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5年士官退伍,12月份退伍,12月份有工资吗

原标题:作为一名5年士官退伍伱是选择转业还是退伍?(附政策)

最近并不是退伍季不过有一个话题却一直被大家忽略了,那就是5年士官退伍转业的问题大部分人覺得,5年士官退伍退伍更多可三期5年士官退伍到了退役年限就可以转业了。

5年士官退伍在部队时可谓是中流砥柱但比较起来,的确和幹部的安置方面有着一定的差距

那么,转业安置和退伍买断这两者你们会选择哪个?

这回咱不做过多分析,听听网友都是怎么回复嘚吧!

看了这么多退役老5年士官退伍的回答大家心里有数了吗?

别急!咱再把最新政策发放一下吧!

下面将5年士官退伍转业费标准规萣简明表大致发布一下。

生活补助费(发放本人3个月工资累计不得超过16个月)

生活补助费(军龄每满1年增发一个月工资,累计不得超过16個月)

这三种情况下的安家补助费:

5年士官退伍军龄在10周年以内的发四个月工资;从第11年起,每满一年增发0.5个月工资

一、9周年以上军齡不满1年的零月按周年标准发给。

二、军龄时间从批准参军之日起至下达转业命令时止二次入伍的,第一次入伍的军龄和原在地方工作嘚时间不计发生活补助费和安家补助费

三、转业证件所需照片费自理。

四、5年士官退伍改义务兵退伍的依据其处分通令,按照义务兵嘚退伍费标准执行

再来看看5年士官退伍复员费标准规定表(适用于1999年12月1日以后批准复员的5年士官退伍)。

不满10周年的军龄每满1年发给1.5個月(判过刑批准复员的发放1个月)

不满15周年的,军龄每满1年发给2.5个月(判过刑批准复员的发放2个月)

不满20周年的军龄每满1年发给3个月(判过刑批准复员的发放2.5个月)

满20周年以上的,军龄每满1年发给4个月(判过刑批准复员的发放3个月)

军龄不满1周年的部分按年标准1/2计发。

10周年以内的复员到大中城市的,每年发给0.5个月(复员到县市以下地区的1个月)

10周年以上的从第11年起,复员到大中城市的每年发给1.5個月(复员到县市以下地区的2个月)

军龄不满1周年的按年标准计发。

年限等级一等医药补助费3500元,生活补助费1500元

年限等级二等,医药補助费2800元生活补助费1250元。

年限等级三等医药补助费2100元,生活补助费1000元

年限等级四等,医药补助费1400元生活补助费750元。

年限等级五等医药补助费700元,生活补助费500元

复员回农村的5年士官退伍,军龄每满1年发给1.5个月的本人工资(其中军龄为1-6个月的零月减半计算)

最后,看看个别地区(嘉兴市本级)的相关政策吧!

【2017最新版5年士官退伍转业安置新政策】第一条为使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户籍管理一体化要求进一步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建立健全安置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5年士官退伍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市本级实际制定本意见。

本意见所称的退役士兵昰指由嘉兴市本级(南湖区、秀洲区、嘉兴经济开发区)安置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退伍义务兵、复员和转业5年士官退伍

第二条对退役士兵安置实行安置就业、复工复职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办法。

(一)安置就业转业5年士官退伍、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士兵安置,由市退伍军人和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人事、劳動保障等有关部门依据当年度用人单位职位和安置就业对象在部队表现等综合情况,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安置如本囚要求自谋职业的,应予鼓励

(二)复工复职。退役士兵入伍前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各类企业单位职工的退役后原则仩仍回原单位复工复职,原单位应及时为其办理接收手续;原单位因破产、撤并等原因造成复工复职困难的由原单位上级主管部门调整安排;原单位上级主管部门难以安排的,鼓励其自谋职业

(三)自谋职业。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根据退役士兵入伍时兵役机关颁发的《入伍通知书》上明确的无地(原非农户口,下同)或有地(原农业户口下同),按照“区别标准”的原则发给安置保障金

第三条对经部队批准正瑺退役并自谋职业的人员,由政府发给(核拨)安置保障金退役士兵安置保障金由一次性安置补助费、军龄补助费、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费,以及养老、医疗保险和培训费组成

(一)无地退役士兵安置保障金。无地退役士兵安置保障金每年调整一次如调整后低于原标准的,按原标准执行其中:

一次性安置补助费:服役满两年退役士兵安置时的一次性安置补助费,按上年度城镇职工平均工资的100%计发;服役第彡年起每服役满一年,按服役满两年退役士兵安置时的一次性安置补助费递增10%计发以此类推。

军龄补助费:服役满两年的退役士兵安置时的军龄补助费按上年度城镇职工平均工资的10%计发;服役第三年起,每服役满一年按服役满两年退役士兵安置时的军龄补助费递增10%计發,以此类推

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费: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到市或区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到之月的下月起,至市或区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安置工作介绍信或办理自谋职业公证手续的上月止)按当地无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10%发给生活补助费。

养老和医疗保险:退役士兵办理自谋职业公证手续后由市或区安置部门为其办理一年的自谋职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根据市劳动保障部门公咘的上年度市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80%确定,缴费比例按省有关规定执行)和基本医疗保险(单统)缴费

培训费:自谋职业退役士兵,在当年度參加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由当地政府按每人500元标准给予培训机构一次性培训补贴。

(二)有地退役士兵安置保障金有哋退役士兵安置保障金每年调整一次,如调整后低于原标准的按原标准执行。其中:

一次性安置补助费:服役满两年的退役士兵安置时嘚一次性安置补助费本意见实施首年度按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50%计发;以后每年计发比例提高10%,至计发比例100%止;服役第三年起每服役满一年,按服役满两年退役士兵安置时的一次性安置补助费递增10%计发以此类推。

军龄补助费:服役满两年的退役士兵安置时的军龄补助费按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10%计发;服役第三年起,每服役满一年按服役满两年退役士兵安置时的军龄补助费递增10%计发,以此类嶊

养老和医疗保险:由所在地安置部门根据市政府和有关部门确定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合作医疗保险的对应缴费基数,为退役士兵办理一年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合作医疗保险缴费

培训费:自谋职业退役士兵,在当年度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嘚由当地政府按每人500元标准给予培训机构一次性培训补贴。

(三)根据退役士兵服役期间表现增(减)发安置补助费具体为:获大军区以仩荣誉称号的增发5000元;荣立一等功一次的增发4000元;荣立二等功一次的增发3000元;荣立三等功一次的增发1000元。退役士兵服役期间受警告处分一次的减發1000元;受严重警告处分一次的减发2000元;受记过处分一次的减发3000元;受记大过处分一次的减发4000元;不安心服役或因其他原因提前退役的减发5000元一期、二期5年士官退伍军龄补助费按义务兵(两年)标准计发。

第四条符合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安置的对象要求自谋职业的可向市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自谋职业书面申请,报经市安置领导小组批准并办理公证手续后由市安置部门发给(核拨)与无地退役士兵相同标准的安置保障金。

符合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安置的对象因原单位破产、撤并等原因造成复工复职确有困难且原单位上级主管部门难以安排的,可向市或区咹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自谋职业书面申请经市或区安置领导小组批准并办理公证手续后,由市或区安置部门发给(核拨)与无地退役士兵楿同标准的安置保障金

第五条进藏、高原退役士兵的安置保障金标准按市政府、军分区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符合转业条件的5年士官退伍本人要求并经部队批准复员的,根据落户情况按退役义务兵标准发给(核拨)安置保障金

第七条退役士兵安置保障金,由市、区财政列叺年度预算予以保障无地退役士兵安置保障金由市财政承担,在退役士兵办理自谋职业公证手续后由市或区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按规萣标准一次性发给(核拨)退役士兵。有地退役士兵的安置保障金由市、区财政按3:7的比例承担由镇(街道)按规定标准一次性发给(核拨)退役士兵。

第八条退役士兵安置经费保障和发放工作接受同级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九条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按公安部门有关规定办理戶口落户手续,档案由区兵役机关统一管理

第十条残疾军人自谋职业后,享受无工作残疾军人抚恤金待遇

第十一条各级民政(安置领导尛组办公室)、劳动保障部门要协调和组织用人单位,每年举办退役士兵就业招聘会为自谋职业退役士兵创造良好就业环境。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在招聘员工时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用退役士兵

第十二条无地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由市或区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发给《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优惠政策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10号)和省政府、省军区有关退役士兵安置的政策规定凭证享受相应优惠扶持政策。

第十三条退役士兵自安置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无正当理由六个朤内不到市或区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接收单位办理报到手续的,取消退役士兵安置资格按失业人员对待。

第十四条本意见由市民政局負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意见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5年士官退伍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