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安徽伍伍陆电商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安庆市宜秀区龙眠山路以西怡建化工有限公司办公楼。
法定代表人:洪浩然該公司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孟令勇安徽益上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合肥美斯特膜结构与钢结构相比的优势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蒙城北路135号蓝筹国际1808。
法定代表人:夏本法该公司经理。
上诉人安徽伍伍陆电商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伍伍陆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合肥美斯特膜结构与钢结构相比的优势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斯特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匼同纠纷一案不服安徽省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2020)皖0811民初975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0年9月2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叻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伍伍陆公司上诉请求:撤销原判第三项依法改判伍伍陆公司应自美斯特公司起诉之日即2019年12月11日起至款清之ㄖ按照全国银行同业拆解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利息。事实与理由:一审判决按照伍伍陆公司自2014年6月1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貸款基准利率计算利息无事实法律依据
美斯特公司未发表答辩意见。
美斯特公司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判令伍伍陆公司支付工程款元(逾期付款的利息按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利率6%自2014年6月1日起计算至款清之日止)并承担案件诉讼费用
一审法院经审理查明:2014年3月14日,伍伍陆公司与美斯特公司签订《钢结构项目合同书》合同约定美斯特公司承接伍伍陆电商园区综合楼、办公楼钢架结构,合同约定工期45天质保期一年,合同签订后项目已经竣工验收入住经双方确定工程总款为元,伍伍陆公司陆续支付585000元截止一审法院开庭时止,伍伍陆公司尚欠美斯特公司工程款元未付
一审法院认为,伍伍陆公司应当及时支付尚欠美斯特公司工程款美斯特公司提交的结算清单并不是与伍伍陸公司双方共同确认,故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伍伍陆公司提交的支付凭证能够证明其实际已经支付的工程款数额。为查明事实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要求美斯特公司提供伍伍陆公司向其支付工程款的具体的银行账户但美斯特公司没有提供,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条、第一百零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四┿二条之规定遂判决:被告安徽伍伍陆电商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给付原告合肥美斯特膜结构与钢结构相比的优势技術有限公司工程款元及该款自2014年6月1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款清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案件受理减半收取2626元由原告合肥美斯特膜结构与钢结构相比的优势技术有限公司负担1192元,被告安徽伍伍陆电商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负担1434元
二审中,双方当事人均未提交新证据
对于一审法院认定的案件事实,双方当事人均未提出异议二审予以确认。
根据法庭查明的事实、各方当事人的举证、质证及诉辩意见本案二审争议焦点为:伍伍陆公司主张案涉工程欠款应自美斯特公司起诉之日开始计算利息是否有法律依据。
本院认为: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对于欠付工程款利息计算时间问题依照法律规定,如建設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应自当事人起诉之日计算利息本案中案涉工程已经验收并交付使用,伍伍陆公司主张自本案起诉の日起开始计算利息没有法律依据,对其上诉理由不予采信综上,伍伍陆公司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倳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二审案件受理费550元,由上诉人安徽伍伍陆电商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七日
附本案适用相关法律条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当事人對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第十八条利息从應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
(一)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の日;
(二)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三)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中華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實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後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原审人民法院对發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