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小区配套设施规定套

大家都在搜:
扫描二维码安装房天下APP
手机浏览器访问房天下
> > 问题详情
住宅小区水泵房属于公建配套设施吗(来自乌鲁木齐住宅小区小区)
浏览次数:0
当然算了!2次加压是自己买单的!
房天下知识为您分享了一条干货
下载房天下APP
提问获取更多回答
ask:3,asku:0,askr:337,askz:50,askd:7,RedisW:0askR:1,askD:400 mz:nohit,askU:0,askT:0askA:403
Copyright &
北京拓世宏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Tuo Shi Hong Ye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信息举报邮箱:您所在位置: &
&nbsp&&nbsp&nbsp&&nbsp
【2017年整理】住宅小区通信配套设施建设标准.doc 37页
本文档一共被下载:
次 ,您可全文免费在线阅读后下载本文档。
下载提示
1.本站不保证该用户上传的文档完整性,不预览、不比对内容而直接下载产生的反悔问题本站不予受理。
2.该文档所得收入(下载+内容+预览三)归上传者、原创者。
3.登录后可充值,立即自动返金币,充值渠道很便利
【2017年整理】住宅小区通信配套设施建设标准
你可能关注的文档:
··········
··········
住宅小区通信配套设施建设标准
常州市通信行业协会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分公司
号关于加强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进共建共享工作的通知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委、局)、财政厅(局)、国土资源厅(局)、建设厅(局)、国税局、地税局工信部联通[号关于推进光纤宽带网络建设的意见由完成了本标准的编写工作。
本标准吸取了国内外有关建设实践与经验,并参考了国内外相关设计规范和标准。
3. 小区机房建设 4
3.1一般规定 4
3.2小区机房选址 4
3.3小区机房面积 4
3.4小区机房工艺要求 5
3.5电源、防雷及接地 5
4. 交接间设置 7
5. 住宅小区信息管网建设 8
5.1一般规定 8
5.2管道路由 8
5.3管道设计与施工 8
5.4信息管道人(手)设置 10
6. 住宅小区楼内配线管网建设 11
6.1一般规定 11
6.2信息主配线间 12
6.3楼层配线箱 12
6.4楼内垂直配线管道 12
6.5楼内水平配线管道 13
7. 住宅小区户内管网布线建设 15
7.1一般规定 15
7.2家居配线箱(多媒体网络箱) 15
7.3户内管网 16
8.住宅小区无线接入设施建设 18
8.1小区基站 18
8.2小区覆盖系统 18
8.3室内覆盖系统 18
附录A :住宅小区通信配套设施界面图 20
附录B:住宅小区管道段落分界示意图 21
附录C: 住宅小区通信无源光网络示意图 22
附录D:FTTH接入方式住宅内布线示意图 23
附录E:楼层配线箱规格 24
附录F:皮线光缆、五类及超五类线、电话皮线外径 25
附录G 小区管道用聚氯乙烯(PVC-U)管的系列管材规格 26
附录H :小区管道用聚氯乙烯管的物理、化学及机械性能 27
附录:I楼内用管材规格 28
附录J:内用金属线槽(采用镀锌钢板)常用规格 30
附录K:楼内用金属线槽(采用镀锌钢板)允许最小板材厚度 31
为了规范常州市住宅小区信息配套设施建设,提高信息配套建设水平,确保用户信息需求,特制定本标准。
1.0.2信息配套设施规划应以城市发展规划和通信发展规划为依据。
1.0.3住宅小区配套信息设施的建设应适应光纤到户(FTTH)新技术及符合三网融合新的国家政策要求。
1.0.4 住宅小区配套信息设施的建设应统一管理、统一规划、统筹发展,避免重复建设,创造公平竞争、和谐发展的社会环境。
1.0.5 本标准适用于常州市内城镇新建住宅小区及商住楼信息配套设施建设。城镇改、扩建的住宅楼及其他民用建筑的信息配套设施建设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所指的住宅小区信息配套设施应由多家电信业务经营者共用,主要涉及小区内的有线和无线通信共用的配套设施。
1.0.7 本标准制定的住宅小区信息配套设施——小区机房、小区管网、楼内管网等,应满足可预见的小区居民的信息需求,对未来难以预见的信息需求进行必要的资源预留。
住宅小区信息配套设施的设计和施工单位必须有相应的设计及施工资质。
住宅小区信息配套设施应纳入小区综合规划范围,小区内信息配套设施的设计与施工应纳入小区建设项目的总体管理范畴内,与小区建设同步进行,即统一设计、统一施工、统一验收。
1.0.10 住宅小区使用的各种通信设备应满足国家标准或通信行业标准,并有进入公网使用的入网许可证。
1.0.11 本标准是在综合了国内已出台的有关规范和行业标准基础上,结合技术与政策环境的进步和变化,作了部分改进。常州市内的住宅小区信息配套设施建设,除应符合本标准外,还应符合现有的和将来发布的国家有关规范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1.0.12本标准包含的条款将随着建筑技术和电信技术的进步,以及相关单位的工程实践,进行修改和更新,使该标准更趋合理。
1.0.13本标准由常州市通信行业协会负责解释,在实施过程的意见和建议,请告常州市通信行业协会。
2.0.1 住宅小区通信配套设施(Communication ancillary facilities in residential district)
为住宅小区内用户提供配套服务的通信设施,如小区信息机房、小区信息管道、小区公用电话、楼内信息管网、户内信息管网、家居配线箱等。
2.0.2 小区信息机房(Communication room in residential district)
以下简称“小区机房”,安装电信业务经营者通信设备用房,包含有设备间和进线间。
2.0.3 小区信息管网(System of communication pipes in residential district)
以下简称“小区管网”,小区建筑物
正在加载中,请稍后...住宅小区配套建筑设计原则与理念分析
&住宅小区配套建筑设计原则与理念分析
& & & & 摘要:本文就如何在住宅小区环境中合理配置和设计配套建筑,使其与小区环境有机结合,提高小区的可识别性和归属感等一系列问题进行了阐述,从而能够满足居民更高层次的需求。&
  关键词:住宅小区,配套建筑设计,原则,设计思路,原则
  一、住宅小区配套建筑的形态及其外部空间设计
  小区配套建筑的空间形态设计除满足功能需求外,更多地应满足归属性原则。归属是人的一种主观感受,从心理学角度来说,源自于人对母体的眷恋。将这种眷恋扩展到建筑学领域,就是我们要讨论的归属感。在大量实地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笔者认为在实际过程中设计出具有归属感的空间形态必须具备以下四条准则:
  1、建筑与空间宜人的尺度和比例。尺度比例虽不具备强烈的视觉冲击,如爆炸性的颜色、怪异的形体,然而它的确存在于建筑的形态和空间的关系里。我们一进入某个空间里就能感觉到尺度的存在,不同的尺度将给我们带来截然不同的空间感受。
  2、具有视觉兴奋点的景观布置与富有层次的空间。随着人民生活的日益捉高,精神上的需求越来越重要,新的住宅小区都或多或少对景观进行了考虑,效果各式各样,但这种意识给设计人员提出了新课题,小区入口越来越成为一个设计的重点,有特色的小区入口是小区规模、档次、定位的一个重要因素。
  3、个性化的建筑设计。在统一协调的前提下,个性化的小区配套建筑是丰富空间的一个重要途径。我们可以通过各种途径使配套建筑具有个性,如与众不同的造型,色彩的创造性运用,不同材料的搭配等。
  4、休闲活动场所的设计。休闲场地是真正供居民停留下来活动的地方,这里将是小区居民的室外共享起居室,出色的场所设计必然能够提高住宅小区空间的质量,增加小区空间形态的可识别性和归属感,也就提高了居民的生活质量。当今我国正步入老龄化社会,小区白天配套建筑的主要使用者为老人和小孩,他们多的是闲暇时光,渴望的是相互交流,他们希望能有个地方坐下来,欣赏一下小区的景观,或者只为看一下热闹的人群。
  二、住宅小区商业配套建筑设计
  小区商业配套设置与居民生活最贴近,为居民的日常生活和购物提供了最直接的服务,特别在城市快速扩张后的城郊地区,新辟的住区较为密集,而相应的配套商业还不够完善,因此小区商业在居民生活中的作用和地位就显得尤为重要。小区商业作为建筑设计的一个专门分类,其重要性也将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
  小区商业与其他商业类型相比有其特殊的一面,首先,小区商业所包含的内容通常都是居民日常生活所需,诸如涉及面较广的各类便利店、药店、音像店、花店、面包屋、美容美发、书店、家居饰品、餐饮等等,这些商业服务场所往往由于规模小,所需的面积也较少。其次,为了给居民提供方便的服务小区商业要考虑合理的服务半径,通常服务半径不宜超过500m。另外社区商业作为整个房地产业的一部分,还要符合市场经济的规律,即其本身作为商品也要做到商业价值的最大化,要能够顺利销售或租赁出去。因此,要做好小区商业就必须对其内在规律有深入的了解和认知。
  三、住宅小区教育配套建筑设计
  住宅小区学校等配套建筑由于自身功能的限制而具有某种原型,如班级的存在使其具有单元性,而具有特殊功能的空间,如室内体育馆、舞蹈房、实验室、天文台。这些又使其整体呈现多样性。一般它们都注意了在空间形态上结合其重复性和多样性两种形态操作语言,创造出既协调统一又别具特色的建筑形态。我们可以把这种决定建筑形态基本框架的功能要素看作是具体建筑形态生成的内部原因。
  毫无疑问住宅小区的外部环境则是形态生成的外部原因,而作这类形态设计的最终目的是在满足功能要求的前提下,与小区协调统一,并丰富小区的形象。但是协调和丰富形象是一对矛盾,而设计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对这一对矛盾的调解。由此我们也得出在小区内设计教育类公建的两条原则:
  1、学校建筑应与小区相协调 这种协调反映了一系列关系的平衡。包括学校与住宅的关系,学校与绿地、道路的关系、学校与小区整体形态的关系,总之,学校是否成为小区有机的一部分。这种协调应从两个层面上进行把握:①总平面上,小区的形态与周围的环境是否相协调,还是毫无关系,孤立自存。作为一个整体,学校是否找到应有的位置并成为小区的有机组成部分。学校的存在是否对小区的整体形态作出积极贡献。②微观层面上的协调,包括细部、颜色、尺度、比例的协调。这个层面上的协调更具实际意义,因为它们更直接地抓住居民的视觉,也就更容易地被进行比较。
  2、学校建筑设计应具有特色,以丰富小区的形象协调不等于雷同,学校特有的功能本身决定了它的异质性。功能相对单一的住宅组成了小区同质的肌理,学校建筑可以很好地成为小区形态的活跃元素,甚至成为小区的标志性建筑。当然这种活跃应建立在整体协调的基础上。
  总之,小区配套设施是解决小区居民日常生活活动需要的基本保证,也是小区稳定的物质基础。小区规划应充分注意设置配套完善的配套服务设施,在布置上考虑居民生活要求和行为轨迹,分级设置,满足服务半径要求。另外,在实际设计中,经常把一些小区配套建筑联合设置,结合绿地构成小区配套中心,它的意义远不止功能层面,它能丰富小区的整体形象,使小区富有特征,从而产生可识别性和归属感,成为居民的场所。而在许多小区规划中,公建按其功能的不同被安置在不同的地块里,而缺少形态方面的考虑。所以在做配套中心时,要有整体的概念,使其与整个小区环境有机结合,创造富有空间特色的小区配套空间,使得业主入住该小区后能获得更便利更人性化的配套服务。
我来说两句 ()
本月热门下载
建筑热门论文
Copyright & 2007 - 2012
All Rights Reserved.
MSN: civilcn#163.com E-mail: 手机:住宅小区电力配套篇_图文_百度文库
您的浏览器Javascript被禁用,需开启后体验完整功能,
享专业文档下载特权
&赠共享文档下载特权
&100W篇文档免费专享
&每天抽奖多种福利
两大类热门资源免费畅读
续费一年阅读会员,立省24元!
住宅小区电力配套篇
阅读已结束,下载本文需要
定制HR最喜欢的简历
下载文档到电脑,同时保存到云知识,更方便管理
加入VIP
还剩20页未读,
定制HR最喜欢的简历
你可能喜欢大家都在搜:
您的位置: &
住宅小区配套附属设施的产权归属问题
【案件背景】  1996年1月,华美公司开发建设了苜蓿园大街一号地块,1998年将此项目命名为“明湖山庄”公开销售,1999年底至2000年下半年交付使用,其中包括作为配套设施的社区服务中心会所一幢,会所包括物业管理用房、配电间、水泵房、健身房、超市、餐饮休闲中心、小区地下停车场等。2001年,华美公司持相关材料对明湖山庄01幢(即会所所在地址)申请产权登记,市房产局在当年10月12日向该公司颁发了产权证。  【三方意见】 原告明湖山庄业主委员会认为,小区社区服务中心是小区公共建筑和配套设施,且成本已经摊入商品房的销售价格,所有权应当归全体业主共有。业主委员会负责人徐群告诉记者,房产局向华美公司颁发了会所所有权证后,华美公司就将中心的产权抵押给银行,又将中心的三楼作为办公用房租出。据他们了解,该服务中心建设成本均已计入商品房的销售价格,在他们看来,房产局将服务中心所有权证颁给华美公司是错误的,其行为侵犯了小区全体业主的利益,所以,请求撤销房产局颁发的所有权证。  南京市房产局认为,社区服务中心的建筑面积并未分摊入公共建筑面积,中购房者支付的价款由套内建筑面积及公用分摊面积组成,开发商申领产权证符合实体与程序要求;关于地下车库所有权问题,因为购买地下车库的业主并未会同开发商到房产局办理登记手续,所以在登记程序上不受保护,所以不能据此认为其发证行为违法。  作为该行政诉讼中与不是被告但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第三人的开发商华美公司认为,社区服务中心这样的建筑物,属于未被分摊的面积,开发商有权保留权属,在其他城市相应出台的政策法规中已明确规定,类似社区服务中心的建筑物如果业主与开发商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其产权应归开发商所有。  【法院判决】 法院认为,被告房产局依据第三人华美公司的申请及提供的一系列材料,对社区服务中心产权证书的行为进行了形式审查,其间原告并未向被告主张该幢房屋的权属问题,因此,在房屋无争议,第三人符合申请产权权属登记的必备条件的情况下,颁发产权证书的行为手续齐全,程序合法,并无不妥。原告认为明湖山庄01幢产权应归全体业主的意见,因现有证据尚不能证明社区服务中心的产权已属于全体业主,其诉请无法律依据,故不予支持。三方争议的社区服务中心的面积有无纳入分摊面积,建设成本有无计入商品房的销售价格等事项,不属于行政诉讼案件的审查范畴,故三方意见在本案中不予审查。关于明湖山庄01幢的重新确权问题,原告可以通过另行诉讼予以解决。案件判决如下:驳回明湖山庄业主委员会请求,案件受理费100元由原告负担。徐群表示,他们已经准备好上诉。  【法律思考】  商品房住宅小区配套附属设施的产权归属问题,历来是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的一大矛盾焦点。例如将小区车库单独出售,就是开发商普遍的做法。判决虽然已经作出,但人们关心的社区服务中心到底该属谁的问题实际上并未在审理中触及。  律师认为,每一栋建筑物,都会因业主分别购买、使用,而使业主享有其共有部分的共有权。另外,经修订在12月正式实行的《省》第26条规定:配套使用的附属设施、附属设备、公用部位属全体业主所有。这一条款无疑说明,不管小区的配套附属设施面积有没有进入公共面积分摊,也不管它们的造价是否分摊进房价,只要是小区规划要求配建的,都必须作为配套使用的附属设施,而归全体业主所有。  虽然新的《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有如此明文规定,但目前物管法规在适用方面仍存在欠缺。崔律师建议,为避免今后不必要的争执,业主们最好在购产时问清楚,“分摊面积”是否包括小区物业管理用房、配电间、健身房、停车场等配套设施。否则,配套附属设施的使用权无疑属于业主,但是业主却要为此负担上额外的使用费。如业主能将自己对配套附属设施的所有权确定下来,则可以无偿使用这些配套附属设施。延伸阅读:
分享到朋友圈
房地产专业律师
帮助过712人,获好评率100%
江苏智和律师事务所
邵丽霞律师,硕士研究生,现任江苏智和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丰厚的法学功底和司...
物业管理相关知识
每一个小区都会有物业管理公司,这个物业管理可以分几个等级,最高的就是一级标准,那么在法律中对于物业管理的等级标准具体是如何的?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随着社会的发展,小区物业在小区管理中起着重要作用,我们的生活离不开小区物业,那么物业管理法律纠纷如何维权,关于物业管理法律纠纷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下面,为华律网小编整理了关于物业管理法律纠纷的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
本文主要是介绍物业管理费滞纳金的计算方式的主要问题以及与之有关的一系列法律问题。那么,物业管理费滞纳金争议案件基本要素包括什么?在面对物业管理费滞纳金争议案件基本要素的相关法律问题时,可以这样向下面一样处理。下面就让小编为大家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小区业主每个月都是需要缴纳一定的物业费,但是有些人发现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并不大达标,自己并没有享受到相应的物业费,因此是会特别的担心。在遇到这类情况的时候,业主会选择不缴纳物业费。华律网小编做了有关介绍,你可以看一看。
房地产法律咨询
请及时起诉,要求买方协助过户。
等1位律师回复
你好多少钱
等1位律师回复
需要见到您所谓的定金书方能解答
等1位律师回复
如若没有有效的仲裁约定,请直接起诉维权。
等1位律师回复
热门律师推荐
保障性住房
江苏智和律师事务所
邵丽霞律师,硕士研究生,现任江苏智和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丰厚的法学功底...
房地产指南
物业管理热门文章
物权可以分为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日前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对物权法作出了相关司法解释,审议并通过...
住宅小区内可以开办培训班或者是托管所吗?若有人开办怎么办?怎么进行合法举报?我国法律规定任何...
水管的主管道堵塞,造成家中下水道反水,确实让人心塞。下水道“反水”怎么办,谁来承担责任?华律...
大楼的电梯需要更新维修,费用究竟该由业主出还是物业出?这一问题困扰着众多人,也造成业主与物业...
大环境里的小气候成熟的房地产市场的基础之一就是经验老到的买房人。现在很多买房人应算是很精明了...
当有人在你居住的小区楼前空地上建起一个经营性收费停车场,你在有偿使用该场的同时,还要负担这块...
在小区大门南侧的一片树林旁、紧靠围墙的地方,记者找到了物业所说的蔬菜:墙角的南瓜秧枝叶繁茂,...
p{text-indent:2word-break:break-line-he...
物业管理相关专题
邵丽霞律师,硕士研究生,现任江苏智和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丰厚的法学功底和司法实践经验...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小区配套介绍模板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