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武汉市,新洲区,对2008年新洲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什么都没有

全国、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從建国以来地方政府就没有对于新洲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发放一次性退役金的义务,一次性退役金发放的义务是在新洲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退役当时有原部队联勤(后勤)部门发给的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2008年的退伍军人到地方民政部门报到后,只有新洲区民政局予以新洲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亲属“义务优待金”的

我国实行义务兵优待金是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优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1998)7号),是从1998年冬季征兵时、开始实施的一项激励应征公民踊跃当兵的一项重要举措!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优抚工作的通知》规定:对义务兵家属實行群众优待优待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人民生活水平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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