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在单位受到不公辅警待遇不公可以起诉单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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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成都市2016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
www.cdhrss.gov.cn&&&填报时间:&&&责任单位:劳动关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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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高新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天府新区社会事业局,各区(市)县总工会、企业联合会、工商业联合会,各市属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完善我市企业工资分配调控指导机制,建立反映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和企业经济效益的工资决定与正常增长机制,促进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现根据国家和四川省相关规定,发布成都市年企业工资指导线。
一、年企业工资指导线
根据成都市年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综合考虑年全市国民经济增长、社会劳动生产率和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等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经综合平衡,确定年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为:
(一)企业职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基准线为;
(二)企业职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上线为;
(三)企业职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下线为。
二、分类指导意见
(一)经济效益增长较快、工资支付能力较强、职工平均工资低于年成都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元)的企业,可以在基准线()以上、上线()以下确定工资增长水平。
(二)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增长的企业,可以参照基准线()确定工资增长水平。
(三)经济效益未提高,但生产经营基本正常的企业,可以参照下线()确定工资增长水平。
(四)生产经营困难、持续亏损的企业,可以低于下线()确定工资增长水平,也可暂不增加工资,但企业支付给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五)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企业(以下简称国有企业)应严格执行工资总额管理政策与企业工资指导线政策,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定的工资总额和工资指导线的调控范围内,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等方式,调整和确定本企业工资增长水平。
.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高于年成都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倍(元)以上、倍(元)以下的国有企业,确定的工资增幅不得高于工资增长下线();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高于年成都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倍(元)以上的国有企业,原则上不应再增加工资。
.经济效益连续两年以上增幅较大、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低于年成都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元)的国有企业,如具备人工成本承受能力,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并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其工资增长幅度可以适当地突破工资增长上线()。
.国有企业应建立职工工资增长与企业负责人薪酬增长相联系的机制,使职工工资与负责人薪酬保持合理比例。国有企业要将职工工资增长情况作为负责人及其他领导班子成员绩效薪酬确定的重要依据。当年企业职工平均工资未增长,企业负责人及其他领导班子成员的绩效薪酬不得增长。
.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同级财政、审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部门,依法对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六)各类企业应依据工资指导线,结合本企业劳动生产率提高和人工成本状况等实际情况,按照《四川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办法》和《成都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标准(试行)》的要求,积极组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或主动参与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不断完善企业内部分配制度,合理确定工资增长幅度,实现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时,应注重消除岗位间不合理的收入差别,优先考虑普通职工工资增长,重点向技术岗位、艰苦岗位、生产一线及收入偏低的职工倾斜。
(七)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应按照全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提质增效年年工作规划要求,指导督促各类企业依据工资指导线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合理确定职工工资增长幅度和工资水平。同时,要结合劳动工资政策执行情况调查、企业薪酬调查、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等工作,充分发挥工资指导线的导向作用,为指导企业工资分配提供更好服务。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总工会&&
成都企业联合会成都企业家协会成都市工商业联合会
年月日&&&&&&& &&&&&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办
政策及业务咨询电话:(028)12333
承建和维护:成都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中心
技术支持:成都市经济信息中心
&蜀ICP备号&&网站标识码&超市员工偷吃午餐肉被开除 起诉单位未获支持>广州美华雅实业有限公司
超市员工偷吃午餐肉被开除 起诉单位未获支持
摘要:(谢威利)超市员工上班期间未经允许偷吃了一盒超市的梅林午餐肉,被单位以严重违反公司制度为由开除,员工不服,向法院起诉单位。一审法院审理查明,超市的《员工手册》规定,对于偷窃属于商场、顾客或他人财物的员工,超市有权立即辞退,食用和带走属于商场的食品及饮料属于偷窃行为。  原标题:超市员工偷吃午餐肉被开除 起诉单位未获支持  中新网重庆1月13日电 (谢威利)超市员工上班期间未经允许偷吃了一盒超市的梅林午餐肉,被单位以严重违反公司制度为由开除,员工不服,向法院起诉单位。法院近日审理后认为超市解除劳动关系行为符合双方劳动合同约定,判决驳回员工的诉讼请求。  今年33岁的邓川于2004年到重庆沙坪坝区某超市担任营运工作。2011年,邓川在回收商品时,将一盒梅林午餐肉放置于超市的家店小仓库内,之后邓川食用了该午餐肉。超市发现后,经书面通知工会,以邓川“严重违反公司制度”为由解除了与邓川的劳动关系。邓川不服公司的处罚决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无果后,向法院起诉了超市。  一审法院审理查明,超市的《员工手册》规定,对于偷窃属于商场、顾客或他人财物的员工,超市有权立即辞退,食用和带走属于商场的食品及饮料属于偷窃行为。同时,超市《道德操守规范》规定,对于犯有严重过失的员工将立即解聘,而严重过失包括偷吃超市食品。邓川入职时签署了确认书,表示理解并遵守《员工手册》和《道德操守规范》。  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本案中,超市的《员工手册》和《道德操守规范》明确将偷吃单位食品的行为界定为严重过失,邓川未经允许食用超市的午餐肉,应认定为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超市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符合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据此,法院一审判决驳回邓川的诉讼请求。  一审宣判后,邓川不服,向重庆一中院提起上诉。  法院二审审理后认为,一审认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邓川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于日前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上一篇: &&下一篇:没有了 ????&&&因用人单位扣减员工工资引发的纠纷,是劳动争议的多发地带。
  今年8月1日起施行的《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明确规定:&企业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以及安排劳动者加班不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企业按规定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还应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还规定:&劳动者违反劳动纪律
  或规章制度,企业降低其工资的,降低后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企业与职工代表可以根据该办法确定的原则,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等民主管理程序,制定本企业的工资支付办法,并告知本企业的全体劳动者。
  根据该《办法》,劳动者与企业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劳动者认为企业侵犯其工资权益的,有权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投诉或举报。
  总而言之,用人单位扣减员工工资,必须严格按法律法规的规定操作,千万别太&任性&了。
  关注一
  员工出勤未满月如何支付工资
  2011年春节临近,雅戈尔集团的子公司宁波雅戈尔日中纺织印染有限公司发出通知称,工人&在春节放假前5天(元月26日至元月30日)和春节上班后5天(2月7日至11日)休假的,每天按3倍扣发当月工资。&这被称为&史上最雷人放假通知&。不久公司收回了这份&雷人&通知,董事长徐磊也向全体员工发出道歉信。
  如果职工缺勤一天,单位只能扣发一天工资。如果员工请一天假单位扣三天工资,这就意味着还有两天职工上班没有拿到工资,这显然是不合法的。那么,对于出勤未满月的日工资应当如何计算呢?
  《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日工资按月工资除以每月平均计薪天数21.75天计算;小时工资按日工资除以8小时计算。&具体来说,计算当月工资的具体方法有两种。方法一:当月工资(计发)=日工资&(实际工作日+法定节假日);方法二:当月工资(计扣)=月工资-日工资&事假天数。
  假设雅戈尔公司某职工月薪标准是2175元,他的日工资标准就是月工资收入&21.75=100元,如果他在当年元月26日至元月30日请了5天事假,2月7日至11日又请了5天事假,他在当年元月和2月的工资应当是多少?
  方法一:当月工资(计发)=日工资&(实际工作日+法定节假日),他在元月总共工作了16天,加上1天法定节假日,当月计薪日总共17天,元月工资是1700元。同样方法算出2月工资是1400元。
  方法二:当月工资(计扣)=月工资-日工资&事假天数,他在元月和2月各休了5天事假,2175元-100元&5=1675元,他在元月和2月工资都是1675元。
  对于以上两种办法,单位可以在规章制度中自主规定。其实用方法一,职工元月的工资比方法二要多,但是2月的工资就比方法二要少,一年下来实际上是差不多的。问题是单位的规章制度应当明确统一操作办法,不能&忽左忽右&,否则就不公平了。
  关注二
  员工本人原因造成损失如何赔偿
  黄小红原为某商场售货员兼某品牌女鞋仓库管理员。今年2月1日,她在仓库清点完货物并让前来提货的司机签字后发了12箱货。但是,业务经理刘先生第二天找她说:&多发了两箱女鞋,实际发了14箱&。刘经理认为,这是她工作不细心造成的,要扣除其两个月的工资9200元,该损失余额部分也由她补足。
  仲裁委庭审过程中,商场提交了商品出入库视频及企业规章制度,以证明黄小红有过错,对其所作处罚是合乎规定的。黄小红辩称,该视频虽能证明其在现场工作,但不能证明丢鞋一事与此相关,况且该视频不完整,缺少她离开仓库后公司销售主管和拉货司机进入仓库的画面。而这可能是丢失鞋子的真正原因。最后仲裁裁决黄小红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商场须返还其已被扣除的工资9200元。
  《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劳动者因本人原因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企业依法要其赔偿,并需从工资中扣除赔偿费的,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且扣除后的剩余工资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以上条款要求劳动者赔偿需注意:
  首先,要求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其前提是劳动者在履行职务行为过程中,给用人单位了实际上的经济损失。
  其次,如果经济损失因为劳动者过错造成,用人单位有权向劳动者追偿,但通常只有在劳动者由于故意或重大过失,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情况下,劳动者才负赔偿责任。如果劳动者没有过失或者仅存在轻微过失,则无需赔偿。
  本案争议的焦点是黄小红是否弄丢了鞋,在商场提交的视频证据不足以证明此事,且黄小红明确予以否认的情况下,法院对商场的主张不予采信。
  第三,确应劳动者赔偿的,可以要求其一次性付清。如果劳动者无力一次性付清需从工资中扣除赔偿费的,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且扣除后的剩余工资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关注三
  员工违反劳动纪律如何降低工资
  李斌被德科上海公司派遣至仲量联行工作,任强电工。2013年11月至12月期间李斌收到三份违规通知,据此2014年1月,仲量联行仅发放了李斌工资976.95元。
  黄浦区法院判决书(黄浦民一(民)初字第2450号)认定,经计算李斌2014年1月工资扣除社会保险费及公积金后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应按最低工资标准元计发。现仲量联行仅支付李斌2014年1月工资976.95元,应予补足。德科上海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者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企业降低其工资的,降低后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适用以上条款降低职工工资需注意:首先,职工必须存在违纪行为,即在主观过错方面,表现为故意,而不是一般的过失;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其次,规章制度中有对违纪的明确定义并做具体列举,同时还规定有相应的降低工资的数额。
  第三,相关规章制度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然后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用人单位应当将该规章制度进行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第四,企业降低工资的,降低后的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当然对于旷工等未出全勤的违纪行为,企业可根据其实际情况降低其工资待遇,而无须考虑是否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关注四
  何种情况下企业可以代扣员工工资
  广州市白云区石井街一家民营公司自2012年起设立孝顺金,即公司从员工月薪中扣除10%或5%作为孝顺金直接打入员工父母账户。该公司希望通过这个做法来提高员工的道德价值以及孝道。因为在中国,孝顺父母是中国社会的传统文化价值。
  该公司的一名发言人表示,公司的许多年轻人来自于农村,所受的教育水平有限,因此公司希望能够&鼓励他们尽孝道,并维持公司颇具同情心的形象&。这个政策已经在该公司实行了三年,从招聘员工那天起就说明白,如果员工不愿意将得不到雇用。但有人认为,孝顺是孝顺,工资是工资。工资是给员工的,又不是给父母的,公司管好自己的事就行了。
  该公司的行为确实值得质疑,《工资支付暂行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公司不能不经职工同意,就员工月薪中扣除孝顺金直接打入员工父母账户。  《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第四条也规定:&企业通过银行发放工资的,应当按时将工资划入劳动者本人账户。企业直接发放工资的,应当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并办理签收手续。&
  该《办法》第二十条规定:企业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可以代扣工资:&(一)代缴应由劳动者个人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二)代缴应由劳动者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三)按法院判决、裁定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代缴社保费等时需注意,企业支付职工疾病休假期间的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不得低于当年本市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企业职工疾病休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最低标准不包括应由职工个人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如某员工请了一个月病假,根据有关规定计算出他当月的&病假工资&仅为1314元,应补足到本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2190元的80%即1752元,当月应由职工个人缴交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由用人单位支付。退役士兵对单位不公平待遇,可以起诉吗_百度知道
退役士兵对单位不公平待遇,可以起诉吗
退役士兵对单位不公平待遇,可以起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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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有证据,不是退伍军人都可以起诉
采纳率:59%
可次上告,由检察院决定立案否,先立案再检察后决定起诉否。
只要违反劳动法都可以起诉
最好不要起诉会给自己的前途不利,慢慢适应慢慢学,可以看出你很天真,对当今政府认识不够,中央为什么不把打击贪官腐败与当年计划生育一样列为头等大事来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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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资多久算违法
单位无故拖欠员工工资,即单位不属于法律规定的拖欠工资的情形却不按期或者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行为。单位拖欠工资多久算违法?老板不发工资不批离职申请怎么办?当单位拖欠工资时员工能否直接起诉,不申请劳动仲裁?
1 拖欠工资其全称应该是无故拖欠工资,即单位不属于法律规定的情形而不按期或者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行为。那么拖欠多久工资就算是违法?下文华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知识,欢迎阅读!
拖欠工资 一、什么是无故拖欠工资 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包括: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2 离职时公司拖欠工资或者提成是很常见的问题,但是这样的问题对于劳动者来说,又该怎么去解决呢?申请劳动仲裁还是提前劳动诉讼呢?有关公司拖欠工资该如何处理,请阅读下文。 法律咨询:离职时公司欠的工资和提成,申请劳动仲裁和法院起诉的时效分别是多长时间?一般劳动仲裁是一年,如果超过一年,可以直接法院起诉吗? 律师给予以下解答: 闫卓云律师:劳动争议不能未经仲裁直接诉讼,如果过了仲裁时效会导致败诉的结果。 徐学春律师:时效为一年,从离开公司之日起算。程序上要先仲裁,再起诉。 张日军律师:看看是否有时效中断情况。 相关法律知识: 1、仲裁时效3 公司经常拖欠工资不准时发放,辞职又不批怎么办?下面请看华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知识,欢迎阅读了解!
拖欠工资,辞职又不批怎么办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4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劳动部颁发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要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部颁发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还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可责令按相当于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总和的一至五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侵犯劳动者权益的行为,必须及时、严肃处理,以使职工的基本生活来源有所保障。 劳动者先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才可以再去法院起诉,否则法院不予立案。对申请仲裁的拖欠工资争议,劳动仲裁委员会要按照“快立、快审、快结”原则,及时受理,及时裁决,及时申请人民法院优先执行。 推荐阅读:拖欠工资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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