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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伏镇各部门职能职责
来源:太伏镇
发布时间: 12:57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
太伏镇机构职能职责
1.单位名称:中共泸县太伏镇委员会
2.职能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及本级党代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2、讨论决定本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
3、领导镇政权机关和群团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4、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
6、领导本镇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计划生育等工作
3.领导班子成员介绍:
姓名:贾纯国,职务:党委书记,分管事项:主持党委全面工作。联系人大、武装工作。办公电话:8603322。
姓名:郑执,职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分管事项:主持纪委工作。负责纪检监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政法、社会稳定、法制、群众信访、反邪教、督查督办、统战政协、民族宗教工作。分管群工办,联系司法所、派出所、法庭、法律服务中心。联系安全工作。办公电话:8602777。
姓名:代林彬,职务:党委组织委员,分管事项:负责组织人事、宣传、电子政务、政务公开、团委、关工委、工会、机关事务、目标管理、退管、保密、档案、精神文明、邮电通讯、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工作。分管党政办、社事中心,联系广电网络中心、邮政支局、电信分公司。
1.单位名称:泸县太伏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
2.职能职责:
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2)领导或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3)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4)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族、民政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5)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6)监督本级人民政府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7)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8)根据上级的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镇长、副镇长的任免,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9)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3.领导班子成员介绍:
姓名:张国琼,职务:党委委员、人大主席,分管事项:主持人大工作。负责教育、妇联、妇女儿童工作、科技科协、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工作。分管教管中心,联系各学校。办公电话:8603432。
1.单位名称:泸县太伏镇人民政府
2.职能职责介绍:
1)执行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
4)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等工作。
6)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
7)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8)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9)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10)承办本级党委、人大和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3.领导班子成员介绍:
姓名:雷鑫平,职务:党委副书记、镇长,分管事项:主持政府全面工作。负责财税、物价、审计、金融、农村财务、政府采购工作。分管财政所,联系金融部门、国税分局、地税所。联系临港园区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办公电话:8602968。
姓名:邱清海,职务:党委委员、副镇长人选,分管事项:负责工业经济、招商引资、商贸、工商、统计、质监、环保、重点项目、安全生产监督(消防)和临港工业园区相关工作。联系经发办、安办、工商所、消防三中队。办公电话:8602155。
姓名:易晓明,职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分管事项:主持武装部工作。负责民政优抚、社会救助、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合作医疗)、新农村建设、应急管理、食品药品安全、便民服务、劳动保障和人才资源开发、老龄、残疾人工作、妇女儿童工作、社区工作岗位、劳务开发、社会扶贫、保险、旅游体育和广播网络工作。联系社事办、卫计办、合管站、食药监所、劳保所、社事中心、便民中心、广电网络中心、卫生院。办公电话:8602004。
姓名:陈一,职务:副镇长,分管事项:负责农业和农村经济、国土资源、村镇建设、道路交通、船舶管理、水务(安全饮水)、农林、农机、畜牧兽医、气象、城乡环境治理、土地承包、扶贫移民、农村用电工作。联系国土资源和村镇建设办公室、农机站、农林站、水利站、交管办、交管站、畜牧兽医站、供电所、路政二中队、运政玄滩中队。办公电话:8602032。
4.内设机构:
(一) 党政办,负责人:马秀遐,职能:(1)贯彻落实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2)负责基层党组织、党员与干部队伍的建设管理,人事人才工作,老干部工作;(3)负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思想政治教育,精神文明建设;(4)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及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其他日常工作;(5)负责统战、侨务和对台工作;(6)负责团委、妇联、工会的日常工作;(7)负责文秘、信息、调研、保密、督查督办、档案、机关后勤管理工作;(8)贯彻国家财政法律、法规,落实国家支农、惠农政策;(9)负责编制和执行乡镇预算,乡镇财政性资金、财政财务收支及资产管理;(10)负责村社集体资产、财务的监督和管理,代理村级会计核算,管理乡镇、村级债权债务;(11)负责监督各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12)承担乡镇党委、人大、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办公地址:太伏镇政府大楼,联系人:马秀遐,联系电话:8602627。
(二)经发办,负责人:袁 静,职能:(1)贯彻落实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2)负责制定农业、工业和第三产业等经济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3)负责农村现代化建设,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及培育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工作;(4)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5)负责农业和农村经济、农业产业化发展、工业经济、商贸流通业发展、固定资产投资;(6)负责经济统计工作;(7)负责村镇建设规划、农业规划、农业资源的开发利用、水利设施建设、环境保护、交通、安全生产监督与管理工作;(8)承担党委、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办公地址:太伏镇政府大楼,联系人:袁 静,联系电话:8602015。
(三)卫计办,负责人:巫小平,职能:(1)负责独生子女各类待遇的审核发放;(2)负责人口统计与计划生育违法处罚;(3)负责《生育服务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生育证》、《流动人口证》等证件的办理; (4)负责孕优检查、两癌筛查、精神病人药物发放等卫生工作。办公地址:太伏镇政府大楼,联系人:巫小平,联系电话:8602800。
(四)社事办,负责人:殷逢群,职能:(1)贯彻落实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2)负责民兵工作,双拥工作,国防教育、动员及征兵工作;(3)负责政府法制工作;(4)负责村民自治、村(社区)委员会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工作;(5)负责社会优抚、扶贫、救灾、救济、低保、五保、救助、殡改、婚姻、行政区划及民间组织管理工作;(6)负责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工作;(7)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障、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科技、残联、老龄工作;(8)负责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任务和各项奖励政策,控制人口数量、稳定低生育水平,检查评估和实施人口计划,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协调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开展,推行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9)承担党委、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办公地址:太伏镇政府大楼,联系人:殷逢群,联系电话:8602160。
(五)群工办,负责人:李仁发,职能:(1)贯彻落实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2)负责掌握辖区内信访动态,信息汇集、分析、研判和上报工作;(3)负责信访问题的受理、排查、调处及分流处理工作;(4)承办上级交办和转办的信访事项;(5)协助、配合上级信访部门调查处理信访案件;(6)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政法日常工作;(7)负责指导、考核村(社区)的信访和维稳工作;(8)负责普法宣传和法律服务工作;(9)承担党委、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办公地址:太伏镇政府大楼,联系人:李仁发,联系电话:8602969。
(六)财政所,负责人:杨
昱,职能:1.贯彻国家财政法律、法规,落实国家支农、惠农政策;2.负责编制和执行镇预算,乡镇财政性资金、财政财务收支及资产管理;3.负责村社集体资产、财务的监督和管理,代理村级会计核算,管理镇、村级债权债务;4.负责监督各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5.承担镇党委、人大、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办公地址:太伏镇政府大楼,联系人:杨
昱,联系电话:8602199。
(七)安办,负责人:胡键,职能:1.认真贯彻有关安全生产 年少无知发、法规和规章,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努力增强全民安全意识。2.主持制定和完善本地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督促所辖企业、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3.定期召开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综合全镇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向镇政府汇报,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主持持好镇安办日常工作,制定工作计划,筹备镇安全会议,分解下达目标,安排阶段性工作任务。经常检查所辖单位、企业,特别是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农电及重点场所的安全,发现的重大隐患和问题,要及时上报,督促整改,消除事故隐患。本辖区内发生伤亡事故,要尽快赶赴现场,积极参加抢救和做好上报及善后工作。办公地址:太伏镇政府大楼,联系人:胡键,联系电话:8602168。
(八)交通办,负责人:周显平,职能:(1)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2)在乡镇人民政府授权下与车主签定安全责任书;(3)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检查整治工作;(4)建立本行政区内机动车及驾驶员信息台账;(5)负责道路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办公地址:太伏镇政府大楼,联系人:周显平,联系电话:8603244。
(九)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负责人:卢春,职能:宣传文化体育服务岗位: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搞好广播电视事业建设;协助上级行政管理部门做好辖区内出版物市场和印刷行业的日常管理;发展文化体育事业,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快捷、丰富的文化服务;负责文物保护及收集整理民间文化遗产;指导镇、村级文化活动阵地建设。劳动保障和人才资源开发岗位:负责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咨询工作;办理辖区内城镇失业人员的失业登记,动员组织社区就业培训、劳动预备制培训,提供职业指导、就业岗位信息,开发社区就业岗位特别是公益性岗位,组织实施社区就业项目,为就业困难的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再就业援助等社区就业服务;负责下岗失业人员申领《再就业优惠证》的审核工作,为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下岗失业人员申领小额贷款办理有关手续;配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做好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相关工作,负责辖区内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的资格审查、待遇调整和丧葬补助支取,协助有关部门在退休人员中建立健全党的组织,组织退休人员开展文体活动;负责本辖区劳动保障各项统计、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承办辖区内就业、再就业和社会保障的统计调查工作,做好辖区内下岗失业人员、退休人员基本情况信息库的建立、运行和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调查统计、建立劳动力资源信息库、动员组织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岗培训,为外出打工的民工办理有关手续和提供相关服务,指导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和组织劳务输出等工作。贯彻执行农村人才开发的相关政策,准确掌握乡镇农村人才现状、现实需要和发展趋势,建立农村人才信息平台,搞好储备和跟踪服务;结合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制定开发规划;组织开展送科技下乡活动,围绕市场要求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村实用人才培训;推荐评定农业技术职称人选,协助办理职称评聘手续,选拔、推荐农村优秀人才;构建农村人才交流网络,建设农村人才市场;宣传农村人才开发情况和乡土人才典型,建立农村优秀人才开发示范村和农村专业协会,协助科研资金的筹集和科研场所的落实。社区工作岗位:建立健全非公企业、居民区群众自治组织和群众团体等党的组织,实现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指导、组织推进非公企业、居民区群众自治组织和群众团体等的党建工作;教育促进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动员引导群众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共同努力。社会救助服务岗位:负责符合救助条件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和教育;负责残疾人、未成年人或者其他行动不便的流浪乞讨人员护送回原籍或住所地的工作;负责本镇流入外地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接回;做好受助人员中危重病人、精神病人等的医疗救助工作。办公地址:太伏镇政府大楼,联系人:罗远洋,联系电话:8602161。
(十)国土资源和村镇建设办公室,负责人:陈一,职能:国土岗位: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市、县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作出的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决定和措施。组织宣传本镇有关国土资源工作安排,宣传每年“全国土地日”、“世界地球日”等活动的宣传主题和宣传口号。二、依据上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参与编制和实施本行政区域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地质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协助做好规划听证工作。三、开展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具体实施基本农田划区定界;协助编制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计划,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四、协助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资源调查、土地分等定级、土地登记、土地统计、地籍档案管理、土地证书核发和土地动态监测管理。五、负责农村居民住宅用地以及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的审核报批及批准后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六、协助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开展农用地转用、集体土地征收(征用)、具体建设项目工地等有关工作。七、维护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对行政区域矿业权人履行法定权利义务、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进行监督管理。受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委托,可参与探矿权、采矿权设置的论证工作,协助调处探矿权、采矿权权属纠纷。七、协助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开展矿山生态环境的监督、保护工作以及地质灾害监测、防治工作,组织对地质灾害点的监测、预报工作,对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八、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土资源进行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和报告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配合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做好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调查核实、取证和处理工作。九、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各项土地、矿产资源费税的收缴管理工作,按“收支两条线”原则足额、及时上交。十、受理本区域内的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落实首办责任制;调查处理国土资源信访事项;动态掌握所辖各村人民群众对有关国土资源工作存在问题、矛盾纠纷等苗头性情况,并及时进行引导、妥善处理;动态收集掌握人民群众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研究采纳合理性意见、建议,及时反馈有关采纳情况;及时向镇党委、政府和县(市)国土资源局报告群众反映的重要情况、紧急事项、举报和重要建议;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组,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推诿,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当地,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十一、负责有关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本所的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机构,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依法、依规公开办事程序、办事过程,及时公开包括土地利用规划、基本农田保护区、农村宅基地管理、土地权属、统一区片价标准、征收或者征用土地的补偿安置方案等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知晓、获取有关政府信息的权利。村镇建设服务岗位:负责村镇规划建设服务工作;集镇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的建设维护;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日常检查;镇村建设统计和档案管理等工作。环境卫生服务岗位:负责镇村容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的规划、管理维护等工作。办公地址:太伏镇政府大楼,联系人:刘焱林、赵波,联系电话:02158。
(十一)合管站,负责人:刘国彬,职能:(1)协助做好镇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相关工作;(2)负责本辖区内参保农民在市外住院、慢病门诊资料的初审;(3)负责本辖区住院病人备案工作;(4)负责对本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的监督管理;(5)负责参保农民信息微机录入工作,并及时将录入信息上报县医保局;(6)负责慢、重病门诊的申办;(7)承担宣传、筹资、信息统计、上报等工作;(8)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办公地址:太伏镇政府大楼,联系人:刘国彬,联系电话:8603526。
(十二)食品药品监管所,负责人:庞犍军,职能:1.组织开展本辖区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流通、使用(或消费)环节日常监管、专项整治和安全隐患排查。2.受理本辖区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违法违规行为的投诉举报,组织查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违法行为。3.负责本辖区内重大活动和重要接待食品安全保障,承担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4.推动本辖区食品药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应急演练。5.负责本辖区内食品药品行政审批的监督实施。负责公布本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开展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6.承担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和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职责。办公地址:太伏镇政府大楼,联系人:庞犍军,联系电话:8607379。
(十三)农林站,负责人:张世全,职能:农技岗位:1.参与制定全镇农业技术推广计划并组织实施;2.组织农业技术的专业培训;3.提供农业技术信息服务;4.对确定推广的农业技术进行试验示范;5.指导村级技术推广机构,群众性科技组织和农民技术人员的农业技术推广活动。林业岗位:1.负责全镇林业政策法规宣传,贯彻执行《森林法》,查处各种林政案件。2.负责全镇造林绿化,认真完成上级下达各项任务。3.负责全镇森林防火工作。办公地址:太伏镇政府大楼,联系人:张世全,联系电话:8602248。
(十四)水利站,负责人:李洁彬,职能:1、贯彻执行有关水利 、水土保持的方针、政策、法规;2、统一管理使用当地水资源(包括地下水资源);3、负责本乡的小型水利、水土保持和人畜饮水的规划和年度计划,完成水利年度的统计工作;4、负责本乡小型水利、人畜饮水和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组织施工和竣工验收;5、组织农用水利建设,积极参与抗旱、防汛、抢险等工作;6、组织督促检查各项水利、水土保持工程,做好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小型水利、水土保持和人畜饮水的工程档案;7、组织落实群众性小型水利和人畜饮水工程设施以及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各种形式的承包责任制,建立健全村社群众性的水利、水土保持管理服务体系,定期检查指导;8、协助制定保护水利工程的村规民约,及时处理水事纠纷和水事案件的查处;9、普及推广小型水利工程科学知识;10、根据省政府有关规定,组织水费征收工作;11、组织利用水土资源、设备 、技术和人力资源优势,积极开展综合经营,增加收入,提高自给能力;12、计划筹集小型水利、人畜饮水和水土保持建设所需资金,做好安排、使用,并做好监督和结算,做好水利物资的保管和供应;13、完成乡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办公地址:太伏镇政府大楼,联系人:李洁彬,联系电话:8602016。
(十五)农机站,负责人:李四清,职能:1、负责全镇农牧业拖拉机安全检查、机械维修工作,负责辖区拖拉机管理和拖拉机安全年审验及驾驶人员的考核等工作。2、负责全镇的农牧业机械化作业、播种、机耕、机翻等工作。3、负责农牧业机械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4、负责农机配件产品经营的质量监督、申办执照。5、农机购置补贴的申报。办公地址:太伏镇政府大楼,联系人:李四清,联系电话:8603097。
(十六)司法所,负责人:彭利,职能: 1、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2、开展街道基层政府法律服务工作;3、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4、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5、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6、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7、协助本级人民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8、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9、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办公地址:太伏镇政府大楼,联系人:彭利,联系电话:8602471。
(十七)教管中心,负责人:章华飞,职能:1.负责拟定辖区内各类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辖区内中、小学教育教学管理、教师管理、教学质量、经费投入、安全维稳工作、营养餐计划实施等业务指导和组织协调、督促落实。3.负责完成辖区内的中、小学教师年度考核、评优、晋级、晋职、交流、退休教师等人事管理工作。4.及时传达并督促、指导辖区内学校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工作部署,不断提高辖区内学校管理水平、教育教学质量,并营造良好的学校发展环境。5.对辖区内学校领导班子调整、教师人事调配按干部管理权限向镇、党委、政府和教育局提出建议。6.对辖区内学校生均公用经费的使用进行监督。7.负责组织考核发放辖区内学校的奖励性绩效工资。8.完成镇、党委、政府和教育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太伏镇政府大楼,联系人:章华飞,联系电话:8602373。
(十八)畜牧兽医站,负责人:周方强,职能:为畜牧业发展提供管理保障。动物防疫和强制免疫的组织实施,动物疫情调查、监测与报告,畜牧业生产先进实用技术推广和畜禽新品种引种、试验、示范,生产统计,动物及其产品的检疫、兽药和饲料等养殖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办公地址:太伏镇政府大楼,联系人:周方强,联系电话:8602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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