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学校端口填写专利http请求端口号书时没填写“特声明第1署名申请人为代表人”有什么影响吗?影响费用减免吗?

知识产权保护
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
一、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应当提交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申请文件应当一式一份。(表格可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下载)
二、本表应当使用国家公布的中文简化汉字填写,表中文字应当打字或者印刷,字迹为黑色。外国人姓名、名称、地名无统一译文时,应当同时在请求书英文信息表中注明。
三、本表中方格供填表人选择使用,若有方格后所述内容的,应当在方格内作标记。
四、本表中所有详细地址栏,本国的地址应当包括省(自治区)、市(自治州)、区、街道门牌号码,或者省(自治区)、县(自治县)、镇(乡)、街道门牌号码,或者直辖市、区、街道门牌号码。有邮政信箱的,可以按规定使用邮政信箱。外国的地址应当注明国别、市(县、州),并附具外文详细地址。其中申请人、专利代理机构、联系人的详细地址应当符合邮件能够迅速、准确投递的要求。
1.本表第①、②、④、⑤、⑥、22栏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填写。
2.本表第⑦栏实用新型名称应当简短、准确,一般不得超过25个字。
3.本表第⑧栏发明人应当是个人。发明人有两个以上的应当自左向右顺序填写。发明人姓名之间应当用分号隔开。发明人可以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不公布其姓名。若请求不公布姓名,应当在此栏所填写的相应发明人后面注明“(不公布姓名)”。
4.本表第⑨栏应当填写第一发明人国籍,
5. 本表第⑩栏申请人是中国单位或者个人的,应当填写其名称或者姓名、地址、邮政编码、组织机构代码或者居民身份证件号码;申请人是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的,应当填写其姓名或者名称、国籍或者注册的国家或者地区。申请人是个人的,应当填写本人真实姓名,不得使用笔名或者其他非正式的姓名;申请人是单位的,应当填写单位正式全称,并与所使用的公章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6. 本表第11栏,申请人是单位且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填写联系人,并同时填写联系人的通信地址、邮政编码、电子邮箱和电话号码,联系人只能填写一人,且应当是本单位的工作人员。申请人为个人且需由他人代收国家知识产权局所发信函的,也可以填写联系人。
7. 本表第12栏,申请人指定非第一署名申请人为代表人时,应当在此栏指明被确定的代表人。
8. 本表第13栏,申请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填写此栏。
9. 本表第14栏,申请是分案申请的,应当填写此栏。申请是再次分案申请的,还应当填写所针对的分案申请的申请号。
10.本表第15栏,申请人要求外国或者本国优先权的,应当填写此栏。
11.本表第16栏,申请人要求不丧失新颖性宽限期的,应当填写此栏,并自申请日起两个月内提交证明文件。
12.本表第17栏,申请人要求保密处理的,应当填写此栏。
13.本表第18栏,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的,应当填写此栏。未作声明的,依照专利法第九条第一款关于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的规定处理。(注:申请人应当在同日提交发明专利申请文件。)
14.本表第19、20栏,申请人应当按实际提交的文件名称、份数、页数及权利要求项数正确填写。
15. 本表第21栏,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由专利代理机构加盖公章。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申请人为个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或者盖章,申请人为单位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有多个申请人的由全体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
16.本表第⑧、⑩、15栏,发明人、申请人、要求优先权声明的内容填写不下时,应当使用规定格式的附页续写。
1. 申请人应当在缴纳申请费通知书(或费用减缓审批通知书)中规定的缴费日前缴纳申请费和申请附加费。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缴纳申请费的同时缴纳优先权要求费。
2.一件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包括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数量超过10项的,从第11项权利要求起,每项权利要求增收附加费150元;一件专利申请的说明书页数(包括附图页数)超过30页的,从第31页起,每页增收附加费50元,超过300页的,从301页起,每页增收附加费100元。
3.申请人请求减缓费用的,应当在提交申请文件的同时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书及相关证明文件。
4.各种专利费用可以直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缴纳,也可以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付。
5.通过邮局汇付的,收款人姓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收费处商户客户号:;并应当在汇款单附言栏中写明申请号、费用名称(或简称)及分项金额。
6.通过银行汇付的,户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知春路支行,账号:0166032;并应当在银行汇款单中写明申请号、费用名称(或简称)及分项金额。
7.对于只能采用电子联行汇付的,应当向银行付电报费,正确填写并要求银行至少将申请号及费用名称两项列入汇款单附言栏中同时发至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
8.应当正确填写申请号13位阿拉伯数字(注:最后一位校验位可能是字母),小数点不需填写。
9.费用名称可以使用下列简称:
著录事项变更费
实用新型专利第N年年费——年N (注:N为实际年度,例如:实用新型专利第8年年费-年8)
费用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付遗漏必要缴费信息的,可以在汇款当日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补充。(传真电话:010-;电子邮箱:.)补充完整缴费信息的,以汇款日为缴费日。当日补充不完整而再次补充的,以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到完整缴费信息之日为缴费日。
补充缴费信息的,应当提供邮局或者银行的汇款单复印件、所缴费用的申请号(或专利号)及各项费用的名称和金额。同时,应当提供接收收据的地址、邮政编码、接收人姓名或名称等信息。补充缴费信息如不能提供邮局或者银行的汇款单复印件的,还应当提供汇款日期、汇款人姓名或名称、汇款金额、汇款单据号码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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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申请(C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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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新申请和中间文件增加附加文件,申请人信息未带入到中间文件中。
答:仅支持自动带出申请号和发明创造名称,申请人姓名或名称暂不支持。
2. 本次升级涉及哪些表格的调整,对应的数据标准是否有调整?
答:中国专利受理及初步审查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上线后,为了适应系统和业务的需要,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将自系统上线之日起,启用新修订的30张相关表格,其中,新增加5张请求类表格,包括在先申请文件副本中文题录、优先权转让证明中文题录、生物材料样品保藏及存活证明中文题录、申请权转让证明中文题录和专利权评价报告证明。详见我局相关公告:。同时,电子申请离线客户端同步调整了以下28个表格的XML定义格式(见下表),详见我局发布的客户端数据标准及功能的变化: 。
修改手续类表格(16个)
修改新申请表格
发明专利请求书&&&
专利代理委托书&&&&&&&&&&&
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
费用减缴请求书&&&&&&&&&&&
外观专利请求书
延长期限请求书&&&&&&&&&&&&&
国际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声明(发明)&&&
恢复权利请求书&&&& &&&&&&&
国际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声明(实用新型)
意见陈述书(关于费用)&&&
修改证明文件表 格 (6个)&&&&&&&&&&&&&&&
生物材料存活证明
意见陈述书&&&&&&&&&&&&&&&
生物材料保藏证明
撤回专利申请声明&&&&&&&&&
优先权转让证明
更正错误请求书&&&&&&&&&&&
申请权转让证明
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
著录项目变更理由证明
中止程序请求书&&&&&&&&&&&
经证明的在先申请文件副本
撤回优先权声明&&&&&&&&&&&
新增证明文件表格(1个)
专利权评价报告证明
专利代理委托书(中英文)&
放弃专利权声明&&&&&&&&&&&
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书&&&&&
实用新型专利检索报告请求书
3. 升级后,有哪些表格在填写“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之后增加提示?
答:本次升级共涉及38个表格进行了提示修改。具体如下:
模板填写项“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之后增加的提示
专利权评价报告证明
(*应当填写第一署名专利权人)
(*应当填写第一署名申请人)
费用减缓请求书
(*应当填写第一署名申请人)
延长期限请求书
(*应当填写第一署名申请人)
恢复权利请求书
(*应当填写第一署名申请人)
意见陈述书(关于费用)
(*应当填写第一署名申请人)
意见陈述书
(*应当填写第一署名申请人)
撤回专利申请声明
(*应当填写第一署名申请人)
更正错误请求书
(*应当填写第一署名申请人)
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
(*应当填写第一署名申请人)
中止程序请求书
(*应当填写第一署名申请人)
撤回优先权声明
(*应当填写第一署名申请人)
遗传资源来源披露登记表
(*应当填写第一署名申请人)
向外国申请专利保密审查请求书
(*应当填写第一署名申请人)
纸件转电子申请请求书
(*应当填写第一署名申请人)
优先权文件数字接入服务(DAS)请求书
(*应当填写第一署名申请人)
著录项目变更理由证明
(*应当填写第一署名申请人)
生物材料存活证明
(*应当填写第一署名申请人)
优先权转让证明
(*应当填写第一署名申请人)
经证明的在先申请文件副本
(*应当填写第一署名申请人)
生物材料保藏证明
(*应当填写第一署名申请人)
申请权转让证明
(*应当填写第一署名申请人)
放弃专利权声明
(*应当填写第一署名专利权人)
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书
(*应当填写第一署名专利权人)
发明专利请求提前公布声明
(*应当填写第一署名申请人)
实质审查请求书
(*应当填写第一署名申请人)
PPH请求补正书
(*应当填写第一署名申请人)
实用新型专利检索报告请求书
(*应当填写第一署名专利权人)
补交修改文件的译文或修改文件
(*应当填写第一署名申请人)
改正优先权要求请求书
(*应当填写第一署名申请人)
改正译文错误请求书
(*应当填写第一署名申请人)
恢复优先权要求请求书
(*应当填写第一署名申请人)
专利权评价报告中文题录
(*应当填写第一署名专利权人)
生物材料样品保藏及存活证明中文题录
(*应当填写第一署名申请人)
优先权转让证明中文题录
(*应当填写第一署名申请人)
在先申请文件副本中文题录
(*应当填写第一署名申请人)
申请权转让证明中文题录
(*应当填写第一署名申请人)
著录项目变更理由证明中文题录
(*应当填写第一署名申请人)
4. 在先申请中文题录译文应该提交至哪个表格?以前有在先申请首页译文的表格,但是10.22客户端升级之后没有了?
答:使用经证明的在先申请文件副本的模板,填写相关优先权副本信息。
5. 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不交专利权评价报告证明的情况,签名提示缺少评价报告证明。必须要的话交什么?
答:如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人是专利权人,无需提交专利权评价报告证明;如专利权是利害关系人需要提交专利权评价报告证明(在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书中注明备案号的除外)。
请求人是专利实施独占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的,应当提交与专利权人订立的专利实施独占许可合同或其复印件;请求人是专利权人授予起诉权的专利实施普通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的,应当提交与专利权人订立的专利实施普通许可合同或其复印件,以及专利权人授予起诉权的证明文件。
6. CPC客户端升级后,以电子申请方式提交分案申请的,原案申请有要求优先权的,申请人是否需要提交原案的优先权的在先申请文件副本?经证明的在先申请文件副本,第2栏,已向专利局提交过在先申请文件副本的,原件所在案卷的申请号:_____,在这一栏里填写原件所在案卷的申请号,那么新的专利申请还是否需要提交该在先申请文件副本?
答: 均不再需要提交在先申请文件副本。
7. CPC升级后,DAS请求书第一栏请求人姓名或名称处标注需要填写第一署名申请人,但是有代理的情况下,填写第一署名申请人的信息提交后,DAS审批结论会说它不符合,审核描述是“请求人签章与名称不符”,怎么办?
答: 本次升级,DAS表格的请求人后增加了第一署名申请人的提示,将来会对签章的规则进行优化,为了保证文件能够提交,各机构可按照以往填写申请人和签章的方式进行填写。
8. 离线申请的证书是否支持子账户?
答:不支持,数字证书权限功能未变。
版权归有: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 京备
技术支持:知识产权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如何填写请求书中的联系人,你真的知道吗?-学路网-学习路上 有我相伴
如何填写请求书中的联系人,你真的知道吗?
来源:QQ快报 &责任编辑:小易 &
欢迎订阅专利审查协作北京中心初审部联系人的作用及意义是什么?联系人是代替申请人接收专利局所发信函(如:各种通知书、专用函、专利证书等)的收件人。申请人可以根据需要在请求书中填写联系人信息。请求书中是否可以不填写联系人信息?申请人是单位且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为了接收专利局所发信函(尤其是纸件申请),应当在请求书中填写联系人信息。如果申请人委托了专利代理机构,专利局的信函(除特别规定外)将优先发至专利代理机构的地址,因此此时申请人可以选择是否填写联系人信息。填写联系人信息的,有利于申请人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接收信件,比如申请日后由于某种原因专利代理机构视为未委托。请求书中是否需要填写联系人信息,具体如下图所示:联系人可以不是申请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吗?联系人应当是本单位的工作人员。“手把手”案例说明:案例:该发明专利申请的申请人为**大学,填写的联系人详细地址为“**知识产权管理有限公司”,从地址可知该联系人可能不是申请人单位工作人员。如该联系人的确为申请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则可以提交意见陈述书说明情况并附具相应的证明文件,如单位介绍信、工作证复印件等;如该联系人不是申请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则应更换联系人。本文作者
专利审查协作北京中心初审部编辑:肖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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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专利请求书 一、 申请发明专利,应当提交发明专利请求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有附图的应同时提交附图及摘要附图、摘要。申请文件应当一式两份。一份为原本,一份为复印件。 二、 本表应使用中文填写,表中文字应当打字或者印刷,字迹为黑色。外国人名、地名无统
请求书  一、 申请发明专利,应当提交发明专利请求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有附图的应同时提交附图及摘要附图、摘要。申请文件应当一式两份。一份为原本,一份为复印件。  二、 本表应使用中文填写,表中文字应当打字或者印刷,字迹为黑色。外国人名、地名无统一译文时,应同时注明原文。  三、 表本中方格□供填表人选择使用,若有方格后所述内容的,应在方格内标上&&&号。  四、 本表中所有地址栏,国内地址应写明省(直辖市或者自治区)、市、区、街道、门牌号码以及邮政编码。外国人地址应写明国别、洲(市、县)。  五、 填表说明:  1、 本表第(1)、(2)、(3)、(4)、⒅栏由专利局填写。  2、 本表第(5)、(15)栏发明名称,应简单明确,不得超过25字。  3、 本表第(6)栏发明人应当是对本发明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自然人。发明人有两个以上的应先自左而右、再自上而下依次填写,发明人排次序无法律效力。  4、 本表第(7)栏申请人是单位的,应填写单位全称,并与公章中名称一致。申请人为个人,应填写本人真实姓名,不得写笔名等。申请人为多个,又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应当指定一人为代表人,并填写在第一署名申请人位置。代表人为单位还应当填写单位联系人姓名。  5、 本表第(8)栏,应填写已在专利局注册的专利代理机构名称并注明注册代码。专利代理机构指定的代理人不得超过两人,其中必须有一名专职代理人并注明代理人证书号。  6、 申请涉及微生物发明专利的,还应当填写本表第(9)栏,并提交保藏证明和存活证明。  7、 申请人提出分案申请时,还应填写本表第(10)栏。  8、 申请人要求外国或者本国优先权的,还应填写本表第(11)栏。  9、 申请人要求不丧失新颖性宽限期的,还应填写本表第(12)栏。自申请日起两个月内提交证明文件。  10、 申请人要求保密处理的,还应填写表本第(13)栏。  11、 申请人应当按实际提交的文件名称、份数、页数正确填写本表第(14)、(16)、(17)栏,专利局将按实收的文件的数量逐项核实。  12、 申请人请示减缓申请费,必须在提交申请文件的同时提交费用减缓请示书及有关证明文件。  13、 申请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在本表第(19)栏应盖代理机构公章。申请人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本表第(19)栏应由全体申请人签字或盖章,申请人为单位的,应盖单位公章。请求书原本中的申请人或专利代理机构的签字或盖章不得复印。  14、本表第(20)栏,填写收件人地址和姓名。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收件人地址应写专利代理机构地址和名称,收件人写代理人姓名。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收件人地址应写得第一署名申请人(代表人)的地址,若代表人为单位,在地址后面还应写单位名称,收件人应写第一署名申请人(代表人)姓名、若代表人为单位,应写明单位联系人姓名。  15、 发明人、申请人、要求优先权声明的内容本表填写不下时,应使用专利局统一制定的附页续写。  16、 申请人应当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后,最迟自申请日起两个月缴纳申请费(含公布印刷费)和申请附加费。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缴纳申请费的同时缴纳优先权要求费。  17、一件的权利要求(包括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数量超过十项的,从第十一项权利要求起,每项权利要求增收附加费20元,一件专利申请的说明书页数(包括附图页数)超过三十页的,从第三十一页起,每页增收附加费15元,超过三百页的,从三百零一页起,每页增收附加费30元。  18、各种专利费用可以通过邮局或银行汇付,也可以直接向专利局缴纳。银行汇付寄&专利局&,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海滨区北太平庄分理处,账号:;邮局汇付寄北京市海滨区蓟门桥西土城路六号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费用管理处。汇款时应在汇单上写明费用名称、发明创造名称、申请人和申请号。切勿使用电汇。  请按照本表背面&填表注意事项&正确填写本表各栏  此框内容由专利局填写  (5)发明名称 (1)
(发明)  (2)
分案提交日  (6)发明人  (3)
申请日  (4)  (7)
人 姓名或名称
国籍或所(代
在地国家  邮
名  姓名或名称
在地国家  邮政编码
地址  姓名或名称
在地国家  邮
地址  (8) 专利代理机构名
码  邮政编码
地址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证书号
A建议先针对侵权产品进行购买公证或者拍照公证,以固定侵权证据。如果对方在其网站或展会上展示侵权产品,也可以对该证据进行公证。详细情况可以来电或当面咨询。
A你好!根据知识产权法和民法的规定,你的专利权应受到法律的保护,被侵犯时可以通过法律程序予以保护和要求赔偿。
A你好,可以进行申请,确定结果。
A若有他人侵犯你的外观设计专利,建议向法院提起诉讼,有需要可来所详细面谈
A可以的,协议或相关可能成立但不生效或无效
A不合法,任何劳动合同都不能只约定一方享有权利,另一方只履行义务,这份合同权利义务不对等,建议您慎重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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