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教师定向生和统招生的区别可以当兵吗

我省今年起定向培养乡村教师
我省今年起定向培养乡村教师
& 8月2日,在南京晓庄学院&&浦口区、六合区&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录取通知书发放暨《定向就业协议书》签约仪式的现场,南京六合高级中学高三毕业生邵琦的妈妈欣喜地向记者展示录取通知书。
& &高考考了365分,稍许高出本一线,我也比较喜欢跟小朋友打交道,所以选了小学教育专业,毕业就能到户籍所在地的乡村小学工作。薪酬待遇也不差,跟南京城区教师的标准是一样的,我还听说今年增加了30%的绩效工资,4年后,等到我毕业的时候,年薪大概在7万元左右。&邵琦签好了协议书,这意味着她拿到大学通知书的同时落实了工作。今年,南京首批40名定向培养师范生领取了大学录取通知书,并分别与浦口区、六合区教育局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
& 目前江苏省农村教育依然存在着&补充渠道不畅、优质资源不足、结构不尽合理、整体素质不高&等问题。为此,省教育厅等五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全省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决定从2016年起实施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工作。我省2016年乡村教师定向培养总需求为2076人,涉及12个设区市、55个县(市、区),分别由南京晓庄学院、江苏师范大学、徐州师范大学等7所院校组织培养。&虽然是第一次招生,但学生和家长的填报热情很高。泰州靖江市的录取最高分数达到370分,高出江苏省本一线17分;南京六合区和浦口区录取的文、理科最高分均超过本一线。&南京晓庄学院招生与就业工作处处长李震介绍。
& 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纳入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管理,列本科高校提前批次,定向招生。户籍在有定向培养计划县(市、区)的考生,参加当年全国统一高考,可填报本县(市、区)乡村教师的定向志愿。提前批次未被录取的,不影响后续批次志愿填报及录取。培养期间不迁移户口、不变更户籍、不变更专业。乡村定向师范生上岗后,应在乡村学校任教并连续服务满5年以上。按协议到乡村学校任教的,教育部门将返还其在校期间学费。2017年我省招全科教师定向生3000人,学费全免还有补助!2017年我省招全科教师定向生3000人,学费全免还有补助!教育一报百家号“一专多能”,能胜任小学11门课的教学!省教育厅昨天发出通知,我省今年将招收3000位小学教育(全科教师)专业学生,其中,本科招生1000人,专科层次2000人。这是我省第二年实施地方免费师范生培养计划,招生人数比去年多出2000人。据了解,培养小学教育(全科教师)专业学生旨在缓解我省农村小学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等薄弱学科教师短缺矛盾,优化农村小学教育教师结构。根据省教育厅通知,今年全省共8所师范类学校承担定向招生任务。承担本科层次招生任务的高校信阳师范学院洛阳师范学院周口师范学院商丘师范学院安阳师范学院郑州师范学院承担专科层次的高校南阳师范学院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此次招生纳入招生高校当年核定的普通招生计划总规模之内,均为师范类。凡参加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立志长期从教,投身农村教育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在录取方式方面,报考本科层次的学生,随本科二批批次按平行志愿择优录取。”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专科层次随全省春季高职单独考试招生进行,考生本人须于3月22日9时至27日18时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进行志愿填报,考试时间定在4月9日。另外,需要提醒的是,考生被录取后必须凭录取通知书在被录取学校签字盖章的定向就业意向书上签字,并承诺到协议地的县(市)农村教学点就业不少于6年。学生在校培养期间,除免除学费、住宿费并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费外,享受国家奖学金等全日制在校生享受的相关政策。以下是文件全文: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小学教育(全科教师)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有关普通高等学校:为切实加强我省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更好地解决乡村教师补充难的问题,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编办《关于印发河南省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培养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教师〔号)等文件精神和我省乡村小学教师补充现状,经研究决定,2017年对本、专科层次小学教育(全科教师)专业实行定向招生,加快推进乡村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招生院校(一)承担2017年小学教育(全科教师)专业本科层次定向招生任务的高校为:信阳师范学院、洛阳师范学院、周口师范学院、商丘师范学院、安阳师范学院、郑州师范学院等6所师范院校。(二)承担2017年小学教育(全科教师)专业专科层次定向招生任务的高校为:信阳师范学院、洛阳师范学院、南阳师范学院、郑州师范学院、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等5所师范院校。二、招生规模(一)计划编制。根据我省乡村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发展规划和各县(市)农村教学点对教师需求等情况,由省有关部门统筹安排,合理编制各设岗县(市)的招生规模,并选定相应的高校进行划片定向招生。(二)计划安排。2017年,全省计划定向招收本科层次小学教育(全科教师)专业1000人、专科层次小学教育(全科教师)专业2000人,由各高校在当年核定的普通招生计划总规模内统筹安排,均为师范类。分高校的本、专科招生计划及招生区域分布详见附件。三、报考条件(一)参加2017年高考报名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可报考本人户籍地的设岗县(市)小学教育(全科教师)专业志愿。(二)要求考生思想品德优良,热爱教育事业,立志长期从教,积极投身农村教育。(三)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有完全的法律行为能力等,能够较好地适应农村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四、报考方式(一)报考本科层次小学教育(全科教师)专业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含往届)随全省普通高考报名、考试、填报志愿。根据各设岗县(市)培养计划,具有设岗县(市)户籍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可报考户籍地的小学教育(全科教师)专业志愿,本科层次随本科二批次填报平行高校志愿。(二)报考专科层次小学教育(全科教师)专业的考生随全省高职单独考试招生进行报名、考试和录取。1、考生本人请于日9时至27日18时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http://pzwb.heao.gov.cn)进行志愿填报。考生只能填报一所高校(与本人户籍对应相同的设岗县、市)志愿,报考小学教育(全科教师)专业与其他单招院校不能兼报。3、专科层次单独招生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由高校自行组织,考试总成绩为400分。其中,笔试内容包括语文、数学、英语三个学科综合考试,满分300分;面试内容包括形体、语言表达、粉笔字、才艺展示、心理测试等,满分100分。4、小学教育(全科教师)专业单独招生考试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其他形式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五、招生录取方式为切实稳定乡村小学教师队伍,2017年我省本、专科层次的小学教育(全科教师)专业均面向设岗县实行定向招生。(一)本科层次小学教育(全科教师)专业录取方式。1、本科层次随本科二批次按平行志愿,根据考生成绩和高校面向设岗县(市)的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2、考生被录取后必须凭录取通知书在被录取学校签字盖章的定向就业意向书上签字,并承诺到协议地的县(市)农村教学点就业不少于6年。入学时凭录取通知书和定向就业意向书报到方可注册学籍。若不签订定向就业意向书,视为放弃当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资格。(二)专科层次小学教育(全科教师)专业录取方式。专科层次随全省春季高职单独考试招生进行,定向分县招生计划不得调整使用,计划余额转入统一高考录取时使用。1、预录取。培养高校依据设岗县(市)培养计划,根据考生志愿和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预录取,预录取结果在招生高校的网站公布,并由录取院校将预录取结果通报预录取考生设岗县(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预录取学生应在预录取结果发布一周内与设岗县(市)、培养院校签订定向培养就业三方协议书,承诺毕业后到乡村小学、教学点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时间不少于6年。如有考生放弃签订协议书,高校可不予录取并依次进行递补录取,直至完成设岗县(市)培养计划。2、正式录取。培养院校根据预录取学生名单和签订的定向培养就业三方协议书,办理相关正式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3、入学报到。被录取的考生入学时凭录取通知书和定向培养就业协议书报到方可注册学籍。如若未按时报到,则视为放弃当年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及普通高考录取资格。六、职责分工(一)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职责:通过本地各种新闻媒介广泛开展招生政策的宣传工作,并会同市级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编办等部门认真做好录取手续的确认、本地设岗县(市)定向就业协议的汇总和相关报送工作。(二)设岗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职责:县域内广泛宣传、考生报志愿指导和协议签订等工作。召开县域内普通高中负责同志专题会议,统一思想,深入宣传“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政策对本地小学教师补充的重要性;为保证定向招收师资的质量,各设岗县(市)原则上要组织本地专科生源的数量不低于专科需求计划数量的2倍,指导这些考生按文件要求填报志愿,并将考生名单信息及时报送有关培养高校核对志愿。同时,在学生被专科预录取之后做好就业协议的签订工作,并将地方政府与预录取的考生签订过的就业协议及时报送省辖市教育局(省直管县直接报送有关培养院校)汇总。(三)招生高校职责:与有关省辖市、设岗县(市)积极对接,主动配合各设岗县(市)深入普通高中做好宣传资料的发放、招生政策的解读、考生信息的统计等工作,并协助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做好就业协议的签订工作等。七、相关政策(一)学生在校培养期间,除免除学费、住宿费并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费外,享受普通高校在校学生国家奖学金等相关政策。(二)学生毕业后按照定向培养就业协议的相关规定就业(不再参加招教考试)。八、工作要求(一)各地和有关承担招生任务的高校要从全面提升乡村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实行全科教师定向招生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健全协调机制,强化工作责任,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顺利进行。(二)招生高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招生规定和《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工作规程(试行)》(教学﹝2016﹞85号)以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等部分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号)等要求,规范宣传、命题、考试、阅卷、录取、公示等招生环节的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明确的“30个不得”禁令、确保招生行为规范、程序合规。(三)高校要认真制定招生章程,并在日前到我厅核定。招生章程核定后方可向社会发布,一经发布不得擅自更改。各级招生部门要认真做好全科教师的招生信息发布、志愿填报、录取审批等工作。附件:1.河南省2017年小学教育(全科教师)专业本科层次定向招生区域分布表2.河南省2017年小学教育(全科教师)专业专科层次定向招生区域分布表日附件1河南省2017年小学教育(全科教师)专业本科层次定向招生区域分布表附件2河南省2017年小学教育(全科教师)专业专科层次定向招生区域分布表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百度立场。系作者授权百家号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教育一报百家号最近更新:简介:捧着一颗心,不带半根草去。作者最新文章相关文章关于做好2018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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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有关高等院校:
根据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人事厅、省财政厅和省编办《关于印发〈江西省关于定向培养农村中小学教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教师字〔2007〕23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江西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年)实施办法》(赣府厅发〔2015〕76号)精神,现就做好2018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工作
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是当前我省教师队伍建设改革中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各地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要求,将定向培养乡村教师作为优先发展教育的重要举措抓实、抓好。要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教育、编制、发改委、财政、人社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分工负责,统筹安排,保障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工作顺利实施。切实吸引优秀的中学毕业生就读师范专业,培养“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本土化”乡村教师,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出贡献。
二、突出定向培养计划实施重点
1.鼓励男性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考。近年来,我省招聘的小学、幼儿园阶段女性教师比例偏大,乡村学校新聘教师性别比例矛盾突出。对一些艰苦边远学校岗位,要加大男性教师培养力度,小学教师要按不低于定向培养计划总数的25%、幼儿园教师按不低于10%的比例单列男性计划(如男生计划招不满,可转招女生),逐步优化乡村教师的性别结构。
2.着力破解乡村学校教师学科结构性矛盾。当前,乡村教师仍然是我省整个教师队伍建设的薄弱环节和短板,特别是乡村学校普遍存在教师学科结构不尽合理,音乐、体育、美术、英语、信息技术等学科教师配备不齐。因此,各地在定向培养计划中要加大对紧缺学科教师的培养力度,倾斜安排培养计划,优化教师学科结构。
3.加大力度培养乡村幼儿园教师。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意见》(教基〔2017〕3号)和省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要求,各地可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制定幼儿园教师培养规划,落实《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逐步扩大乡村幼儿园教师培养规模。
4.适当培养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按照教育部等七部门《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年)》(教基〔2017〕6号)要求,落实特殊教育学校开展正常教学和管理工作所需编制,配足配齐教职工。为此,今年继续由豫章师范学院面向全省开展乡村特殊教育师范生定向培养。
5.鼓励培养校园足球教师。落实《教育部等6部门关于加快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的实施意见》精神,鼓励各地定向培养一批校园足球教师。
6.停止定向培养初中教师。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关于提高教师培养学历层次的要求,从2018年开始,我省取消定向培养初中教师。
三、落实培养计划和就业保障
1.申报培养计划。参照我省乡村教师自然减员率,省教育厅编制了《2018年江西省定向培养乡村教师指导计划》(见附件1),请各设区市教育局将本市指导计划分解到所辖县(市、区),各县(市、区)根据指导计划申报当地定向需求计划,由设区市教育局汇总,加盖公章后于3月10日前报省教育厅师资处(同时报送电子稿)。各地定向培养指导计划完成情况纳入2018年度市县科学发展综合考评指标。
2.确保有编有岗。定向师范毕业生必须安排在乡镇(不含县城,特殊教育除外)及以下中小学(幼儿园)任教、特教师范毕业生安排在县特殊教育学校任教。要结合我省正在实施的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项目实施,突出重点,优先考虑村小、教学点紧缺学科岗位。各地要用自然减员编制指标或采取先进后出的办法安排定向编制计划,确保已签协议并顺利毕业的定向师范毕业生有编有岗。
3.落实定向就业。各设区市要根据全省统一制定的《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见附件3),明确需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院校和学生三方的权利和义务、解除协议、违约处理、定向就业乡村学校、报名条件等内容。《协议书》的签字和盖章等工作由招生院校牵头会同需求县(市、区)教育局统一办理。《协议书》要一式三份,由需求县(市、区)教育局、培养院校和师范定向生个人分存。每年10月中旬,各培养院校要将当年定向师范毕业生花名册和就业情况分别报送相关设区市教育局和省教育厅师资处备案。
四、严格按照程序规范操作
1.生源条件。乡村教师定向培养的生源条件为参加2018年中考的初中应届毕业生;热爱祖国,热爱教师职业,品行良好,遵纪守法,志愿从事乡村教育事业;身体健康,按《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体检合格。报考师范定向类的考生必须是需求县(市、区)户籍的生源。具体报考资格认定,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制定。
2.填报志愿。考生要按各设区市公布的师范定向招生计划和定向招生有关规定填报志愿。填报志愿的考生必须是需求县(市、区)户籍的生源。
3.录取程序。中考对报名定向培养的考生单独设立考场,由设区市统一组织评卷。录取工作由省、市、县中招办共同组织。设区市负责对上线考生建立纸质档案。分设区市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并报省中招委认定后公布。为保证生源质量,培养院校要与教育行政部门共同对已填报志愿的定向生进行面试。对拟录取考生的资格要进行联审,并向社会公示。招生学校携已审核和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名单到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办理录取手续。
4.签订协议。招生院校要严格执行并落实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指导计划。录取工作结束,招生院校要将定向师范生的录取通知书、已经县(市、区)教育局和培养院校签字盖章的《协议书》(一式三份)一并寄送已录取的定向生。定向生本人及其监护人在协议书签字后,录取通知书生效。
5.入学复查。承担定向培养任务的院校要认真做好师范定向生入校后的复查工作,要将复查合格的录取名单送市、县教育、人事部门和省教育厅师资处备案,作为学生毕业后定向就业的依据。
五、加强招生和培养过程的监管
1.主动公开政策。各市、县(区)教育局以及各招生院校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政策宣传,做到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要让广大考生和考生家长都了解定向培养乡村中小学教师工作的重要意义、相关政策和报名录取程序,让更多的优秀中学毕业生踊跃报名参加乡村教师定向培养。
2.强化监督管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招生院校要各司其职,密切合作,加强对招生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考生报名后,各地要成立由招生考试管理机构为主,有关部门参加的资格审查组,对考生的报名、录取资格进行审查。已录取的定向生,招生院校和需求县(市、区)教育局要进行公示,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发现弄虚作假的,要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
3.实行“一专多能”培养。深化教师教育课程改革,加强师范生教育实践。培养院校要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小学教师“一专多能”综合培养课程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赣教师字〔2015〕37号)和《江西省教师教育(专科)课程标准(试行)》(第一辑)要求,结合乡村学校实际,不断推进实践导向的培养模式改革,认真组织教育教学,确保培养质量。培养院校要针对当前农村村小、教学点教师普遍存在的一人教多门课程的现象,突出教师教育的实践性,重视师德养成教育,强化师范生“三字一话”基本功训练,着力培养“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强能力”的“一专多能” 的师范生,使培养的教师毕业即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省教育厅将加大对定向培养乡村教师的质量跟踪和过程督查。
省教育厅师资处联系人:熊东海,电话:0,电子邮箱:,邮编330038,地址:南昌市红角洲赣江南大道2888号。
附件:1.2018年江西省定向培养乡村教师指导计划
&&&&& 2.2018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岗位需求计划汇总表
&&&&& 3.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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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启动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
  日前,我区“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定向就业协议书》签约仪式在区教育局报告厅举行,并就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工作目标和对象及相关招生、培养、就业政策进行现场解读,44名定向培养师范生凭录取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同区教育局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至此,我区实施的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全面启动。  今年,我区按照省实施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对纳入高考提前批次录取对象进行确定申报,我区共申报计划44个,完成招生计划44人。首批定向培养乡村教师涉及到小学教育、地理科学等11个专业,委托南京晓庄学院等6所院校负责培养,委托培养的院校均为国家和省卓越教师培养计划项目学校。培养期间不迁移户口、不变更户籍、不变更专业,毕业生毕业上岗后,须在乡村学校任教并连续服务满5年以上,按协议到乡村学校任教的,符合《江苏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办法》要求的,返还其在学期间的学费。启动实施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将对我区乡村教育健康持续发展发挥积极作用,并将引导一大批有志青年投身乡村教育事业,为促进乡村教育事业发展作出新贡献。(方勇 朱代桂)
来源:赣榆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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