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请从2018年25号开始请婚假2018,遇到国庆节,请问可以延休不?一共能休多少天,哪天开始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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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累计工作已到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到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到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您好,我准备12月底休婚假,我是休晚婚假,我本来正常上班12月有4天假期,但要休婚假的话,公司就说下个月就是晚婚假13天,没有那4天正常休假,是这样吗?

估计你一周是上6天班的,所以,正常上班12月有4天休息日.婚假和晚婚假是包含休息日的,所以,如果休13天婚假和晚婚假,可能中间占用了你的1-2个休息日,那样子,你12月还应该有2-3个休息日,单位的说法没有依据.

2013年4月17日入职,2014年3月1离职~入职公司时人事行政部领导承诺试用期1到3个月~工资2000元,转正够工资2800.缴纳五险。周六加班有加班工资。三个月后转正公司并未按照入职时承诺的转正工资每月2800元发放,每月仅发2500元,还随意克扣工资。周六加班也没有加班工资。2013年9月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在2014年3月1日,离职时发现签订的劳动合同只有自己的签名和手印,公司并没在合同上签字,盖章。所以我个人认为公司就没与我签订劳动合同~当时就没和公司签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现在我已经申请劳动仲裁1.2013年5月至2014年2月十个月的社保~2.2013年4~2014年2月公休日周就加班工资10508元。3.支付不签劳动合同2013年4到2014年共52036元。4.公司随意克扣工资435元,5,补发2013年7月至2014年2月转正工资2400元。想咨询下我的案子那条可以成立~那条成立不了~应该怎么做~要在有的证据只有带照片的工牌、工作服夏装~工资是银行卡的支付信息。麻烦帮忙分析一下谢谢了

黎斌律师您好!感谢您的帮助。我有几点还不明白1.社保应该找那个部门投诉解决?2.在2013年9月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在2014年3月1日,离职时发现签订的劳动合同只有自己的签名和手印,公司并没在合同上签字,盖章。所以我个人认为公司就没与我签订劳动合同~当时就没和公司签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是否可视为未签订劳动合同?我如果申请2013年17到2014年2月可以吗?谢谢您

付我4月份工资是因我未回去移交工作。我于2014年6月23日~7月4日回到公司交接完毕工作,请公司支付我2014年4月工资遭拒绝。公司位于我签订劳动合同未购买社会保险。诉求要求支付4月工资及补足未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及按照《劳动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社保问题可以去劳动监察投诉,要求单位补缴;4月份工资及二倍工资差额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

一、 全国各地的婚假怎么算?

   全国各地的婚假规定

  绝大多数省份的婚假天数是与国家法律规定保持一致的,仅有3天法定婚假。即

  婚假3天(已取消晚婚假)的省份有:广东、广西、湖南、湖北、四川、浙江、江西、宁夏、安徽、天津、山东。

  河南:婚假=21天

  (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增加婚假7天,即总共28天)

  黑龙江:婚假15天

  (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增加婚假7天,即总共25天)

  内蒙古:婚假18天

  重庆:婚假5天+10工作日

  (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增加婚假10天,即总共13天)

  再婚者与初婚者一样,均应享受婚假待遇。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职工享受三天的婚假。对于再婚者的婚假问题,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曾有明确答复,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国家有关职工婚假的规定精神,再婚者与初婚者的法律地位相同,用人单位对再婚职工应当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同初婚职工一样的婚假待遇。

二、 广东省婚假新规定

  广东婚假的最新规定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原10天晚婚假已经取消。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

  相关法条:《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三十五条职工实行晚婚的,增加婚假十日;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十五日。城镇其他人员实行晚婚、晚育的,可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三十六条职工接受节育手术的,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同时施行两种节育手术的,合并计算假期婚假国家规定2017年广东婚假国家规定2017年广东。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广东婚假的相关法律解读

  婚育假期也在《条例》中得到明确。根据《条例》,13天的晚婚假取消。至于产假,原来的15天晚育假取消;原来35天的独生子女母亲产假调整为奖励假30天。也就是说,对于一部分女性来说,产假其实是缩短了的。

  具体来说,过去,广东女性的产假一般为《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确定的98天基本产假,加上35天独生子女假,再加上15天晚育假,总数在148 天。调整后,总数为98天基本产假加上30天奖励假,总数为128天。但是对于此前不享受独生子女假和晚育假的妈妈,产假则增加了30天。

  值得注意的是,凡是符合法律法规再生育的,不管是第一胎、第二胎还是多胎,都可以享受到同样的产假。同时,丈夫的陪产假从10天增加到15天。

  广东率先取消晚婚假

  此前规定,符合晚婚年龄的夫妇,可在法定3天婚假的基础上增加婚假天数,各地晚婚假天数从7天到近30天不等。但新修订的计生法中取消了相关鼓励晚婚的条款。随后多地也相继取消了晚婚假。

  去年底,广东省率先通过了《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其中明确取消晚婚假。随后湖北、天津、浙江、安徽、广西等5地新计生条例也明确了不再保留晚婚假婚假国家规定2017年广东劳动法此前,北京、上海两市的卫计委也均明确表态称,从今年起将取消晚婚假。目前,这两地正在酝酿新的计生条例。

  吉林也正就《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其中“晚婚的职工,凭《结婚证》增加婚假十二天”一条被删除。山东省也拟取消原有的14天晚婚假。

  目前不少地区仍按照现行计生条例落实晚婚假,如黑龙江、福建、重庆等地表态晚婚假依旧可休。

  在广东,晚婚假取消了,不过新婚夫妇还可以享受三天的带薪婚假。除此之外,广东的产假与陪产假也有相应的变化,其中产假变为128天,陪产假则为15天。

三、 国家规定的婚假有几天

  国家关于婚假的规定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不再享受晚婚假奖励,只有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

  婚假和路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也就是说,带薪休假。

  2015年12月27日下午,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卫生计生委法制司司长张春生表示,当天下午刚刚表决通过的计生法修正法草案对晚婚晚育不再作出限制,晚婚假正式取消。

  此前的计生法规定,“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本次计生法修订,将该条款修改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根据调查,目前群众初婚初育年龄比以前明显推迟,北京等大城市女性的平均初育年龄已经超过30岁。婚育年龄推迟不仅使得现代女性的生育窗口期大大缩短,也造成了高龄产妇增多、不孕率提高、出生人口缺陷率增加等社会问题。

  张春生表示,目前,我国的初婚年龄约为25岁,初育年龄则约为26岁,鉴于婚育形势,本次计生法修订不再对晚婚晚育作出限制,原来的晚婚假随之取消。

  值得注意的是,婚假的具体天数是由地方计生条例规定的,各地的时间并不统一。在地方法未做明确修改之前,均应执行此前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应随意改变。

  不少单位对婚假的时间和婚假的工资支付有自己的“土政策”,因此不少网民询问,国家和上海市对此是否有统一的规定?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但可以制定本单位的规章制度,但是各个单位的规章制度必须符合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如果单位的“土政策”违反现有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这个规章制度就是违法的无效的,对职工并没有约束作用。如果单位硬要按“土政策”办事,由此侵犯了职工的合法权益,职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并要求单位赔偿损失。

  在婚假的问题上,虽然国家对职工的休息、休假有规定,《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确定了:职工本人结婚……,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假期在三个工作日以内的,工资照发。……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但并未明确规定工资计发的标准。因此在婚假的工资发放标准上,目前还没有适用于全国的统一规定。但是上海市从去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 》对这个问题有一定的规定。

  根据《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的规定,婚假期间的工资应当按这样的原则确定:

  (一)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

  (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

  按以上原则计算的假期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 再婚还享有婚假吗

  再婚是合法结婚,所以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

  根据国家有关职工婚丧假的规定精神,再婚者与初婚者的法律地位相同,用人单位对再婚职工应当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同初婚职工一样的婚假待遇。

  需要注意的是,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根据《婚姻法》规定,只有在同时符合女年满23周岁、男年满25周岁和“双方均为初婚”这两个条件的情况下,才可以认定为“晚婚”。

  因此,即使再婚年龄达到晚婚的标准,也不属于晚婚情形,是不能享受晚婚待遇的。当然,结婚双方中有一方是初婚,一方是再婚的,只要初婚一方符合晚婚情形,就能依法享受晚婚待遇。

  综上,再婚和初婚享有平等的婚假待遇。

  关于再婚的相关知识拓展

  再婚需要提交的证件:

  2、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现场复印);

  3、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现场填写);

  4、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现场照相,不过得交纳一定费用)。

五、 婚假如何计算放几天?

  婚假计算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晚婚晚育的,应当给予奖励和照顾。具体办法由县(市、区)人民政府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职工晚婚的,增加婚假十二天,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照发;晚育的,男方可享受七天护理假,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照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对再婚职工婚假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2000]84号)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国家有关职工婚丧假的规定精神,再婚者与初婚者的法律地位相同,用人单位对再婚职工应当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同初婚职工一样的婚假待遇。”1980年2月20日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该《通知》现在仍然在适用,该《通知》规定婚假最长三天。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晚婚只是针对初婚而言的)。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

  因此,符合上述条件的劳动者享有休婚假的权利,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具体约定无关,即使在劳动合同约定工作满一年才可以休婚假,也应属无效。[page]

  如果员工因用人单位工作需要没有休完婚假,建议用人单位给予补休,如果实在安排不了补休,可以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婚假虽然在法律上没有规定时限,但一般来说都是在领结婚证之后一年内都可以申请休假,单位对此有一定的自由权,在公司的规章制度中予以解释,但这个规章制度一定要以书面形式告知员工,并且假期的天数一定要给足,员工还可申请分几次休婚假,同时还应明确领取结婚证是在入职的之后领取的才可享受休婚假的权利。

  法律快车提醒您:婚假包括周末吗?如果休婚假时遇上周末或法定节假日怎么算?

  法定婚假根据有关规定: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因此,根据上文的介绍,婚假是包括周末的。

六、 婚假和路程假规定

  原劳动部一九五九年六月一日发出的(59)中劳薪字第67号通知中曾规定,企业单位的职工请婚丧假在三个工作日以内的,工资照发。这个办法试行以来,有些单位和职工反映,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职工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到外地料理丧事的,由于没有路程假,给职工带来了一些实际困难。经研究,针对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的问题,1980年2月20日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发布(80劳总薪字29号80财企字41号)了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

  一、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

  二、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三、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由职工自理。

  四、以上规定从本通知下达之月起执行。

  注:双方晚婚的,婚假延长到15日。

  该《通知》现在仍然在适用,所以正常情况下,婚假最长三天,晚婚的具体婚假时间现在一般依据的是各省或者直辖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自己规定的,全国各地的规定并不一致。所以晚婚的婚假具体时间请查阅所在的省或者直辖市的《XX省(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职工结婚可享受待遇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婚假和路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也就是说,带薪休假。如果是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除了享受规定的最多3天的婚假外,晚婚会额外得到7天假期的奖励。如果晚婚者在城镇里居住但是没有工作的,或者是私营企业的老板,一般由居委会或者镇政府给予相应的晚婚奖励。如果晚婚者是私营企业的雇员,老板也应当给他们婚假,假期时间和在国有企业一样。

七、 我国法定年节假日休假标准

  休息日又称公休假日,是劳动者满一个工作周后的休息时间。劳动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天。

  随着《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国务院令第174号)的施行,我国职工的休息时间标准成为工作5天、休息2天。该决定同时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企业和不能实行国家规定的统一工作时间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

  法定年节假日是由国家法律、法规统一规定的用以开展纪念、庆祝活动的休息时间,也是劳动者休息时间的一种。

  建国后,我国法定年节假日为7天。1999年法定年节假日增至10天,形成五一、十一两个“黄金周”。2007年颁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513号)将清明、端午、中秋和除夕设为法定节假日,将我国传统节日设定为法定节假日,有利于弘扬和传承我国优秀传统文化,提升中国文化在国际上的影响,提高全世界华人的文化凝聚力。我国现行法定年节假日标准为11天。具体为: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新年休假1天(1月1日);春节放假3天(除夕、正月初一、初二);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至3日)。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青年节(5月4日),14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儿童节(6月1日),不满14周岁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由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各该民族习惯,规定放假日期。

  带薪年休假是劳动者连续工作满1年后每年依法享有的保留职务和工资的一定期限连续休息的假期。劳动法第45条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2007年国务院颁布《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令第514号),明确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2008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和《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公布实施。至此,全面建立起适用于各类用人单位的带薪年休假制度。带薪年休假制度的实行,是职工得到更好的休息,这有利于劳动者的身体健康,也有利于劳动者在经过充分的休息后以更充沛的精力投入生产和工作。

  1981年国务院发布《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规定了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探亲假标准。根据规定,职工工作满1年,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假期待遇(每年1次,假期30天),与父亲、母亲都不能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假期待遇(未婚职工每年1次,假期20天;已婚职工每4年1次,假期20天)。同时,单位应根据需要给予路程假。探亲假期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在内。

  在我国,国有企业职工可以享受婚丧假。按照《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有单位酌情给予1-3天的婚丧假。另外可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

  2017婚假国家新规定国家法定婚假新规定2017年婚假有多少天?

  婚假是对劳动者的精神抚慰,体现了政府对劳动者的福利政策,也是对其权益的保护,对于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具有重要意义。国家法定婚假规定你知道有多少天吗?6ph鄂东网|

  2017婚假国家新规定6ph鄂东网|

  2015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规定,符合政策生育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至于生育假如何延长,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等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6ph鄂东网|

  自2015年1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修订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来,各地相继开始修订地方计生条例。据查,目前至少已有安徽、山西、江西、广西、广东、湖北、天津、浙江、宁夏9个省份的新计生条例正式出台。这9个地方在新规定中均取消了晚婚假,同时对产假和男性陪产、护理假做出一定调整。调整后,山西婚假达30天,安徽、江西等地的产假有158天,广西和宁夏男性的陪产假延长到25天。6ph鄂东网|

  此外,北京、吉林、辽宁、山东、四川、云南等地的计生条例修正案草案已在征求意见或等待省级人大审议通过。6ph鄂东网|

  省份婚假晚婚假产假陪产假  安徽3天原20天取消158天10天  山西30天原30天158天15天江西3天原15天取消158天15天宁夏3天原15天取消158天25天广西3天原12天取消148天25天广东3天原10天取消128天15天湖北3天原15天取消128天15天天津3天原7天取消128天7天浙江3天原12天取消128天15天  婚假天数6ph鄂东网|

  在法律层面没有规定,只在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层面。[1980]劳总薪字29号规定:婚假1-3天,结婚双方不在一地的另外给予路程假,此文件当时针对国营企业。通常我们都按最长3天计算。6ph鄂东网|

  晚婚假天数6ph鄂东网|

  全国各地不一致,在各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有规定,大部分省市是延长或增加婚假天数(加合关系),也有的直接规定了符合晚婚的婚假天数(包含关系)。具体见《全国各省婚假天数一览表 》。6ph鄂东网|

  注意:晚婚假天数规定应按最新文件6ph鄂东网|

  晚婚: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初次结婚6ph鄂东网|

  按照1982年《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指示》的规定,按法定结婚年龄推迟3年以上结婚为晚婚;妇女24周岁以上生育的为晚育。我国《婚姻法》规定的法定结婚年龄,男子为满22周岁、女子为满20周岁。因此晚婚就是在法定婚龄基础上,男女青年超过法定结婚年龄3年以上初次结婚,即男子年满25周岁或者女子年满23周岁结婚的;晚育,就是适当地推迟婚后初育的年龄,即妇女24周岁以上生育子女的。6ph鄂东网|

  2016年31省最新婚假6ph鄂东网|

  2016年,各省关于“晚婚假”的存废也已经尘埃落定。各地对原有的婚假、产假以及陪产假(即男士的护理假)均做出了相关的修改,从出台的规定来看,大多数省份的婚假都是在取消晚婚晚育、规定延长生育假的大原则之下,绝大多数省份的婚假天数是与国家法律规定保持一致的。29个省取消了原有的晚婚假,其中有11个省份删除了相关晚婚假的条例,并没有对婚假再做另外的相关规定,那么这些省份婚假将与国家法律规定保持一致,仅有三天法定婚假。这些省份包括广东、湖北、四川、浙江、江西、宁夏、广西、安徽、湖南、天津、山东。山西、甘肃保留30天豪华婚假。6ph鄂东网|

  婚假法律法规6ph鄂东网|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提到晚育可延长婚假:“第二十五条 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三号)6ph鄂东网|

  婚姻法中无任何提及关于婚假。6ph鄂东网|

  2008年1月1日实施的《劳动合同法》没有提及婚假天数6ph鄂东网|

  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6ph鄂东网|

  [1980]劳总薪字29号有比较明确的规定,该《通知》仍然适用,所以正常情况下,婚假1-3天,不在一地工作的,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6ph鄂东网|

原劳动部一九五九年六月一日发出的(59)中劳薪字第67号通知中曾规定,企业单位的职工请婚丧假在三个工作日以内的,工资照发。这个办法试行以来,有些单位和职工反映,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职工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到外地料理丧事的,由于没有路程假,给职工带来了一些实际困难。经研究,现对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的问题,作如下通知:  6ph鄂东网|

  一、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6ph鄂东网|

  二、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6ph鄂东网|

  三、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6ph鄂东网|

  四、以上规定从本通知下达之月起执行。”——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1980年2月20日[1980]劳总薪字29号)6ph鄂东网|

  相关提示:(59)中劳薪字第67号指的是《对企业单位工人职员在加班加点、事假、病假和停工期间工资待遇的意见》,其中“二、关于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下有如下文字:6ph鄂东网|

  “3。为了照顾我国旧有习惯,不论工人职员请婚丧假在三个工作日以内的,工资照发(不包括在上述第2项事假之内);超过三个工作日以上的,其超过天数,不发给工资。”6ph鄂东网|

  婚假地方政策6ph鄂东网|

  晚婚的具体婚假时间一般依据的是各省或者直辖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自己规定的,一般在《XX省(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规定,军队的在《中国人民解放军计划生育条例》中有规定,全国各地的规定并不一致:6ph鄂东网|

  北京: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6ph鄂东网|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3年7月18日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第二十条”6ph鄂东网|

  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奖励假7天。晚育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奖励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间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不休奖励假的,按照女方一个月基本工资的标准给予奖励。6ph鄂东网|

  个体工商户的雇工晚婚、晚育的,由雇主按照本条前款规定奖励。6ph鄂东网|

  农村居民、城镇无业居民和个体工商户晚婚、晚育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给予适当奖励。”——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3年7月18日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6ph鄂东网|

  北京市劳动局北京市财税局关于转发《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的通知6ph鄂东网|

  [80]市劳险字第60号 颁布时间:1980。03。106ph鄂东网|

  里面转发了6ph鄂东网|

  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即[1980]劳总薪字29号文件6ph鄂东网|

  上海:婚假3天+额外再加婚假7天=10天6ph鄂东网|

  上海区域员工结婚(包含初婚、再婚),则其可以享受国家规定3天的带薪婚假,额外增加婚假7天(其他区域参照当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政策),但结婚注册日期必须在员工受雇于公司之后。所有带薪婚假必须连续使用(婚假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其他条款按国家相关最新政策法规执行。6ph鄂东网|

  天津: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6ph鄂东网|

  “第二十三条 国家工作人员和企业事业组织职工晚婚的,婚假增加七日。6ph鄂东网|

  国家工作人员和企业事业组织职工晚育的,男方所在单位给予七日护理假,女方所在单位增加产假三十日;不能增加产假的,给予一个月基本工资或者实得工资的奖励。实行生育保险制度后参加保险的,按照保险的规定执行。晚婚、晚育期间工资照发,其他福利待遇与国家规定的婚假、产假相同。6ph鄂东网|

  农村居民晚婚、晚育的,可以参照前款规定,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奖励。”——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3年7月11日天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6ph鄂东网|

  重庆:婚假5天+晚婚假10工作日6ph鄂东网|

  1、一、职工本人结婚,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给予5天的婚假(不含按规定应享受的晚婚假)。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居住)的,其中的一方单位可根据在另一方所在地的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6ph鄂东网|

  ---《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企业职工请婚丧假的处理意见的通知》( 渝劳社办发[2000]24号 )6ph鄂东网|

  2、“第二十八条6ph鄂东网|

  鼓励公民晚婚、晚育。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女年满二十三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二十四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6ph鄂东网|

  晚婚的职工,增加婚假十个工作日;晚育的妇女,增加产假二十个工作日。增加的婚假、产假视为工作时间。晚婚、晚育的职工,所在单位可给予一次性奖励或其他福利待遇。6ph鄂东网|

  晚育并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女职工,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产假期满后可连续休假至子女一周岁止,休假期间的月工资按不低于休假前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6ph鄂东网|

  晚育者产假期间,男方所在单位应给护理假七个工作日,护理假视为工作时间。”——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5年9月29日重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修订)6ph鄂东网|

  安徽:婚假3天+晚婚假20天=23天6ph鄂东网|

  “第三十九条 男25周岁、女23周岁登记结婚为晚婚。已婚妇女满24周岁初次生育为晚育。6ph鄂东网|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给予晚婚、晚育的职工以下奖励:6ph鄂东网|

  (一)晚婚的初婚者,延长婚假20天;6ph鄂东网|

  (二)晚育的初产妇,延长产假30天;6ph鄂东网|

  (三)在产假期间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延长产假30天,男方享受10天护理假;夫妻异地生活的,护理假为20天。6ph鄂东网|

  职工在前款规定的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享受其在职在岗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6ph鄂东网|

  农民以及城市无用工单位的人员晚婚晚育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奖励。”——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4年6月26日安徽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改)6ph鄂东网|

  福建:晚婚的婚假=15天6ph鄂东网|

  “第三十八条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晚婚的,婚假为十五日;晚育又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女方产假为一百三十五日至一百八十日,男方照顾假为七日至十日。婚假、产假、照顾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晋升。”——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2年7月26日福建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修订)6ph鄂东网|

  甘肃:晚婚的婚假=30天6ph鄂东网|

  “第二十五条 男二十五周岁、女二十三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晚婚后生育或者二十四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实行晚婚、晚育的夫妻双方,享受下列优待:6ph鄂东网|

  (一)国家工作人员和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实行晚婚的,其婚假为30天;实行晚育的,其产假为105天,并给男方护理假15天。6ph鄂东网|

  (二)农村居民实行晚婚或者晚育的,免去夫妻双方两年本村内集体生产公益事业所筹劳务。”——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5年11月25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修正)。  6ph鄂东网|

  河南:婚假3天+晚婚假18天=21天6ph鄂东网|

  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2年11月30日河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第三十三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实行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八天;实行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个月,给予其配偶护理假一个月;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6ph鄂东网|

  公民晚婚晚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给予适当照顾。6ph鄂东网|

  法定婚假根据有关规定:6ph鄂东网|

  (一)婚假:6ph鄂东网|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6ph鄂东网|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6ph鄂东网|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6ph鄂东网|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6ph鄂东网|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6ph鄂东网|

  广东:婚假3天+晚婚假10天=13天6ph鄂东网|

  第三十五条 职工实行晚婚的,增加婚假十日;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十五日。城镇其他人员实行晚婚、晚育的,可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表扬和奖励。——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将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6ph鄂东网|

  广西:婚假3天+晚婚假12天=15天6ph鄂东网|

  “第二十九条 男25周岁、女23周岁以上初婚的职工,除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另增加晚婚假12天;已婚女职工在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的,增加产假14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10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20天;对晚婚晚育者,婚假、产假期间,工资、奖金照发,不影响其应享受的福利及评奖评优。”——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4年6月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正)6ph鄂东网|

  贵州:婚假3天+晚婚假10天=13天6ph鄂东网|

  “第五十二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0天;晚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女方增加产假30天,男方享受护理假7天;在产假期间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增加产假90天;接受节育手术的,按照规定享受休假。在享受以上规定假期间的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不影响考勤、考核和晋级、晋职、提薪。6ph鄂东网|

  农民晚婚的,免除夫妻双方1年的农村义务工;晚育的,免除产妇1年的农村义务工。”——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2年9月29日贵州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修订)6ph鄂东网|

  河北:婚假3天、晚婚假15天6ph鄂东网|

  “第三十二条 公民晚婚晚育,应当获得奖励。6ph鄂东网|

  按法定结婚年龄推迟三年以上结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二十四周岁以上第一次生育的为晚育。实行晚婚的,奖励婚假十五天;实行晚育的,奖励产假四十五天,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奖励婚、产假期间,享受正常婚、产假待遇。”——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3年7月18日河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6ph鄂东网|

  公民晚婚晚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给予适当照顾。6ph鄂东网|

  黑龙江: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6ph鄂东网|

  “第四十六条 职工晚婚的,增加婚假十五日,假期工资照发。6ph鄂东网|

  职工晚育的,女职工产假可以延长至一百八十日,假期工资照发,不影响聘任、工资调整、职级晋升;男职工享受护理假五至十日,特殊情况可以参照医疗单位意见适当延长,护理假期间工资照发。”——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2年10月18日黑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6ph鄂东网|

  湖北: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6ph鄂东网|

晚婚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5天;已婚妇女晚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并给予其配偶10天护理假;婚假、产假和护理假视同出勤,工资、奖金照发。接受节育手术的,其工作单位应当凭节育手术证明,按有关规定给予假期,并发给假期期间的工资、奖金。”。”——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2年12月1日湖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2008年11月29日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订)6ph鄂东网|

  湖南:婚假3天+晚婚假12天=15天6ph鄂东网|

  “第二十四条 职工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二天;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十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增加的产假和护理假视为出勤。6ph鄂东网|

  农村居民晚育的,减免本人当年村内集体生产公益事业所筹资金;城镇无业居民晚育的,由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给予适当奖励。”——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7年9月29日湖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修正)6ph鄂东网|

  吉林:婚假3天+晚婚假12天=15天6ph鄂东网|

  “第四十八条 实行晚婚晚育的职工,按照下列规定给予奖励或者福利待遇:6ph鄂东网|

  (一)晚婚的职工,凭《结婚证》增加婚假十二天;6ph鄂东网|

  (二)晚育的女职工,凭《生殖保健服务证》增加产假三十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天;6ph鄂东网|

  (三)农村村民凭《结婚证》或者《生殖保健服务证》,享受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规定的优惠待遇;6ph鄂东网|

  (四)本条前三项以外的人员,凭《结婚证》或者《生殖保健服务证》,享受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优惠待遇。6ph鄂东网|

  晚婚晚育的职工,在享受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按其正常工作对待,工资、奖金照发,其他福利待遇不变。”——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4年6月18日吉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修改)6ph鄂东网|

  江苏:婚假3天+晚婚假10天=13天6ph鄂东网|

  “第三十条 对晚婚的,延长婚假十天。夫妻双方晚婚的,双方享受;一方晚婚的,一方享受。6ph鄂东网|

  对晚育的,延长女方产假三十天,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6ph鄂东网|

  前两款规定的假期视为出勤,不影响工资、奖金及福利待遇。6ph鄂东网|

  农村居民及城镇无业人员晚婚、晚育的,由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给予表扬和奖励。”——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4年6月17日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订)6ph鄂东网|

  江西: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6ph鄂东网|

  “第四十七条 国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和各类企业职工晚婚、晚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晚婚的增加婚假15日;晚育的增加产假30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10日。假期工资和奖金照发,福利待遇不变。6ph鄂东网|

  农民实行晚婚晚育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奖励;村民委员会优先安排宅基地。6ph鄂东网|

  本条例所称晚婚,指男方年满25周岁,女方年满23周岁的初婚;晚育,指已婚妇女年满24周岁生育第一胎。”——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2年7月29日江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次修订)6ph鄂东网|

  辽宁: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6ph鄂东网|

  “第三十条 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初次结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满23周岁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6ph鄂东网|

  职工晚婚的,婚假增加7日;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产假增加60日,男方护理假为15日。休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6ph鄂东网|

  农村村民晚婚、晚育的,应当给予相应待遇。”——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6年1月13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修订)6ph鄂东网|

  内蒙古: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6ph鄂东网|

  “第四十二条 公民比法定婚龄推迟三年以上初婚者为晚婚。已婚妇女比法定婚龄推迟四年以上初育者为晚育。6ph鄂东网|

  晚婚者增加婚假十五日;晚育者增加产假三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日。对晚婚晚育者还可以给予其他形式的奖励。”——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2年9月27日内蒙古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修订)6ph鄂东网|

  宁夏: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6ph鄂东网|

  “第三十一条6ph鄂东网|

  (二)国家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可以增加产假四十天,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工资、资金照发。夫妻不在一地的,除探亲假外,另外给予男方护理假三十天,享受探亲假待遇;”  6ph鄂东网|

  “第三十五条 国家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晚婚的,增加婚假十五天,晚育的增加产假十四天,晚婚、晚育假期内工资、奖金照发。农民夫妻晚婚、晚育的免去当年的无报酬农村用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2年11月7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修订)6ph鄂东网|

  青海: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6ph鄂东网|

  “第十九条 国家工作人员、企业事业组织从业人员晚婚的,增加婚假15日;晚育的妇女增加产假30日,其配偶享受10日看护假。公民接受计划生育手术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6ph鄂东网|

  增加的婚假、产假、计划生育假以及看护假期间按出全勤发工资,不影响调资、晋级、福利待遇和评奖。”——青海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2年9月20日青海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6ph鄂东网|

  山东:婚假3天+晚婚假14天=17天6ph鄂东网|

  “第三十条 男女双方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四日。女方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日。增加的婚假、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6ph鄂东网|

  农民、城镇失业人员实行晚婚晚育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村(居)民委员会给予适当奖励,并提供优先优惠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2年9月28日山东省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通过)6ph鄂东网|

  山西:晚婚的婚假=1个月6ph鄂东网|

  “第四十二条 符合晚婚规定的,享受婚假1个月;一方晚婚的一方享受,双方晚婚的双方享受。符合晚育规定的,女方享受产假4个月,男方享受护理假15日;产假期间采取长效节育措施的,享受产假6个月。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工资、奖金照发。6ph鄂东网|

  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农业人口,实行晚婚或晚育的,免去一方或双方1年的集体义务工。”——山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2年9月28日山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修正)6ph鄂东网|

  陕西:婚假3天+晚婚假20天=23天6ph鄂东网|

  “第四十六条 男二十五周岁以上、女二十三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二十四周岁以上的已婚妇女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6ph鄂东网|

  职工实行晚婚的,增加婚假二十天;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三十天。6ph鄂东网|

  职工在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接出勤对待,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所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发给生育津贴。6ph鄂东网|

  职工达到晚婚年龄而未婚的,在参加集资建房和分配住房时,与已婚者享受同等待遇。6ph鄂东网|

  农民和城镇其他人员实行晚婚晚育的,由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给予表彰和奖励。”——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2年9月29日陕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6ph鄂东网|

  四川:婚假3天+晚婚假20天=23天6ph鄂东网|

  “第三十二条 实行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20天;已婚妇女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15天。婚假、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奖金照发。6ph鄂东网|

  农村人口中晚婚、晚育的,基层人民政府可予以适当奖励。”——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4年9月24日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修正)6ph鄂东网|

  新疆:婚假3天+晚婚假20天=23天6ph鄂东网|

  “第二十五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20天。女职工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30天产假,给予男方护理假15天。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工资、奖金照发。6ph鄂东网|

  农牧民晚婚、晚育的,减免夫妻双方一年的集体生产、公益事业所筹劳务,或者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相应奖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6年5月25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修正)6ph鄂东网|

  云南: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6ph鄂东网|

  “第二十六条 男二十五周岁、女二十三周岁以上的公民,依法登记初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二十四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6ph鄂东网|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晚婚的,在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五天;晚育的给予女方增加产假三十天,男方护理假七天;在产假期间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给予女方增加产假十五天。6ph鄂东网|

  前款规定的休假视同出勤。”——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2年7月25日云南省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6ph鄂东网|

  浙江:婚假3天+晚婚假12天=15天6ph鄂东网|

  “第三十六条 晚婚晚育的,应当给予奖励和照顾。具体办法由县(市、区)人民政府规定。6ph鄂东网|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职工晚婚的,增加婚假十二天,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照发;晚育的,男方可享受七天护理假,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照发。”——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7年9月28日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修正)6ph鄂东网|

  中国人民解放军: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6ph鄂东网|

  “第二十八条 晚婚的军队人员,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晚婚假7天。晚婚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6ph鄂东网|

  夫妻双方同为军队人员,双方达到晚婚年龄的,双方享受晚婚假;一方达到的,一方享受。夫妻一方为地方人员的,按照地方有关规定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计划生育条例6ph鄂东网|

  海南:婚假3天+晚婚假10天=13天6ph鄂东网|

  “第四十条 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工作人员男性25周岁、女性23周岁以上初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增加晚婚假10日;已婚女性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增加晚育产假15日。”——《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6ph鄂东网|

  西藏:婚假3天+晚婚假7天6ph鄂东网|

  “第二十五条6ph鄂东网|

  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女职工(包括合同工)实行晚婚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给予延长产假优待;干部、职工实行晚婚者增加婚假一周,一方晚婚一方享受。”----《西藏自治区计划生育暂行管理办法(试行)》(藏计育字[1992] 第06号)6ph鄂东网|

  婚假包括周末吗6ph鄂东网|

  根据婚假的国家规定,婚假的请假时间是连续不间断的假期,包含双休日的时间。所以如果婚假比较长的,会包含周末。婚假需一次性使用完。除了公司有特别照顾外,按照规定,如周五请婚假,则周一需回公司上班。所以,建议请婚假时避免这样的请法。6ph鄂东网|

  如,晚婚假为10天,那么10天内必然包含了星期六日,则包含了的周末也算作婚假。婚假第一天或最后一天是法定休假日的,两个假应当连在一起休;但婚假期间碰到法定休假的,婚假应当包括法定休假,不应予以顺延;而且也是包含公休日的。6ph鄂东网|

  婚假什么时候开始休6ph鄂东网|

  婚假一般需要在领取了结婚证之后才可以休,从给单位请假后开始算。休婚假并不是领取结婚证之后立刻休,可以在领了结婚证之后的任何时候连续休,比如在举办酒席的时候。不少公司给出的规定是在领取结婚证之后一年内休完,需根据自己公司规定来看。但要注意的是,婚假只能连续的休,不能拆分开休。6ph鄂东网|

  婚假可以和其他假期一起休吗6ph鄂东网|

  婚假是可以和其他节假日一起休的,但是在请假的时候要注意一下时间,如果请假时间不对的话,婚假中会包含节假日、公休日,那么婚假是不顺延的,这样的话在休假的总天数上就会减少。也就是说,如果婚假为10天,在国庆假前2天开始请假,那么只能休到10月9日,即节假日包含于婚假中了,所以,在遇到节假日时,婚假可适当提前请,或者在节假日后请。6ph鄂东网|

  婚假有效期6ph鄂东网|

  国家法律上并没有对婚假有效期进行规定,一般公司或单位会根据自己的规章制度出一些相关的守则,有的为领取结婚证三个月内休完,有的为半年,有的为一年,每一个单位制定的有效期限并不是统一的。6ph鄂东网|

  婚假国家规定6ph鄂东网|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6ph鄂东网|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根据当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可享受晚婚假10-30天不等(含3天法定婚假)。6ph鄂东网|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6ph鄂东网|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6ph鄂东网|

2017婚假国家新规定 2017年婚假多少天婚假包括周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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