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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蓋章生效。由此可知劳动合同无须劳动局备案盖章。不过有的地方劳动管理部门要求要进行备案但是这不影响签订劳动合同就生效的後果。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