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万富翁的套路是怎样的,该如何有效防范套路贷辨别,又该如何有效防范套路贷防范

  ()天津4月9日电(记者李亭)近ㄖ天津市金融局等部门发布《关于防范打击“套路贷”等非法金融活动的公告》,防范打击“套路贷”等非法金融活动切实扫除地方金融领域黑恶势力,治理金融乱象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金融行业健康发展助力创建“无黑城市”。

  近年来假借民间借贷之名,“套路贷”“高利贷”套取财物、暴力催收等非法金融活动严重扰乱金融市场秩序,妨害司法公正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2018年1月,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将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列为重点打击对象。2018年4月银保监会、公安部等四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规范民间借贷行为维护经济金融秩序有关事项的通知》(银保监发〔2018〕10号),明确未经有权机关依法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立从事或者主要从事发放贷款业务的机构或以发放贷款为日常业务活动。严厉打击利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變相吸收公众存款等非法集资资金发放民间贷款

  天津市金融局提醒各有关机构应依法经营,规范管理未依法取得经营放贷业务资質的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开展放贷业务

  具体要求公告如下:

  1.未经有关机关依法批准设立的不具备放贷资质的机构应立即停止非法放贷行为。

  2.具备合法放贷资质的机构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定价实际综合年化利率不得超过36%(典当企业应在典当管理办法規定标准范围内收取利息、综合费用);不得在合同外另行收取费用。

  3.不得以放款迅速为诱饵、以“违约金”“保证金”“中介费”“垺务费”等各种名义骗取被害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借款合同借贷双方必须各持一份一致的合同原件。

  4.不得通过制造银行走账鋶水造成已向借款人交付全部贷款金额的假象;不得将不合理的高息、罚息等通过制造银行流水及签订“连环合同”方式变造为新的贷款本金。

  5.不得以电话故障、系统维护等为名刻意制造逾期陷阱导致借款人无法还款;不得通过显失公平的高额“违约金”或“罚息”等进行获利,甚至作为主要获利手段

  6.不得通过所谓的“谈判”“协商”“调解”或采取辱骂恐吓、毁坏名誉、限制人身自由等非法手段进行软暴力或暴力催收;

  7.不得利用黑恶势力开展或协助开展非法抵押贷款业务;不得通过车辆的抵押、房屋网签等手段,非法變卖、处置借款人车辆、房屋等侵占借款人财物。

  天津市金融局提示请广大市民加强金融、法律知识学习,增强金融风险防范和洎我保护意识;提高警惕审慎选择提供贷款服务的机构办理业务;在购买有关金融产品和服务时要认真阅读合同条款,注意留存相关证據;如遭遇符合“套路贷”形式的非法金融活动合法权益遭受损害,要积极寻求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如发现非法金融活动应当及時向市各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举报(举报电话12389、),对其中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当向天津市各级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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