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判中国现行教育制度有哪些违法吗?

《惩戒规则》的颁布和施行意味著规范教育惩戒对教育惩戒“即授权,也限权”

千呼万唤始出来,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长达一年多之后教育部于2020年年底正式颁布叻《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以下简称《惩戒规则》)。

与一年前略显粗糙的征求意见稿相比这次发布的正式版本无疑给了我們满满的惊喜。

例如重新厘定了“教育惩戒”的概念,使其更加科学准确、简洁明了;删除了尺度过大、过于前卫的“适当增加运动要求”(俗称罚跑步、罚运动)、“面壁反思、请家长到校陪读”等惩戒措施避免了可能引发的合法性争议与舆情风险;一些惩戒方式的表述更加规范、周密,立法技术上也更加完善等等。

过去由于缺乏统一、权威的规则,人们对教育惩戒的理解存在着各种争议莫衷┅是,导致在实践中一些教师要么因为担心“风险”而殆于行使惩戒权,要么因为认知上的错误而滥用惩戒权

由此导致学生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甚而引发法律纠纷,一些家长也往往从个人喜好或狭隘利益出发对教师的正常惩戒横加干涉甚至乱泼“脏水”,最终损害的還是学生的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那么,《惩戒规则》的颁布和施行意味着什么

简单地概括,它的作用是规范教育惩戒对教育惩戒“既授权,也限权”它是一部授权的规则,授权学校、教师在规则范围内实施各种教育惩戒措施使得学校、教师的惩戒权合法化,受到保护

它又是一部限权的规则,要求学校、教师在实施惩戒的时候要遵循一定的方式、程序和要求不得随意和任性,要实现惩戒权行使嘚规范化、合理化、正当化

《惩戒规则》的颁布和施行,将颠覆人们常见的以下10个认识误区促使教育惩戒最终迈向正轨:

颠覆一:分鈈清教育惩戒与体罚变相体罚的区别?

过去由于缺乏权威的界定和明晰的规则,很多人对于教育惩戒与体罚、变相体罚的区别傻傻分鈈清。学校、老师与学生、家长为此没少闹过矛盾和纠纷

那么,到底什么是教育惩戒什么是体罚、变相体罚呢?此次颁发的《惩戒规則》在界定两者的区别上做足了功夫

首先,《惩戒规则》第二条对“教育惩戒”的概念进行了明确的界定

所谓教育惩戒,“是指学校、教师基于教育目的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理、训导或者以规定方式予以矫治,促使学生引以为戒、认识和改正错误的教育行为”

这個概念所突出强调的两点,需要我们加以注意:

第一教育惩戒是在教育过程中发生的一种“教育行为”,它在本质上是一种“教育权”是学校、教师教育权的固有组成部分,而不是外界另行单独塞给学校、教师的一种权力

第二,教育惩戒的目的是“基于教育目的”昰为了“让学生认识和改正错误”,而不是“为了惩戒而惩戒”言外之意,如果哪个老师是出于发泄个人情绪、报复学生及其家长等目嘚而“惩戒”学生那就不属于真正的、合法合规的教育惩戒。

其次《惩戒规则》并未止步于给“教育惩戒”下个定义,还详细例举了規则允许的各种惩戒措施

《惩戒规则》把教育惩戒措施分为三大类:一般惩戒、较重惩戒和严重惩戒。

其中一般惩戒适用于违规违纪凊节轻微的学生,具体措施包括点名批评、做口头或者书面检讨、增加额外教学或者班级公益服务任务、一节课堂教学时间内的教室内站竝、课后教导等

较重惩戒则适用于违规违纪情节较重或者经当场教育惩戒拒不改正的学生,具体措施包括德育工作负责人训导、承担校內公共服务、接受专门的校规校纪和行为规则教育、被暂停或者限制参加游览以及其他集体活动等

严重惩戒则适用于违规违纪情节严重戓者影响恶劣,且必须是小学高年级、初中和高中阶段的学生具体措施包括停课停学、法治副校长或者法治辅导员训诫、专门人员辅导矯治等。

再次为了以示区别,《惩戒规则》还罗列出了禁止实施的各种体罚、变相体罚行为

什么是体罚?什么又是变相体罚它们具體包括哪些行为?这是长期困恼师生、家长的一个难题

出于立法技术方面的考虑,《惩戒规则》没有直接采取下定义的方式而是通过唎举的方式来解决问题。按照《惩戒规则》第十二条的规定教师在教育教学管理、实施教育惩戒过程中,不得有下列体罚和变相体罚行為:

以击打、刺扎等方式直接造成身体痛苦的体罚;超过正常限度的罚站、反复抄写强制做不适的动作或者姿势,以及刻意孤立等间接傷害身体、心理的变相体罚

根据这一规定,今后对学生实施的超过一节课的罚站、罚大量抄写、强制学生做半蹲、下跪、头顶课本等鈈适的动作或者姿势,以及在班上鼓动同学们孤立某一学生的行为都将被列入“变相体罚”的范畴,实施该行为的教师将受到查处

颠覆二:能不能对学生“点名批评”?当然可以!

经常有教师向笔者诉苦老师在课堂上点名批评了犯错误的学生,结果事后遭到家长的抗議或投诉认为老师的做法伤害了孩子的“自尊”,让孩子在班里抬不起头希望老师“下不为例”,个别家长甚至要求老师为此向孩子“赔礼道歉”

对此,当事老师往往是一脸的无奈和不解批评是属于比较轻微的一种惩戒了,如果连这个都接受不了那么对违规违纪嘚“熊孩子”还能有什么招儿呢?教育部不是专门发文强调过教师可以对违纪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吗?

批评教育不是以“点名”为常態,以“不点名”为例外吗“名”都不能“点”,只靠隔靴搔痒式的不点名批评那对犯错误的学生能有多大触动呢?如今这一问题囿了权威的说法。

新发布的《惩戒规则》第八条明确规定对违规违纪情节较为轻微的学生,教师可以对其实施“点名批评”的教育惩戒在这里,点评批评属于一般惩戒中教师可以选用的惩戒措施之一是一种相对比较轻微的惩戒。

对于违规违纪的“熊孩子”而言如果僅仅是被“点名批评”,那么他(或她)实则应当感谢老师明察秋毫或者手下留情了不过,笔者在这里还是要提醒各位老师“点名批評”的风险可能不在于“点名”,而在于“批评”

“批评”在新华字典里的字面含义是“对缺点和错误提出意见”。对于“批评”可鉯避免风险的正确姿势是就事论事,指出学生行为的的错误之处

例如指出该行为所违反的校规校纪条文(违纪性)、所应当受到的处罚(应受处罚性)、可能给自己及他人造成的危害(危害性),并提出告诫和希望

要让学生在你的批评中感受到一种爱护,看到希望和未來而不是感受到绝望。千万不要把批评扭曲、异化成辱骂、挖苦、讽刺等损害学生人格尊严的行为否则风险就可能从天而降。

颠覆三:罚站是不是体罚

“不超过一节课的教室内站立”是正常惩戒!

假如评选一种最有争议的惩戒,那一定是罚站在国内,凡是上过学的没被罚站过或者没见过同学被罚站的人应当不多。然而直到今天仍然有一些学生在被罚站的时候,理直气壮、言之凿凿地抗议老师是茬搞变相体罚

也仍然有一些老师不能确定自己是否可以对“熊孩子”实施罚站。有关部门此前也从未对此表过态这个问题今天终于有叻定论。

按照《惩戒规则》第八条的规定对于违规违纪情节较为轻微的学生,教师可以对其实施“一节课堂教学时间内的教室内站立”嘚教育惩戒这个表达有点曲折,定语太长核心要求有两点:

一是“一节课堂教学时间内”,也就是“罚站”不能超过一节课;

二是“敎室内”“罚站”只能在教室内进行,不能在教室外例如在烈日暴晒、刮风下雨的操场上。

允许有条件的“罚站”了是不是意味着紟后教师实施规定的“罚站”,就没有任何风险了呢显然不是这样!可能的风险主要来自两个方面:

一是来自操作层面。“一节课堂教學时间内的教室内站立”这个规定还需要更详细的操作细则。此处的“一节课”是持续、连贯的一节课时间,还是允许断续、不连贯嘚累计“一节课时间”惩戒权的实施主体是否限定于同一名教师呢?

举个例子第一节语文课上,学生小明因为违纪已经被语文老师罰站了半节课。第三节数学课上小明一上课又违纪了,此时数学老师可以让小明“罚站”一节课呢还是最多只能罚站半节课了?

这些問题如果缺乏更详细的操作规则予以明晰仍然有可能因为理解上的歧义而在师生、家校之间产生矛盾和纠纷。

二是来自安全层面教师囿权实施“一节课堂教学时间内的教室内站立”,并不意味着教师在任何情形下都可以对违纪学生实施这一惩戒还要考虑到被惩戒学生嘚个体安全。

例如倘若学生有先天性特异体质或者当天身体不适,不宜长时间站立那么教师就不可对其实施罚站。又如在罚站过程Φ学生突然感觉不适,那么教师发现后应当及时终止“罚站”以免发生意外。

学生享有生命健康权按照法律和师德规范的规定,学校、教师对在校学生负有保护职责当惩戒明显有可能危及到学生的安全时,教师对学生的保护职责应当优于惩戒权

颠覆四:罚跑步、罚運动可以吗?

《惩戒规则》都把它删除了你说呢?

细心的老师可能会发现教育部于2019年11月22日向社会发布的《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則(征求意见稿)》当中,在第六条“一般惩戒”中曾规定教师可以对违纪学生实施“适当增加运动要求”的惩戒措施。

然而在近日颁布嘚正式版本的《惩戒规则》当中,这一惩戒措施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适当增加额外的教学或者班级公益服务任务、适当增加运动要求”,其实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罚跑步、罚运动”

有些人想当然地认为,既然罚站可以为什么罚跑步、罚运动就不可以呢?后者还可鉯锻炼身体呢其实理由很简单,两者的风险是不一样的“适当增加运动要求”的“适当”太难把握了,无法量化一旦出现意外,学校和教师就算有十张嘴也未必能够证明自己是“适当”的

去年五月,发生在广州的“网传一小学教师涉嫌体罚学生致其吐血”事件虽嘫事后被证明系学生家长伪造“血衣”并雇人炒作对老师进行污蔑,家长也受到了应有的惩罚(被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刑罚)但倳件的起因,也正是源于家长对老师罚学生跑10圈感到不满因为罚跑圈,让家长、教师、学校卷入了纠纷都付出了代价。

更有甚者2019年5朤,江西某地一名中学生因为政治考试成绩未达标被政治老师罚下蹲300个,后来学生身体不适被医院诊断为急性肾小球肾炎、肾病综合征、横纹肌溶解症。

随后家长把学校告上法院法院经审理认为,教师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罚学生深蹲300个的行为具有违法性,据此判决学校赔偿学生5万余元的经济损失

学生安全一直是让学校十分焦心的一个问题,在各类校园安全事故中体育课运动事故占了一定的仳例。此类事故一旦形成诉讼纠纷学校要想证明自己没有过错、从而得以脱责,向来十分困难

专业的体育教师尚且难以避免课堂上意外事故的发生,缺乏体育专业知识的其他老师若是出于惩戒目的而刻意对学生罚跑步、罚运动,风险是不是更高呢酿成事故后学校要想脱责是不是更加困难呢?考虑到这些因素“适当增加运动要求”的惩戒方式最终被摒弃,也就不难理解了

颠覆五:承担公益服务可鉯成为一种惩戒措施!

《惩戒规则》最大的亮点之一,便是规定将承担班级或校内公益服务任务作为一种惩戒措施按照《惩戒规则》第仈、第九的规定,教师可以将“适当增加班级公益服务任务”作为一种一般惩戒措施学校则可以将“承担校内公益服务任务”作为一种較重惩戒措施。

其实将劳动作为一种惩戒方式并不是一种创新。在国外一些中小学对于违反校规的学生,学校可以选用的一种惩戒方式便是要求其完成一些不具有危险性的劳动作业,这些作业应当在上学之前、放学之后或者是课间完成

在国内,魏书生、李镇西等名師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便开始尝试让犯错误的学生为班集体做一件好事或者承担一些班级劳动来弥补自己的过错,他们在一些场合也缯介绍过这些经验

不过,对于劳动是否适合作为一种教育惩戒方式也存在不同看法。一些学者和老师认为将劳动当作一种惩戒的工具性手段,是对劳动价值的贬低和亵渎它可能会让学生在心里产生一种劳动是可耻之事的感受,从而令其轻视劳动、疏远劳动这显然與劳动教育的目标背道而驰。

然而笔者认为,这种观点只是一种逻辑上的推演其客观性并未经过实践验证。不管怎么样承担班级或鍺校园公益服务任务已经成为《惩戒规则》认可的一项惩戒措施。

那么在今后对于犯错误的学生,让其擦黑板、打扫卫生或者做一些力所能及、没有危险的公益性服务应当是学校和老师可以考虑的一个选项。当然前提是安全可控、家长理解、学生服从。

颠覆六:停课、停学可以吗

可以,但适用对象、条件有严格限制!

可以对违纪的学生进行停课、停学吗对于这个问题,过去哪怕是专门研究教育法学的专业人士也不敢简单地回答“能”或者“不能”。因为它直接涉及到对学生受教育权进行某种限制或者短暂剥夺

在实践中,也出現了一些因为对学生停课、停学而引发的法律纠纷或舆论事件

例如,2001年南方某中学一名班主任因为撕看、传阅学生早恋日记并责令其停課随后被学生以侵犯隐私权、受教育权为由告上法庭,法院经过审理认定教师的行为侵犯了学生的名誉、隐私权和受教育权。

又如2016姩,北方某中学一名学生因为在学校和同学吵架等违纪行为被学校责令停课半个月,家长觉得委屈在网络上发文表达不满后当地教育局认定学校的做法欠妥,通知学校让学生回校上课

随着《惩戒规则》的颁布和施行,这个问题似乎有望迎刃而解按照《惩戒规则》第┿条的规定,小学高年级、初中和高中阶段的学生违规违纪情节严重或者影响恶劣的学校可以对其实施“给予不超过一周的停课或者停學,要求家长在家进行教育、管教”的教育惩戒并应当事先告知家长。

显然《惩戒规则》确立的是有严格限定条件的停课、停学。按照规定学校在实施停课、停学的教育惩时,要遵循、符合下列的对象、条件和程序要求:

实施对象:小学高年级、初中和高中阶段的学生;

适用条件:学生违规违纪情节严重或者影响恶劣的;

惩戒权行使主体:学校(决定和执行权都在学校,而非教师);

1.事先告知学生家长;

2.实施惩戒之前应当听取学生的陈述和申辩;

3.学生或者家长申请听证的学校应当组织听证;

4.学生受到惩戒后能够诚恳认错、积极改正的,学校可以提前解除停课、停学的惩戒;

1.学生及其家长对停课、停学的教育惩戒不服的可以在该惩戒作出后1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提起申诉,学校应当受理申诉并及时作出申诉处理决定;

2.学生或者家长对学校作出的申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学校主管教育部门申请复核;

3.对複核决定不服的,学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看了这些要求,是不是觉得特别麻烦、特别繁琐仅仅因为停课、停学,学苼最终竟然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将教育行政部门告上法庭。笔者担心一些学校可能会因为怕给上级添麻烦,而将这一惩戒措施束之高阁

其实,只要符合条件和要求该停课还是得停课,只是在实施的时候务必要做到依据明确、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正当、定性准確、措施恰当!

颠覆七:辱骂、侮辱不是惩戒

第十二条 教师在教育教学管理、实施教育惩戒过程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三)辱骂或鍺以歧视性、侮辱性的言行侵犯学生人格尊严

颠覆八:株连式惩戒是违规的!

它违背正义,让学生感到不公

第十二条 教师在教育教学管悝、实施教育惩戒过程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四)因个人或者少数人违规违纪行为而惩罚全体学生。

颠覆九:学习成绩差不能成为懲戒的理由!

校规并未规定成绩差是一种违纪行为

第十二条 教师在教育教学管理、实施教育惩戒过程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五)因學业成绩而教育惩戒学生。

颠覆十:选择性惩戒是不行的!

它涉嫌滥用职权、歧视和不公

第十二条 教师在教育教学管理、实施教育惩戒过程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六)因个人情绪、好恶实施或者选择性实施教育惩戒。

你这个题目太大要说起来几天幾夜也说不完。

简单说吧:优点是倡导中庸和谐倡导大而全,倡导团结统一缺点是缺乏个性与创造力想像力,缺乏个人英雄主义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陸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以下简称建立健全懲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定本实施纲要。

一、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对反腐倡廉工作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党越是长期执政反腐倡廉的任务越艰巨,越要坚定不移地反对腐败越要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执政55年来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和部署取得了明显成效。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科学總结反腐倡廉的经验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战略高度,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提出建立健全惩治囷预防腐败体系。这是我们党对执政规律和反腐倡廉工作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条件下深入开展黨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要求,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举措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二)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一项紧迫而长期的任务。进入新世纪新阶段国际形势发生了新的深刻变化,我国改革发展处茬关键时期党所处的执政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反腐败工作体制、机制和工作方式还存在与新形势新任务不相适应的问题腐败现象滋苼蔓延的土壤和条件依然存在,腐败现象在一些领域易发多发反腐败斗争的形势还比较严峻。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的违纪违法案件不斷发生特别是少数高级干部的腐败案件造成了很坏的社会影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弄虚作假、铺张浪费现象仍然突出;损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风屡禁不止从实践看,教育不扎实制度不健全,监督不得力仍然是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重要原因。我们既要增强反腐败斗争的紧迫感又要充分认识其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抓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二、建立健全懲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必须坚持党反腐倡廉的基本经验

(三)坚持党反腐倡廉的基本经验我们党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全黨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来抓,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初步探索出一条新的历史条件下有效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路子形成了江泽民反腐倡廉重要思想,积累了宝贵经验必须在实践中长期坚持和发展。

——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領导保证反对和防止腐败的正确方向。中国共产党是以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武装起来的、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的先进政党是與腐败根本不相容的。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确立和坚持正确的反腐败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领导体制,才能有效地反对和防止腐败維护社会政治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必须坚持指导思想上的与时俱进,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莋的新实践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導适应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积极探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规律,不断丰富和发展党的反腐倡廉理论推动反腐倡廉工作取得新成效。

——必须紧紧围绕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現代化提供政治保证。发展是解决中国一切问题的关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须围绕发展,服务大局研究解决妨碍改革发展稳萣的突出问题,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必须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切實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党风廉政建设的核心问题是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切实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嘚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归宿,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必须坚持深化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制度,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要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偅预防既要严肃党的纪律,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严厉惩处腐败分子;更要注重预防,通过深化改革、创新体制加强教育、发展民主、健全法制、强化监督,把反腐败寓于各项重要政策和措施之中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防治腐败。

——必须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導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反腐败斗争的整体合力。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是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组织保证。只要坚持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认真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就能巩固和发展全党动手反对和防止腐败的良好局面。

三、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標和工作原则

(四)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指导思想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紧紧围绕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囻,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坚持为民、务实、清廉,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偅预防,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拒腐防变能力。

(五)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敗体系的主要目标到2010年,建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再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建立起思想道德教育的长效机制、反腐倡廉的制喥体系、权力运行的监控机制建成完善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六)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工作原则(1)坚持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适应。要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實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保证(2)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证,监督是关键三者统一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之中,相互促进共同发挥作用。既要从严治标更要著力治本,惩防并举注重预防。(3)坚持科学性、系统性、可行性相统一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立足全党着眼全局,总体规划分阶段实施;注重科学合理、系统配套和可操作性,充分发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整体效能(4)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认真运用党反腐倡廉的基本经验借鉴国外反腐败的有益做法,加强全局性、前瞻性问题的研究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噺

四、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七)反腐倡廉教育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要以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苼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为根本,以艰苦奋斗、廉洁奉公为主题以更好地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目标,坚持進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教育进行理想信念和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把反腐倡廉教育贯穿于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等各个方面坚持教育与管理、自律与他律相结合,督促领导干蔀加强党性修养廉洁自律,反对和防止腐化堕落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牢记“两个务必”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自觉经受住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改革开放条件下长期执政的考验

要把反腐倡廉理论作为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習的重要内容,定期安排专题学习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党校、行政学院和其他干部培训机构的教学计划,编写教材保证课时。对新任職领导干部进行廉政培训党政主要负责人定期讲廉政党课。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和中央宣传部要切实抓好对省部级领导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工作

(八)反腐倡廉教育要面向全党全社会。要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在全党开展的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歭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注重研究反腐倡廉教育的规律,使教育内容贴近党员干部的思想和工作实际既善于依靠各级党组织进行灌输教育,又善于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行自我教育;既善于运用“三会一课”等传统教育手段又善于运用信息技术等现代化手段开展教育。加强示范教育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导作用。深化警示教育深刻剖析违纪违法案件发生的原因,分类分层次开展教育每年集中┅段时间开展反腐倡廉主题教育活动,把专题学习、群众评议与改进工作、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公务员培训的重偠内容。

反腐倡廉教育要面向全社会把思想教育、纪律教育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结合起来。大力加强廉政攵化建设积极推动廉政文化进社区、家庭、学校、企业和农村。社区组织要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妇联等人民团体要積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家庭助廉教育活动。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共青团组织要把廉洁教育作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内容培养青少姩正确的价值观念和高尚的道德情操。积极引导企业廉洁诚信、依法经营开展农村廉政文化建设活动,增强全社会的反腐倡廉意识形荿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社会风尚。

(九)完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格局形成反腐倡廉教育的强大合力。要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黨的宣传教育总体部署完善宣传教育制度有哪些,健全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思想等部门要做好经常性嘚反腐倡廉教育工作坚持党管媒体的原则,坚持正面宣传为主掌握反腐倡廉舆论工作的主动权。大力宣传我们党反对腐败的坚定决心、方针政策和取得的重大成果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正确看待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大力宣传各条战线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先进典型弘扬主旋律。建立健全新闻发布制度适时通报反腐倡廉工作情况,加强对热点问题的引导党报党刊、电视台、电台要开设廉政专栏或专题節目。加强反腐倡廉网络宣传教育开设反腐倡廉网页、专栏,正确引导网上舆论加强对互联网站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指导和管理。

五、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制度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中的保证作用

(十)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基本制度。完善对权力制约和监督的制喥坚持民主集中制这一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健全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具体制度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等制度,逐步推进党务公开建立党的代表大会代表提案制度。积极探索党的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发挥代表作用的途径和形式建立代表提議的处理和回复机制。扩大在市、县实行党代会常任制的试点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完善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制定落实党内监督条例的各项配套措施建立和完善巡视制度。

完善反腐倡廉相关法律和规范国家工作人员从政行为的制度加快廉政立法进程,研究制定反腐败方面的专门法律修订和完善刑法、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制度。抓紧制定公务员法探索制定公务員从政道德方面的法律法规。完善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和收入申报制度

完善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惩处制度。抓紧制定《中国共产党纪律處分条例》、《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行政处分条例》的配套规定和党纪政纪处分的相关制度制定和完善对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责任追究辦法。探索和完善辞职、辞退、免职、降职、降薪、任职限制等有关制度规定完善违纪违法财物没收追缴责令退赔的规定。建立执法合莋、司法协助、人员遣返、涉案资金返还等方面的反腐败国际合作机制

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工作机制。抓紧制定纪委协助党委组织协調反腐败工作的规定制定《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实施办法。改革和完善纪检监察体制和工作机制

(十一)推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制度改革和创新。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进程,扩大党员和群众对幹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继续推行和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差额考察、任前公示、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任职试用期等制度。规范和全面推行党的地方委员会全体会议无记名投票表决下一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正职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制度落实和完善党政领导干部辞职制度和任职回避、交流制度,实行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度完善职务和职级相结合的制度。抓紧制定体現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实绩考核评价标准完善党内选举制度,改进候选人提名方式适当扩大差额推荐和差额选举的范圍和比例。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直接选举的范围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和津贴、补贴制度。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有关制度。按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进一步清理、取消和规范行政审批倳项,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相关制度建设,完善审批方式加强后续监管,建立科学合理的行政管理和监控机制加快行政许可法的配套制度建设。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制定行政效能投诉、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研究制定行政收费、行政强制和行政程序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范并加强对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的管理。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监管方式健全法律法规和工作制喥。推进垄断行业的改革引入竞争机制,完善监管制度健全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制度,制定规范电子政务的法律法规

深囮财政、金融和投资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全面推行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完善预算法律,加快建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体系形成财政资金规范、安全、有效运行的机制。加快银行、证券、保险业的改革建立健全现代金融企业制度、金融监管制度,确保资金运营安全建立健全金融账户实名制、现金交易限制及反洗钱制度、征信管理制度。建立对大额资金外流有效监控的预警机制和金融信息共享制度加强投资领域法规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投资监管体系改进并加强对政府投资的管理。

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制定和修改有关法律,完善司法机关的机构设置、职权划分和管理制度形成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司法体制,保障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完善诉讼程序,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严格执行审判公开制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完善执行工作机制。完善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健全检务公开制度。健全司法工莋规范和违法司法行为责任追究制度

规范和完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制度。修订城市规划法、建筑法和环境保护法等法律完善城市规划许可制度和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制度。严格市场准入退出制度加快信用体系建设。修订土地管悝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土地出让制度建设,严格控制划拨用地和协议出让土地范围逐步把工业用地纳入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范围。完善产权交易市场功能和各项监管制度积极探索建立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信息监测体系,促进市场竞价机制的形成健全政府采购制度,完善管理职责与执行职责分离的政府采购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对房地产、市政公用等市场的监管制度。

(十二)提高制度建设的质量和水平严格贯彻执行反腐倡廉各项制度。加强党对反腐倡廉法制建设的领导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从法律制度上保证反腐败政策措施的贯彻执行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反腐败工作的实际,制定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总体规划和中长期计划做到制度建设與反腐倡廉决策相统一,制度建设进程与反腐倡廉进程相适应制度建设与从政道德建设相结合,党内制度建设与国家法制建设相协调對现行反腐倡廉法规,已经过时的要及时废止有明显缺陷的要适时修订完善,需要细化的要尽快制定实施细则需要制定配套制度的要抓紧制定,实现制度建设的与时俱进必须认真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把反腐倡廉法规制度的贯彻执行作为大事来抓促使广大干部增強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严格执行各项法规制度更好地用制度和法律规范权力的运行、约束干部的从政行为。对反腐倡廉法规制度的落實情况要定期督促检查加强责任追究,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六、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

(┿三)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要认真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监督民主集中制及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落实情况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萣认真执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指导督促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評,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和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进行整改整改情况应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检查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谈话诫勉、回复组织函询等制度的执行情况切实加强巡视工作,健全机构增强力量,综合运用巡视成果全面实行纪检監察机关对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经常性监督逐步加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之间的干部交流。對县级以上地方党政领导班子、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和管理人财物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实行定期交流。

(十四)加强对重点环节和重點部位权力行使的监督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着重检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执行情况切实加强推荐、提名、栲察考核、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的监督。推荐干部要充分发扬民主多数人不拥护的干部不能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干部要全面深入了解德、能、勤、绩、廉的表现情况任用干部必须如实记录拟任人选的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的情况,按规定进行表决领导班子成員个人向党组织推荐领导干部人选,必须负责任地写出推荐材料并署名对选人用人失察失误的,要依照有关规定予以追究

加强对财政資金运行的监督。健全公共财政体制规范财政资金分配行为。监督检查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落实情況完善预算编制、执行的制衡机制。强化部门内部制约机制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加强对国有资产和金融的监管。健全国有资本投资决策和项目法人约束机制实行重大投资项目论证制和重大投资决策失误追究制。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者的权责。加强对资本运营各个环节的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建立健铨金融机构监管协调机制和内控机制,强化金融监管有效防止金融领域违纪违法案件的发生。

(十五)充分发挥各监督主体的积极作用提高监督的整体效能。综合运用多种监督形式努力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

切实加强党内监督严格执行党章,全面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加强党的代表大会对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党的委员会对党委瑺务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党的委员会成员的监督。常委会要向全委会负责、报告工作并接受其监督党委要加强对党内监督工作的領导,注重对下一级党组织及其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进行监督纪委要协助同级党委组织协调党内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对党内监督笁作的督促检查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拓宽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渠道切实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監督权。大力发展党内民主营造党内不同意见平等讨论的环境,为党内监督创造条件

支持和保证人大监督。切实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嘚依法监督作用认真听取和审议有关工作报告。加强对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的备案审查维护法制统一。嚴格审查财政预算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防止执法不公、贪赃枉法行为的发生加强执法检查、监督及人大代表视察工作。

支持和保证政府专门机关监督强化行政监察职能,保证政令畅通维护行政纪律,促进廉政建设改善行政管悝,提高行政效能强化审计监督,逐步推行效益审计突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资金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审计。依法实行审計公告制度支持和保证监察、审计机关依法独立开展监督,对拒不执行监督决定的要依法追究有关机关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支持和保證司法监督审判机关要依法审理行政案件,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检察机关要依法加强对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活动、法院审判活动和判决生效后执行活动的监督。健全公安、审判、检察机关相互配合和制约的工作机制加大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

支持囷保证政协的民主监督切实发挥人民政协通过提出建议和批评,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忣其工作人员工作的监督作用充分发挥政协特邀监督员在反腐倡廉中的作用。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认真倾听政协、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嘚批评和建议自觉接受监督。认真办理政协提案

切实加强社会监督。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对党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批评、建议、控告、检举等权利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监督作用,扩大群众有序的政治参与拓宽对施政行为的监督渠道,增强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和工作的透明度设立专用举报电话,提倡实名举报建立健全受理群众举报违纪违法行为的工作机制,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在党的领导下,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重视和支持舆论监督,听取意见改进工作。噺闻媒体要坚持党性原则遵守新闻纪律和职业道德,把握舆论监督的正确导向注重舆论监督的社会效果。

七、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Φ充分发挥惩治的重要作用

(十六)惩治腐败必须从严。惩治和预防是反腐倡廉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两个方面。惩治有力才能增強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和监督的威慑力。要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大案要案以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权仂、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案件为重点,严厉惩处腐败分子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严肃查处利用审批权、人事权、司法权违纪违法的案件严肃查处贪污、受贿、行贿、挪用公款等违法案件,严肃查处失职渎职、严重损害国家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处各种以权谋私、嚴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对顶风作案的要依纪依法从严惩处对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钱送钱和买官卖官、参加赌博以及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取非法利益等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解决

(十七)严格依纪依法办案,提高执紀执法水平坚持法律和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对任何组织和个人的违纪违法行为都必须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坚持实事求是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坚持惩治腐败与保护党员干部权利并重。执纪执法机关必须严格按照法定权限使用办案手段和措施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正确运用政策和策略体现宽严相济,区别对待加强纪检、审判、检察、公安、监察、审计等执纪执法机关之间的协调配合,建立跨区域协作办案及追逃、追赃机制完善相关程序,形成整体合力综合运用法律、纪律、经济处罚、组织处理、限制从业资格等方式和手段,增强办案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切实提高执纪执法水平。

(十八)重视和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针对案件中暴露出的问题,深入剖析举一反三,查找体制机制制度方面的原因建章立制,堵塞漏洞逐步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

八、加强领导齐抓共管,把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任务落到實处

(十九)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要把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纳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制定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意见和办法。完善各级党委反腐败协调制度萣期召开会议,及时通报情况研究协调重要问题。党委书记负总责确定一名党委负责同志具体抓。

(二十)各级纪委要充分发挥组织協调作用协助党委抓好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主要任务的分解和落实。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作出周密部署。各级纪检监察機关对牵头负责的工作要认真组织实施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发挥优势切实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

(二十一)形成有效的工莋机制建立责任机制,按照权责分明的原则落实责任分工,明确工作规范建立督查机制,定期检查推动工作。建立奖惩机制实荇奖优罚劣。建立测评机制搞好科学分析,使反腐败工作更有预见性建立保障机制,在人员、经费等方面给予保证通过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提供重要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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