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是怎样调整法是统治阶级的内部关系的

摘要:本文对于民法的生存环境一“市民社会的概念进行了历史的梳理和逻样的整合,分析了市民社会与国家之间的关系并且对中国现实环境下的市民社会的状况进行叻简要的评述。在此基拙上论证了民法是市民社会的叁本法这一命题.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确立民法是市民社会的基本法具有重偠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关键词:市民社会 民法 基本法 市场经济 

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今天民法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基本法律规范,在实际生活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然而,在理论界关于民法的性质仍是一个需要讨论的问题,特别是对于民法是市民社会基本法这一定位颇有争议。其中焦点就是如何理解“市民社会”这一西方文化和历史含义极深的概念以及如何把民法是市民社会的墓朩法这一定性落实到现实中去.针对这些问题,笔者拟作一下粗浅的探讨 “市民社会”是西方文化界和思想界的一个重要词汇,也是一种曆史的社会存在.要考察民法的性质,就不得不先从市民社会说起只有对市民社会的历史永远渊源进行全面的梳理,才能对民法的性质莋出正确的定位.市民社会坛初是用来指称古希腊、古罗马的城邦国家的,它与野蛮的落后的社会形态相对应而作为一种理论分析的工具,市民社会是十七、十八世纪西方资产阶级革命时期反对封建王权和政治高压的理论武器;作为一种可供比较的社会存在市民社会是资產阶级革命胜利后,作为与政治实体相对应的私人领域历史地讲,市民社会是现代西方民主和法制诞生的摇篮民法的大发展也是从这┅时期开始的。在这种历史背景下黑格尔、马克思奠定了现代市民社会的基木理论.黑格尔在其名著《法哲学原理》中提出了现代愈义上嘚市民社会概念,即由私人生活领域及其外部保障构成的整体何增科先生对黑格尔的这个概念进行了较为细致的分析,在这一概念中市民社会的主体是具体的、特殊的个人和自治性团体.个人是权利主体和道德认识的主体,而自治性团体则是联结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的中介.从以上几的介绍可以看出黑格尔己经把市民社会与国家作为两个实体区分开来,赋子了市民t1会以独立的内涵.但是由于黑格尔是从伦悝角度而不是从现实的角度来分析市民社会的,没有揭示出市民社会的实体特征从而也错误地得出了市民社会从属于国家的结论,这也為后来法西斯上台后实施国家极权主义的理论基础因而多为后人垢病。马克思在继承黑格尔市民社会的从本观点的纂础上对市民社会的概念进行了进一步的修正和阐发.马克思笔中的市民社会是一个历史的范畴有时一个分析的范畴。作为一个历史的范哟市民社会是人类社会的一个特定的历史时期,即阶级利益存在的社会马克思特指资产阶级社会。作为一个分析的范畴市民社会是“私人利益的体系或特殊的私人利益关系的总和,它包括了处在政治国家之外的社会生活的一切领域”.⑧这样就把黑格尔市民社会的国家中l素排除了出去马克思认为市民社会最重要的内容是私人的物质交往关系,因而马克思千脆把市民社会定性为社会的经济结构.⑧应当说马克思对市民社会嘚认识和理解是相当深刻的。
当代市民社会理论是在黑格尔、马克思研究的撰础上发展起来的.当代西方马克思主义者葛兰西认为现代市民社会是制定和传播意识形态特别是法是统治阶级的的意识形态的私人或民间结构的总称他强调了市民社会在意识形态控制土的重要作用。而当代最伟大的市民社会理论家要数哈贝马斯了.他把市民社会分为私人领域和公共领域两个组成部分作为社会文化生活领域的公共领域,由于商业化的过度侵蚀己经失去了原有的社会批判的功能,不能再为公共利益的提供一个讨论的平台了因此,整个社会的精神世堺便陷入了危机之中.他提出用“交往行为”理论来重建人们的生活世界.他的这种“公共领域”理论对西方社会影响很大.美国的柯亨和阿拉托干脆否定了国家与市民社会分离的二元模式,提出了国家、经济和市民社会分离的三元理论令人侧日。综合上述理论有一个共同嘚特点,即淡化经济在市民社会中的重要性转而分析其社会文化功能,这与黑格尔、马克思的理论有一定的区别笔者认为,这种不同其实很正常.在黑格尔、马克思时代正是自由资本主义时期,奉行绝对的市场白由反对国家干涉,因而经济系统自然地从属于市民社会而进入二十世纪,垄断资本主义的发展使得因家对经济必须进行干预这样经济领域的私人性质逐渐模糊,但是市民社会家们一直把市囻社会作为一个私人领域来看待于是就把经济从中分离了出去.所以,我们应该客观地说不同历史时期,市民社会的特征是不同的相應地理论也会有所差别,不同学者在不同时期的观

察都有其正确性都有可取之处.

在对市民社会的历史进行了考察之后,我们有必要下一個现代的市民社会的定义.在综合各家观点的从础上笔者认为这个定义是恰当的,即市民社会是指个人、团体按照非强制原则和契约观念進行白主活动以实现物质利益和社会交往相对独立于国家的非政治领域气市民社会的从本特点是市场经济、契约原则、白治性团休、公囲领域,如果与中国的现实相对照中国的社会也存在这样一个私人区域,中国的现实状况也具有以上的特征因此中国社会也是市民社會。在对市民社会的概念和特征进行了初步的分析后还要解决一个问题,即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关系问题、邓正来先生对此有深入的分析。怹认为在历史上出现过洛克式的市民社会决定国家模式和黑格尔的国家决定市民社会模式。经过认真的分析洛克式的理论容易导致无政府主义的泛滥,而黑格尔的观念则会为极权主义绿灯二者都有缺陷.邓先生提出了国家与市民社会良性互动的思路,但如何实现良性互動却是一个难题@笔者认为,要讨论市民社会与闰家的关系必须放在特定的时期和国度去研究,泛泛而谈是不切实际的就中国而言,目前要构建一个国家与市民社会的良性互动模式应当从两个方面来做。首先在市民社会,要保证市场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这是保歭市民社会白主自立的经济基础:其次,要大力发展民主政治特别是代议民主制,用马克思的话来讲它是“国家与市民社会的最重要的政治组带”。第三要培育多元的社会自治团体,作为市民社会与国家之间的缓冲;第四要建设社会公共领域,特别是新闻媒体要更多地反映民众呼声.从国家的角度讲一方面要加强公法制度的建设,对国家政治权利进行严格的控制另一方面就是国家要转变其职能.把一些夶包大揽的事务交由社会团体处理,从而集中精力进行宏观控制防止市民社会自身矛盾的激化。显然这是一个很漫长的过程. 

在对市民社会进行了概括的分析之后,我们对民法的生存环境有了一定的了解那么,民法与市民社会是一种怎样的关系呢?概而言之市民社会的夲特点决定了民法的性质和内容,民法的实施反映了市民社会的从木生活状态首先,从语源上讲“民法”实际中是罗y法中“市民法”嘚误译,可以看出民法本身就是市民社会之法。其次从历史进程来讲。民法是市民社会之法是一种历史的延续.在古罗马时期高度发達的商品经济下诞生了民法,奠定了古典市民社会下的民法原形也成为后世私法的荃础。在中世纪的封建时期王权专制、政治黑暗,敎会势力膨胀市民社会失去了存在得到空间,民法也随之隐匿了资产阶级革命胜利后,市民社会作为一种既定事实确立下来民法开始了辉煌的发展。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就是这一时期的代表进入二十世纪,随着世界经济普遍联系得到加强民主人权运动的空前高涨,市民社会这一概念早己超越了西方社会的范围成为一种世界性的社会模式,民法也在世界范围内不断发展.可见民法是市民社会の法是一种事实存在。

 民法不仅是市民社会之法而且是其从本法。第一民法是市民社会木质特征的反映。市民社会作为一个独立于政治国家的私人利益领域,市场经济是其从础和木质所在市场经济是以私有制和社会分工为从础的一种经济模式,在人人平等的前提下人们为了各自的利益而竞争、合作.在此墓础上形成了以私人利益为体系的市民社会,要维持这样一种私人的社会秩序必然要求有体现市民社会本质特征的法律体系与之相适应.民法作为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体系,以尊重个人独立、平等为前提通過互利的交易,实践了市场经济的茫木运作过程保障了市场经济利益体系的自洽和完整,所以民法想当然是市民社会的摧本法第二,囻法调枯了市民社会的中社会关系市民社会是以独立、平等的个人和自治性团体为主体的社会,个人之间、个人与社会团体之中以及社會团体之间的生产、生活关系构成了市民社会的毕干民法通过民事权利制度,在法律上保证另外不同主体的地位平等通过物权、债权淛度规范了市民社会的财产关系,通过亲属和继承制度落实了人身关系在不同主体之间发生冲突和矛盾时,民法强调用民事协商的方式處理问题主要以财产的补偿来实现各方利益的平衡。民法以诚信原则为址高指导君临一切社会关系可谓市民社会和谐之尚方宝剑,使嘚整个社会的良性运转有了最基本的法律墓准和道德标尺.这里民法是市民社会基本法的性质不言而喻.第三,民法以保证市民社会的自主洎立为基本任务市民社会与国家之间要实现一种良性的互动,就必须有相应的法亨工作为制约机制宪法、行政法是规范公权力合理运莋的墓本法律体系,而民法则是市民社会自我协调发展的基础性法律.市民社会赋予了每个人以充

分的平等、自由鼓励其进行交易、创造,不仅使每个市民都以饱满的激情进行生产、生活而且也划定了国家权力界限,从而在一个相对宽松的外部环境下实现了市民社会的皛我管理和自主发展,这就充分体现了民法的荃础性地位.第四民法以实现个人和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为最终目的.市民社会是一个私人利益的存在,政治色彩被淡化了作为理性的个人,追求自己的生活质量和个人的最大幸福便成了他们的基本目标.每个个人的发展就实现叻社会的发展.民法正是以实现这些目的为其存在价伎的.人文主义孕育出来的民法从其诞生之日起就是个人权利的保护神民法高举意思自治的大旗,给了个人以充足的自由空间去行使白己的合法权利追求自己的幸福.只有自己才知道自己址需要什么,只有自己才知道自己如哬才会幸福在民法慈毋般的眼神中,每个人都有平等地追求个人幸福的自由他可以尽己之所能去进行实践、活动,从而激发了人们的址大潜能社会也会水涨般高地向前发展,吸终达到个人与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愈思自治是民法的精髓,是市民社会发展的不蝎动力.因此民法是市民社会的基本法。 

确立民法是市民社会的基本法在建设社会主义强国的今天具有非凡的意义。首先确立民法是市民社会嘚基本法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要条件。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中国的经济势力和综合词力的增长举世震惊,而这一切都要归功于市场经济为中国肌体注入了活力确立民法是市民社会的基本法,实际上就是要用法律规范确立市场经济的不可动摇的地位只有民法被普遍适用,民法精神深入人心市场经济才会保持稳定快速的发展。

    确立民法是市民社会的丛木法就划分了公法与私法,从而实现了市囻社会与国家之间的良性互动.宪法、行政法规范公权力的运作保证了现代社会中政治权力的恰当配。而民法作为规范私人事务和利益的私法从市民社会内部赋予了人民的各项权利和自由,为市民社会的充分发展提供了必要的法律保障.这样公法和私法各就其位,各司其職实现了市民社会与国家的良性互动。

    确立民法是市民社会的基本法才能实现私法自治,从而实现市民社会的自立自治确立了民法昰市民社会的基本法,实际上就是以人为本让每个人都成为自己的主人,这样的社会秩序就是一个让每个人都自立自强而整个社会也僦是一个高度自立的社会实休,那么市民社会的自治便是顺理成章的了这种社会就是我们所追求的和谐社会.

    最后,确立民法是市民社会基本法才能实现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宏伟目标。对于中国这样一个传统深厚的过国度法治观念的培育倍感漫长.确立民法是市民社会基夲法,就给每个人的身体里注入了权利和法制的原因一个法治昌明的国家必然是一个民法发达的国家,一个国家民法的发展和适用程度纂木可以反映该国的法治水平建设中国的法治社会,我们就从民法开始

  ①②何增科,市民社会概念的历史演变.,中国社会科学.1994(5).第71-73页.

  ③俞可平.马克思的市民社会理论及其历史地位.中国社会科学.1993(4)第66页.

  ④姚国宏.论哈贝马斯的市民社会思想.6ttp//.

  ⑤袁国社.中国特色“市囻社会”的发育及其文化价值北京师范人学学报.1999(1)第99页

  ⑥邓正来.市民社会与国家.中国社会科学.19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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