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统征下,万科物业具体好在哪里行业该如何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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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湾里区社会保险五险统征服务指南
日期: 09:40:00&&&&&文章点击数:&&&&&稿源:区人社局
南昌市湾里区社会保险五险统征服务指南
南昌市湾里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二〇一四年八月
为了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推动社会保险事业科学发展,优化经办机构资源配置,提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整体形象和管理服务水平,方便参保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整合各险种经办机构征缴业务,建立 “五险统一征缴管理”组织机构。辖区内的参保用人单位及参保个人,参加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险种公共业务将纳入到五险统一征缴管理范围。统一征缴经办窗口设在区社保局(以下简称:五险统征窗口),统一经办内容包括:社会保险统一登记、参保人员统一变更、缴费基数统一核定、费用统一申报、统一征缴(一票征收)、统一社会保险稽核检查。各险种支付等其它非公共业务仍由原各险种经办机构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居民医疗保险暂不纳入统一征缴范围。
五险统征窗口业务电话:3
养老保险待遇支付电话:0
医疗保险待遇支付电话:3
失业保险待遇支付电话:6
社会保险经办投诉电话:3
★&& 本指南除个别险种单独标注外,其它都以五险统一办理业务
★&& 本指南所有表格在湾里区人劳热线网站(下载中心)可下载
★&& 本指南未尽事项请关注湾里区人劳热线或五险统征窗口咨询
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登记
一、办事程序
1、用人单位携带申报材料1—5,报五险统征窗口审核;
&& 2、经审核,五险统征窗口发给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表》;
3、用人单位明确征集方式,按照要求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
4、五险统征窗口根据用人单位行业确定参加工伤保险费率,和其他险种的征缴方案(以费率来明确),对选择银行托收方式缴费,签订银行托收协议;
&5、五险统征窗口为单位办理登记手续,录入用人单位信息,编制社会保险登记证,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用人单位开户登记完毕。
二、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批文)或其他核准执业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职工发放工资签名花名册;
5、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三、办理时结
★用人单位5人以下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需提供近期个人体检报告
★用人单位5人以上(含5人)参保,需报送报盘文件模板(新增、停保、续保、终止)电子版
★申请开立困难企业医疗保险专户,由用人单位先报区人社局社保科审核同意后,按以上程序办理。
用人单位在职人员新增参保或续保
一、办事程序
1、用人单位填写《参保人员社会保险登记表》(见附件1)(新增)或《参保人员接续社会保险关系申报表》(续保)和申报材料1-4,报五险统征窗口办理人员登记;
2、五险统征窗口审核申报材料,并与用人单位确定缴费基数和缴费方式,上机录入新增或续保人员信息。
二、申报材料
1、《参保人员社会保险登记表》或《参保人员接续社会保险关系申报表》(见附件2);
& 2、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书》、招工、录用、聘用等资料,复转军人需提供《复转军人退役证》;
3、用人单位员工工资发放财务资料;
&4、新增在职人员身份证及复印件。
&三、办理时结
★&& 对于非本市户籍且年龄超过男50周岁、女40周岁参保人员,直接设立临时账户。
★&& 以灵活就业人员形式首次参保人员,应填写《参保人员社会保险登记表》,并提供参保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一、办事程序
1、灵活就业人员填写《参保人员社会保险登记表》和申报材料1-3,报五险统征窗口办理人员登记;
&2、经审核合格,五险统征窗口为其办理参保手续,并打印银行现金缴费单;
3、灵活就业人员银行缴费后在五险统征窗口换取本人发票;
4、灵活就业人员携带五险统征窗口提供的《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花名册》、《医疗保险制卡单》和一寸彩照(一张)到南昌市医疗保险制卡部制卡。
&二、申报材料
1、《参保人员社会保险登记表》;
& 2、基本养老保险的相关参保证明或材料;
3、近期三甲医院体检报告。
&三、办理时结
★&& 医保卡遗失补卡,本人持身份证直接到市医保制卡部挂失补卡。
用人单位在职人员停保或转出
一、办事程序
▲停保手续
1、用人单位填写《参保人员停保申报表》(见附件3)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并提供申报材料1-2,报五险统征窗口办理人员登记;
2、五险统征窗口审核停保人员申报材料,对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规定的,向用人单位一次性告知不予受理的原因及需补充的材料;
3、符合规定停保的,五险统征窗口核实用人单位是否欠费,如用人单位存在欠费的,按规定进行补缴(困难企业可申请“停一补一”或经本人签字同意申请办理欠费核销)。无欠费或补清欠费的,办理停保手续。
▼转出手续
4、停保手续办理后,如需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出手续的,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由参保人自带到转入社保机构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待收到转入社保机构寄来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再办理后续的转移手续及转移基金转账。
&二、所需材料
1、《参保人员停保申报表》;
2、参保人员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调令(函)、入学或参军通知书、本人签字的辞职报告等。
& 三、办理时结
★&& 医保保险关系的转出,需在五险统征窗口办理了停保手续后,到医保经办窗口办理医保保险关系转出。
★&&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关系转出,无需停保,直接打印《缴费凭证》办理转出。
参保人员社保关系转入
一、办事程序
1、参保人员首先应当在当地社保机构参加了社会保险,并携带原参保地社保机构打印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至当地社会机构填写《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报经办的五险统征窗口申请转入;
2、五险统征窗口对参保人员转入申请进行审核,开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由申请人自带或社保机构免费寄送至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对于不符合转入条件的,由受理窗口建立临时账户;
3、五险统征窗口收到参保人员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寄来原参保地的《转移接续信息表》,与基金财务科核实转移基金到账后,进行基金到账处理;
4、五险统征窗口电话通知参保人员本人确认转移信息并签字后,按《转移接续信息表》进行办理社保关系转入手续。
二、所需材料
1、《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三、办理时结
约 90天(视异地基金到账情况)。
★退役士兵养老保险转移参照灵活就业人员转移办理。
参保人员社保关系终止(在职退保或死亡、离退休死亡)
一、&&& 办事程序
▲终止手续
1、参保人员的用人单位、退保人或直系亲属填写《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关系终止申请表》(见附件4)并提供相关材料,报五险统征窗口;
2、五险统征窗口核实用人单位缴费情况,对有欠费的按规定进行征缴;特殊情况经规定程序批准申请可允许核销欠费的,须经退保人或死亡参保人直系亲属签字确认,办理欠费核销;
3、缴清欠费或核销欠费的,办理终止手续,并将其终止原因、终止时间等信息录入信息系统。
▼退保手续
4、办理个人账户一次性处理,打印支付凭证,与退保人员确认退费金额后交基金财务科转账。
▼死亡手续(在职人员或退休人员死亡)。
5、办理个人账户一次性处理,打印支付凭证,与死亡人员直系亲属确认个人账户余额、丧抚费及抚恤金后交基金财务科转账。&二、所需材料
▲退保手续&&&&&& &&&&&&&&&&&&&&&&
1、《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关系终止申请表》;
2、因达退休年龄缴费年限不足而申请退保的,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因转事业或公务员并办理了行政退休而申请退保的,需提供行政部门批准退休的退休审批表原件;
4、因出国或到我国港澳台地区定居申请退保的,需提供获得外国或我国港澳台地区定居权的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死亡手续
1、《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关系终止申请表》;
2、医院或社区出据的死亡证明原件(复印件需再加盖公章);
3、南昌市地区专用火化票据第三联(原件),外地区按当地殡丧部门票据(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4、死亡人员银行存折(养老金待遇存折)复印件或直系亲属继承人银行存折复印件;
5、转账给继承人的,另需提供继承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亲属关系证明材料(户口、结婚证、公安部门出据的相关证明)。
三、办理时结
当日、次月到账。&&& ★达退休年龄缴费年限不足的,可以延续缴费至规定年限(15年),或转移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参保人员养老保险退休审批
一、&&& 办事程序
1、申请人携职工(或干部)档案及相关申请表格,每月15日前报送社保局退休审批科;
2、每月15日前社保局退休审批科初审;3、每月15日区劳动行政部门审批;
4、每月15日后业务员核定养老保险待遇、补交欠款、缴纳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费;
5、次月退休申请人带身份证(原件),到社保局退休审批科领取养老金待遇发放存折。&二、所需材料&& 1、职工本人档案及身份证复印件三份(复印件上需填写联系电话、常住地社区等基础信息);
2、《职工退休审批表》(见附件5)(一式三份)、《离退休(职)人员增(减)花名册》(见附件6)(一式两份);
3、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无档案)需在五险统征窗口打印《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三、办理时结&& &材料齐全的3个工作日(不含劳动行政部门审批时间)。
★申请办理退休手续必须缴费满15年,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女村干部(社区)55周岁。
★《社保法》实施后以灵活就业形式参保个人、南昌市被征地农民形式参保个人、按赣府厅发【号或赣人社发【2013】58号文件参保个人,女性必须年满55周岁方可申请办理退休手续。
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职转退休
一、办事程序
1、用人单位或职工本人填写《参保人员在职转退休申报表》加盖单位公章或本人签字,并提供要求的相关材料,向五险统征窗口申报;
2、五险统征窗口对有欠费的按规定进行征缴,其中困难企业可申请退一补一,困难企业医保无需缴费;
3、对于欠费已经缴清的,办理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的在职转退休手续。
二、所需材料
1、《参保人员在职转退休申报表》;
2、企业参保人员或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提供《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审批计算表》(退休审批科复印);
3、行政单位参保人员,提供行政部门批准退休手续的退休审批表(原件)。
三、办理时结
用人单位(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审核
一、经办流程
▲用人单位
1、五险统征窗口根据省人社厅下达的当年度使用的岗平工资文件,在区人劳热线网站及业务经办群里下发缴费工资审核的通知;
2、通过拷盘或网络发送等方式,将《参保缴费职工花名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审核汇总表》一并下发给用人单位;
3、用人单位按规定申报职工的缴费基数,填写《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审核汇总表》、《参保缴费职工花名册》并加盖单位公章和工会章,并提供上年度本单位所有用工人员工资表;
4、五险统征窗口审核用人单位申报的缴费基数,凡申报基数低于上年度岗平工资60%的,按岗平60%核定,高于岗平工资的300%的按岗平工资300%核定;对符合有关规定的,将基数信息录入并进行差额调整;
5、用人单位按调整后应补缴社会保险费进行补缴,补缴在基金财务科到账处理后,由信息系统到账实收确认并自动进行养老、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批量补登。
▲灵活就业人员
1、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省人社厅每年年初公布的“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标准”,自愿选择应缴养老保险费的基数;
2、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每年按省厅公布的江西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00%来确定,即“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标准”第三档(100%)确定;持有有效下岗职工优惠证(或就业失业证)的,经审核可按第一档(60%)确定。
二、申报材料
1、《参保缴费职工花名册》;
2、《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审核汇总表》;
3、企业年度会计总帐、企业工资明细帐、企业财务年报表。
三、办理时结
五险基金征缴比率情况
(五险人员一致)
缴费基数(五险基数一致)
其中:单位比率
其中:个人比率
所有在册人员(含正式工、合同工、临时工等)
按年度审核缴费基数核定,最低不低于上年度岗平工资60%,最高不超过300%
1、银行托收2、银行转账3、现金进账(用人单位超出三个月欠缴的加收滞纳金利息)
同养老保险
同养老保险
同养老保险
同养老保险
按用人单位行业分类
同养老保险
同养老保险
同养老保险
同养老保险
工伤保险行业分类
商业贸易、金融保险、文化教育服务
根据各行业的工伤事故风险和职业病危害程度,浮动最低为-0.2% ,最高为+0.2%
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餐饮业、粮食业农副产品加工业、农林牧渔业、水利管理业、科技气象测绘、工种设计等行业
一般机械加工业、邮电业、电子制造业、纺织业、印刷业、造纸业制品、家具制造业等行业
机械设备仪器表制造业、医药、日用化工制造业、玻璃、搪瓷、金属器皿制造业等行业
橡胶制品业、船舶修造业、电力、煤气生产和供应业、轧制压缩加工业、地质勘查业、航空、铁路等行业
冶炼、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业、装卸搬运业、水上运输业、汽车运输业、建筑安装业、采掘业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等行业
《社会保险法》实施前曾在城镇用人单位工作过未参保人员补缴养老保险费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赣人社发〔2013〕58号)
一、参保补缴范围
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本人自愿,可按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缴在原单位工作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一)日前曾经与我省城镇企业(包括城镇集体企业、劳服公司、五七工厂、家属工厂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因各种原因解除劳动关系或离开原单位,且能提供有效原始材料的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包括未参保的返城未安置就业知青);
(二)日及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时均具有我省城镇户籍;
(三)符合补缴范围条件人员,按属地原则,可在现户籍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补缴手续;
(四)如户籍与用人单位不在同一属地辖区,需到用人单位所在辖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据“未参保证明”,再到户籍所在地申请。
二、办事程序
1、申报人携带申报材料1—5报五险统征窗口审核;
2、五险统征窗口审核申报材料,并测算需前补金额告知申请人;
3、报区人社局社保科审批申报材料;
4、按申报材料上机,打印银行现金缴费单;
5、申报人银行缴费后,将银行缴费回单交五险统征窗口换取此次缴费发票;
6、如已达到申报退休手续年龄,按养老保险退休审批程序申报退休;
7、如未达到申报退休手续年龄,按灵活就来人员参保方式按年或按月续保。
三、所需材料
1、由个人填写《江西省&社会保险法&实施前曾在城镇用人单位工作过未参保人员补缴养老保险费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申报审核表》(见附件7)(三份),向原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盖章);企业不存在的,可直接向企业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申请(盖章);
2、申报人户口本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三份);
3、两寸申报人近期免冠照(三张);
4、职工档案、《劳动合同》、用工登记表、工资台账等能够证明其工作经历的相关原始资料及复印件(三份)。
★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四、办理时结
★符合补缴范围条件人员,按属地原则,可在现户籍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补缴手续。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
《南昌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实施办法》洪府发[2013]24号
一、&&& 参保范围
参保本辖区内,经依法批准,由政府实施统一征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有关规定,被征地时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且被征地后完全失地或户人均耕地低于0.3亩(含)不足以维持基本生活的年满16周岁(含)以上具有本市常住户籍的在册农民(含转为非农业户籍的被征地农民),属于本办法的保障对象。
二、下列人员不属于本办法保障对象
1、已被机关事业单位录入聘用的在编人员和已领取退休费或已按月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2、被征地后从村集体重新调剂分配土地且人均耕地超过0.3亩的。
三、办事程序
1、被征地农民以户为单位向所在村(居)委会领取并填写《南昌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参保资格认定表》后,交村(居)委会审核;
2、村(居)委会审核后在被认定的被征地农民所在地进行张榜公示,一周后无异议的,由村(居)委会加盖公章报所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
3、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国土所、财政所、派出所、农经站、社会保障服务所等相关部门,对村(居)委会上报的《南昌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参保资格认定表》进行复审,对参保资格有异议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时调查核实,并在对参保资格有异议人员所在地公示调查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签署意见报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4、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成员单位进行联审,联审后返回所在村及村小组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符合条件的按照所选择的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分别到区社保局或区城乡社保局办理参保手续。
四、所需材料
1、《南昌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参保资格认定表》(六份);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主身份证复印件;
3、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被征地相关证明材料等。
五、办理时结
以村集体申报审批时间为准
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直发账户变更(异地领取)
一、办事程序
1、退休人员自愿的原则,变更养老金待遇直发账户;
2、退休人员可在正常领取养老金待遇后申请变更直发账户,也可在办理养老保险退休手续时申报异地领取;
3、退休人员填写《湾里区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直发账户变更(异地领取)申请表》(见附件8),报区社保局待遇支付科;
4、区社保局待遇支付科审核异地领取材料后上机变更直发账户。
二、所需材料
1、申请人需提供身份证及异地银行存折复印件;
2、申请人身份证及异地银行存折复印件上要加盖原参保单位公章;
3、申请人自愿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表,如由申请人亲属来办理申请手续,需提供委托书;
4、申请人异地银行账户必需为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开户,开户银行为异地我局指定开户银行。
三、办理时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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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支持:思创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村干部享受了政府买的社保,然后队里统征,还能享受哪些待遇_百度知道
村干部享受了政府买的社保,然后队里统征,还能享受哪些待遇
答题抽奖
首次认真答题后
即可获得3次抽奖机会,100%中奖。
爱丫丫爱生活
来自经济金融类芝麻团
爱丫丫爱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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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团队:
这个属于地方行政策,建议向当地社保机构直接咨询,也可以上班时间拨打12333电话咨询,因涉及面比较窄,建议最好向当地镇政府的经办人咨询,他应该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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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社保费采取统征、全责、合作的征缴模式
  我国社保征缴体制的改革,叠加在国地税合并背景中来推进,由运行20年之久的社保双重主体征收体制转变为税务统征体制,改革的推进和落实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和难度,需要转变观念,接受变革,探索推进统征、全责、合作的社保费征缴模式。  选择合适的征缴体制对社会保障制度的维持和完善是至关重要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提出,由税务机关统征社会保险费,这是我国社保征缴体制的一大突破和创新。全面推进税务机关征收社会保险费,笔者建议采取统征、全责、合作的征缴模式。  我国社保费征缴呈现复杂图景  当前我国社保费征缴,以税务机关(当前是地税机关)为参照主体,可以分为三类情况。  首先,只有部分省市地税机关负责社保费征收。传统上,我国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采取双重主体征收体制,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选择社保经办机构或地税机关作为当地社保征缴机构。截至2017年底,我国只有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地税机关征收,其余12个省市(北京、天津、山西、上海、江西、山东、广西、四川、贵州、西藏等)由社保经办机构负责征收社会保险费。  其次,负责社保费征收的地税机关又分为地税全责征收或地税代征。我国社会保险费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地税全责征收一般指五险全征,但是实际工作中,地税全责征收的险种并不统一,较为杂乱:有的省市地税只是对养老保险全责征收,有的省份地税只是对养老统筹部分全责征收,有的省份地税是对五险全责征收。除厦门市于2004年5月较早采取地税全责征收五险外,其他省份采取地税全责征收时间较晚,比如广东省于2009年才开始在全省推进地税全责征收征缴模式,黑龙江省地税机关于日才开始对养老保险全责征收。在以地税代征为征缴主体的省市,不同省市地税负责征收的险种又是不同的。有的省市地税只负责征收基本养老保险,其余险种仍由社保局征收,比如青海省地税机关只负责征收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另3个险种由社保经办机构负责征收。湖南省地税机关、陕西省地税机关、内蒙古地税机关只负责征收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  再次,在当地地税机关不负责社保费征收而以社保经办机构为征缴主体的省市中,社保费征缴部门也是五花八门,支离破碎。部分省市社保经办机构只负责征收养老保险费,其余险种由其他相关部门征收(如工伤保险费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征收,生育保险费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征收)。  不论是社保经办机构,还是地税全责征收或地税代征,都负责征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所以,只有在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这个险种上,征缴机构之间有一些信息合作与共享的基础。其他社保费在双重征缴体制下,其征缴基本处于各自为政、互不往来的境地。  统征、全责、合作是可行的社保费征缴模式  我国社保征缴体制的改革,叠加在国地税合并背景中来推进,由运行20年之久的社保双重主体征收体制转变为税务统征体制,改革的推进和落实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和难度,需要转变观念,接受变革,探索推进统征、全责、合作的社保费征缴模式。  一是落实税务机关统征社保费。2010年颁布的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社会保险费实行统一征收,实施步骤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因此,由税务机关统征社保费是有其法律支持背景的。虽然针对我国社保费由哪个主体征收效果更好的争论一直不断,但是从国际经验和理论界的实证研究来看,社保费实行统一征收并由税务机关征收,可以革除传统社保费双重征缴机构设置存在的很多弊端。笔者2017年进行实证研究表明,以地税为征收主体地区的社保费参保率和征缴率高于以社保经办机构为征收主体的地区。将税务机关作为征缴主体,能有效利用现有的税务机构和人力资源,税费同征、同管、同查,有利于降低社保费征缴成本,有利于加强社保费的征收管理,有利于社保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  二是税务机关采取全责征收方式。目前地税征收共分三种具体征缴模式:一是社保部门核定社保费征收数,地税机关按照征收计划征收,如湖北、江苏、海南等省份;二是地税机关和社保经办机构按照社保费的项目分别征收,如青海省地税机关代征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其余险种仍是社保经办征收;三是地税机关全责征收,如广东、厦门。这三种地税征收模式中,只有第三种模式中的地税机关是独立征收社保费的征收主体,拥有完整的社保费征收管理权。该模式减少了中间环节和信息不对称现象,因而征收效率是最高的。但在实际工作中,只有少数省份采用了全责征收方式,这也造成地税机关目前整体社保费征收效率不高。建议税务机关采取全责征收方式,从制度上赋予税务机关从社保费的登记、申报、核定、征收、稽核、处罚和追缴全过程的征收管理权,社保部门做好个人账户记录和管理、社保待遇审核和发放等工作。通过税务机关全责征收社保费促进“税务征收,财政管理,社保发放,审计监督”社保费管理体制的形成。  三是强化地税机关与社保等部门信息共享与合作。税务机关积极开发信息共享平台,加强同其他部门信息共享与合作。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就业结构的改变,私营企业和个体从业人员数量迅速增加,养老保险金的征缴难度在增大。在明确税务机关作为社保费征收主体并采取全责征收方式后,税务机关可以将社保费纳入税收征管,实现税费同征、同管、同查。由于私营企业和个体从业人员缴费遵从度较低,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税务机关获取真实、全面的税源信息较为困难。在税费同征过程中,要重视社保费第三方信息的获取,加强同社保部门、工商部门、金融机构、财产交易中心、出入境等部门数据交换和涉费信息资源共享。当前,可以依托金税三期税收征管系统,利用全国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申报信息,建立并完善全国统一的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并积极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强化部门协同联动,打破信息孤岛,推动信息互联互通、开放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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