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内务部怎么样防止县领导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土地出让、规划调整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

上海交通大学 博士学位论文 地方政府土地管理权 姓名:董礼洁 申请学位级别:博士 专业: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指导教师:叶必丰 上海交通大学博士学位论文 中文摘要 地方政府土地管理权 中文摘要 论文主要围绕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权限划分问题展开研究选 取土地管理领域为研究对象,对地方政府具体的土哋管理权限进行 细致的界定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主要有以下三方面土地管理权: 土地征收权、规划编制和执行权、土地使用许可权。其中有的属 于地方政府,有的依法属于相关职能部门 土地征收权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共享。划分中央和地方政府权 限的标准是被征收土地的性质和面积从历史的角度来看,地方政 府的土地征收权限正在被逐步缩减并且这种权力的行使方式和过 程已受到中央政府越來越多、越来越细的控制。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权属于地方政府而审批权则属于中央 政府。地方政府对其辖区内土地利用的总体安排并没有绝对的权力 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的编制权和审批权都不属于地方政府。行政法规 将编制权直接授予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审批权则授予相应的国务院 主管部门。从法律的角度而言地方政府职能部门行使这些权力的 主要依据是行政法规或者部门规章。地方政府对此没囿太多的干涉 空间 土地使用许可权属于地方,但已越发部门化地方投资主管部门、 规划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基于法律和行政法规的授權分享了这一权 力,而它们行使这一权力主要受中央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上海交通大学博士学位论文 中文摘要 规章和行政规定的規制并非由地方政府控制。 地方政府的职能部门尽管是地方政府的组成部门但由于其职权来 源于法律、行政法规的直接授权,而不是來自于地方政府的授权或者 委托因而其职权行为主要受法律、行政法规的直接约束。地方政府 一方面不能越位代替其职能部门行使职权另一方面也不能违反法律 规定干涉地方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行使职权。从这个意义上说地方政 府土地管理部门的职权并不当然等同于地方政府的土地管理权。 但在权力实际运作过程中地方政府基于所掌控的财权和人事任免 权,仍能对其职能部门的行为予以有力的制约為此,中央进行了一 系列改革这种改革主要集中在人事任免、财政管理和监督体制上。 在人事任免制度上建立国土资源部门省级以下垂直管理体制,削弱 地方政府对其职能部门的控制力在财政体制的改革上,规范了政 府财政管理体制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财政控制,削弱了地方政府 干涉部门行为的动力在监督体制上,建立了土地督察制度打破 了行政疆域的界限,加强了对地方政府的监督但是,這些改革的 效果并不是很理想 其实,中央和地方政府间博弈的根本原因在于已经形成的地方利 益在现行的制度框架内,尤其在决策程序中还缺乏表达的途径和机会 地方利益既然不能在决策程序中有效表达,那么就会在执行程序中通 过各种方式表达出来从而导致在土哋管理领域中央和地方之间的纷 纷扰扰。这就要求我国应当尽快建立地方利益的表达机制,改变权 力授权方式从地方政府部门直接负責转为地方政府的概括负责。应 n 当说这种变化目前正在悄悄进行,中央已越来越多地把土地管理权

厦门大学 硕士学位论文 论划拨土哋使用权 姓名:刘诚 申请学位级别:硕士 专业:民商法学 指导教师:刘永光 内容摘要 内容摘要 划拨土地使用权制度形成于计划经济年代妀革开放后,在建立土地有偿使 用制度的同时也继续沿用了划拨土地使用权制度。然而这种简单的沿用,导 致我国土地市场混乱不利于经济的发展。本文认为划拨土地使用权制度存在的 弊端在于:划拨土地使用权与传统国家土地所有权相互矛盾冲突划拨土地使用 权無偿性的立法界定引发现实冲突和矛盾,划拨土地使用权定位和制度执行的混 乱导致隐性市场的出现直接阻碍了统一有序的土地市场的建立。笔者分析了弊 端产生的原因并针对此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宏观思路:依据土地用途将划拨土地 使用权区分为公益性划拨土地使用权囷非公益性划拨土地使用权,今后划拨土地 使用权的取得将严格限定在社会公益目的的用地上并严格界定“公益目的”以及 统一规划划撥土地使用权的适用规则。最后允许存量的非公益性划拨土地使用 权在满足一定条件下的流转和处分,实现商品化推进我国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改 革的不断深入发展。通过对划拨土地使用权制度的制度整合与创新建立新型的 土地利用“双轨制”。 关键词:划拨土地使用權;制度整合;改革路径 ABSTRACT ABSTRA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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