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夏津路10可以迁入户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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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20多年的户籍所在地公房同住人,没签字没补偿夏津路房管所就拆了
人气:3189 回复:5
欧陆风情街改造区域,市北区潍县路41号拆迁了,该房是夏津路房管所公房,承租人是前夫,我和孩子是同住人。而且是至今唯一的住房所在地。七年前法院判决离婚时所住房子系公房只有居住权没法分割,判决诉讼就是批准离婚。2013年此房拆迁,房管所和拆迁办直接和前夫一个人签订拆迁补偿,没有对我任何交涉就把我的住房野蛮拆除了,没有一分钱的拆迁补偿从此流落街头。两年来找过无数政府部门,均相互推诿至今无处伸冤。请问我的房子去哪了?我能提供的证据1,户口本,能证明我住此房。2,判决书,证明我们是两个家庭。3,我申请廉租房未批准,原因是我有此房7.8平方的居住权,属于有房户。4,我交此房的房租证明和交水电费的证明。根据青岛市城市公有住房管理暂行规定,没有同户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人出具表示同意的书面证明是违法行为。难道拆迁办和房管所串通的违法拆迁行为就能剥夺我的生存权利吗吗?谁能还我公道?两年多无家可归,我还有活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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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活路,你也不想死对吧?这里发牢骚没用,想点有用的吧!
回复:【爱上一个青岛嫚】
没有活路不证明我想死,我只是寻求解决方案,别人犯法为什么要我死?但现在走投无路也是事实。
回复:居住20多年的户籍所在地公房同住人,没签字没补偿夏津路房管所就拆了
【青岛电政网】()您好,对您反映的问题,市北区政府进行了落实,经落实市北区房产管理一处,潍县路41号1楼原承租人是赵淑贞日将房屋转给魏长麟,房屋使用面积23.50平方米,2013年4月办理公房并拆迁。从承租关系讲,信访人的诉求和房屋没有关系。经落实市北区开发建设局,潍县路41号1楼按房产部门出具的解除租赁关系证明依法与该处房屋承租人签订补偿协议并进行补偿。来信人反映的强迁问题不存在。来信人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此问题。请问政府拆迁,你们说我和房屋没有关系,让承租人拿身份证去签协议就行,为什么要带户口本才能办理?请问政府,既然和我没关系,为什么要承租人的离婚判决书去,上面明明写着所住公房不予判决·不判决就是维持婚姻存续期状态,也就是允许我在此房居住。我住的好好的就拖马路上了,怎么强迁不存在了?请问政府,住房评估我在此住房中有7.8平方使用权也是白纸黑字,怎么拆迁了就与我没有关系了?请问政府,房产交易大厅每天滚动房产过户,变更必须经户口本上年满18周岁的完全民事行为人书面同意方可办理,作为居住在此房中且户口落户二十五年有余,为什么与我没关系?请政府解释。您好,对您反映的问题,市北区政府进行了落实,经落实市北区房产管理一处,潍县路41号1楼原承租人是赵淑贞日将房屋转给魏长麟,房屋使用面积23.50平方米,2013年4月办理公房并拆迁。从承租关系讲,信访人的诉求和房屋没有关系。请问原承租人赵淑贞是怎样将房屋转给魏长麟的,办理过什么法律程序?都有谁同意转让变更的?望出示合法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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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北区政府,拆迁不安置,有户口有房流落街头你没问题?
人气:4204 回复:3
欧陆风情街改造区域,市北区潍县路41号拆迁了,该房是夏津路房管所公房,承租人是前夫,我和孩子是同住人。而且是至今唯一的住房所在地。七年前法院判决离婚时所住房子系公房只有居住权没法分割,判决诉讼就是批准离婚。2013年此房拆迁,房管所和拆迁办直接和前夫一个人签订拆迁补偿,没有对我任何交涉就把我的住房野蛮拆除了,没有一分钱的拆迁补偿从此流落街头。两年来找过无数政府部门,均相互推诿至今无处伸冤。请问我的房子去哪了?我能提供的证据1,户口本,能证明我住此房。2,判决书,证明我们是两个家庭。3,我申请廉租房未批准,原因是我有此房7.8平方的居住权,属于有房户。4,我交此房的房租证明和交水电费的证明。根据青岛市城市公有住房管理暂行规定,没有同户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人出具表示同意的书面证明是违法行为。党纪国法去哪了?请问市北区政府,房产变更承租人不用户口同住人签字吗?您好,对您反映的问题,市北区政府进行了落实,经落实市北区房产管理一处,潍县路41号1楼原承租人是赵淑贞日将房屋转给魏长麟,房屋使用面积23.50平方米,2013年4月办理公房并拆迁。从承租关系讲,信访人的诉求和房屋没有关系。请问原承租人赵淑贞是怎样将房屋转给魏长麟的,办理过什么法律程序?都有谁同意转让变更的?望出示合法手续?现在你一错再错逼我流落街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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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权不等于产权,只能看承租人了,也就是房单上的户主,所以拆迁办只和承租人联系、交易,没有问题。至于廉租房问题,你应该找投诉或者SF,因为居住权不等于产权,不等于有房产,这个估计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居委会搞的鬼,拿这个卡你没有道理。至于房产变更承租人需要该房屋下所有户籍人签字同意,但不知道楼主的户口是什么时候落入的,如果是后落入的那就和你无关了,变更前落入的,需要你同意签字。另外,遗产除外。
回复:【ng_1980】
谢谢您的指导。1,居住权不等于产权,只能看承租人了,也就是房单上的户主,所以拆迁办只和承租人联系、交易,没有问题。答,拆迁动员大会我就告知拆迁办公室,我们这房子有争议,离婚时法院没判决,告诉我等变更成私房产权时要重新起诉分割房产。他们答复我,如果拆迁必须先把公房买下来才能办理拆迁手续。让我回家等通知。等他们评估计算后就找我。结果没找我就把我掐出我家把我家给拆了。2,至于房产变更承租人需要该房屋下所有户籍人签字同意,但不知道楼主的户口是什么时候落入的,如果是后落入的那就和你无关了,变更前落入的,需要你同意签字答,我结婚时户口迁入25年了,我婆婆把这房子给我当婚房。十年后她去世我已落户10年,所以是变更前落入的。3,另外,遗产除外答,就是遗产。不知道我回答明白吗?谢谢您关注。请再次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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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怎么才能在青岛落户
提问者:15*******30&
时间: 20:56: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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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链家蔡露露很高兴为您服务!
青岛现行落户政策有:买房落户、积分制落户、投靠落户、人才引进落户等。若属于青岛集体户口,买房后可以拿着集体户口单页直接迁到新房里去,操作简便。其他落户政策您可以咨询各行专业人士,我专门介绍下买房落户吧。
青岛现行买房落户政策是:
1.市内四区是买新房100平米以上,全款,或者贷款还完,取得房地产权证可以落户。必要条件是新建商品房、100平米以上、全款或者贷款还完后。
2.黄岛和红岛高新区买房落户政策是:
a&、黄岛(含经济技术开发区)买房落户新政
① 在黄岛区(含经济技术开发区)或红岛高新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达到60平方米以上(含本数),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并具有稳定经济收入的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可申请在购房地落户。
② 购房落户黄岛区和红岛高新区的人员登记常住户口满5年以上,在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和红岛经济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将户口迁入其合法固定住所。
【注】这份新的“黄岛、红岛买房落户新政”有效期至日。
另外,按照之前政策,在即墨市、胶州市、平度市和莱西市登记户口满3年以上的居民,并在市区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在新区购买成套新建商品住宅,取得房地产权证的,也可在红岛落户。
【注】有效期限与“黄岛新政”同样至日。
关于青岛落户政策还可以参考链家网百科整理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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