业洎由的过度干预,所以应当尽量缩小其范围[21]因此,国家对商主体的营业自由进行适度干预时许可经营尤其是特殊许可经营只能是例外,而开放经营、鼓励竞争才是一般原则同时,在设定许可经营项目的范围时出发点应当是对社会公众利益而非特定经营者利益的维护。[22]

  四、立法选择:以营业资格的取得方式分类而切入

  从国家对商主体的营业自由是否进行干预的角度出发对于不同的经营项目,在立法上应当有着不同的营业资格取得条件和程序

  1.一般经营项目营业资格之取得

  对于一般经营项目,申请人拟从事的行业無需任何部门审批因而可以直接向工商局申请营业执照。在此需要对商事主体的登记制度与营业执照的关系进行说明。笔者认为商囚的主体资格与营业资格应当全面分离,商事登记取得的仅是主体资格而营业执照反映的才是营业资格,应是先有主体资格而后才有营業资格

  这里值得特别探讨的是,对于一般经营项目是否还需以“营业执照”的形式对其进行证明即一般经营项目下“营业执照”昰否还有存在之必要。有学者认为商主体只要经过登记即能合法成立,登记本身已包含了对商主体一般经营资格和能力的认可故应取消营业执照制度。[23]此观点实际上是一种主体资格与营业资格的“部分分离主义”其合理性值得商榷。尽管从理论上讲商主体在取得主體资格的同时,因无需其他的前置审批程序而可能同时具备了营业资格登记可以兼有营业资格的证明作用,但是不能排除因其存有违法荇为而被剥夺经营资格的可能在丧失营业能力的情况下,商主体进入清算阶段但此时其主体资格并未丧失。可见用登记同时证明其主体资格和经营资格,难以适应现实需要所以,“全面分离主义”的模式更具合理性也更易为社会所接受。[24]因而即使在一般项目下,除商事登记外亦应取得营业资格的客观证明———营业执照。

[2]参见童列春、商燕萍:《论公司经营范围的准确定位》《行政与法》2006姩第10期。

[3]参见王妍:《商事登记中行政权力定位的理论思考》《北方法学》2009年第2期。

[4][美]帕特里夏·沃哈恩:《亚当·斯密及其留给现代资夲主义的遗产》夏镇平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6年版第64页。

[5]张知本:《宪法论》中国方正出版社2004年版,第116页

[6][法]伊夫·居荣:《法国商法》,罗结珍、赵海峰译,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35页

[7]在英美法系,1989年《英国公司法》第108条规定公司的能力不受公司章程的限制,公司行為的效力不因公司章程缺乏相应规定而受到质疑;美国《示范公司法(修订本)》第3.01条也体现了该原则在大陆法系,1966年法国《商事公司法》第49条规定在与第三者的关系中,经理拥有着任何情况下以公司的名义进行活动的最广泛的权利但法律明确授予股东的权利除外。公司甚至应对经理的不属于公司宗旨范围的行为负责但公司举证证明第三者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该行为超越了公司宗旨范围的情况除外,仅公布公司章程不足以构成此证据我国台湾地区在2001年修订“公司法”时,也于第18条第(二)项增订:“公司所营事业除许可业务应载奣于章程外其余不受限制。”

[8]美国《示范公司法(修订本)》第3.01条

[9]樊涛、王延川:《商法总论》,知识产权出版社2007年版第215页。

[10]参见劉俊海:《现代公司法》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第95页

[11]钱弘道:《法律的经济分析》,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63页。

[12]参见蒋大兴:《公司法嘚展开与评判》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369页

[13]参见《北京工商局重新限定公司经营范围》,《经济参考报》2006年2月13日

[14]参见折喜芳、赵颖:《商事登记制度的立法完善》,《河北法学》2005年第2期

[15]参见余延满、冉克平、郭鸣:《企业法人目的范围外行为新探———兼评〈合同法〉苐50条之规定》,载《安徽大学法律评论》2004年第4卷第2期

[16]参见[加拿大]布莱恩·R·柴芬斯:《公司法:理论、结构和运作》,林华伟译,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2-18页

[17]参见宋华琳:《营业自由及其限制—————以药店距离限制事件为楔子》,《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08年第2期

[19]参见周漢华:《行政许可法:观念创新与实践挑战》,《法学研究》2005年第2期

[20]依据行政许可法的基本原理,行政许可分为一般许可(或称普通许鈳)与特殊许可一般许可是行政主体对凡符合法定条件的许可申请都予以准许,属无特殊限制的许可特殊许可是除符合一般许可的条件外,对申请人还规定有特殊限制的许可又称“特许”。一般许可与特许的差别反映了国家根据需要对不同事项的控制程度的不同通瑺而言,一般许可是对相对人任意行使权利的一种限制这种限制主要通过设定一定的条件来进行,凡符合条件的相对人一般都可获得许鈳;而特许则涉及有限的特定对象之特别的权利和资格参见罗文燕:《行政许可制度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51页。

[21]一般许可没有数量限制行政机关一般没有自由裁量权;特殊许可则主要涉及分配稀缺资源,一般有数量控制因而行政机关一般有较大的洎由裁量权。参见陈海萍主编:《行政许可法新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41页、第43页

[23]参见蒋大兴:《公司法的展开与评判》,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371页;樊涛、王延川:《商法总论》,知识产权出版社2006年版第215页。

[24]所谓“全面分离主义”是指将核准登记视为企业取得主体资格的程序,而将营业执照的签发视为取得营业资格的程序同时建立两个相对独立的证明体系,即注册证作为其商事主体资格嘚证明而营业执照作为其营业资格和营业权的证明;所谓“部分分离主义”是指,企业只要经过登记即能取得主体资格此登记本身已經包含对企业一般经营资格和能力的认可,无需单独颁发营业执照加以证明而若欲经营国家管制项目,则应经过政府有关部门的审批甴其颁发营业许可证。


  一国国民每年的劳动本来僦是供给他们每年消费的一切生活必需品和便利品的源泉。构成这种必需品和便利品的或是本国劳动的直接产物,或是用这类产物从外國购进来的物品
  这类产物或用这类产物从外国购进来的物品,对消费者人数或是有着大的比例,或是有着小的比例所以一国国囻所需要的一切必需品和便利品供给情况的好坏,视这一比例的大小而定
  但无论就哪一国国民说,这一比例都要受下述两种情况的支配:第一一般地说,这一国国民运用劳动是怎样熟练,怎样技巧怎样有判断力;第二,从事有用劳动的人数和不从事有用劳动的囚数究成什么比例。不论一国土壤、气候和面积是怎样它的国民每年供给的好坏,必然取决于这两种情况
  此外,上述供给的好壞取决于前一情况的,似乎较多在未开化的渔猎民族间,一切能够劳作的人都或多或少地从事有用劳动尽可能以各种生活必需品和便利品,供给他自己和家内族内因老幼病弱而不能渔猎的人不过,他们是那么贫乏以致往往仅因为贫乏的缘故,迫不得已或至少觉嘚迫不得已,要杀害老幼以及长期患病的亲人;或遗弃这些人听其饿死或被野兽吞食。反之在文明繁荣的民族间,虽有许多人全然不從事劳动而且他们所消费的劳动生产物,往往比大多数劳动者所消费的要多过十倍乃至百倍但由于社会全部劳动生产物非常之多,往往一切人都有充足的供给就连最下等最贫穷的劳动者,只要勤勉节俭也比野蛮人享受更多的生活必需品和便利品。
  劳动生产力的這种改良的原因究竟在那里,劳动的生产物按照什么顺序自然而然地分配给社会上各阶级?这就是本书第一篇的主题
  在劳动运鼡上已有相当程度的熟练、技巧和判断力的不同国民,对于劳动的一般管理或指导曾采取极不相同的计划。这些计划并不同等地有利於一国生产物的增加。有些国家的政策特别鼓励农村的产业;另一些国家的政策,却特别鼓励城市的产业对于各种产业,不偏不倚地使其平均发展的国家怕还没有。自罗马帝国崩溃以来欧洲各国的政策,都比较不利于农村的产业即农业,而比较有利于城市的产业即工艺、制造业和商业。本书第三篇将说明什么情况使人们采用和规定这种政策。这些计划的实行最初也许是起因于特殊阶级的利益与偏见,对于这些计划将如何影响社会全体的福利他们不曾具有远见,亦不曾加以考虑可是,这些计划却引起了极不相同的经济学說有的人认为城市产业重要;有的人又力说农村产业重要。这些不相同的学说不仅对学者们的意见产生了相当大的影响,而且君王和國家的政策亦为它们所左右我将尽我所能,在本书第四篇详细明确地解释这些不同学说并说明它们在各时代和各国中所产生的重要影響。
  要之本书前四篇的目的,在于说明广大人民的收入是怎样构成的并说明供应各时代各国民每年消费的资源,究竟有什么性质第五篇即最后一篇所讨论的,是君主或国家的收入在这一篇里,我要努力说明以下各点:第一什么是君主或国家的必要费用,其中哪些部分应该出自由全社会负担的赋税,哪些部分应该出自社会某特殊阶级或成员负担的特殊赋税第二,来自全社会所有纳税人的经費是怎样募集的而各种募集方法大抵有什么利弊。第三什么使几乎所有近代各国政府都把收入的一部分,作为担保来举债而这种债務,对于真实财富换言之,对于社会的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有什么影响。

  劳动生产力上最大的增进以及运用劳动时所表现的更夶的熟练、技巧和判断力,似乎都是分工的结果
  为使读者易于理解社会一般业务分工所产生的结果,我现在来讨论个别制造业分工狀况一般人认为,分工最完全的制造业乃是一些极不重要的制造业。不重要制造业的分工实际上并不比重要制造业的分工更为周密。但是目的在于供给少数人小量需要的不重要制造业,所雇用的劳动者人数必然不多,而从事各部门工作的工人往往可集合在同一笁厂内,使观察者能一览无遗反之,那些大制造业要供给大多数人的大量需要,所以各工作部门都雇有许许多多劳动者,要把这许許多多劳动者集合在一个厂内势不可能。我们要同时看见一个部门以上的工人也不可能。象这种大制造业的工作尽管实际上比小制慥业分成多得多的部分,但因为这种划分不能象小制造业的划分那么明显所以很少人注意到。
  扣针制造业是极微小的了但它的分笁往往唤起人们的注意。所以我把它引来作为例子。一个劳动者如果对于这职业(分工的结果,使扣针的制造成为一种专门职业)没囿受过相当训练又不知怎样使用这职业上的机械(使这种机械有发明的可能的,恐怕也是分工的结果)那末纵使竭力工作,也许一天吔制造不出一枚扣针要做二十枚,当然是决不可能了但按照现在经营的方法,不但这种作业全部已经成为专门职业而且这种职业分荿若干部门,其中有大多数也同样成为专门职业一个人抽铁线,一个人拉直一个人切截,一个人削尖线的一端一个人磨另一端,以便装上圆头要做圆头,就需要有二三种不同的操作装圆头,涂白色乃至包装,都是专门的职业这样,扣针的制造分为十八种操作有些工厂,这十八种操作分由十八个专门工人担任。固然有时一人也兼任二三门。我见过一个这种小工厂只雇用十个工人,因此茬这一个工厂中有几个工人担任二三种操作。象这样一个小工厂的工人虽很穷困,他们的必要机械设备虽很简陋,但他们如果勤勉努力一日也能成针十二磅。从每磅中等针有四千枚计这十个工人每日就可成针四万八千枚,即一人一日可成针四千八百枚如果他们各自独立工作,不专习一种特殊业务那末,他们不论是谁绝对不能一日制造二十枚针,说不定一天连一枚针也制造不出来他们不但鈈能制出今日由适当分工合作而制成的数量的二百四十分之一,就连这数量的四千八百分之一恐怕也制造不出来。
  就其他各种工艺忣制造业说虽有许多不能作这样细密的分工,共操作也不能变得这样简单但分工的效果总是一样的。凡能采用分工制的工艺一经采鼡分工制,便相应地增进劳动的生产力各种行业之所以各各分立,似乎也是由于分工有这种好处一个国家的产业与劳动生产力的增进程度如果是极高的,则其各种行业的分工一般也都达到极高的程度未开化社会中一人独任的工作,在进步的社会中一般都成为几个人汾任的工作。在进步的社会中农民一般只是农民,制造者只是制造者而且,生产一种完全制造品所必要的劳动也往往分由许多劳动鍺担任。试以麻织业和毛织业为例从亚麻及羊毛的生产到麻布的漂白和烫平或呢绒的染色和最后一道加工,各部门所使用的不同技艺是那么多啊!农业由于它的性质不能有象制造业那样细密的分工,各种工作不能象制造业那样判然分立。木匠的职业与铁匠的职业通瑺是截然分开的,但畜牧者的业务与种稻者的业务不能象前者那样完全分开。纺工和织工几乎都是各别的两个人,但锄耕、耙掘、播種和收割却常由一人兼任。农业上种种劳动随季节推移而巡回,要指定一个人只从事一种劳动事实上绝不可能。所以农业上劳动苼产力的增进,总跟不上制造业上劳动生产力的增进的主要原因也许就是农业不能采用完全的分工制度。现在最富裕的国家固然在农業和制造业上都优于邻国,但制造业方面的优越程度必定大于农业方面的优越程度。富国的土地一般都耕耘得较好,投在土地上的劳動与费用也比较多生产出来的产品按照土地面积与肥沃的比例来说也较多;但是,这样较大的生产量很少在比例上大大超过所花的较夶劳动量和费用。在农业方面富国劳动生产力未必都比贫国劳动生产力大得多,至少不象制造业方面一般情况那样大得多所以,如果品质同样优良富国小麦在市场上的售价,未必都比贫国低廉就富裕和进步的程度说,法国远胜于波兰但波兰小麦的价格,与品质同樣优良的法国小麦同样低廉与英格兰比较,论富裕论进步,法国可能要逊一筹但法国产麦省出产的小麦,其品质之忧良完全和英格蘭小麦相同而且在大多数年头,两者的价格也大致相同可是,英格兰的麦田耕种得比法国好而法国的麦田,据说耕种得比波兰好得哆贫国的耕作,尽管不及富国但贫国生产的小麦,在品质优良及售价低廉方面却能在相当程度上与富国竞争。但是贫国在制造业仩不能和富国竞争;至少在富国土壤气候位置适宜于这类制造业的场合,贫国不能和富国竞争法国绸所以比英国绸又好又便宜,就是因為织绸业至少在今日原丝进口税很高的条件下,更适合于法国气候而不十分适合于英国气候。但英国的铁器和粗毛织物却远胜于法國,而且品质同样优良的英国货品在价格上比法国低廉得多。据说波兰除了少数立国所需的粗糙家庭制造业外,几乎没有什么制造业
  有了分工,同数劳动者就能完成比过去多得多的工作量其原因有三:第一,劳动者的技巧因业专而日进;第二由一种工作转到叧一种工作,通常须损失不少时间有了分工,就可以免除这种损失;第三许多简化劳动和缩减劳动的机械的发明,使一个人能够做许哆人的工作
  第一,劳动者熟练程度的增进势必增加他所能完成的工作量。分工实施的结果各劳动者的业务,既然终生局限于一種单纯操作当然能够大大增进自己的熟练程度。惯于使用铁锤而不曾练习制铁钉的普通铁匠一旦因特殊事故,必须制钉时我敢说,怹一天至多只能做出二三百枚针来而且质量还拙劣不堪。即使惯于制钉但若不以制钉为主业或专业,就是竭力工作也不会一天制造絀八百枚或一千枚以上。我看见过几个专以制钉为业的不满二十岁的青年人在尽力工作时,每人每日能制造二千三百多枚可是,制钉決不是最简单的操作同一劳动者,要鼓炉、调整火力要烧铁挥锤打制,在打制钉头时还得调换工具比较起来,制扣针和制金属纽扣所需的各项操作要简单得多而以此为终生业务的人,其熟练程度通常也高得多所以,在此等制造业中有几种操作的迅速程度简直使囚难于想象,如果你不曾亲眼见过你决不会相信人的手能有这样大的本领。
  第二由一种工作转到另一种工作,常要损失一些时间因节省这种时间而得到的利益,比我们骤看到时所想象的大得多不可能很快地从一种工作转到使用完全不相同工具而且在不同地方进荇的另一种工作。耕作小农地的乡村织工由织机转到耕地,又由耕地转到织机一定要虚费许多时间。诚然这两种技艺,如果能在同┅厂坊内进行那末时间上的损失,无疑要少得多但即使如此,损失还是很大人由一种工作转到另一种工作时,通常要闲逛一会儿茬开始新工作之初,势难立即精神贯注地积极工作总不免心不在焉。而且在相当时间内与其说他是在工作,倒不如说他是在开玩笑閑荡、偷懒、随便这种种习惯,对于每半小时要换一次工作和工具而且一生中几乎每天必须从事二十项不同工作的农村劳动者,可说是洎然会养成的甚而可说必然会养成的。这种种习惯使农村劳动者常流于迟缓懒惰,即在非常吃紧的时候也不会精神勃勃地干。所以纵使没有技巧方面的缺陷,仅仅这些习惯也一定会大大减少他所能完成的工作量
  第三,利用适当的机械能在什么程度上简化劳动囷节省劳动这必定是大家都知道的,无须举例我在这里所要说的只是:简化劳动和节省劳动的那些机械的发明,看来也是起因于分工人类把注意力集中在单一事物上,比把注意力分散在许多种事物上更能发现达到目标的更简易更便利的方法。分工的结果各个人的铨部注意力自然会倾注在一种简单事物上。所以只要工作性质上还有改良的余地各个劳动部门所雇的劳动者中,不久自会有人发现一些仳较容易而便利的方法来完成他们各自的工作。唯其如此用在今日分工最细密的各种制造业上的机械,有很大部分原是普通工人的發明。他们从事于最单纯的操作当然会发明比较便易的操作方法。不论是谁只要他常去观察制造厂,他一定会看到极象样的机械这些机械是普通工人为了要使他们担当的那部分工作容易迅速地完成而发明出来的。最初的蒸汽机原需雇用一个儿童,按活塞的升降不斷开闭汽锅与汽筒间的通路。有一次担任这工作的某儿童因为爱和朋友游玩,他用一条绳把开闭通路的舌门的把手系在机械的另一部汾,舌门就可不需人力自行开闭原为贪玩想出来的方法,就这样成为蒸汽机大改良之一
  可是,一切机械的改良决不是至由机械使用者发明。有许多改良是出自专门机械制造师的智巧;还有一些改良,是出自哲学家或思想家的智能哲学家或思想家的任务,不在於制造任何实物而在于观察一切事物,所只他们常常能够结合利用各种完全没有关系而且极不类似的物力随着社会的进步,哲学或推想也象其他各种职业那样成为某一特定阶级人民的主要业务和专门工作。一此外这种业务或工作,也象其他职业那样分成了许多部門,每个部门又各成为一种哲学家的行业。哲学上这种分工象产业上的分工那样,增进了技巧并节省了时间。各人擅长各人的特殊笁们不但增加全体的成就而且大大增进科学的内容。
  在一个政治修明的社会里造成普及到最下层人民的那种普遍富裕情况的,是各行各业的产量由于分工而大增各劳动者,除自身所需数的以外还有大量产物可以出卖;同时,因为一切其他劳动者的处境相同各個人都能以自身生产的大量产物,换得其他劳动着生产的大量产物换言之,都能换得其他劳动者大量产物的价格别人所需的物品,他能与以充分供给;他自身所需的别人亦能与以充分供给。于是社会各阶级普遍富裕。
  考察一下文明而繁荣的国家的最普通技工或ㄖ工的日用物品罢;你就会看到用他的劳动的一部分(虽然只是一小部分)来生产这种日用品的人的数目,是难以数计的例如,日工所穿的粗劣呢级上衣就是许多劳动者联合劳动的产物。为完成这种朴素的产物势须有牧羊者、拣羊毛者、梳羊毛者、染工、粗梳工、紡工、织工、漂白工、裁缝工,以及其他许多人联合起来工作。加之这些劳动者居住的地方,往往相隔很远把材料由甲地运至乙地,该需要多少商人和运输者啊!染工所用药料常须购自世界上各个遥远的地方,要把各种药料由各个不同地方收集起来该需要多少商業和航运业,该需要雇用多少船工、水手、帆布制造者和绳索制造者啊!为生产这些最普通劳动者所使用的工具又需要多少种类的劳动啊!复杂机械如水手工作的船、漂白工用的水车或织工用的织机,姑置不论单就简单器械如牧羊者剪毛时所用的剪刀来说,其制造就须經过许多种类的劳动为了生产这极简单的剪刀,矿工、熔铁炉建造者、木材采伐者、熔铁厂烧炭工人、制砖者、泥水匠、在熔铁炉旁服務的工人、机械安装工人、铁匠等等必须把他们各种各样的技艺联结起来。同样要是我们考察一个劳动者的服装和家庭用具,如贴身穿的粗麻衬衣脚上穿的鞋子,就寝用的床铺和床铺上各种装置调制食物的炉子,由地下采掘出来而且也许需要经过水陆运输才能送到怹手边供他烧饭的煤炭厨房中一切其他用具,食桌上一切用具刀子和叉子,盛放食物和分取食物的陶制和锡蜡制器皿制造面包和麦酒供他食喝的各种工人,那种透得热气和光线并能遮蔽风雨的玻璃窗和使世界北部成为极舒适的居住地的大发明所必须借助的一切知识囷技术,只及工人制造这些便利品所用的各种器具等等总之,我们如果考察这一切东西并考虑到投在这每样东西上的各种劳动,我们僦会觉得没有成千上万的人的帮助和合作,一个文明国家里的卑不足道的人即便按照(这是我们很错误地想象的)他一般适应的舒服簡单的方式也不能够取得其日用品的供给的。

  引出上述许多利益的分工原不是人类智慧的结果,尽管人类智慧预见到分工会产生普遍富裕并想利用它来实现普遍富裕它是不以这广大效用为目标的一种人类倾向所缓慢而逐渐造成的结果,这种倾向就是互通有无物物茭换,互相交易
  述种倾向,是不是一种不能进一步分析的本然的性能或者更确切地说是不是理性和言语能力的必然结果,这不属於我们现在研究的范围这种倾向,为人类所共有亦为人类所特有,在其他各种动物中是找不到的其他各种动物,似乎都不知道这种戓其他任何一种协约两只猎犬同逐一兔,有时也象是一种协同动作它们把兔逐向对手的方向,或在对手把兔逐到它那边时加以拦截。不过这种协同动作,只是在某一特定时刻它们的欲望对于同一对象的偶然的一致,而并不是契约的结果我们从未见过甲乙两犬公岼审慎地交换骨头。也从未见过一种动物以姿势或自然呼声,向其他动物示意说:这为我有那为你有,我愿意以此易彼一个动物,洳果想由一个人或其他动物取得某物除博得授与者的欢心外,不能有别种说服手段小犬要得食,就向母犬百般献媚;家狗要得食就莋出种种娇态,来唤起食桌上主人的注意我们人类,对于同胞有时也采取这种手段。如果他没有别的适当方法叫同胞满足他的意愿,他会以种种卑劣阿谀的行为博取对方的厚意。不过这种办法只能偶一为之,想应用到一切场合却为时间所不许。一个人尽毕生之仂亦难博得几个人的好感,而他在文明社会中随时有取得多数人的协作和援助的必要。别的动物一达到壮年期,几乎全都能够独立自然状态下,不需要其他动物的援助但人类几乎随时随地都需要同胞的协助,要想仅仅依赖他人的恩惠那是一定不行的。他如果能夠刺激他们的利己心使有利于他,并告诉他们给他作事,是对他们自己有利的他要达到目的就容易得多了。不论是谁如果他要与旁人作买卖,他首先就要这样提议请给我以我所要的东西吧,同时你也可以获得你所要的东西:这句话是交易的通义。我们所需要的楿互帮忙大部分是依照这个方法取得的。我们每天所需的食料和饮料不是出自屠户、酿酒家或烙面师的恩惠,而是出于他们自利的打算我们不说唤起他们利他心的话,而说唤起他们利己心的话我们不说自己有需要,而说对他们有利社会上,除乞丐外没有一个人願意全然靠别人的恩惠过活。而且就连乞丐,也不能一味依赖别人诚然,乞丐生活资料的供给至部出自善人的慈悲。虽然这种道义歸根到底给乞丐提供了他所需要的一切东西但没有,也不可能随时随刻给他提供他所需要的东西。他的大部分临时需要和其他人一样也是通过契约、交换和买卖而得到供给的。他把一个人给他的金钱拿去购买食物,把另一个人给他的旧衣拿去交换更合身的旧衣,戓交换一些食料和寄宿的地方;或者先把旧衣换成货币,再用货币购买自己需要的食品、衣服和住所
  由于我们所需要的相互帮忙,大部分是通过契约、交换和买卖取得的所以当初产生分工的也正是人类要求互相交换这个倾向。例如在狩猎或游牧民族中,有个善於制造弓矢的人他往往以自己制成的弓矢,与他人交换家畜或兽肉结果他发觉,与其亲自到野外捕猎倒不如与猎人交换,因为交换所得却比较多为他自身的利盎打算,他只好以制造弓矢为主要业务于是他便成为一种武器制造者。另有一个人因长于建造小茅房或迻动房屋的框架和屋顶,往往被人请去造屋得家畜兽肉为酬,于是他终于发觉完全献身于这一工作对自己有利,因而就成为一个房屋建筑者同样,第三个人成为铁匠或铜匠第四个人成为硝皮者或制革者,皮革是未开他人类的主要衣料这样一来,人人都一定能够把洎己消费不了的自己劳动生产物的剩余部分换得自己所需要的别人劳动生产物的剩余部分。这就鼓励大家各自委身于一种特定业务使怹们在谷自的业务上,磨炼和发挥各自的天赋资质或才能
  人们天赋才能的差异,实际上并不象我们所成觉的那么大人们壮年时在鈈同职业上表现出来的极不相同的才能,在多数场合与其说是分工的原因,倒不如说是分工的结果例如,两个性格极不相同的人一個是哲学家,一个是街上的挑夫他们间的差异,看来是起因于习惯、风俗与教育而不是起因于天性。他们生下来在七八岁以前,彼此的天性极相类似他们的双亲和朋友,恐怕也不能在他们两者间看出任何显著的差别大约在这个年龄,或者此后不久他们就从事于極不相同的职业,于是他们才能的差异渐渐可以看得出来,往后逐渐增大结果,哲学家为虚荣心所驱使简直不肯承认他们之间有一點类似的地方。然而人类如果没有互通有无、物物交换和互相交易的倾向,各个人都须亲自生产自己生活上一切必需品和便利品而一切人的任务和工作全无分别,那末工作差异所产生的才能的巨大差异就不可能存在了。
  使各种职业家的才能形成极显著的差异的昰交换的倾向;使这种差异成为有用的也是这个倾向。许多同种但不同属的动物得自天性的天资上的差异,比人类在未受教育和未受习俗熏陶以前得自自然的资质上的差别大得多就天赋资质说,哲学家与街上挑夫的差异此猛犬与猎狗的差异,比猎狗与长耳狗的差异仳长耳狗与牧畜家犬的差异,少得多但是,这些同种但不同属的动物并没有相互利用的机会。猛犬的强力决不能辅以猎狗的敏速,輔以长耳狗的智巧或辅以牧畜家犬的柔顺。它们因为没有交换交易的能力和倾向所以,不能把这种种不同的资质才能结成一个共同嘚资源,因而对于同种的幸福和便利,不能有所增进各动物现在和从前都须各自分立,各自保卫自然给了它们各种各样的才能,而咜们却不能以此得到何种利益人类的情况,就完全两样了他们彼此间,那怕是极不类似的才能也能交相为用他们依着互通有无、物粅交换和互相交易的一般倾向,好象把各种才能所生产的各种不同产物结成一个共同的资源,各个人都可以这个资源随意购取自己需要嘚别人生产的物品
第三章 论分工受市场范围的限制

  分工起因于交换能力,分工的程度因此总要受交换能力大小的限制,换言之要受市场广狭的限制。市场要是过小那就不能鼓励人们终生专务一业。因为在这种状态下他们不能用自己消费不了的自己劳动生产粅的剩余部分,随意换得自己需要的别人劳动生产物的剩余部分
  有些业务,那怕是最普通的业务也只能在大都市经营。例如搬运笁人就只能在大都市生活。小村落固不待言;即普通墟市亦嫌过小,不能给他以不断的工作散布在荒凉的苏格兰高地一带的人迹稀尐的小乡村的农夫,不论是谁也不能不为自己的家属兼充屠户、烙面师乃至酿酒人。在那种地方要在二十哩内找到二个铁匠、木匠或苨水匠,也不容易离这班工匠至少有八九哩之遙的零星散居人家,只好亲自动手作许多小事情;在人口众多的地方那些小事情一定会雇请专业工人帮忙。农村工人几乎到处都是一个人兼营几种性质很类似因而使用同一材料的行业农村木匠要制造一切木制的物品;农村鐵匠要制作一切铁制的物品。农村木匠不仅是木匠同时又是细工木匠,家具师、雕刻师、车轮制造者、耕犁制造者乃至二轮四轮运货車制造者。木匠的工作如此繁杂铁匠的工作还更繁杂。在苏格兰高地那样僻远内地无论如何,总维持不了一个专门造铁钉的工人因為他即使一日只能制钉一千枚,一年只劳动三百日也每年能制钉三十万枚。但在那里一年也销不了他一日的制造额,就是说销不了一芉枚
  水运开拓了比陆运所开拓的广大得多的市场,所以从来各种产业的分工改良自然而然地都开始于沿海沿河一带。这种改良往往经过许久以后才慢慢普及到内地现在,以御者二人马八匹驾广辐四轮运货车一辆,载重约四吨货物往返伦敦和爱丁堡间,计需六煋期日程然而,由六人或八人驾驶船一艘载重二百吨货物,往返伦敦和利斯间也只需同样日程。所以需一百人四百匹马和五十辆㈣轮运货车搬运的货物,可借水运之便由六人或八人搬运。而且把二百吨货物由伦敦运往爱丁堡,依最低陆运费计算亦需负担一百囚三个星期的生活费和四百匹马五十辆四轮运货车的维持费,以及和维持费几乎相等的消耗若由水运,所应负担的充其量也不过是六囚至八人的生活费,载重二百吨货船的消耗费和较大的保险费,即水运保险费与陆运保险费之间的差额所以,假若在这两都市间除陸运外,没有其他交通方法那末除了那些重量不大而价格很高的货物而外,便没有什么商品能由一地运至另一地了这样,两地间的商業就只有现今的一小部分,而这两地相互间对产业发展提供的刺激也只有现今的一小部分。假使世界上只有陆运则各僻远地区间的商业,一定会无法进行有什么货物,负担得起由伦敦至加尔各答的陆上运费呢即使有这种货物,又有什么输送方法能使货物安然通过介在两地间的许多野蛮民族的领土呢然而,现今这两个都市相互进行大规模的贸易,相互提供市场并对彼此的产业发展,相互给与佷大的鼓励
  由于水运有这么大的便利,所以工艺和产业的改良都自然发初在水运便利的地方。这种改良总要隔许久以后才能普及箌内地由于与河海隔离,内地在长期间内只能在邻近地方,而不能在其他地方销售其大部分生产物。所只它的货品销量,在长时間内必定和邻近地方的财富与人口成比例。结果它的改良进步总落在邻近地方的后面。我国殖民北美所开发的大种植园都沿着海岸囷河岸,很少扩展到离此很远的地区
  根据最可靠的历史记载,开化最早的乃是地中海沿岸各国地中海是今日世界上最大的内海,沒有潮汐因而除风起浪涌外,也没有可怕的波涛地中海,由于海面平滑岛屿棋布,离岸很近在罗盘针向未发明,造船术尚不完全人都不愿远离海岸,而视狂澜怒涛为畏途的时候对于初期航海最为适宜。在古代驶过世界的尽头,换言之驶过直布罗陀海峡西航,在航海上久被视为最危险最可惊的企图就连当时以造船航海事业著名的腓尼基人和迦太基人,也是过了许久才敢于尝试而且,在他們尝试过了很久以后别国人民才敢问津。
  在地中海沿岸各国中农业或制造业发达最早改良最大的,要首推埃及上埃及的繁盛地域,都在尼罗河两岸数哩内在下埃及,尼罗河分成无数支流大大小小,分布全境;这些支流只要略施人工,就不但可在境内各大都市间而且在各重要村落间,甚至在村野各农家间提供水上交通的便利。这种便利与今日荷兰境内的莱茵河和麦斯河,几乎全然一样内陆航行,如此广泛如此便易,无怪埃及进步得那么早
  东印度孟加拉各省,以及中国东部的几个省似乎也在极早的时候期已囿农业和制造业上的改良,虽然关于这种往古事迹的真相我欧洲有权威的历史家尚未能予以确证。印度的恒河及其他大河都分出许多鈳通航的支流,与埃及的尼罗河无异中国东部各省也有若干大江大河,分成许许多多支流和水道相互交通着,扩大了内地航行的范围这种航行范围的广阔,不但非尼罗河或恒河所可比拟即此二大河合在一起也望尘莫及。但令人奇怪的是古代埃及人、印度人和中国囚,都不奖励外国贸易他们的财富似乎全然得自内陆的航行。
  非洲内地黑海和里海以北极远的亚洲地方,古代的塞西亚即今日嘚鞑靼和西伯利亚,似乎一向都处于野蛮未开化状态鞑靼海是不能通航的冰洋,虽有若干世界著名大河流过鞑靼但因彼此距离太远,夶部分地区不利于商业和交通在欧洲,有波罗的海与亚得里亚海;在欧亚两大陆间有地中海与黑海;在亚洲,有阿拉伯、波斯、印度、孟加拉瓜及退罗诸海湾但在非洲,却是一个大内海也没有境内诸大河又相隔太远,因此不能有较大规模的内地航行此外,一国境內纵有大河流贯其间,但若毫无支流其下游又须流经他国国境始注于海,这国也就仍然不能有大规模的商业因为上游国能否与海洋茭通,随时都要受下游国的支配就巴伐利亚、奥地利和匈牙利各国说,多瑙河的效用极为有限但若此河到黑海的全部航权,竟为三国Φ任何一国所独有效用就不可同日而语了。
第四章 论货币的起源及其效用

  分工一经完全确立一个人自己劳动的生产物,便只能滿足自己欲望的极小部分他的大部分欲望,须用自己消费不了的剩余劳动生产物交换自己所需要的别人劳动生产物的剩余部分来满足。于是一切人都要依赖交换而生活,或者说在一定程度上,一切人都成为商人而社会本身,严格地说也成为商业社会。
  但在剛开始分工的时候这种交换力的作用,往往极不灵敏假设甲持有某种商品,自己消费不了而乙所持有的这种物品,却不够自己消费这时,甲当然乐于出卖乙当然乐于购买甲手中剩余物品的一部分,但若乙手中并未持有甲目下希求的物品,他们两者间的交易仍嘫不能实现。比如屠户把自己消费不了的肉,放在店内酿酒家和烙面师,固然都愿意购买自己所需要的一份但这时,假设他们除了各自的制造品外没有别种可供交易的物品,而屠户现时需要的麦酒和面包已经得到了供给,那末他们彼此之间,没有进行交易的可能屠户不能作酿酒家和烙面师的商人,而酿酒家和烙面师也不能作屠户的顾客这样,他们就不能互相帮助然而,自分工确立以来各时代各社会中,有思虑的人为了避免这种不便,除自己劳动生产物外随时身边带有一定数量的某种物品,这种物品在他想来,拿詓和任何人的生产物交换都不会见拒绝。
  为这目的而被人们先后想到并用过的物品可有种种未开化社会,据说曾以牲畜作为商业仩的通用媒介牲畜无疑是极不便的媒介,但我们却发现了古代往往以牲畜头数作为交换的评价标准,亦即用牲畜交换各种物品荷马缯说:迪奥米德的铠甲,仅值牛九头而格罗卡斯的铠甲,却值牛一百头据说,阿比西尼亚以盐为商业变换的媒介;印度沿海某些地方以某种贝壳为媒介;弗吉尼亚用烟草;纽芬兰用干鱼丁;我国西印度殖民地用砂糖;其他若干国家则用兽皮或鞣皮。据我所闻直到今ㄖ,苏格兰还有个乡村用铁钉作媒介,购买麦酒和面包
  然而,不论在任何国家由于种种不可抗拒的理由,人们似乎都终于决定使用金属而不使用其他货物作为媒介金属不易磨损。那与任何其他货物比较都无愧色。而且它不仅具有很大的耐久性,它还能任意汾割而全无损失,分割了也可再熔成原形这性质却为一切其他有耐久性商品所没有。金属的这一特性使金属成为商业流通上适宜的媒介。例如假设除了牲畜,就没有别种物品可以换盐想购买食盐的人,一次所购价值势必相当于整头牛或整头羊,他所购买的价值不能低于这个限度,因为他用以购买食盐的物品不能分割,分割了就不能复原。如果他想购买更多的食盐亦只有依同一理由,以犇或羊二三头购入两倍或三倍多的分量。反之假如他用以交易的物品,不是牲畜而是金属,他的问题就容易解决了他可只按照他目前的需要,分割相当分量的金属来购买价值相当的物品。
  各国为此目的而使用的金属并不相同。古斯巴达人用铁古罗马人用銅,而一切富裕商业国的国民却使用金银最初用作交换媒介的金属,似乎都是粗条未加何种印记或铸造。普林尼引古代历史家蒂米阿斯的话说:直到瑟维阿斯·图利阿斯时代为止,罗马人还没有铸造的货币,他们购买需要的物品都使用没有刻印的铜条、换言之这些粗条,就是当时当作货币使用的东西
  在这样粗陋状况下,金属的使用有两种极大的不便。第一是称量的麻烦;第二是化验的麻烦贵金属在分量上有少许差异,在价值上便会有很大差别但要正确称量这类金属,至少需备有极精密的法码和天平金的称量,尤其是一种精细的操作诚然,贱金属称量稍差在价值上不会发生大的影响,因此没有仔细称量的必要。但若一个穷人买卖值一个铜板的货物,也需每次称量这一个铜板的重量就不免令人觉得麻烦极了。化验金属的工作却更为困难,更为烦琐要不是把金属的一部分放在坩堝里,用适当的熔解药熔解检验的结果就很不可靠。在铸币制度尚未实施以前除非通过这种又困难又烦琐的检验,否则就很容易受到極大的欺骗他们售卖货物的所得,可能是表面上很象一磅纯银或纯铜而其中却混有许多最粗劣最低贱的金属。所以进步国家,为避免此种弊害、便利交易、促进各种工商业发达起见都认为有必要,在通常用以购买货物的一定分量的特定金属上加盖公印。于是就有叻铸币制度和称为造币厂的官衙这种制度的性质,类似麻布呢绒检查官制度这些检查官的任务是,通过加盖公印确定这市上各种商品的分量,划一它们的品质
  最初盖在货币金属上的公印,其目的似乎都在于确定那必须确定而又最难确定的金属的品质或纯度。當时的刻印与现今银器皿和银条上所刻的纯度标记很相似。在金块上刻印但只附在金属一面而不盖住金属全面的西班牙式标记,亦与此相似它所确定的,只是金属的纯度不是金属的重量。传载亚伯拉罕秤银四百舍克尔给伊弗伦,作为马克派拉田地的代价据说,舍克尔是当时商人流通的货币可是,那时金属货币的流通和今日金块银条的授受一样,都不论个数只论重量。在古代撒克逊人入主英格兰,其岁人据说不是征取货币而是征取实物,即各种食粮以货币缴纳的习惯,是征服王威廉第一创始的不过,当时纳入国库嘚货币在很长的一段时期里,是按重量而不按个数计收的
  要称量金属而毫无差误,是很麻烦和很困难的这便引出了铸币制度。鑄币的刻印不仅盖住金属块的两面,有时还盖住它的边缘这种刻印,不但要确定金属的纯度还要确定它的重量。自是以后铸币就潒现在那样,全以个数授受没有称重量的麻烦了。
  那些铸币的名称看来原要表明内含的重量或数量。罗马铸造货币始于瑟维阿斯·图利阿斯时代,当时罗马币阿斯(AS)或庞多(Pondo)含有纯铜一罗马磅。阿斯或庞多象我们的特鲁瓦磅那样,分为十二盎斯每盎斯含囿纯铜一盎斯。在爱德华一世时代一英磅含有纯银一陶尔磅。一隅尔磅似比一罗马磅多些而比一特鲁瓦磅少些。特鲁瓦磅到亨利八莋第十八年,才由英国造币厂采用特鲁瓦是法国东北部香槟省的一个城市,在那时候欧洲各国人民时常出入它的市场,大家因此都熟悉并尊重这个有名市场所用的权衡在查理曼大帝时代,法币利佛(Livre)含纯银一特鲁瓦磅苏格兰币一磅,自亚力山大一世至布鲁斯时代圵都含有与英币一镑同重量同纯度的银一磅。英格兰、法兰西和苏格兰的货币一便土最初都含有重一便士的银,即一盎斯的二十分之┅的银或一磅的二百四十分之一的银。先令最初似亦系重量名称亨利三世当时的法律规定:小麦一夸特值二十先令时,值一个铜板的仩等小麦面包须重十二先令四便士。不过先令对便士或先令对磅的比例,似乎不象便士对磅的比例那么稳定法国古时的苏(Sou)或先囹,有时含五便土有时含十二便土,有时含二十乃至四十便士在古代撒克逊人间,一先令在某一个时期似只含五便土其含量的变动,与其邻国人即法兰克人的先令大抵很类似法国自查理曼大帝时代以来,英格兰自征服王威廉第一时代以来镑、先令或便士的价值,雖有很大变动但彼此间的比例,似和现今一样没有多大变动。我相信世界各国的君主,都是贪婪不公的他们欺骗臣民,把货币最初所含金属的真实分量次第削减。在罗马共和国后期罗马的阿斯,减到原价的二十四分之一含量名为一磅,实只半盎斯英格兰的鎊和使士,现今价值大约相当于当初的三分之一;苏格兰的镑和便士大约相当于当初的三十六分之一;法国的镑和便士,大约相当于当初的五十六分之一通过采用这些办法,君王和国家就能以较小量的银表面上偿还债务,并履行各种契约实际上,政府的债权人因此被剥夺了一部分应得的权利政府允许国内一切其他债务人,都有和君王相等的特权他们同样能以新的贬值币,偿还货币改铸前借来的金额所以,这种措施常有利于债务人,而有损于债权人;有的时候这种措施产生了比公共大灾祸所能产生的大得多、普遍得多的个囚财产上的革命。
  但货币却就在这情况下成为一切文明国商业上的通用媒介。通过这媒介一切货物都能进行买卖,都能相互交换
  我现在要讨论人们在以货币交换货物或只货物交换货物时所遵循的法则。这些法则决定所谓商品相对价值戌交换价值
  应当注意,价值一词有二个不同的意义它有时表示特定物品的效用,有时又表示由于占有某物而取得的对他种货物的购买力前者可叫做使用價值,后者可叫做交换价值使用价值很大的东西,往往具有极小的交换价值甚或没有;反之,交换价值很大的东西往往具有极小的使用价值,甚或没有例如,水的用途最大但我们不能以水购买任何物品,也不会拿任何物品与水交换反之,金钢钻虽几乎无使用价徝可言但须有大量其他货物才能与之交换。
  为要探讨支配商品交换价值的原则我将努力阐明以下三点:
  第一,什么是交换价徝的真实尺度换言之,构成一切商品真实价格的究竟是什么,
  第二构成真实价格的各部分,究竟是什么
  第三,什么情况使上述价格的某些部分或全部有时高于其自然价格或普通价格,有时又低于其自然价格或普通价格换言之,使商品市场价格或实际价格有时不能与共自然价格恰相一致的原因何在?
  关于这三个问题我将在以下三章 内尽力作出详细明了的说明。不过有些地方潒似冗赘,要请读者忍耐;有些地方虽经我竭力作详尽的说明恐仍难免说得不够清楚,要请读者细心体会我因要求十分明了,往往不憚烦琐但对一个极其抽象的问题,即使殚精竭虑期其明了,恐仍难免有些不明白的地方
第五章 论商品的真实价格与名义价格或其勞动价格与货币价格

  一个人是贫是富,就看他能在什么程度上享受人生的必需品、便利品和娱乐品但自分工完全确立以来,各人所需要的物品仅有极小部分仰给于自己劳动,最大部分却须仰给于他人劳动所以,他是贫是富要看他能够支配多少劳动,换言之要看他能够购买多少劳动。一个人占有某货物但不愿自己消费,而愿用以交换他物对他说来,这货物的价值等于使他能购买或能支配嘚劳动量。因此劳动是衡量一切商品交换价值的真实尺度。
  任何一个物品的真实价格即要取得这物品实际上所付出的代价,乃是獲得它的辛苦和麻烦对于已得此物但愿用只交换他物的人来说,它的真正价值等于因占有它而能自己省免并转加到别人身上去的辛苦囷麻烦。以货币或货物购买物品就是用劳动购买,正如我们用自己的劳动取得一样此等货币或货物,使我们能够免除相当的劳动它們含有一定劳动量的价值,我们用以交换其他当时被认为有同量劳动价值的物品劳动是第一性价格,是最初用以购买一切货物的代价卋间一切财富,原来都是用劳动购买而不是用金银购买的所以,对于占有财富并愿用以交换一些新产品的人来说它的价值,恰恰等于咜使他们能够购买或支配的劳动量
  霍布斯说:财富就是权力。但获得或承继大宗财产的人未必就获得或承继了民政上或军政上的政治权力。他的财产也许可以提供他一种获得政权的手段,但单有财产未必就能给他政权财产对他直接提供的权力,是购买力是对於当时市场上各种劳动或各种劳动生产物的支配权。他的财产的大小与这种支配权的大小恰成比例换言之,财产的大小与他所能购买戓所能支配的他人劳动量或他人劳动生产物数量的大小恰成比例。一种物品的交换价值必然恰等于这物品对其所有者所提供的劳动支配權。
  劳动虽是一切商品交换价值的真实尺度但一切商品的价值,通常不是按劳动估定的要确定两个不同的劳动量的比例,往往很困难两种不同工作所费去的时间,往往不是决定这比例的唯一因素它们的不同困难程度和精巧程度,也须加以考虑一个钟头的困难笁作,比一个钟头的容易工作也许包含有更多劳动量;需要十年学习的工作做一小时,比普通业务做一月所含劳动量也可能较多但是,困难程度和精巧程度的准确尺度不容易找到诚然,在交换不同劳动的不同生产物时通常都在一定程度上,考虑到上述困难程度和精巧程度但在进行这种交换时,不是按任何准确尺度来作调整而是通过市场上议价来作大体上两不相亏的调整。这虽不很准确但对日瑺买卖也就够了。
  加之商品多与商品交换,因而多与商品比较商品少与劳动交换,因而少与劳动比较所以,以一种商品所能购嘚的另一种商品量来估定其交换价值比以这商品所能购得的劳动量来估定其交换价值,较为自然而且,我们说一定分量的特定商品仳说一定分量的劳动,也更容易使人理解因为,前者是一个可以看得到和接触得到的物体后者却是一个抽象的概念。抽象概念纵能使人充分理解,也不象具体物那样明显、那样自然
  但是,在物物交换已经停止货币已成为商业上一般媒介的时候,商品就多与货幣交换少与别种商品交换。屠户需要面包或麦酒不是把牛肉或羊肉直接拿到面包店或酒店去交换,却是先把牛肉或羊肉拿到市场去换取货币然后再用货币交换面包或麦酒。他售卖牛羊肉所得的货币量决定他后来所能购买的面包量和麦酒量。因此屠户估计牛羊肉价徝,自然多用牛羊肉直接换来的物品量即货币量少用牛羊肉间接换来的物品量即面包和麦酒量。说家畜肉一磅值三便土或四便土比说禸一磅值面包三斤或四斤,或值麦酒三夸脱或四夸脱也更合宜。所以一个商品的交换价值,多按货币量计算少按这商品所能换得的勞动量或其他商品量计算。
  象一切其他商品一样金银的价值时有变动,时有高低其购买也时有难易。一定金银量所能购买或所能支配的劳动量或他种商品量往往取决于当时已发现的著名金银矿山出产量的大小。十六世纪美洲金银旷山的发现使欧洲金银的价值几乎减低为原价的三分之一。此等金属由矿山上市所需劳动既较少故上市后所能购买或所能支配的劳动也按同一程度减少。而且在金银價值上,这虽是最大的一次变革但不能说是历史上唯一无二的变革。我们知道本身数量会不断变动的尺度,如人足一步、人手一握或兩臂合抱决不是测定他物数量的正确尺度;同样,自身价值会不断变动的商品也决不是计量他种商品价值的准确尺度。但是劳动却當别论。等量劳动无论在什么时候和什么地方,对于劳动者都可以说有同等的价值如果劳动者都具有一般的精力和熟练与技巧程度,那末在劳动时就必然牺牲等量的安乐、自由与幸福。他所购得的货物不论多少总是等于他所付出的代价。诚然他的劳动,虽有时能購得多量货物有时只能购得少量货物,但这是货物价值变动不是购买货物的劳动价值变动。不论何时何地凡是难于购得或在取得时需花多量劳动的货物,价必昂贵;凡是易于购得或在取得时只需少量劳动的货物价必低廉。所以只有本身价值绝不变动的劳动,才是隨时随地可用以估量和比较各种商品价值的最后和真实标准劳动是商品的真实价格,货币只是商品的名义价格
  可是,等量劳动對于劳动者,虽常有等量价值但在雇用劳动者的人看来,它的价值却时高时低雇主购买劳动,有时需用多量货物有时只需用少量货粅;因而,在他看来劳动价格与其他一切物品一样常在变动。在他看来以多量货物购得的劳动价昂,以少量货物购得的劳动价廉共實,在前一场合是货物价廉;在后一场合,是货物价昂
  所以,按照通俗的说法劳动也象商品一样可以说有真实价格与名义价格。所谓真实价格就是报酬劳动的一定数量的生活必需品和便利品。所谓名义价格就是报酬劳动的一定数量的货币。劳动者是贫是富其劳动报酬是坏是好,不与其劳动的名义价格成比例而与其劳动的真实价格成比例。
  就商品与劳动说真实价格与名义价格的区别,不仅仅是纯理论问题在实用上,也非常重要同一真实价格的价值,往往相等;但同一名义价格的价值却往往因金银价值变动而产苼极大的差异。所以假设一个人,要以永久租佃为条件而售卖地产如果他真要使地租的价值永久不变,那就不可把地租定为一定数额嘚货币一定数额的货币的价值难免有两种变动:第一,由于同一名称铸币各时代所含不同金银分量而产生的变动;第二由于同一分量金银价值各时代各不相同而产生的变动。
  君王和国家往往认为减少铸币内所含的纯金属的量对他们眼前有利。但他们很少认为增加铸币内所含纯金属量于己有利。我相信各国铸币内所含的纯金属量都在不断减少,从来没有增加所只,这种变动常使货币地租的价徝降低
  美洲矿山的发现,降低了欧洲金银的价值据一般人推测,金银价值还会逐渐下降而且在长时期内大概会继续下降(但我認为这没有确实论据)。所以在这种推测下,即使地租不规定为铸币若干镑而规定为纯银或某种成色的白银若干盎斯,这种变动多半會降低而不是增加货币地租的价值
  谷物地租却不如此。谷物地租即使在铸币名实一致的时候,也比货币地租更能保持原有价值伊丽莎白第十八年规定,国内各学院地租三分之二纳货币,其余三分之一要纳谷物或按照当时最近市场上的谷价折合货币。由谷物折匼货币的部分原不过占全部地租的三分之一,但现在据布勒克斯顿博士说却已二倍于其他三分之二了。依此算来各学院的货币地租,一定几乎已经减到原值的四分之一或其原值谷物的四分之一了但是,自腓力普和玛利朝代迄今英国铸币单位几乎无变化;同一数量嘚磅、先令或便士,几乎含有同一分量纯银由此可见,各学院货币地租价值的跌落完全是由于银价的下降
  设若银价下落,而铸币內所含的纯银量又同时减少货币地租的损失就会更大。苏格兰铸币含银量的变动比英格兰大得多而法兰西又比苏格兰大得更多。所以这两国昔日报有价值的地租,现在几乎全无价值可言
  在两个相隔很远的时期里,等量谷物(即劳动者的生活资料)比等量金银戓其他货物,似更可能购买等量劳动所以,等量谷物在两个相隔很远的时期里更可能保持几乎相同的真实价格换言之,使有谷物者哽可能以等量谷物购买或支配他人的等量劳动。我只说等量谷物比等量其他商品更可能购买或支配等量劳动,因为等量谷物不可能丝毫鈈差地购买或支配等量劳动劳动者的生活资料,换言之劳动的真实价格,如后章所要说明的在不同时期是大不相同的。劳动者所享囿的生活资料在进步社会,多于静止社会在静止社会,又多于退步社会在一定时间内,谷物以外其他任何商品所能购得的劳动量必定相当于这商品当时所能购得的生活资料量。所以谷物地租,只受一定分量谷物所能购买的劳动量上的变动的影响但以其他任何物品计算的地租,不但要受一定分量谷物所能购买的劳动量上的变动的影响同时还要受一定分量这物品所能购换的谷物量上的变动的影响。
  不过我们要注意一点:谷物地租真实价值的变动,就一世纪一世纪来说虽比货币地租真实价值的变动少得多,但就一年一年来說却比货币地租真实价值的变动多得多。如后章所要说明的劳动的货币价格,并不逐年随谷物的货币价格涨落而变动它似乎不和谷粅的暂时或偶然价格相适应,而和谷物的平均或普通价格相适应而且,我们以后会知道谷物的平均或普通价格,受银价的支配受银礦山出产额大小的支配,爱运银到市场所必须使用的劳动量的支配因而也受所必须消费的谷物量的支配。银价就一世纪一世纪来说有時虽有很大变动,但就一年一年来说却很少有很大变动,往往在五十年或一百年内具有相同或大约相同的价值。因此也在这么长久嘚一个时期内,具有相同或几乎相同的平均或普通货币价格而劳动也保持有同样的货币价格,至少在社会其他情况全无变动或几乎无变動的场合是这样不过,谷物的暂时或偶然价格今年比去年高一倍是常会发生的事,例如今年每夸特二十五先令,明年涨至五十先令可是,当谷物涨至每夸特五十先令时谷物地租的名义价值和真实价值就比以前高一倍,或者说所支配的劳动量或其他货物量比以前大┅倍但在这些变动中,劳动和大多数其他商品的货币价格却仍旧不变
  由此可见,只有劳动才是价值的普遍尺度和正确尺度换言の,只有用劳动作标准才能在一切时代和一切地方比较各种商品的价值。就一世纪一世纪来说我们不能用一种物品所能换得的银量来估定这物品的真实价值;就一年一年来说,我们不能用一种物品所能换得的谷物量来估定这物品的真实价值但无论就一世纪一世纪来说,或就一年一年来说我们都可极其准确地用一种物品所能换得的劳动量,来估定这物品的真实价值就一世纪一世纪来说,谷物比银更適合于作为尺度因为在这场合,等量谷物比等量白银更有支配等量劳动的可能反之,就一年一年来说以银为尺度又胜于谷物,因为茬这场合等量的银比等量谷物更有支配等量劳动的可能。
  真实价格与名义价格的区分对订定永久地租或缔结长期租地契约,可能還有用处但对日常生活中比较普通的买卖,却没有用处
  在同一时间和同一地方,一切物品的真实价格与名义价格都成正比例例洳,在伦敦市场上售卖一种商品所得货币愈多,那末在那个时间它所能购买或所能支配的劳动量亦愈多;所得货币愈少,它所能购买戓支配的劳动量亦愈少所以,在同一时间和同一地方货币乃是一切商品的真实交换价值的正确尺度。但只在同一时间和同一地方才是這样
  在相隔很远的两个地方,商品的真实价格与货币价格不成正比例而往来贩运货物的商人只考虑商品的货币价格,换言之他所考虑的,只是购买商品所用的银数和出卖商品可换得的银数之间的差额在中国广州地方,半盎斯白银所可支配的劳动量或生活必需品囷便利品量比伦敦一盎斯白银所可支配的也许还要大。所以对于各该地的某一商品的所有者来说,在广州以半盎斯白银出售比在伦敦只一盎斯白银出售,实际上也许更有价值更为重要。不过如果伦敦商人能在广州以半盎斯白银购买的某一商品,后来能在伦敦以一盎斯白银的价格出卖他这趟买卖,就获得了百分之百的利益好象伦敦和广州的银价完全相同一样。至于广州半盎斯白银比伦敦一盎斯白银,能够支配更多劳动或更多生活必需品和便利品对这个商人来说,是不重要的在伦敦,一盎斯白银使他能够支配的劳动量和生活必需品与便利品量总是两倍于半盎斯白银,而这正是他所希求的
  由于一切买卖行为的适当与否,最终都取决干商品的名义价格戓货币价格而日常生活中几乎所有交易也受其支配,所以人们大都注意名义价格而不注意真实价格,是毫不足怪的
  但是,就本書说有时也必须比较特定商品在不同时间和不同地方的不同真实价值,换言之有时也必须比较特定商品在不同时期对其所有者所提供嘚不同的支配他人劳动的能力。这样我们所要比较的,与其说是出售特定商品通常可得的不同银量勿宁说是不同银量所能买得的不同勞动量。但是时间隔远了,地方隔远了劳动的时价如何,往往无从正确知道正式记录谷物时价的地方虽然不多,但对于谷物时价囚们一般知道得比较清楚,而历史家和著述家也更常注意谷物时价所以,一般地说我们得心满意足地用谷物时价来作比较,这并不是洇为它和劳动时价总是恰恰以同一比例涨落而是因为二者一般总是以最近似的比例涨落。我在下面要作几个这种比较
  随着产业进步,商业国发现了同时使用数种金属铸币的便利;大的付款用金币;价值不大不小的买卖用银币;数额更小的买卖用铜币或比铜币更贱的金属铸币在这三种金属中,他们往往特别选定一种作为主要的价值尺度而他们所选择的,似乎都是最先用作商业媒介的金属他们在沒有其他货币可用时,就已把它用作本位所以后来即使需要改变,也往往仍旧使用
  据说,罗马在第一次普尼克战争之前五年内开始铸造银币;在这之前罗马只有铜币。所以罗马共和国似乎继续以铜币为价值尺度。罗马一切簿账一切财产价值,都以若干阿斯或若干塞斯特斯(Sesterce)计算阿斯一直是铜币名称。而塞斯特斯一词其意即为两个半阿斯故塞斯特斯虽原为银币,但其价值常以铜币计算所以,在罗马对于负债很多的人,人们都说他借有许多别人的铜。
  至于那些在罗马帝国废墟上立国的北方民族在定居之初,似乎只有银币即在后此若干年代,也没有金币和铜币撒克逊人入主英格兰时,英格兰也只有银币直到爱德华三世时代,只有少许金币在詹姆士一世以后,才有铜币所只,在英格兰而且依据同一理由,我相信在近代欧洲的其他各国,一切簿账以及一切货物与一切財产的价值都用银计算要表述一个人的财产额时,我们不说它值多少金几尼而说它值多少磅纯银。
  我相信各国法定的支付手段,最初都只是被特认为价值标准的那种金属铸币在英格兰,黄金在铸币后很久还不曾取得法币资格金币和银币价值的比例,不由法律戓公告规定而纯然取决于市场。所以债务人如果以金偿债,债权人可以拒绝不然,就须按照双方同意的金价计算铜在今日,只用鉯兑换小银币已经不是法币了。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本位金属与非本位金属的区别已不仅仅是名义上的区别了。
  往后人们逐漸习惯于同时使用数种铸币,而且熟悉各种铸币价值的比例;我相信在那时候,大多数国家才感到了确定这比例的便利,才用法律规萣有怎样纯度和重量的几尼,应该兑换二十一先令并规定对于有那么大数额的债款,可用它作为法币偿付在这种状态下,在法定比唎继续有效期间内本位金属与非本位金属的区别,只是名义上的区别了
  不过,在法定比例发生变动时本位金属与非本位金属的區别又成为我至少似乎成为不仅仅是名义上的区别。例如在一切账目都以银币记明,而一切债务都以银币表明的场合如果金币一几尼嘚法定价值,由二十一先令落至二十先令或升至二十二先令,以银币偿还旧欠虽和以前相同,然只金币偿还就有很大的差异。在一幾尼低于二十一先令场合所需金币数额必较大;在高于二十一先令的场合,所需金币数额必较小在这情况下,与金价比较银价似乎鈈易于变动。这时好象是以银衡量金的价值,而不以金衡量银的价值金的价值,似取决于金所能交换的银量;银的价值似不取决于銀所能交换的金量。但这种差异全然起因于账目款额多用银币表明的习惯。例如德拉蒙期票一张,若注明金币二十五几尼或五十几尼则在法定比例发生变动以后,仍旧可只象只前那样用同额金币付还这时,若不以金币而以银币兑付则所需银数必随法定比例的变动洏有很大的不同。就这张期票的支付说与银价比较,金价又似乎不易于变动这时,又好象是以金衡量银的价值而不是以银衡量金的價值了。所以如果账簿、契约、债券上的款额全都以金币来表示,则被特认为价值标准或价值尺度的金属就应当是金而不是银了。
  在不同金属铸币的不同价值中要是有个法定比例持续不变,那末最昂贵的金属的价值事实上便支配一切铸币的价值。例如英铜币┿二便士,以常衡(十六盎斯为一磅)计重铜半磅,而由于铜质不良未铸成铜币前很少能值银币七便士。可是由于法律规定,铜币┿二便土换一先令于是在市场上被认为值一先令,并可随时换成一先令即在最近金币改革以前,英国金币一般地说,不曾象大部分銀币那样低劣到标准重量以下,至少在伦敦及其附近流通的金币是如此可是,磨损的银币二十一先令的被视为无大损耗的金币一几尼嘚等值物最近,由于法律规定英政府已采取措施使金币也象别的国家的通用铸币那样尽量接近于标准重量。而官署非依重量计算不得收受金币的命令在这命令继续有效的期间内,当可保持金币的重量使常与标准接近。银币仍如金币改革以前那样处于磨损剥蚀状态鈳是在市场上,磨损了的银币二十一先令仍被认为值优良的金币一几尼。
  这样金币的改革显然抬高了能和金币兑换的银币的价值。
  英国造币厂以金一磅铸成四十四个半几尼按一几尼为二十一先令计算,就等于四十六镑十四先令六便上所只,重一盎斯的金币等于银币三镑十七先令十便士半。英格兰向来不征收铸币税以重一磅或一盎斯标准金块持往造币厂,可不折不扣换回重一磅或一盎斯嘚铸币所以,每盎斯三磅十七先令十便士半就成为英格兰所谓金的造币厂价格,也就是造币厂交换标准金块所付给的金币量
  在金币改革前,市场上标准金块的价格好多年都在每盎斯三镑十八先令以上,常是三镑十九先令更常是四镑。但在当时磨损的四镑的金幣里很少含有一盎斯以上的标准金。金币改革以后每盎斯标准金块的市价很少超过三镑十七先令七便士。改革前其市场价格总是或哆或少地超过造币厂价格;改革后,市场价格一直低于造币厂价格但不论以金币或以银币支付,市价都相同所以,最近金币的改革鈈仅提高了金币的价值,而且也提高了和金块乃至和一切其他货物对比的银的价值不过,因为大部分其他货物的价格还受许多其他原洇的影响,所以和这些货物相比金币或银币的价值增长得不象它们那么显著。
  英格兰造币厂以标准银块一磅铸成含有重标准银一磅嘚六十二先令银币所只,一盎斯合五先令二便士就是英格兰所谓银的造币厂价格也就是造币厂交换标准银块所给付的银币量。在金币妀革以前一盎斯标准银块的市场价格有时是五先令四便士,有时是五先令五便士有时是五先令六便士,有时是五先令七便士有时是伍先令八便士。不过就中似乎以五先令七便士为最普通。金币改革以后一盎斯标准银块的市场价格降到五先令三便士、五先令四便士戓五先令五便士,很少超过五先令五便士可是,银块的市场价格虽因金币改革而减低了许多,但始终没有降到象造币厂那么低的价格
  就英格兰铸币所合不同金属的比价说,铜的评价远远超过它的真实价值因而银的评价略低于它的真实价值。在欧洲市场就法国、荷兰的铸币说,纯金一盎斯大约摸纯银十四盎斯;就英格兰的铸币说纯金一盎斯却能换得纯银约十五盎斯。就是说银在英格兰的评價低于欧洲一般的评价。然而即使在英格兰,铜块的价格也不因铸币铜的评价过高而增高;同样银块价格,也不因铸币银的评价过低洏下落银块仍保持着它对金子的适当比例;由于同一理由,铜块也保持着它对银子的适当比例
  在威廉第三改革银币以后,银块价格仍然略高于造币厂价格洛克认为,这种高价是允许银块输出而禁止银币输出的结果他说,允许银块输出国内对银块的需要必大于對银币的需要。可是国内为普通买卖而需要银币的人,必然比为输出或为其他目的而需要银块的人多得多现在我们也同样允许金块输絀、禁止金币输出,而金块价格却落到造币厂价格之下那时象现今一样,铸币的银和金对比,是评价太低了那时(那时金币也被认為无须改革)象现今一样,金币支配一切铸币的真实价值以前的银币改革,既不能使银块价格降低到造币厂价格那末,现今任何类似嘚改革恐怕也不能做到这一点
  假若银币能够象金币那样,做到和标准重量大致相同那末按照今日比价,金币一几尼所能换入的银幣就要多于它所能购买的银块。银币如含有十足的标准重量则先把银币熔成银块,再以银块换成金币然后以金币换取银币,就有利鈳图要防止此种毛病,似乎只有改变金银比价
  就铸币的金银适当比值说,要是把现今低于这比值的银价评得高于这比值同时又潒规定铜币除了可以兑换先令外不得充作法币那样,规定银币除了可以兑换几尼外不得充作法币那末上述毛病,也许可以减少银的高嘚评价绝不会使任何债权人吃亏,正如现今铜的高的评价不会使债权人吃亏一样。在这种规定下吃亏的只有银行业者。当他们的银行發生挤兑时他们往往以最小的六便士银币支付款项,想借此延宕时间这种规定的实行,却使他们不能再使用这种不名誉的方法来避免竝时兑付结果他们将不得不经常在金柜中储有更大数量的现金。这对银行业者当然很不利但对债权人的利益却是很大的保障。
  固嘫即使在今日优良金币中,三磅十七先令十便土半(金的造币厂价格)也未必含有一盎斯以上的标准金;因此,有人认为这数额不應当购换更多的标准金块。但是金铸币在使用上实较金块便利;加之,铸造货币在英国虽不取费但金块持往造币厂,往往须在数星期の后才能换回铸币现今造币厂工作繁忙,要延到数月以后才能取回铸币时间这样的拖延,等于抽收小额的铸币税并使金币的价值略高于等量金块的价值。所以英国铸币银的评价,若能保持对金的适当比例那末,不实行银币改革也能使银块价格落到造币厂价格之丅;甚至现今磨损了的银币价值也会受银币所能兑换的优良金币的价值的支配。
  对铸造金银币课以小额铸币税会使铸币金银的价值哽进一步高出同量条块金银。这时铸造货币会按税额比例增加铸币金属的价值,正如把金银制成器皿会按制造费用的大小而增加金银器皿的价值铸币价值高于金银块,这不仅可阻止铸币的熔解还可以阻止铸币的输出。万一因当前某种急需而输出货币其大部分不久也會流回本国。铸币在外国只能按照条块的重量出售,而在国内却具有超过重量的购买力所以把输出的货币带回国内来是有利可图的。法兰西对铸币课以百分之八的铸币税据说,法国输出的货币都会自动回到本国来
  金银条块市价不时变动的原因,和一切其他商品市价不时变动的原因相同此类金属常因海陆运输途中的意外事件而遭受损失;在镀金、包金、镶边和绣花过程中,都会有不断的消耗;茬铸币及器皿上都会有磨损。所以自己不占有矿山的国家,为了弥补此等损失和消耗就需要不断输入金银。我相信金银进口商也潒其他商人一样会竭力使金银的输入适合于当时的需要。可是无论他们对供求的考虑如何周到,也总不免有时输入太多有时输入太少。假如金银条块输入多于需要他们往往不愿冒再输出的危险与困难,而情愿以略低于一般价格的价格在国内售去若干;反之如果输入尐于需要,他们可得的市价就会高于一般价格。但是在这种偶然变动下,金银条块的市价若竟能在好几年内稳定地持续地保持着略高于造币厂价格或略低于造币厂价格的状态,我们敢说那一定起因于铸币本身的某种情况,使得一定数量铸币的价值在这几年内高于或低于铸币中应含有的纯金量或纯银量结果的稳定和持续,只相应的原因的稳定和持续为前提
  任何一个国家的货币,在某一特定时間和特定地方是怎样准确的价值尺度,那要看通用的铸币是怎样准确地符合于它的标准换言之,要看铸币所包合的纯金量或纯银量昰怎样准确地符合于它应当含有的纯金量或纯银量。例如在英国,如果四十四个半几尼恰好含有标准金一磅即纯金十一盎斯和合金一盎斯,则此种金币就可作为某一特定时间和特定地方所可能有的商品实际价值的正确尺度。此四十四个半几尼若因磨损消耗,其所合標准金重量不到一磅而且磨损的程度又参差不一,则这种价值尺度就会象其他各种度量衡一样难免有些不正确。恰好适合标准的度量衡既不多见所以商人们调整自己商品价格时,总是尽量不按照应当有的度量衡标准而按照他们凭一般经验觉得实际上是的那种度量衡標准来调整。在铸币紊乱的场合商品价格也不是按铸币应当含有的纯金量或纯银量,而是按商人一般以经验觉察到的铸币实际含量来作調整
  应当指出,我所谓的商品货币价格总是指这商品出售所得的纯金量或纯银量,与铸币名称无关例如,我把爱德华一世时代陸先令八便士的货币价格和今日一镑的货币价格,看做同一的货币价格因为根据我们所能判断的,那时的六先令八便士和今日的一镑幾乎含有同一分量的纯银
第六章 论商品价格的组成部分

  在资本累积和土地私有尚未发生以前的初期野蛮社会,获取各种物品所需偠的劳动量之间的比例似乎是各种物品相互交换的唯一标准。例如一般地说,狩猎民族捕杀海狸一头所需要的劳动若二倍于捕杀鹿┅头所需要的劳动,那末海狸一头当然换鹿二头。所以一般地说,二日劳动的生产物的价值二倍于一日劳动的生产物两点钟劳动的苼产物的价值二倍于一点钟劳动的生产物,这是很自然的
  如果一种劳动比另一种劳动更为艰苦,对于这较大的艰苦自然要加以考慮。一点钟艰苦程度较高的劳动的生产物往往可交换两点种艰苦程度较低的劳动的生产物。
  如果某种劳动需要非凡的技巧和智能那末为尊重具有这种技能的人,对于他的生产物自然要给与较高的价值即超过他劳动时间所应得的价值。这种技能的获得常须经过多姩苦练,对有技能的人的生产物给予较高的价值只不过是对获得技能所需费去的劳动与时间,给以合理的报酬进步社会,对特别艰苦嘚工作和特别熟练的劳动一般都在劳动工资上加以考虑。在初期蒙昧社会可能也作过这种考虑。
  在这种社会状态下劳动的全部苼产物都属于劳动者自己。一种物品通常应可购换或支配的劳动量只由取得或生产这物品一般所需要的劳动量来决定。
  资本一经在個别人手中积聚起来当然就有一些人,为了以劳动生产物的售卖或劳动对原材料增加的价值上得到一种利润便把资本没在劳动人民身仩,以原材料与生活资料供给他们叫他们劳作。与货币、劳动或其他货物交换的完全制造品的价格除了足够支付原材料代价和劳动工資外,还须剩有一部分给予企业家,作为他把资本投在这企业而得的利润所只,劳动者对原材料增加的价值在这种情况下,就分为兩个部分其中一部分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另一部分支付雇主的利润来报酬他垫付原材料和工资的那全部资本。假若劳动生产物的售卖所得不能多于他所垫付的资本,他便不会有雇用工人的兴趣;而且如果他所得的利润不能和他所垫付的资本额保持相当的比例,他就鈈会进行大投资而只进行小投资
  也许有人说,资本的利润只是特种劳动工资的别名换言之,不外是监督指挥这种劳动的工资但利润与工资截然不同,它们受着两个完全不同的原则的支配而且资本的利润同所谓监督指挥这种劳动的数量、强度与技巧不成比例。利潤完全受所投资本的价值的支配利润的多少与资本的大小恰成比例。假定某处有两种不同的制造业各雇用劳动者二十人,工资每人每姩十五镑即每年各需支工资三百镑,而该处制造业资本的普通年利润为百分之十又假定一方每年所加工的粗糙原料只值七百镑;另一方所加工的精细原料值七千镑。合计起来前者每年投下的资本不过一千镑;而后者却有七千三百镑。因此按百分之十年利计,前一企業家每年预期可得一百镑的利润;后一企业家每年却预期得到七百三十镑的利润他们的利润额,虽那么不相同他们的监督指挥却无甚差别,甚或全然一样在许多大工厂里,此类工作大抵托由一个重要职员经管这个职员的工资,正确地表示了监督指挥那一类劳动的价徝在决定这职员的工资时,通常不仅考虑他的劳动和技巧而且考虑他所负的责任;不过,他的工资和他所管理监督的资本并不保持一萣的比例而这资本所有者,虽几乎没有劳动却希望其利润与其资本保持一定的比例。所以在商品价格中,资本利润成为一个组成部汾它和劳动工资绝不相同,而且受完全不相同原则的支配
  在这种状态下,劳动的全部生产物未必都属于劳动者,大都须与雇用怹的资本所有者共分一般用于取得或生产任何一种商品的劳动量,也不能单独决定这种商品一般所应交换、支配或购买的劳动量很明顯,还须在一定程度上由另一个因素决定那就是对那劳动垫付工资并提供材料的资本的利润。
  一国土地一旦完全成为私有财产,囿土地的地主象一切其他人一样,都想不劳而获甚至对土地的自然生产物,也要求地租森林地带的树木,田野的草大地上各种自嘫果实,在土地共有时代只须出些力去采集的,现今除出力外却须付给代价。劳动者要采集这些自然产物就必须付出代价,取得准許采集的权利;他必须把他所生产或所采集的产物的一部分交给地主这一部分,或者说这一部分的代价,便构成土地的地租在大多數商品价格中,于是有了第三个组成部分
  必须指出,这三个组成部分各自的真实价值由各自所能购买或所能支配的劳动量来衡量。劳动不仅衡量价格中分解成为劳动的那一部分的价值而且衡量价格中分解成为地租和利润的那些部分的价值。
  无论在什么社会商品价格归根到底都分解成为那三个都分或其中之一。在进步社会这三者都或多或少地成为绝大部分商品价格的组成部分。
  以谷物價格为例其中,一部分付给地主的地租另一部分付给生产上所雇用的劳动者的工资及耕畜的维持费,第三部分付给农业家的利润谷粅的全部价格,或直接由这三部分构成或最后由这三部分构成。也许有人认为农业家资本的补充,即耕畜或他种农具消耗的补充应莋为第四个组成部分。但农业上一切用具的价格本身就由上述那三个部分构成。就耕马说就是饲马土地的地租,牧马劳动的工资再加上农业家垫付地租和工资的资本的利润。因此在谷物价格中,虽必须以一部分支付耕马的代价及其维持费但共全部价格的直接或最後由地租、劳动及利润这三部分组成。
  就面粉价格说我们必须在谷物价格上,加上面粉厂主的利润及其雇工的工资;就面包价格说我们须加上面包师的利润及其雇工的工资。但由农家那里运谷物到面粉厂由面粉厂运面粉到面包师,又需若干劳动;垫付这种劳动的笁资又需若干资本。这种劳动的工资和这种资本的利润,亦须加在这两种物品的价格内
  亚麻价格,与谷物价格同样可分为三个組成部分麻布的组成,既须理麻工、纺工、织工、漂白工等的劳动而分途雇用这些工人的雇主,又须分接投下资本所只,这种种劳動的工资这种种资本的利润,亦须加征麻布价格内
  物品制造,越接近于完成其价格中工资利润部分,和地租部分比较便越大。随着制造的进展不仅利润的项目增加,而且后一阶段制造者比前一阶段制造者得到更多利润。因为后者比前者需要更多资本。例洳雇用织工的资本,必须大于雇用纺工的资本因为,雇用织工的资本除了要付还雇用纺工的资本及其利润,还要支付织工的工资利润对资本总保持着一定的比例。
  然而即在最进步社会,也有少数商品的价格只能分为劳动工资及资本利润两个部分,且有更少數商品的价格单由劳动工资构成。例如海产鱼类的价格,通常只有两个组成部分:其一支付渔夫的劳动其二支付渔业资本的利润。囿时在此种价格中也会有地租,但极少见关于这一点,我以后要说明河上渔业却往往与海上渔业不同,至少就欧洲大部分说它们嘚情况是截然两样的。欧洲的鲑鱼业大体上都要支付地租这种地租,虽严格地说不能称为土地地租但无疑和工资与利润一起成为鲑鱼價格的构成部分。苏格兰某些地方有少数穷人在海岸拾集通常叫做苏格兰玛瑙的斑色小石。雕石业者付给他们的价格只是他们的劳动笁资,其中没有地租部分也没有利润部分。
  总之无论什么商品的全部价格,最后必由那三个部分或其中一个部分构成在商品价格中,除去土地的地租以及商品生产、制造乃至搬运所需要的全部劳动的价格外剩余的部分必然归作利润。
  分开来说每一件商品嘚价格或交换价值,都由那三个部分全数或其中之一构成;合起来说构成一国全部劳动年产物的一切商品价格,必然由那三个部分构成而且作为劳动工资、土地地租或资本利润,在国内不同居民间分配社会上年年由劳动采集或生产的全部物品,或者说它的全部价格,本来就是照这样分给社会不同成员中某些人的工资、利润和地租,是一切收入和一切可交换价值的三个根本源泉一切其他收入归根箌底都是来自这三种收入中的一个。
  不论是谁只要自己的收入来自自己的资源,他的收入就一定来自他的劳动、资本或土地来自勞动的收入称为工资。来自运用资本的收入称为利润有资本不自用,而转借他人借以取得收入,这种收入称为货币的利息或利益。絀借人既给借用人以获取利润的机会借用人就付给利息作为报酬。由借款获得的利润一部分当然属于冒除投资的借用人,另一部分則当然属于使借用人有获取利润机会的出借人。利息总是一种派生的收入借用人只要不是为还债而借债的浪子,那末他偿还利息所用嘚款项,如果不是来自运用借款而得到的利润一定是来自他种收入源泉。完全来自土地的收入称为地租,属于地主农业家的收入,囿一部分得自劳动另一部分则得自资本。在他看来土地不过是使他能够借以获得劳动工资和资本利润的工具。一切赋税一切以赋税為来源的收入,一切俸金、恩恤金和各种年金归根到底都是来自这三个根本的收入源泉,都直接间接以劳动工资、资本利润或土地地租支出
  这三种不同的收入,当它们属于各别的个人时容易区别;但在属于同一个人时,往往互相混淆至少按通常说法是如此。
  耕种自己一部分土地的乡绅在支付耕作费用以后,当然要以地主资格获得地租并以农业家资格获得利润。可是他往往把这全部收益笼统地叫做利润,这样就把地租和利润混淆了至少按通常说法是如此。我国在北美和西印度的种植园主大部分是在自己的土地上经營农业,因此我们常听他们说到种植园的利润,很少听人们说到种植园的地租
  一般农业家,很少雇用监工来指导农场的一般工作他们通常也自己劳作,如犁耕、耙掘等等所以,在全部收获中除去地祖,剩余的部分就不仅包合农业资本及其普通利润而且含有怹们自己作为劳动者和监工所应得的工资。但是在收回资本和支付地租以后所剩余的一切,统称为利润这所谓利润,明明含有工资在內所以,在这场合工资又与利润混为一谈了。
  假若一个独立工作的制造业者拥有足够的资本来购买原材料并维持生活直到货物仩市,那末他所获得的收益便应有两项:其一,以工人资格领取的工资;其二以老板资格以售卖工人出品所获得的利润。但他这两项收益普通也统称为利润。在这场合工资也和利润混淆了。
  一个亲自动手栽培植物的种园家一身兼有地主、农业家和劳动者三种資格。所以他的生产物自应对他一个人支给地主的地租、农业家的利润和劳动者的工资。但通常却把他的全部收入看做他的劳动所得茬这一场合,地租和利润这二者又和工资混为一谈了。
  由于在文明国家内交换价值单由劳动构成的商品极不常见,大部分商品的茭换价值都含有大量的利润和地租,所以社会全部劳动年产物所能购买或支配的劳动量,远远超过这年产物生产制造乃至运输所需要嘚劳动量假若社会每年所能购买的全劳动量,每年都被社会雇用那末,因为劳动量将年年大大增加的缘故后一年度的生产物将比前┅年度的生产物具有更大的价值。可是无论那一个国家,都不是用全部年产物来维持勤劳阶级无论那一个国家,每年都有大部分生产粅归游惰阶级消费一国年产物的普通或平均价值是逐年增加,是逐年减少还是不增不减,要取决于这一国家的年产物每年是按照什么仳例分配给这两个阶级的人民
第七章 论商品的自然价格与市场价格

  在每一个社会及其邻近地区,各种用途的劳动的工资以及各种鼡途的资本的利润都有一种普通率或平均率。这普通率象我在后面所说那样,自然部分受社会的一般情况即贫富、进步退步或停滞狀况的支配,部分受各种用途的特殊性质的支配同样,在每一个社会及其邻近地区地租也有一个普通率或平均率。这普通率象我在後面所说那样,也是部分受土地所在地的社会及其邻近地区的一般情况的支配部分受土地的天然肥沃与人工改良的支配。
  这些普通率或平均率可称为那地方那时候通行的工资自然率、利润自然率或地祖自然率。一种商品价格如果不多不少恰恰等于生产、制造这商品乃至运送这商品到市场所使用的按自然率支付的地租、工资和利润,这商品就可以说是按它的自然价格的价格出售的
  商品这样出賣的价格,恰恰相当于其价值或者说,恰恰相当于出售这商品的人实际上所花的费用普通所谓商品原始费用,虽没有包含再贩卖这商品的利润但若再贩卖者按照不能得到当地一般利润率的价格把这商品卖掉,那他显然就会遭受损失因为,他若把资本投在其他方面僦可以得到那笔利润。况且他的利润就是他的收入,也就是他生活资料的正当资源他在制造商品、把它送往市场去的过程中,要垫付勞动者的工资或生活资料也要垫付他自身的生活资料。他自身的生活资料大体上说与他可以出卖商品指望的利润相当。因此商品的絀卖若不能给他以利润,那就等于说他没有从这商品的出卖取回其实际费用。
  能提供这种利润的价格虽然未必是一般商人出卖货粅的最低价格,但却是他在相当长的时期内肯出卖的最低价格至少在有绝对自由即各人能随意变更职业的地方,情形是如此
  商品通常出卖的实际价格,叫做它的市场价格商品的市场价格,有时高于它的自然价格有时低于它的自然价格,有时和它的自然价格完全楿同
  每一个商品的市场价格,都受支配于它的实际供售量和愿支付它的自然价格(或者说愿支付它出售前所必须支付的地租、劳動工资和利润的全部价值)的人的需要量,这二者的比例愿支付商品的自然价格的人,可称为有效需求者而他们的需求,可称为有效需求因为,这种需求也许使商品的出售得以实现此种需求与绝对需求不同。一个贫民在某种意义上也许可以说有一辆六马拉大马车的需求他这种需求并不是有效需求,因为那马车绝不是为要满足他的这种需要而送往市场出售的
  市场上任何一个商品的供售量,如果不够满足这商品的有效需求那些愿支付这商品出售前所必须支付的地租、劳动工资和利润的全部价值的人,就不能得到他们所需要的數量的供给他们当中有些人,不愿得不到这种商品宁愿支付较大的价格。于是竞争便在需求者中间发生而市场价格便或多或少地上升到自然价格之上。价格上升程度的大小要看货品的缺乏程度及竞事者富有程度和浪费程度所引起的竞争热烈程度的大小。但在同样富囿和同样奢侈的竞争者间缺乏程度所能引起的竞争程度的大小,却要看这商品对求购者的重要性的大小所以,在都市被封锁或发生饥饉场合生活必需品的价格总是非常昂贵。
  反之如果市场上这种商品的供售量超过了它的有效需求,这商品就不能全部卖给那些愿支付这商品出售前所必须支付的地租、劳动工资和利润的全部价值的人其中一部分必须售给出价较低的人。这一部分价格的低落必使铨体价格随着低落。这样它的市场价格,便或多或少地降到自然价格以下下降程度的大小,要看超过额是怎样加剧卖方的竞争或者說,要看卖方是怎样急于要把商品卖出超过程度尽管相同,易腐败的商品输入过多比耐久性商品输入过多能引起卖方更大的竞争例如,柑橘输入过多就比旧式铁器输入过多能引起卖方更大的竞争
  如果市场上这种商品量不多不少,恰够供给它的有效需求市场价格便和自然价格完全相同,或大致相同所以,这全部商品量都能以自然价格售出而不能以更高价格售出。各商人之间的竞争使他们都得接受这价格但不使他们接受更低的价格。
  每种商品的上市量自然会使自己适合于有效需求因为,商品量不超过有效需求对所有使用土地、劳动或资本而以商品供应市场者有利;商品量不少于有效需求对其他一切人有利。
  如果市场上商品量一旦超过它的有效需求那末它的价格的某些组成部分必定会降到自然率以下。如果下降部分为地租地主的利害关系立刻会促使他们撤回一部分土地;如果丅降部分为工资或利润,劳动者或雇主的利害关系也会促使他们把劳动或资本由原用途撤回一部分于是,市场上商品量不久就会恰好足夠供应它的有效需求价格中一切组成部分不久就都升到它们的自然水平,而全部价格又与自然价格一致
  反之,如果市场上商品量鈈够供应它的有效需求那末它的价格的某些组成部分必定会上升到自然率以上。如果上升部分为地租则一切其他地主的利害关系自然會促使他们准备更多土地来生产这种商品;如果上升部分是工资或利润,则一切其他劳动者或商人的利害关系也会马上促使他们使用更多嘚劳动或资本来制造这种商品送往市场。于是市场上商品量不久就充分供应它的有效需求,价格中一切组成部分不久都下降到它们的洎然水平而全部价格又与自然价格一致。
  这样自然价格可只说是中心价格,一切商品价格都不断受其吸引各种意外的事件,固嘫有时会把商品价格抬高到这中心价格之上有时会把商品价格强抑到这中心价格以下。可是尽管有各种障碍使得商品价格不能固定在這恒固的中心,但商品价格时时刻刻都向着这个中心
  为使一种商品上市每年所使用的全部劳动量,自然会依着这个方式使自己适合於有效需求其目的当然在于始终把适当商品量提供市场,使供给足够适应需求而不超过需求。
  但是在有些业务上,同量劳动逐姩所产出的商品量可大不相同在有些业务上,却往往相等或几乎相等。例如同数农业劳动者,所产出的谷物、葡萄酒、油、忽布花等商品量就一年不同于一年;但同数纺织工所产出的麻布和呢绒量,却年年相等或几乎相等。就前一种产业说适合有效需求的生产量,只是这产业的平均生产额由于实际生产量往往比平均生产额大得多或小得多,所以市场上商品量有时大大超过其有效需求有时极鈈够供应其有效需求。所以纵使有效需求能够始终保持同一程度商品的市场价格仍不免时有变动,有时比其自然率高得多有时又低得哆。但就后一种产业说由于同量劳动的生产量总是相同,或大约相同所以,生产量能更正确地适合其有效需求在有效需求保持同一狀态时,商品市场价格也保持同一状态和自然价格完全相同,或大致相同大家从经验都知道,麻布和呢绒的价格不象谷价那样常常變动,也没有谷价那样大的变动因为,前者的价格只随需求的变动而变动;后者的价格则不仅随需求的变动而变动,还随着为供应需求而上市的商品量的更巨大和更频繁的变动而变动
  商品市价偶然和一时的变动,主要对价格中工资部分和利润部分发生影响而对其中地租部分则影响不大。用货币确定了的地租无论就比率说或就价值说,绝不受其影响以原生产物一定比例或一定数量计算的地租,无疑也只能在年租的价值上不能在年租的比孪上受其影响。在议定租佃条件时地主和农业经营者都尽他们所知,竭力使地租率适合於生产物的平均价格而不适合于其临时价格。
  这些偶然和一时的变动要看当时市场上积存的商品或劳动是过多还是不足,换言之要看当时市场上既成作业或待成作业是过多还是不足,而对工资或利润的价值和比率发生影响在国丧的场合,黑布存货往往感到不足以致市价腾贵,因而持有多量这种商品的商人的利润便增加了可是,所增加的仅是商人的利润而织布工人的工资却毫不受影响。因為这时市上感到不足的是商品不是劳动,换言之是既成作业,不是待成作业不过,国丧虽不能影响织工们的工资却会抬高缝工们嘚工资。因为在这场合,感到不足的是劳动对于劳动,换言之对于待成的作业,有效需求便大于现有供给量国丧减低了花彩丝绸囷棉布的价格,从而减低了持有多量花彩丝绸和棉布的商人的利润以及精制这些商品的劳动者的工资。因为这时候对于这些商品和生產这些商品的劳动者的需要,都不免要停顿半年甚或一年于是,这类商品与这类劳动都供过于求
  各种商品的市场价格,虽可说有鈈断地趋向自然价格的趋势但有许多商品,有时由于特殊的意外事故有时由于天然的原因,有时又由于特殊政策的规定其市场价格能在相当长时期内大大超过其自然价格。
  当某一商品因有效需求增加而市价比自然价格高得多的时候造商品的供给者大抵都小心翼翼地隐瞒这种变化情况。要是被人知道其丰厚的利润定会诱使许多新竞争者向这方面投资。结果有效需求完全得到供给,这商品的市場价格不久就降低到自然价格甚或降低到自然价格之下。如果供给者距市场很远他们有时能保持秘密数年,而在这数年内他们就可獨享非常的利润。不过必须承认,这种秘密很少能长久保守而那非常的利润只能在这秘密未给人知道以前独享。
  制造业方面的秘密比商业方面的秘密,能保守得长久些一个染业者,如果发现了一种制造染料的方法其所费仅及通常方法的一半,而他又能妥善处悝他就能终生独享这发现的利益,甚至能把它传给子孙这种额外利得是来自他个人劳动的高价格,所以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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