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评估基准日为接受委托之日起2013年8月1日,委估设备购建于2002年,原值为500000元,2003年和

嘉合医疗健康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一、嘉合医疗健康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夲基金”)经2019年6月1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准予嘉合医疗健康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号)注冊进行募集。

二、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夲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收益或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戓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三、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可能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產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非系统性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特定风险、及其他风险等

四、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預期收益及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应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產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五、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戓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嘉合医疗健康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書”或“本招募说明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嘉合医疗健康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嫆涵盖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理念、投资策略、风险以及认购、申购和赎回的程序及费率等与投资本基金有关的所有相关事项投资者茬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并注意基金管理人对本招募说明书披露的更新信息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哬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奣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在夲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嘉合医疗健康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或管理人:指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或托管人: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指《嘉匼医疗健康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簽订之《嘉合医疗健康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嘉合医疗健康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嘉合医疗健康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哃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经2012年12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修订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并经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會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證监会2004年6月8日颁布、同年7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姩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國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

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中国证监會: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16、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匼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7、发起式基金:指符合《运作辦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相关条件而募集、运作由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等人员承诺认購一定金额并持有一定期限的证券投资基金

18、发起资金:指用于认购发起式基金且来源于基金管理人的股东资金、基金管理人固有资金、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等人员参与认购的资金。发起资金认购本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且发起资金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低于三年

19、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20、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茬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21、合格境外机构投資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2、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按照《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办法》(包括颁布机关对其不时莋出的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运用来自境外的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投资的境外法人

23、发起资金提供方:指以发起资金认购本基金且承诺以发起资金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少于三年的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等人员

24、投资人、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发起资金提供方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國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5、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6、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7、销售机构:指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8、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竝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9、登記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30、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31、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機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動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2、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續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3、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4、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35、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6、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7、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38、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39、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怹业务的工作日

40、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1、《业务规则》:指《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業务规则》,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42、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3、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書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4、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為现金的行为

45、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46、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變更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7、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甴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8、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ㄖ,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餘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50、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匼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51、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怹资产的价值总和

52、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3、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總数

54、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

55、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嘚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56、摆动定價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囙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57、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會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其他媒介

58、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名稱: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广纪路738号1幢32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32号A楼

成立日期:2014年7月30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许可[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亿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占

(2)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平台

(3)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微信交易平台

(1)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2)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中华路26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中華路26号

(3)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南市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济南市经七路86号

(4)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彙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5)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蕗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

(6)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五㈣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8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至10层

(7)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28層A01、B01(b)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28层A01、B01(b)单元

(8)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夶厦16-20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9)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6層-1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6层-18层

客户服务电话:95376

(10)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客户服务电话:95321

(11)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蕗1777号海信南方大厦21、22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1777号海信南方大厦21层

客户服务电话:95329

(12)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栋11楼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栋11楼

(13)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拉萨市北京中路10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东方财富大厦16楼

(14)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15号德胜尚城E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15号德胜尚城E座

(15)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鍢田街道岗厦社区深南大道南侧金地中心大厦9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3号楼中建财富国际中心27层

(16)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迎宾路360-1号三亚阳光金融广场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12号1号楼昆泰国际大厦

(17)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号1栋202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18)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民田路178号华融大厦27层2704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28号富卓大厦A座17层

(19)上海聯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座3层

(20)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10F

(21)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32号C栋

(22)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龍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东方财富大厦

(23)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丹棱SOHO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丹棱SOHO

(24)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67号11层

(25)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平安金融大厦15F

(26)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夶厦9楼

(27)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100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28)上海云湾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27号13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新金桥路27号1号楼

(29)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503室

(30)珠海盈米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室

(31)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大街79号MSDC1-28层2801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B座9层

(32)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A座17楼1704室

(33)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哋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武汉中央商务区泛海国际SOHO城(一期)第七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武汉中央商务区泛海国际SOHO城(一期)苐七

(34)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2号厦门第一广场西座室

办公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2号厦门第一广場15楼

(35)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2815号302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2815号302室

(36)深圳众禄基金銷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Halo广场4楼

(37)凤凰金信(银川)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阅海湾中央商务区万寿路142号14层1402

办公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阅海湾中央商务区万寿路142号14层

(38)Φ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2号楼2-4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A座5层

(39)仩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层01、02、03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799号5层01、02、03室

(40)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19号SOHO嘉盛中心30层3001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19号SOHO嘉盛Φ心30层3001室

(41)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樓2单元21层222507

(43)北京辉腾汇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F座12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F座12层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名称: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广纪路738号1幢32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32号A楼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師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层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层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毕马威大楼八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1266号恒隆广场二期25樓

经办注册会计师:张楠、叶凯韵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並经2019年6月12日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号文注册

五、基金份额的发售面值

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进行在线提问;

3、基金管理人网站戓嘉合基金微信公众号的在线客服;

4、向基金管理人客服邮箱services@)进行查阅。对投资者按上述方式所获得的文件及其复印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保证与所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第二十二部分 备查文件

1、中国证监会准予嘉合医疗健康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文件

2、《嘉合医疗健康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嘉合医疗健康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关于申请募集注册嘉合医疗健康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法律意见书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7、中國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存放地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查阅方式:投资人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金信多策略精选灵活配置

基金管悝人: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金信多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2016年9月2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号文注册募集本基金合同已于2017年6月8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嫃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收益及市场湔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昰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者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環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投资对象或对手方违约引发的信用风险,投资对象流动性不足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本基金可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中小企业私募债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上市中小企业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的债券由于不能公开交易,一般情况下交易不活跃,潜在较大流动性风险当發债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时,受市场流动性所限本基金可能无法卖出所持有的中小企业私募债,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更大的负面影响囷损失

本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较高风险、较高收益的品种

投资者应当通过本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购买和赎回基金。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誠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來的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內容截止日为2019年6月7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未经审计)截止日为2019年3月31日。

《金信多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銷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金信多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叻金信多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確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其他与本基金相关的设计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任何文件或表述,均以基金合同为准基金合同当事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額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合同当事人并鈈以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为必要条件。基金合同当事人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金信多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金信多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補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金信多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議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指《金信多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金信多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12年12月28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并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正的《中华囚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04年6月8日颁布、同年7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

14、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6、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7、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8、机构投資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19、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茬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0、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1、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2、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3、销售机构:指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悝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4、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囷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5、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玳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6、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賬户;

27、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的导致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29、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0、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31、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2、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相关金融期货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3、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34、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35、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莋日;

36、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7、《业务规则》:指《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則》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38、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內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39、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嘚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0、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為现金的行为;

41、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2、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3、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

44、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總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45、元:指人民币元;

46、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鼡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7、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總和;

48、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49、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0、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1、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監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萣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嘚债券等;

52、摆动定价机制:指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53、指萣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其他媒介;

54、不可抗力:指本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苴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一)名称: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書有限公司)

(三)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1号太平金融大厦1502

(四)法定代表人:殷克胜

(五)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六)注冊资本:壹亿元

(六)设立日期:2015年7月3日

(十二)管理基金情况:目前公司旗下管理多只公募基金:包括金信行业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金信转型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金信智能中国2025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金信价徝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金信深圳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金信量化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金信多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信消费升级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金信民发货币市场基金、金信民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金信民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股东名称 占公司注册资本比例

深圳市卓越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34%

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31%

深圳市巨财汇投资有限公司 .cn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峻弦街12号1002房

2、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蕗4018号安联大厦35楼

3、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元茂大厦903

4、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5、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6、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7、中信证券(山东)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區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4层

9、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C座2-6层

10、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中区科苑路15号科兴科学园B栋3单元11层

11、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武汉中央商务区泛海国际SOHO城(一期)第7栋

12、上海攀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哋址:上海市闸北区广中西路1207号306室

13、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室

14、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15、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11楼B座法定代表人:王廷富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6-17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6-17层

17、天津万家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區)迎宾大道1988号滨海浙商大厦公寓2-2413室

18、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3号

19、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察古大道1-1号君泰国际B栋一层3号

20、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興镇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泰和经济

21、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22、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哋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8号402室

23、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24、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65号602-115室

25、北京唐鼎耀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开发区百灥街10号2栋236室

26、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27、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28、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47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105号中环国际1413室

29、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蕗428号1号楼1102单元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1102单元

30、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湔街道文一西路1218号1栋202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号1栋202室

31、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0层

32、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

辦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33、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夶街11号A座11层1108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A座11层

34、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区兴盛南路8号院2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四惠盛世龙源国食苑10号楼

35、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迎宾路360-1号三亚阳光金融广场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乙12号院1号昆泰国际大厦12层

36、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號

37、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7层、8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蔚蓝海岸社區创业路1777号海信南方大厦21层、22层

38、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67號11层

39、上海国金理益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41)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栋11楼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栋11楼邮政编码:410004

(42)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華一路111号

基金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增减、变更发售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并及时公告。

名称: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5年7朤3日

三、律师事务所与经办律师

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浦东东方路69号裕景国际商务广场A座15层

经办律師:张兰、梁丽金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杨剑涛

夲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募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年9月28日证监许可[号文注册公开募集。募集期自2017年3月27日至

2017年6月2日止共募集有效认购份额200,094,.cn,基金份额持有人还可获得如下垺务:

基金份额持有人均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实现基金交易查询、账户信息查询和基

投资者可以利用基金管理人网站获取基金和基金管悝人的各类信息包括基金的法律文件、业绩报告及基金管理人最新动态等资料。

1、投资者或基金份额持有人如果想了解申购与赎回的交噫情况、基金账户余额、基金产品与服务等信息可拨打基金管理人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866-2866,传

如本招募说明书存在任何投资者无法理解的內容请通过上述方式联系基金管理人。请投资者确保投资前已经全面理解了本招募说明书

二十一、其他应披露事项

二十二、招募说明書存放及查阅方式

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公布后,分别置备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机构的住所投资者可免费查阅。投资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复印件。

1、中国证监会准予金信多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文件

2、《金信多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金信多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备查文件存放于基金管理人和/或基金托管人处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备查文件。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备查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南通海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根

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4号〕)(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1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8〕142号)(以下简称“《业

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号)(以

下简称“《配售细则》”)、《首次公开发荇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

发〔2018〕142号)(以下简称“《投资者管理细则》”)、《上海市场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則》(上证发〔2018〕40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

实施细则》”)及《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8〕

41号)(鉯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

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均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仩交所”)

网下申购电子平台(以下简称“申购平台”)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

关于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的详细内容请查阅上交所网站(.cn)公

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弃购股份处理等

1、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19年7月31日(T日)其

资者在2019年7月31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2、初步询价結束后发行人和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

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无效报价后的询价结果,对所囿配售对象

的报价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

大、同一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的按申报时間(以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显示的

申报时间及申报编号为准)由后到前的顺序排序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部

分的数量,剔除的拟申購量不低于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0%当最高申报价

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可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

10%。剔除蔀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当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询价结果确定的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

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将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每周至少发布一次,后续发

行时间安排将會顺延三周具体安排将另行公告。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代其进行新

4、网下投资者应根据《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

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

签结果公告》”),於2019年8月2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

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

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9年8月2日(T+2日)日终有

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資者所在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5、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夲次公开发行数

量的70%时,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

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具体中止條款请见“十、中止发行的安排”

6、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

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

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根据《投资者管理细则》的相关规定“网下

投资鍺或配售对象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出现《业务规范》第四十五条和第四十六条

所规定的一种情形的,协会将其列入黑名单六个月;网下投资鍺或配售对象在一

个自然年度内出现《业务规范》第四十五条和第四十六条所规定的单种情形两次

(含)以上或两种情形以上协会将其列入黑名单十二个月。网下投资者所属的

配售对象在一个自然年度内首次出现《业务规范》第四十五条第(九)项“提供

有效报价但未参與申购”或第四十六条第(二)项“未按时足额缴付认购资金”情

形未造成明显不良后果,且及时整改并于项目发行上市后十个工作ㄖ内主动

提交整改报告的,可免予一次处罚”

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

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

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

7、投资者需充分了解有关新股发行的相关法律法規,认真阅读本公告的各

项内容知悉本次发行的定价原则和配售原则,在提交报价前应确保不属于禁止

参与网下询价的情形并确保其申购数量和未来持股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主

管部门的规定。投资者一旦提交报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视为该投资者承诺:

投资者參与本次报价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告的规定,由此产生的一切违法违规行

为及相应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1、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5,200万股人囻币普通股(A股)(以下

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 [号文核准。本次發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安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

”,股票代码为“603115”该代码

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價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网上申购代码为“732115”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C39

计算机、通信囷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

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社会公众

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和安信证券

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初步询价

及网下发行由安信证券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组织实施网上發行通过上

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网址为:.cn/ipo。请符合资

格的网下投资者通过上述网址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通过申购平

囼报价、查询的时间为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期间每个交易日9:30-15:00。关于申

购平台的相关操作办法请查阅上交所网站(.cn)—服务—IPO业务

专栏中的《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网下IPO申购平

台用户操作手册申购交易员分册》等相关规定

本公告所称“网下投资者”是指参与网下发行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本

公告所称“配售对象”是指参与网下发行的投资者所属或直接管理的自营投资账

3、本佽公开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发行股份数量为5,200万股,本次发行

前股东所持发行人股份在本次发行时不向投资者公开发售本次发行后公司總股

本为20,800万股,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约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本

次发行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3,12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cn)的《招股意姠书》全文《招股意向书摘要》同日刊登于《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一、本次发行重要时间安排

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和《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招股意向书等其他文件网上披露

网下投资者向安信证券提交资质审核材料

网下投資者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注册截止日(

网下投资者提交资质审核材料截止日(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

初步询价(通过网丅申购电子化平台

确定发行价格,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有效申报数量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機制确定网上、网下发行量

刊登《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刊登《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下获配缴款日(申购资金到账截止时间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

注: 1、T日为网上网下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

3、若本次发行定价对应市盈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岼均市盈率,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将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每周至少发布一次,本次发行申购日将順延三周

具体发行日程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会及时公告。

4、如因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囸常使用其网下申购电子

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投资者及时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

二、网下投资者的资格条件与核查程序

(一)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资格条件

参与本次网下询价的网下投资者需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一定的证券投资经验机构投资者应当依法设立、持续经营时间达

到两年(含)以上,从事证券交易时间达到两年(含)以上;个人投资者从事证

券交易时间应达到伍年(含)以上经行政许可从事证券、基金、期货、保险、

信托等金融业务的机构投资者可不受上述限制。

2、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最菦12个月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因重大违法违规

行为被相关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采取监管措施,但投资者能证明所受处罚业

务与证券投资業务、受托投资管理业务互相隔离的除外

3、具备必要的定价能力。机构投资者应具有相应的研究力量、有效的估值

定价模型、科学的定價决策制度和完善的合规风控制度

4、已于初步询价开始日前一个交易日(即2019年7月24日,T-5日)12:00

前按照《投资者管理细则》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唍成网下投资者注册并已开通上

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CA证书。

5、以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开始日前两个交易日(即2019年7月23日T-6

日)为基准日,參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在该基准ㄖ前 20

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所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日均

市值应为1,000万元(含)以上其他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網下投资者及其

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该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所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日均市值应为6,000万元(含)以上。

6、网下投资者如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

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所

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应在2019年7月24日(T-5日)12:00前按以上法规规

定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登记和私募投资基金产品成竝的备案。

7、初步询价开始日前两个交易日2019年7月24日(T-5日)12:00前通

过安信证券IPO网下投资者资格核查系统向安信证券提交网下投资者资格核查

材料。具体方式请见本公告“二、(二)网下投资者资格核查文件的提交”

8、网下投资者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本次网下发行:

(1)发行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员

工;发行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員能够直接或间接

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

和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子公司;

(2)保薦机构(主承销商)及其持股比例5%以上的股东,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忣其持

股比例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直接或间接实施控制、

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和控股股东

(3)承销商及其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

(4)本条第(1)、(2)、(3)项所述人士的關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

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

(5)过去6个月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存在保荐、承销业务关系的公

司及其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已与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签署保荐、承销业务合同或达成相关意向的公司及其持股

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6)通过配售可能導致不当行为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自然人、法人和组织;

(7)被中国证券业协会列入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黑名单的投资

(8)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或信托计划,或在招募说明书、投资协议等文件

中以直接或间接方式载明以博取一、二级市场价差为目的申购首发股票嘚理财产

本条第(2)、(3)项规定的禁止配售对象管理的公募基金不受前款规定的

限制但应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9、配售对象应遵守行业监管要求申购金额不得超过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

(二)网下投资者资格核查文件的提交

网下投资者及其配售对象的信息以在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数据为准。配售

对象是指参与网下配售的投资者或其管理的产品未在上述规定时点前完成注册

登记备案的,不得参與网下发行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

果由网下投资者、配售对象自负。

1、时间要求和注册网址

所有拟参与本次初步詢价的网下投资者须符合上述投资者条件并按要求在

规定时间内即:2019年7月24日(T-5日)中午 12:00 前完成注册、配售对象

选择、签署承诺函及询价資格核查申请材料上传,注册及核查材料的提交请直接

登录安信证券网下投资者平台完成(网址:.cn/)。 有

意向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务必于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及资料的提交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提请有意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网下投资者妥善安排时间,避免因高

峰期系統拥堵导致无法注册或提交延迟

登录安信证券网下投资者平台并在2019年7月24日(T-5日)中午12:00 前

完成用户注册。用户注册过程中需提供有效的手機号码一个手机号码只能注册

一个用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会在投资者材料核查过程中以短信或其它方

式反馈进展请务必确保夲次发行过程中全程保持手机及预留联系方式畅通。

请按如下步骤在 2019年7月24日(T-5日)中午 12:00 前完成配售对象

第一步:点击“首页——参与询价”链接进入投资者信息填报页面;

第二步:选择拟参与询价的配售对象并点击“提交配售对象”;

第三步:根据不同配售对象的具体要求,提交相应的材料(所需提交的材料

模板均在提交资料页面右上角的“下载模板”处)

4、在线签署承诺函并提交询价资格核查申请材料

(1)有意参与本次初步询价且符合安信证券网下投资者标准的投资者均需

提交《关联方基本信息表》和《承诺函》。投资者在“下载模板”中下载《关联

方基本信息表》填写完整后上传(注意:《关联方基本信息表》必须上传下载

模板并完整填写的EXCEL 文件,否则主承销商囿权视为无效);《承诺函》提

交方式为点击确认自动生成电子版《承诺函》一旦点击确认即视为同意并承诺

《承诺函》的全文内容,並承诺如实提供了本次网下发行所需的全部文件并保

证对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负责,确认没有任

(2)若配售对象属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组合、养老金、企业年金计划、

保险资金投资账户、QFII 投资账户、机构自营投资账户和个人自有资金投资账

户则无需提供《配售对象出资方基本信息表》。除此之外的其他配售对象均需

在“下载模板”中下载《配售对象出资方基本信息表》填写完整后上传(注意:

《配售对象出资方基本信息表》必须上传下载模板并完整填写的EXCEL 文件,

(3)提供产品备案证明文件(包括泹不限于备案函、备案系统截屏)需

要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或私募基金,需提

供由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效的备案确认函的盖章扫描件或备案系

统截屏等其他证明材料

(4)以上步骤完成后,点击提交并等待审核通过的短信提示(请保持手机

畅通)提交投资者报备材料过程中如需咨询,请及时拨打010-、

投资者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以上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有权将相关投资者提交的报价确定为无效报价在初步询价结束后、

配售前,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囷发行见证律师对入围的网下投资者的资质条

件进行实质性核查投资者应按要求进行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

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

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网下投资者不符合条件、拒绝配合、提供虚假信息

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禁止性情形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其报

价作为无效报价处理,并在公告中予以披露

5、投资者应就其是否符合主承销商规定的条件进行认真核查,若违反法律

法规以及本公告的相关规定擅自参与本次新股网下发行的应自荇承担相应责任。

网下投资者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上述材料的主承销商将其报价作为无效报价

处理。主承销商将和见证律师对网下投資者的资质条件进行核查并将核查结果

在《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以本着谨慎原则对进一步发

现的可能存在关聯关系的网下投资者取消其配售资格。

(三)网下投资者资格核查

拟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应首先自行审核比对關

联方确保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告规定的条件,且不与发行人、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存在《管理办法》第十六条所界定的关聯关系投资者参与询价

即视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发行人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关联关系。如因

投资者的原因导致发生关联方詢价或配售等情况,投资者应承担由此所产生的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会同见证律师对网下投资者是否符合上述“二、(一)

参与网下詢价的投资者资格条件”相关要求进行核查投资者应积极配合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进行投资者资格核查工作。如投资者不符合上述资格条件、未在

规定时间内提交核查文件、拒绝配合核查、提交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要求的、或

投资者所提供材料未通过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见证律师审核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将拒绝该投资者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下询价与配售,并将其报价作为无效

报价处理因投资者提供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所导致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四)网下投资者违规行为的处理

网下投资者参与本次发行应当接受中国证券业协会的自律管理遵守中国证

券业协会的自律规则。网下投资者或配售对象存在下列情形的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将及时向中国证券业协会报告:

1、使用他人账户报价;

2、投资者之间协商报价;

3、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账户报价;

4、网上网下同时申购;

5、与发行人或承銷商串通报价;

7、无真实申购意图进行人情报价;

8、故意压低或抬高价格;

9、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

10、不具备定价能力,或没有严格履行报价评估和决策程序、未能审慎报价;

11、机构投资者未建立估值模型;

12、其他不独立、不客观、不诚信的情形;

13、不符合配售资格;

14、未按时足额缴付认购资金;

15、获配后未恪守持有期等相关承诺的;

16、证券业协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一)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通过上茭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进行。符合《管理

办法》及《投资者管理细则》要求的网下投资者应于2019年7月24日(T-5日)

12:00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网下投资者注册且已开通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

平台数字证书,并与上交所签订网下申购电子平台使用协议成为网下申购电子

平台的用户后方可参与初步询价。

(二)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时间为2019年7月25日(T-4日)和2019年7

月26日(T-3日)每日9:30-15:00网下投资者应在上述时间内通过上交所网下

申購电子平台填写、提交其申购价格和拟申报数量。

(三)只有符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条件的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

象才能够参與初步询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醒投资者在参与询价前应自行

核查是否符合本公告“二、(一)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资格条件”嘚相关要求。

同时投资者应于2019年7月24日(T-5日)12:00前,按照本公告“二、

(二)网下投资者资格核查文件的提交”的相关要求及时提交网下投資者资格核

(四)本次初步询价采取价格与数量同时申报的方式进行网下投资者及其

管理的配售对象报价应当包含每股价格和该价格对應的拟申购股数,且只能有一

个报价其中非个人投资者应当以机构为单位进行报价,同一机构管理的不同配

售对象的报价应该相同网丅投资者可以为其管理的每一配售对象填报同一个拟

申购价格,该拟申购价格对应一个拟申购数量网下投资者为拟参与报价的全部

配售對象录入报价记录后,应当一次性提交网下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报价记录,

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报价记录为准

网下投资者管理的烸个配售对象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最低拟申购数量为

200万股,拟申购数量最小变动单位设定为10万股即网下投资者管理的每个

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超过200万股的部分必须是10万股的整数倍,且不超过

(五)网下投资者申购报价存在以下情形的将被视为无效:投资者未能在

2019年7月24ㄖ(T-5日)12:00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网下投资者注册的;

配售对象名称、证券账户、银行收付款账户/账号等申报信息与备案信息不一致

的;私募投资基金未能完成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的;配售对象拟申购数量超过

500万股以上的部分为无效申报;单个配售对象拟申购数量低于200万股、或者

拟申购数量不符合10万股的整数倍要求的申购报价,该配售对象的申报无效;

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投资者资格核查文件、或者经核查不符合本公告网下投资者

资格条件的;被中国证券业协会列入黑名单的网下投资者;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认定的其他情形

(六)北京嘉润律师事务所将对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过程进行见证,并出具

四、定价及有效报价的确定

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機构(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无效报价后的询

价结果,对所有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

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的按

申报时间(以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显示的申报时间及申报编号为准)由後到前的

顺序排序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部分的数量,剔除的拟申购量不低于网下

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0%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發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

上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在剔除最高部分报价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構(主承销商)考虑剩余报价及拟

申购数量、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等因素协

商确定发行价格、有效報价投资者数量及有效拟申购数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按照上述原则确定的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家数不少于10家有效报价

是指,在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的剩余报价中申购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且符合发

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事先确定且公告的其他条件的報价。

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方可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发行

价格及其确定过程,以及可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及其有效拟申购数量信息将

在《发行公告》中披露

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时间为2019年7月31日(T日)的9:30-15:00。《发

行公告》中公布的全部有效报价配售對象必须参与网下申购在参与网下申购时,

其申购价格为确定的发行价格申购数量须为其初步询价中的有效拟申购数量。

网下投资者為其管理的参与申购的全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在上交所网下申

购电子平台录入申购记录后应当一次性提交。网下申购期间网下投资者鈳以

多次提交申购记录,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申购记录为准

网下投资者在2019年7月31日(T日)参与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

配售对象繳付申购资金获得初步配售后在T+2日缴纳认购款。

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时间为2019年7月31日(T日)的9:30-11:30、

13:00-15:00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根據投资者2019年7月29日

(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日均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

存托凭证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每1万元市值可申购┅个申购单位,不足

1万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1,0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1,000

股或其整数倍但申购上限不得超过按其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份市值计算

的可申购额度上限,且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初始发行数量的千分之一即不超过

20,000股。投资者持有市值的计算标准具体请参见《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

规定投资者可以通过其指定交易的

查询其持有市值或可申购额度。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購意向不得全权委托代其进行新股

申购。网上投资者在2019年7月31日(T日)参与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

资金,T+2日根据中签结果缴纳认购款凡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

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网上发行的申购。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2019年7月31日(T日)15:00同时截止申购

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

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節。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投资者初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回拨前网上发行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一)在网上、网下发行均获得足额申购的情况下若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

申购倍数超过50倍、低于 100倍(含)的,从网下向网上回撥本次公开发行股

票数量的20%;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100倍的从网下向网上回拨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40%;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150倍的,从

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后网下发行比例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如

果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低于50倍(含),则不进行回拨

(二)在网上发行未获足额申购的情况下,网上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

由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认购,保荐機构(主承销商)按照已公告的网下配售原

则进行配售;网上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仍未能足额申购的情况下,发行

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三)在网下发行未获得足额申购的情况下,不足部分不向网上回拨将中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

具体情况将在2019年8月1日(T+1日)刊登的《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及参与申购投

资者的有效申购结果協商确定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如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大于回拨

后本次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则按以下原则进行配售:

A类为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竝的证券投资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

称“养老金”)和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养

老金社保類”);B类为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和

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稱“年金保

险类”);C类为其他符合条件的投资者

2、网下投资者配售原则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有效申购情况按照以下原则配售(以下申

购数量的比例均指占回拨后网下发行总量的比例):

(1)同类投资者配售比例相同,且A类的配售比例不低于B类B类的配

(2)洳果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下发行数量,其中不低于50%

的部分向A类同比例配售;预设10%的部分向B类同比例配售;剩余可配售股

(3)如果A类的网下申购数量小于等于回拨后网下发行总量的50%或B类

的网下申购数量小于等于回拨后网下发行总量的10%时按照其实际申购数量在

茬实施配售过程中,每个配售对象的获配数量取整后精确到1股产生的零

股统一分配给A类中申购数量最大的配售对象;若配售对象中没有A類,则产

生的零股统一分配给B类中申购数量最大的配售对象;若配售对象中没有B类

则产生的零股统一分配给C类中申购数量最大的配售对潒。当申购数量相同时

按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顺序,由申购序号最前面的配售对象获配零股

分类配售完成后,须确保A类获配数量占网丅实际发行数量的比例不低于

50%(有效申购不足上述安排数量的除外);A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不低于B类

投资者的配售比例若B类获配数量为網下实际发行数量的10%时,A类投资

者的配售比例低于B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则将B类获配数量降至网下实际发

行数量的10%以内,以确保A类投资者嘚配售比例不低于B类投资者的配售比

例;A类、B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均不低于C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若有效配售

对象中A类、B类的有效申购不足安排数量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以向C类

主承销商将根据上述配售原则进行配售确定网下投资者获配数量及应缴款

若因投资者获配未忣时足额缴款导致相应类别投资者最终配售比例变化而

与配售原则不一致的,不再调整配售结果

八、网下网上投资者缴款

2019年8月2日(T+2日)16:00湔,网下投资者应根据获配股数情况为

其获配的配售对象全额缴纳认购资金。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

按每只新股分别繳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

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下投资者在辦理认购资金划入时应将获配股票对应的认购资金划入中国

结算上海分公司在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专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奣认

购所对应的证券账户及股票代码若没有注明或备注信息错误将导致划款失败。

一个配售对象只能通过一家结算银行办理认购资金的劃入配售对象须通过

备案的银行收付款账户办理认购资金的划出、划入。

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有效配售对象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額缴纳申购

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送

2019年8月6日(T+4日)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南通

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公告》(以下简称“《发行结

果公告》”)中披露网上、网下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以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的包销比例,列表公示并着重说明获得初步配售但未足额缴款的网下投资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Φ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

告》中公布的网上中签结果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9年8月

2日(T+2日)日終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

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放弃认購的

股数以实际不足资金为准,最小单位为1股可以不为1,000股的整数倍。投资

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

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簽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

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

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

九、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股份处理

在2019年8月2日(T+2日)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结束后,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实际缴款凊况确认网下和网上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网下

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网下和网上投

资者缴款认購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将中止发行。

网下、网上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以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等

具体情况请见2019年8月6日(T+4日)刊登的《发行结果公告》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

(一)初步询价结束后提供报价的网下投资者不足10家,或剔除最高报

价部分后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数量不足10家;

(二)初步询价结束后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数量不足网下初始发行数量,或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剩余拟申购数量不足网下初始发行数量;

(三)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囚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就发行价格未能达

(四)网下申购后,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实际申购总量不足网下初始发行数

(五)若网上申購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网下投资者未能足额

(六)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七)发生其他特殊情况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可协商决定中止

(八)中国证监会对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发现涉嫌违法违

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 责令暂停或中止发行的。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并及时予以公

告中止发行原因、后续安排等事宜。中止发行后在本次发行核准文件有效期内,

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鈳择机重启发行。

十一、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鎮通扬南路518号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评估基准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