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号店被京东收购怎么用的京东配送?

京东收购1号店的套路在哪_网易财经
京东收购1号店的套路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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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京东收购1号店的套路在哪)
6月18日疯狂大促还不够劲爆,电商行业又被另一个关于的重磅消息震动。昨日,有消息称,京东将以400亿元1号店。对此,双方都不予置评。从表面上看,400亿元有些“异想天开”,收购有些没落的1号店也无法对企业产生直接帮助。不过,从深层次看,这一消息或许并非空穴来风。业界认为,不能排除京东与1号店幕后资方合作的可能。对抗天猫及推动O2O业务,对于京东和双方都有重大战略意义。
惊天收购传闻
在互联网领域一切皆有可能。这一次,创立“6·18”大促的京东成为传言主角:前者将以400亿元从沃尔玛手中收购1号店。
昨日上午,“沃尔玛卖掉1号店,京东成接盘侠”的消息在电商行业和零售圈流传。消息援引多方信源表示,京东正在洽谈收购沃尔玛旗下1号店,“京东对1号店的收购谈判已经进入后期,基本敲定,收购金额将超400亿元”。此外,更有消息称,除了京东外,阿里和海航集团似乎也有意从沃尔玛手中收购1号店,导致谈判曾陷入胶着状态。
对此,北京商报记者分别联系京东、沃尔玛。不过双方均表示对此事不予置评。但有消息人士称,该消息已经确定,或于本周对外公布。传言的另一收购方阿里则明确表示不会收购。
京东买不买
虽然从互联网领域近来的发展轨迹来看,昔日竞争对手最终握手言和的案例大量存在,但从此次传出的收购细节来看,收购恐怕难以完成,首先就是价格方面。
“1号店虽不能说是垃圾资产,但收购后肯定是无望盈利的”,电商分析师李成东表示。在李成东看来,目前传言的400亿元收购价过高,两倍于PS(市销率),“这跟疯了差不多”。业内分析认为,已经退居上海市场的1号店,对京东而言并无太大收购意义,400亿元收购价纯属“漫天要价”。此外,即便1号店值这么多钱,凭借京东目前的规模怕也难以完成收购。
除了价格方面,同为B2C电商平台的京东和1号店合并或许也无太大意义。北商研究院分析认为,虽然京东以3C起家,1号店主打食品和日用百货,但双方合并的话业务重合度还是过高,对于B2C业务几乎没有互补作用,此外收购对于京东扩张而言也无决定性作用。
如果真如传言所说,京东与1号店存在400亿元大交易,但交易对象不会是1号店,而是背后老板沃尔玛。有分析称,此次收购或将演变成沃尔玛以股权投资京东,1号店正是其中一部分,这和之前将易迅、QQ网购及拍拍打包融入京东是同样的。如果按照上述方法交易,京东得到了渴望的超市品类资源,且股价有了全球零售老大沃尔玛的加持;沃尔玛也可以轻松前行,并且有了更优秀的电商资源。
事实上,2011年沃尔玛就投资京东谈判半年多,估值等全部谈妥,但因京东无法接受逐渐全盘收购的条款而告吹。如果上述分析落地,也算实现了沃尔玛和京东之间的夙愿。
第三次易主
易主传闻对于以超市品类起家的1号店来说并不新鲜,甚至有点频繁,尤其是在创始人失去控股权后。1号店多次以公开声明的方式来驳斥谣言,不过对于此次1号店被洽购的传闻,后者表示,“官方不予置评”。
公开资料显示,2008年于刚、刘峻岭创立1号店;2010年5月,急需资金救命的1号店接受了平安集团出资的8000万元,代价是1号店80%股权。2011年5月沃尔玛入股1号店,占股17.7%;2012年8月,商务部批准沃尔玛对1号店的控股增至51.3%,成为最大股东。此前有分析人士称,在被平安和沃尔玛入股后,于刚和刘峻岭就失去了对1号店的控制权,股权稀释后,1号店管理层及其员工所占股份仅剩下11.8%。
这正是于刚屡被传离职的开始。2012年11月,传出消息称,1号店多位高层被沃尔玛架空;2014年9月,1号店再次被传出将易主华润,后遭到辟谣,“1号店及战略合作伙伴沃尔玛从未与华润集团就资本合作事宜有过接触”。2015年3月,又一轮离职传闻开始,不过,这波传闻最终被证实,随后的7月14日深夜,沃尔玛和1号店同时发出声明称,1号店创始人于刚、刘峻岭已决定离开1号店去开创他们的下一个事业。
被沃尔玛全资控股不到一年,1号店仍然传出易主传闻,不管接盘者是传闻中的京东、阿里、海航亦或只是一个谣言,这个超市品类的B2C老大显然已经今不如昔了。从年,1号店的销售额从417万元一路飙升到115亿元。不过,随着沃尔玛入主,1号店在砸钱引流上克制了很多,同时京东、阿里上市也挤压了1号店的市场规模,1号店成为电商领域的第二梯队并日益边缘化。
有传统零售业人士向北京商报记者表示,传统零售做电商的犹豫在于烧钱无数而且看不到盈利希望。据他透露,于刚和沃尔玛之间存在对赌协议,以1号店2014年的业绩来看,于刚对赌并没有成功。在2015年初的业绩说明会上,于刚以沃尔玛要求为由没有发布具体销售额数字。不过,沃尔玛接盘1号店后并不好做,一方面国内B2C格局已定,1号店突围的希望不大,只能借助沃尔玛全球供应链在个别品类,如进口食品等方面差异化发展,价值逐渐降低;另外,传统零售和电商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思路,双方的对接并没有明显的推进。
沃尔玛对1号店的投资属于战略投资,非短期财务投资,并且后者是试探了解中国市场的有效渠道。2015年4月,沃尔玛全球总裁兼首席执行官董明伦(Doug&Mcmillon)来华介绍沃尔玛未来三年的发展计划,他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我们对1号店的投资让我们能够有机会快速地进入电商市场,并且在中国测试一些创新的解决方案”。
从去年开始,沃尔玛中国不断向外宣称自己是一个O2O公司,对于B2C电商1号店来说,公司价值日益削弱。董明伦提到了1号店2014年12月开始运行的“小区雷购”项目,即在服务覆盖区域,最快3个小时完成肉蛋奶等消费必需品的极速配送。一个月后,沃尔玛便在深圳推出了自己的O2O平台“速购”(后改名叫“沃尔玛”),部分配送人员来自于1号店当地配送团队。
对于致力于做O2O公司的沃尔玛来说,已经通过1号店摸索出基于移动端的快速反应体系,在实体零售门店也在艰难度日的情况下,甩掉看不到盈利的B2C包袱并非没有可能。反观传闻另一主角,京东在去年以43亿元入股永辉,占有其10%左右的股份,但双方的整合更多体现在生鲜供应链和京东到家上。超市品类的线上运营依然是从0起步,1号店累积多年的超市品类运营经验及消费群体依然对于长于3C数码短于日用百货的京东价值匪浅,如果能用一个合适的价格拿下1号店,便可安心抵挡来自天猫超市和苏宁的进攻,而后者已经结成联盟、优势互补,京东却依然单打独斗。同时,1号店的优势区域长三角恰恰是京东的弱势区域,天猫超市在北京砸下10亿元补贴抢消费者的同时,京东也需要一股强大的力量来对抗天猫的老窝。
下个月,沃尔玛中国新任将走马上任,在前两任的努力下,沃尔玛中国优化线下门店的同时也做好了电商的占位。对于沃尔玛来说,新官上任后,既要减轻包袱上路,又不能失去对电商领域的布局,这是一个难以两全的问题。
本文来源:北京商报
作者:王运 邵蓝洁
责任编辑:王文华_NF5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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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突发:1号店宣布10月8日停止运营,商家全部转入京东,你咋看?
戏言戏语:戏哥仿佛已经闻到了今年双十一商超大战的硝烟味。# 文章 #今天下午,有商家向调戏电商爆料:他们收到了1号店的官方通知,称平台将于10月8日停止服务。通知要求他们在这之前完成退店手续,1号店将退还3个月的平台使用费和保证金余额。通知最后,邀请他们入驻京东,并给出了入驻链接。1号店称会积极协助商家入驻新平台。调戏电商获悉,为1号店自营业务供货的供应商,也于同一时间收到了1号店的续转合同通知。目前1号店的供货商面临两个选择:选择与1号店与京东业务合并后的关联公司合作,签订新合同;或者放弃与新公司合作,与1号店的原合作可继续执行至有效期满。1号店留给供应商的考虑时间更长一些,可以拖到10月31日。从1号店APP看,消费者购物并未受此影响,无论是自营商品还是开放商城商品,都能正常选购下单,退货保修服务也照常。据业内推测,京东接管1号店后,会保留1号店的前端形象。从消费者的角度,可能感觉不到1号店的巨变。然而,背后的采购、营销、物流、服务等实际操作团队,都将完全易主。原来的1号店可以说不复存在了。给入驻商家的通知中称“交一份服务费,双平台运营”,实际是在京东的运营规则和体系下,多了原1号店的这个展现窗口。规则的变化,团队的交接,商家面临的挑战也相当艰巨。比如,原本双十一的规划,就要大变。不过,这倒未必一定是坏事。上周,调戏电商在《京东超市成双线第一,中国商超格局已改写》中就分析过京东超市强悍的运营能力,他们最新宣布的500品牌过亿计划,得到了品牌和合作方的大力支持。自去年6月宣布战略合作以来,随着京东和沃尔玛合作和互信的不断加深,将1号店完全彻底地交给京东来运营,只是早晚的事。对很多多平台运营的品牌和商家来说,1号店和京东的体系合并,也能让他们减少对接运营人员,将资源集中规划。戏哥觉得这事的最大看点,是并入1号店后,京东商超得以直控天猫所在的华东市场,今年双十一的商超大战,注定不会平静了啊!责编丨调戏电商记者 木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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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媒体:1号店卖身“脱坑” 京东买的不只是市场份额_网易科技
1号店卖身“脱坑” 京东买的不只是市场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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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1日,京东发内部信宣布和沃尔玛达成深度战略合作。根据协议,京东将拥有1号商城主要资产,包括“1号店”的品牌、网站、APP。沃尔玛将获得京东新发行的144,952,250股A类普通股,约为京东发行总股本数的5%。这意味着,1号店被京东收购了,按照京东当前的市值,京东向沃尔玛增发的A类普通股大约价值15亿美元。在合作细节上,“山姆会员商店”将在京东平台上开设官方旗舰店,并使用京东的仓配一体化物流服务;沃尔玛在中国的实体门店将接入京东投资的众包物流平台“达达”和O2O电商平台“京东到家”;双方还将在供应链、线上线下引流方面展开合作。对于1号店的股东沃尔玛来说,此次把1号店卖给京东,可谓成功出手一笔“不良资产”,因为1号店的市场份额和发展前景都非常有限,却和大部分电商平台一样处于年年亏损的状态;对京东来说,收购1号店可以获取更多的线上超市品类市场份额,并在线下与沃尔玛围绕“京东到家”这样的O2O产品深入合作,并且与线上相比,京东或许更看重沃尔玛的线下能力。“掉队”的1号店2008年7月,1号店正式上线,创始人为前戴尔中国区总裁刘峻岭和前戴尔全球采购副总裁于刚。生不逢时,1号店发展的早期阶段是电商行业增长最迅速但也最艰难的阶段,市场规模每日飙涨,但都是电商企业巨额亏损换来的,1号店的融资能力不像京东那样强。所以,经过两年多的发展后,1号店的情况并不乐观。融资不给力的1号店,最终将自己80%的股权作价8000万元卖给深圳平安,公司风格由此从激进变得保守,错失了更大的发展机遇。2011年5月,沃尔玛入股1号店,买下17.7%的股份。不久后,沃尔玛又增持到51.3%,成为1号店最大股东。直至2015年7月,沃尔玛收购了1号店余下的所有股权。1号店创始人于刚、刘峻岭也随之离职。众所周知,超市品类是1号店的起家品类。虽然1号店最终没能成长为像京东一样规模的企业,但它在超市类电商的地位,就像京东之于3C,阿里之于服装一样。正因为此,在京东、阿里都积极扩张品类,尤其是争夺超市、生鲜这些品类之际,1号店的潜在价值就得到了体现,更何况,它背后还站着一个零售业巨头——沃尔玛。对沃尔玛来说,此时甩手1号店是最正确的选择。如果独立发展,在电商格局已定的背景下,1号店未来很难有更大作为。并且,连京东这样的巨头都在持续亏损,1号店的盈利状况更不乐观。与其每日贴补一个没有未来的企业,倒不如趁值钱卖给竞争对手。为什么是京东1号店接触过的买家一定不会只有京东,但最感兴趣的一定是京东。阿里是平台模式,多年来一直未染指自营,只在去年入股了苏宁希望以此对抗跟腾讯合作后风头渐进的京东。所以,1号店的平台业务阿里并不看重,天猫超市该有的都有,而自营业务又不是阿里的菜。因此,1号店的选择并不多,买得起、愿意买的就只剩下京东。京东不差钱,这是一家市值近300亿美元的美股上市公司,随便增发15亿美元来获得一个优势品类也是一笔划算的买卖。京东以3C品类起家,后攻下家电、图书、服装等品类不少的市场份额,但要想走的更远,京东必须在更多的品类里拥有话语权。最近两年,O2O风起云涌,京东到家被刘强东寄予重望。而对京东到家这样的产品来说,商超类是消费者购买频次最高的商品。但这一品类不是京东的原有优势,而是1号店的优势。收购1号店,意味着京东可以在线上拿下商超类更多的市场份额,也意味着京东到家未来的发展更有保障。
与线上相比,京东或许更看重线下。收购1号店也是和全球零售巨头沃尔玛合作的一次契机,京东可以与沃尔玛共享自己的供应链和物流体系,沃尔玛可以变成京东在线下体验的“桥头堡”,以及生鲜商品的仓配点。在京东公告里写着:沃尔玛在中国的实体门店将接入京东集团投资的中国最大的众包物流平台“达达”和O2O电商平台“京东到家”,并成为其重点合作伙伴。通过线上线下融合,包括吸引更多线上客流到沃尔玛实体门店,以及为“京东到家”的用户提供沃尔玛实体门店极为丰富的生鲜商品选择,为更广泛的用户群体提供2小时超市生鲜配送到家的服务。这一段,才是刘强东真正关心的地方。15亿美元,绝不仅仅是购买市场份额那么简单,京东要的是O2O业务的未来。(阿伦)
本文来源:网易科技报道
责任编辑:白鑫_NT4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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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1号店员工,1号店已被京东收购,日1号店的区域经理和京东的人事还有劳务派遣公司的人给我们传达的信息是4月1号正式并入
我号在深圳店正式上班这对于我们这些劳务派遣的员工是否合理
我们应该怎么做来维护自身权益?
我们是1号店员工,1号店已被京东收购,日1号店的区域经理和京东的人事还有公司的人给我们传达的信息是4月1号正式并入&&我号在店正式上班,6年时间,我们这里面的所有人都是好几年的员工,从最初的几十箱货从踩自行车到三个人拉着一台冰箱推着三轮车去送货再到不断的壮大,然后到被收购直到目前为止时间为日,最开始面试的都是一号店的区域负责人当时交的保证金加盖的公章都是一号店的公章,有工作服,工作证都是1号店。&&对于不去京东的1号店自签的员工有二种选择,一种是不续签的给予赔偿走人,第二种是接收京东的合同继续在京东上班,而对于劳务派遣公司的如果说不去京东就属于自动离职,因为他劳务公司还在你是给他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所以不给予赔偿,但是我们的实际用工单位是1号店&&如果说只是和劳务派遣公司的关系,但是都穿着1号店的工作服,说着您好!我是1号店的配送员,您在1号店订购的商品到了,这类的品牌宣传语来推广1号店,相对来说劳务派遣这个公司只是1号店的一个代发工资的一个部门?&&另外,就是去的从4月1号起半年内还是维持现在的劳务关系,还不能算是京东的自签员工,说是半年的,对于这个的说法我们也觉得非常的不合理,对于我们劳务派遣的是不给予补偿的,那么我想问一下如果没有补偿只是因为收购的不是劳务派遣公司吗?如果我不去就属于不履行劳动合同的这种说法合理吗?换一种说法是不是我签了这份劳务派遣合同就是要我去哪家公司我就得去哪公司,哪怕现在的公司倒闭从新派遣我去另外一家公司也得去,而我就没有选择去与不去的权力?这是否属于一份强迫性质的劳动合同?如果不去就属于自动离职?那这种关系是否属于奴隶制的关系?这对于我们这些劳务派遣的员工是否合理&&我们应该怎么做来维护自身权益?现在劳务公司天天让我们这些不想去新公司上班的员工自已签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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