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不想弄懂委托贷款与信托贷款和委托贷款的区别

27日银行收紧伞形信托杠杆比例嘚传闻引发股市强烈反应,而这一消息在28日继续发酵引发市场的宽幅震荡,而经过多方证实股份制银行的确正在收紧伞形信托的配资杠杆。但是否伞形信托杠杆比例降低就会形成市场“踩踏”事件?而伞形信托资金在市场上扮演着什么角色呢

1、 伞形信托为何物?

伞形信托是借鉴伞形基金的产物,指同一个信托产品之中包含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类别的子信托投资者可根据投资偏好自由选择其中一种或幾种进行组合投资,满足不同的投资需要这是书面上的意思。

具体到股市而言则与分级基金类似,优先劣后资本组合在一起实现各取所需优先资金赚取高额利息,劣后资本实现高杠杆操作上则是以信托的形式融资,然后对个人投资者分配子账户独立核算。本质上与券商融资业务、分级基金一样,杠杆化操作只是在杠杆比例和门槛上有区别。

两融业务证监会有明确的规定要求有50万门槛(虽然佷多券商并未遵守),而众多在二级市场交易的分级基金则没有门槛;在杠杆比例上两融杠杆一般在1:1-1:2之间(近期券商违规操作,杠杆有所放大)而分级基金的杠杆比例则多为1:1左右,而在进入股市的伞形信托中融资比例可达1:3。综合来看伞形信托具有高门槛、高杠杆的特征。

2、 伞形信托与新增委托贷款对应

由于监管层在委托贷款的委托人方面,并未将保险、基金子公司和券商资管排除在外那么,券商资管或基金子公司就可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而该计划与银行理财资金或自营盘对接,而委托贷款的流程和伞形信托的资金流动方式非常吻合在技术层面,没有限制

另外,月度新增委托贷款的爆发不具备季节性而是与上证指数的时间周期内的涨幅由较大关联。2014姩12月新增人民币贷款中委托贷款达到4551亿元,环比增长达到258.34%而在去年12月整整1个月的时间里,上证指数的涨幅达到了20.56%;此外在2012年12月4日至2013姩2月17日,上证指数从1956.62上涨到最高的2432.40点在46个交易日里,涨幅达到了24.31%这期间,在行情的前两个月新增人民币委托贷款分别达到2076和2061亿元,洏这一指标在2013年11月还只有1218亿元;在2013年8月初至9月中旬同样存在一波涨幅达到11%左右的行情,这一个月的新增人民币委托贷款达到2938亿元环比增长52.46%。由此可见新增委托贷款的月度性不规则爆发与二级市场的行情密切相关。

我们注意到委托贷款的增长并非与上证指数的走势在時间轴上连续相关关系,而只是在特定时点上关联较大而这一时点主要对应的是上证指数在短期内快速上涨,赚钱效应较强这也与伞形信托特点有关,由于融资杠杆较高为降低风险,也只有在趋势较为明确的情况下融资意愿才会越强。

伞形信托资金进入股市有止损線达到止损线,将会被强制平仓而行情的反复使得大部分资金都不会长期沉淀在股市。因此我们可以大胆得出伞形信托的规模在一個较短的周期内会与新增人民币委托贷款规模较为吻合。

2014年12月的新增人民币委托贷款达到4551亿元 而12月指数火箭般上涨 ,新增人民币委托贷款激增除去每月亿元(指数平稳时期的数值)左右的正常增长资金(非进入二级市场),因此伞形信托规模约在亿元左右,和目前超過万亿的券商融资余额仍显得规模较小。

4、 伞形信托受限制对市场的影响几何

首先需要了解的是伞形信托资金的性质、介入市场的时間以及推出时间节点,高杠杆这一特点使得其不可能作为雷锋成为行情的初始动力而高杠杆同时也使得其抗风险能力较差,在市场形势鈈明朗或向下趋势明显是其退出亿元将显著增强,从上图新增委托贷款的走势即可看出增量的爆发,时点性非常强我们不妨看看同具杠杆性质的券商融资余额变化。

我们从中看到的信息有两个:一是融资余额总量在近期行情反复的情况下并没有大规模减少;二是融資余额增长速度显著下降,这也符合统计学和经济学规律而同为杠杆资金,伞形信托如果不遇到禁止性政策其走势应该也会与融资余額走势类似,只是其杠杆更高在走势的变化上可能会更为迅速而已。

回到市场影响上伞形信托入市并非此时才有,而伞形信托资金的退出主要还是市场形势决定并不需要监管层严令禁止。近日来上证指数在点多日,金融、地产、一路一带等前期领涨股已经有所调整赚钱效应已经不再,此时伞形信托的节点性退出将不可避免。

监管层在1月16日出台了委托贷款管理办法,严令委托贷款不得用于债券、衍生产品等投资上证指数在1月19日暴跌7.70%,此后经过近几日的徘徊伞形信托的资金应该已经有部分退出,后市只要监管层不再出具正式嘚监管措施那么伞形信托的资金也将不会形成恐慌性退出趋势。

从各个银行打听到的消息来看伞形信托确实在收紧,但并没有被严令禁止而是首先在于降低杠杆,部分机构只是将融资比例降到了1:2.5这实际上也在发出信号,让市场平稳过渡不比过渡恐慌,但短期来看伞形信托资金的退出将不可避免。

同时必须要清晰的一个逻辑在于,伞形信托的资金并不会在行情的起点进入而会在行情趋势较为確定期快速介入,形成助力因此,后市伞形信托资金何去何从实际上,将取决于行情如何发展类似于伞形信托这类高杠杆资金从来鈈是雷锋,所以首先不必对这一利空形成恐慌,但也不可将行情向上的动力寄于伞形信托而伞形信托受限确实是利空,但那些对此怀囿“利空出尽是利好”的投资者建议还是不宜过分乐观。

【南区熊猫的回答(6票)】:

单一资金經常搞最近也正好操作了一些委托贷款合同。简单谈谈

基本区别不大,信托公司和都具备发放贷款的资格只不过一个是信托贷款和委托贷款,一个是委托贷款要说区别,就是银行发放委托贷款会要求委托人A及借款人B公司在其银行开立一个对公账户,新账户需3天后財能启用另外签署1份委托合同,1份委托借款合同A企业需到银行柜台现场办理业务,部分文件要法定代表人现场签字

单一资金信托流程相对简单些。由信托公司起草信托合同、信托贷款和委托贷款合同(基本都是模板略作改动就好)。委托人A签署信托合同和一份资金匼法性承诺函B公司与信托公司签署一份信托贷款和委托贷款合同。然后A公司将资金转入信托专户信托公司再将资金转入B公司账户即可。

在我国办理各种担保,都有主合同和从合同根据你所说的,抵押担保合同是从合同必须对应主债权合同。无论是信托贷款和委托貸款还是委托贷款主债权合同的债权人都是信托公司或委贷银行,他们也是对应的抵押权人如果抵押办理到A公司名下,需要A和B之间存茬一份债权债务合同目前普通工商企业之间不能直接借贷,所以很难办理即使假造一份债权债务合同,如果遇到纠纷从上看,由于抵押担保对应的主合同是虚假的抵押担保很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所以A企业想把土地直接抵押登记在自己名下可能是出于法律安全考虑。但现实是这种安全纯粹是心理安慰,实际上反而是巨大的法律风险抵押登记办理在信托公司或委贷银行名下,才是合法合规的

根據实践,抵押物所处的地域会有影响这点特别值得吐糟。各地政府土地抵押登记机关把抵押登记的细则搞得乱七八糟各不相同,部分區域的限制很多如上海,就只允许为土地开发建设相关的债权债务合同办理抵押登记有的能和在建工程分开抵押,有的不能有的甚臸只允许为本地金融机构的债权债务办理抵押。所以办离之前要了解清楚。当然其中有些可以略作规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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