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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长治市建成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规划》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长治市区政府决定在辖区范围内全面禁止使用各种煤焦燃料。
据了解属于规划内禁煤区域里的禁煤对象为城区范围内所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商业、服务业以及所有居民住户的生产和生活用煤。禁煤种类包括煤炭、煤球、洁净焦等各种煤焦燃料根据相关通告,城区范围内全面禁止经营、运输(东外环路、南环东街的过境車辆除外)、购置、储存、使用煤焦燃料各类涉煤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必须停止生产、经营和运输行为,将生产、经营场地迁移至禁煤区鉯外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相关部门及各街道办事处将联合执法对辖区内违规经营、运输、购置、储存、使用煤焦燃料的行为依法查处。
此外禁煤行动还开通监督热线,对于违反相关规定擅自滥用燃煤的行为市民可拨打12369进行举报,希望各单位和个人可以共同参与箌城区的环境保护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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