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我在一家民营企业工作一年多担任软件编程工作,期间一直都不愉快老板很刻薄,又没有与我签定劳动合同购买社会保险。最终我提出了辞职公司让我把软件代码全部提交给我的直接领导,并且跟直接领导解释代码中他不清楚的地方(这期间有邮件交流记录并有我的直接领导確认代码交接全部完成的邮件回复),但没有书面的交接单完了之后我为了稳妥,在几天后又向公司邮政快递寄去了书面的辞职信并紸明辞职原因为公司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购买社会保险,公司收到辞职信之后也没有再书面通知我去交接后来在朋友的鼓励下,我把公司告上了仲裁院主张公司赔付我双倍工资和补交社保,公司方居然反诉主张我离职没有交接造成项目损失,索赔2W过了很久仲裁开庭,公司败诉但公司不服,上诉到本市A法院仍然主张我离职没有交接,造成项目损失索赔2W,A法院进行了调解公司方最终赔付了双倍工资,并承诺本案双方已了解不再追究与本案相关的一切事宜(该内容写入了调解书)。但时隔几个月之后公司又上诉到了本市B法院任然是主张我离职没有交接,造成项目损失但这次要天价赔偿50W!!!
1、公司主张我离职没有交接,造成项目损失索赔合法吗
2、邮件記录能不能作为呈堂证供?
3、同样的案件本市同级法院受理是否合法公司上诉到B法院之后又上诉到C、D法院那不是无休止了吗?
分数不多希望大家帮帮我,谢谢
我比较关心是公司没有签劳动合同,没有购买社保员工离职需要交接吗?
应该说大部分都差不多不同的是公司如此耍赖并漫天要价,真希望再给它来个敲诈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