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房产继承权公证为什么是姑姑的

我爷爷的房产我和我姑姑的孩子谁有继承权--在线法律咨询|律师365(64365.com)
大家都在搜:
微信扫一扫 免费问律师手机扫一扫 法律兜里装
我爷爷的房产我和我姑姑的孩子谁有继承权
我父亲就一个姐姐,我爷爷不在了我父亲和我 姑姑都不在了,我父亲就我 一个女儿我姑姑有两个女儿。我爷爷的房产该有谁
131****1948
宅基地咨询
1分钟提交法律咨询 2000多位 信得过的好律师 为您提供专业解答
其他人都在看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师365)
地区:北京&朝阳区
|解答问题:2835
应该由你和你姑姑的女儿行使代为。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师365)
地区:广东&广州
|解答问题:2641
应该由你们这一辈的。
无锡宅基地律师
律所:北京即明律师事务所
区域:北京/朝阳区
擅长征地拆迁
律所:北京京尚律师事务所
区域:北京/东城区
擅长征地拆迁
相关法律咨询
热门宅基地法律百科
目前农村中围绕宅基地而展开的纠纷越来越多,面对日益尖锐的宅基地矛盾,实践中围绕着农村宅基地出现的纠纷也可以说是多不胜数,那么政府面对这些问题的时候怎样有效处理?公民应该如何处理?
宅基地相关知识
宅基地相关专题
周边专业律师
扫描二维码
更多惊喜等着您!
1分钟提问,免费短信提醒
律师365,优质法律服务平台400-64365-60服务时间:周一至周六8:00~22:00服务指南平台保障律师入驻常见问题|||||Copyright(C) 成都六四三六五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今日律师风向标:
爷的房产,姑姑挣,孙子有继承权吗?
姑姑说她离婚了,无房,实际上现她还和姑父一起住哪,想要爷爷的房。我今年25岁,我六岁时父亲就去世了,现与我母亲一起住,她说我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请您指教。
03f1021sd14qfa
律师回复区
你好, 根据《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如果您爷爷没有遗嘱,您可以继承属于您父亲的份额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首先要看你爷爷是否留有遗嘱,如果没有遗嘱,你是代位继承人,可以继承你爷爷的遗产,你姑姑也是法定继承人,也可以继承。如有需要可以来电咨询。
你好,可以代位继承
可以代位继承
您爷爷去世后,您可以代位继承您爷爷的房屋。
你好:你可以代位继承你父亲的份额,具体咨询可以给我打电话。
孙子可以代位继承爷爷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你好,欢迎你当面咨询。
你好!有遗嘱的话,按照遗嘱处理;无遗嘱的话,按照法定继承处理,你和姑姑系那个有同等的继承权,如果一方得房,可给予另一方折价补偿款。
你好,有。。
如果您的爷爷奶奶去世时没有留下遗嘱,就按法定继承办理。您虽然不是第一顺位继承人,但您的父亲早于您的爷爷奶奶去世,您可以做为代为继承人,直接继承您爷爷奶奶的房产。
以上回复,不符合你的实际情况?马上咨询在线律师!
当前在线律师:791人
今日回复问题:1242个
相关法律咨询
标签:继承权
标签:继承权死亡
标签:继承权遗嘱
相关文章推荐
共帮助过2539人
共帮助过2475人
共帮助过2418人
共帮助过2589人
共帮助过2452人
最新法律咨询
相关律师推荐
法律快车 版权所有
粤ICP备号-5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ICP)证粤B2-
客服QQ: (注:此QQ不提供法律咨询)
免费问律师姑姑如何能享有爷爷的房产继承权? - 110网免费法律咨询
您的位置: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
已解决问题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姑姑如何能享有爷爷的房产继承权?
&11-25 17:20&&悬赏 100&&发布者:luonia…… &地区:福建-福州 回答:(7)
我的情况比较复杂,事情是这样的。爷爷有一处房产,奶奶于1980年过世,爷爷有我父亲和姑姑两个子女。该处房产2000年时卖给了外村人,该房产为农村集体土地宅基地性质。爷爷于2002年去世,父亲于2014年去世。2012年该处房产经过法院判决,2000年时卖给外村人的协议无效我们收回了房产。2014年11月该处房产遇上了拆迁,目前所有拆迁赔偿事宜由我和母亲也就是该房产唯一的第一继承人在处理。可这是我姑姑跳出来了,说该处房产她也享有继承权要求对赔偿进行分配。可我和母亲都不愿意,一,爷爷在世时都是和我们家住在一起是我们对爷爷行使了赡养义务,姑姑没有尽到赡养。二,2000年时该房产进行了买卖,姑姑并没有异议也没有对买卖所得提出自己应得的要求。2012年1月份该处房产进行司法判决我们拿回了房产姑姑也没有表示异议,要求自己也享有该房产利益的要求。这次2014年11月要拆迁了突然跳出来说要继承,要享有利益。请问我这样的情况,该处房产还需按继承法给姑姑一份继承利益吗?
问题补充:
我们两次对该房产进行了处置,姑姑都没有异议。事实上已经对该房产进行了继承权的分割,姑姑都没有表示异议。碰上拆迁了姑姑要求按继承法分配利益,姑姑应该已经可以视为自动放弃继承了吧?该房产2000年时第一次进行了处置,到目前姑姑跳出来提要求,已经过去近15年了。姑姑也应该过了诉讼时效了吧?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广西-柳州]
123914积分
回复时间:日 18时21分
1、1980年你奶奶去世,该房子分割一半为你爷爷的,一半为你奶奶的遗产,由你爷爷和父亲、你姑共同继承,各占1/6的房产;2、你爷爷于2002年去世,其遗产(1/6+1/2)=2/3的房产,由你父亲和你姑继承,各占1/3的房产;3、2014年你父亲去世,你父亲继承爷爷和奶奶的遗产共为1/2房产,作为你父亲的遗产,由你和你妈继承。4、如果2012年1月法院判决该房子之前即2000年买卖无效并确权是你父亲一人所有的,说明此事开始分割你爷爷奶奶的遗产,你姑知道而没有表示放弃继承权的,可以主张继承权,但在对法院判决给你父亲一人所有该房子没有提出异议的,至今诉讼时效已经超过两年,其再主张继承分割遗产不受法律保护;5、2014年11月该房子要拆迁补偿,你姑再主张继承权,也依法无法得到支持。
[北京-海淀区]
2288464积分
回复时间:
她有继承权,只能说过了诉讼时效
追问:你好陈律师,那我姑姑是什么时候开始计算诉讼时效呢?是2000年我们买卖房产的时候开始计算吗?还是2012年对该房产所进行的买卖协议无效的诉讼?继承权的诉讼也是2年时效吧!那既然姑姑已过诉讼时效我们就可以不再对她的继承权利进行利益分配了吧?
[山东-青岛]
131030积分
回复时间:
1、卖房不属于继承分配。
2、诉讼时效不能众2000年买卖房产的时候开始计算。
3、诉讼时效是没有过的。
4、你姑姑的继承权是有的。没有尽到赡养义务,可以少分。
[福建-福州]
回复时间:
你的姑姑有权继承你爷爷的房产
[山西-太原]
588284积分
回复时间:
答:你姑姑享有继承权。没有超过诉讼时效。
[辽宁-铁岭]
回复时间:
你姑姑享有继承权,12年的判决是合同纠纷,而不是继承纠纷,你爷爷奶奶的遗产至今没有分割,也就没有诉讼时效经过,所以,你姑姑享有法定继承权。
[山东-烟台]
回复时间:
1.2000年你爷爷卖房的行为与你父亲和姑姑无关,你不要在这个问题上纠结。
2.合同无效是自始无效的,相当于这个房屋买卖行为从未发生过,也就是说你爷爷去世时你父亲和姑姑就已经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属于共同共有。只是没有进行析产分割,你姑姑现在说“继承”,其实是指分割共有房屋,也就是析产纠纷,她是有这个权利的。
3.二年的诉讼时效指的是继承权纠纷,你提到的是析产纠纷,不适用2年诉讼时效。
4.你姑姑对老人的没有尽到赡养义务的话,可以少分。
问题答案可能在这里 →
无锡推荐律师
最佳律师解答
(梁静飞)()&
(谷友军)()&
(雪化平)()&
(陈晓云)()&
(贺兰芝)()&
(韩士队)()&
最新回复律师
北京 东城区
人气:439652
人气:187004
人气:63193
北京 朝阳区
人气:677613
人气:96785
人气:820984侄儿户口上到姑姑家对姑姑的房产有继承权吗_百度知道
侄儿户口上到姑姑家对姑姑的房产有继承权吗
我有更好的答案
其实这样的问题很无聊,你户口上到姑姑家目的是啥?就为了继承房产吗?如果仅仅只是挂靠户口,你自己好意思分她们家房产?如果你尽了赡养义务,你不是法定继承人也可以分配给你。按继承法规定,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是父母、配偶和子女,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你如果算得上继子女就是继承人。人啊,不要为了一点利益就忘了一切。
采纳率:87%
对姑姑尽了赡养义务就有继承权。
给你就有,不给你就没有。如果姑自己没有小孩,你可以分到部分。如果有,你拿了,也是活作。
其他2条回答
为您推荐:
其他类似问题
继承权的相关知识
换一换
回答问题,赢新手礼包
个人、企业类
违法有害信息,请在下方选择后提交
色情、暴力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房产继承权的顺序人有哪些?七大姑八大姨原来是这样分走房产的房产继承权的顺序人有哪些?七大姑八大姨原来是这样分走房产的都来瞧阿百家号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死亡,生前留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法定继承有法定顺序,根据《继承法》,房产按照以下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例如小明父亲意外去世,并没有留下遗嘱,只留下独生子小明和母亲,而小明的爷爷去世,奶奶在世,父亲还有一个亲兄弟和亲姐。这种情况下,小明、小明母亲、小明奶奶就是小明父亲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而小明父亲的兄弟和姐姐就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假设小明家的房子是父母婚后共同挣钱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小明父亲去世,房子的二分之一将作为遗产进行分割(另一半属于小明的母亲),一般来说继承遗产的份额均等,那么小明、小明母亲、小明奶奶都将分割到遗产的六分之一;小明奶奶所继承的六分之一房产在小明奶奶无遗嘱的情况下去世,又将作为小明奶奶的遗产分割给自己,其中就包括小明的伯伯和姑姑。(如有法律需求,主页点击【问律师】)所以,小明家的房产就这样被伯伯和姑姑分走了。以上是被继承人无遗嘱时的理论继承情况,在实践中又有一些不同: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3、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4、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遗产继承或更多法律问题,主页点击【问律师】,在线咨询专业律师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百度立场。系作者授权百家号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都来瞧阿百家号最近更新:简介:各种有趣,新鲜的,前卫的东西作者最新文章相关文章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父亲去世房产继承权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