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原单位有内退职工劳动关系系,还交纳养老保险,内退人员,到新单位工作,现在新单位解散,可以领经济补偿金吗?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是指有一类没有固定的工作、失业或再就业的人属于灵活就业人员。针对这类人的养老保障,国家颁布实施了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政策。下面小编就为大家带来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2016最新政策的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参保人员的范围是什么?
凡是具有大同市城镇户口的灵活就业人员或具有本市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及其雇工(非本市户口亦可),截止日前,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的均符合参保条件。
基本养老保险由哪个部门管理经办?
根据基本养老保险属地管理原则,凡户籍在各县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由户籍所在地的县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办理;凡户籍在各区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原则上由所在地的区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办理。如本人自愿,也可直接向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
城镇个体工商户如何办理参保手续?
城镇个体工商户在申请工商注册登记后,应向当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养老保险登记,填报《社会保险登记表》,并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1.营业执照原件及其复印件;
2.雇主及雇员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雇工的劳动合同书。
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办理参保手续?
城镇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需携带本人3cm彩色照片一张、 身份证 和 户口簿 原件及复印件到当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符合规定的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核发《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手册》由灵活就业人员本人或中介机构保管,缴费后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负责记录、验讫。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如何计算?
1.基础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本人累计缴费年限&1%(缴费年限不满1年的,计算到月)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计算办法:先用本人退休当年,前一年,前二年至缴费起始年历年本人缴费工资分别除以退休前一年,前二年,前三年至缴费起始年的前一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求出每年缴费指数,然后用每年缴费指数之和除以本人累计缴费年限,得出平均指数,再乘以本人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2.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本人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的优惠政策:
一、未达到退休年龄与原国有企业解除关系等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可以从当地实行个人缴费制度之时起按城镇个体劳动者的参保办法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并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 统筹结合 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
二、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可以按照城镇个体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规定补缴从当地实行缴费开始至法定退休年龄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及利息,原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
2011年底已经有34名从事灵活就业人员(其中含超龄人员2名)符合参保条件,进入人力资源市场按个体身份办理养老保险接续手续。使原国有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人员能够及时缴纳养老保险。使他们解决后顾之忧,使其达到
病有所依 。
三、个体劳动者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可申请从1999年10月开始补费。这一政策是政府2011年出台的阶段性特殊政策,有时间要求,请您在2011年12月底前抓紧办理,过期不再办理。从明年1月起,我国将按国家、省有关规定办理。如果您抓住了这个机会,给您带来的好处,一是往前补缴11年的养老保险费,缴费缴的少,11年一共补缴养老保险费19000元左右;二是缴费年限多了11年,相当于过去说的多了11年工龄一样;三是多了11年缴费年限,到了符合退休条件时,养老金水平有很大幅度提高,您算一算这是一笔很划算的经济账,别再犹豫了,请您抓紧到所在的社保分局办理参保补费手续。
四、个体劳动者和灵活就业人员欠缴养老保险费的,在2011年底前补缴2011年6月前的历史欠费,不征收滞纳金。年底前未补缴养老保险费的,从日起,按规定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年底前补欠费不收滞纳金,2012年补欠费要收滞纳金。
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那么,2016年个人养老保险缴费比例是怎么样的呢?下面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一、企业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企业和职工共同缴纳,个体参保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本人缴纳。
(一)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按全部职工缴费工资总和作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20%;
(二)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按本人上月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8%。职工本人工资按国家统计部门规定的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确定。职工本人上月工资超过上一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职工本人上月工资低于上一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算缴费基数;
二、下列人员按以下办法申报和核定缴费基数,缴费基数低于缴费时上一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作为缴费基数,高于缴费时上一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300%作为缴费基数。
(一)调动工作的职工,按到新单位后领取的月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以后月工资收入变动的,按变动后的月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
(二)转业、退役军人和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到企业工作,按到企业工作后的月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
(三)企业内部退养职工,按其内退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如果内退期间生活费高于该收入的,以内退生活费作为缴费基数;内退生活费有增长的,相应调整缴费基数。
(四)在医疗期内的病休职工、因企业停工放假连续半年以上的职工,按实际领取的疾病津贴或生活费作为缴费基数。
(五)与企业协议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自谋职业的职工,按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六)对按承包协议等情况不能准确核定工资收入的职工,按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七)公派出国、出境工作,外派、外借到其他单位工作的职工,按其实际领取的月工资性收入作为缴费基数。
(八)企业派出的脱产学习人员,保留劳动关系由企业支付工资的,按实际领取的月工资性收入作为缴费基数。与企业协议保留劳动关系、企业不支付工资的脱产学习人员,按脱产学习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九)参保人员已建立多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其重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基数合并计算。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方法:
县级社保机构会于每月月末前将当月新增参保人员、需更换银行存折人员委托金融机构办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银行存折》(以下简称 银行存折 )。
新农保养老保险费实行按年度(自然年度)缴纳,参保人员应于当地规定的缴费截止日前将当年的养老保险费存入银行存折。参保人员在新农保制度实施当年应缴纳本年度的养老保险费;对于达到领取待遇年龄的参保人员,到龄当年也可以缴纳本年度的养老保险费。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采取自主选择缴费、政府补贴、个人多缴多得的原则,缴费标准便民查询应包含缴费档次、各档次政府或集体补贴、参保年龄等要素,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在个人缴费方面,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1200元12个档次,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国家依据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根据国家标准填写,详细内容按照各县市区规定而定在集体补助方面,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提示:据悉除了在校生,只要是年满16周岁就可以参加2014年新型农村养老保险。2014年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有12个缴费档次,参保人可以选择其中的一档进行参保。
养老保险,全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据小编了解到,五险一金的新政策又出来了,社保费率从 养老保险 降起!
1.个税征管系统有望2018年建立
我国正在加快税收信息系统建设,有望在2018年实现征管数据向税务总局集中,建成个人税收征管系统,并实现该征管系统与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同时,为了顺应自然人纳税人数量多、管理难的趋势,我国将从法律框架、制度设计、征管方式、技术支撑、资源配置等方面构建以高收入者为重点的自然人税收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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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年报披露截至日来临,许多新三板挂牌企业忙着编制企业的2015年年报。然而400多家新三板挂牌企业在年报披露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引发了市场对投资风险的担忧。
3.财政部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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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企业购买铁路债券利息收入所得税减半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铁路债券利息收入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明确企业及个人购买铁路债券利息收入税收优惠事项。(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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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停薪留职人员、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重新就业的,可否与新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停薪留职人员、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与新用人单位之间的用工关系应认定为劳动关系。相应地,劳动者与新的用人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产生的争议也应当适用劳动法律、法规。具体来说:   第一,新的用人单位有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在停薪留职、提前退休、下岗待岗、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等情形下,劳动者与新用人单位建立用工关系的,应当由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按照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第二,发生工伤事故时新的用人单位有赔偿的义务。根据相关政策、法规依据可知,在劳动者于新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的,应当由新用人单位承担工伤待遇的各项义务。   第三,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新的用人单位有补偿的义务。在劳动者与新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有关解除权的产生、行使以及解除或终止后的法律后果包括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等事项,都应当适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文章出处:北京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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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聘用与原用人单位保留劳动关系的内退职工,双方之间为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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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原用人单位保留劳动关系的内退职工与新的用人单位建立用工关系的,应按劳动关系处理,若双方无特别约定,劳动者要求新用人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应予支持。&&& 【案情概要】沈某于日与某国营机械厂办理了内退手续,社会保险仍由该厂缴纳。日,沈某进入某科技公司工作,担任副经理一职。日,某科技公司召开全体员工大会就解除与沈某劳动关系一事征求沈某的意见,沈某表示同意。沈某亦于次日与公司办理了移交物品手续,将电脑、印章等办公室全部资料移交给公司。后沈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某科技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法院认为,某科技公司就解除劳动合同一事征求沈某意见时,沈某表示同意,且于第二天移交了办公物品,应视为双方已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虽然沈某是其他单位的内退人员,但由于双方未就支付经济补偿金进行特别约定,故某科技公司仍应向沈某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法官点评】职工从原用人单位下岗或内退后,虽然原用人单位往往仍然会为其缴纳社保,但一般不会再发放工资或只发放少量的生活费,因此下岗、内退职工仍有重新就业的需要。为保护下岗、内退职工的合法权益,法律规定其与新用人单位建立用工关系的,双方之间的法律关系应按照劳动关系处理。但这类职工往往年龄偏大,为促进他们重新就业,鼓励用人单位招用他们,《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规定双方可以就支付经济补偿金和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作出特殊约定。因此,用人单位在与下岗、内退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时,可以与之进行协商,如果没有相关约定的话,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仍应承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责任。那么,作为下岗、内退职工,也应当将其与原用人单位保留劳动关系的情况如实告知新的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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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律知识下岗职工应聘到新单位工作,与新单位建立的是劳务关系还是劳动关系
张某系济南某灯具厂下岗职工,日,张某应聘到济南某物业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了一份劳务协议书,期限自日起至日止,协议约定张某月劳动报酬为1200元/月。日,物业公司以张某利用职务之便,索取客户香烟为由,与张某解除了劳务协议。日,张某向济南市市中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要求物业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仲裁委对张某的申诉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后,张某不服,诉至市中区法院。庭审中,物业公司辩称,张某违反了单位规章制度,单位有权解除劳务协议。另外,双方建立的是劳务关系,不受劳动法的调整。法院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8条规定: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因与新的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动关系处理。根据上述规定,张某系济南某灯具厂下岗职工,其到物业公司工作,应认定其与物业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物业公司主张与张某解除劳务协议的原因系张某违反了单位规章制度,但物业公司提交的证据尚不足以证明张某确有索取客户香烟的行为,故物业公司以此为由与张某解除劳务协议理由欠妥,但物业公司与张某解除劳务协议的意思表示明确,张某也未要求继续履行劳务协议,故应认定双方系协商一致、由物业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6条、46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据此,法院判决:物业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张某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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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您打开【微信】,点击右上角的【+】,找到【扫一扫】。对准二维码扫描后即可关注赢了网公众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2009年度中央部门管理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的通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2009年度中央部门管理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的通知(日 国资发评价[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 为做好全国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工作,及时掌握国有资产分布结构与运营绩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办法》(国资委令第4号)及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我们研究制定了《2009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及编制说明。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和工作要求通知如下:本套报表为各中央部门管理企业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报送2009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的统一格式,填报范围为各部门直接管理的占用国有资产的企业(不含直接管理的金融类企业)。本套报表由会计报表和国有资产变动情况表及相关补充信息统计表组成,遵循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称新准则)的规定和统一的会计报表格式。尚未执行新准则的企业,应参照编制说明中所附各类科目新旧准则对照表转换后填报。集团企业所属金融子企业直接填报本套报表,对于报表未列示的科目应依照编制说明中所附对照表后填报。集团企业所属境外子企业和境外机构,应按照境内会计准则、会计年度及母公司会计政策进行调整后填报。本套报表为集团合并报表与企业分户报表的统一格式。集团企业所属境内外大型企业分户报表的填报级次为集团总部及所属三级以上(含三级)子企业,三级以下子企业并入三级子企业报送;中小型企业分户报表的填报级次为集团总部及所属二级以上(含二级)子企业,二级以下子企业并入二级子企业报送。国有资产营运分析报告是国有资产年度统计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各中央部门管理企业在编制国有资产统计报表的同时,应认真撰写国有资产营运分析报告,对本部门管理企业国有资产年度增减变动情况、运行效益、分布结构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情况进行系统分析,为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供决策依据。各级填报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在做好财产与账务清查、债权债务确认、内部往来核对、资产质量核实、损益及时结转等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本套报表统一的编制要求和方法,以日会计决算结果为基本依据,认真组织编制2009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以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企业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国有资产运营情况。集团型企业除编制其分户企业报表外,还应当在集团内部交易与往来等事项充分抵销的基础上,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自下而上对各级子企业会计报表进行层层合并,编制集团合并报表。 (一)对于母公司尚未执行新准则但所属部分子公司已执行新准则的企业集团,可直接进行合并,编制集团合并报表。 (二)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或行业会计核算制度的企业集团对所属合营子企业应当按照比例合并方式编制合并报表;国有投资各方占等额股份的子企业,应当由委托管理方按照规定编制企业合并报表。 (三)集团所属金融子企业、境外子企业应纳入集团合并报表编报范围。各中央部门管理企业投资参股的国有资产及投资收益应按照合并会计报表规定,纳入国有投资企业的国有资产统计范围;对于本部门直接持股的参股企业,应当填报本套报表,单独汇总上报,并将参股企业的国有资产及投资收益汇总后纳入本部门企业国有资产统计范围。各中央部门应当根据本部门企业的隶属关系组织逐级审核,加强对集团企业合并范围和抵销事项的审核,对未纳入合并范围及未抵销充分的事项应当单独说明,严把质量关;在确保审核无误的基础上,汇总本部门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分析撰写本部门企业国有资产运营分析报告。各中央部门管理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应于日前报送国资委。具体报送内容及要求: (一)2009年度本部门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汇总报表、编制说明、汇编范围企业户数变动分析,依次装订成册,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二)汇总及全部基层企业分户数据电子文档。 (三)本部门企业国有资产运营情况报告。为减轻各部门和企业填报负担,本套报表的数据处理软件(另发)加挂了与财政部《2009年度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数据提取和自动生成功能。 各部门在报表编制和报送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与国资委财务监督与考核评价局联系。附件:1.2009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 2.2009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编制说明附件1: [单位汇总封面]汇 总 单 位 名 称: (公章) 单 位 负 责 人: (签章) 编 报 日 期: 2010年 月 日
资产负债表 表 号:国资01表
制表机关:国务院国资委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09]47号
有效期至:2011年9月
编制单位: 日 金额单位:元 项 目行次期末金额年初金额项 目行次期末金额年初金额流动资产:1————流动负债:65————货币资金2短期借款66△结算备付金3△向中央银行借款67△拆出资金4△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68交易性金融资产5△拆入资金69应收票据6交易性金融负债70应收账款7应付票据71预付款项8应付账款72△应收保费9预收款项73△应收分保账款10△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74△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11△应付手续费及佣金75应收利息12应付职工薪酬76其他应收款13其中:应付工资77△买入返售金融资产14应付福利费78存货15#其中: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79其中:原材料16应交税费80库存商品(产成品)17其中:应交税金81&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18应付利息82其他流动资产19&其他应付款83流动资产合计20△应付分保账款84非流动资产:21————△保险合同准备金85△发放贷款及垫款22△代理买卖证券款86可供出售金融资产23△代理承销证券款87持有至到期投资24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88长期应收款25其他流动负债89长期股权投资26流动负债合计90投资性房地产27非流动负债:91————固定资产原价28长期借款92减:累计折旧29应付债券93固定资产净值30长期应付款94减:固定资产减值准备31专项应付款95固定资产净额32预计负债96在建工程33递延所得税负债97工程物资34其他非流动负债98固定资产清理35其中:特准储备基金99生产性生物资产36非流动负债合计100油气资产37负 债 合 计101&无形资产38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102————开发支出39实收资本(股本)103商誉40国家资本104长期待摊费用41集体资本105递延所得税资产42法人资本106其他非流动资产43其中:国有法人资本107其中:特准储备物资44集体法人资本108非流动资产合计45个人资本10946外商资本11047#减:已归还投资11148实收资本(或股本)净额11249资本公积11350减:库存股11451专项储备11552盈余公积11653其中:法定公积金11754任意公积金11855#储备基金11956#企业发展基金12057#利润归还投资12158△一般风险准备12259未分配利润12360外币报表折算差额1246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2562*少数股东权益12663所有者权益合计127资 产 总 计64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128 注:表中带*科目为合并会计报表专用;加△楷体项目为金融类企业专用,带#为外商投资企业专用。 利润表 表 号:国资02表
制表机关:国务院国资委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09]47号
有效期至:2011年9月
编制单位: 2009年度 金额单位:元 项 目行次本期金额上期金额项 目行次本期金额上期金额一、营业总收入1其他29其中:营业收入2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30其中:主营业务收入3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31其他业务收入4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32△利息收入5△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33△已赚保费6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34△手续费及佣金收入7加:营业外收入35二、营业总成本8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36其中:营业成本9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37其中:主营业务成本10政府补助38其他业务成本11债务重组利得39△利息支出12减:营业外支出40△手续费及佣金支出13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41△退保金14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42△赔付支出净额15债务重组损失43△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16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44△保单红利支出17减:所得税费用45△分保费用18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46营业税金及附加19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7销售费用20*少数股东损益48&管理费用21六、每股收益:49————其中:业务招待费22基本每股收益50研究与开发费23稀释每股收益51财务费用24七、其他综合收益52其中:利息支出25八、综合收益总额53利息收入2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54汇兑净损失(净收益以“-”号填列)27*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55资产减值损失2856 注:表中带*科目为合并会计报表专用;加△楷体项目为金融类企业专用。 现金流量表 表 号:国资03表
制表机关:国务院国资委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09]47号
有效期至:2011年9月
编制单位: 2009年度 金额单位:元 项 目行次本期金额上期金额项 目行次本期金额上期金额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1————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30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回的现金净额31△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3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2△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4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3△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5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34△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6投资支付的现金35△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7△质押贷款净增加额36△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8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37△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净增加额9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8△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10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9△拆入资金净增加额1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0△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12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41————收到的税费返还13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42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4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43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5取得借款所收到的现金44购买商品、接收劳务支付的现金16△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45△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17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6△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18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7△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19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48△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20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49△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21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50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22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51支付的各项税费23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2&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4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3&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5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5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6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55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27————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56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28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57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2958 注:加△楷体项目为金融类企业专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表 号:国资04表 制表机关:国务院国资委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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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单位: 2009年度 金额单位:元 项 目行次本年金额上年金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 合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 权益 合计实收资本 (或股本)资本公积减:库存股专项储备盈余 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实收资本 (或股本)资本公积减:库存股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栏 次—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一、上年年末余额1加:会计政策变更2———————————前期差错更正3———————————二、本年年初余额4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5(一)净利润6——————————————(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7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净额8——————————————2.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影响9——————————————3.与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有关的所得税影响10——————————————4.其他11净利润及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小计12(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131.所有者投入资本14————————————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15————————————3.其他16(四)专项储备提取和使用171.提取专项储备18——————————————2.使用专项储备19——————————————(五)利润分配201.提取盈余公积21其中:法定公积金22——————————————任意公积金23——————————————#储备基金24——————————————#企业发展基金25——————————————#利润归还投资26——————————————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27——————————————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28——————————————4.其他29(六)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30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31——————————————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32——————————————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33——————————————4.其他34四、本年年末余额35 注:带#为外商投资企业专用。国有资产变动情况表 表 号:国资05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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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单位: 2009年度 金额单位:元 项 目行次金 额项 目行次金 额一、年初国有资本及权益总额1三、本年国有资本及权益减少17二、本年国有资本及权益增加2(一)经国家专项批准核销18(一)国家、国有单位直接或追加投资3(二)无偿划出19(二)无偿划入4(三)资产评估减少20(三)资产评估增加5(四)清产核资减少21(四)清产核资增加6(五)产权界定减少22(五)产权界定增加7(六)消化以前年度潜亏和挂账而减少23(六)资本(股票)溢价8(七)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减少24(七)接受捐赠9(八)因主辅分离减少25(八)债权转股权10(九)企业按规定上缴红利26(九)税收返还11(十)资本(股票)折价27(十)补充流动资本12(十一)中央和地方政府确定的其他因素28(十一)减值准备转回13(十二)经营减值29(十二)会计调整14四、年末国有资本及权益总额30(十三)中央和地方政府确定的其他因素15五、年末合并国有资产总量(计算机自动生成)31(十四)经营积累1632应上交应弥补款项表表 号:国资06表 制表机关:国务院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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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单位:2009年度 金额单位:元项 目行次金 额项 目行次金 额项 目行次金 额一、增值税:1——本年已交进口关税37年末未交数73年初未交数2本年已交出口关税38&十六、基本养老保险:74——本年应交数3九、企业所得税:39——年初未交数75本年已交数4年初未交数40本年应交数76年末未交数5本年应交数41&本年已交数77二、消费税:6——本年已交数42年末未交数78年初未交数7年末未交数43十七、基本医疗保险:79——本年应交数8十、其他各税:44——年初未交数80本年已交数9年初未交数45本年应交数81年末未交数10本年应交数46本年已交数82三、营业税:11——本年已交数47年末未交数83年初未交数12年末未交数48十八、工伤保险:84——本年应交数13十一、财政拨款:49——年初未交数85本年已交数14年初结余50本年应交数86年末未交数15本年拨入51本年已交数87四、资源税:16——本年支出52年末未交数88年初未交数17本年结余53十九、生育保险:89——本年应交数18十二、储备粮油差价款:54——年初未交数90本年已交数19年初未补数55本年应交数91年末未交数20本年应补数56本年已交数92五、城建税:21——本年已补数57年末未交数93年初未交数22年末未补数58二十、石油特别收益金:94——本年应交数23十三、预算弥补亏损及补贴:59——本年应交数95本年已交数24年初未补数60本年已交数96年末未交数25本年应补数61补充资料:97——六、教育费附加:26——本年已补数62一、本年应交税金总额98年初未交数27年末未补数63二、本年实际上交税金总额99本年应交数28十四、国有资本收益:64——三、本年实际支付补充养老保险(年金)总额100本年已交数29年初未交数65四、本年实际支付补充医疗保险总额101年末未交数30本年应交数66五、出口退税情况:102——七、农牧业税:31——本年已交数67出口额(美元)103年初未交数32年末未交数68以前年度欠出口退税104本年应交数33十五、失业保险:69——本年度应收出口退税105本年已交数34年初未交数70本年度已收出口退税106年末未交数35本年应交数71年末欠出口退税107八、关税:36——本年已交数72108资产减值准备情况表表 号:国资07表 制表机关:国务院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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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单位: 日金额单位:元项 目行次年初账面余额本期增加额本期减少额期末账面余额项 目行次金额本期计提额合并增加额其他原因 增加额合计因资产价值 回升转回额转销额合并减少额其他原因 减少额合计栏 次——1234567891011补充资料:——12一、坏账准备1一、待处理资产净损失17二、存货跌价准备2(一)流动资产净损失18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3——其中:坏账损失19四、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4存货损失20五、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5——短期投资损失21六、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6——(二)固定资产净损失22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7——其中:固定资产盘亏23八、工程物资减值准备8——固定资产毁损、报废24九、在建工程减值准备9——固定资产盘盈25十、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10——(三)长期投资损失26&十一、油气资产减值准备11——(四)无形资产损失27十二、无形资产减值准备12——(五)在建工程损失28十三、商誉减值准备13——(六)委托贷款损失29十四、其他减值准备14二、政策性挂账3015&三、当年处理以前年度损失和挂账31合 计16其中:在当年损益中处理以前年度损失挂账32基本情况表表 号:国资08表 制表机关:国务院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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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单位:日 金额单位:元项 目行次金额项 目行次金额项 目行次金额一、职工人数情况(人):1——(1)核定的工挂企业工资总额基数361.在用固定资产71(一)年末从业人员人数2(2)工挂企业提取的新增效益工资372.未使用固定资产72(二)全年平均从业人员人数3(四)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及福利性补助383.不需用固定资产73&(三)年末职工人数4(五)企业负责人薪酬总额39(二)主要类别固定资产情况:74——其中:年末在岗职工人数5企业负责人人数(人)401.固定资产原价合计75(四)全年平均职工人数6(六)本年列支的职工福利费41其中:土地资产76其中:全年平均在岗职工人数7(七)本年支付的医药费42房屋、建筑物77(五)年末离休人数8其中:离退休人员医药费43机器设备78&(六)年末退休人数9(八)本年企业支付的职工住房费用44运输工具79(七)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人数10其中:本年提取的住房公积金452.当年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总额80(八)参加补充养老保险(年金)职工人数11本年一次性支付的住房补贴46其中:房屋、建筑物81(九)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职工人数12本年按月发放的住房补贴47机器设备82(十)参加补充医疗保险职工人数13四、本年支付的职工培训费用48运输工具83(十一)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14五、产值(按现行价格计算):49——3.当年计提折旧的平均固定资产原价84(十二)参加工伤保险职工人数15(一)工业总产值50(三)当年固定资产投资总额85(十三)参加生育保险职工人数16(二)工业增加值51&1.购置固定资产86(十四)接收军队转业、复员退伍人员总数17六、本年收到的财政性资金522.基建投资87其中:当年接收军队转业、复员退伍人员数18(一)基本建设性资金533.其他投资88(十五)实行工效挂钩职工人数19(二)生产发展性资金54九、投资收益89二、企业不在岗职工及劳动关系处理情况:20——(三)社会保障性资金55(一)长期股权投资90(一)年初不在岗职工人数(人)21(四)其他56(二)交易性金融资产91其中:内退人数(人)22七、本年科技资金来源及支出情况:57——(三)交易性金融负债92(二)年末不在岗职工人数(人)23(一)本年科技资金来源合计58(四)持有至到期投资93其中:内退人数(人)241.政府拨款59&(五)可供出售金融资产94(三)本年累计解除劳动关系人数(人)252.企业自筹60(六)其他收益项目95(四)本年累计支付经济补偿金额263.其他61十、拥有的自主知识产权专利数量(项)96其中:财政负担部分27(二)本年科技支出合计62其中:本年度新增专利数量(项)97三、工资及福利情况:28——1.研究开发费用合计63十一、当年企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98(一)全年应发工资总额29(1)科技人员人工支出64十二、当年企业支出的安全生产费用99(二)全年实际发放工资总额30(2)研究开发性固定资产支出65十三、当年企业支付的环境保护及生态恢复支出100其中:全年实际发放职工工资总额31(3)其他研究开发支出66其中:
(一)本年度上交政府统筹的支出101其中:全年实际发放在岗职工工资总额322.购买新技术、科研设备等支出67(二)本年度企业提取或据实列支的支出102(三)企业提取的工资总额333.其他科技支出68十四 、当年企业支出的节能减排费用1031.非工挂企业工资总额34八、固定资产情况:69——十五、企业累计向境外投资额1042.工挂企业工资总额35(一)按使用情况划分(原价)70其中:企业当年新增向境外投资额105汇编范围企业年度间主要指标比较表 表 号:国资09表
制表机关:国务院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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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单位: 2009年度 金额单位:元项 目行次上年年末数 [计算机提取]本年年初数 [计算机提取]差额及原因合计合并范围变化清产核资调整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 变更公司制改建计提三类人员费用调整其他栏 次——123456789一、资产总额1二、负债总额2三、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总额3其中:实收资本(股本)4资本公积5盈余公积6未分配利润7四、少数股东权益8五、主营业务收入9六、利润总额10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八、少数股东损益12主要分析指标表(计算机自动生成) 编制单位: 2009年度 金额单位:元指 标 名 称行次数 值指 标 名 称行次数 值一、绩效指标:1——5.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28(一)盈利能力指标:2——6.资本积累率(%)291.净资产收益率(含少数股东权益)(%)37.资产增长率(%)302.净资产收益率(不含少数股东权益)(%)48.固定资产增长率(%)313.总资产报酬率(%)59.技术投入比率(%)324.营业利润率(%)6二、人均指标:33——5.成本费用利润率(%)7(一)从业人员人均利润(元/人)346.盈余现金保障倍数8(二)从业人员人均资产(元/人)357.成本费用总额占营业总收入的比率(%)9(三)职工人均利润(元/人)36(二)资产质量指标:10——(四)职工人均资产(元/人)371.总资产周转率(次)11(五)全年职工人均工资(元/人)382.流动资产周转率(次)12(六)全年在岗职工人均工资(元/人)393.存货周转率(次)13(七)人均实际上交税金(元/人)404.资产现金回收率(%)14三、其他指标:41——5.存货增长率(%)15(一)固定资产投资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率(%)42(三)债务风险指标:16——(二)实发工资占应发工资的比率(%)431.资产负债率(%)17(三)平均固定资产折旧率(%)442.已获利息倍数18(四)年末法定盈余公积占实收资本的比率(%)453.流动比率19补充资料:46——4.速动比率20一、纳入决算范围二级子企业录入户数(户)475.现金流动负债比率(%)21二、纳入决算范围三级子企业录入户数(户)486.短期借款占全部借款的比率(%)22三、纳入决算范围企业录入总户数(户)49(四)经营增长指标:23——四、纳入决算范围盈利企业户数(户)501.营业总收入增长率(%)24五、纳入决算范围亏损企业户数(户)512.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25六、纳入决算范围盈利企业盈利额523.营业利润增长率(%)26七、纳入决算范围亏损企业亏损额534.利润增长率(%)2754附件2:填报范围 本套报表为中央部门管理企业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报送的2009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的统一格式,填报范围为各部门直接管理的占用国有资产的企业(不含直接管理的金融类企业),包括国有全资及控股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以及各部门直接持股的参股企业。具体指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以及现行工业、农业、商品流通、施工、房地产开发、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旅游、饮食服务等行业会计制度的各类国有企业(单位)。 (一)国有控股企业是指国家或国有企业(单位)作为出资人之一,国有投资份额(包括国家资本和国有法人资本)占被投资企业实收资本50%以上(含50%),或者虽未拥有多数股权,但对被投资企业拥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其中: 1.国有投资各方占等额股份的企业,按约定由一方根据国家合并报表有关规定进行合并,或按股权比例分别纳入各方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间接控制的企业指通过子公司对企业间接拥有其过半数以上国有权益性资本。 3.直接与间接控制的企业指母公司虽然只拥有其半数以下的权益性资本,但通过与子公司合计拥有其过半数以上国有权益性资本。 4.多方投资的国有单位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控制权指能够统驭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以此从企业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的权力。 (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是指执行《电影新闻出版企业财务制度》和相关企业会计制度,实行企业化管理的报社、出版社等国有事业单位。 (三)各部门直接持股的参股企业是指各部门作为投资主体,与其他投资主体共同出资设立、不具有实质性控制地位的企业。为全面统计本部门国有资产总量及运营情况,要求参股企业填报本套报表。报表组成 本套报表包括:报表封面、资产负债表(国资01表)、利润表(国资02表)、现金流量表(国资03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国资04表)、国有资产变动情况表(国资05表)、应上交应弥补款项表(国资06表)、资产减值准备情况表(国资07表)、基本情况表(国资08表)、汇编范围企业年度间主要指标比较表(国资09表)。分户报表封面 (一)封面左边。 1.企业名称:指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全称。 2.单位负责人:指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法定代表人。凡企业正在更换法定代表人,但尚未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由实际负责人签字盖章。 3.总会计师:指按照国家规定担任总会计师职务的企业领导人。尚未设置总会计师职务及总会计师未分管财务决算工作的企业,由实际分管财务决算工作的企业负责人签字盖章。 4.财务(会计)机构负责人:指企业内部承担财务会计职能的专职机构的负责人。 5.填表人:指具体负责编制报表的工作人员。 6.报表审计机构:指对企业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实施审计并发表审计意见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或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名称。 7.审计报告签字人:指在企业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审计报告上签字的注册会计师或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 (二)封面右边。 1.企业(单位)组织机构统一代码:指各级质检部门核发的企业(单位)法人代码证书规定的9位代码。尚未领取统一代码的企业(单位),应主动与当地质检部门联系办理核发手续。如因客观原因暂不能办理的,可参照《自编企业、单位临时代码的规则》(国资统发[号),向同级国资(财政)部门申领临时代码使用。企业在领取各级质检部门核发的统一代码后,临时代码即停止使用。 本代码由本企业代码、上一级企业(单位)代码、集团企业(公司)总部代码三部分组成,具体填报方法如下: (1)非集团型企业只需填列“本企业代码”,“上一级企业(单位)代码”和“集团企业(公司)总部代码”不填。 (2)集团型企业需区别以下情况填列: ①集团公司总部(一级)在填报集团企业合并报表时,“本企业代码”和“集团企业(公司)总部代码”均按集团公司代码填列,“上一级企业(单位)代码”不填。 ②当本企业为集团公司二级企业时,按要求填列“本企业代码”、“上一级企业(单位)代码”和“集团企业(公司)总部代码”。其中“上一级企业(单位)代码”与“集团企业(公司)总部代码”相同。集团公司本部填列“企业(单位)统一代码”的方法同集团公司二级企业的填列方法,差额表比照集团本部填列。 ③当本企业为集团三级企业时,应按实际情况填列“本企业代码”、“上一级企业(单位)代码”及“集团企业(公司)总部代码”。集团公司二级企业本部视同集团公司三级企业填列,差额表比照二级企业本部填列。 ④当本企业为集团三级以下企业时,比照三级企业填列。 2.隶属关系:本代码由“行政隶属关系代码”和“部门标识代码”两部分组成。具体填报方法如下: (1)中央企业(不论级次和所在地区):“行政隶属关系代码”均填零,“部门标识代码”根据国家标准《中央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及其他机构名称代码》(GB/T4657— 2002)编制。 (2)地方企业: ①“行政隶属关系代码”根据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2260— 2002)编制。具体编制方法:A、省级企业以行政区划代码的前两位数字后加四个零表示。如:山东省省属企业一律填列“370000”;B、地市级企业以行政区划代码的前四位数字后加两个零表示。如:山东省济南市市属企业一律填列“370100”;C、县级(市辖区)企业以行政区划代码的本身六位数表示。如: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区级企业一律填列“370113”。 ②“部门标识代码”根据企业财务或产权归口管理的部门、机构或企业集团,比照国家标准《中央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及其他机构名称代码》(GB/T)填报。如:隶属各省“交通厅(局)”管理的企业,填报“交通部”代码“348”。无行政主管部门的企业,填行业对口部门(协会)的代码。机构设置与中央对口的各地方部门均应按国家标准填列。 3.所在地区:根据国家标准《世界各国和地区名称代码》(GB/T)和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选择填列。 4.所属行业码:本代码由“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和“执行会计准则情况代码”两部分组成。 (1)“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依据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结合企业主要从事的社会经济活动性质,按“小类”划分填列。 (2)“执行会计准则情况代码” 根据企业目前所执行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行业会计制度等会计核算制度的实际情况填列。具体代码为: 企业会计准则-00,工业企业-01,商品流通企业-02(其中外贸企业按12填列),施工企业-03,房地产开发企业-04,旅游、饮食服务企业-05,铁路运输企业-06,民用航空运输企业-07,交通运输企业-08,邮电通信企业-09,对外经济合作企业-10,农业企业-11,企业会计制度-13,小企业会计制度-14,其他-99。 5.经营规模:按照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标准暂行通知》(国经贸中小企[号)、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型企业划分办法(暂行)》(国统字[2003]17号)以及国资委《关于在财务统计工作中执行新的企业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国资厅评价函[号)规定的分类标准填列,具体分为:1 大型,2 中型,3 小型。 6.组织形式:根据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类型及有关性质填列。具体包括:1独资公司,2非公司制独资企业,3上市股份有限公司,4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5有限责任公司,6股份合作制企业,7合资或合营企业,8企业管理事业单位,9其他(1事业单位 2 基建项目 3 其他)。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选“1独资公司”项填列;集团所属事业单位选“9 其他”项目下的“1 事业单位”,基建项目选 “9 其他”项目下的“2 基建项目”。 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还应填报其股票代码,为6位数字。如果企业已发行A股股票并有其他类别股票上市(如B股、H股、N股等)则填报A股股票代码;如果只发行了B股股票,则填报B股股票代码;如果只在境外发行股票,则该代码填“000000”。 7. 工资管理标识码:整体执行工效挂钩工资办法的企业填“1”;部分执行工效挂钩工资办法的企业填“2”;部分执行工效挂钩工资办法针对合并主体而言,如果其合并报表范围内所属企业既有执行工效挂钩工资办法的企业,又有不执行工效挂钩工资办法的企业,则其合并报表封面工效挂钩标识码填“2”;不执行工效挂钩工资办法的企业填“3”,其中:实行工资总额预算管理的企业填“1”,除此以外的其他情况填“2”。 8.社会保险标识码:按照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其他保险等参加情况分别填列,未参加填“0”,参加填“1”。其他保险是指除上述五项保险以外的其他社会保险。 9.审计意见类型:指注册会计师或内部审计机构对企业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出具的审计报告意见类型,具体包括:0 未经审计,1标准无保留意见,2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3保留意见,4否定意见,5无法表示意见。 10.审计方式:指企业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具体审计方式,具体包括:0未经审计,1社会中介机构审计,2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审计。 11.成立年份:指企业(单位)工商注册登记或批准成立的具体年份。 12.上年单位代码:由本企业上一年度填报本套报表时,录入的“企业(单位)统一代码——本企业代码”和上年“报表类型码”共10位码组成。如为新报单位,此代码不填。 13.新报因素:指企业以前年度未填报企业财务决算报表,从本年度起纳入企业财务决算报表填报范围的新报报表原因。具体标识含义如下: (1)0 连续上报:指上年度填报企业财务决算报表的企业(单位)。 (2)1新投资设立:指本年新投资注册设立并正式营业的企业(不含竣工移交、新设合并、分立)。 (3)2竣工移交:指建设项目竣工后从基本建设单位转为生产经营的企业。 (4)3 新设合并:指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单位)合并成一个新企业(单位),原企业(单位)均不再具有法人资格。 (5)4 分立:指经批准由企业分立而成立的新企业(单位)。 (6)5上年应报未报:指上年漏报或因客观原因未填报本报表,从本年度起按规定单独报送的企业(单位)。 (7)6报表类别改变:指上年填报其他类别报表,本年由于企业(单位)性质发生变化而填报企业财务决算报表的企业或单位(不含竣工移交)。 (8)7划转:指因管理体制改革、组织形式调整和资产重组等原因引起的整建制划入而新增且上年未作单户填报企业财务决算报表的企业(单位)。 (9)8 收购:指因购入而新增的上年未作单户填报本报表的企业(单位)。 (10)9其他:指上述各项原因中未包括的新报原因。 14.报表类型码:指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的报表类型码,具体包括: 0单户表,1集团差额表,2金融子企业表,3境外并企业表,4事业并企业表,5基建并企业表,9集团合并表。 15.备用码:根据实际需要可自行规定填报内容。资产负债表[国资01表] (一)编制方法。 1.表内“期末金额”指标以企业年终财务决算有关指标填列。 2.表内“年初金额”指标根据企业上年度财务决算中资产负债表的“年末数”结合本年度调整数填列。 3.表内“结算备付金”、“拆出资金”、“应收保费”、“应收分保账款”、“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发放贷款及垫款”、“向中央银行借款”、“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拆入资金”、“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应付手续费及佣金”、“应付分保账款”、“保险合同准备金”、“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一般风险准备”等指标仅由金融企业填列。 4.表内“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已归还投资”、“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利润归还投资”等指标由集团公司控股的外商投资企业填列。 5.表内“少数股东权益”由集团型企业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填列。 6.企业应依据本编制说明要求填列表中各项指标,编制说明中未作解释的内容以企业目前所执行的会计核算制度为依据。 (二)表内有关指标解释。 1.结算备付金:反映企业为证券交易的资金清算与交收而存入指定清算代理机构的款项,应根据“结算备付金”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仅由金融企业填报。 2.拆出资金:反映企业拆借给境内、境外其他金融机构的款项,应根据“拆出资金”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贷款损失准备”科目所属相关明细科目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分析计算填列。仅由金融企业填报。 3.交易性金融资产:反映企业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为交易目的所持有的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权证投资等金融资产,应根据“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4.应收账款:企业应根据“应收账款”科目所属各明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合计减去“坏账准备”科目中有关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净额填列。 5.应收保费:反映按照原保险合同约定应向投保人收取的保费,应根据期末余额减去“坏账准备”科目中有关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净额填列。仅由金融企业填报。 6.应收分保账款:反映企业从事再保险业务应收取的款项,应根据期末余额减去“坏账准备”科目中有关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净额填列。仅由金融企业填报。 7.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反映再保险分出人从事再保险业务确认的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以及应向再保险接受人摊回的保险责任准备金,应根据期末余额减去“坏账准备”科目中有关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净额填列。仅由金融企业填报。 8.应收利息:反映企业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放贷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拆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应收取的利息,应根据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坏账准备”科目中有关坏账准备期末净额后的金额填列。 9.其他应收款:企业应根据“其他应收款”科目所属各明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合计,减去相应“坏账准备”科目期末余额后的净额填列。 10.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反映按照返售协议约定先买入再按固定价格返售的票据、证券、贷款等金融资产所融出资金,应根据“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坏账准备”科目所属相关明细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仅由金融企业填报。 11.存货:企业应根据存货相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合计,减去“存货跌价准备”或“商品削价准备”、“代销商品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后的净额填列。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反映企业将于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项目金额,本项目应根据有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3.其他流动资产:反映企业除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存货等流动资产以外的其他流动资产。 14. 发放贷款及垫款:反映企业发放的贷款和贴现资产扣减贷款损失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应根据“贷款”、“贴现资产”等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合计,减去“贷款损失准备”科目所属明细科目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分析计算填列。仅由金融企业填报。 15.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反映企业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等金融资产,应根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期末余额后的净额填列。 16.持有至到期投资:反映企业持有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根据“持有至到期投资”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余额后的净额填列。 17.长期应收款:企业应根据“长期应收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相应的“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和“坏账准备”科目所属相关科目期末余额后的净额填列。 18. 长期股权投资:企业应根据“长期股权投资”科目账面余额,减去相应“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科目期末余额后的净额填列。 19.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投资性房地产的,应根据“投资性房地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和“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科目期末余额后的净额填列;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投资性房地产的,应根据“投资性房地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0.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企业应根据“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1.在建工程:企业应根据“在建工程”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科目期末余额后的净额填列。 22.生产性生物资产:企业应根据“生产性生物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期末余额后的净额填列。 23.油气资产:反映企业持有的矿区权益和油气井及相关设施的原价减去累计折耗和累计减值准备后的净额,应根据“油气资产”科目期末余额,减去“累计折耗”科目期末余额和相应减值准备后的净额填列。 24.无形资产:企业应根据“无形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相应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摊销”科目期末余额后的净额填列。 25.开发支出:反映企业开发无形资产过程中能够资本化形成无形资产成本的支出部分,应根据“研发支出”科目中所属的“资本化支出”明细科目期末余额填列。 26.商誉:反映企业合并中形成商誉的价值,应根据“商誉”科目期末余额,减去相应减值准备后的净额填列。 27.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应根据“长期待摊费用”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将于一年内(含一年)摊销的数额后的金额填列。 28.递延所得税资产:反映企业确认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应根据“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期末余额填列。 29.其他非流动资产:反映企业除以上资产以外的其他长期资产。其中,特准储备物资主要反映企业按照国家和上级规定储备的用于防汛、战备等特定用途的物资年末结存成本,应单独列示。如该项目价值较大的,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其内容和金额。 30.向中央银行借款:反映企业向中国人民银行借入的款项,应根据“向中央银行借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仅由金融企业填报。 31.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反映企业吸收的各种存款和境内、境外金融机构的存款,应根据“同业存放”、“吸收存款”等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仅由金融企业填报。 32. 拆入资金:反映企业从境内、境外金融机构拆入的款项,应根据“拆入资金”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仅由金融企业填报。 33.交易性金融负债:反映企业承担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为交易目的所持有的金融负债,应根据“交易性金融负债”科目期末余额填列。 34.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反映企业按照回购协议先卖出再按固定价格买入的票据、证券、贷款等金融资产所融入的资金,应根据“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仅由金融企业填报。 35.应付手续费及佣金:反映企业从事再保险业务应向再保险分出人或再保险接受人支付但尚未支付的款项,应根据相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仅由金融企业填报。 36.应付职工薪酬:反映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工资、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辞退福利等各种薪酬,应根据“应付职工薪酬”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7.应交税费:反映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缴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等。应根据“应交税费”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填列。如期末为借方余额,应以“-”号填列。 38.应付利息:企业根据“应付利息”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9.应付分保账款:反映从事再保险业务应付未付的款项,应根据“应付分保账款”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填列。仅由金融企业填报。 40.保险合同准备金:反映企业提取的保险合同准备金,企业应根据“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填列。仅由金融企业填报。 41.代理买卖证券款:反映企业接受客户委托,代理客户买卖股票、债券和基金等有价证券而收到的款项,应根据“代理买卖证券款”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填列。仅由金融企业填报。 42.代理承销证券款:反映企业接受委托,采用承购包销方式或代销方式承销证券所形成的、应付证券发行人的承销资金,应根据“代理承销证券款”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填列。仅由金融企业填报。 43.长期应付款:企业应根据“长期应付款”科目余额,减去“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期末余额后的净额填列。 44.专项应付款:企业应根据“专项应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45.预计负债:反映企业各项预计的负债,包括对外提供担保、商业承兑票据贴现、未决诉讼、产品质量保证、重组义务、亏损合同等。 46.递延所得税负债:反映企业确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所得税负债,应根据“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期末余额填列。 47.实收资本(股本):反映企业各投资者实际投入的资本(或股本)总额。其中: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实收资本净额”按“实收资本”扣除“已归还投资”后的金额填列。 (1)国家资本:指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政府部门或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对企业投资形成的资本金。 (2)集体资本:指由本企业职工等自然人集体投资或各种机构对企业进行扶持形成的集体性质的资本金。 (3)法人资本:指法人以其依法可支配的资产投入企业形成的资本金。 (4)国有法人资本:指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国有企业(单位)或国有独资公司对企业投资形成的资本金。 (5)集体法人资本:指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集体企业对企业投资形成的资本金。 (6)个人资本:指自然人实际投入企业的资本金。 (7)外商资本:指外国和我国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投资者实际投入企业的资本金。 48.库存股:反映企业持有尚未转让或注销的本企业股份金额,应根据“库存股”科目期末余额分析填列。 49.专项储备:反映高危行业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维简费等专项储备的期末余额,以合并口径进行填列。 50.一般风险准备:反映企业按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一般风险准备。仅由金融企业填报。 51.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反映企业将外币表示的资产负债表折算成记账本位币表示的资产负债表时,由于报表项目采用不同的折算汇率所产生的差额。 52.少数股东权益:反映除母公司以外的其他投资者在子公司中拥有的权益数额。 53.有关行业特殊会计科目的填报方法,参照行业科目对照表选择归并填报。有关行业科目对照表-1项目农业民航施工其他应收款应收家庭农场款在建工程专项工程长期投资(拨付所属资金)其他非流动资产临时设施临时设施净值临时设施清理应付账款国际票证结算国内票证结算其他应交款未交包干利润应交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其他应付款应付家庭农场款资本公积(上级拨入资金)有关行业科目对照表-2项目房地产商品流通邮电对外经济合作应收账款营业款结算分期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备用金备用金应收内部单位款存货库存材料出租商品其他流动资产待转其他业务支出在建工程固定资产购建支出固定资产购建支出长期股权投资拨付所属资金其他应付款应付内部单位款其他应交款未交上级收支差额拨付所属收支差额其他流动负债应付创汇奖励金其他非流动负债递延出租收入资本公积拨付所属资金上级拨入资金未分配利润未分配收支差额有关行业科目对照表-3项目铁路运输投资公司电影企业水运企业长期股权投资拨付所属投资其他应交款应交铁路建设基金应收账款运输进款结算预付账款预付制片款其他流动资产内部往来待处置资产存货影视剧本存货(减项)制片资助款预收账款预收制片款其他非流动资产特准储备物资待转投资费用其他应付款营业往来其他流动负债内部往来特准储备基金特准储备资金实收资本上级拨入投资(三)未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主要指标对照表2009年报表项目行次未执行新准则项目2009年报表项目行次未执行新准则项目流动资产:1流动负债:65 货币资金2货币资金 短期借款66短期借款 结算备付金3 向中央银行借款67 拆出资金4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68 交易性金融资产5短期投资 拆入资金69 应收票据6应收票据 交易性金融负债70 应收账款7应收账款 应付票据71应付票据 预付款项8预付账款 应付账款72应付账款 应收保费9 预收账款73预收账款、预提费用中属于预收性质的内容 应收分保账款10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74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11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75 应收利息12应收利息 应付职工薪酬76 其他应收款13其他应收款 其中:应付工资77应付工资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14 应付福利费78应付福利费 存货15存货 其中: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79 其中:原材料16原材料 应交税费80应交税金、其他应交款等 库存商品(产成品)17库存商品(产成品) 其中:应交税金81应交税金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18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等 应付利息82应付利息、预提费用中的借款利息 其他流动资产19应收股利、以上未包括的其他流动资产 其他应付款83其他应付款、预提费用中的其他内容流动资产合计20 应付分保账款84非流动资产:21 保险合同准备金85 发放贷款及垫款22 代理买卖证券款86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23长期债权投资 代理承销证券款87 持有至到期投资24长期债权投资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88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 长期应收款25长期应收款 其他流动负债89应付权证、应付股利、其他流动负债 长期股权投资26长期股权投资、股权分置流通权流动负债合计90 投资性房地产27非流动负债:91 固定资产原价28固定资产原价 长期借款92长期借款 减:累计折旧29累计折旧 应付债券93应付债券 固定资产净值30固定资产净值 长期应付款94长期应付款 减:固定资产减值准备31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专项应付款95专项应付款 固定资产净额32固定资产净额 预计负债96预计负债 在建工程33在建工程 递延所得税负债97递延税款贷项 工程物资34工程物资 其他非流动负债98其他非流动负债 固定资产清理35固定资产清理 其中:特准储备基金99特准储备基金 生产性生物资产36非流动负债合计100 油气资产37负 债 合 计101 无形资产38无形资产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102 开发支出39 实收资本(股本)103实收资本(股本) 商誉40商誉、 合并价差 国家资本104国家资本 长期待摊费用41长期待摊费用(递延资产) 集体资本105集体资本 递延所得税资产42递延税款借项 法人资本106法人资本 其他非流动资产43其他长期资产 其中:国有法人资本107国有法人资本 其中:特准储备物资44特准储备物资 集体法人资本108集体法人资本非流动资产合计45 个人资本109个人资本46 外商资本110外商资本47 减:已归还投资11148 实收资本(或股本)净额11249 资本公积113资本公积50 减:库存股114库存股51 专项储备11552 盈余公积116盈余公积53 其中:法定公积金11754 任意公积金11855 储备基金11956 企业发展基金12057 利润归还投资12158 一般风险准备122一般风险准备59 未分配利润123未分配利润 、未确认的投资损失、未处理资产损失60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124外币报表折算差额6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2562 少数股东权益12663所有者权益合计127资 产 总 计64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128(四)执行《企业会计准则》金融企业报表项目对照表行次金融企业报表项目国有资产统计报表项目1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货币资金2存放同业款项货币资金3货币资金货币资金4结算备付金结算备付金5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6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7应收利息应收利息8应收保费应收保费9应收分保账款应收分保账款10应收代位追偿款其他应收款11其他资产(属于流动资产的部分)其他流动资产12拆出资金其他流动资产13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14贵金属其他流动资产15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16应收分保未决赔款准备金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17保户质押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的部分)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18发放贷款及垫款(期限在一年以内的部分)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19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20持有至到期投资持有至到期投资21长期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22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23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净额24无形资产无形资产25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26其他资产(属于非流动资产的部分)其他非流动资产27发放贷款及垫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部分)发放贷款及垫款28保户质押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部分)其他非流动资产29存出资本保证金其他非流动资产30独立账户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31定期存款其他非流动资产32应收分保寿险责任准备金其他非流动资产33应收分保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其他非流动资产34向中央银行借款向中央银行借款35短期借款短期借款36交易性金融负债交易性金融负债37衍生金融负债交易性金融负债38应付赔付款应付账款39应付手续费及佣金应付手续费及佣金40应付分保账款应付分保账款41预收保费预收账款42应付职工薪酬应付职工薪酬43应交税费应交税费44应付利息应付利息45应付保单红利应付利息46其他负债(偿还期限在一年以内的部分)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47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48吸收存款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49拆入资金拆入资金50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51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其他流动负债52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保险合同准备金53未决赔款准备金保险合同准备金54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买卖证券款55代理承销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56长期借款长期借款57应付债券应付债券58预计负债预计负债59递延所得税负债递延所得税负债60其他负债(偿还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部分)其他非流动负债61独立账户负债其他非流动负债62寿险责任准备金其他非流动负债63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其他非流动负债64实收资本实收资本65库存股库存股66资本公积资本公积67盈余公积盈余公积68一般风险准备一般风险准备69未分配利润未分配利润(五)表内公式。 15行≥(16+17)行(合理性);20行= (2+3+4+5+6+7+8+9+10+11+12+13+14+15+ 18+19)行;30行=(28-29)行;32行=(30-31)行;43行≥44行;45行=(22+23+ 24+25+26+27+32+33+34+35+36+37+38+39+40+41+42+43)行;64行=(20+45)行;76行≥(77+78)行;78行≥79行;80行≥81行(合理性);90行=(66+67+68+69+ 70+71+72+73+74+75+76+80+82+83+84+85+86+87+88+89)行;98行≥99行;100行=(92+93+94+95+96+97+98)行;101行=(90+100)行;103行=(104+105+106+109+110)行;106≥(107 +108)行;112行=(103-111)行;116行≥(117+118+119+120+121)行;125行=(112 +113-114+115+116+122+123+124)行;127行=(125+126)行;128行=(101+127)行;128行=64行;若封面“经济类型”为2,(105+108)行>0(合理性);若封面“组织形式”为1或2且“报表类型码”为0或2或3或4或5,并且106行=107行,则103行=(104+107)行(合理性);若封面“新报因素”为0或5或6或7或8或9,64行年初金额>0(合理性);若封面“报表类型码”为0或2或3或4或5,126行=0(合理性);若“报表类型码”为0或3或4或5,则3行=0、4行=0、9行=0、10行=0、11行=0、14行=0、22行=0、67行=0、68行=0、69行=0、74行=0、75行=0、84行=0、85行=0、86行=0、87行=0、122行=0。利润表[国资02表] (一)编制方法。 1.本表反映企业在一年或一个会计期间内实现利润(亏损)的情况。企业应根据损益类账户及其有关明细账户的上年累计实际发生数和本年累计实际发生数分析填列。 2.表内“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执行新会计准则企业专用,其他企业不填。 3.表内“利息收入”(加△楷体)、“已赚保费”、“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利息支出”(加△楷体)、“手续费及佣金支出”、“退保金”、“赔付支出净额”、“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保单红利支出”、“分保费用”为金融企业专用,其他企业不填。 4.表内“少数股东损益”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仅由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集团企业填报。 5.企业应依据本编制说明要求和相关项目填列表中各项指标,编制说明中未作解释的内容以目前企业所执行的会计核算制度为依据。 (二)表内有关指标解释。 1.营业收入:反映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和其他业务所确认的收入总额。根据“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科目的发生额填列。 2.主营业务收入:反映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中所产生的收入总额。企业应根据 “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发生额填列。 粮食企业以及有国家特准储备物资的企业,应以主营业务收入扣减“抵减销售收入的应交款”和“转出差价收入(转出差价支出以“-”号计算)”后的余额填列。 3.利息收入:反映企业经营贷款业务等确认的利息收入,应根据“利息收入”的发生额分析填列。仅由金融企业填报。 4.已赚保费:反映“保险业务收入”项目金额减去“分出保费”、“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项目金额后的余额。仅由金融企业填报。 5.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反映企业确认的包括办理结算业务等在内的手续费、佣金收入,应根据“手续费及佣金收入”等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仅由金融企业填报。 6.营业成本:反映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和其他业务所确认的成本总额。根据“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支出)”科目的发生额填列。 7.利息支出(加△楷体):反映企业经营存款业务等确认的利息支出,应根据“利息支出”的发生额分析填列。仅由金融企业填报。 8.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反映企业确认的包括办理结算业务等在内发生的手续费、佣金支出,应根据“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等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仅由金融企业填报。 9.退保金:反映企业寿险原保险合同提前解除时按照约定退还投保人的保单现金价值,应根据“退保金”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仅由金融企业填报。 10.赔付支出净额:反映企业支付的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和再保险合同赔付款项。仅由金融企业填报。 11.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反映企业提取的保险责任准备金,包括未决赔款准备金、寿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应根据“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仅由金融企业填报。 12.保单红利支出:反映企业按原保险合同约定支付给投保人的红利。仅由金融企业填报。 13.分保费用:反映企业从事再保险业务支付的分保费用,依据“分保费用”扣减“摊回分保费用”的净额填列。仅由金融企业填报。 14.营业税金及附加:反映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和其他业务所负担的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教育费附加等。 15.销售费用:反映企业在销售过程中发生的包装费等相关费用,以及专设的销售机构职工薪酬、业务费等经营费用。根据“销售费用”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16.财务费用:反映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费用,其中:利息支出、利息收入、汇兑净损失项目需单独列示,均以正数填列,若汇兑净损失项目为汇兑净收益,以“-”号填列。 17.资产减值损失:企业应根据“资产减值损失”科目发生额分析填列。 18.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反映企业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的资产或负债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企业应根据“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发生额分析填列,如为净损失以“-”号填列。 19.净利润:包括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两部分内容。 20.每股收益:反映普通股股东每持有一股所能享有的企业利润或承担的亏损,包括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仅由普通股或潜在普通股已公开交易的企业,以及正处于公开发行普通股或潜在普通股过程中的企业填列。 21.其他综合收益:反映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未在损益中确认的各项利得和损失扣除所得税影响后的净额。 22.有关行业特殊会计科目的填报方法,参照以下行业科目对照表选择归并填报。有关行业科目对照表项目投资公司水运企业投资收益股权转让收益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营业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收入委托管理收入主营业务成本辅助营运费用营运间接费用船舶共同费用船舶维护费用船舶固定费用集装箱固定费用(三)未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主要指标对照表2009年报表项目行次未执行新准则项目2009年报表项目行次未执行新准则项目一、营业总收入1其他29 其中:营业收入2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30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3主营业务收入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31投资收益、期货收益 其他业务收入4其他业务收入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32 利息收入5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33 已赚保费6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34营业利润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7 加:营业外收入35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二、营业总成本8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36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 其中:营业成本9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37非货币性交易收益 其中:主营业务成本10主营业务成本 政府补助38 其他业务成本11其他业务成本 债务重组利得39 利息支出12 减:营业外支出40营业外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13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41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 退保金14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42非货币性交易损失 赔付支出净额15 债务重组损失43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16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44利润总额 保单红利支出17 减:所得税费用45所得税费用 分保费用18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46净利润、未确认的投资损失 营业税金及附加19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销售费用20销售费用 少数股东损益48少数股东损益 管理费用21管理费用六、每股收益:49 其中:业务招待费22业务招待费 基本每股收益50 研究与开发费23研究与开发费 稀释每股收益51 财务费用24财务费用七、其他综合收益52 其中:利息支出25利息支出八、综合收益总额53 利息收入26利息收入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54 汇兑净损失27汇兑净损失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55 资产减值损失2856(四)执行《企业会计准则》金融企业报表项目对照表行次金融企业报表项目国有资产统计报表项目1利息收入利息收入2手续费及佣金收入手续费及佣金收入3已赚保费已赚保费4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5利息支出利息支出6手续费及佣金支出手续费及佣金支出7退保金退保金8赔付支出减“摊回赔付支出”赔付支出净额9保单红利支出保单红利支出10分保费用减“摊回分保费用”分保费用11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12其他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13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税金及附加14业务及管理费销售费用15汇兑收益汇兑收益16资产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17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18投资收益投资收益19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20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收入21营业外支出营业外支出22每股收益每股收益23基本每股收益基本每股收益24稀释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五)表内公式。 1行=(2+5+6+7)行;2行=(3+4)行;8行=(9+12+13+14+15+16+17+18+19+ 20+21+24+28+29)行;9行=(10+11)行;21行≥(22+23)行(合理性);24行≥(25-26+27)行(合理性);31行≥32行(合理性);34行=(1-8+30+31+33)行;35行≥(36+37+38+39)行;40行≥(41+42+43)行;44行=(34+35-40)行;46行=(44-45)行;48行=(46-47)行;如果组织形式为3,则50行与51行不为0(合理性);53行=(46+52)行;55行=(53-54)行;若封面“报表类型码”为0或2或3或4或5,48行=0、55行=0(合理性);若“报表类型码”为0或3或4或5,则5行=0、6行=0、7行=0、12行=0、13行=0、14行=0、15行=0、16行=0、17行=0、18行=0、33行=0。现金流量表[国资03表] (一)编制方法。 1.本表反映企业在一年或一个会计期间内有关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流入和流出的信息。企业采用直接法报告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时,有关现金流量的信息可以从会计记录中直接获得,也可以在利润表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等数据的基础上,通过调整存货和经营性应收应付项目的变动,以及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等项目后获得。 2.企业应根据本编制说明要求填列表中各项指标,编制说明中未作解释的内容以现行会计制度为准。 (二)表内有关指标解释。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反映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实际收到的现金(含销售收入和应向购买者收取的增值税额),包括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以及前期销售和前期提供劳务本期收到的现金和本期预收的账款,减去本期退回本期销售的商品和前期销售本期退回的商品支付的现金。企业销售材料和代购代销业务收到的现金也在本项目反映。本项目可根据“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收账款”、“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2.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反映财务公司和商业银行本期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的净增加额。仅由金融企业填报。 3.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反映财务公司和商业银行本期向中央银行借入款项的净增加额。仅由金融企业填报。 4.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反映商业银行和财务公司本期从境内外金融机构拆入款项的净增加额。仅由金融企业填报。 5.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反映保险公司本期收到的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净额。包括本期收到的原保险合同收入、本期收到的前期应收原保险合同保费、本期预售的原保险合同保费和本期代其他企业收取的原保险合同保费,扣除本期保险合同提前结束以现金支付的退保费。仅由金融企业填报。 6.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反映保险公司本期从事再保险业务实际收支的现金净额。仅由金融企业填报。 7.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反映保险公司向投保人收取的以储金利息作为保费收入的储金,以及以投资收益作为保费收入的投资保障性保险业务的投资本金,减去保险公司向投保人返还的储金和投资本金后的净额。仅由金融企业填报。 8.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反映证券公司本期自行买卖交易性金融资产所取得的现金净增加额。仅由金融企业填报。 9.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反映金融企业本期收到的利息、手续费及佣金。仅由金融企业填报。 10.拆入资金净增加额:反映证券公司本期从境内外金融机构拆入款项所取得的现金,减去拆借给境内外金融机构所支付的现金后的净额。仅由金融企业填报。 11.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反映证券公司本期按回购协议卖出票据、证券、贷款等金融资产所融入的现金,减去按返售协议约定先买入再按固定价格返售给卖出方的票据、证券、贷款等金融资产所融出的现金后的现金增加额。仅由金融企业填报。 12.收到的税费返还:反映企业收到返还的各种税费,如收到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教育费附加返还等。本项目可根据“现金”、“银行存款”、“营业税金及附加”、“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其他应收款”、“应收补贴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13.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反映企业除上述各项目外,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如罚款收入、流动资产损失中由个人赔偿的现金收入等。其他现金流入如价值较大的,应在报表附注中披露。执行行业会计制度的企业“经营租赁收到的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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