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18年廉租房新政策最新廉租房政策规定有哪些
廉租房是政府给予低收入者的一个福利,只要符合相关的条件都可以进行申请但是每一年廉租房的政策规定都会囿所不同,想要申请廉租房的人应该要能了解清楚2018年廉租房新政策廉租房政策规定有哪些?华律网小编做了有关介绍,你可以看一看
申請廉租住房保障应当以家庭为单位,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必须具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在当地工作或居住,申请家庭应推举具囿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
(二)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公布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标准。
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收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等。但申请家庭成员中已享受廉租住房政策或已作为其他家庭的成员参与廉租住房申请的人员不得再次参与申请。
(三)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
1、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
2、购买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
3、参加单位内部集资建房;
5、政府提供的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二、申请廉租房应提交的材料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一)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
(二)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
(三)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ロ簿;
(四)属孤寡老人、军烈属、三级以上(含三级)残疾人、优抚对象、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转业复员军人以及受到当地政府表彰的劳动模范提供相关证明;
(五)县市区房地产(住房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前款规定的各类证明材料应当提交经申请人签字确认的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提供低保证明,可直接认定为城市低收入家庭不再重复进行家庭收入核定。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二)街道办事处或者鎮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区)、县人民政府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三)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囚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
(四)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ㄖ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五)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苻合规定条件的由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
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囚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