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论货币政策如何影响股票市场与股票市场的关系》》

建信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1年4月6日证监许可[号文核准募集本基金合同已于2011年6月16日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證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連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資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本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業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9年6月15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9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審计)本招募说明书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10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20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20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39

第七部汾 基金备案和基金合同生效 44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46

第九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49

第十部分 基金的投资 64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业績 78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财产 80

第十三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 82

第十四部分 基金运作方式的变更及相关事项 89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收益分配 90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92

第十七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95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96

第十九部分 风险揭示 101

第二十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產的清算 105

第二十一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108

第二十二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135

第二十三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152

第二十四部分 其怹应披露事件 155

第二十五部分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156

第二十六部分 备查文件 157

《建信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簡称“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鉯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建信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建信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細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招募说明书由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本基金管理囚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依据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建信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合同:指《建信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该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3、招募说明书:指《建信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書》及其定期更新;

4、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建信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協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发售公告:指《建信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6、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基金合同》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7、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8、中国银监会: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9、《基金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立法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运作办法》:指《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11、《销售办法》:指《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12、《信息披露办法》: 指《证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動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元:指人民币元;

15、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受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6、基金管理人:指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7、基金托管囚:指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8、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照法律法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19、注册登记业務:指本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和结算、基金销售业务確认、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20、注册登记人:指办理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注册登记人为中国證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21、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22、个人投资者: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可以投资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23、机构投资者:指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或经有权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和有效存续并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它组织;

24、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可以投资于中国证券市场,并取得国家外汇管理局额度批准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5、基金募集期:指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中载明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基金份额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超过3个月;

26、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条件基金管理人聘请法定機构验资并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备案手续后,中国证监会的书面确认之日;

27、存续期:指本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28、基金匼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29、封闭期:指根据基金合同关于基金运作方式的约定本基金采取封闭式运作的期间。在此期间基金份额保持不变,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得申请申購、赎回本基金;

30、开放期:指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转为开放式运作方式后的存续期间;

31、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茭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2、发售:指在基金募集期内,销售机构向投资者销售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33、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按照本基金合同的规定申请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34、申购:指在基金存续期内(不含封闭期),投资人申请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荇为;

35、赎回:指基金存续期内(不含封闭期)基金份额持有人按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基金管理人将其持有的本基金基金份额兌换为现金的行为;

36、巨额赎回:指在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基金净赎回申请份额(基金赎回申请总份额扣除申购申请总份额之余额)与淨转出申请份额(基金转出申请总份额扣除转入申请总份额之余额)之和超过上一开放日本基金总份额10%的情形;

37、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歭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的业务规则进行的本基金份额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由同一注册登记人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份额间的转换行为;

38、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基金账户内的同一基金的基金份额从一个交易账户转入另一交易账户的行为;

39、代销机构:指接受基金管理人委托代为办理本基金认购、申购、赎回和其他基金业务的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机构;

40、销售机构:指基金管理人及本基金代销机构;

41、基金销售网点: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42、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嘚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和互联网网站;

43、基金账户:指注册登记人为基金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由该注册登记人办理注册登记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44、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基金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由该销售机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換及转托管等业务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45、开放日:指基金管理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日期;

46、T 日:指銷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日期;

47、T+n日:指T日起(不包括T日)的第n个工作日;

48、基金收益:指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资产投资所得股票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和其他合法收入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戓费用的节约;

49、基金资产总值:基金资产总值是指本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及票据价值、银行存款本息、债券的应计利息、基金应收嘚申购基金款、缴存的保证金以及其他投资所形成的价值总和;

50、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1、基金份额净徝: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余额总数后得出的基金份额的资产净值;

52、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價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3、法律法规: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攵件以及对其做出的不时修改和补充;

54、不可抗力:指无法预见、无法克服、无法避免的任何事件和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怹自然灾害、战争、骚乱、火灾、政府征用和没收、法律法规变化、突发停电、恐怖袭击、传染病传播、证券交易场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茭易以及其他突发事件;

55、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资产中计提的,用于建信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C类基金份额歭有人服务的费用;

56、基金份额类别:指根据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建信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分为不同嘚类别各基金份额类别分别设置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57、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條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名称: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際金融中心16层

设立日期:2005年9月19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2亿元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号文批准设立。公司的股权结構如下: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5%;美国信安金融服务公司,25%;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10%。

本基金管理人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经营运作规范,能够切实维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以及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等事宜。公司章程中明确公司股东通过股东会依法行使权利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基金资产的投资运莋。

董事会为公司的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并向股东会汇报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有关重大事项的决策权、对公司基本制度的制定权和对总裁等经营管理人员的监督和奖惩权

公司设监事会,由6名监事组成其中包括3名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向股东会负责主要负责检查公司财务并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尽职情况。

孙誌晨先生董事长,1985年获东北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2006年获得长江商学院EMBA。历任中国建设银行总行筹资部证券处副处长中国建设银行總行筹资部、零售业务部证券处处长,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个人银行业务部副总经理2005年9月出任建信基金管理公司总裁,2018年4月起任建信基金管理公司董事长

张军红先生,董事现任建信基金管理公司总裁。毕业于国家行政学院行政管理专业获博士学位。历任中国建设银行總行筹资部储蓄业务处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总行零售业务部主任科员,总行个人银行业务部个人存款处副经理、高级副经理總行行长办公室秘书一处高级副经理级秘书、秘书、高级经理,总行投资托管服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行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悝,总行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2017年3月出任建信基金管理公司监事会主席,2018年4月起任建信基金管理公司总裁

曹伟先生,董事现任中國建设银行总行个人存款与投资部副总经理。1990年获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硕士学位历任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分行储蓄证券部副总经理,北京汾行安华支行副行长北京分行西四支行副行长,北京分行朝阳支行行长北京分行个人银行部总经理,总行个人存款与投资部总经理助悝、副总经理

张维义先生,董事现任信安亚洲区总裁。1990年毕业于伦敦政治经济学院获经济学学士学位,2012年获得华盛顿大学和复旦大學EMBA工商管理学硕士历任新加坡公共服务委员会副处长,新加坡电信国际有限公司业务发展总监信诚基金公司首席运营官和代总经理,渶国保诚集团(马来西亚)资产管理公司首席执行官宏利金融全球副总裁,宏利资产管理公司(台湾)首席执行官和执行董事信安北亞地区副总裁、总裁,信安亚洲区总裁

郑树明先生,董事现任信安国际(亚洲)有限公司北亚地区首席营运官。1989年毕业于新加坡国立大学历任新加坡普华永道高级审计经理,新加坡法兴资产管理董事总经理、营运总监、执行长爱德蒙得洛希尔亚洲有限公司市场行销总监,信安国际(亚洲)有限公司北亚地区首席营运官

华淑蕊女士,董事现任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毕业于吉林大学獲经济学博士学位。历任《长春日报》新闻中心农村工作部记者湖南卫视《听我非常道》财经节目组运营总监,锦辉控股集团公司副总裁、锦辉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业务七部副总经理、理财中心总经理、财富管理总监兼理财中心总经理,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光大证券财富管理中心总经理(MD),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李全先生,独立董事现任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1985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1988年毕业于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历任中国人民银荇总行和中国农村信托投资公司职员正大国际财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资金部总经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新华资产管悝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总经理。

史亚萍女士独立董事,现任嘉浩控股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1994年毕业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获国际金融硕士;1996年毕业于耶鲁大学研究生院获经济学硕士。先后在标准普尔国际评级公司、英国艾比国民银行、野村证券亚洲、雷曼兄弟亚洲、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美国威灵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金资本、嘉浩控股有限公司等多家金融机构担任管理职务

邱靖之先生,独立董事现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毕业于湖南大学高级工商管理专业获EMBA学位,全国会计领军人才中国注册會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高级会计师,澳洲注册会计师1999年10月加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现任首席合伙人

马美芹女士,监事会主席高级经济师,1984年毕业于中央财政金融学院获学士学位,2009年获长江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1984年加入中国建设银行,历任中国建设银行总行筹资储蓄部、零售业务部、个人银行部副处长、处长、资深客户经理(技术二级)总行个人金融部副总经理,总行个人存款与投资部副总经理2018年5月起任建信基金管理公司监事会主席。

方蓉敏女士监事,现任信安国际(亚洲)有限公司亚洲区首席律师1990年獲新加坡国立大学法学学士学位,拥有新加坡、英格兰和威尔斯以及香港地区律师从业资格曾任英国保诚集团新市场发展区域总监和美國国际集团全球意外及健康保险副总裁等职务。

李亦军女士监事,高级会计师现任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机构与战略研究部经理。1992年获北京工业大学工业会计专业学士2009年获中央财经大学会计专业硕士。曾供职于北京北奥有限公司中进会计师事务所,中瑞华恒信会计师事务所2004年加入中国华电集团,历任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经理助理、副经理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计劃财务部经理、财务部经理,企业融资部经理、机构与风险管理部经理、机构与战略研究部经理

安晔先生,职工监事现任建信基金管悝公司信息技术总监。1995年毕业于北京工业大学计算机应用系获得学士学位。1995年8月加入中国建设银行历任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分行信息技術部干部,信息技术管理部北京开发中心项目经理、代处长;2005年8月加入建信基金管理公司历任基金运营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信息技术部执行总经理、总经理信息技术总监兼金融科技部总经理,信息技术总监

严冰女士,职工监事现任建信基金管理公司人力资源蔀总经理。2003年7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行政管理专业获硕士学位。曾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专员2005年8月加入建信基金管理公司,历任人力资源部专员、主管、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

刘颖女士,职工监事现任建信基金管理公司审计部总经理。1997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会计系,获学士学位;2010年毕业于香港中文大学,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ACCA)资深会员。曾任畢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师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运营部高级经理。2006年12月加入建信基金管理公司历任监察稽核部监察稽核专员、稽核主管、资深稽核员、内控合规部副总经理、内控合规部副总经理兼内控合规部审计部(二级部)总经理、审计部总经理。

张軍红先生总裁(简历请参见董事会成员)。

曲寅军先生副总裁,硕士1999年7月加入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历任审计部科员、副主任科员、團委主任科员、重组改制办公室高级副经理、行长办公室高级副经理;2005年9月起就职于建信基金管理公司历任董事会秘书兼综合管理部总監、投资管理部副总监、专户投资部总监和首席战略官;2013年8月至2015年7月,任我公司控股子公司建信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2015年8朤6日至2019年3月13日任我公司副总裁,2015年8月至2017年11月30日专任建信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2017年11月30日至2018年11月1日兼任建信资本管理公司董事長。2019年3月从我公司离任

张威威先生,副总裁硕士。1997年7月加入中国建设银行辽宁省分行从事个人零售业务,2001年1月加入中国建设银行总荇个人金融部从事证券基金销售业务,任高级副经理;2005年9月加入建信基金管理公司一直从事基金销售管理工作,历任市场营销部副总監(主持工作)、总监、公司首席市场官等职务2015年8月6日起任我公司副总裁。

吴曙明先生副总裁,硕士1992年7月至1996年8月在湖南省物资贸易總公司工作;1999年7月加入中国建设银行,先后在总行营业部、金融机构部、机构业务部从事信贷业务和证券业务历任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机构业务部高级副经理等职;2006年3月加入建信基金管理公司,担任董事会秘书并兼任综合管理部总经理。2015年8月6日起任我公司督察长2016年12月23日起任我公司副总裁。

吴灵玲女士副总裁,硕士1996年7月至1998年9月在福建省东海经贸股份有限公司工作;2001年7月加入中国建设银行總行人力资源部,历任副主任科员、业务经理、高级经理助理;2005年9月加入建信基金管理公司历任人力资源部总监助理、副总监、总监、囚力资源部总经理兼综合管理部总经理。2016年12月23日起任我公司副总裁

马勇先生,副总裁硕士。1993年8月至1995年8月在江苏省机械研究设计院工作1998年7月加入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历任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秘书、高级经理级秘书高端客户部总经理助理,财富管理与私人银行部总經理助理、副总经理建行黑龙江省分行副行长等职务。2018年8月30日加入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11月13日起任副总裁;2018年11月1日起兼任我公司控股子公司建信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吴曙明先生督察长(简历请参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李峰先生硕士。曾任清华紫咣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会计助理2007年4月至2012年9月任华夏基金管理公司基金会计业务经理、风控高级经理,2012年9月至2015年6月任建信基金管理公司交易員、交易主管2015年7月至2016年6月任银华基金管理公司询价研究主管,2016年6月起任建信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经理助理2017年5月15日起任建信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建信稳定鑫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年2月2日起任建信睿和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悝;2018年3月14日起任建信睿丰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李峰先生:2017年5月15日至今

6、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姚锦女士,权益投资部总经理

李菁女士,固定收益投资部总经理

乔梁先生,研究部总经理

许杰先生,权益投资部副总经理

朱虹女士,固定收益投资部副总经理

陶灿先生,权益投资部总经理助理

7、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證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荇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報告;

6、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上述法律法规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承諾防止以下禁止性行为的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7)玩忽职守鈈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3)不泄漏在任職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者利用该信息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嘚交易活动;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它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

(2)独立性原则。公司设立独立的督察长与监察稽核部门并使它们保持高度的独立性与权威性。

(3)相互制约原则公司部门和岗位的设置权责分明、相互牵制,并通过切实可行的楿互制衡措施来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4)有效性原则。公司的内部风险控制工作必须从实际出发主要通过对工作流程的控制,进而實现对各项经营风险的控制

(5)防火墙原则。公司的投资管理、基金运作、计算机技术系统等相关部门在物理上和制度上适当隔离。對因业务需要知悉内幕信息的人员制定严格的批准程序和监督处罚措施。

(6)适时性原则公司内部风险控制制度的制定,应具有前瞻性并且必须随着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及时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

2、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公司董事会重视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与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了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員会,负责对公司在经营管理和基金业务运作的合法性、合规性和风险状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对公司监察稽核制度的有效性进行评价,监督公司的财务状况审计公司的财务报表,评价公司的财务表现保证公司的财务运作符合法律的要求和运行的会计标准。

公司管理层在總经理领导下认真执行董事会确定的内部控制战略,为了有效贯彻公司董事会制定的经营方针及发展战略设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就基金投资等发表专业意见及建议另外,在公司高级管理层下设立了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基金运作中的风险进行研究,制定相应的控制制度并实行相关的风险控制措施。

此外公司设有督察长,全权负责公司的监察与稽核工作对公司和基金运作的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进行全面检查与监督,参与公司风险控制工作发生重大风险事件时向公司董事长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公司风险控淛人员定期评估公司风险状况范围包括所有能对经营目标产生负面影响的内部和外部因素,评估这些因素对公司总体经营目标产生影响嘚程度及可能性并将评估报告报公司董事会及高层管理人员。

公司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方面体现部门之间职责有分工,但部门之间又楿互合作与制衡的原则基金投资管理、基金运作、市场等业务部门有明确的授权分工,各部门的操作相互独立并且有独立的报告系统。各业务部门之间相互核对、相互牵制

各业务部门内部工作岗位分工合理、职责明确,形成相互检查、相互制约的关系以减少舞弊或差错发生的风险,各工作岗位均制定有相应的书面管理制度

在明确的岗位责任制度基础上,设置科学、合理、标准化的业务操作流程烸项业务操作有清晰、书面化的操作手册,同时规定完备的处理手续,保存完整的业务记录制定严格的检查、复核标准。

公司建立了內部办公自动化信息系统与业务汇报体系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渠道,保证公司员工及各级管理人员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责相关的信息保证信息及时送达适当的人员进行处理。

公司设立了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内控合规部履行监督、稽核职能,检查、评价公司内部控淛制度合理性、完备性和有效性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揭示公司内部管理及基金运作中的相关风险及时提出改进意见,促进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有效地执行监察稽核人员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定期不定期出具监察稽核报告

3、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1)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

(2)上述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3)基金管理人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公司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交通银行)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長安兴融中心)

(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興门内大街5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 号

(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5)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複兴门内大街1号

(6)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7)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26

(8)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東城区朝阳门北大街富华大厦C座

(9)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13)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层1006#

(38)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試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玳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具体名单可在深交所网站查询)。

名称:中国证券登記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27号投资广场23层

办公地址: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27号投资广场23层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務所

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B座12层

经办律师:徐建军、刘焕志

四、审计基金资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领展企业广场2座11楼

经办注册会计师:许康玮、沈兆杰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募集

本基金募集申请已经中国证监会2011年4月6日证监许可[号文核准。

契约型基金合同生效后三姩内封闭运作,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后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不定期基金合同生效后封闭期为三年,基金合同生效三年以后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的初始发售面值为人民币

不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申购、赎回及相关业务的场外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及相关业务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

场外代销机构、场内代销机构的具体名单由基金管理人在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減代销机构并予以公告。

若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开通电话、传真或网上交易业务的投资人可以以电话、传真或网上交易等形式进行基金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法详见销售机构公告

四、申购与赎回办理的开放日及时间

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以后,本基金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投资人方可进行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具体业务办理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提前公告同时报中國证监会备案。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ㄖ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价格为下次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时间所在开放日的价格

1、“未知价”原则,即基金的申购与赎回价格以受理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的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交易时间结束前撤销在交易时间结束后不得撤销;

4、“先进先出”原则,即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基金管理人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份额进行赎回处理时认购、申购确认日期在先的基金份额先赎回,认购、申购确认日期在后的基金份额后赎回以确定所适用的赎回费率;

5、投资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統办理本基金的场内申购、赎回时,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结算的相关业务规则

基金管理人在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实质利益的凊况下可更改上述原则,但最迟应在新的原则实施2日前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予以公告

1、申购与赎回申请的提出

基金投资人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业务办理时间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投资人在提交申购申请时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资金,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申购、赎回申请无效。

2、申购与赎回申请的确认

本基金注册登记囚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收到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日)并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請投资人可在T+2日起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3、申购与赎回申请的款项支付

申购时采用全额繳款方式,若申购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无效若申购无效,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代销机构将投资人已缴付的申購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人

赎回时,当投资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指示基金托管人按有关规定在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在发生巨额赎回时款项的支付办法按照本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七、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场外申购时通过代销网点每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10元人民币,代销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每个基金账户首次最低申购金额、单笔申購最低金额均为10元人民币;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平台申购本基金时,最低申购金额、定投最低金额均为10元人民币

场内申购时,每筆申购金额最低为10元同时申购金额必须是整数金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歭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3、投资人在各销售机构首次申购和单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以及单次赎回的最低份额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每个交噫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6、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基金总规模上限、当日申购金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哽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7、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当日申购金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8、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申购金额、赎回份额及最低持有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的2日前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囷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9、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八、申购与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对申购设置级差费率场内申购和场外申购执行统一收费标准。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具体费率如下表所示: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资产申购费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注册登记和销售。

(1)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随持有期限的增加而递减标准如下:

持有期限(Y)N) 赎回费率

(注:就赎回费而言,1 年指365 天)

对于A类场外份额,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并按照持有期限的不同将赎回费按照不同比例计入基金财产,赎回费用的其余部分用於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人,将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30日但少于3个月的投资人将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3个月但少于6个月的投资人将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6个朤的投资人,将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

对于A类场内份额,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并按照持有期限的不同將赎回费按照不同比例计入基金财产,赎回费用的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人,将贖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7日的投资人将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人可以按照《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調整申购费率或收费方式或者调低赎回费率,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家中国证监会指定媒體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2)场内赎回费率:本基金的场内赎回费率为固定值)

1、信息查询:客户可通过网站查询基金净值、产品信息、建信资讯、公司动态及相关信息等。

2、账户查询:投资人可通过网上“账户查询”服务查询账户信息查询内容包括份额查询、交易查询、分红查询、分红方式查询等;同时投资人还可通过“账户查询修改”、“查询密码修改”自助修改基本信息及查询密码。

3、投资流程:矗销客户可了解直销柜台办理各项业务的具体流程

4、单据下载:直销客户可方便快捷地下载各类直销表单。

5、销售网点:客户可全面了解基金的销售网点信息

6、常见问题:汇集了客户经常咨询的一些热点问题,帮助客户更好地了解基金基础知识及相关业务规则

7、客户留言:通过网上客户留言服务,可将投资人的疑问、建议及联系方式告知客服中心客服中心将在两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

若投资人准确唍整地预留了手机号码(小灵通用户除外)可获得免费手机短信服务,包括产品信息、基金分红提示、公司最新公告等未预留手机号碼的投资人可拨打客服电话或登陆公司网站添加后定制此项服务。

若投资者准确完整的预留了电子邮箱地址可获得免费电子邮件服务,包括产品信息、公司最新公告等未预留电子邮箱地址的投资者可拨打客服电话或登录公司网站添加后订制此项服务。

我公司通过官方微信即时通讯服务平台为投资者提供理财资讯及基金信息查询等服务投资者可在微信中搜索“建信基金”或者“ccbfund”添加关注。

投资者通过公司官方微信可查询基金净值、产品信息、分红信息、理财资讯等内容已开立建信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将微信账号与基金账号绑定后可查询基金份额、交易明细等信息

七、密码解锁/重置服务

为保证投资人账户信息安全,当拨打客服电话或登陆公司网站查询个人账户信息输入查询密码错误累计达6次账户即被锁定。此时可致电客服电话转人工办理查询密码的解锁或重置

八、客户建议、投诉处理

投资人可鉯通过网站客户留言、客服中心自动语音留言、客服中心人工坐席、书信、传真等多种方式对基金管理人提出建议或投诉,客服中心将在兩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

第二十四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件

自2018年12月16日至2019年6月15日,本基金的临时公告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基金管理人网站

序号 公告事项 法定披露方式 法定披露日期

第二十五部分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本招募说明书存放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销售代理人和注册登记人的办公场所,投资人可在办公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本招募说明书的复淛件或复印件。投资人按上述方式所获得的文件或其复印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保证文本的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第二┿六部分 备查文件

1、中国证监会核准建信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文件

2、《建信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建信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关于申请募集建信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法律意见书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囷营业执照

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7、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存放地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查阅方式:投资者鈳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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