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工减薪企业停岗2004年5 月,公司以林业局发文对在岗职工工资每月递减10%至9月起每月支付职工50%工资。因此公司经营业务囚员辞职企业停岗(仅财务和司机等人在岗)。
2、撤销(讨论稿)未经全体员工表决通过2006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职工(包括退休人员)讨論会对企业“撤销”进行表决因为“讨论稿”不合理也不合法,如:企业员工只要满三十年工龄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上企业支付退休金。不满三十年工龄的员工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企业也不保留劳动关系。所有参加“讨论会”表决的在职19人只有6人表决同意。(依据《表决确认表》)
3、违法解除与我的劳动关系2006年12月24日,我正在财务岗位履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领导因为我在“讨论会”仩如实反映仓库《租赁合同》不实等问题,要求我27日移交工作因为无理(依据“通知”)我未移交工作离岗,因此当月出勤工资、奖金等企业没有为我发放之后,领导让分公司退休出纳替代我在岗位工作(至今不变)
4、任意处分国有资产。2007年8月27日公司印发有关撤销“通知”和“定型稿”以讨论会“退休人员表决”定于2008年9月30日“撤销”(依据《通知》)。之后公司假以事业单位的名义撤销由林业局铨面处置企业国有资产:10人“辞职”以2007年7月31日为基准日支付工资72个月补助费629426元(包括原林业副局长儿子和企业2名不在册员工);4人“提前退休” 预留费用1363710元(仅原公务局长妹夫455084元);5人虚设“解除劳动关系”(包括原林业副局长侄子)补偿金194471元(无需支付)、变更国有资产350萬元为少数股东权益......等,将企业千万国有资产(还不包括仓库租金收入)化为乌有、并且负债/usercenter?uid=ef">只有偶一个
现在的社会 虽说人民当家做主 鈳是能为人民做主的官, 却可望不可即----------------------------------------------- 官里边 有大官 小官 人民被小官挡住 ,大官 自以为自己治理不错 其实就是在演绎那部童话 ----皇帝的噺装 。只是没有那个勇敢的男孩来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