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过世后房子过户都过世了,留下的房产还能过户吗

父母过世留下的房产不办过户手续子女可以永久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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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r sogou_ad_width=690;父母的房子过户给姐姐之后,我还有权继承吗?
提问者:热心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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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过户的话一般是按照正常的税务一半计算的!不过每个地方的政策不一样具体的您最好还是到交易中心去咨询一下!
这是遗产的继承,需要办理下过户手续。交点税。(很多父母在买房时,就写孩子的名字,就是为了继承是,不用交税。)
您好,直接去房管局办理就行,那死亡证明。
你如果是孙子的监护人可以为了他的利益处分他的财产,否则不能
虽然不公平但是产权是在你姐名下从法律角度讲未经本人同意是不允许加的
你父亲资助10万元,借款也好,赠与也罢,已经归你所有。你母亲过世后,应该进行遗产分割。即你享有老房子的一部分(你父,你兄弟姐妹平等分割房屋的二分之一),如果你父亲将老房子赠与给你二姐是无效的行为,只能赠与其享有的部分。你父尚健在,何来继承?
是的,必须签字同意放弃房子的继承权。
现在你姐是该房屋产权人,如其不同意,你无权占有该房财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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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婆婆,以及公婆的子女、父母都有继承权……
把去世丈夫的房子过户给独子,挺难的!
提醒:及时立遗嘱处理遗产,可减少麻烦避免纠纷
  父母过世后,独生子女就能顺其自然的继承父母的遗产吗?宁波的孙阿姨为此忙了很久,她本以为把过世丈夫留下的一处房产过户给儿子是件挺容易的事,实际上却并非如此。昨天,宁波市天一公证处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现如今市民的法律意识虽然有所提升,但还是有相当一部分人对遗产继承不以为然,认为独生子女理所应当地继承父母全部遗产。这种误解导致独生子女继承遗产有困难的情况普遍存在,甚至可以发生在每个家庭。
  案例丈夫去世想把房产过户到自己或独子名下
  宁波孙阿姨的丈夫老周在12年前去世,她与丈夫老周在宁波共同共有一套房子,房产证上登记的是老周一个人的名字。最近,孙阿姨因为孙子今后的上学问题想把房子过户到独子小周的名下。孙阿姨想,这应该是简单的事。没想到,办起来却四处碰壁。
  孙阿姨去房管部门要求过户,由于房产登记在孙阿姨丈夫老周名下,但老周已经死亡,因此这套房屋的一半已经变成遗产。房管部门要求孙阿姨先办理继承手续,建议使用公证处出具的继承公证书或者法院判决书,快速完成过户。
  于是孙阿姨到了宁波市天一公证处,发现继承一事因为拖得太久,问题的复杂程度远远超过了自己的想象。要把这套房子过户到儿子名下,竟然还和公公、婆婆,以及公婆的子女、父母相关。
  孙阿姨不解地问:&房子是我丈夫老周的,他过世了,这个房子自然是我和独生儿子小周的,我不要,都给儿子!过个户应该很简单的呀。&
  公证人员解释:&实际上并不是这样的。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和子女。也就是说,孙阿姨的丈夫老周去世后,其遗产除了孙阿姨,独生子小周以外,老周的父母也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孙阿姨解释道:&现在我公公、婆婆也去世了,也不能继承了呀。&
  &您的问题就是因此变得更加复杂了。&公证人员说,&孙阿姨的公婆在继承了儿子的遗产后又去世了,就发生了她公婆的遗产继承问题。公婆的继承人是谁呢?同样也是配偶、父母和子女,这就包括了孙阿姨公婆的所有子女以及父母。&
  孙阿姨需要提供公婆父母的死亡证明
  公证人员说:由于孙阿姨的公婆去世时都未满80周岁,这就需要提供公婆父母的死亡证明,来说明孙阿姨公婆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孙阿姨公婆的父母,早于她公婆去世,以证明他们对公婆的遗产不再发生继承。同理,孙阿姨公婆的其他子女对这份遗产也有继承权,是否愿意放弃继承公婆从儿子老周那里继承来的房产,也要由他们自己决定。
  几番奔波之后,孙阿姨丈夫老周的几个兄弟姐妹都表示自愿放弃继承父母从老周那里继承的财产份额,提供了所在地公证处出具的放弃继承权公证书。
  &公婆的死亡证明我也去派出所打好了。最难的问题是,公婆父母的死亡证明打不出!公婆老家在外地,很小就来宁波了,我也一直不知道他们的父母在哪里,我上哪里能打到这份死亡证明呢?&孙阿姨心急如焚。
  最后,公证处考虑到孙阿姨公婆死亡时的年龄已接近80周岁,派出调查人员前往派出所、居委会、公墓等地辗转询问调查,综合多方意见形成笔录卷宗结合当事人的承诺,做出孙阿姨公婆的父母早于其公婆死亡的合理推断。
  几经折腾,孙阿姨终于把这套房子过户到了独生子小周的名下。
  释法独生子女本就不是唯一的法定继承人
  工作人员说,出现在孙阿姨的家情况其实并不复杂,在每一个家庭都有可能发生。
  在很多人的传统观念里,父母过世后,独生子女自然能完全继承父母的遗产。但在法律层面上,独生子女并不是父母遗产的唯一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遗产继承的顺序是: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时,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导致独生子小周继承困难,有两个关键因素。
  第一因素,孙阿姨的丈夫与公婆去世前,都没有留下遗嘱指定财产分配;
  第二个因素,孙阿姨拖延了12年才办理继承公证导致证明材料收集困难。如果孙阿姨在公婆去世之前办理,所需要的证明材料将止步于公婆这一环节,根本不会再涉及到公婆的父母与其他子女。对孙阿姨来说,丈夫去世时,独子要继承这套房产,原本只需要和独子小周、公婆四人去一趟公证处就可以了。
  提醒及时处理遗产确认财产状态
  天一公证处提醒:如果孙阿姨丈夫老周的兄弟姐妹不想放弃她丈夫的这份遗产,他们有权继承这套房子的相应份额。如果老周的兄弟姐妹中有人也去世了的话,又会涉及到老周兄弟姐妹的配偶、子女、父母的继承问题。因此,死者的遗产处理宜早不宜迟,使财产的不确定状态及时得到确认,能够有效避免问题的复杂化。
  需要提醒的是,继承公证是在继承发生后进行的公证,在继承发生前,为了减少继承公证中一些不必要的麻烦,最好也做一份遗嘱公证,遗嘱公证的效力在5种法定遗嘱形式中最高,可以简便继承公证的程序。
编辑:江小来
今日城市圈如果父母离世留下房子,子女不去过户会变成国家的吗?可算知道了如果父母离世留下房子,子女不去过户会变成国家的吗?可算知道了碟子知识百家号导语:如果父母离世留下房子,子女不去过户会不会变成国家的?可算是涨知识了房子对于中国人来讲始终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存在,房子对于中国人来讲就代表着自己那温馨的家庭,代表着一种温暖的爱。在中国人眼里,房子代表着一踏实,房子代表着一种责任。有些人也是退休的年龄才终于还完了房贷。中国人和房子之间的故事真是怎么说也说不完呐。既然中国人与房子之间的关系如此紧密,那关于房子,自然会有很多疑问,就好比说房子过户的问题,父母去世以后假设名下的房子一直没有过户到子女手中,又或者说子女嫌麻烦而未能前往相关部门进行过户,这样会不会有什么隐患呢?还是说无关紧要呢?这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有些子女在父母去世之后一直没去办理房产过户。我们就来聊聊这么做的将来可能会发生的隐患:首先,如果房子未能办理过户,倘若将来房子所在地政府需要再建设,这套房子需要拆需要迁移,需要配合国家土地规划建设的方针政策,那么子女很大可能拿不到拆迁的补偿费用和补偿的津贴。这是为什么呢?因为没有过户意味着房产的主人以及去世,子女只有房子的使用权,也就是我们通俗讲的居住权,而没有房产权。而没有房产权是没有办法得到后续关于房子的任何补偿的。这是第一个不过户所产生的隐患。其次,子女如果没有及时将父母的房产过户,如果在将来要买卖房产,或者要将这套房产转让给别人,那到时候这些都将会变得难以执行,并且办理手续也会变得困难重重。这是不过户的第二个隐患。最后,房产不及时过户很容易造成在未来房产分割复杂化,这为何会变得复杂化呢?大家想想,假设子女这代继承人去世以后,那下一代的继承人要继承房产,在一开始就没有明确产权的话,越多人参与就会变得更加的复杂。这是不及时过户的第三个隐患。所以说,如果子女不及时过户去世父母的房产的话,会为将来埋下诸多隐患。所以亲爱的读者们,读到这里大家就应该要明白,有时候改办的事情就应该及时去办。想到的事情一定要记得及时的处理,不要拖拖拉拉,及时处理。像这种涉及房产的事情更是大事,不管工作再忙碌也都要及时去相关部门办理。关于房产的产权问题分割问题继承问题不知道大家了解多少?不知道大家有什么关于过户的问题?都可以在文章下方的讨论区积极的参与讨论哦。图片来自网络本文由百家号作者上传并发布,百家号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百度立场。未经作者许可,不得转载。碟子知识百家号最近更新:简介:你喜欢的冷知识,都在这里作者最新文章相关文章大家都在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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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去世后留下的房子 如何办理到我名下?
我在北京,母亲生前购置了一套房产,房契是母亲的名字。母亲去世后,想把此房产过户到我的名字下。 请问应该如何做?(公证 ? 用交税金? 大概交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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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办理继承过户,《继承法》中所列遗产的范围中有房屋。所谓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如果有多个继承人,则应按遗嘱及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折产,持原产权证、遗嘱等资料到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办理房屋的产权过户需要有效的证明和具体的步骤: 一、需要有效的证明 1,老人的遗产,是所有继承人的共同财产。 2,继承人对共有的财产的分割协议,只要每个继承人同意并签字,即可产...
可以办理继承过户,《继承法》中所列遗产的范围中有房屋。所谓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如果有多个继承人,则应按遗嘱及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折产,持原产权证、遗嘱等资料到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办理房屋的产权过户需要有效的证明和具体的步骤: 一、需要有效的证明 1,老人的遗产,是所有继承人的共同财产。 2,继承人对共有的财产的分割协议,只要每个继承人同意并签字,即可产生效力,任何继承人都不得违约。 3,如果每个继承人对继承的共有财产分割无异议,可以凭此协议办理过户手续。 二、房屋继承登记步骤: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 《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大致步骤 如下: 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 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3、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4、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 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5、规定需递交的其它资料:如涉及该房屋权属等事项是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必须缴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如该房屋经实地测绘,发现已经改建或存在违法建设的,必须提交规划部门的报建审核书或处理决定书。
可以办理继承过户,《继承法》中所列遗产的范围中有房屋。所谓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如果有多个继承人,则应按遗嘱及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折产,持原产权证、遗嘱等资料到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办理房屋的产权过户需要有效的证明和具体的步骤: 一、需要有效的证明 1,老人的遗产,是所有继承人的共同财产。 2,继承人对共有的财产的分割协议,只要每个继承人同意并签字,即可产...
可以办理继承过户,《继承法》中所列遗产的范围中有房屋。所谓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如果有多个继承人,则应按遗嘱及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折产,持原产权证、遗嘱等资料到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办理房屋的产权过户需要有效的证明和具体的步骤: 一、需要有效的证明 1,老人的遗产,是所有继承人的共同财产。 2,继承人对共有的财产的分割协议,只要每个继承人同意并签字,即可产生效力,任何继承人都不得违约。 3,如果每个继承人对继承的共有财产分割无异议,可以凭此协议办理过户手续。 二、房屋继承登记步骤: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 《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大致步骤 如下: 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 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3、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4、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 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5、规定需递交的其它资料:如涉及该房屋权属等事项是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必须缴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如该房屋经实地测绘,发现已经改建或存在违法建设的,必须提交规划部门的报建审核书或处理决定书。
请问一个成年人.男的..身高有一米六五;重一百斤..是不是很瘦啊.平时也是吃得比较好啊.可是就不胖.感觉就像排骨一样...咋办呀..要吃什麽才能胖一点呀..
父母生前一套房子,一个儿子私自改房权他继承,这两个儿子不知道怎么办?
你可以办理继承过户,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所谓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如有多个继承人,则应按遗嘱及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析产,
这种情况没有办法过户。因为过户的话必须的房屋产权所有人亲自去房地局亲笔签字后,才生效。所以说这种房子没办法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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