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下面基层信访工作者演讲稿为什么都不处理,或处理不好,到北京了都能处理了

信访工作:重在解决问题,切忌掩盖矛盾
来源:新华网
  重在解决问题,切忌掩盖矛盾  ——谈信访工作的改进  允许社会矛盾得到正常显现,不要有掩盖矛盾的心理  矛盾普遍存在,西方国家有社会矛盾,社会主义中国亦然。有矛盾,就要有正常的显现形式。如果掩饰矛盾或压制矛盾的显现,只会让矛盾越积越多、越积越深,同时也易使人们产生错觉、失去警觉。
  目前,我们在解决信访问题时所采取的一些措施,如以宽泛的标准统计非正常进京上访人数,以“提供盘缠”的方式接返劝返信访群众,以严密的手段稳控信访老户等,虽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同时也反映出我们存在掩饰矛盾、害怕矛盾暴露的习惯性思维。  举几个我在安徽督导信访工作时所见所闻的例子:一名17岁少年到北京旅游,听说上访可以给自己的外公外婆办养老保险,在天安门广场打听国家信访局地址时被认定为非正常上访人员;还有的人已经买好火车票准备回家,因丢失钱包去找警察求助,也被作为非正常上访人员带离。此类事件不胜枚举,可见我们对信访群众已到了“草木皆兵”的地步。同时,这里面也存在一些部门以截获“非访”人员多少来邀功请赏的问题,有些正常上访人员到国家信访局后又去天安门等地观瞻,又被列入非正常上访统计,这种统计必然造成数据失真。长此以往,不仅行政成本巨大,而且会积聚矛盾,伤害信访群众的爱国热情以及对党和政府的信任。  改进信访工作,首先要正确认识社会矛盾,提高心理承受能力,让矛盾得到正常显现,让上访群众的情绪得到合理宣泄,不要草木皆兵。同时建议取消所谓非正常上访的概念,取消接返劝返制度。是正常上访,就不要拦截、不用接返;是违反条例上访或者无理取闹、缠访闹访的,就坚决依法处置,没有必要接返劝返。  着力点应当放在基层,改变目前倒金字塔式的信访力量格局  从安徽的调研情况看,目前,一方面党的基层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与信访工作的严峻形势不相适应,一些地方存在组织涣散、决策不科学、作风不扎实等问题,基层信访部门的人员编制也难以应对大量的信访问题;另一方面,国家信访局规模大、人员多、解决问题的能力强,客观上也吸引了大量信访群众来京上访,信访工作格局整体上呈现“头重脚轻”的现象,这样也容易给老百姓以“上面解决问题、下面不解决问题,中央都是"青天"、地方都是"昏官"”的错觉。  建议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将大量问题与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切实提升基层党委政府的执政能力、执政水平,特别是科学决策的能力,在发展地方经济时能够更多地关注民生、重视民意,解决好地方长远利益、整体利益与群众的眼前利益、切身利益之间的关系。同时,认真研究解决基层信访部门人员编制不足的问题,推广其他部门同志到信访部门挂职锻炼的做法。国家信访局也可以考虑成立分大区特派员公署,既方便上访群众,又可以督促地方开展工作。  解决之道在于树法治权威  依法治国方略的真正落实还需要相当长的时间,法治的权威尚未真正确立,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大量存在。从安徽省情况看,涉法涉诉案件占信访总量的46%左右,皖北一些市县问题还要更加突出。同时,在处理信访问题时,不少党政干部习惯于通过批示、指示、打招呼来推动“案结事了”,而不是依法办事,通过必要程序来解决问题;一部分信访群众往往“信访不信法”,不愿意走司法渠道,导致社会矛盾调处化解机制畸形。  树立法治的权威,不仅要让老百姓知法、懂法、信法、用法,更多地依照行政规范、通过司法渠道来寻求问题的解决,而且要让党政领导牢固树立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理念,严格依法办事,尽量不使用或减少使用批示、指示、打招呼等方式解决信访问题。  要建立严格的问责机制和有效的核查机制  目前信访工作所采取的问责方式、考核方式,对促使各级党委政府更加重视信访工作、着力推动“事要解决”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同时也显现出一些弊端。比如,问责制度在一些地方流于形式,而免责制度尚未建立;简单划一的考核机制对地方干部造成了很大压力,并且助长了一些信访人借考核机制要挟政府的不良风气。在安徽调研期间,各市县对此反映强烈,要求改革现行问责及考核机制的呼声很高。  应建立自下而上的问责制度。比如,对到县里上访的问题,县委县政府要倒查为什么问题没有在乡镇(部门、社区)获得解决,是政策问题,还是行政不作为、作风不扎实?如果确实有困难,要明确困难是什么;如果没有困难,就要追究基层或部门责任。  要建立自上而下的核查制度。国家信访局应改变以信访量为主要指标的考核办法,建立以信访问题解决程度为主要指标的核查制度。不再通过对非正常进京上访数量的统计来考核地方政府,而是通过对国家信访局交办的重点信访案件的抽样督办、核查、回访,来考核地方党委政府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和程度。这样可以使地方党委政府从围追堵截上访群众中解脱出来,把信访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解决信访问题上。(全国政协副秘书长孙怀山)
(来源:半月谈)
(责任编辑:张庆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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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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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略阳县信访局&&& &康怀军
&&& 参考一年多来开展依照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的实践,结合本地和外地的一些案例,现就依法分类处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意见建议简要概括如下,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 主要问题
&&& 一、信访渠道错位解决矛盾纠纷的现象比较严重
&&& 信访渠道是各级党委、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原本是听取群众意见建议的窗口,但从信访工作的实际来看,却在很大程度上成了解决矛盾纠纷的场所。比如,发生土地权属纠纷了,基层调委会调解失败后,群众不是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申请乡镇政府确权,而是选择向信访机构投诉,信访机构按照信访件转交给乡镇政府,信访人对乡镇政府的回复不满意了又向更高的层级投诉,多次投诉无果后选择缠访、闹访,转而把矛头指向各级党政机关,形成难以化解的信访积案。再比如交通事故,当事人协商不成后,不是选择交警部门调解或通过仲裁、诉讼程序解决,而是选择信访,通过党政机关迫使肇事方赔偿,在法律之上、原则之外谋取更多的利益。再比如,原本是基层调委会职能范围之内的民间纠纷,调解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后,本应当及时通过仲裁或诉讼程序解决,然而当事人却选择信访,由信访机构通过交办的方式,将化解责任错误地转嫁到基层党委、政府身上,久调不决之后,当事人以基层党委、政府不重视、不作为、未予解决为由,缠访、闹访,迫使相关方面花钱买平安。还比如,一些人对于社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精准脱贫对象识别、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了,不是选择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程序,而是通过缠访、闹访制造影响,迫使相关部门和单位违法改变原有的行政决定,以达成所愿的方式宁人息事。征地拆迁纠纷、物业管理纠纷、拖欠工资纠纷等信访群体多发的现实告诉我们,信访渠道里裹入了大量的本该由法定渠道解决而不该由信访渠道解决的矛盾纠纷。信访工作收、转、督职能和只能平行或向下交办的工作模式,从本质上决定了信访渠道不能解决也无法解决这些民事纠纷、行政纠纷和刑事纠纷。信访渠道解决矛盾解纷现象的存在,是信访工作职能错位,党政机关权力滥用或被迫滥用权力的表现,是信访案件高发和矛盾纠纷上行的重要原因之一,其对法治秩序的负面影响是显而易见的。
&&& 二、无论是社会公众还是党政机关,思想认识层面均存在着诸多误区
&&& 一方面,从工作实践来看,绝大多数群众的确是遇到事情了不知道该找哪里解决,习惯性地找信访机构。但也不排除有相当一部分人员,揣着明白装糊涂,原本是想通过信访制造影响谋取利益的。十八大以来,这部分人没有看到信访制度改革的变化,依然误以为党政机关会“不闹不解决、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仍然热衷于事事找信访、事事闹政府。而且,也有一部分公职人员,法治意识淡薄,同样抱着这样的错误认识,自觉或不自觉地误导、甚至是撺掇群众走信访渠道解决交通事故、安全事故、征地拆迁等纠纷,试图通过给党政机关施压的方式走捷径或谋取不当得利。另一方面,从党政机关层面看,也有担心依照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了会不会涉嫌不履职、不担当、不作为而受到责任追究的心理误区。觉得党政机关就是为人民服务的,人民群众遇到事儿了,就应该给人民群众解决,没有不解决的道理。于是大包大揽,逢案必交,见信必转,层层交办、层层加压,大有信访包打天下的架势,从另一个方面助长了一部分群众遇事必访、遇访必闹的势头。党政机关层面这种误区的存在,首先是不明白自身的权力边界和职责范围在哪里,不知道自己哪些事情可以为,哪些事情不能为,原本是害怕分类处理了犯错误,却恰恰是越俎代庖办了错事。其次是法律至上的观念不强,习惯于墨守成规,以老经验和老习惯办事。或者是权大于法的思想还没有根除。历史上很多终审判决的案件,被信访渠道重新激活的案例,便是最好的佐证。当然,也有担心信访机构会失去权力和地位的。觉得很多事情都通过法定渠道解决了,还要信访机构干什么?依法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了信访机构会不会不再被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了呢?这种思想误区,缘于没有分清小局和大局,没有看到党中央“四个全面”尤其是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和信心。
&& &&三、基层党政干部依法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的能力明显不足
&&& 依照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不仅涉及群众工作方法的问题,更重要的是涉及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问题。总体上来说,依法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涉及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复议法、仲裁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劳动纠纷调解仲裁法、人民调解法、国家赔偿法、监察法、纪律处分条例、社会救助办法等几乎所有的程序法律和民法总则、土地管理法、森林法、矿产资源法、婚姻法、继承法、合同法等诸多的实体法律。现有的党政干部队伍,尤其是基层党政干部队伍中,非法律专业人员很难具备这些方面的知识。面对群众反映的形形色色的矛盾纠纷,哪些该做出行政处理决定,哪些该调解,哪些该仲裁、复议或诉讼,哪些该通过执法检查、行政许可程序处理等等,不进行专门的培训和学习,很少有人能弄得泾渭分明、有条不紊。尤其是群众反应问题时往往是各类性质的问题纠结在一起,想要把它们逐一地区别开来,分清理顺,更是难上加难。而且这项工作不仅要求逐项地分解开了,还要给群众讲清楚依据和道理,既要让群众知其然,还要让群众知其所以然,引导其心悦诚服地选择法定途径,这对基层党政工作人员的能力要求是极高的,现有的人员,如果不经过扎实的培训学习,是难以胜任这项工作的。省信访局在2016年印发了《常见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引导指南》,我们也于2016年制定出台了《略阳县信访局依照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从县、镇政府层面基本理清了常见矛盾纠纷的法定处理渠道,配合上国家信访局和省局先后下发的部门清单,可以说无论是纵向还是横向,均已经形成了依法分类处理的规则体系,只要是按图索骥,几乎可以把基层常见的所有矛盾纠纷都能导入法定渠道了。可从我们走访镇办的情况来看,分类处理仍然处于大概念阶段,其根本原因是在现有的基层党政干部队伍中,真正能把法定途径弄明白、讲清楚的人少之又少。
&&& 四、一些法定解纷渠道需要进一步畅通
从法学理论上讲,信访职能是法定途径管辖之外的剩余管辖权,也就是说,只有在没有法定解纷渠道的情况下才有可能通过信访渠道解决问题。换句话说,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建成的今天,90%甚至以上的纠纷应该通过法定渠道来解决,剩余的不足10%的矛盾纠纷才有可能通过信访渠道来解决。可现实恰恰相反,群众把大部分的矛盾纠纷通过信访渠道表达了。甚至是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的矛盾纠纷都还在往信访渠道里挤,如企业债务纠纷,劳务承包纠纷等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法定渠道不够通畅。比如,诉讼程序虽然实行了立案登记制,可依然有一部分案件进入不了诉讼程序,当事人既不能立案,又拿不到不予受理裁定书,形成了既无法起诉又无法上诉的尴尬局面,长期在党政机关信访不止。同样的事例在行政复议、劳动仲裁等诸多法定渠道均有表现。相关方面不受理案件,也不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或通知书,致使当事人无法进行下一个程序,无奈之下只好选择缠访、闹访。某企业职工到了退休年龄,企业以债务纠纷为由,拒不申报退休手续,当事人信访,信访机构引导其通过劳动仲裁程序解决问题,可劳动仲裁机构以职工退休属于行政许可为由,口头告知不予受理。当事人向劳动监察机构反映问题,劳动监察机构也告知不属于他们监察范围。当事人想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程序解决问题,可苦于找不到作为被申请人和被告的行政机关。想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解决吧,可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纠纷的前置程序,未经仲裁程序法院也是不予受理的。当事人无奈,向更高层的信访机构投诉,层层转交下来,到了县信访局,县信访局却无处转交了。转交给劳动部门吧,劳动监察已经说了不属于他们受理。交给劳动仲裁和法院吧,显然不能启动仲裁和诉讼程序,而且明显违反了诉访分离制度。找一个能监督企业的政府部门交办吧,可企业和政府的关系是清楚的,法无授权不可为。于是当事人反复在信访渠道表达,信访机构陷入两难境地。十八届四中全会要求我们引导人民群众依法表达合理诉求,在一定程度上法定渠道不够畅通的问题却成了引导工作的障碍。习近平总书记讲,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可一部分案件却很难进入到法定程序,感受公平正义在某些时候成了一句空话。
&&& 五、现行的网上信访信息系统亟待完善
&&& 全省网上信访信息系统试行一年多来,我们严格按照国家局网上信访事项办理规程,引导人民群众依照法定途径表达合理诉求,信访信息系统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但从具体实践来看,陕西省信访信息系统,尤其是在依照法定途径依法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方面,尚有一些亟待完善的地方。比如,对于普通的民事纠纷,按照法律规定可以由当事人之间进行协商,可以申请基层调委会进行调解,也可以通过仲裁程序进行裁决,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对于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可以由乡镇和村委会调解,可以通过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仲裁委员会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农民工索要工资报酬的问题,可以通过企业或基层调委会调解、劳动监察、劳动仲裁、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等多个法定渠道解决。行政争议不仅可以通过行政复议程序解决,而且可以通过行政诉讼程序解决。诸如此类的问题,换句话说,解决这些问题的途径不仅仅是一条,也就是说,依法分类处理时应该是多选,而不是单选。目前的信访信息系统,只支持单选,不支持多选,显然是不够准确的。也容易引起信访群众的误解,甚至因此和信访机构发生争议。同时,我国目前的仲裁制度,包括了劳动仲裁、民商事仲裁、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仲裁和人事仲裁等四个方面,每一个仲裁制度的法律依据和管辖范围是完全不同的,信访信息系统笼统地告知信访人通过仲裁程序解决问题,显得过于简单,无法准确引导信访事项进入法定的解决途径。另外,对于行政执法投诉、劳动监察、纪检监察等一些可以由信访机构转交给相关方面依照法定程序办理的事项也应该进行改革,信访机构可以作为线索提供,但不宜通过信访程序启动行政执法、行政监察或纪检监察等程序,通过完善调整系统设置,既能更好地适应法律规范,又能尽可能减少信访程序对其他法定程序的干预,减少社会公众对信访工作的误读、误解,减少次生问题的发生。
&&& 六、公检法司机关对信访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处理力度还需要不断加强
&&& 滞留、缠访、闹访、激烈访、极端访、非访等一些信访违法犯罪行为,除过干部工作作风方面的问题外,通常是信访人意图通过这些方式迫使党政机关在信访渠道里解决自己无权解决的问题,以期实现额外的利益。比如,张三自知理亏,明知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解决与李四民事纠纷的结果只能是自己败诉,于是以法院不可能公正判决为由,执意通过信访程序表达诉求,基层政府反复调解都无法满足张三的要求,长期的物质安抚之下,张三的胃口越来越大,上访的层级越来越高,表达的方式越来越激烈。其结果只有两种可能,要么依法打击处理,要么彻底满足其要求。后者会造成更多张三式的人物出现,所以正确的选择只能有一个,那就是依法打击处理各类信访违法犯罪行为。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各级公检法司机关不断加大打击处理力度,有力地规范了信访秩序,弘扬了正能量。但从实际工作来看,极个别单位或个人程度不同地存在着以下几个方面的错误认识。一是认为群众信访只要不封门堵路、不打砸抢烧,单纯的滞留、缠访、闹访不构成违法。实际上,信访机构或信访场所是信访人表达诉求的地方,而不是立刻解决问题、即刻获得诉求结果的地方,在信访场所滞留、缠访、闹访等违法行为直接影响到党政机关单位的办公秩序,其违法性在信访条例和治安管理处罚法里是有明确界定的。二是认为只要群众的诉求合理,其选择的表达方式即使违法也是可以容忍的。这种认识,显然是只看到了诉求的合理性,而没有看到表达方式的违法性,混淆了两个截然不同的法律关系。第三种错误认识是,要想依法打击处理信访违法犯罪行为,必须先要完全解决信访人的合理诉求,只要信访人还有合理诉求没有解决,就无法对其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处理。也就是说,先解决合理诉求,再处理违法行为。实践中这种做法,往往是满足了信访人的不合理诉求之后,打击处理不了了之,从另一个方面助长了更多的信访违法犯罪。这种认识,既没有法律依据,也有违公平正义。
&&& 意见建议
&&& 一、坚定不移地维护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统一性
&&& 现行的2005版信访条例从总体上来说是一部和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科学衔接的行政法规,是一部实实在在的良法,其对信访职能的界定以及和老条例的切割无疑是清晰的。当前的各类信访乱象不仅不是现行的信访条例引发的,反过来恰恰是没有认真贯彻执行2005版信访条例,继续沿用老条例做法带来的后果。各级党委政府,尤其是信访机构,一定要牢固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法治理念,理清信访工作职能的边界,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坚定不移地维护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统一性,全面推行依照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下功夫引导人民群众通过法定渠道依法表达合理诉求,减少或消除信访职能错位给法治建设和全面依法治国带来的负面效应。
&& &二、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主动向“依法分类处理”对正看齐
&&&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十八届四中全会做出的重大决定,全党上下一体遵行,信访工作自然不能例外。中、省出台的依法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是现行法律制度在信访工作领域的具体化,更是全面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引导人民群众依法表达合理诉求,依照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的直接体现。各级党委、政府,尤其是各级信访工作机构,应当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彻底摒弃各类错误思想,厘清思想误区,自觉履行法定职责,主动向“依法分类处理”对正看齐,尽快使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步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为法治中国建设恪尽职守,贡献力量。
&&& 三、强化法律学习、宣传、教育工作,努力提升基层干部依法治理能力
&&& 基层干部在一线工作,直接和群众打交道。各类矛盾纠纷能否在初信、初访、初发阶段被引导通过法定途径进行处理至关重要。这不仅关乎矛盾纠纷处理工作的法治化水平,更加关乎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能否在第一时间得到依法维护。各级各方面一定要进一步加强基层干部法律学习、宣传、教育工作,让广大基层干部具备引导群众依法维权的能力。同时,司法行政、政府法制、信访维稳等部门单位,也要结合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全面加强涉及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让广大群众进一步明白和掌握常见的法定维权途径,真正营造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氛围。
&&& 四、坚持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全面畅开法定解纷渠道
&&& 调解、复议、仲裁、劳动监察、纪检监察、法院等法定解纷主体,一定要站在“四个全面”的高度认识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的重大意义,坚持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规范受理工作规则,全面畅开受理渠道。凡是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必须依法、及时受理。依法不予受理的案件要依法、及时出具书面法律文书,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力和救济渠道。纪检监察、督查、检察、人大、政协等党的监督机关、法律监督机关、权力监督机关、民主监督机关都要进一步关注和强化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的监督工作,严肃问责推诿、扯皮、徇私枉法、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使法定解纷渠道真正成为化解矛盾纠纷的主渠道,为党政机关尤其是信访机构转变职能、依照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提供坚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 五、及时、依法完善网上信访信息系统
&& &建议省信访局在全面调查研究、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信访条例和现行法律制度的规定,邀请相关专业法律人员参加,及时对全省网上信访信息系统进行修订和完善,使之既适应信访工作的实际需要,又顺应信访制度改革的需要,尤其要更加适应现行法律制度的规定,让信访信息系统成为阳光信访的载体,法治信访的模板,责任信访的抓手和满意信访的考评榜,为全省信访制度改革打基础、提质量、上水平。让广大人民群众在信访信息系统获得更多、更好、更准的信息,感受到更加周祥、更加贴心、更加方便的服务。让更多的矛盾纠纷当事人通过信访信息系统及时、准确地找到法定渠道,更加有效地维护好自身权益,分享到信访制度改革的成果和红利。
&&& 各级公检法司机关要全面深入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到位一处理”指示精神和绝不能让“不闹不解决、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势头蔓延的要求,持续加大对信访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处理力度。要确立先规范违法行为,再解决合理诉求的法治理念,让缠访、闹访等信访违法犯罪人员不仅得不到额外的好处,而且还要依法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承担应有的法律责任,让依法表达诉求的广大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的阳光,为依照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环境保障,让分类处理工作良性发展,让信访环境风清气正,让信访工作在依法分类处理的道路上,全面促进法治政府、法治国家和法治社会建设大踏步地向前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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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4日至6日,中央政法委在京举办全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会议暨培训班。万云 摄据中国平安网报道,中央政法委秘书长周本顺日前在全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会议暨培训班强调,坚持依靠基层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周本顺要求,实现涉法涉诉信访秩序的根本好转,必须下大力气强基固本,相信基层,依靠基层,树立“不到北京也能解决问题”的导向,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8月4日至6日,中央政法委在京举办全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会议暨培训班。中央政法委秘书长周本顺强调,各级政法机关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有关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办、国办转发的《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意见》,坚持把解决问题放在首位,坚持把问题解决在源头,坚持依靠基层解决问题,坚持靠法制解决问题,努力实现涉法涉诉信访形势的明显好转,为新中国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周本顺强调,中办、国办转发的《意见》,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涉法涉诉信访问题高度重视,对下一步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具有极其重要意义。各级政法机关和广大政法干警一定要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第一,坚持把解决问题放在首位。各级领导干部要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根本出发点,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接访,面对面听取群众诉求,一个一个地分析原因,一个一个地采取措施,统筹解决群众反映的法律问题、思想情绪问题、实际困难问题。第二,坚持把问题解决在源头。要建立体现科学发展观的办案考核评价体系,不仅要看解决了多少信访问题,更要看预防了多少信访,减少了多少矛盾;要始终坚持调解优先的原则,建立完善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政复议、仲裁等的衔接机制;要倒查责任,强化"是谁制造问题、谁就要承担责任、谁就要受到追究"的工作导向。第三,坚持依靠基层解决问题。实现涉法涉诉信访秩序的根本好转,必须下大力气强基固本,相信基层,依靠基层,树立"不到北京也能解决问题"的导向,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各地要采取有力措施,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强化基层解决问题的责任,落实经费保障,改善工作条件,确保有人干事、有钱办事,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第四,坚持靠法制解决问题。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不能随意突破法律政策底线,不能以牺牲司法权威为代价,必须依法维护司法机关作出的公正结论,依法纠正存在的问题,依法维护信访秩序。周本顺指出,必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创造性地抓好中央精神的贯彻落实。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合力。要加强宣传引导,为《意见》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要严格实行责任制,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为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提供有力保障。特别声明:本文为网易自媒体平台“网易号”作者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观点。网易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大家都在看分享成功热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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