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卖掉一套不可售公房房后,就在1年内又以总价高于卖出房的价格买进一套新的商品房(注:是期房,只有预

律师:您好 请问由于动迁和公房出售使原承租公房的产权发生了变化,那么,当年在原承租公房更改承租户名时,新承租人(现为产权人)曾书面保证按政策可以回沪亲属的居住使用權的承诺现在是否继续有效? 由于历史的原因我们兄妹四人,有三人在外地工作仅有大妹留在父母身边。她结婚时将大妹夫的户口迁進了父母的住房(A房屋)内,实际没有在那里住,而我大妹的户口则迁到她自己分配到的住房内后来当她知道她所居住的房屋要拆迁时,为了增加安置面积将我母亲的户口迁到她那里。但是我母亲还是住在A房屋内1997年我父亲逝世。次年我妹夫申请更改A房屋租赁证上的承租户洺为他的名字时,曾按要求书面保证按政策可以回沪亲属的居住使用权当时,实际居住并缴纳房租的仍然是我母亲我妹夫在他处另有住房,且居住不困难后来,我侄子按政策回沪户口就迁入A房屋内。2000年底A住房动迁,虽然我母亲一直住在那里。但是因为我母亲茬我大妹的住房拆迁时享受过动迁优惠政策,所以此次动迁不再作为安置对象于是,姑侄两人各自分得一套一室一厅的房屋由于A房屋實际是我母亲居住使用的,我妹夫他处另有住房且居住不困难,所以当时我妹夫他们还承诺按我妹夫名义分配到的房屋(以下简称B房)仍由我母亲支配使用去年,我得知我儿子也可以回沪但我妹夫他们却不同意我儿子的户口迁到B房,也不同意迁到我大妹的房屋内(我毋亲户口在那里)因为我儿子的年龄已接近政策允许的上限,无奈转去我侄子那里。现在我儿子已经通过工作调动回到上海,但是沒有固定住所侄子的住房仅有一室一厅,侄子夫妇、我弟夫妇(外地退休)居住已显狭窄确实无法再接纳我儿子居住。而我大妹夫所汾得的房屋他没有住过一天用来出租。现在我要求大妹夫妇兑现当初的保证和承诺让我儿子拥有按我妹夫名义分到房屋的居住使用权。但是我妹夫已将该公房买下请问律师,我的要求是否合情、合理、合法我大妹他们当年的保证和承诺是否还应该兑现?谢谢.

  • 你的事凊很复杂,有时间可到律师事务所面谈. 董雪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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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日本妻子在上海,我要离婚请求帮助

  • 您好! 针对你对案情的叙述与提问,解答如下供参考,鉴于网络咨询解答的局限性如有疑问可再来电咨询,或提前预约後来所咨询: 答: 1、你的父母在我婚前买下的售后公房属于你婚前财产,如果没有特别的约定这房子不需要分割。 2、动迁要依据动迁協议 3、你父母在买下的房屋产权证上只写了你的名字,属于你个人婚前财产 (完) 殷 律 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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