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大写的元怎么写上1年19个月大写怎么写

[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施工]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施工招标[答疑澄更] - 千里马招标网
贵州招标网>安顺招标网:[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施工]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施工招标[答疑澄更]:发布时间: 关于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文件修改、补充的通知 各投标人: 现对招标文件的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的投标人须知-www.qianlima.com' />
热搜关键词:
位置>&&[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施工]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施工招标[答疑澄更]
[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施工]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施工招标[答疑澄更]
状态:变更
免费注册会员 即可查看免费招标信息
每天更新15000条招标信息涵盖超过1000000家招标单位
更多优势服务:全国免费服务热线:400-688-2000
发布时间:(略) 关于(略)施工招标文件修改、补充的通知各投标人:现对招标文件的第二章 投标人须(略).2.4 税金一栏、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和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内容作如下修改补充: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 税金一栏内容(选择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建筑工程,其增值税税率为11%,税金为税前工程造价×11%。)修改为(选择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建筑工程,其增值税税率为10%,税金为税前工程造价×10%。)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节 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略) 承包人(全称): 为实施(略),发包人已向承包人提供了绘述本专业承包工程整个要求的招标文件,承包人已按招标文件进行了投标。 承包人具有完成本承包工程的相应资质,并同意按本承(略),愿意接受发包人的管理和招标人为履行合同提出的合理要求。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本承包工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略)施工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的管理、协调及配合工作以及竣工、交付并承担保修责任等其他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发包人及承包人应严格履行合同,切实控制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投资,确保工程建设项目的优质、高效、安全、节能、环保。一、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 (略)2. 工程地点: (略)3.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略)-70-(略)。4. 资金来源: (略)5. 工程内容: (略)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附件1)6. 工程(略):包含标准化厂房、大门及围墙、室外工程,具体详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招标文件、补充(略)在本合同工作内容中,因工程实际需要或设计要求,发包人有权增加或取消部分工程,或将承包人的承包范围中的部分工程,变更为由其他施工单位承揽的专业工程。发生这种情况时,对于变更后的专业工程,其工程价款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从承包人的合同金额中相应据实结算,除据实结算外,承包人不得因增减合同范围内工作而向发包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利润补偿要求。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 年 月 日。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的最终确认为准。计划竣工日期: **** 年 月 日。实际竣工日期以承包人最终通过竣工验收之日为准。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暂定 个日历天。招标人保留工期调整的权利,工期调整后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在充分考虑本合同签订时工程实际条件和自身施工组织以及(略),是必须确保实现的工期,乃为(略),合同工期中应已考虑了星期六、星期天、节假日、政府规定的不可进行夜间或节假日施工等其他对施工的规定、合同及发包人施工要求、交叉施工、配合施工的等待(略),前述工期不因任何原因而作任何延长。即合同竣工日期不得延误,承包人必须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保证竣工日期,须提(略),做好施工准备工作,设备闲置等费用已考虑在合同总价中。如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批准的计划完成任务,发包人有权将未完工程量从本合同中分割,交由第三方完成,由此发生的费用在合同价中扣除,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服从,并赔偿(略)。承包商将根据开工日期、完工日期、实际施工工期的变化,按照发包人要求调整工程进度计划及施工组织方案,施工计划必须服从和配合本工程项目总的施工进度计划,对于合同实施过程中根据发包人要求或实施过程中工程总进度计划的变化作出的相应合理调整,在合同约定的绝对工期不变的情况下,前述调整及采取相应的措施而增加的任何费用,均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承包人确认,鉴于本工程的竣工日期至关重要,当出现可能工期延误的情形时,无论是任何原因造成,承包人均应采取一切技术手段和保障措施,全力保障工程如期竣工。在采取上述措施后仍有工期延误的,发包人和承包人(略),并结(略),考虑关于工期顺延的安排。如果承包人未符合本合同要求,引起总工期的延误,则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收取最终工期违约金:(略)如果承包人未符合本合同要求,引起发包人要求的主要节点的延误,则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收取最终工期违约金:(略)违约金从承包人履约保证金、工程进度款或保修款中扣除。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符合国家及行业(略),一次验收达到国家规定质量评定“合格工程”的标准。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 (略)四、合同形式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本合同采用包深化设计(幕墙工程、门窗工程)、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进度的固定单价形式,合同内工作范围的所有工作子目的综合单价应(略)运)、保管(含成品保护)、卸货、储存、起吊、放下、多次搬运、定位、安装、割切、损(略)计费和管理费、专利及知识产权费、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仓储费、检验测试费(不含当地政府规定由发包人承担的费用)、垃圾清运费、杂费、利润、施工安全服务费、综(略)、报批报建、间接费、与其他施工单位的协调配合费及发包人为承包人提供的所有的专用配合管理费、企业管理费以及利润、规费等一切费用,以及其(略),承包人并应承担与承包工程有关的风险。五、签约合同价(略)(大写): (略)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 (略)(大写): (略)(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略)(大写): (略)(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略)(大写): (略)(4)暂列金额:(略)(大写): (略)六、承包人项(略):项目经理姓名: (略) 身份证号: (略) 建造师注册证号: (略) 技术负责人姓名: (略) 土建施工员姓名: (略) 安装施工员姓名: (略) 质量员姓名: (略) 安全员姓名: (略) 安全生产考核证号(C类): 材料员姓名: (略) 试验员姓名: (略) 造价员姓名: (略) ……附:(略)七、合同文件构成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及合同附件; (4)本合同通用条款; (5)中标通知书; (6)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文件及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7)投标函及其附录; (8)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包括承包范围详细说明、工程规范和工程量清单报价说明); (9)双方共同签署的有关本工程的洽(略)(10)发包人或工程师有关指令、通知、批准文件及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信件、数据电文(电报、电传、传真)亦视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11)图纸;(12)其他合同文件(包括(略):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承包人递交并为发包人接受的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或承诺函件、招标答疑文件、修改或补充文件、补充协议、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记录和文件、发包人或工程师有关指令及通知、工程会议纪要,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信件、数据电文(电报、电(略))、变更签证等对双方构成约束的书面文件)。图纸与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之间有矛盾或者不一致的,以其中要求较严格的标准为准。除非(略),在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中,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等亦构成合同组成部分,其法律解释顺序应视其内容与其它合同文件的相互关系而定,如无法确定,则以时间在后的为准。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通过上述顺序解释仍无法明确的事项,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发包人按照公平合理和有利于本工程建设的原则作出决定,如承包人对此决定不服的,应在接(略)。如期满不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同意发包人的决定。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的书面异议后应作出进一步的决定。如承包人还不服的,可按合同专用条款第24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但在争(略),按发包人的意见执行。八、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略)2、承(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是通过招投标签订合同,发包人和(略)的协议。九、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十、签订时间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十一、签订地点本合同在 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 签订。十二、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三、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各方法定代表(略)十四(略)本协议书连同合同其他文件一式 捌 份,均具(略),发包人执 肆 份,承包人执 贰 份,另 贰 份在合同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时留存。合同未尽事宜,各方另行签(略)。补充协议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发包人:(略)法定代表人或其(略) 法定代表人或其(略)(签字) (签字)(略)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住房城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意见: (略) (盖章)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节 通用合同条款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中的通用合同条款。第三节 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2合同当事人和人员1.1.2.2发包人:(略)1.1.2.5监理人:名 称: (略)资质类别和等级: (略)联系(略)(略) ;通信(略)1.1.2.7设计人:名 称: ;资质类别和等级: ;联系(略) ;(略) ;通信(略) 。1.1.2.8发(略):指根据专项工程管理与咨询合同约定条款,派驻施工场地(现场)的代发包人(略)。姓 名: (略)职 称: (略)联系(略)(略) 。通信(略) 。发包人代表的职权:(1)审核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的签发;(2)确认承包人提出的费用及工期变更的签证;(3)对发生的不可抗力造成工程无法施工的协调;(4)设计变更及(略)(5)工程竣工验(略)(6)工程预付款和进度款的审批;(7)代表发包人行使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1.1.2.9 专业分包人:指根据合同条款第15.8.1项的约定,由发包(略)。1.1.2.10 专项供应商:指根据合同条款第15.8.1项的约定,由发包人和承包人以招标方式选择的供应商。1.1.2.11(略):指与发包人直接订立工程承包合同,负责实施与工程有关的其他工作的当事人。1.1.3工(略)1.1.3.2永久工程:(略)1.1.3.3临时工程:承包人在发包人约定的临时占地中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所服务的临时性生产或生活设施。1.1.3.4单位工程:指具有相对(略),能够独立组织施工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永久工程的组成部分。1.1.3.10永久占地:(略)1.1.3.11临时占地:由发包人指定的临时用地范围(根据施工需要决定) 。1.1.3.12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略)1.1.4日期1.1.4.5缺陷责任期期限: 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实际工程竣工日期计算。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因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屋面及外墙面“渗”、“漏”,或使工程或某项主要设备不能按原定目的使用,则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延长缺陷责任期,并应在原缺陷责任期届满前发出延长通知,但缺陷责任期延长不超过24个月。缺陷责任期延长后,退还质保金的期限相应延长。1.1.4.7基准日期:(略)1.1.4.8保修期:是根据现行有关法律规定,在合同条款第19.7款中约定的由承包人负责对合同约定的保修范围内发生的质量问题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期限。具体详详(略)。1.1.5法律合同双方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法规及贵州省、安顺市相关的现行法规。1.1.6标准和规范1.4.1 本合同适用的标准、规范(名称): 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及当地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如有地方文件规定与设计冲突,则双方协商解决。 1.4.2 发包人提供的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份数和时间:无 1.4.3 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无 1.4.4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标准,以及相应的规范(略),以要求高的(略),如在施工过程中,相应现行标准、规范和规程发生变动,以最新标准、规范和规程为准。发包人的技术要求及提交时间: (略) 承包人提交实施方法的时间: (略) 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以合同协议书的约定为准。1.5合同协议书以合同协议书的约定为准。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略)发包人按照合同条款本项约定的期限、数量、内容向承包人免费提供图纸,至迟不得晚于第11.1款载明(略),并组织承包人、监理人和设计人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发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略)发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叁套(制作竣工图所用图纸承包人自行负责),如数量不够,发包人可以联系设计院加晒图纸,加晒图纸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施工范围内的图纸。如发包人提供的图纸、资料不完整的,承包(略)纸及资料的使用时间表,列明在不影响进度的条件下,发包人在整个工期内应向承包人提供补充的图纸及资料的种类及最后期限。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人亦须以书面形式及早向发包人进行提示。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复制,不得向承包(略)。1.6.3 图纸的修改图纸需要修改和补充的,经发包人和审批部门认可修改方案,交由图纸原设计人修改图纸,并由监理人施工前将修改后的图纸或补充图纸提交给承包人,承包人(略)。补充或修改的图纸,监理人签发给承(略):收到图纸后三日内签发,应急施工图纸需在一日内签发。1.6.4承包人提供的文件(1)除专用合同条款第4.1.10(1)目约定的由承包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外,本项约定的其他应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必要的加工图和大样图,均不是合同计量与支付的依据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进场前实测地形、标高、纵、横断面图;施工中产生的尺寸与位置与施工图比较,产生变(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等)、计划报表类(工程进度计划;工程进展情况;人员、设备、材料到位情况等)、申请报告类(洽商变更申请;材料品牌报批;隐蔽工程验收申请;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申请;竣工验收申请;工程款支付申请、施工图预算、中间计量调整等)、隐蔽工程记录、领取甲供材料、设备清单(如有)。(2)承包人提供文件的期限:A、详细施工组织设计为承包人收到施工图纸后14日内;B、专项施工方案为使用前21日内;C、必要的加工图和大样图、深化设计图纸为使用前21日内。(3)承包人提供文件的数量:(略)(4)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略)(5)监理人批复承包人提供文件的期限:(略)(6)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略)(5)其他约定: (略)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另外保存一套完整的图纸和承包人文件,供发包人、监(略)。1.7联络1.7.2联络来往函件的送达和接收(1)发包人与承包人应当在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发包人指定的接收地点: 安顺市西秀区两六路农贸市场以南项目部办公室 。(3)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略)(4)监理人指定的接收地点: 安顺市西秀区两六路农贸市场以南项目部办公室 。(5)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6)承包人指定的接收地点: 安顺市西秀区两六路农贸市场以南项目部办公室 。(7)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8)跟审单位指定的接收地点: 安顺市西秀区两六路农贸市场以南项目部办公室 。(9)跟审单位指定的接收人为: 。发包人(包括监理人)和承包人中任何一方均应当及时签收另一方送达其指定接收地点的来往信函,拒不签收的,送达信函的一方可以采用挂号或者公证方式送达,由此所造成的直接的和间接的费用增加(包括被迫采用特殊送达方式所发生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拒绝签收一方承担。1.9化石、文物1.9.1施工现场出现(略),乙方在施工前要对其进行周密的勘察后,上报(略),由发包人、监理人审核,取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对采取的保护措施所发生的费用已列入合同价款中。如在保护工作中,对保护(略),维修并(略)。乙方应承担上述费用。1.10 交通运输1.10.1 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承包人应遵守安顺市西秀区公安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环保局等政府机构的有关规定。1.10.3 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略)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承包人须(略)。因承包人原因造成上述道路或交通设施损坏的,承包人负责修复并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 承包人 承担。1.11 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略)关于发包人提供(略):承包人未(略),承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1.11.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略)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承包人可因实施工程的运行、调试、维修、改造等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略)。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人。1.11.4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略)1.13 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当工程量偏差范围在±15%内时,单价不调整,工程量按实调(略),单价按专用合同条款第10.4.1条进行调整,工程量按实调整。2.发包人义务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 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双方根据经审查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双方以会议纪要的形式另行约定。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1)开工前,发包人在红线范围内提供施工临时用水、用电设施接驳点,承包人根据自身用水、用电负荷及临时用电开关容量情况从临时用水、用电接驳点处接出,承包人承担因此产生的责任和费用,并按时支付水费及电费。(2)发包人于开工前提供施工场地内工程地质、地下管线、地下设施等相关资料,承包人应认真复核与查看相关资料,发包人提供的相关资料作为承包人的参考依据。施工过程中,如发包人提供的相关资料与实际不符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实际情况(略)(3)发包人在本合同签订时应向承包人介绍周边环境情况,本合同签订后,周边关系的维护、协调和纠纷处理事宜均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不负责任何相关工作和费用。(4)发包人将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并现场交验,此后由于破坏或失准带来的重新测量、放点费用及由此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承包人负责。如:基底的土质为中分化砾石层,承包人须采用相应技术措施,将基底从发包人移交的基底标高清理至设计标高,不得超挖,不得外借土方,否则超挖和回填的费用和一切风险(略)其他约定:(1)发包人组织协调承包人与其他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中的配合问题(如机械、(略));(2)及时办理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等的手续;(3)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4)其它应由发包人承担的工作由双方协商办理。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略)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略)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略)4.承包人4.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在竣工验收通过后三个月内以电子档及纸质档的形式提交2套竣工资料,包括文字资料及竣工图,竣工资料的费用(略)(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1、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发包人组织对设计图纸进行交底及会审,指出设计图纸上任何不符施工常规、惯例或规范之处,以及设计图纸中错、漏、碰问题,并做好各系统管线的综合平衡工作。开工前认真核查设计图纸,进行现场核对并提交图纸审查报告。2、承(略),应在14天内做出详细、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报发包人审批。发包人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确认是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可行性的确认,并不是对所涉及费用的确认,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属承包人自身的施工措施。3、负责及时(略)(包括夜间施工证)、批件、施工用电、用水、通讯、停水、停电、封闭或中断道路交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派专人(略)(含施工许可证等)合法手续。4、施工期间用电负荷和用水量均较大,乙方应提前与有关部门联系,并采取可靠措施确定管线接引方案,提前做好临时管线的接引,对局部容量不足区段,应事先进行管线的改造,保证、维持沿线村镇的居民饮水、农田灌溉、生产、生活用水用电正常使用。5、按本合同进行施工组织,如需变更①人员安排、②机械设备、③施工方案等,必须提前15天书面上报发包人并经发包人同意方可执行。承包人在开工前应向发包人提供有关人员上岗证、有关设备合格证、年审证等证件,并需保证现场(略)。6、承包人以下人员,经发包人提出后,必须在24小时内调离本工程范围,否则每人次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略)****元;同时,承包人应在3天内用发包人批准的合格的人员代替上述调离的任何人员。A、发包人确认无法胜任工作者,包括: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进度及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负有责任的施工人员、不熟悉本专业工作的施工人员等;B、不(略)C、违反发包人或承包人工地现场管理规定者;D、无证上岗者(适用于按规定必须有上岗证);E、与本合(略)F、与本工程施工无关的人员。7、承包人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参加每周工程例会及发包人要求参加的会议,因故不能参加的应提前24小时向发包人提出申请并在获得发包人批准后方可缺席,否则视为承包人违约,并支付发包人(略)****元/人次违约金。8、承包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应认真查看施工现场及周围的环境,掌握所有与本项目施工有关或对施工有影响的情况,如地质土壤、当地气候、道路、水源、电源、(略)告。9、在本工程施工前,承包人须全面复核在工地上已由其它施工单位完成而又会影响本工程的标高、定位、尺寸、质量等等,方可施工。10、发包人将施工场地移交给承包人后,承包人应负责管理施工场地(包括施工安全、环境污染、扰民和民扰等),施工过程中如发生扰民和民扰等,由承包人负责妥善处理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若发生非发包人错误指令原因而影响施工导致的工期拖延及财产损失,由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费用。发包人将施工场地移交给承包人后,承包人有责任和义务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应对施工场地上发生的一切负责,若发生因承包人过错而影响施工导致工期拖延及财产损失,发包人概不负责,由(略)11、承包人负责施工场地临时道路、管(略)施避免工程施工对红线范围内外综合管线(含地上、地下)和邻近建筑物(略)。如果在施工(略),承包人应立即停止施工、做好相应保护工作,并及时报告发包人或专门机构,造成破坏的,由承包人承担所有责任及经济损失。12(略),按工程安全、文明施工需要提供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警卫等,承包人未履行(略),由承包人承担所有责任及经济损失。13、遵守地人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由此发生的费用(略)并以书面形式知会(略)14、严格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加强施工现场的环境管理,在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粉尘、废水等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保护、水土保持措施。由此发生的费用及罚款由承包人负责。15、保证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符合安顺市有关规定。负责做好门前三清工作,包括由于工程施工而使用的市政道路整修、清理,每天施工完后将施工垃圾清运到指定地点。负责将工程施工所留下的各类临时便道、路基、场地材料等全部清理干净并按要求恢复原貌,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交付发包人使用前,负责所有建筑垃圾的清理和外运。16、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严格按国家、贵州省、安顺市有关规定执行,搞好文明施工,树立(略)。负责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和组织管理工作,创建文明施工工(略)。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应专款专用,不得任意挪用。17、在本项目施工作业区内,不允许住人(除现场看守人员外,但需服从项目现场管理要求),如有违反按500元/人/天对承包人进行罚款,可在条件许可(略),但需经安监质监部门确认,且宿舍应与作业区相对独立。18(略),承包人须做好施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汇集整理施工资料,包括影像资料。负责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和施工现场的组织管理工作。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注意总结有关经验,工程施工完成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完整的施工总结报告。19、施工过程中,承包人不得擅自对原批准的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20、(略),包括施工所需足够量的材料设备,并自行妥善看管,丢失、损坏由(略)。21、参加各类施工协调会议,由于工地交叉施工引起的问题,承包人有义务自行协调解决,并服从发包人现场总协调作出的决定。22、按本合同规定应由承包人完成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合同、会议纪要约定内容以及设计变更等),如承包人拒绝完成或不能按合同要求完成,发包人有(略),并按实际发生费用另加20%的管理费从承包人工程款中扣回,并从承包人当(略),影响工期的责任由承包人负责。23、承包人应充分考虑因施工场地不足、施工人员在场外食宿、材料设备二次搬运、土石方二次转运、成品保护等各种可能因素影响施工所需增加的费用和工期,承包人承诺在前述可能影响工期和费用的因素出现时不要求发包人增加费用和顺延工期。24、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必须遵守发包人和监理人制定的管理制度,及时执行(略)。25、承包人提供的设备及材料进场前,需向监理人和发包人提供产品三证及样品,并经监理人和发包人认可。26、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供现场办公、会议室、生活用房及必要的办公设施,现场所(略)。费用已包含在工程总价中。27、消防安装工程可由承包人承担,也可以分包给具有消防专业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但分包单位须经建设单位同意,以承包人为主招标进行确定,且与消(略),消防验收工作等产生的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不再另外付费。28、承包人如无幕墙专业工程相应等级资质,则须将幕墙工程分包给具有幕墙专业工程相应等级资质的单位承担,且分包(略),由承包人为主招标进行确定。29、承包人所分包单位或专业工程施工单位的总承包服务费已含在投标报价中。30、承包人应确保料场、渣场和材料堆放场的材料堆放安全,如果承包人违反有关规定造成材料垮踏等事故,由此造成的相关责任和经济损失(略)31、在竣工验收前若发生火灾、水灾等人为灾害,造成的财物损失由承包人或专业承包人自行承担各自的损失,并由正在进行施(略)。在竣工验收合格交付发包人使用后,人为灾害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负责。32、承包人应充分考虑冬季施工、汛期施工时所需增加的投入,应做好施工现(略),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含于合同总价中,发包人将不再另行支付。33、承包人负责在工程施工、竣工及保修的整个过程中施工现场全部人员和设施的安全。除因发包人、发包人代表过失而造成的重大事故外,发包人不承担承包人所属人员的事故赔偿或补偿责任。3.2 项目经理3.2.1 项目经理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略)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不少于22天,由承包人采取指纹打卡等方式记录考勤情况,发包人进行检查。每缺勤一天,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略)****元/天/人,若一个月内缺勤超过三天以上的,则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略)****元/天/人。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承包人需向发包人支付****元违约金。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项目经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承包人需向发包人支付10万元/人次的违约金。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的,应提前 14天书面通知发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承包人需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0万元,且由此增加的费用(或)延误的工期(略)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承包人需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0万元,且由此增加的费用(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经发包人两次要求更换项目经理承包人拒绝更换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3.3 承包人人员(增)关键(略)岗位 姓名 证书号 身份证号项目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施工员 安全员 质量员 …… 承包人安排在施工场地的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应与承包人投标承诺的名单一致,并保持相对稳定。未经监理人批准,上述人员不应无故不到位或被替换;若确实无法到位或需替换,需经监(略),用同等资质和经历的人员替换。并按3.3.3-3.3.5条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尽管承包人已按承诺派遣了上述各类人员,但若这些人员仍不能满足合同进度计划和(或)质量要求时,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继续增派或雇用这类人员,并书面通知承包人和抄送(略)承包人在接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执行监理人的上述指示,不得无故拖延,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略)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略)3.3.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承包人需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元,且由此增加的费用(或)延误的工期(略)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略)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本合同确定的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一个月内到岗天数不得少于22天,由承包人采取指纹打卡等方式记录考勤情况,发包人进行检查。每缺勤一天,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略)****元/天/人,若一个月内缺勤超过三天以上的,则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略)****元/天/人。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应提前 7天书面通知监理人和发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承包人需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万元,且由此增加的费用(或)延误的工期(略)3.5 分包3.5.1 分包(略)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本合同范围内的工程不得肢解分包,更不得转包。专业工程分包人须经建设单位同意,以承包人为主招(略)。专业分包工程不得再次分包。专业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含安(略))应与其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略)。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略)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略)3.5.3分包管理:承包人对专业承包人(含分包人和由发(略))的管理及配合:承包人向专业承包人必须承担以下工作。如不按要求内容向专业承包人提供配合或配合不及时的,发包人可另外委托他人提供配合,所发生的费用加15%管理费后从承包人当期工程进度款中直接扣除。(1)、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必须承担施工配合、协调及总包管理义务,负责对各专业工程承包人的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相互之间的协调与配合、竣工资料的归档与整理等进行管理,承包人、各专业工程承包人就各专业工程承包人所存在的任何违约行为按有关规定各自承担责任。承包人在履行前述义务时,如需发包人提供必要的信息或其它协助,承包人应书面向发包人提出申请。⑵、对于发包人直接发包的专业工程项目(如有),承包人必须向(略):①督促、协助各专业工程承包人完成竣工资料的提交,并负责收集整理(略),以承包人的名义向发包人报送。但法律法规要求须具备规定专业资质而承包人又不符合要求的,以及承包人对各专业承包人履行了督促、协助义务的除外。由发包人直接发包的专业工程及与承包人无直接关系的专业承包人的自身相关质量、安全、工期责任与承包人无关。②提供现有垂直运输及外脚手架供各专业工程承包人运输材料、设备、机械(各专业工程承包人的大、中型设备、机械除外),承包人须协调好各专业工程承包人使用垂直运输机械及外脚手架的时间,在本合同工期内确保垂直运输机械及外脚手架供各专业工程承包人的使用时间能满足各专业工程进度计划的要求。各专业工程对垂直运输、外脚手架的使用须符合承包人主体工程进度的整体安排。专业承包人施工(略),按时进行赔偿。③负责施工垃圾及淤泥外运。各专业工程承包人将垃圾及淤泥归堆放至承包人指定的地点(但发包人与承包人指令出现矛盾的,以发包人的为准),由承包人负责外运;若发现各专业工程承包人的建筑垃圾乱堆放,作业(略),在工程师的见证下,承包人有权派人将作业面清理,对于所发生的人工、机械等费用,发包人应在有(略)。情节严重的,承包人有权在例会中对其通报批评,甚至(略)。④提供符合要求的标高线(水平线)及轴线(垂直线)。⑤提供水电源,并供应其调试所需负荷。提供各专业承包人的施工用电,承包人负责各分包单位在使用电源之前,收集各专业承包人的负荷要求,并统筹安排,从配电箱引出的分电箱由分包单位自(略),不再另行计费。承包人应承担专业承包人使用的水电费。⑥根据各专业工程的开工日期及时提供相应工作面。⑦负责各专业工程完成后在主体结构留下洞口的填塞收口收边工作。⑧在场地允许的情况下,提供场地供各专业工程承包人搭设临时仓库。⑶、在承包人提供了有效的施工配合与管理工作前提下,总承包服务费由发包人监督,在第一次支(略)。⑷、承包人(略),必须明确各专(略)(最终以承包人项目部发出的进场时间为准)。由于承包人的原因导致相关专业工程承包人无法按时进场的,由承包人(略)工,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由专业工程承包人向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⑸、各专业工程承包人进场施工时,在发包人或委托的监理组织下,承包人应与其办理场地移交手续,以明确所移交场地的范围、条件及相互责任。⑹、各专业工程承包人在进场前,发包人工程师须督促其与承包人签订文明施工(略)权拒绝该专业工程承包人的进场,导致的工期延误及其他损失,全部由发包人承担。⑺、发包人应督促各直接分包专业工程承包人及时做好原始施工记录、技术资料,并在工程(略),否则,由于各专业承包人延迟移交资料所造(略)合相关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责任。⑻、承包人应根据工程验收的需要,对由发包人(略),特别是(略),在本项目整体竣工验收之前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二次(略)),应承担相关施工管理、质量检查、验收等手续(如盖章等),管理人员在完成项目整体竣工验收之后才能撤离。⑼、除以上所列举的配合内容外,根据各专业工程的特点与需要,承包人还须分别向各专业工程承包人提供的具体配合项目详见本合同“附件16:总承包(略)。(略)工过程中,因专业工程承包人(略)增加,由承包人或装修承包人与各专业工程承包人协商解决,发包人不另行支付费用。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增)电梯在总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前,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任何单位不得擅自使用。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风险和责任由该单位承担。3.7 履约担保承包人应提供中标价的10%作为履约担保,以转账形式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天内支付至发包人指定账户。履约担保金在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全额一次性(略)退还。4. 监理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由发包人与监理人签订的监理合同具体约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由发包(略)。监理人需要取得(略):(1)核验承包人工程变更、工程计量和工程造价,其结论必须经发包人审核确认;(2)检测验收工(略),其结论必须经发包人审核确认;(3)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应当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4)验收工程和确认付款,其结论必须经(略)(5)未经发包人同意,监理人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和义务。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略)4.2 监理人员4.2.1总监理工程师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5. 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略)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略)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约定:(略)监理人(略),应提前 8 小时提交(略)。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略)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略)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略)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略)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略)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略)7. 工期和进度7.1施(略)7.1.2施工组(略)承包人在开工前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5个工作日内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7.2 施工进度计划7.2.1 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承包人编制详细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的内容、编制时间,报送监理人的时间约定:承包人应编制详细的总施工进度计划和分部分项施工计划、季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周进度计划,总进度(略),分部分项工程进度计划在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3天编制完成并报送监理人,季进度计划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5日前报送监理人,月进度计划在上月25日前报送监理人。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5个工作日内给与批复或提出修改意见并报发包人,承包人在3日内对修订意(略)7.3 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和其他开工准备工作的期限:(略)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略)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 90 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发包人不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7.4 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略)7.5 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略)(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略)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略):因承包人原因工程不能按总工期完工,由承包人承担(略),并按总工(略)违约金,总工期延误60天以上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限定(略),承包人承担因此给发包人造成的全部损失,发包人按承包人已完合格工程工程量的70%结算工程款。若承包人在发包人限定日期内仍未退场,发包人可安排续接合同施工任务的单位进场施工,由此发生的一切法律纠纷及承包人经济损失均由承包人全部承担,且承包人应每天按签约合同总价的1‰承担逾期退场违约金。退场期间所发生的费用(略)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略)7.6不(略)不利物质条件的(略):(1)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已提供有关本工程的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及地表以下的资料,承包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之前,对现场和周围环境及有关可用资料进行了考察和检查,包括地表以下条件及水文和气候条件。(2)对于不利物质条件无论承包人是否有其经历和经验均视为承包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已预见其影响,并已在合同价款充分考虑并计入因其影响而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3)对于本合同条款未明确指出,但是在不利物质条件发生之前,监理人已经指示承包人有可能发生,但承包人未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而导致的损失和后果均(略)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地震、泥石(略)(雪)、台风、龙卷风、水灾、冰灾、寒潮、沙尘、高温、雷电等灾害性天气,且属于(略),具体判断标准必须以项目当地政府气象部门发布的气象信息为依据。7.9 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略)8. 材料与设备8.3 材料与工程设备的接收与拒收8.3.3以暂估价出现的材料,使用前承包人应在招标文件中允许的范围内提供样品供招标人选择,必须经招标人同意才能使用。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交验后由承包人负责,损坏丢失(略)。8.6样品8.6.1 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承包人应将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的生产厂家(或供货人)及品牌、规格、型号、数量、质(略)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略)9. 试验与检验试验与检(略):试验与检验项目不合格的,其检测(略)。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1)经发包人和监理人签字并盖章认可的设计变更文件。(2)经发包人和(略)(以签证单、费用索赔申请[核准]表、工程联系单为凭据)。(3)合同履约中,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填制的变更、指令通知单都应按发包人审定核准的表格,否则发包人可以不予审核费用,承包人可以不予接受。(4)一份设计变更、工程指令只能办理一份签证单及结算书,发包人不接受承包人以汇总形式编制的多项设计变更、工程指令的结算书。(5)对于隐蔽工程和事后无法计算工程量的变更、指令,承包人必须在(略),会同监理人、现场工程师共同完成工程量的确认,否则发包人对此(略)。(6)设计变(略):①工程签证单;②设计变更及工程指令单;③现场测量记录;④工程量计算书;⑤预算书;⑥洽谈纪要、图片;⑦隐(略)。10.3.3变更执行变更严格实行现场工程量签证制度。承包人在变更实施后办理变更签证单。变更签证单必须由发包人、监理、承包人等共同签字并加盖各自公章(可项目章)。①现场签证未按合同规定程序审批的,发包人将拒绝支付。②签证工程必须是验收合格工程,并且要求承包人在验收合格后2天内(隐蔽工程必须(略))向监理人提交(略)。应签证的项目在验收合格后14个工作日未提交签证单,视为承包人自动放弃该部份款项,发包人不予补签和结算。③严禁虚假签证(包括签字盖章(略)),一经发现,除签证无效外,还有权要求承包人的按该签证单造价5倍的额度支付违约金和对签证人员进行相应处罚。(3)发包人有权对设计提出变更,承包人应及时按变更进行施工,不得拒绝。变更应以书面形式向设计方发出通知,设计方发出的变更通知须有监理人及发包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方可实施。变更超过原设计(略),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监理人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变更。(4)施工中承包人不得擅自对已审定的施工图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施工图设计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承包人可提出设计变更书面建议,交由监理人发包人审查,被采纳的按上述设计变更程序实施,严禁承(略)。(5)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略)。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略),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6)因承包人施工质量问题或施工安排不当导致设计变更而发生的费用,或由于承包人违约或毁约引起的或应由其负责的变更均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予顺延。(7)监理人提出的对已完成的分项工程进行变更,承包人应在施工前将施工方案报监理人确认;对于可能重复利用的材料设备,承包人应小心保护,属承包人拆除时未采取保护措施或拆除后保护不当的,由承包人负责。无监理人的指令,承包人不得进行任何这类变更。(8)以上设计(略),不能单独作为结算依据,结算依据必须提供相对应的实施后的验收签证单。10.4 变更估价10.4.1 变更估价原则(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单价认定;(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但有类似项目的,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认定;(3)当分部分项工程量项目变更后调增量大于原工程量的15%(不含15%)以上部分,或由于设计变更引起新增项目时,或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或类似项目的,其综合单价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略))、《通(略)(GB****-****)、《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贵州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版)、《贵州省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版)、《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版)、《贵州省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版)执行;材料价格执行《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当期预算价格,预算价格中没有材料品种价格的,参照市场价,但需事先取得发包人及监理人认可;投标人投标报价时的优惠比例应予保持。投标报价优惠比例:承包人报价浮动率L=(1-中标价/(略))×100%。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供变更报价书的时间,监理人商定或确定变更计价的时间约定:变更确认后,承包人应在7天内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供变更报价书,发包人和监理人(略),在14天内确定是否变更计价。10.5承包人的合理(略)15.5.2对承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议的奖励方法: (略)10.7 暂估价10.7.1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略).7.1中第 2 种方式确定。10.7.2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略).7.2第 1 种方式确定。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略)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略)10.8.1暂列金(略),或者根本不予动用。10.8.2对于经发(略),监理人有权向乙方发出实施工程或提供材(略),监理(略).4.1款约(略),对合同价(略)。10.8.3当监(略),乙方应提供有关暂列金(略)据,除非该工(略)价或总额价进行的估价。11. 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略)11.1.1材料价差调整:施工期主体结构、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室外工程主要材料、设备价格进行调差,调整方法为施工同期《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五种主要材料价格与中标价中相对应的材料价格相比超过11.1.3条时,对超过部分进行价差调整。施工同期《贵(略),根据市场价调整,市场价需发包方及监理人确认。11.1.2人工、机械费用的价格不予调整(政策性调整有文件明确的除外)。11.1.3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当土建及市政工程单项主要材料、设备预算价格涨降幅度超过±5%(不含5%),装饰及安装工程主要材料、设备预算价格涨降幅度超过±5%(不含5%),该单项(略)。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略):土建材料、设备价格不超过±5%(含5%)之内,安装及装饰材料、设备价格不超过±5%(含5%)之内,清单工程量调(略)(含15%)以内。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土建材料、设备价格超过±5%(不含5%),安装及装饰材料、设备价格超过±5%(不含5%)。清单工程量调增量超过15%(不含15%)以上,超过部分综合单价按专用合同条款10.4.1调整。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无 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略)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略)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每月计量的工程量经发包人及监理人认可后,由发包人参照子目计价,计算当月完成投资额,总价子目的分解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和(略),时间为承包人应于每月25日向监理人报送上月20日至当月19日已完成的工作量报告(含详细的工程形象进度说明、周工地例会纪要)伍份,并附具进度付款申请单、已完成工作量报表和有关资料。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略)12.4.2进度付款(略)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内容包括合同书、投标文件、进度计划表、进度款计取文件,报送份数叁份。。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和比例提前15日提交给(略)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略)(2)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略)(3)发包人支(略):支付证书签发后7天内完成支付(国库直接支付部分,依照财政部等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及流程执行,不受(略))。(4)进度付款的支付方法: (略)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略)3.单价合同的总价(略):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第12.4.1条(略)。12.4.7付款周期及付款比例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略)月进度产值(不包含单项估价金额低于伍万元变更签证等)由承包人于每月25日前上报,经发包人、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审核确认后,于下月25日前支付合格工程量(进度款合格工程量的计取基础以清单工程量为准,结算时将按实际工程量进行调整,实际工程量的计算原则按清单计量规则执行)的75%。每次支付款项时承包人应提供相应金额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因承包(略),发包人有权暂停支付工程款,直至承包人提供出形式与内容均合法、有效、完整、准确的合格发票,若承包人最终无法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包人有权将应缴纳税款从工程款中扣除,并有权迟延支付应付款项直至卖方开具合格票据之日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且承包人的各项合同义务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略)发包人审核确认的施工进度计划,否则当月进度款支付延迟至下月,以此类推。对于承包人中标清单中综合单价明显低于市场价的认为是不平衡报价,此项施工内容不得“甩项”、“漏项”,含有此类施工内容的项目、分部工程、分项工程不按规范完成施工,对此发包人有对承包人其他已完成的工程量和价款不予计量和支付的权利,由此带来的责任(略)(3)发包人在支付上述工程进度款时,如承包人有违约情形,则承包人应先付(略),发包(略)金在工程进度款中直接扣除,发包人才予以支付当期工程进度款。(4)发包人对承包人的进度付款申请单有异议的,有权要求承包人修正和提供补充资料,承包人应提交修正后的进度付款申请单,发包人完成审批的时间自承包人提交合格的修正补充后的资料之日起开始计算。(4)承包人应加强施工资料的管理工作,明确熟悉业务的档案资料员,建立健全施工资料管理岗位责任制,确保施工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移交一套完整的(按城建档案馆的要求)竣工资料到城建档案馆,取得《城建档案移交证明》,并将移交证明连同两套竣工资料送交(略)12.4.8进度付款申请单进度付款申请单的份数: (略)进度付款申请单的内容:(1)截止本次付款周(略)(2)截止本次付款周期已完成工作对应的金额包含的甲控材料金额;(3)截止上次付款周期已实际支付的金额;(4)根据第10条[变更]应支付的变更金额(变更签证估价(略));(5)根据第23条[索赔]应付或者扣除的索赔金额;(6)对已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中出现错误的修正、应在本次进度付款中支付或者扣回的金额;(7)本次付款周期实际应支付的金额。(8)其他:工程形象进度说明书、阶段性验收报告、监理工程师、造价咨询单位跟踪审计人员及发包方签字的有关资料 。备注:在所有工程款支付时,承包人必须以法人单位为开户名的帐户作为本项工程的专用帐户,保证专款专用,以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否则发包人将不予付款。每次支付前,承包人均应出具相应金额的发票,所有工程款支付必须必须按发包人管理规定办理会签手续方可支付。工程进度款汇入承包人帐户,承包人只能用于与本工程有关的劳力、材料、机械等费用。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工程款的使用进行监督,一旦发现占用工程款,导致材料、设备、人工费用支付不到位造成停工或用于支付与本工程无关的费用,发包人即停止付款并由承包人支付该合同价款5%的违约金,各阶段付款时扣除相关罚金,由此发生的损失费用(略)承包人承诺:承包人应按照政府相关规定,建立健全雇员工资发放和劳动保障制度。如因雇员的工资发放和劳动保障制度不健全而引发纠纷,发包人有权(略)。承包人必须按时支付包括工资、材料款、分包款(如有)等款项,承包人确保发包人支付的工程款优先用于解决农民工工资,确保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如拖欠农民工工资引起所有责任及影响全部(略)发包人有权在一定条件下[如若发生拖欠民工工资、材料款、分包款(如有)等事件]监督或直接向被承包人拖欠的第三方(由于承包人原因参与本工程建设)支付有效的工程款(含民工工资)。发包人垫付的上述费用从发包人应付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且承包人应自行对发包人向第三方付款行为所引发的后果负责,不得以此为由向发包人主张任何权利。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束后应开具审计价与已付工程款差价的发票。在支付上述各项工程进度款的同时,按合同规定发包人方有权直接扣除对承包人的违约金、赔偿金、由发包人代付的费用及其他费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 监理人不能按(略),应提前8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略)13.2 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提前15日向监理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竣工验收报告及(略)。监理人认为符合验收条件后组织发包人及相关单位初步验收,不合格处必须整改并达到复验合格标准。(2)初步验收合格后,发包人与有关部门联系,确定(略),组织设计单(略)。(3)承包人负责办理各专项验收合格证明、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备案表等手续,及时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等,相关费用(略)属于发包人应提供的资料由发包人负责及时提供给承包人,由承包人汇总整理后移交安顺市城建档案馆。因承包人原因工程竣工资料(按档案馆要求,含相应的声像资料)延误移交,每延误一天,承包人支付发包人违约金(略)1万元。(4)承包人根据政府验收意见按规定的日期完成整改。(5)发包人在全部工程竣工前,有权使用部分完工工程,在使(略),对直接造(略),但这种使用并不视为发包人认可该部分工程合格,也不免除承包人的缺陷责任和质保责任。(6)竣工验收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承包人自检费用、向城建档案馆移交的承包人和发包人双方的竣工验收资料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略)13.6 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承包人办理完竣工验收手续七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给发包人,交付手续完成即可清场。14.竣工结算14.1 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略)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1)竣工结算报送值;(2)发包人(略)(3)甲供、甲控材料金额(如有):(4)应扣留的质量保证金;(5)发包人尚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价款。竣工结(略):(1)工程结算书叁份(尚需提供电子版壹份);(2)工程量计算底稿电子版壹份(不使用工程量计算软件计算的,提供打印的计算底稿,叁份);(3)图纸会审记录(复印件)壹份;(4)设计变更单、技术联系单壹份(复印件);(5)现场签证单壹份(复印件);(6)暂估价材料批价单壹份(复印件);(7)可调价材料批价单壹份(复印件);(8)综合(略)(复印件);(9)承包人已收工程进度款明细表(须与财务核对)壹份;(10)甲控材料明细表壹份(如有);(11)甲供(略)(如有);(12)水、电费结清证明单壹份;(13)其它应提交的资料。14.2 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自收到完(略), 90天内(不含开始进行初步审核的56天)审核完成;如果承包人递交的结算资料不完整,自重新补齐资料后90日(不含开始进行初步审核的56天)内审核完毕 。发包人完成竣(略):竣工验收备案办理完成后付至85%,待审计报告出具后发包人21个工作日内支付到审定值的97%,乙方应开具应付工程款全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预留3%为质量保证金 ,质量保(略).4.3条款。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略)承包人承诺:对该工程项目所编制的结算应如实编制报送工程结算价,申报的(略),不得虚报瞒报,如果经甲方(含甲方委托的审价机构)审核后,其报审结算价(略),则以超出审定(略)(即送审结算价(略))的1(略),在其工程结算款中扣除。14.4最终结清14.4.1 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略)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缺陷责任期(或延长的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颁发后14天内。14.4.2 最终(略)(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收到承包人提交正确的最终结清申请单后14天内完成审批并向承包人颁发最终结清证书。(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在颁发最终结清证书后14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15.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15.2缺(略)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略)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 (略)15.3.1 承包人提(略)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2) 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略) (2) 3 %的最终结算价款;(3)其他方式: (略)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略) (2) 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略)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 (略)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略)15.3.3 质量保证金支付程序如下:(1)缺陷责任期内,由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缺陷,承包人应负责维修,并承担鉴定及维修费用;如承包人不维修也不承担费用,发包人可按合同约定扣除工程质量保修金,并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承包人维修并承担相应费用后,不免除承担对工程损失的赔偿责任。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满2年,且承包人在装修工程、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给排水设施、室外等配套工程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未出现违约情形,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的款项申请手续且扣除应扣款项后14天内将本项目结算定审金额的2%(略)支付给承包人。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满5年,且承包人在防水工程质量保修期内未出现违约情形,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的款项申请手续且扣除相应扣款项后14天内将本项目结算定审金额的1%(略)支付给承包人。结清工程尾款不豁免承包人继续按照原合同约定应承担的保修责任。 15.4保修(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 见附件:(略) 。(2)工程质量保修期限: 见附件:(略) 。(3)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见附件:(略) 。质量保修书是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组成内容。承包人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所附的格式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应当与本款上述约定内容一致。承包人在递交合(略).2款约定的竣(略),将质量保修书一并报送监理人。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24小时以内。16. 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略)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略)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 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略)(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略)(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根据该部分工程款的1%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如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发包人应更换符合合同约定的材料、工程设备,对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予以补偿;(略)(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略)(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略)工的违约责任:(略)(7)其他:(略)16.1.3因发(略)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本合同中(略)格式》中的有关规定。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承包(略).2.1(7)目约定的违约情况时,发包人(略),已完合格工程的工程量按70%结算。2、承包人发生除本通用合同条款第16.2.1(7)目约定以外的其他违约情况时,监理人可向承包人发出整改通知,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改正。承包人应承担其违约所引起的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监理人发出整改通知3天后,承包人仍不纠正违约行为的,发包人除可向承包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外,还可要求承包人按下述方式承担违约责任:(1)承包人发生本通用合同条款第16.2.1(1)目约定的违约情况时,按转包或违法分(略)。(2)承包人发生本通用合同条款第16.2.1(2)目约定的违约情况时,按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总价款的5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3)承包人发生本通用合同条款第16.2.1(3)目约定的违约情况时,除按不合格工程部分工程价款的5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外,不合格工程不予计价,不合格工程的清除费用(略)(4)承包人发生本通用合同条款第16.2.1(4)目约定的违约情况时,每发现撤离一台设备或每撤离一批次材料,应向发包人支付2万元违约金。(5)承包人(略).2.1(5)目约定的违约情况时,按本专用合同条款7.5.2之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6)承包人发生本通用合同条款第16.2.1(6)目约(略),按发包人委托第三方修补发生的实际修补费用的两倍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7)承包人如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发包人经调查属实,有权从工程款中直接代扣支付,并收取5万元/次的违约金。(8)承包人不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送审符合要求的施工组织设计的,每逾期一天,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略)****元/天。(9)承包人在关键工序施工完毕后,未经监理人和发包人验收合格并签字同意就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暂停支付该部分进度款,直至发包人和监理人确认该部分工程合格为止,同时,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略)2万元/次。(10)发包人或监理人对承包人的违规违约现象提出整改要求或指令,承包人不及时整改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每逾期一天,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略)****元/次/天。累计3次后,每逾期一天,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略)1万元/次/天。(11)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鼓动或引导民工及其他人员聚众阻拦施工、阻碍发包人和监理人员正常工作,或以暴力威胁甚至伤害发包人和监理人员。若发生此类事件视同承包人严重违约,承包人除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略)10万元/次外,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它法律责任。(12)承包人实际施工进度滞后本合同第一部分协议书第3条约定的阶段工期要求的,按照本合同7.5 款承包人的工期延误条款处理。(13)经发包人或监理人检查,如发现进入施工现场的承包人或其它单位人员没有戴安全帽的,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从承包人工程款中扣违约金(略) 200元/人/次。(14)承包人不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报送《周报》、《月报》等文件,每逾期一天,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略)****元/天/次违约金。(15)承包人未在本合同约定的日期向发包人移交完整的符合安顺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的编制及报送规定的工程竣工资料、竣工图、声像资料等,则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每延迟一天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略)****元。(16)承包人拒不执行或以任何理由消极响应发包人或监理人的变更等书面指令,每次支付(略)2万元违约金,经发包人再次书面要求后仍拒不执行的,发包人有权采取措施自行组织实施、所有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视情节严重程度可以解除合同。(17)承包人在工程实施阶段向发包人申请确认新增及暂估价材料、设备的结算价格,发包人应组织相关部门及时签字确认。承包人对签认价格有异议,仍然应该积极组织采购,并将真实、合理的购销合同、发票等有效凭证提供给发包人进一步确认,承包人不得以停工等方式要挟发包人作出让步,因此造成工期延误及发包人损失的,每延误工期一天,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略)2万元;延误工期10天以上,经发包人书面要求后仍拒不执行的,发包人有权采取措施自行组织实施、所有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视情节严重程度可以解除合同。(18)对于本(略),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万元/次。依据本条以上各款承包人应承担的违约金,发包人可在承包人当期应付工程款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略)。但发包人扣款前应向承包人发出扣款通知单或支付违约金通知单。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略):(1)火山爆发、泥石流、暴雨(雪)、台风、龙卷风等自然灾害。(2)核反应、辐射或放射性污染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略)。下述情况对承包人而言不能构成不可抗力因素(1)因承包(略)(2)因承包(略),或其中潜在的或明显的缺陷。(3)纯属承包人或其分包人派遣与雇用的人员由于本合同工程施工原因引起的战争、骚乱、暴动除外。17.3不可抗力后(略)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等后果,由合同双方按以下原则承担:(1)永久工程,包括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损害,以及因(略)(2)承包人(略)(3)发包人和承包人各自承担其人员伤亡和其他财产损失及其相关费用;(4)承包人的(略),但停工期间应发包人要求照管工程和清理、修复工程的金额由发包人承担;(5)因不可抗力(略),可相(略),在顺延(略)。发包人要求赶工的,承包人应采取赶工措施,赶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但是,合同一方当事人延迟履行,在延迟履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责任。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略) 180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规定:由承包人负责投保的保险种类、保险范围、投保金额、保险期限和持续有效的时间: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强制性保险。 18.2 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土建工程一切险的投保方及对投保的相关要求:(略)安装工程及竣工试验一切险的投保方及对投保的相关要求:(略)第三者责任险的应投保方及对投保的相关要求:(略)18.4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包括但不限于:(1)承包人须负责由其负责供应的物料在运送途中(含存仓等)直至运抵(略),相关费用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中。(2)承包人应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其履行合同所雇佣的全部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相关费用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中。(3)承包人应依照(略),为其履行合同所雇佣的全部人员,缴纳安全生产责任险,相关费用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中。(4)承包人应在整个施工期间为其现场机构雇用的全部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缴纳保险费,相关费用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中。(5)任何因承包人忽视或不遵循有关保险条款而引起的费用索偿或工期延长均不会获批准。(6)承包人须积极地遵从保险条(略)要求,并自费负责因未(略)。承包人须负责保险单内规定的免(略)人在本承包合同内应承担的风险或责任。(7)若承包人认为上述的免赔额及赔偿限额等条款不足以保障他的风险,可自费补充投保。(8)保险期若因承包人的原因而需延长,因此而增加的保险费由承包人负担。(9)承包人充分了解有关保险的具体条款,并已充分考虑此等条款对本承包合同的影响。任何因忽视或不遵循有关保险条款而引起的索偿或工期延长均不会获批准。(10)有关上述保险的索偿在获得承保人接纳后,承包人须迅速地(略),把损失了或损坏了的未安装物料替换或修补、迁离和处理任何残砾和继续执行和完成本工程。所有由保险得到的款项(减去所有为理赔发生的顾问费及其他费用),须在承包合同书规定的中期付款相隔时间,分期按本承包合同的中期付款方式支付给承包人。除保险所得的款项外,承包人不能对损坏工作的复原、未安装物料的替换和修补及残砾的迁离和处理收取其他费用。(11)发生保险事故后,承包人应按保险单或保险合同的要求履行相关报告、保护现场等被保险人的义务,因承包人未按要求履行前述义务导致保险公司拒绝理赔或未足额理赔的部分(略)(12)发包人对承包人任何雇员的意外或伤亡,皆不负任何法律上的赔偿责任,承包人须保障发包人免负任何有关的索赔、要求、诉讼、成本、费用和支出。(13)若雇员为中(略),若雇员为中国国外人员则承包人应履行有关外国法例对雇员保险的要求。(14)每当发包人合理要求时,承包人须提交证明雇员赔偿保险是适当地维持的证据给发包人,在任何时间,发包人可以(但不能不合理或恶意地)要求呈交保险单和收据来查阅。(15)若承包(略),发包人可代为投保,并把已缴的保险费在应支付或会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直接加倍扣除。(16)承包人须严格遵守政府部门制定的有关外来人员综合保险及劳动保障等文件的规定,由承包人按有关规定为从事与本承包合同有关(略)。承包人所涉及的外来人员综合保险费用可由承包人前往办理(若承包人自行办理,则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支付的外来人员综合保险缴费凭证后方才支付预付款或工程款),若确实需要以发包人名义统一缴纳,则承包人须将所要缴纳的款项在承包合同签定后30天内预付给发包方,再由发包人代承包人缴纳,而后承包人必须每月根据发包人的要求上报外来人员名单及办理相关的手续,所需之一切费用均已已分摊在固定单价中。如承包人的人(略),则在总包工程竣工后,发包人缴纳的所有外来人员综合保险费用将按各工程结算总价进行分摊,多退少补。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略)20.争议的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略)20.4仲裁或诉讼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将争议提交_安顺仲裁委员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仲裁中心)申请仲裁;(2)依法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争议标的额超出法院管辖的,则按法发【****】7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调整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商事案件标准的通知执行。21.补充条款21.1 本次招标无需投标人报价的范围:1、高低压变配(略),待此部分专业分包工程施工图深化设计到位后,经招标后由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或 中标人与总包签订三方协议归入总包管理范畴,总包按合同约定收取管理服务费。2、电气工程清单项(略)柴油发电机组 应归属于高低压配电工程,本次无需进行投标报价。3、电梯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4、幕墙工程投标报价时考虑深化设计所需费用,深化设计工作及相关设计服务由中标人负责完成。5、投标(略),所有主要材(略)(国产满足要求的前提下不用合资品牌,合资满足要求的前提下不得选用进口品牌)。6、单项估价金额低于伍万元的变更签证价款不在进度款中支付,而在竣工结算完成后根据合同约定随竣工结算款支付。变更签证只确定工程量,价格只作参考,不作为结算依据。承包人不得因价格未确定而不按发包人指令执行变更签证事项,否则,发包人有权安排其他施工队伍实施,所发生的费用按照实际支付的双倍费用从承包合同价款中扣除,如造成其他损失的(略)7、总承包服务费发包(略)(如有),发包人给予总承包人计取分包项目总造价2%的协调配合费。发包人(公章):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合同附件:附件1:(略)附件2:(略)附件3:(略)附件4:(略)附件5:(略)附件1: (略)发包人(全称): (略)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略)签订(略)。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承包人施工范围内因施工质量等原因造成的工程返修内容。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略).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 为 5 年;.装修工程为 2 年;.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2 年;.供(略)2 个采(略).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2 年;. 景观及绿(略) 2 年;. 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略)除上述约定外,承包人承包的其他工程项目保修期限均不得低于2年。质量保修期自工程取得竣工验收备案通知书之日起计算。如果因为某项缺陷或损害达到使工程、分项工程或某项主要设备(视情况而定,并在接收以后)不能按其原定目的使用的程度,发包人有权对工程或某一分项工程的质量保修期限获得一个延长期。但质量保修期限的延长不得超过两年。 承包人在保修期内未修复完毕,承包人仍应按发包方要求完成修复并承担相应费用。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略),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24小时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略),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略),承包人实施保修。4.(略),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略)(保修金)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一般不超过施工合同价款的3%,发包人承包人约定本工程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结算价款的3%,具体为:币种:(略) 金额(大写): (略)(小写): (略)质量保修金银行利率为:(略)七、 工程质量保修(略)本工程竣工结算后,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结算价款并预留保修金。八、 工程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按照合同专用条款19.3.3的约定执行。八、其他发包人承包人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如果承包人未能在合理的时间内修补任何缺陷或损害,发包人可确定一个合理的日期,要求在或不迟于该日期修补好缺陷或损害,并应将该日期合理通知承包人。如果承包人在该通知的日期之前仍未修好任何缺陷或损害,且此项修补工作由承包人承担实施的费用,发包人可以(自行选择):(a) 以合理的方式由发包人自己或他人进行此项工作,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修补缺陷或(略)(b) 与承包人认定或确定合同价格的合理的减少额;(c) 如果上述缺陷或损害实质上使发包人丧失了工程或任何主要部分的某一实质性利益时,终止整个合同,或其有关不能按(略)。发包人还应有权在不损害根据合同或其他规定所具有的任何其他权利的情况下,收回工程或该(略)(视情况而定)全部已付总额,加上融资费用和拆除工程、清理(略)3. 如果缺陷或损害不能在现场被迅速地修补,承包人可以经发包人同意,将有缺陷或损害的各项设备移出现场进行修复。此项同意可以要求承包人按该设备的全部重置成本,增加履约担保的金额,或提供其他适宜的担保。 4.补救措施(a) 如果在基(略),发包人应立即通知承包人。如果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应立即开始进行修正或更换适当工程和设备。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对被更换的处于基本质保期或延长的质保期内的设备或其部件征收的进口税费)。(b) 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该通知后,承包人和(略)本工程整体运行。发包人应(或促使届时受托经营本工程的实体)让承包人能完全自由地进入本工程,以便其根据上述进度履行质保义务。(c) 在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的缺陷通知后,如果承包人在没有合理理由的情况下没能根据认定的进度及时开始、继续或完成这种缺陷的补救活动,发包人可以自行(或聘(略))修正这种缺陷,承包人应负责承担(略)用,并在收到发包人开具的发票后立即向发包人支付与该费用等额的款项。5.分包人担保(a) 为了维护承包人和发包人的利益,承包人应使用合理的手段为所有设备获得标准的“卖方保证”,且该等质保期限(“分包人质保期限”)应等于或长于质量保修书中所要求的基本质保期和延长的质保期。(b) 如果分包人质保期限超过本合同的要求,那么该等期限应在基本质保期结束时转移给发包人,连同向发包人让渡发包人(或承(略))执行的与该分包人质保期限相关的任何担保或履约担保的可接受的条款。在处理任何担保(略),承包人应作为发包人和该分包人的联络人。(c) 无论前文有何规定,若工程或设备尚(略),则无论任何(略),承包人都应连带承担分包人与所有质量保证有关的基本责任和义务。九、争议处理发包人和承包人对保修金预留、返还以及工程维修质量、费用有争议,按承包合同(略)。本《(略)》作为工程总承包合同附件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略) (略)(略)(略)(略)日期:(略)附件2 :(略)发包人(全称):(略)承包人(全称): 为确保(略)实施过程中的安全,发包人与承包人,特签订本协议,明确双方职责。1、发包人职责认真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的安全责任及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条款。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指出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传达上级关于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组织对承包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承包人及时排除各种安全隐患。(略)》进行工程项目管理。协助与促进承包人创建安全文明工地。2、承包人职责认真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的安全责任及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条款以及招标文件附件《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管理规定》、承包人编制的经工程师及发包人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有组织有领导(略)。项目经理、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驻项目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工人)及各职能部门(略),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应按规定配备足够的专职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略)。有责任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各种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所在岗位(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取得平安卡后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略),须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行业无证上岗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责任。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承包人不能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佩带平安卡及穿戴安全帽等防护用品。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略)。所有施工(略),并有安全员的签名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必须制(略)。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有针对性地悬挂安全标志牌。承包人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求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上报有关部门,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调查处理。遵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3、违约责任如因发(略),将依据(略)。本协议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作为合同的附件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执二份,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发包人:(略) (略)(略)(略)(略)日期:(略)附件3:(略)为贯彻执行建设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认真做好工程建设施工区域内的文明施工,现经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协商同意,明确在文明施工和文明施工管理中的各自职责,并签订如下协议。一、双方同意在在工程管理和工程建设中必须坚持社会效益第一,经济效益和社会(略),“方便人民生活,有利于发展生产、保护生态环境”的原则,坚持便民、利民、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合同大写的元怎么写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