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会年度工作报告工作建议主要哪一些呢,求解

提升监事会工作有效性&助推建设银行事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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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中国建设银行在国有大型商业银行中率先进行股份制改革,完成从国有银行向股份制银行的华丽转身。股改上市以来,建设银行坚持服务国家实体经济,着力推动发展转型,改革发展再谱新篇,截至2014年6月末,建设银行资产规模达到16万亿,利润增长近五倍,资产质量保持稳定,规模、质量、效益在国内外银行中名列前茅。
在股改之初,建设银行按照公司法的要求,搭建起全新的公司治理架构,其中包括向股东大会负责的内部监督机构――监事会。监事会制度是我国公司治理中创新型的制度设计,没有太多成熟的经验可资借鉴,唯一的选择是“筚路褴褛,以启山林”,走探索、总结、创新之路。几年来,建设银行监事会以维护股东和银行利益为己任,依据法律、法规和银行章程的规定,独立行使职权,积极探索创新监督路子,初步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督工作思路和方式方法。
一、夯实监督工作基础
开篇布局,首先是要找准监事会的职责定位。现有法律框架下监事会“监督”是个比较原则的概念,监督的目的是什么,监督什么,靠什么监督,监督重点放在哪些方面,作用如何发挥,如何处理好与股东、董事会、高管层的关系,一切都得从头摸索。建设银行监事会结合银行业的特点,借鉴国内外公司治理运作的经验,总结原国务院外派监事会的做法,主动听取股东等有关方面的意见,逐步理清了工作思路:监事会作为公司治理中专职监督职责的机构,既要保持相对独立,发挥监督制衡作用,同时也要始终把促进和支持银行稳健发展作为监督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既要与审计、纪检监察和管理部门密切配合,同时也要发挥自身的独特优势,从公司整体视角谋大局、议大事,把监督重点放在监督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经营活动,银行财务、风险管理与内控上面,把注意力放在监督董事会、管理层及其成员履职尽职情况上面。
其次,制度建设先行,规范自身运作。落实《公司法》确定的监事会职责,需要建立具有可操作性的制度规范。建设银行制订的银行章程,将监事会的职责定位加以细化和固化,在此基础上,又制订了《监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并根据监管要求制订了一系列配套的制度办法,如《外部监事制度实施办法》、《监事会聘请中介机构暂行办法》、《监事会对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履职监督与评价办法》和《监事会及其成员履职评价办法》等,明确了监督的重点和方式方法,规范了监督的工作流程。在开展监督工作的过程中,建设银行监事会注重总结内部运作、工作沟通等方面的成功经验,逐步形成了获取信息资料、分析监督信息、组织日常监督和反馈监督意见等一整套方法和渠道。制度办法和工作规范来自监督工作的实践和探索,反过来又成为监督工作的重要依据和指南,为监事会依法履职和有效运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再次,科学合理的组织架构、人员构成是确保监事会工作质量的必要前提。监督工作涵盖面广,分为不同的专业领域,鉴此,建设银行监事会设立了两个专门委员会----财务与内部控制监督委员会、履职尽职监督委员会,各有侧重地组织、落实不同的监督事项,以预审拟提交监事会的重要议案、与相关方面沟通具体监督事项、组织开展专项调研检查等方式协助和支持监事会工作。建设银行监事会成员中既有资深的银行管理人员,也有熟悉基层情况的代表;既包括股东代表监事和职工代表监事,也引入了具备法律、金融等方面专长和代表社会公共利益的外部专家,搭配合理,整体素质较高。为了保障监督工作的连续性,把基础工作做实做细,监事会专门组建了自己的工作机构,负责具体监督事项的实施,实现了会议议事与日常监督的无缝衔接,这种组织设置模式如今已经在银行业上市公司监事会得到普及。
二、切实履行监督职责
监督工作从哪里入手、关键点是什么?建设银行监事会的思路和做法是,监督工作跟着公司法和银行章程的定位走,跟着监管规定的要求走,跟着经营形势和业务发展的方向走,围绕发展大局,聚焦管理重点,履行法定职责。
经过多年的实践,建设银行监事会各项监督工作循序渐进、渐次推开,首先在法定监督事项上做到覆盖到面,其次在监督内容上逐步从程序性监督向实质性监督转变,形成了以财务监督、风险内控监督、履职尽职监督为主线的工作格局。财务监督是监事会的基本职责之一,监事会重点关注董事会和管理层重要财务决策和执行情况,定期听取财务报告审计、经营计划制定及执行等情况的汇报,就财务管理、资本管理等开展专题调研,并对定期报告、利润分配方案等进行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有效的内部控制是银行稳健经营的基石,是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因此在内控监督方面,监事会重点关注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履行内部控制职责的情况,对董事会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进行监督,定期听取全行内控合规、审计发现及其整改、案件防控等情况的专题汇报,就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落实监管规定等提出建议。银行是经营风险的企业,把控风险是经营管理的本质要求。在风险管理监督方面,监事会重点关注董事会和管理层履行风险管理职责的情况,定期听取全面风险管理、信贷资产质量等情况的专题汇报,动态了解重大风险事项的影响及处置情况,对加强风险防范提出意见或建议。履职尽职监督是受托责任,是法律赋予监事会的重要职责之一,通俗地讲就是要眼睛盯着决策层和管理层,观察其成员是否认真履职,是否为公司和股东利益尽了义务。建设银行监事会逐渐摸索出了一套履职尽职监督的方法体系,按年对董事会、管理层及其成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评价。
随着外部监管规则日渐细化,监事会被赋予的监督职责不断扩展,承担的责任越来越大。比如近年来金融创新加速,新型业务层出不穷,银监会提出监事会要对新业务、新产品内部控制情况实施监督。为此,建设银行监事会选取网络银行贷款、国内保理等发展较快的业务开展调研,对其制度建设、操作流程、关键风险环节等进行分析并提出具体建议。又如流动性管理近年受到监管方的高度关注,为此,监事会把流动性风险相关指标遵循情况纳入监督范畴,及时听取专题汇报,对管控情况开展跟踪性分析。再如银监会《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颁布后,监事会随即组织了对本行资本计量高级方法和新资本办法实施情况的专题调研,建议加快推进资本计量高级方法的推广应用,提升资本集约化水平,完善内部评级体系。在做好规定动作的基础上因时而变,不断充实监督内涵,监事会工作由此拾级而上,向更高层次迈进。
三、探索有效监督手段
监事会在有限的资源配备下如何有效发挥职能作用,将各项监督任务落实到位,掌握和应用科学、合理的方法与手段是关键。经过几年的实践和探索,建设银行监事会的工作方式方法不断完善,多种监督手段的综合运用,取得良好效果。
在日常工作中,我们常规采取的监督方式一是列席会议,即监事会成员通过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管理层的重要会议,对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议事内容的依法合规性,以及董事、高管参与决策的行为进行现场监督。以2014年为例,监事会成员列席了董事会及其委员会会议、重要事项讨论会、沟通会、管理层工作会议、行长办公会、经营形势分析会等各类重要会议共计200多人次。二是工作访谈与座谈,即分别对董事、高管、总行部门负责人、一级分行负责人以及外部审计师等进行工作访谈,听取不同层面对董事会、管理层和监事会履职尽职情况、全行经营管理情况的意见。三是指导监事会工作机构加强重要信息的监测、分析,充分发挥其辅助监督功能,建立与管理部门的常态化沟通机制,及时跟进新的监管要求,对重点监督事项开展具体分析,通过专题报告、监督工作参考等载体发送监事会成员和董事、高管及相关部门,上述工作的开展为提升监督工作专业化水平提供了不可或缺的支撑。
建设银行监事会有所为有所不为,把注意力聚焦于谋大局、议大事,力争监督效能最大化。监事会会议是监事会议事的主要方式,建设银行监事会成立以来,共召开会议67次,审议议案165项,研究专项议题及听取专题汇报65次。除了对法定要求监事会发表意见的议案进行审议外,每次会议都要选取一到两个当期经营管理的重要事项听取专题汇报,进行研究讨论。以年度为例,列入会议议题的就有全面风险管理情况、财务报告审计情况、内控合规管理情况、信贷资产质量情况、资本管理情况、风险分类和拨备计提、重大风险事项中的内控问题等。
开展专题调研检查是行之有效的监督方法之一。建设银行监事会持之以恒地组织开展调研检查,在研究分析经营形势特点、业务发展态势的基础上,瞄准需要重点关注的事项,有针对性地拟定调研检查项目,到部门和基层了解情况,广泛听取意见。数年来,共组织开展财务管理、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方面的调研检查50多项,分别形成专题报告,中肯地指出存在的不足和需要改进的方面,并提出了一些具有建设性的对策建议,得到董事会、管理层及有关职能部门的重视和回应。
适时进行提示和建议是发挥监督效能的重要渠道。监事会对发现的问题或不规范事项,尤其是涉及全局性、趋势性的重要事项,在审慎研究、反复推敲的基础上,向董事会和管理层提出自己的建议。首先,在召开和列席会议、工作沟通以及调研检查过程中,负责任地发表意见,比如对财务报告编制及审核过程中提出的建议大都得到管理层的认可和采用,对提高财务报告规范性、准确性发挥了一定作用。其次,年度监督工作结束后,监事会提出对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管理层及其成员的年度履职评价意见,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指出需要关注和亟待解决的问题,向董事会、管理层及其成员通报和反馈,并把监督评价意见纳入年度工作报告向股东大会报告,形成了监督――改进――反馈的良性循环。
十年磨一剑,砥砺见霜刃,建设银行监事会一步一个脚印走来,始终致力于推动公司治理各方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合规运作、提高经营绩效、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工作初见成效,得到股东单位、监管部门以及同业的普遍认可。监督工作的探索创新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我们将恪尽职守,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力争保持先发优势,在提升监督工作有效性方面继续开拓进取,和全行上下一道,共同迎接建设银行的美好未来。(来源:中国建设银行)
(责编:值班编辑、庄红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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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民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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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自治区国资委》的通知
桂国资发〔2008〕180号
各自治区国有企业监事会办事处,各监管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监事会工作,健全监事会工作机制,完善监事会监督职能,创新监督检查工作方式方法,增强监督的独立性、权威性和有效性,促进企业深化改革,规范管理,防范风险,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现将《自治区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监事会工作的意见》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八年十
自治区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监事会工作的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自治区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充分发挥监事会对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维护国有资产安全,促进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推动科学发展的重要作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国资发监督〔2006〕174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明确职责,认真做好监事会工作
监事会工作是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监事会的监督是出资人监督的重要形式。对国有企业实行外派监事会制度是党和政府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促进企业改善经营管理,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重大举措,做好监事会工作意义重大。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下,我区外派监事会工作平稳起步,顺利推进。自治区国有企业监事会认真履行《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赋予的职责,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党的十七大关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战略部署以及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的实施,对我区国有企业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也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加强对我区国有企业的监督检查,维护国有资产安全,促进国有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推动国有企业的科学发展,增强国有经济的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是自治区国有企业监事会的神圣职责。
自治区国有企业监事会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总结监事会工作的经验和不足,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出资人的要求,牢记使命,把握出资人监督的定位,加强队伍建设,完善监督制度,改进监督方法,履行监督职责,提高监督时效,为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促进企业改革发展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服务。对自治区国资委及各职能处室征求的有关意见,积极予以配合,认真发表意见和提出建议。
二、充分发挥监事会的作用,支持监事会依法履行职责
自治区国资委代表自治区人民政府向自治区直属国有独资及国有控股企业派驻监事会。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要充分发挥监事会的作用。在考核调整企业领导班子,拟订制定国有资产监管的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研究决定企业改制重组、产权变动和业绩考核等重大事项时,要征求监事会或监事会主席的意见并适时通报结果。要加强对监事会工作的领导,支持监事会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定期听取监事会主席的工作汇报,对监事会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帮助解决监事会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建立有关制度和机制,为监事会依法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提供制度性保障。
企业及企业负责人接受监事会监督是一项法定的义务。各监管企业要提高对监事会工作的认识,积极支持和配合监事会工作,自觉接受监事会的监督检查。
完善企业与监事会联系的工作机制,加强与监事会的沟通,规范文件资料传递、重要会议通知、重大事项报告等工作程序,开放企业信息系统,负责与监事会联系的机构和人员要切实负起责任,确保监事会及时、全面地获取企业信息。
落实监事会列席企业重要会议的规定。企业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党委(党组)会议、总经理办公会议、党政联席会议、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年度工作会议、财务工作会议、财务预决算会议、生产经营专题分析会议、职工代表大会以及其他与企业经营管理活动有关的重要会议,要提前通知监事会,并说明会议议题、时间、地点和相关事宜,提供相关资料。列席企业会议人员包括监事会主席、专职监事和兼职监事,具体人员由监事会主席决定。监事会因故未能参加会议的,监管企业要在会后及时将会议的主要情况书面报告监事会。
及时报告重大事项。凡涉及企业战略规划、重大投融资、改制重组、产权转(受)让、业绩考核、薪酬分配、利润分配、重要人事变动、违法违纪违规、法律诉讼、安全生产事故、主要领导人员出国等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监事会。企业向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国资委及有关部门报送的请示和报告同时抄送监事会。
及时报送企业经营管理有关资料。企业财务预决算报表、财务快报(含重要子企业)等财务会计资料、《企业年度工作报告》、外部审计结论和处理结果以及与经营管理活动有关的其他资料和监事会根据有关规定需要的其他资料,企业要及时向监事会提供或供监事会查阅。
落实监事会工作的有关要求。监管企业要为监事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支持监事会依法履行职责,还要对企业内部相关部门及所属子企业提出积极配合监事会监督检查的具体要求。严格实行回避制度,按程序选举产生兼职监事,支持兼职监事开展工作。支持和配合监事会就审计计划、审计重点、审计安排等事项与中介机构的沟通协调,在审计过程中和审计报告阶段,中介机构与企业交换意见情况应及时通知监事会。企业内审、纪检等部门应支持配合监事会开展工作,及时向监事会提供审计计划、审计报告等资料,审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案件查处进展情况及时报告监事会,重大案件及时与监事会沟通。企业要加强与监事会交换意见,高度重视监事会检查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加大整改力度,制定整顿意见和改进措施,并将整改情况及时报告监事会。对监事会在检查中提出的具体工作要求,应积极支持配合。
三、加强当期监督,提高监督时效性和灵敏性
从2009年开始,自治区国有企业监事会由当年检查上年度情况调整为监督检查当年情况,次年上半年提交年度监督检查报告。实行当期监督,是监事会工作适应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和强化出资人监督的需要,体现了现场监督和直接监督的特点和优势。把集中检查与日常监督结合起来,有利于转变监事会工作方式方法,提高监督的时效性,增强监督的有效性和灵敏性。
实行当期监督,要加强日常监督,通过列席企业有关会议、分析企业月度财务快报、查阅企业生产经营相关资料、访谈座谈、重点部位的现场检查等多种方式,随时了解、掌握和跟踪企业重要经营管理活动,对企业执行国有资产监督有关政策规定情况、企业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企业重大决策及其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作出评价,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进行评价,并提出奖惩和任免建议。要将重要子企业纳入日常监督范围,了解掌握其重大事项及主要经营情况。
为做好日常监督工作,监事会要建立重点联系人制度,指定一名专职监事作为所监督企业的重点联系人。重点联系人承担监事会与企业的日常联系,受监事会主席指派列席企业有关会议,搜集分析企业信息资料,向监事会例会汇报日常监督工作情况,草拟监督检查方案,撰写年度监督检查报告、专项报告、情况报告和有关材料,联系中介机构,完成其他交办事项。
监事会在加强日常监督的基础上,每年对企业进行一次集中检查。集中检查以财务监督检查为核心,将财务检查与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决算审计结合起来,检查时间与企业年度财务决算相衔接。对出资人关注的重大事项或在日常监督中遇到重大问题或急需检查的事项,应及时安排力量进行专项检查,根据情况提交专项报告。
监事会根据有关规定,坚持不参与、不干预企业经营决策和经营管理活动的原则,对企业经营决策和经营管理活动不直接发表肯定或否定意见。建立企业重大事项快速反应机制,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可能危及国有资产安全的经营行为,生产经营中可能出现的重大风险,重大决策不合规以及监事会认为应当报告的其他情况,应及时向自治区国资委提交专项报告,必要时报自治区人民政府。不构成专项报告内容,但为出资人所关心的,监事会主席认为必要的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有关问题,可及时向自治区国资委提交情况报告。加强与企业负责人交换意见,对监事会认为需要提请企业关注的事项,要及时向企业负责人提示;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需企业自行纠正的问题,要提出整改建议并督促企业整改。
四、加强协调合作,形成监督合力
监事会要坚持以财务监督为核心,加强与有关部门及中介机构的沟通、协调与合作,形成监督合力。
将监事会的年度检查与中介机构对监管企业的年报审计结合起来,充分参考和利用中介机构的审计结果,但不能以中介机构的审计代替监事会的监督检查。要建立监事会与中介机构沟通协调机制。在中介机构开展审计前,监事会根据日常监督中掌握的情况,将关注的重大事项与中介机构沟通,对中介机构审计方案和审计重点提出建议;在审计过程中,监事会要确定专人跟踪了解审计情况,关注中介机构发现的重大问题,列席中介机构与企业就审计结果交换意见的会议;审计结束后,中介机构要将审计报告抄送监事会。监事会要重点分析和复核中介机构审计报告中披露的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对审计结果作出评价。对在年报审计中存在舞弊行为或重大错漏情况的中介机构,可建议有关部门予以处罚。对中介机构受审计手段限制难以查清的问题线索,进行重点检查,必要时可另行聘请中介机构开展专项审计。
将监事会的监督与企业内部的审计、监察、财务、工会等监督结合起来,充分发挥企业内部监督力量的作用,参考和利用其监督成果。加强对企业子公司监事会工作的业务指导。
建立监事会与审计、纪检、财政等有关部门以及自治区国资委各职能处室的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协调合作,相互通报信息,形成监督合力。
五、提高监事会报告质量,充分运用监督检查成果
监督检查报告、专项报告和情况报告是监事会工作成果的主要体现,也是监督检查质量的集中反映,监事会主席对报告负责。监事会要在深入开展检查和充分研讨的基础上,认真撰写年度监督检查报告、专项报告和情况报告,及时准确地反映企业情况和问题,客观、公正地评价企业的经营业绩和企业负责人的经营行为,及时报告重大事项。要努力提高报告质量,对报告中揭示企业存在的问题要做到事实清楚、数据确凿、依据充分、定性准确、建议可行。要进一步规范报告内容、简化审核程序,提高运转效率。要认真做好监督检查报告的综合汇总和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汇报的工作,组织研究企业改革发展中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特别是国有资产流失方面的共性问题,深入分析其形式、特点和根源,提出治理对策,提供决策参考。
监督检查成果的有效运用是充分发挥监事会的作用、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重要措施。要完善监事会监督检查成果运用办法,认真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及自治区国资委领导同志对监督检查报告的批示,及时将报告中需要落实的事项和建议交有关部门或自治区国资委有关职能处室处理落实。自治区国资委有关职能处室要充分利用监事会的监督检查成果,在履行出资人相关职责时,征求监事会的意见,通报有关情况。建立监事会与企业沟通交流机制,在不干预、不参与企业经营决策和经营管理的前提下,采取适当的方式向企业反馈年度检查情况或就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与企业交换意见,提出整改建议。
六、加强监事会制度建设,保障监督检查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制度建设是监事会工作的基础,也是监事会工作的保障。要在总结监事会工作实践的基础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监事会工作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根据国有产权存在的不同形式以及监管企业的地位作用、资产规模和管理状况,建立监事会分类监督的制度;根据实行当期监督工作的需要,建立和完善监事会当期监督的有关制度;根据加强监事会建设和管理的要求,建立和完善监事会内部的管理制度。要抓好监事会制度的贯彻执行,保证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七、加强监事会队伍建设,提高监督能力
加强监事会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认真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不断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法律法规,正确把握监事会的工作定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加强监事会队伍的组织建设。根据监事会工作人员的任职条件和工作需要,高标准、高质量,配齐配强监事会专职监事。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程序和比例,配齐兼职监事(职工监事)。认真落实专兼职监事的待遇,为监事会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加强监事会队伍的业务和能力建设。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和培训,建立学习制度,制定培训计划,统筹安排学习内容,保证学习时间,提高学习效果。既要组织脱产培训,又要鼓励自学;既要组织进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政策法规和会计、审计有关业务知识的学习,又要加强监督检查实务和运用信息化手段等能力的培训,全面提升监事会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各项专业知识及工作技能。监事会要增强工作的计划性,根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中心工作和企业的实际,制订监督检查工作的年度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安排以及集中检查与专项检查方案,注意总结经验,认真撰写年度和阶段工作总结。要加强监事会工作的信息化建设,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监督检查,提高监督检查的工作效率。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监事会的档案管理工作。
加强监事会队伍的作风和廉政建设。监事会工作人员要树立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服务、为企业改革发展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服务的思想,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质量。自觉遵守监事会工作纪律和
“六要六不”行为规范,始终保持监事会队伍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加强监事会队伍的管理。关心监事会工作人员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建立科学的考核激励机制,为其开展工作和成长进步营造良好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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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解读&|&国务院派驻新一届中海油和中石化监事会进驻&&透露了哪些信号?
日01时01分来源:
国资委召开中央企业监事会工作会议一个半月之后,国务院派驻中海油和中石化的新一届监事会日前先后进驻。
8月15日上午,国务院派驻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下称中海油)监事会进驻大会召开。翌日,中石化召开了新一届国务院派驻中国石化集团公司(下称中石化)监事会进驻大会。
在油价走低、能源转型的新常态下,此次进驻两大石油公司的监事会有哪些新的特点?新一届监事会的进驻是否透露了什么新的信号?
国务院派驻中国海油监事会进驻大会现场
「国资保值增值为主线」
在中海油和中石化的新一届监事会进驻大会上,国资委的相关领导在讲话中均强调,监事会的主要工作包括维护国有资本的安全、促进国有资本保值增值。
国务院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主席季晓南在中海油的进驻大会上提出,新任期里,监事会的工作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促进国有资本保值增值为主线,在突出监督重点上下功夫。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维护国有资本的安全,助力中央企业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瘦身健体和提质增效,为做强做优做大中央企业、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作出应有贡献。
据了解,中海油新一届监事会将重点围绕“三重一大”事项,加强对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及其有效性的监督。具体说来,一是检查企业内部控制体系,二是检查企业财务,三是检查企业重大决策,四是检查企业运营过程中涉及国有资产流失的事项和关键环节,五是检查企业董事会和经理层依法依规履职情况。
国务院派驻中石化的监事会主席熊维平在阐述监事会工作职责和主要任务时表示,新一届监事会将进一步强化问题和风险导向,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促进国有资本保值增值为主线,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维护国有资本安全,助力中央企业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为做强做优做大中央企业、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做出应有贡献。
当然,两大石油央企的监事会进驻会议上也按照惯例宣读了相关规定。在中海油的进驻大会上,正局级专职监事、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第14办事处主任白英宣读了国资委《关于派驻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监事会的通知》,副局级专职监事、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第14办事处副主任陈维薇介绍了监事会“六要六不”行为规范。
在中石化的进驻大会上,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第03办事处主任何德良宣读了国资委《关于派驻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监事会的通知》和监事会“六要六不”行为规范。
「两大油企表决心」
经济新常态下,维护国有资本的安全自然是重中之重,而面对新一届监事会的入驻,中石化和中海油如何表决心也值得玩味。
在监事会进驻大会上,中石化董事长、党组书记王玉普表示,中石化要认真贯彻落实国资委提出的“两个融合”和“五个必须”的要求,要把规定动作做到位,及时全面准确地提供所需资料,如实解答监事会的询问,决不能讳疾忌医、掩盖问题。要充分用好监事会高质量的监督成果,问题一经发现,就要立行立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并向监事会书面报告整改结果,同时要举一反三,从管理上、制度上拿出硬措施,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在中海油的进驻大会上,杨华则代表中国海油党组、董事会、管理层和全体干部员工作出表态。他说,中海油将全力支持和配合监事会开展工作,自觉接受监事会的监督检查,高度重视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切实按照监事会提出的意见要求认真抓好整改。
此外,中海油总公司总经理、党组副书记刘健还介绍了中海油当前正在开展的几项重点工作:一是多措并举应对低油价寒冬,坚决打好生存发展攻坚战;二是持续深化改革,进一步激发发展活力和动力;三是坚持依法合规经营,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四是全面推进从严治党,为公司改革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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