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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推荐 | 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困难失学!这些资助电话请记好(各省都有)

2018年教育部和各地高校学生资助热线电话

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简介

学生资助是一项重要的保民生、暖民心工程,事关脱贫攻坚,事关社会公平。党和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问题,并向社会庄严承诺:“决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目前,我国已建立起以政府为主导、学校和社会积极参与的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实现了“三个全覆盖”,即各个学段全覆盖、公办民办学校全覆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在高等教育阶段,更是实现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三不愁”,即入学前不用愁、入学时不用愁、入学后不用愁。

2017年,全国累计资助各级各类学生9590.41万人次(不含义务教育免除学杂费和免费教科书、营养膳食补助);累计资助金额1882.14亿元(不含义务教育免除学杂费和免费教科书、营养膳食补助)。其中,资助学前教育幼儿889.77万人次,资助金额93.20亿元;义务教育寄宿生生活补助资助1604.61万人,资助金额179.11亿元;资助中等职业学校学生1509.92万人次,资助金额365.29亿元;资助普通高中学生1310.42万人次,资助金额193.80亿元;资助普通高校学生4275.69万人次,资助金额1050.74亿元。各级财政安排义务教育国家免费教科书资金175.94亿元,营养膳食补助资金285亿元。

一、学前教育:按照“地方先行、中央补助”的原则,各地因地制宜确定学前教育资助政策

1.政府资助。地方政府对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予以资助。

2.幼儿园资助。幼儿园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

3.社会资助。各地建立和完善相关优惠政策,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及个人等捐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

二、义务教育:实施“两免一补”和营养改善计划

1.免除学杂费。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

2.免费教科书。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规定课程教科书和免费为小学一年级新生提供正版学生字典。

3.寄宿生生活补助。补助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250元。

4.营养改善计划。国家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中央财政为国家试点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补助形式为向学生提供优质食品,不以现金形式直接发放,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4元(学生全年在校时间按200天计算)。

三、普通高中教育:以国家助学金、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地方政府资助项目为主,学校资助和社会力量积极参与

1.免学杂费。免除公办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学杂费,免学杂费标准按照各省级人民政府及其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执行(不含住宿费)。对在政府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普通高中就读的符合免学杂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普通高中免学杂费标准予以补助。

2.国家助学金。资助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3.地方政府资助。部分地区出台地方性奖学金、助学金、专项免费等政策。

4.校内资助。普通高中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减免学费、设立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

5.社会资助。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及个人等面向普通高中设立奖学金、助学金。

四、中等职业教育:以免学费、国家助学金为主,学校资助、社会资助和顶岗实习为补充

1.免学费。免除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对在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一、二、三年级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除学费标准给予补助。

2.国家助学金。资助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

六盘山区等11个连片特困地区和西藏、四省藏区、新疆南疆四地州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助学金范围。

3.顶岗实习。组织中等职业学校三年级学生到企事业等用人单位实际工作岗位进行实习,获得一定报酬,用于支付学习和生活费用。

4.校内资助。中等职业学校每年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学费减免、勤工助学、校内奖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

5.社会资助。鼓励和支持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个人资助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五、本专科生教育:“奖贷助勤补免+绿色通道”等多元混合资助

1.国家奖学金。奖励5万名特别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专科在校生,每人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专科在校生,每人每年5000元。

3.国家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在校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3000元。

4.国家助学贷款。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免担保、免抵押信用贷款,用于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在校学习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贴付,毕业后的利息由借款学生负担。

5.基层就业国家资助。对中央部属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人每年不高于8000元。地方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办法由各地参照中央政策制定执行。

6.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施一次性补偿或代偿,对退役后复学的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减免学费。资助标准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7.直招士官国家资助。对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对其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8.师范生公费教育。在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的公费师范生,免缴在校学习期间学费、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地方师范院校师范生资助由各地自行实施。

9.退役士兵学费资助。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给予学费资助,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10.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对中西部地区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一次性发放路费及短期生活费补助,省(区、市)内院校录取的每人500元,省(区、市)外院校录取的每人1000元。

11.勤工助学。学校设置校内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劳动报酬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或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12.校内资助。学校设立校内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伙食补贴、校内无息借款、减免学费等,利用事业收入资金以及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捐助资金实施校内资助。

13.绿色通道。全日制普通高校建立“绿色通道”,对被录取入学、无法缴纳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分别采取相应方式予以资助。

六、研究生教育:全面享受本专科生政策,奖助学金标准更高

1.国家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研究生。其中,硕士生3.5万名,每生每年2万元;博士生1万名,每生每年3万元。

2.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覆盖面、等级、奖励标准和评定办法由各高校确定,标准不超过同阶段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的60%。

3.国家助学金。资助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硕士生每生每年不低于6000元,中央高校博士生每生每年不低于15000元,地方高校博士生每生每年不低于13000元。

4.国家助学贷款。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免担保、免抵押信用贷款,用于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在校学习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贴付,毕业后的利息由借款学生负担。

5.“三助”岗位津贴。高等学校设置研究生“三助”(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并提供“三助”津贴。

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基层就业国家资助、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直招士官国家资助、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条件、程序等有关规定,与本专科生基本相同,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不高于12000元。

就可能改变一名贫困学子的未来

内容来源:《中国青年报》2018年8月21日

转载声明:本文转载自「中国青年报」,搜索「zqbcyol」即可关注。

秋季新学期开学了。为了让全社会了解国家和我省的学生资助政策,保证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高等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入学,记者从省教育厅了解到,从2007年开始至今,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体系,我省在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政策的同时也相继出台了一些地方政策。截至目前,全省已建立起覆盖学前教育至研究生教育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从制度上保障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

唐卡班学生领到学生资助卡,喜笑颜开。 张普权 摄

为藏医班学生发放学生资助卡。 张普权 摄

朱砂启智,启蒙师长用朱砂在学子们额头正中点上红痣,称为“开天眼”,寓意开启智慧,从此眼明心亮,发奋读书。莫昌伟 摄

感谢恩亲,学生手捧茶水敬献师长恩亲,表达敬爱和感恩之心。 莫昌伟 摄

按照“地方先行、中央补助”的原则,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地方政府对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予以资助。幼儿园从事业收入中提取3%-5%的资金,用于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

西宁、海东地区:县级以上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审批设立的幼儿园学前一年(幼儿园大班及学校附设学前班)在园(校)儿童,实行保育教育费资助。资助的标准为每生每年城镇幼儿园不低于800元,农牧区(含乡镇)幼儿园不低于1200元。已纳入15年免费教育范围的学生,免除学前三年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按照生均1200元的标准补助幼儿园公用经费。尚未纳入学前免费教育范围的幼儿,继续实施学前一年教育资助政策。

海西、海北地区:免除学前三年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按照生均1200元的标准补助幼儿园公用经费。

“三江源1+9+3”奖补政策:免除学前三年幼儿园保育教育费,其中学前一年教育继续按生均2200元的标准补助公用经费,每生每学年给予生活费补助1500元。学前二、三年按照生均1200元的标准补助公用经费。

在义务教育阶段全面免除了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农村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提供生活补助。

西宁市、海东市:继续对农牧区寄宿生给予生活补助,将城市贫困家庭寄宿生纳入生活费补助范围,小学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100元,初中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350元。

海北州、海西州:小学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初中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700元。

海南州和黄南州同仁县、尖扎县:小学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600元,初中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800元。

玉树州、果洛州、黄南州泽库县、河南县:小学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700元,初中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900元。

“三江源”异地奖补政策(玉树、果洛、黄南、海南、海北、海西六个州):初中学生到异地就读享受异地奖补政策,其前提条件必须是由教育部门统一组织异地就读的,凡自行到异地就读的学生不享受该政策。每学年生均补助公用经费标准为2300元,每人每学年生活补助标准为2200元。

在普通高中建立了以政府为主导,国家助学金为主体、学校减免学费等为补充、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西宁、海东地区:对具有正式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资助面为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30%,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可分为1、2、3个档次进行资助。对纳入15年免费教育范围的贫困家庭学生,免除学杂费,按生均400元补助公用经费;免费提供教科书,按生均400元补助。

六州地区:免除普通高中阶段学生学杂费,按生均400元补助公用经费;免费提供教科书,按生均400元补助。继续对贫困家庭学生按现行年生均2000元标准提供助学金。

“三江源”异地奖补政策(玉树、果洛、黄南、海南、海北、海西六个州):高中学生到异地就读享受异地奖补政策,其前提条件必须是由教育部门统一组织异地就读的,凡自行到异地就读的高中学生不享受该政策。公用经费每学年生均补助标准为2800元,生活费补助每人每学年补助2700元。

对当年考入普通高校本、专科学校的农牧民家庭学生(包括户籍制度改革中转为城镇户口家庭学生)一次性奖励补助,城镇户口学生不享受该政策。标准为普通高校本科生一次性补助1万元,专科学生一次性补助6千元,分年度拨付和发放。

在中等职业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助学金、国家免学费为主,以校内奖助学金和学费减免、顶岗实习等为辅的资助政策体系。

西宁、海东、海西、海北地区:对全日制正式学籍全部在校中职学生免除学费,免学费的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在现行中职学校免学费基础上建立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为年生均1200元。对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学生中一、二年级所有中职学生提供免费教材,标准是每生每年400元。为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农村(含县镇非农)学生、涉农专业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城市学生的20%的比例)提供国家助学金,按年生均2000元标准提供资助。

玉树、果洛、黄南、海南四个州及格尔木市代管的唐古拉山镇:对中等职业学校就读学生,免除学费、住宿费、课本费和取暖费等费用,并给予生活补助。中职学生享受此项政策后不再重复享受现行国家免学费和助学金政策,每学年生均公用经费补助2700元,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在现行基础上建立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为年生均1200元。生活费每生每年补助2000元,其中三年级学生800元。

“三江源”异地奖补政策(玉树、果洛、黄南、海南、海北、海西六个州):中职学生到异地就读享受异地奖补政策,每学年生均补助标准为3300元(自行考录的中职学生,资金发放给学生,由学生向学校交纳)。

每人每学年补助生活费标准为3200元(其中三年级学生2200元)。

在普通高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勤工助学、校内奖助学金、困难补助、伙食补贴、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并举的资助政策体系,同时实施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绿色通道”。

国家奖学金:普通高等院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的在校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方面特别突出的本、专科生可以获得国家奖学金,每年每生8000元。特别优秀的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2万元;博士生每生每年3万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普通高等院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的在校生,在校期间学习优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每生5000元,同一学年内不可以同时享受国家奖学金和励志奖学金。

国家助学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每年每生3000元,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励志奖学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硕士生每生每年不低于6000元,博士生每生每年不低于13000元。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生),通过户籍所在的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的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和家长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贷款利息: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利息全部由省财政承担,贷款学生毕业后的第二个月开始由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支付,贷款学生最长不超过20年本金与利息全部还清。

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是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实行代偿;应征入伍前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等学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给予教育资助。内容:一是学费资助;二是家庭经济困难退役士兵学生生活费资助;三是其他奖助学金资助。学费资助标准,按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学费标准,每学年每生最高不超过8000元。生活费及其他奖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国家现行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

直招士官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对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对其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补偿代偿金额根据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确定,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勤工助学:学校设置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并为学生提供校外勤工助学机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考虑。学生参加勤工助学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劳动报酬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或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绿色通道:全日制普通高校建立“绿色通道”,对被录取入学、无法缴纳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作者: 赵 静 来源:青海日报

8月17日,省教育厅召开2018年学生资助工作新闻通气会,记者从会上了解到,自2007年以来,我省共投入学生资助资金235亿元,资助学生1165万人次。我省今年进一步完善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确保高校新生入学前、入学时以及入学后不再为路费、学费、生活费等发愁。

今年大学新生开学在即,我省已经实行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绿色通道”等多种方式的混合资助体系,保证大学生上学无忧。我省实现了从学前教育、义务教育、中职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到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的全覆盖。也就是说,一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从幼儿园开始一直到博士研究生毕业,均可按政策申请各类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资助。

目前,我省进一步加强教育扶贫,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面实施资助,并制定出台了《甘肃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此外,省教育厅还开通了暑期热线电话0931—8812355,接受社会群众和学生对资助政策的咨询、求助和投诉。

下面请跟兰妹妹一起去了解

一、什么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哪些学生可以申请这项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并由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问题。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由学生和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向家庭所在地的县级学生资助中心申请办理,不需要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都可以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贷款用途、贷款利率、贷款金额和贷款期限有什么要求?

生源地贷款原则上用于借款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当贷款金额高于学费和住宿费实际需求时,剩余部分可用于学生生活费。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

贷款期限按学制加13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0年,最短6年。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不上浮。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基准利率调整一次。

三、如果有学生想申请生源地贷款,需要符合哪些条件?在哪里办理?

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三是当年未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时,需已收到高校录取通知书,或是高校在校生。生源地指的是大学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区。

在首次申请贷款前,需要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主要分为两种方式:

第二是在申请表上盖章认定。

对于高中预申请,指的是由高中阶段学校,将高中任一学年曾获得国家助学金资助的学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城市低保户学生,以及由高中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报送至相关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导入助学贷款管理系统。

通过高中预申请的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注册并提交贷款申请后,导出贷款《申请表》,就可以看到是否通过预申请的数据项为“是”。

通过高中预申请的学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直接携带有关材料,到县中心现场办理贷款手续,不需要持《申请表》到有关部门盖章。

未经过高中预审请的学生,需要先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注册并提交贷款申请,导出《申请表》,然后持《申请表》到原就读高中,或者村委会(居委会),或者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中的任何一个单位,由其在《申请表》上盖章,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仅需一个单位出具认定意见,并加盖一枚公章即可。

续贷的学生不需要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直接到县中心办理贷款手续即可。

四、什么时间能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现场办理需要多长时间?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主要的办理环节包括:提交贷款申请、现场签订借款合同、高校录入电子回执、贷款审批发放。一般每年4月份开始,就可以提交贷款申请了。

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贷款申请即可。对于续贷的学生,每年至少需要登录两次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续贷申请时,还要录入一百多字的续贷声明,简要报告一下自己的学习情况。

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现场受理,签订借款合同的时间,一般为7月至9月份,我省2018年各地现场集中受理时间为7月中下旬至9月中旬。

我省今年起全面普及助学贷款电子合同,在资料完备的正常情况下,一般不超过5分钟,就能完成电子合同签订。

签订合同以后,学生持贷款受理证明,到学校报到,高校须在10月中旬前,在助学贷款管理系统录入电子回执,逾期未录入回执的,视为放弃本次贷款申请。之后是贷款审批发放的流程,一般11月中旬,助学贷款资金直接发放到学生就读的高校,作为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

五、助学贷款现场办理时,需要携带哪些材料?

首次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要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同时到场办理,共同借款人一般是借款学生的父母一方即可,如果有特殊情况也可以是其他近亲属,但要求近亲属年龄在25至60周岁之间。

1.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2.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

3.户口簿原件,如果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不再同一本户口簿上,需要携带双方的户口簿原件;

续贷时,借款学生或者共同借款人一方到现场办理即可。

1.办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六、借款学生什么时候开始偿还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如何申请提前还款?

借款学生在校就读期间,无需偿还贷款的本金和利息。自毕业当年开始,每年还款一次。

学生个人应承担的贷款利息,自学生毕业当年9月1日起开始计算。每年11月1日至12月20日(合同到期最后一年为9月1日至20日),借款学生应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询当年应还本息金额并还款。

学生毕业后,在还款期内,如果继续攻读学位的,需及时向县级资助中心提供书面证明,审核通过后,可继续享受贴息和还本宽限期。

如果需要提前还款,一般直接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自助提交还款申请即可。可以一次性偿还一份或者多份《借款合同》尚未清偿的本息。也可以仅偿还部分本金,部分本金还款必须是500元以上,且为100元整数倍的金额。

一般情况下,正常还款状态的合同,随时可以提交提前还款申请,申请时间不同,只是会影响利息结算的日期。

提前还款申请当月账期有效,因此提交申请后,应尽快进行还款。

如果是不小心忘记还款时间,导致贷款逾期的。在1月至10月的1日至20日,11月1日至12月20日,在此期间,可以进行逾期还款操作。

七、学生毕业后,有偿还贷款的能力了,要通过什么途径进行还款?

支付宝为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主要的代理结算机构,偿还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主要有三种途径:

1.约定支付宝账户批量扣款:把足额还款资金,在还款日前,存入贷款合同约定的支付宝账户,支付宝公司将在还款日后,自动将还款资金扣收至开发银行。

2.支付宝主动还款功能:通过网页登录任何一个支付宝账户,找到助学贷款还款功能。或者通过任何一个手机支付宝客户端,在“朋友”功能中,查找并关注“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生活号,找到在线还款功能。根据提示输入贷款学生信息,查询到应还款金额后,即可还款。

3.通过助学贷款专用银联POS机刷卡还款:线上还款操作存在困难的,可以联系就生源地县级资助管理中心,如果有助学贷款专用银联POS机的话,可以直接刷储蓄卡还款。

八、如果学生未能如期偿还贷款,将会有怎样后果?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其他个人贷款一样,贷款信息将记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如果学生未能按时足额还款,将会留下逾期记录,会对学生未来工作就业、申办信用卡、购房按揭贷款等方面产生不良影响。

1、新生入学路费资助的具体政策是什么?需具备什么条件,在哪里办理?

新生入学路费资助是针对新入学的家庭经济困难大一新生的资助,省内院校每人资助500元,省外院校每人资助1000元。

(1)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学生本人身份证以及相关贫困证明材料;

(2)在户籍所在地教育局领取并填写上报《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路费资助项目申请表》;

(3)在户籍所在地教育局审核通过后,按流程办理即可。

2、据了解,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一般在高三期间进行预申请,如果当时没有申请,拿到高校录取通知书后能否办理?学生本人的户籍和学籍不在同一地,是否可以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请问预科生可以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吗?

高三毕业前因各种原因未做预申请的同学与其他贷款学生一样可以在当地县教育局现场做预申请并办理助学贷款,所需材料和预申请同学材料一致。

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只和学生户籍有关,只要学生户籍在甘肃省即可办理。

预科生也可以办理生源地贷款。办理所需的相关材料、流程和办理地点同本专科生完全一致。

3、如何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请问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对每个家庭贷款人数有限制吗?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由学生和其合法监护人向家庭所在地的县级学生资助中心申请办理,不需要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每个借款人每年申请的贷款本科生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最高不超过12000元,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0年。办理程序如下:

⑴相关材料:录取通知书(新生首贷)或在校证明或学生证(在校生首贷)、户口本、学生本人身份证、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共同借款人指学生监护人中的任何一方),以上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三份;

⑵盖章的家庭经济信息调查表;(家庭经济信息调查表在录取通知书中)(盖章在户籍所在地的村、乡(镇)、社区、县的任意一方即可)

⑶助学贷款申请表;(在户籍所在地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领取)

⑷携带⑴⑵⑶中的材料,务必学生本人和共同借款人到户籍所在地教育局办理。

原则上对名额没有限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是“应贷尽贷”,但为从源头降低还款风险,各县级资助中心将会严格把关,将每一个贷款名额分配给真正有需要的学生。在具体办理助学贷款的过程中,针对“一户多贷”的情况要按照该家庭实际情况尽量满足贷款需求。

4、高校学生本科期间(专科期间)已办理过生源地助学贷款,考上研究生(本科生)后,还需贷款的话,如何办理?甘肃省办理校园地助学贷款吗,该如何办理?

(1)申请人需要在县资助中心办理“还款计划变更”;(2)该办理流程和本科期间续贷手续一致;(在户籍所在地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3)办理续贷后,研究生期间对本科生的贷款金额不收取利息。

(4)甘肃省现在只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不办理校园地助学贷款。

5、我们知道,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时,可以通过“绿色通道”办理,请问如何办理?

为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规定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必须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即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学校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6、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政策覆盖的学校范围是?具体内容有哪些?

(1)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政策覆盖的学校是:经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批准设立,实施全日制中等学历教育的各类职业学校,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高等院校附属的中专部、中等职业学校等。

(2)在中等职业教育阶段,我国建立了以免学费、国家助学金为主,学校和社会资助及顶岗实习等为补充的学生资助制度。

国家鼓励地方政府、相关行业企业和社会团体设立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助学金、奖学金,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为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学生提供助学贷款。

中等职业学校也实行“绿色通道”制度,对携有可证明其家庭经济困难材料的新生,可先办理入学手续,再根据核实后的家庭经济情况予以不同方式的资助,再办理学籍注册。

7、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资助标准多少,以何种方式发给学生?民办中职学校学生是否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

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通过中职学生资助卡发放给学生。

凡经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批准设立,实施全日制中等学历教育的各类职业学校,包括公办和民办的中等职业学校均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

8、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的资助面多大,资助标准多少?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学生是否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

从2010年秋季学期起,中央与地方共同设立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约占全国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20%,其中:东部地区为10%、中部地区为20%、西部地区为30%。各地可结合实际,在确定资助面时适当向农村地区、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倾斜。

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费用开支。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学生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

9、从2016年春季入学起,甘肃省对在园幼儿实行免(补)保教费政策,请问这个政策今年有没有变化?

这个政策没有变化。从2016年春季学期开始,甘肃省对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中甘肃籍在园幼儿按照每生每年1000元标准免(补)保教费;对58个连片贫困县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幼儿再增加1000元保教费补助。2016年,共对163万(次)幼儿发放资金7.91亿元。

10、哪类学生享受高职(专科)院校免学费、书本费政策。

为加大对贫困家庭学生的资助力度,从2016年春季学期开始,甘肃省对甘肃户籍考入省内高职(专科)院校的58个集中连片贫困县和17个插花型贫困县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给予资助,每生每年5000元,其中学费4500元,书本费500元。

11、问:今年我省贫困大学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减轻学生和家长负担、简化手续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求,我省各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时,务必要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全面提升服务”的宗旨,不给学生和家长增加负担,对建档立卡户、城乡低保户学生、通过高中预申请的首贷学生和续贷学生均无需再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对其他需要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的,只要借款学生能够提供其原就读高中学校、乡镇(街道),村(居)委会民政部门中任一出具的证明即可申请办理助学贷款。

简单说,就是今年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面实行合同电子化,办理起来,程序简化了,办理时间短了,效率高了。

2017年,全省共计有25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14.9亿元。预计今年将有超过15万名大学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2、今年夏季以来,我省部分地区自然灾害频发,一些地区的家庭因自然灾害影响致使家庭财产受损严重。如何保障对这些家庭学生顺利入学就读?

7月以来,受强对流天气影响,我省大部分地区发生洪涝灾害,一些城乡居民家庭财产受损严重。为帮助并保障我省受灾地区和特殊困难群体家庭学生2018年秋季顺利入学,省教育厅7月就发出通知,要求全省各类学校和市县资助机构,要秉承“不让一个学生因受灾而失学”的政策目标,密切关注高校录取期间和新学期来临之际特殊困难学生入学问题,对受灾受损家庭学生的困难等级做好认定和摸底统计,及时发现并消除受灾困难学生和其他特殊困难家庭学生入学顾虑,为当地受灾家庭学生积极落实资助政策,全力做好受灾家庭学生资助和就学保障,做到应贷尽贷、应助尽助。

请拨打资助中心热线电话

来源丨甘肃教育(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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