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市有限公司车族可以审请公租房吗?

公共租赁房 公租房欢迎您公共租赁房,是解决新就业职工等夹心层群体住房困难的一个产品。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目录展开编辑本段简单介绍[1]在日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新闻发布会上,有记者问:对既买不起经济适用房又不够廉租房条件的“夹心层”,政府又如何解决?住建部副部长齐骥给出的回答是:要加快公共租赁房的建设。公共租赁房归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承租者能承受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这场对话是第一次将“夹心层”的苦涩如此高规格地铺陈于公共视野之中,也第一次给出了清晰的解决路径。公共租赁住房是一个过渡性的解决方法。就是这部分群体不属于低收入,但是他目前通过市场确实解决不了自己的住房困难。因此,政府提供给他们一定的帮助,过一段时间,当这部分群体有支付能力了,他们就离开公共租赁住房,到市场购买或承租住房。日电由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七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12日正式对外发布,旨在解决城市中等偏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2]编辑本段产生背景不能租廉租房,却买不起经济适用房;不能买经济适用房,却买不起商品房;刚刚毕业,收入不低但没有积蓄,买不起房又租不到便宜、稳定的房——这就是人们常说的“夹心层”。尽管房地产市场和住房保障体系不断发展完善,但仍然有许多这样的家庭和新就业人员处在这个体系的“空白区”。北京、天津、上海、常州、青岛、厦门、广州、深圳等城市纷纷开工建设或收购了一定规模的公共租赁房房源。这种由政府建设、低于市场租金限价出租、能长期稳定居住的保障性住房,成为填补当前住房保障体系空白的希望所在。2007年,有关部门就公共租赁房开始调研时,一个重要背景是,希望通过公共租赁房“探索解决大学毕业生等新就业人员的住房问题”。“新就业人员的住房问题是各国都面临的一个难题。他们虽然不属于低收入群体,但刚刚就业,积蓄少,存在阶段性的住房困难。”齐骥表示,政府有责任支持他们解决住房问题,公共租赁房就是很好的方式。编辑本段工作施展针对公共租赁房的工作而言,还处于初级建设阶段,后续规划正处在研究的过程中。 杭州市公共租赁房具体工作施展,已落实在厦门、深圳、北京、天津城市。随着公共租赁住房的增加。就消费者这部分而言既不属于高收入的家庭,又不属于买不起或租不起市场上的房子的新职工等群体,那么相应的消费群体对住房的需求会逐步地得到解决。对于最近各界议论颇多的“停建经济适用房、都建廉租房”建议,住建部副部长齐骥回应:已注意到这样一种呼声。目前中国的住房保障供应体系,既包括廉租房,也包括经济适用房。在执行的过程中,可能有一些地方经济适用房供应对象的收入条件划得较低,对这些低收入家庭,即便是成本价,也是一笔很大的开销,因此就产生了“停建经适房”的建议。
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都是保障体系的一部分,实际上各地在执行的过程中,也有不少因地制宜的政策调整。房价相对比较高、收入比较高的地区,经济适用房仍在大量建设,因为有需求的群体。对一些西部地区,收入相对比较低,房价本身也不高,再加上土地价格也不高,他们逐渐地把经济适用房的一部分通过廉租房增加建设消化掉,另一部分通过市场解决掉。编辑本段申请对象 公共租赁房申请条件公共租赁房即之前所说的政策性租赁房。供应对象确定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包括已通过经济适用 房、限价房资格审核,尚在轮候的家庭以及其他住房困难家庭,还有刚毕业的大学生和外来务工人员。[3]但公租房现主要是针对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等群体出租的住房,已取得廉租房、经适房、两限房资格的家庭无须再次申请,符合廉租房、经适房、两限房申请条件及家庭中有60岁(含)以上老人、患大病人员、残疾人员、复转军人、优抚对象或重点工程拆迁的优先配租。编辑本段重要意义公共租赁房概念的提出,现实意义在于帮助“夹心层”解决住房难,其更广泛的意义,则在于国家保障体系同时面向“非低收入群体”着力的理念转变。这样的转变,其出发点是政府认可那些非传统意义上的低收入群体也需要政府的帮助,今天通过公共租赁房帮助“夹心层”解决住房难,明天或许将有更多帮助非低收入群体减负的政策出台,比如减税、就业帮扶等等。另外,公共租赁房能够真正完善起来,它可能在一定程度上抑制房价继续攀升,让人们放弃急于买房的心理。购房的人少了,房价也会有所回落,这样就又能让一部分人住进自己的房子里。公共租赁房覆盖面较广,不仅包括本地中低收入家庭,还将惠及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未来还有可能进一步扩大。这些群体原不在保障范围之内,只能硬着头皮到市场上租房、买房。大规模地增加公共租赁房,可以分流相当一部分购房需求,减轻商品房供求压力,从而稳定房价。现阶段尽管建成规模还比较小,但可以起到稳定预期的作用,避免大量需求集中入市,为楼市调控争取时间。[4]编辑本段指导意见国家发布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建保[2010]87号 公共租赁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有关部门:根据《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精神,为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一、重要意义近年来,随着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力度的逐步加大,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条件得到较大改善。但是,由于有的地区住房保障政策覆盖范围比较小,部分大中城市商品住房价格较高、上涨过快、可供出租的小户型住房供应不足等原因,一些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无力通过市场租赁或购买住房的问题比较突出。同时,随着城镇化快速推进,新职工的阶段性住房支付能力不足矛盾日益显现,外来务工人员居住条件也亟需改善。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是完善住房供应体系,培育住房租赁市场,满足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基本住房需求的重要举措,是引导城镇居民合理住房消费,调整房地产市场供应结构的必然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加大投入,积极稳妥地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二、基本原则(一)政府组织,社会参与。各地区在加大政府对公共租赁住房投入的同时,要切实采取土地、财税、金融等支持政策,充分调动各类企业和其他机构投资和经营公共租赁住房的积极性。(二)因地制宜,分别决策。各地区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市场小户型租赁住房供需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规模和供应对象。商品住房价格较高、小户型租赁住房供应紧张的城市,应加大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力度。(三)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各地区要制订公共租赁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纳入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和“十二五”住房保障规划,分年度组织实施。三、租赁管理(一)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象主要是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将新就业职工和有稳定职业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供应范围。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范围和供应对象的收入线标准、住房困难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已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和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的家庭,不得承租公共租赁住房。(二)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水平,由市、县人民政府统筹考虑住房市场租金水平和供应对象的支付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并按年度实行动态调整。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可以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三)公共租赁住房出租人与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 公共租赁房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期限一般为3至5年,合同示范文本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部门制订。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合理使用住房,及时缴纳租金和其他费用。租赁合同期满后承租人仍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续租。(四)公共租赁住房只能用于承租人自住,不得出借、转租或闲置,也不得用于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承租人违反规定使用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责令退出。承租人购买、受赠、继承或者租赁其他住房的,应当退出。对承租人拖欠租金和其他费用的,可以通报其所在单位,从其工资收入中直接划扣。四、房源筹集(一)公共租赁住房房源通过新建、改建、收购、在市场上长期租赁住房等方式多渠道筹集。新建公共租赁住房以配建为主,也可以相对集中建设。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尽可能安排在交通便利、公共设施较为齐全的区域,同步做好小区内外市政配套设施建设。(二)在外来务工人员集中的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按照集约用地的原则,统筹规划,引导各类投资主体建设公共租赁住房,面向用工单位或园区就业人员出租。(三)新建公共租赁住房主要满足基本居住需求,应符合安全卫生标准和节能环保要求,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成套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单套建筑面积要严格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以集体宿舍形式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应认真落实宿舍建筑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五、政策支持(一)各地要把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予以重点保障。面向经济适用住房对象供应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实行划拨供应。其他方式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可以采用出让、租赁或作价入股等方式有偿使用,并将所建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水平、套型结构、建设标准和设施条件等作为土地供应的前置条件,所建住房只能租赁,不得出售。款贴息等方式,加大对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的投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要给予资金支持。中央以适当方式给予资金补助。(三)对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和运营给予税收优惠,具体办法由财政部、税务总局制订。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的相关政策执行。(四)鼓励金融机构发放公共租赁住房中长期贷款,具体办法由人民银行、银监会制订。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中长期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专项用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探索运用保险资金、信托资金和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拓展公共租赁住房融资渠道。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纳入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范围。(五)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实行“谁投资、谁所有”,投资者权益可依法转让。六、监督管理(一)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实行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市县人民政府抓落实的责任制。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部门负责公共租赁住房的行政管理工作,发展 公共租赁房试点改革、监察、财政、国土资源、规划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关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健全住房保障管理机制和工作机构,落实人员和经费,确保公共租赁住房工作顺利实施。(二)市、县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公示、轮候、配租和租后管理制度。住房保障部门要按照规定的程序严格准入审批,加强对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的监督管理,做到配租过程公开透明、配租结果公平公正。对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三)政府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收入,应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缴入同级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租金收入专项用于偿还公共租赁住房贷款,以及公共租赁住房的维护、管理和投资补助。性租赁住房、租赁型经济适用住房、经济租赁住房、农民工公寓(集体宿舍)等政策,统一按本意见规定进行调整。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二〇一〇年六月八日编辑本段现实情况以上海为例:公共租赁住房是上海政策性住房的“新品种”。上海市住建委委员、新闻发言人徐志军介绍,公共租赁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限定户型面积、供应对象和租 金水平,面向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等群体出租的住房。[5]
主要对象已获政策房资格审核家庭按照上海正式发布了《上海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目前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是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具体包括已通过廉租房、经适房、限价房资格审核尚在轮候的家庭,以及其他住房困难家庭,暂不对非京籍人士开放。[6]市住保办政策计划处处长崔少飞表示,与廉租房、经适房、限价房采取公开摇号配租配售一样,未来公共租赁房也将实行公开的轮候配租制度。和其他政策房相同,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优先配租。即:符合廉租房、经适房和限价房条件,家庭中有60岁(含)以上的老人、患大病人员、残疾人员、复转军人、优抚对象或属重点工程拆迁的,可优先配租。房屋租金不同地段将有不同标准对于公租房的租金标准,徐志军表示,将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结合承租家庭负担能力和同类地段类似房屋市场租金,一定比例下浮确定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租金应该是比较低的,申请家庭能接受的。而且根据不同地段,研究出台不同的租金标准。同一地段的公共租赁住房,会是统一的价格。”而对于将来租住公租房是否需要缴纳物业费,崔少飞表示,这将是完全的民事关系。在公租房产权单位和租户确定的租金水平中,可以约定包含物业费,也可以约定单独收。申请指南到街道登记进入轮候崔少飞介绍,8月1日起,取得廉租房、经适房和限价房资格的家庭,无须再次申请,可直接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住保部门登记,就能进入公租房的轮候范围。徐志军表示,公租房制度推出后,上海就已形成廉租房、经适房、限价房、公共租赁房共同构成的住房保障体系。同时,上海政策性住房也将从以售为主向租售并举转化。“目前租的比例还比较小,以后租赁住房的比例将逐步加大。”房屋来源将收购合适商品房作房源对于公租房的房源,徐志军说,将采取新建和收购两种方式。一方面新建一些公租房,另一方面,政府也会在已开发的商品房中收购一些,作为公租房。徐志军表示,政府收购的房源,也有一定的针对性。首先要满足公租房的户型面积标准,即小户型;还要考虑区域,交通是否方便。根据上海的计划,今年将收购建设50万平米的公租房,主要布局在大型公交枢纽周边等交通便利的区域,以一、二居室小户型为主。政策解读租赁期限公租房租赁期最长5年租住期间可申请购买经适房或限价房,买房后须退房昨天公布的《办法》规定,公租房租赁期限最长5年。崔少飞表示,公租房是种过渡性住房,对于住房困难家庭,按目前的观念,最终还是购房。“比如一个家庭一个月能积蓄2000元,5年可积蓄约10万元。这时可购买其他政策房,可付首付款。”他表示,5年不是绝对期限,5年期满后如希望续租,可提前3个月申请,住保部门会对其资格复核。符合条件,还可续租;不符合条件,但暂时不能腾退的,可给予2个月过渡期,过渡期内按同类地段类似房屋市场价收取租金。过渡期满后仍不腾退的,按产权单位规定的标准(租赁合同约定)收取租金。徐志军表示,租住公租房的家庭,不能同时享受廉租房、经适房、限价房等其他政策房,但可以申请购买经适房或限价房。一旦购买了经适房或限价房,原租住的公租房就必须退出。覆盖人群优先考虑10万轮候家庭将根据试行情况,逐步纳入其他住房困难人群此前有消息称,公租房将首次面向非京籍人士开放,覆盖人群包括刚毕业的大学生、外来务工人员等。但昨天出台的《办法》规定,公租房只限于已通过政策房审核的家庭,限定为本市户籍。对此,市住保办政策计划处处长崔少飞表示,目前上海“三房”(廉租房、经适房、限价房)的审核数量,已达到10多万户。“10多万户家庭中,目前一大部分人还处于轮候状态,或无力购买。如年龄偏大、申请贷款时有问题等。他们愿意租到政府提供的房屋。考虑到轮候家庭数量还比较大,今年计划建50万平米的公共租赁房,可能还满足不了这部分家庭的需要。所以在《办法》试行阶段,还是优先考虑这部分家庭。”崔少飞表示,将根据试行情况完善细则和办法,逐步将其他住房困难人群纳入进来。出租监管公共租赁房禁转租转借如有6种违禁行为,房屋将被收回近期,限价房、经适房的出租问题成社会关注的热点。昨天公布的《办法》规定,公租房禁止转租、转借。徐志军表示,制定公租房政策时,相关部门认真总结了经适房和限价房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完善了公租房政策。其中规定了6种承租家庭禁止的行为,包括:将承租住房转租、转借;擅自改变承租住房居住用途;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承租住房内居住;连续3个月以上未按期交纳租金等。“这6种情况只要出现1种,公共租赁房就要收回。”徐志军说。崔少飞说,公租房将来会直接纳入“三房”审核系统管理。“近期的出租问题,都是靠‘三房’审核系统,审核出租家庭相关信息来查处。”
他表示,将来公租房是市场化的管理,给予产权单位权力和责任,它要承担管理过程中转租、转借等问题的责任。租住公租房将签订租赁合同,是完全的民事行为。如果租住家庭条件发生变化,住保部门发现后,可会同产权单位进行审核,按租赁合同直接处理。即使到法院起诉,也会得到相应支持。市民声音“按户籍出租有失公平”●马女士(江苏来京工作)江苏人马女士是上海一家杂志的编辑,租住在宣武门某单位的宿舍内,房租占薪水的近1/3。她认为,外地来京工作人员才是上海租房的主要群体,公共租赁房应以收入水平为指标选择出租对象,而非户籍所在地。这样有失公平。她建议,政府能否完善制度规范租房市场,如按区域出台租房指导价等。●小赵(大学毕业生)大学毕业生小赵,费时两个月,才在西三环找到一个合租房,每人半间屋子月租金1100元。“今年就业形势不好,少有同学出手大方,最后大多都挤进了格子间,有的卧室能隔出4间出租。”对于政府的决定,小赵觉得可以理解。她说,大学毕业生数量庞大,且每年都在新增,全靠政府解决住房也不现实。但她建议,政府最好能为刚毕业的大学生提供短期公共租赁房,以供这个群体缓解毕业初的住房紧张。编辑本段面临问题1、户籍问题在北京、上海等大学毕业生、外来务工人员数量众多的城市,多数新就业人员并非本地户籍人口。然而,受保障能力和管理水平所限,多数城市的公共租赁房仍然只保障本地户籍人口。“北京在制度设计的时候还是有户籍门槛的。”程建华说,“现在北京有户籍人口1300万人,外来人口居住半年以上的有450万,以目前的建设规模,很难放开,资格认定也有困难。” 能否突破户籍这道“门槛”,成为公共租赁房实现“全兼容”的一个难题。“由于目前公共租赁房资源不够,无论是低收入家庭还是新就业人员,保障的门槛还是比较高,房源布局也不够合理。”朱建文说,“因此,当务之急还是加快建设,多筹集房源。”2、租金标准“租金标准不好定。”青岛市国土房管局副局长杜本好表示。租金高了不行,公共租赁房覆盖面大,租金
要让保障对象都负担得起,否则价格就变成了最大的门槛;低了也不行,要通过租金争取平衡平时房屋管理、维修的支出,政府不可能像负担廉租房一样负担这么大规模的公共租赁房。70%这一标准也被北京等许多大城市采用。在经济较发达、市场租金水平不高的中小城市,公共租赁房租金则相对较低。3、监审难题和所有保障性住房一样,准入时的资质审核和退出机制仍是公共租赁房面临的大难题。准入的困境在于,仅靠房管部门很难完全了解申请家庭的财产状况,尤其是汽车、股票等资产。新就业人员在本市有没有住房等,也难以获知。价格杠杆则成为公共租赁房建立退出机制的好办法。常州规定,承租家庭不符合承租条件但暂时不能腾退房屋的,最长可以申请6个月的延长期,在延长期内就将租金从市场指导价格的30%提高到100%,如果超过延长期仍然不退出,则按市场租金价格的1.5倍征收。“尽管制度设计得很好,但如果真的拒不退出,要通过法律途径强制退出,很难执行。”常州市房管局副局长孙宛如说。为了使市场手段的退出机制更具有操作性,厦门市为公共租赁房制定了高于市场水平的租金,收取租金以后,政府再通过货币补贴的方式,根据不同的保障对象返还30%—70%的租金。厦门市住房保障办副主任王朝晖介绍,如果承租者不退出,直接停止返还30%的补贴资金即可。高于市场价格的租金会让这些家庭主动退出,有效避免公共资源不合理分配。但这种“先收后退”的补贴方式,无疑将增加住房保障部门的工作量。不仅如此,以“全兼容”为目标的公共租赁房保障对象数量庞大,“进”和“退”的难题面前,各地住房保障机构人员普遍紧缺的困境将进一步凸显。编辑本段优惠政策公租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营业税、房产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昨日发布通知,就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建设和运营有关税收政策 进行明确。通知表示,对公租房建设用地及建成后占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同时免征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建造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税。公租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营业税、房产税。该政策政策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执行期限暂定三年,政策到期后将根据公租房建设和运营情况对有关内容加以完善。通知明确,对公租房建设用地及公租房建成后占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在其他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公租房,依据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可按公租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建造、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建造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在其他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公租房,依据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可按公租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建造、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税。通知同时明确,对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公租房,免征契税、印花税;对公租房租赁双方签订租赁协议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
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公租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捐赠住房作为公租房,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对经营公租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营业税、房产税。公租房租金收入与其他住房经营收入应单独核算,未单独核算的,不得享受免征营业税、房产税优惠政策。通知明确,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的公租房是指纳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批准的公租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按照建保[2010]87号文和市、县人民政府制定的具体管理办法进行管理的公租房。不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公租房不得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对于这一政策,业内人士称对开发环节影响并不大,但可以有效降低持有方的成本。这一系列措施将促进公租房制度的完善,但在开发环节的优惠力度仍很小,不足以吸引开发商建设公租房。
中原地产研究部高级经理刘渊认为,公租房建设最大的问题是资金投入和管理,税收优惠可以减轻公租房经营过程中的成本,显示出配套政策正在完善,但还有很长的路要走。《通知》中对于经营公租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营业税、房产税,可以说是最主要的优惠措施,但这一块优惠,和土地成本、建设成本等大的投入比起来,还是比较低的。[7]
编辑本段机构点评
对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指导意见的点评
研究机构:华泰联合证券 分析师: 鱼晋华
在我国当前的住房保障体系当中,经济适用房与廉租房是两种主要形式。但在建设和分配中,经济适用房被过度强化的商品属性替代了其社会保障属性,在很多城市都存在建设标准失控,导致经济适用房以大户型居多,同时购买对象界定模糊等诸多问题。而廉租房的覆盖对象仅限于具有“非农业住户的最低收入家庭和其他需要保障的特殊家庭”,从而导致大量的流动性人口和进城务工的农民工被排除在住房保障体系之外。
七部委此次颁布的指导意见是首次提出对城市中等偏下低收入人群和外来务工人员实行住房保障覆盖,首次从政府层面将以前无法享受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及棚户区改造的城市“夹心层”纳入住房保障计划。我们认为这既是对我国住房保障体系的完善,同时也是此轮房地产调控中政府保民生思想的再度提升。[8]
参考资料? 1住建部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指导意见(文件原文)http://www.fzzx.cn/S/BookPages/524/81353.shtml? 2广州将推出8000套公租房 主要在中心六区http://esf.gz.soufun.com/newsecond/news/3970333.htm? 3广东省政府:广州深圳外来工或可申请公租房? 4
公共租赁房的现实意义:
http://house.people.com.cn/GB/.html ? 5
北京公共租赁房租期最长5年
http://news.iefang.com/News//_2.htm ? 6
北京公租房暂不接受非京籍者申请
http://news.sina.com.cn/c//s.shtml ? 7
财政部出台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
http://finance.jrj.com.cn/.shtml ? 8
对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指导意见的点评
http://stock.sohu.com/2853084.shtml 扩展阅读:? 1 北京公租房首次公布成本租金 最高每月30元/平http://www.sina.com.cn
新京报本报讯 (记者马力)北京市住建委昨日发布消息,北控集团、市公安局、丰台区黄土岗这3个公租房项目已于近日开工,将分别提供4176套、2074套、1200套公租房,3个项目初步测算的成本租金也一起公布。“最大项目”可提供4176套3个项目中,北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租项目,为今年北京开工面积最大的公租房项目。它是国有企业利用自有土地建设的,建设资金企业自筹,包括石景山区京原路、朝阳区王四营两个分项目。项目建成后由北控集团持有管理,面向社会公开配租,本单位符合条件的职工可以优先配租。石景山区京原路项目建设规模8.2万平方米,可建设公租房976套,初步测算成本租金22元/平方米/月,周边市场租金则为25元/平方米/月。朝阳区王四营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可建设公租房3200套。初步测算成本租金22元/平方米/月,周边市场租金为25元/平方米/月。市公安局公租房18月后入住北京市公安局公租房项目包括半步桥和西红门两个分项目。项目建设、持有主体为北京市公安局机关服务中心,资金将通过公积金贷款解决。该项目将采用住宅产业化方式进行建设,建设周期18个月,建成后将优先配租给市公安局符合条件的无房干警家庭。
半步桥项目位于西城区半步桥44号北京市公安局刑侦总队院内,将建公租房336套。初步预测成本租金为25元/平方米/月左右,目前周边市场租金为38元/平方米/月。西红门项目将建成公租房1738套,初步测算成本租金20元/平方米/月,周边市场租金25元/平方米/月。丰台区黄土岗保障房项目建成后,公租房由丰台区政府所属机构回购持有。该项目成本租金为30元/平方米/月,周边市场租金约38元/平方米/月。一般比市场租金低20%以上此前,市住保办发布的消息称,公租房的租金将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并结合承租家庭承受能力和同类地段类似房屋市场租金,一定比例下浮来确定。按照目前测算情况,公租房租金一般比市场租金低20%以上,不同地段的公租房项目将测算不同的租金标准。昨日公布的3个项目,是北京公租房项目中首次公布初步测算的成本租金。市住保办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是初步测算出该项目要收回成本所需要的租金标准。将来在配租前还将确定最终的租金标准,但肯定会比市场租金要便宜。3个项目公布的成本租金明显低于周边的市场租金,差距最大的比周边市场租金便宜35%,差距最小的也便宜12%左右。 新华时评:北京市看不懂、想不通的公租房价日02:17新华社姜琳字号:T|T新华社北京7月31日电(记者 姜琳)北京市住建委7月29日首次公布了三个公租房项目的成本租金,不过,每平方米每月高达二三十元的租价却让人有些看不懂,因为它不仅没比市场价低多少,有的甚至比市场价还高。在北京市公布的这三处公租房中,价格最高的丰台区黄土岗项目为每平方米每月30元,即一套50平方米的公租房每月租金就得1500元,与市场租价不相上下。记者本人曾在位于西五环外的公租房附近居住,那里的房租比公布的公租房价还便宜。即使依照北京市住建委提供的市场价来算,公租房的价格也大多为市场价的8折至9折,但后者多有一定装修并配备基本家具家电,综合来看,比不提供家具家电的公租房更实惠。丧失了价格优势的公租房,如何体现保障房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性质,让人看不懂、想不通。政府推出公租房的目的,就是为了使一些中等偏下收入的住房困难家庭在无力通过市场租赁或购买住房的情况下,能够实现“居者有其屋”。公租房价格当然不能和市场租金一个样,更不能比市场价高。如果不考虑群众的承受能力,而是以成本、盈利等为依据来确定公租房价格,就会背离公租房建设的初衷。
在全国率先开展公租房建设的重庆,公租房的租金基本控制在市场租金的60%以内。而在香港特区,由政府提供的“公屋”租金仅为同地区市场价的25%,解决了将近三分之一香港市民的住房问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今年6月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各地的公租房价格要“考虑住房市场租金水平和供应对象的支付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这应该是各地确定公租房价格应当依据的基本政策精神。公租房价格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也决定着这项保民生的好政策能否贯彻落实好。建议地方有关部门在研究确定公租房价格时正确理解、准确贯彻国家政策精神,让公租房真正成为安居房。(新华社) 年内将推出千余套公租房 11:5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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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住房人才 保障摘要:深圳市人才安居工程正式启动,首批“十百千万”计划将在年内提供十个人才安居项目。 位于华侨城片区的海归人才安居房价格便宜,房子漂亮。 记者轩慧摄“十百千万”人才安居项目昨正式启动 三万多名人才将获货币补贴首批将提供约1100套公共租赁住房,主要分布在宝安区的招商澜园、南山区的首地容御,福田区金地香密山,桃源村综合楼人才公寓、教师公寓等。在货币补贴上,首批将为三万多名人才实施货币补贴,每月补贴资金约1000多万元。
本报讯 (记者龚夷菲 通讯员姚远)记者从昨日召开的深圳市住房保障和人才安居工作会议获悉,深圳市人才安居工程正式启动,首批“十百千万”计划将在年内提供十个人才安居项目,为一百余家企事业单位先行实施人才安居政策,提供一千余套公共租赁住房,给三万多名人才发放货币补贴。保障性住房有25.9万套会上,吕锐锋常务副市长表示,目前全市共有各类政策性保障性住房25.9万套,户籍人口住房自有率达76%,人均居住面积26平方米。年,面向社会低收入家庭提供了8209套保障性住房,基本解决了2005年以前符合本市户籍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特别是目前登记在册、符合条件的4575户低保家庭,均已享受了廉租住房保障,做到了“应保尽保”。“尽管深圳的住房保障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与中央的要求和市民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不小差距。” 吕锐锋表示。首批人才来自102家企业在昨天的会议上,中科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南方科技大学、华星光电公司等市重点企事业单位代表从市领导手中接过了代表人才实物配租的钥匙和代表租房补贴的信封袋。
不过,这只是表明上述单位已纳入首批落实人才安居工程新政的市重点企事业单位名单,并进行了人才公共租赁房及租房补贴的预安排,具体配租住房和补贴到位还需住房和建设部门进行严格、细致的审查和公示等。据悉,有关部门从深圳144家重点企业、市委和市政府领导下基层调研的企业、国资委提供的16家市属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向市住房建设局提出人才住房申请的重点企业中,选择了102家企业,涉及包括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在内的3万多名专业人才。其中属于深圳重点发展的四大支柱产业及三大新兴产业的企业约63家,属于科学研究技术服务的科研院所及教育机构共23家,其他企业16家。保障方式包括两种在保障方式上,记者了解到,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人才安居工程的决定》,结合首批人才安居对象的实际情况,主要采取公共租赁和货币补贴两种方式。在首批确定的102家企业中,给予提供公共租赁住房的有26家,给予货币补贴的有76家。新供商品房和城市更新用地须配建至少三成安居型商品房市规划国土部门在制定全市住房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时,要保证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所占比例不得低于40%记者从会议上了解到,下深圳将从2011年起全面开展人才安居工程受理审核等各项工作,逐步兑现人才住房政策;将加快推进人才住房建设,确保包括“十大项目”在内的人才住房建设项目顺利推进和人才住房的有效供给;编制2011年人才住房货币补贴计划,确保货币补贴资金到位。据了解,深圳为进一步推进住房保障工作,将狠抓保障性住房用地落实。市规划国土部门在制定全市住房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时,要保证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所占比例不得低于40%。同时,深圳将狠抓保障性住房供给。今后新供商品房用地和城市更新用地项目总量上配建不低于住房总建筑面积30%的安居型商品房;城市更新项目应配建其批准住宅建筑面积5%至20%的经济适用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房);原为工业用地调整功能建设保障性住房项目,其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占项目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得低于80%。此外,深圳还将狠抓保障性住房资金筹措和周转,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不低于10%的深圳年度土地出让净收益须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创新政府投融资机制,搭建政府融资平台,引入社会资金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投资,鼓励居民及其所在单位出资建设保障性住房;探索住房公积金对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的支持途径和具体方式。 北京计划五年内建百万保障房 公租房将占六成日 03:42【
】 【】 2009年11月,金隅美和园限价房小区,部分居民领到“钥匙”。本报资料图片 张涛 摄本报讯 (记者马力)“十二五”期间,北京计划新建、收购各类保障性住房100万套,并为10万户家庭发放租金补贴。北京市住建委委员、新闻发言人徐志军昨日表示,北京住房保障的力度将继续加大,保障房要占整个住房供应的60%。今年开工保障房22.5万套今年年初,北京确定了全年开工建设和收购各类保障房13.6万套,竣工4.6万套的目标。徐志军昨天说,截至目前,今年北京各区县新开工各类保障房22.5万套,超额完成全年新开工13.6万套的任务。其中,用于公开摇号的廉租房、经适房、限价房、公租房有8.5万套,完成全年任务111.8%;定向安置房则达到14万套,翻倍完成全年6万套的任务。同时,今年北京已有约5万套各类保障房,完成全年任务108.7%。他表示,今年北京各类保障房完成投资525.4亿,其中公开摇号的项目有248.3亿。10万困难户将获住房补贴徐志军表示,“十二五”期间,北京将全面实现“住有所居”的目标,计划建设收购各类保障房100万套,其中公租房(含廉租房)为30万套,限价房和经适房为20万套,旧城人口疏解对接安置和棚户区改造定向安置房10万套;城乡接合部整治、土地储备和重点工程拆迁等定向安置房40万套。此外,还将为10万户住房困难家庭发放住房补贴。“十二五”期间,北京将对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实行“应保尽保”。 记者查阅相关数据后发现,“十二五”北京建设100万套保障房的计划,比“十一五”要多了一倍左右。此外,北京今年首次将新建保障房在整个住宅总量的比例提升到50%,这个比例在“十二五”还将增加。徐志军称,保障房要占住房供应的60%。在“十一五”,这个比例约为三分之一。扩大覆盖范围解决“刚需”大力建设保障房对目前的高房价会产生什么作用?徐志军表示,加大保障房的建设供应力度,进一步降低保障性住房的准入门槛,进一步加大保障性住房的覆盖范围,这样就会把群众的一些刚性住房需求覆盖进来,或者是对刚性需求予以满足和解决,加大保障性住房实现“应保尽保”,会降低房地产房价上涨的推力。目前,保障房对于抑制房价的作用尚未完全显现。业内人士称,北京是从2007年开始加大保障房建设的,房屋建设需要3年左右的周期,因此近两年竣工的保障房相比开工的数量还是较少,属于弥补“欠账”。但保障房的竣工量在随后几年会迅速增加。届时,符合条件的家庭都通过保障房解决了,刚性需求就会下降。■ 数说“十一五”期间,北京保障房新开工面积跨越式攀升,从2006年到2010年分别是115万、592万、803万、938万和1200万平方米。年,北京城镇人均住宅面积由2005年的25.9平方米提高到2009年的28.8平方米;单独拥有厨房厕所浴室的住房在全部住房中所占比例,由“十五”末的75.2%提高到2009年的93.6%。■ 亮点摇号保障房 公租房将占六成住房保障将“租售并举、以租为主”,公租房廉租房将并轨本报讯 (记者马力)“十二五”期间,北京的保障房中,公租房将成为“主角”。徐志军昨日表示,在公开摇号配租配售的保障房里,将有6成是公租房。住房保障将以租为主徐志军说,北京住房保障的供应结构将从“以售为主”向“租售并举、以租为主”转变,提高公租房在保障房供应中的比例,鼓励住房租赁消费,鼓励群众通过租赁形式解决住房问题。他表示,十二五期间,北京公租房的供应比例,要占全部公开配租配售保障房的60%以上。“北京作为特大型城市,人口、资源和环境压力大,土地资源十分紧张,单纯以出售为主的住房供应模式难以持续。”廉租户将享租金补贴记者注意到,北京“十二五”保障房的建设计划中,廉租房包含在公租房里。徐志军透露:“我们现在初步考虑今后把廉租房和公租房并起来。”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实现公租房和廉租房供应渠道等方面的并轨,将来廉租房家庭租住公租房,虽然公租房的租金比廉租房要高,但廉租户可以享受廉租房的租金补贴,用租金补贴冲抵部分房租,仍然可以享受到低租金待遇。而且,廉租家庭将能够优先承租公租房。首批公租房明年入住北京在2009年开工建设了50余万平米、8000余套公租房。今年已超额完成年初建设收购公租房1万套的计划,目前已落实公租房及租赁房项目19个,总建筑面积172万平方米,建成后可提供房源2.6万套,目前已开工2万套。徐志军表示,首批公租房将在明年上半年入住。公租房放开户籍限制,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徐志军表示,北京公租房对户籍的放开目前还没有确定的政策出台,“有一点是肯定的,对一些产业园区、企业,我们给他们政策,提供土地等方面的支持,他们可以用自有的土地来建设公租房,为他们的外地务工人员和引进人员提供公租房的住房保障。”■ 焦点增加保障房无碍商品房保障房占住宅总量比例提高到60%后,是否会影响到商品房供应?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保障房的增加并不直接意味着商品房数量的减少。“十二五”期间,北京仍然会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供应,发展二手住房市场、规范和培育住房租赁市场,形成“低端有保障、中端有支持、高端有市场”的多层次住房供应体系。均衡布局不再建“睡城”过去,北京兴建了多个超大型的居住区,如天通苑、回龙观。由于并没有产业配套,这些地区往往成为“睡城”。徐志军说,今后,北京的房地产将注重均衡发展,不会再兴建这样的超大型纯居住区,而是通过住宅、商业、办公等各类型房地产业的均衡发展和布局,达到职住平衡。房价再大涨调控将加码一系列调控措施出台后,北京房价仍呈涨势。有市民担心增加保障房能否抑制房价?徐志军称,从统计数据来看,近期北京房价仍出现小幅上涨。“有一点可以明确,政府调控方面的决心和目标没有变,我相信,如果房价出现较大波动,政府调控的一些手段,比如金融、信贷、税收等手段可能会加码。”
京公租房配租不排斥有车族 户型30平米到60平米日 09:08 北京日报 【
】 【】北京明年将大量配租的公共租赁房长啥样儿?市住建委昨天发布的《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下简称“导则”)揭开了谜底。公租房户型分为四类:30平方米左右的厅室合一单居、40平方米左右的小套型、50平方米左右的中套型以及60平方米以下的大套型。公租房小区机动车位参照经济适用房“十户两车位”标准设置,公租房配租不会排斥达到中等收入的有车家庭。 “设计户型应以中小套型为主,适当配置大套型,层高2.7米。这四类户型中,套型面积上下浮动不超过5%。”市住建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厅室合一的单居套型可按照宿舍标准进行设计,厨房应具备使用简单电加热和排烟厨具的条件,而其余三类户型厨房使用面积不低于4平方米;公租房卫生间使用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阳台建筑面积均不大于4平方米。为了让租户可以“拎包入住”,公租房厨卫内的配套设施在竣工时将可满足基本生活需求:厨房应当配备灶台、洗菜盆、操作台;宜采用厨房整体式橱柜。单面布置厨具或双面布置厨具时,居民做饭时的操作空间宽度不小于0.9米。卫生间应配备洗面盆、盥洗镜、坐便器、淋浴喷头、排风扇等必要设施设备。户内应预留洗衣机位置,并设置上、下水管线。由于未来入住居民基本是就近入住的正在轮候政策性住房的家庭和产业园区职工,公租房小区内的规划也充分考虑到了居民出行需求:如配建残疾人助力车、小型三轮车及自行车停车位,公租房机动车位参照经济适用房“十户两车位”标准设置,每户自行车位不应少于2辆,宜利用地下空间集中设置停车库。在租户的生活服务方面,入住公租房的生活水、中水、燃气等计量应使用IC卡,实现计量付费一体化。公租房应采取集中供热方式供暖,户内应分室设置温控装置,并应设置分户热量计量或分配装置。公租房在市政中水输配水管线覆盖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应优先使用市政中水;没有市政中水的,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小区,应配套设计、建设中水系统。今年本市公租的建设计划是1万套、约50万平方米。“导则”明确了公租房应实现产业化生产——采用工厂生产的标准规格的预制成品或部品,减少现场加工材料所造成的浪费和污染。“导则”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5月25日至6月5日,市民可向市公共租赁住房发展中心提出意见。(记者 刘宇鑫)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凤凰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中央下拨167亿廉租房补助 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日 14:19 北京青年报 【
】 【】记者从财政部获悉,为支持财政困难的地区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中央财政近日下拨2010年中央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资金167亿元。财政部要求各有关地区要及时将补助的资金下拨市、县财政部门,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不得截留、挤占、挪作他用,也不得用于平衡本级预算。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凤凰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河北:今年将筹集2.52万套廉租房 接受社会监督日 11:51 中国新闻网 【
】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日前向全社会做出公开承诺,2010年将筹集2.52万套廉租房,并接受社会监督。今年,河北省将着力抓好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加快危旧住宅改建改善步伐。筹集廉租住房2.52万套,新开工建设廉租住房2.5万套,廉租住房保障达到12.71万户;经济适用住房保障2.5万户;完成城市棚户区及危旧房改造300万平方米,解决其中2.7万户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提升旧住宅小区改善质量,指导每个设区市推出2个样板项目。将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范围覆盖到所有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保质保量完成国家下达的改造任务,逐步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安全问题。此外,住建厅还将大力推进三年大变样百项重大项目建设。全省建设100项对于城市容貌、环境质量和承载能力有重大影响的工程项目,实现开工建设100%,督导各市加快建设步伐,力争早日竣工,充分发挥重大项目的支撑和带动作用。 公开承诺中还包括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0%,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扎实推进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供热计量收费。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2000万平方米的任务。2010年采暖期,全省供热计量收费面积要达到3000万平方米。据了解,去年,河北省累计为21.95万户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了住房保障。新增实物住房保障能力8.3万户。廉租住房保障能力达到10.6万户,其中实物配租2.6万户。经济适用住房累计竣工5.7万套,新增2.6万套。棚户区改建累计解决了5.7万户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新增3.7万户。(来源:燕赵都市报)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凤凰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百度搜索“就爱阅读”,专业资料,生活学习,尽在就爱阅读网92to.com,您的在线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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