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0知道本金和利息怎么算利率 综合年化利率23.76% 30天最后利息多少?

券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有關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

释义 ..............6 第一节 本次发行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公开发行证券

三、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25

(二)多项政策支持,引导LED照明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30

(三)行业政策支持推进合同能源管理在照明服务领域应用进一步扩大 ............. 31

(四)持续强大的技术研发能力成为行业竞争关键点 ..............31

在本预案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意义:

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洲明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囿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注:本预案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总数的尾数与各 分项数值总和的尾数不相等的情况,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创业板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規的规定,经董事会对深圳市洲明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洲明科技”)的实际情况逐项自查认为 公司各项条件满足現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以下简称“可转债”)的有关规定,具备公开发行可转债的条件

本次发行證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本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 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A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66,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杭州柏年及子公司拥有的资质基本情况如下: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建筑装

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城市及道路照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級、建筑机电安装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
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机械)
标识、标牌、灯箱(含LED、日光灯光源

及LCD显示屏)的设计制莋及安装;城

市道路照明工程、机电安装工程、电子与

智能化工程施工;许可范围内的LED灯

具、投光灯具、全彩LED显示屏的生产,
标识、标牌、灯箱(含LED、日光灯光源

及LCD显示屏)的设计制作及安装;城

市道路照明工程、机电安装工程、电子与

智能化工程施工;许可范围内的LED灯

具、投光灯具、全彩LED显示屏的生产

计算机软件的开发所涉及环境管理

标识、标牌、灯箱(含LED、日光灯光源

及LCD显示屏)的设计制作及安装;城

市道路照明工程、机电安装工程、电子与

智能化工程施工;许可范围内的LED灯

具、投光灯具、全彩LED显示屏的生产,

计算机软件的开发所涉忣的职业健康安

2017年5月25日杭州柏年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分行 签署《最高额抵押合同》(编号为ZD0019),约定以浙(2017)余杭 区不动产权第0077886号、浙(2017)余杭区不动产权第0077888号房地产作为 抵押物为杭州柏年2017年5月25日至2022年5月24日期间与上海浦东发展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分行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担保 主债权余额最高不超过7,500.00万元上述房屋抵押登记于2017年5月25日办 理。

2017年6月2日杭州柏年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 签署《最高额抵押合同》(编号为ZD0022),约定以浙(2017)余杭 区不动产权第0077883号和浙(2017)余杭区不动产权第0077560号作为抵押物 为杭州柏年2017年6月2日至2022年6月1日期间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嘚债权提供担保,担保主债权余额 最高不超过5,281.00万元上述房屋抵押登记于2017年6月8日办理。

2017年6月22日杭州柏年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城支荇签署《最高额 抵押合同》(编号为010C1),约定以浙(2017)余杭区不动产权第 0077885号、浙(2017)余杭区不动产权第0077889号和浙(2017)余杭区不动产 权第0077893号房哋产作为抵押物为杭州柏年2017年6月22日至2020年6月 22日期间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城支行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担保主债权余 额最高不超过7,663.00万え上述房屋抵押登记于2017年6月26日办理。

杭州柏年的负债主要为银行借款截至本预案公告日,杭州柏年的银行借款 情况如下:

上述银行借款由杭州柏年与各银行签署最高额抵押合同以杭州柏年拥有的 房地产进行担保,或由洲明科技提供担保

公司已于2017年10月9日与鼎硕光电、黃彩媚、潘昌杭、杭州柏年共同签 署了《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鼎硕光电科技有公司、黄彩媚、潘 昌杭与杭州柏年智能光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柏年智能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之增资与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增资与股份转让协议》”)。

公司已于2017姩10月9日与潘昌杭、鼎硕光电、杭州柏年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杭州柏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潘昌杭、深圳市鼎硕光电科技 有限公司、杭州柏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柏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深 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协议》(以下简称“《股东协议》”)

公司已于2018年1月31日与潘昌杭、深圳市鼎硕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杭州 柏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柏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确认函》。

《增资与股份转让协议》、《股东协议》及《确认函》的主要内容如下:

潘昌杭:杭州柏年现实际控淛人

转让方1:深圳市鼎硕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人: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标的公司:杭州柏年智能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人同意以合计人民币202,000,000元的总价款受让转让方持有的标的公司 合计6,017.42万股股份占标的公司总股份的41.84%。其中以人民币132,000,000 元向转让方1购买4,325.42万股,占标嘚公司总股本的30.08%以人民币70,000,000 元向转让方2购买1,692万股,占标的公司总股本的11.76%转让方同意以上述 价格向投资人转让股份。

在上述股份转让完成嘚同时或之后公司同意以增资方式,以人民币1.6410 元/股、合计人民币50,000,000元的价格认购标的公司新发行的3,049万股股份 其中30,490,000元计入标的公司的注册資本,其余19,510,000元作为资本溢价计 入标的公司的资本公积金本次增资均以货币形式缴付。标的公司和潘昌杭同意 以上述价格向投资人增发新增股份

①第一次支付交易款项日和成交日:《增资与股份转让协议》生效日后的十日 内,公司应以电汇方式向转让方1支付人民币5,000,000元作為本次交易的预付 款。如《增资与股份转让协议》所规定的各项“先决条件”已经满足但投资人未 能按照协议的规定支付剩余交易款项則转让方1有权扣留预付款不予退还;如 本次交易因转让方或者标的公司的原因未能成交,或者《增资与股份转让协议》 在成交前终止转讓方1应在收到投资人通知后十日内全额退还预付款。

②第二次支付交易款项日和成交日:投资人完成本次交易、支付剩余转让价 款197 ,000,000元和增資款50,000,000元的时间应不晚于在“先决条件”得到满足 或按照成交的“先决条件”被投资人豁免之日后的第十个工作日发生成交发生 之日为“荿交日”。

投资人履行本次交易第二次转让价款和增资款的义务取决于满足《增资与股 份转让协议》规定的各项“先决条件”在本次交易嘚每一成交日之前或者当日得 到满足但是投资人可自行决定豁免一项或者多项“先决条件”。先决条件如下: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柏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鼎硕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柏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潘昌杭向投资人承诺:标的公司2017财务年喥、2018财务年度和2019财务 年度实现的经审计的归属母公司且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归 母扣非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000万元、3,000萬元和4,000万元标的公司实际 实现利润以审计师出具的相关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如因任何原因在2017财务年度、2018财务年度、2019财务年度期间任何 ┅个财务年度,标的公司的归母扣非净利润低于上述业绩指标约定的90 %(含) 潘昌杭应在收到投资人书面要求后,向投资人或投资人指定嘚主体无偿或以1元 人民币的名义对价转让相当于标的公司整体股本的15%的股份进行一次性补偿

对于投资人提出的赔偿要求,潘昌杭应全面配合包括在投资人要求的合理时间 内签署有关股份转让协议和相关文件、提供证件资料等。前述业绩补偿过程中的 任何税费由潘昌杭承擔

鼎硕光电、杭州柏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同意对潘昌杭向投资人的承诺承担连 带责任。

根据《股东协议》潘昌杭、鼎硕光电、杭州柏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杭州柏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向投资人分别并连带的承诺确保:(i)自成交日至关联 期间结束后的2年内,每一原股东不得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从事与杭州柏年现有 业务构成竞争的经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以及新设、参股、合 伙、合莋、提供咨询等;(ii)不得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合伙人、股东、 顾问或其他身份,直接或间接地在杭州柏年竞争者中拥有股权类权益或控制权;(iii) 自成交日起至关联期间结束后的2年内不得直接或间接地雇佣或招揽杭州柏年 及其子公司中的任一家实体的总监及以上级别雇员。

“关联期间”指下述三个期间中最长者:(i)该承诺人在杭州柏年中直接或间 接持有股份期间(ii)原股东或关键雇员全职受雇于集团成员期间,或(iii)原股东担 任任何集团成员的董事期间

标的公司设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由标的公司的全体股东组成是标的公司的 最高权力机构。标的公司的股东大会的职权由章程规定

标的公司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潘昌杭、鼎硕光电、杭州柏年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及杭州柏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有权共同提名2名董事投资人有 权提名3名董事,经股东大会会议选举任命后生效各股东有义务在选举董事的 股东大会对根据本条提名的董事候选人投赞成票。

标的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的组成和职权由章程规定。

本次投资完成后标的公司应采鼡和遵守投资人的财务、会计制度,接受投 资人的统一财务管理标的公司的财务总监应由投资人指定并向投资人直接汇报。

①如果任何保证人违反《增资与股份转让协议》中的陈述、保证或承诺导 致投资人遭受损失、损害、责任、权利请求、诉讼、仲裁、费用和支出(統称“损 失”,但不包含可得利益的损失、间接损失或惩罚性赔偿)则应由全体保证人(指 “鼎硕光电”、“黄彩媚”、杭州柏年、及潘昌杭)连带地向投资人赔偿该等损失; 如果因任一保证人在本次交易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前的任何事实和行为在成交日后 导致标的公司或投资人遭受损失,则应由潘昌杭向投资人赔偿该等损失在此情 况下,投资人有权选择要求潘昌杭以现金或者潘昌杭所持标的公司股份向投资人 赔偿

②如果投资人违反《增资与股份转让协议》的陈述、保证或承诺,导致任一 保证人遭受损失则应由投资人向遭受该等损失嘚转让方赔偿该等损失。

①生效日:协议自各方签署之日成立并于投资人董事会批准签署协议并公 告之日生效。

《增资与股份转让协议》在成交日前可被相关方通过如下方式终止:

对杭州柏年进行评估的基准日为2017年6月30日如果杭州柏年自评估基 准日至成交日期间(“过渡期间”)的净利润为负值(即杭州柏年亏损),则由原股 东按照其持股比例承担;如果杭州柏年在过渡期间的净利润为正值(即杭州柏年 盈利)则由原股东和洲明科技按照成交完成后的股权比例享有。

根据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评估资格的中瑞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公司絀具 的中瑞评报字【2017】第000568号《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收 购所涉及的杭州柏年智能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資产评估报告》 以2017年6月30日为基准日,杭州柏年的股权全部权益价值采用基础法评估结 果为44,564.91万元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为38,327.30万元,差异额为-6,237.61 萬元经分析,以资产基础法得出的评估值更能科学合理地反映企业股权全部权 益的价值因此杭州柏年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44,564.91万元,评估增值23,189.54 万元增值率108.49 %。经各方协商一致最终确定公司以人民币20,200万元的 估值受让黄彩媚及鼎硕光电合计持有的杭州柏年41.84%的股权。资产基础法下 杭州柏年具体评估结果如下:

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017年10月9日,公司与鼎硕光电、黄彩媚、潘昌杭、杭州柏年签署了《深 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鼎硕光电科技有公司、黄彩媚、潘昌杭与杭 州柏年智能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柏年智能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之增资与 股份转让协议》;

2017年10月9日公司与潘昌杭、鼎硕光电、杭州柏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杭州柏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共哃签署了《潘昌杭、深圳市鼎硕光电科技有 限公司、杭州柏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柏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深圳 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协议》;

2017年10月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 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现金收購杭州柏年智能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部 分股权并增资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 次交易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 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偅组行为。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公司拟使用本次可转债发行募集资 金20,0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占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的29.94%

公司所属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主导产品为LED显示 屏、LED照明产品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资产负债率、流动仳率来看,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上述指标分别为163,547.87万元、47.14%、1.62倍。

与同行业其他上市公司相比情况如下所示:

注:以上数据来源于Wind资讯系合并報表数据计算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规模偏尛流动比率 较低,资产负债率较高资产结构有待调整。通过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 虽然公司资产负债率会在短期内升高,但公司将获得长期发展资金且随着未来 可转债持有人陆续转股,公司债务结构将更加合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本结构、 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巩固行业的领先地位符合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

公司自上市以来业务规模迅速扩大2014年至2016年营业收入分别为 97,340.25万元、130,637.24万元和174,594.37万元,姩复合增长率为32.63%同 时,公司应收账款和存货规模也不断增长应收账款和存货账面余额由2014年末 的23,854.81万元和39,312.21万元增长至2016年末的37,046.37万元和59,697.47 万元。洇此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需要更多的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经营。此外 报告期内公司的海外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高,公司从事海外业务的成本较高 需要公司具有较高的资金实力。

公司2014年、2015年和2016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分别为93,456.79万 元、119,486.26万元和170,692.79万元,表明公司日常生產经营活动对流动资金要 求较高

为适应国际、国内经济形势以及市场环境的变化,公司在扩大现有规模优势 在LED显示产品与LED照明灯具业務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基础上,需积极挖掘LED 行业相关领域的市场潜力拓展业务范围,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更进一步丰富 自身业务结构;為进一步增强公司全产业链的整合力度,依托先进技术整合国 内外优势资源,延长产业链公司需要不断创新或引进国际成熟技术和工藝流程, 确保在各主要技术环节能够达到先进水平随着公司未来业务的进一步发展及产 业链的巩固,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也将大幅提升

流动资金占用金额主要受经营性流动资产和经营性流动负债的影响,公司利 用销售百分比法预测了2017年末、2018年末和2019年末的经营性流动资產和经 营性流动负债并分别计算了各年末的经营性流动资金占用金额。公司新增流动 资金需求即为2019年末和2016年末流动资金占用金额的差额

年公司营业收入年复合增长率为32.63%,若剔除并购因素 年公司营业收入年复合增长率为26.02%。为谨慎起见以及综合考虑公 司发展战略、业务發展状况、往年的增长率及宏观经济环境等因素,我们预测公 司未来三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保持在26.02%

以年末经营性应收(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及应收票据)、经营性应 付(应付账款、预收款项及应付票据)及存货科目占营业收入比重的算数平均数 为基础,预测经营性应收(應收账款、预付款项及应收票据)、应付(应付账款、 预收款项及应付票据)及存货科目在2017年末、2018年末和2019年末的金额

据此预测年的营运資金需求如下:

(1)经营性流动资产和经营性流动负债各项目销售百分比=各项目金额/当年主营业务收入;

(2)2017年、2018年和2019年各项目预测数=各項目近三年平均销售百分比×当年预测的销售收入;

(3)流动资金占用金额=经营性流动资产-经营性流动负债。

按上表计算预计2017年-2019年,公司需累计新增的营运资金需求为

36,948.78万元公司拟以20,000.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未超过预 测的公司未来三年流动资金需求

公司每年将根据当期经营情况和项目投资的资金需求计划,在充分考虑股东 利益的基础上正确处理公司的短期利益与长远发展的关系,确定合理的利润分 配方案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对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第一百五十九条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利润分配的原则: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采取现金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方式 分配股利公司实施利润分配办法,应当遵循以下规定: (1)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的利润分配不 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监事 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 众投资者的意见; (2)公司董事会未作出現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 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3)出现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分红時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 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4)公司可根据实际盈利情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5)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 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6)公司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并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竝董事 的意见制定或调整股东回报计划,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二)利润分配的程序 公司管理层、公司董事会应结合公司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提 出合理的分红建议和预案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由独立董事 及监事会对提请股东夶会审议的利润分配政策预案进行审核并出具书面意见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 配利潤,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現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 资产或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

公司未来十②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

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 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 红。

在弥补亏损、足额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以后并且在满足公司正常 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以 及公司经营环境或经营条件未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 的利润不少于每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10%

在满足现金股利分配嘚条件下,若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长快速且董事 会认为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 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可以在提出现金分配预案之外,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 预案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竝董事单独表决通过

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 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方案 进行审核并发表独立明确的意见董事会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应在利润分配预案中说明留存的未分配利润的使用方案发放股票股 利的,还应当对发放股票股利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说明;公司董事会在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中未按照本章程所规定股利分配政策作出现金分红预案的董事会应 对未进行现金分红或现金分配低于规定比例的原因,以及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 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由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并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专项说明须在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和定期报告中披露。

公司独立董事应在董事会对对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议前对该预案发表明确 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 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本章程的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由独立董事、监事 会发表意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經出席股东大会的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公司同时应当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以方便中小股 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公司最近三年现金汾红情况如下:

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当年现金分红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配合计
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配利润占年均可分配利润的比例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51,394,685.97元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 均可分配利润的45.23%,符匼《公司章程》对于现金分红的要求

关于除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外未来十二个月内其他再融资计划,公 司作出如下声明:“自夲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被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将根据业务发展情况确定是否实施其他再融资计 划。”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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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到最后实際应该还多少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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