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公告30天内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有效吗

邵武第六中学规划红线范围内住户强烈要求对现居住危旧房屋进行征收,为扩大邵武第六中学现有教学用房和活动场所,依照邵武市城市总体规划,征收邵武市第六中学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房屋。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福建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已拟定该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征求意见方案,现予公布并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30天,自2018627日至2018726日止(含节假日),被征收(搬迁)人如需提交意见,应在该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房屋征收部门邵武市教育局(办公地址:邵武市新建路1号,联系人:冯清锋,联系电话6322963),同时附带本人身份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附件:邵武第六中学规划红线范围内房屋征收补偿征求意见方案

邵武第六中学规划红线范围内房屋

邵武第六中学规划红线范围内住户强烈要求对现居住危旧房屋进行征收,为扩大邵武第六中学现有教学用房和活动场所,依照邵武市城市总体规划,征收邵武市第六中学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房屋。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福建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被征收房屋位于邵武第六中学校园西南角,共涉及被征收人3户,征收房屋3幢,总占地面积约75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170平方米。房屋征收范围四至如下:至徐金荣宅东墙用地界;南至五四路亨太巷北侧红线;西至杨德后宅西墙用地界;北至邵武第六中学西南侧用地界。详细四至范围以公布的规划红线图为准。

上述房屋被征收时,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自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月内。

四、房屋权属认定及公示

由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范围内被征收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进行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公布。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中记载的土地性质、建筑面积、建筑结构、使用性质作为征收补偿安置的依据。未办理产权证书的合法建筑的面积由房屋征收部门委托有资质的房屋测绘机构予以确认。

房屋产权人、占有人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行为,否则不予补偿;经有关主管部门认定为违法建设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违法建设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根据《福建省违法建设处置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依法给予拆除。但当事人能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纠正的,可适当补助自行拆除费用。

六、房屋征收和补偿的评估

被征收房屋的补偿价额委托有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公司评估。

(一)评估机构选择。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在征收机构确定的评估机构名录中协商选定,若协商期满仍未确定,视为被征收人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由房屋征收部门采取公开抽签或摇号的方式选定。

(二)评估委托及费用。被征收房屋的评估委托及评估的相关费用由房屋征收部门负责。

(三)评估结果公示。评估报告出具后,房屋征收部门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四)评估结果异议。被征收人对评估确认的被征收房屋补偿价值有异议的,可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评估机构应当无偿予以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应当在10日内出具鉴定意见。

由于该地块征收后用于邵武第六中学校园建设,被征收人只能以货币补偿的方式进行安置。房屋征收补偿结合被征收房屋现状的实际情况,依据评估机构的评估价格,结合本方案的有关规定计算,作为该被征收房屋的货币补偿价值。

其中:附属房或层高在2.2米以下(含2.2米)的建筑物、构筑物按800/平方米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货币补偿。空地按166/平方米的标准予以一次性货币补偿。

八、征收补偿安置费用标准

(一)搬迁补偿费。给予一次搬迁补偿费。搬迁补偿费按各户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标准为10/平方米·

(二)临时安置补偿费。给予6个月临时安置过渡费,从被征收人腾空房屋交付给房屋征收部门之日起计算,临时安置补偿费按各户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标准为10元/平方米·月。

被征收人与房屋征收部门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未能达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邵武市人民政府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的规定,依据评估机构的评估价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补偿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南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邵武市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被征收房屋产权有争议的,房屋征收部门可以予以调解或协调,并按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确定被征收房屋权利人,当事人之间不能达成协议的,房屋征收部门可以依法采取适当措施以确保征收工作顺利进行。

十一、房屋征收搬迁程序

(一)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被征收人将被征收房屋的有关资料交给房屋征收部门核对,确定房屋的面积、结构和用途等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协商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在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前,被征收人应当自行厘清被征收房屋各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否则将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签订补偿协议的同时,被征收人应将被征收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原件交付给房屋征收部门。

)被征收房屋交付。被征收人和房屋征收部门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后,被征收人在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约定的时限内完成搬迁被征收人在搬迁前自行向水、电、广电网络、电信电话等管理部门办理拆除手续并结清相关费用,并将被征收房屋按征收认定时的原状完整地交给房屋征收部门,领取货币补偿安置款

(三)补偿情况公示。房屋征收部门根据房屋征收进展情况,分批次将被征收人的补偿情况在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布。

十二、房屋征收法律责任

(一)房屋征收经办工作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应按本方案确定的征收时限完成征收任务,弄虚作假以权谋私。不履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和本方案确定的职责,或者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责令改正,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提请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房屋征收工作人员应恪守文明、诚信、耐心、细致的工作原则,严禁采取暴力、威胁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对在房屋征收工作中粗暴、欺压群众,造成恶劣影响的,提请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被征收人应积极配合房屋征收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开展房屋征收的具体工作,合法理性地反映诉求,不得采取暴力、威胁等违法方法或不诚信、不正当手段阻碍房屋征收工作,如有违法的,一般情节给予批评劝导,情节较重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本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由邵武市人民政府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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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东官河综合整治工程(黄岩城区段)项目房屋征收政策出炉

东至环城东路及小东门区块,西至用地界线,南至二环南路,西至用地界线,北至用地界线。征收范围内涉及征收房屋719户,建筑面积17.77万平方米。具体以2017年8月15日黄岩区人民政府公告的征收范围图为准。

本项目房屋征收主体为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为台州市黄岩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为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东城街道办事处;被征收人为征收范围内房屋所有权人。

项目签约期限为45天,搬迁期限为30天,具体起止日期由房屋征收部门另行公告。

房屋拆迁期间,拆迁公告发布后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生效吗?哪里有关于这方面的规定?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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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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