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计局监察室年度工作计划负责“三重一大”的那个环节,具体整改措施及办法

渭源县卫计局召开“三重一大”会议渭源县卫计局召开“三重一大”会议浮生为欢百家号日下午,渭源县卫计局组织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召开“三重一大”会议,邀请县纪委常委祁柏林同志参加并指导。会上,各分管领导分别提交讨论了有关项目资金的分配使用情况;对北寨、新寨、莲峰、五竹、庆坪等卫生院的燃煤锅炉改造升级;县妇幼站宣传品的印制;县卫计局“三纠三促”专项行动落实方案及其他有关事项。县纪委常委祁柏林同志强调,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规范领导干部决策行为,强化关于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使用方面的监督和管理,提高领导干部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公开化。县卫计局党委(党组)书记、局长李国伟同志对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科级领导干部落实主体责任进行了集中约谈。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强化责任担当。局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落实“一岗双责”,带头改进工作作风,为党员干部作出表率。二是要传导责任压力。要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与压力传导机制。三要落实监督责任。要采用多种方式对主体责任落实进行全方位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醒警示,及时督促整改。(渭源县卫计局宣教股)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百度立场。系作者授权百家号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浮生为欢百家号最近更新:简介:浮生若梦,为欢几何,文以情深,触及灵魂。作者最新文章相关文章网络文明传播
洪泽县卫生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三重一大”事项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局办公室
发布于: 16:02:58
&洪泽县卫生局文件
洪卫〔2014〕7号
洪泽县卫生局
印发《关于加强&三重一大&事项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关于加强&三重一大&事项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遵照执行。
洪泽县卫生局
<span lang="EN-US" style="font-size:16.0font-family:仿宋_GB年1月20日
关于加强&三重一大&事项监管工作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洪泽县纪委、洪泽县监察局《关于加强&三重一大&事项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洪纪发〔2013〕9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各医疗卫生单位权力运行的监督,经研究,就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加强&三重一大&事项监管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事项主要内容
&三重一大&制度是指单位的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制度。&三重一大&制度是民主集中制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重要保证。实行&三重一大&制度,必须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
(一)重大事项决策
凡涉及卫生改革、发展和稳定,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广大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均属于重大决策的范围。主要内容包括:
1.单位发展规划、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奖惩方案的研究;
2.单位重要工作制度、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变更及废止;
3.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内设机构调整的研究、决定;
4.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作风建设情况;
5.责任事故、突发事件等事关社会安全稳定和谐发展重大问题的处置原则及应对方案;
6.人才队伍建设,包括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公开招考(聘)工作人员、自聘人员等;
7.分配方案及其他涉及群众、单位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
8.其它需要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
(二)重要干部任免
单位职能科室主任、业务科室负责人等中层干部的考核、选拔、任免、推荐、调动和奖惩;
(三)重大项目安排
1.政府(集体)投资工程项目;
2.万元以上国有(集体)资产处置项目;
3.基本药物目录以外药品、医用耗材及仪器设备等大宗物资招标采购和房屋修缮项目;
4.对内对外合资、合作、担保等项目;
5.涉及经济发展的重要实事项目、民生社会事业项目安排及其它重要项目;
(四)大额资金使用
1.年度资金预算安排;
2.各类专项资金的安排、使用与结算;
3.局机关2万元以上(含本数,下同)、县直单位1万元以上、各镇(中心)卫生院0.3万元以上的单项经费支出;
4.单位确定的符合制度规定的各类奖金、补贴等发放;
5.其它大额度资金的安排使用。
二、决策程序
&三重一大&事项必须通过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在提交会议决策之前,要经过必要的民主程序进行讨论、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参与集体决策的为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其中讨论人事任免的为党组织成员。根据工作需要,可安排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一)事前准备
1.准备材料。本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由各单位分管领导和中层负责人做好调研、论证等事前准备工作,包括所需文件材料、法律法规咨询、政策依据和必要的事前审计等资料,需呈报卫生局审批的事项资料应提前一周报送县卫生局办公室。
2.确定议题。议题由各单位相关科室负责人初审,分管领导审核,单位主要负责人确定。
3.酝酿意见。会议召开的时间、议题一般应提前一天以上通知参会人员,会议材料会前送达。与会人员要认真熟悉材料,酝酿意见,做好发言准备。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以随时召开。
(二)事中论证
1.充分讨论。会议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召集主持,议题由分管领导或相关科室负责人汇报,与会人员就议题发表明确的意见,主持人在充分听取意见后,在末位表明自己的意见。
2.逐项表决。一次会议有多项议题应实行逐项表决。根据不同内容,表决可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
3.作出决策。会议主持人参考表决结果,作出最后决定。意见分歧较大的可暂缓决策或将讨论情况报告上级领导机关,由上级领导机关决定。
4.形成纪要。会议指定专人负责会议记录,重大问题应形成会议纪要、决定等,经主持人审核签发,并存档备查。
(三)事后监督
1.完善资料。对&三重一大&事项实行&一事一记&,全过程记录时间、地点、责任人、参与监督的过程或环节、处理结果,形成专门的监督纪实档案。
2.监督检查。县卫生局党委将带头接受县纪委、监察局的监督,各医疗卫生单位要主动接受局党委的监督,坚持做到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县卫生局将通过信访举报、巡回检查和专项督查等方式加强对各单位 &三重一大&事项执行情况的监督。
三、审批备案
县卫生局&三重一大&事项报县纪委审批或备案,各医疗卫生单位&三重一大&事项报卫生局审批或备案。以下事项须经卫生局审批后方可实施:
1.单位发展规划、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奖惩方案的研究;
2.重大责任事故、突发事件等事关社会安全稳定和谐发展重大问题的处置原则及应对方案;
3.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公开招考(聘)工作人员、自聘人员等;
4.单位职能科室主任、业务科室负责人等中层干部的任免;
5.政府(集体)投资工程项目;
6.对内对外合资、合作、担保等项目;
7.县直单位2万元以上、各镇(中心)卫生院1万元以上的单项经费支出(正常业务支出除外)。
四、责任追究
未按本方案执行的&三重一大&事项一律不得实施,所支出费用一律不得报销入账;事项一律不得拆分,拆分项目一律不得报销入账。因不及时报告、不主动接受或规避监督、不配合或拒绝接受监督、违反程序、个人或少数人决定、谋取私利执行不力等造成负面影响的,县卫生局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条例》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等文件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责任追究的方式有批评教育、通报批评、诫勉谈话、责令辞职、报请相关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的组织领导,县卫生局成立&三重一大&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万国,常务组长:张彬,成员:杨丽、郭丹、许金峰、李宾、胡国平,负责领导各医疗卫生单位&三重一大&监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李宾兼任办公室主任,崔艳任副主任,成员:周孟、毕红艳、向红远,负责组织、协调、督促和指导等日常工作。
各单位&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统一呈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1、本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2、本实施方案由县卫生局&三重一大&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
附件:&三重一大&事项申报表
&三重一大&事项申报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此表由&三重一大&事项实施单位填写后提前一周报县卫生局办公室。
抄送:县纪委。
洪泽县卫生局办公室&&&&&&&&&&&&&& &&&&&&&2014年1月20日印发
洪泽县卫生局 版权所有 最佳显示
地址:淮安市洪泽县城人民北路6号(洪泽公共卫生中心9楼)邮编:223100第二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有关规定,参照《中共河北省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沧州市党委(党组)领导班子&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和《中共河间市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河间市党委(党组)领导班子&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细则》,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局党组、各部门党支部对本局、本部门&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各部门根据决策事项的性质、重要程度及影响,合理确定本单位&三重一大&具体事项、量化标准,制定具有操作性的实施细则,报卫计局监察室备案。
第四条& 本局党组、各部门党支部对本单位&三重一大&事项进行集体决策时,必须遵循会议集体决策、依法依纪决策、科学民主决策、严守保密纪律、公开透明、廉政高效等原则。
(一)会议集体决策原则。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三重一大&事项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由局党组领导班子、各部门党支部班子以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决定。
(二)依法依纪决策原则。&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必须遵循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和党的纪律,遵循国家法律法规。
(三)科学民主决策原则。&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必须尊重客观、符合实际,坚持民主集中制,优化决策流程,完善议事规则,提高决策的质量和水平。
(四)严守保密纪律原则。对于未通过和限定范围的&三重一大&事项,不得擅自传播。
(五)公开透明原则。除有保密要求的事项之外,需公开的&三重一大&事项重要决定,必须做到公开、透明、规范。
(六)廉政高效原则。&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必须坚持为民、务实、清廉、高效的要求,合理有效配置行政资源,提高决策效率。
第五条& &三重一大&事项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与管理、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
第六条& 重大事项决策包括: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对河北重要指示的意见和措施;贯彻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的意见和措施;强化&四个意识&、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意见和措施;贯彻落实党内重要法规,国家重要法律法规,中央、省委、沧州市委和市委的重要会议、文件精神,重要工作部署的意见和措施;贯彻落实其他中央领导同志、省领导同志、沧州市主要领导同志、河间市主要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研究本局贯彻落实意见。
(二)本系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制订和调整,包括总体发展目标、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重大活动安排,以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的研究决定;
(三)改革重要事项,涉及全局性机制、体制、制度改革方面的重要决策,本局事业单位的改革方案等;
(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安排部署、重要案件的处理;
(五)班子成员分工、机构编制设置与调整的研究决定;
(六)重要规范性文件和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变更和废除;
(七)责任事故、突发事件等事关社会安全稳定和谐重大问题的处置原则和应对方案;
(八)本局所属资源、资产、资金等&三资&管理的设立、调整、关停、产权变更,重大无形资产的授权使用,大宗物资的政府采购或处置;
(九)编制本局年度财政预算草案、调整草案、财政预算决算草案等;
(十)研究通过本局党组或各部门党支部向局党组的重要请示报告、专题报告;
(十一)讨论决定召开本局重要会议的有关事项;讨论局党组主要负责人代表党组所作的报告、讲话,组织实施有关重要会议的决定;
(十二)研究决定本局党组、各部门党支部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组织工作群众工作、统一战线工作、政法工作等方面经常性工作中的重要问题;研究重大安全事件、重大突发事件、重大自然灾害事件等处置办法;
(十三)研究决定下级党支部请示决定的重大事项;
(十四)研究决定以本局党组、各部门党支部文件形式发布的涉及全局工作的重要文件;
(十五)其他需要提交集体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
第七条& 重要干部任免与管理包括:
(一)本局管理干部的任免、调动、奖惩等事项;
(二)重大项目负责人和重大工程主要负责人的任用;
(三)后备干部的推荐;
(四)人才引进政策;
(五)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候选人的推荐提名;
(六)向上级推荐和申报、确定本级各种先进集体或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的授予等;
(七)其他重要的干部人事工作。
第八条& 重大项目安排包括:
(一)卫计系统各类重大基本建设项目;
(二)大型设备引进、重要物资设备和大宗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等重大招投标管理项目;
(三)重大工程承、发包项目以及其他重大项目的安排;
(四)承办大型庆典等活动安排;
(五)其他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重要项目安排;
第九条& 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包括:
(一)大宗物资采购或工程项目结算、工程资金分配;
(二)大额公共性资金使用;
(三)大宗资产的出租、处置;
(四)专项资金使用、大额度非生产性资金使用以及重大捐赠、赞助;
(五)其他大额度资金使用。
第十条& 各部门党支部应当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参照市委、局党组决策事项范围,科学、合理确定职责范围内&三重一大&事项的具体内容。
第十一条& 局党组领导班子集体决策&三重一大&事项时,会议议题由局党组领导班子主要领导提出。其他班子成员可以提出建议,经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提交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第十二条& 局党组领导班子集体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在会前要准备充分。
(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应当进行广泛深入地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对专业性、技术性相对较强的事项,应当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应当实行社会听证和社会公示制度,也可通过新闻媒体、网络等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对干部选拔任用,按照规定事先征求纪检机关的意见;对重要政策、重大改革举措重点工程项目和重大活动,在决定、实施前必须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可以通过适当形式对有关议题进行酝酿,但不得代替集体决策。
(三)&三重一大&事项议题应当按照规定程序提出,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不得临时动议。议题的有关材料一般应当在会议召开前书面送达班子成员,并保证其有足够的时间了解相关情况。
第十三条& &三重一大&事项实行局党组领导班子集体会议决策。
(一)召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班子成员到会方可召开,并严格按照预定的议题和议程进行。
(二)会议可以根据议题内容,视情邀请有关职能部门、监督部门、民主党派、群众团体人员和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列席,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三)讨论&三重一大&事项时,班子成员应当充分发表意见;对决策事项,应当逐个明确表示同意、不同意或者缓议的意见,并说明理由;因故未到会的班子成员可以以书面形式表达意见,但书面意见不计入表决票数。&三重一大&事项实行党政正职末位表态发言制,即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应当在其他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后再表态。
(四)局党组领导班子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应当进行表决。表决采用口头、举手、无记名或者记名投票等方式,赞成票超过应到班子成员半数的为通过。
会议决定多个事项时,应当逐项表决。讨论干部问题时,应当逐个表决。对意见比较一致的议题,形成会议决定;对分歧较大或者发现有重大问题尚不清楚的,除在紧急情况下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再提交集体决策;特殊情况下,可以就争论事项书面请示上级党组织。
(五)会议的表决方式、班子成员的发言、表决意见以及主要理由、表决结果等情况应当如实记录。讨论干部任免事项应当如实记录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的情况。
局党组领导班子对&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形成一致意见的应当形成会议纪要或者会议决议。
因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事件未经集体研究作出决策的,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事后应当及时向班子成员通报,并形成书面记录。
(六)讨论和决定的事项涉及班子成员需要回避的,应当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第十四条&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后要认真组织实施。如国家法律、法规有特殊规定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还要依法依规走法律程序。
(一)&三重一大&事项经局党组领导班子决策后,由班子成员按分工和职责组织实施;遇有分工和职责交叉的,班子明确一名班子成员牵头。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对组织实施工作负总责,班子成员对所负责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班子成员对集体作出的决策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也可以按照组织程序向上级党组织反映,但在没有作出新的决策前,应当坚决执行,不得公开发表同集体决策相反的意见,不得在行动上违背集体决策。
(三)集体决策因实际情况变化确需变更的,应当按程序提请重新召开局党组领导班子会议作出集体决策。在未改变集体决策前,除执行决定会立即引起严重后果等紧急情况外,必须无条件执行已经做出的集体决策。
(四)局党组应当明确相应机构对决策实施进行跟踪督查,及时了解情况,发现问题,以便适时调整和完善决策。
第十五条& 局党组或各部门党支部对本单位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工作负总责。要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执行情况,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应当作为党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在相关范围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六条& 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应当将贯彻本实施细则的情况列为班子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述德的重要内容。
第十七条& 局党组应当将下级党支部贯彻本实施细则的情况,作为对下级党支部班子及其成员年度考核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局监察室应当视情对贯彻本实施细则的情况组织专项检查或者重点抽查,并适时通报结果。
第十八条& 对本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执行情况,局党组领导班子要将其作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每年12月20日前向纪检机关、组织部门进行一次综合报告。各部门党支部班子每年12月15日前向局办公室、监察室进行一次综合报告。
第十九条& 班子成员应根据职责分工及时向局党组书记报告&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列入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
第二十条& 建立&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局党组对卫计系统各部门党支部班子集体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的管理监督负总责,定期分析研究&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情况,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相关领导按照分工,加强对分管范围内&三重一大&事项的贯彻落实。
第二十一条& 出席&三重一大&决策会议的人员应当对会议的决策承担责任。对&三重一大&决策失误责任人,按照权力和责任相统一的原则,进行责任追究。经证明,参与决策的人员在会议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在会议记录中有明确记载的,可不予追究。
第二十二条&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给本级、本系统、本单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其他严重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应当追究责任:
(一)违背集体决策原则,个人或少数人擅自决定重大事项的。
(二)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程序,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的;
(三)因特殊原因,未经集体讨论决定而个人决策且事后又不报告的;
(四)未提供真实情况而造成决策失误的;
(五)执行决策后发现可能造成损失或影响,能够挽回损失或影响而不采取积极措施予以纠错改正的;
(六)在保密期间泄露集体决策内容或将涉密材料向外泄密的;
(七)其他因违反本实施细则有关规定而造成失误的。
第二十三条& 违反&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有关规定,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视情节上报相关部门追究直接责任人直至主要负责人的党纪政纪责任。
第二十四条 本实施细则由局办公室、监察室、人事科、财务科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大额资金使用的集体决策制度由规财科根据本实施细则制定操作性强的实施细则,再予印发。
第二十六条& 各乡镇卫生院、直属事业单位参照本实施细则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当前位置: >>
中共盐边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委关于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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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日至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委开展了巡察,并于日向局党委专题反馈了意见。在充分肯定我局工作成绩的同时,指出了巡察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了整改建议。局党委高度重视巡察组反馈的巡察意见,深入剖析,认真整改。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直面问题下真功,明确责任抓落实
&&&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局党委高度重视、态度鲜明,诚恳接受县委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要求以上率下、全员参与,以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抓好问题整改,以实效推动建章立制、深化卫生计生医药体制改革。
(一)强化工作部署
党委会议专题研究,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及时部署,落实责任,进行全面整改,明确提出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不取得实效不收兵。
(二)压紧压实责任
经多次完善,形成了《关于落实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根据巡察&问题清单&,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辨析问题、挑实责任,股室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全局上下层层带动,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具体责任人,明确了完成目标和时限,要求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严格责任追究,由纪委书记牵头,强化督查督办,全面掌握整改工作情况,坚决追责问责。
二、政治担当缺失,党的领导弱化
(一)关于&党的领导核心战斗堡垒作用未充分发挥、班子凝聚力弱化&问题整改情况
进一步完善了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领导班子定期集中学习计划,强化领导班子成员集中学习,提高班子整体素质,提升履职能力。在班子成员中开展了一次谈心谈话,通过谈心谈话,加强班子成员之间的交流沟通,主要领导坚持常与班子成员交流,了解工作、生活、学习情况,听取对工作的建议意见,探讨推进工作的好方法、好点子,拉近距离、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互相支持,增进团结,凝心聚力,一心一意抓发展,让党的领导核心战斗堡垒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二)关于&对巡察工作支持、配合力度不够&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对巡察工作支持、配合力度不够问题,主要领导在职工大会上给予严肃的批评,并提出要求:一是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必须高站位的认识巡察工作,要讲政治,要有大局意识。二是认真履行职责,努力完成本职工作及组织交办的工作,对完成任务不讲条件,不打折扣,要有责任担当。三是进一步完善了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单位职工请销假的管理。坚持制度管人、管事,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与管理,增强干部职工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看齐意识、核心意识,杜绝类似问题再出现,树立卫生计生干部职工良好形象。
三、党的意识淡薄,党的建设缺失
(一)关于&加强党的建设不着力&整改情况
认真履行党委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落实党建责任制&三张清单&。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确保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为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系统党建工作,年初,局党委召开专题会,研究和部署了2017年卫计系统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及意识形态等工作,制定印发了《盐边县卫生计生系统2017年党建工作要点》(盐卫计党委〔2017〕17号),印发了《中共盐边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工作督查督办&的通知》(盐卫计党委〔2017〕14号),印发了《盐边县卫生计生系统领导干部廉洁从业行为规范》《盐边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关于推进卫计系统&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盐卫计党委〔2017〕66号),建立了《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干部职工工作联系点制度》。将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纳入重点工作督导内容。二是重视部署,强化督导,确保党建工作落实。按照《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抓党建工作任务清单》《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抓党建工作任务清单》《党委班子成员履行分管单位党建责任工作任务清单》和《全县基层党建每月工作任务清单》要求,结合党建实际,逐项逐项分析,一项一项抓落实,确保卫计系统党建工作取得较好实效。4月25日,县卫计局党委召开了党建工作座谈会,各党支部汇报第一季度党建工作情况,对具体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5月13日,县卫计局党委召开2017年全县卫计系统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会上,总结了2016年工作,部署了2017年各项任务;与医疗卫生机构签订了《盐边县卫生计生系统2017年度党建工作责任书》、《盐边县卫生计生系统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盐边县卫生计生系统2017年度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责任书》。5月26日,卫计局机关召开专题学习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印发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四川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工作方案》(盐卫计党委〔2017〕52)号)。6月23日,局党委召开党建工作推进会,就&双联&工作,规范&三会一课&、落实好主题党日活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等工作进行再安排、再强调。对局属党支部进行了党建业务培训。明确要求积极配合乡(镇)党委抓好辖区医疗机构党建工作。
&& (二)党委对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三重一大&决策程序不严格,存在&一言堂&现象
1.&三重一大&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进一步完善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及程序,明确了集体决策分工实施、参与决策的范围、决策程序要求。建立了&三重一大&工作流程示意图。完善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局党委、局班子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在决策前认真搞好调查研究,全面听取各方面意见,确保正确决策。确定专人作好党委会、局务会会议记录,全面落实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局纪委加强了平时的督促和检查。
2.&一言堂&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主要领导认真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为班子成员作出表率。实行主要领导&三个不直接分管&、&末位发言&、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干部人事、财务、工程项目分别由三位副局长分管。进一步规范决策程序,强化了决策责任。
&&& (三)&重要岗位轮岗交流不够,重要岗位选人用人把关不严&整改情况
建立了《盐边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干部轮岗交流制度》,制度规定凡在一股室连续工作3&6年,原则上应实行轮岗。今年,局机关中层干部3名同志进行了轮岗交流,新提拔任用医院院长、副院长7名,其中,院长3名,副院长4名,干部选拔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程序、严格考察、严格要求。
&&& (四)&选拔任用年轻干部亟待加强&整改情况
开展全覆盖干部谈心谈话,推动了干部职工间的思想沟通,为增进团结,凝聚力量,打下了基础。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用人导向,全方位掌握干部思想工作等情况,递进培养、动态跟踪管理优秀年轻干部人才,切实配强班子、建好队伍。坚持以实绩看干部,切实把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干部任用到重要岗位上来。新提拔任用医院院长、副院长7名,卫计系统有2名同志参加了县委组织部举办的递进班培训。
&四、管党治党不严,全面从严治党不力
(一)&管党治党工作力度不够,&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整改情况
进一步明确责任,认真抓好&管党治党工作力度不够,&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整改工作。坚持求进求为。切实做到党委积极负责&不松手&、 党委书记自觉尽责 &不甩手&、班子成员主动担责&不缩手&。&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带头纠正&四风&、转变作风,带头严格执法、秉公用权,带头廉洁自律、接受监督,当好班长、带好队伍,真正把担子担起来,把职责履行好。班子其他成员作为分管工作的领导干部,认真履行&一岗双责&,防止有权力无责任、有责任不落实的现象,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纪委书记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协助党委加强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工作,督促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压紧压实&两个责任&落实,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局各股室、直属事业单位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的工作任务和具体责任。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九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十次党代会、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和强化党内监督为重点,坚持求进求为、服务中心大局,聚焦主责主业、强化责任担当,围绕强化基层党建,突出核心夯基础,全面从严抓落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以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执行力、凝聚力、战斗力为抓手,切实在服务群众和保证中心任务完成上有新突破,切实在建设硬、能力强、素质高、品行好的卫生计生队伍上有新突破,切实在发挥党员作用、树立党员威信、树起良好形象上有新突破,切实在工作推动上有大突破,为推进卫生计生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 (二)&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层层传导压力不够&整改情况
&&&进一步明晰分工,强化责任分解,签订责任书,实现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履行&一岗双责&到位。局党委在2017年年初,及时召开党委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抓好干部职工廉政教育,强化廉政风险防控等具体工作进行认真分析研究,进一步落实责任。抓好党风廉政责任书的签订工作,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及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分管领导与股室负责人及职工签订了党风廉政责任书,建立了县卫生计生局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制度,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重点工作督导内容,定期不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分析党风廉政工作推进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问题举措,确保工作取得成效。按照县政府分管领导&关于加强单位制度建设,推进工作常态化制度化管理&要求,局党委召开会议研究完善制度的具体要求,明确责任,局纪委抓督办,进一步完善了单位(系统)各项规章制度。针对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为规范财务管理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按照规定规范农村卫生工作者协会、红十字会和局机关工会财务会计核算。
(三)&纪检监察机构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整改情况
落实监督责任,突出纪检主责主业。认真实行主要领导&三个不直接分管&、&末位发言&制度、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规范决策程序,强化决策责任。重新修订完善《盐边县卫生计生局工作人员出差审批制制度》、《盐边县卫生计生局请销假制度》、《盐边县卫生计生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等。加大提醒谈话、廉政谈话力度。明确专兼职人员负责反腐倡廉日常工作,从组织上保证和强化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局党委书记、局纪委书记对新任职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加强对卫生计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的监督检查,促进卫生计生行风建设。主动作为。局纪委在局党委的领导下,敢于坚持原则,大胆履职。不断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纪委书记给机关党支部讲授了专题廉政党课;牵头组织开展作风建设监督检查8次;对于&三重一大&的问题中某些提议,局纪委只要认为不妥的都能及时发表不同意见,取得党委的支持。推进作风建设,坚持驰而不息地常抓抓长。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常态化制度化,充分利用职工例会抓好职工的集中学习,把廉政教育、党纪政纪教育纳入党委中心组、领导班子定期集中学习和干部职工年度学习计划。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党员干部岗位、重点股室廉洁教育,真正把合格党员的标尺立起来、把做人做事的底线划出来、把党员的先锋形象树起来,营造了风清气正的廉洁氛围。加强协调和监督检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重要股室、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管常态化制度化,修改完善机关财务管理、出差审批、差旅费报销等制度。结合&微腐败&专项整治,扎实推动&八项规定&的贯彻落实。
&& (四)&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不力&整改情况
&& 县卫计局是2015年底机构改革由原卫生局和人口计生局整合的新建单位,2016年11月底完成局班子成员配备,内设机构、人员岗位均有很大的调整,局党委根据机构改革&三定&方案,切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一是进一步认真梳理廉政风险点,明确局党委、局党委主要负责人、局党委委员、局纪委、纪委书记、行政分管领导、业务股室、业务股室负责人、工作人员的廉政风险点、等级及防控措施,分类审核把关,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加强廉政风险点的管控,尤其一、二级风险点的管控。把加强廉政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探索建立有效的风险防控措施,局纪委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切实发挥监督作用,在系统内护好航,为盐边卫计事业发展服好务。二是进一步完善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及程序。在基本建设方面进一步明确分管领导、责任股室,严格执行招投标程序,加强了招投标管理工作。行政审批许可,严格执行政策;人员调动,认真执行人事规定,坚持集体研究决定,按程序上报办理;高度重视安全工作,保证有会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必强调安全工作,检查必检查安全工作,学习必学习领导对安全工作的批示指示和安全知识,坚持常态化的督导检查,及时上报安全隐患,及时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改,落实安全工作痕迹化管理。三是深化医药体制改革。扎实推进医联体建设,把医联体建设作为提高医疗单位服务水平和医护人员执业素质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实。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第二人民医院均与乡镇(中心)卫生院建立了医联体关系,并发挥了很好的作用。四是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坚持常强调、常提醒,确保财务管理制度及规定的执行,规范财务管理。
(五)&形式主义&问题仍然存在整改情况
局党委认真抓好&形式主义&问题整改,一是改进会风,注重对各类会议决定落实不走样。局办公室强化对会议统筹力度,控制会议数量,对工作内容相同或相近的会议合并召开。改革会议形式,原则上能以通知、电话等方式部署的会议,不再召开会议。建立健全会议制度,提高会议实效,严格实行会议请假、签到制度。二是改进文风,做到规范、精练。局办公室加强发文管理,着力精简各类发文。能以函的形式印发的,不以文件形式发文。建立健全发文制度,减少文件数量,能通过电话、网站解决问题的不印发文件。三是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构建督查督办工作格局,把狠抓工作落实作为一项硬任务,强化硬约束,完善新机制,研究新方法,精准推进督查督办工作,建立了县卫生计生局督查督办领导小组,具体承担全系统督查督办工作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医疗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基层医疗机构规范化建设、健康扶贫工作等19项(盐边县卫生计生局2017年工作清单)重点工作为督查内容,实现重点工作&一个目标、一个团队、一抓到底&,跟踪督导重点工作,每季度听取一次重点工作推进情况汇报,每季度开展一次重点工作督导。切实解决&四不&问题:即重大决策贯彻不及时、工作措施不落实、工作态度不主动、工作任务完不成;努力实现&四个&明显转变:即工作效率明显提升、工作责任心明显增强、工作积极性明显提高、抓落实促发展的氛围明显优化,为盐边卫生计生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六)&联系服务群众不够深入&整改情况
建立了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干部职工工作联系点制度,明确了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推动了联系服务群众工作。一是深入基层接地气。坚持开展经常性工作调研,了解联系单位工作情况。二是联系领导、干部及时、准确、全面掌握联系点重点工作、民生工程、健康扶贫等工作推进情况。三是帮助联系单位找出工作差距,理清工作思路,支持指导联系单位制定年度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解决建设发展中的一些具体问题。四是帮助解决联系单位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把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五是对联系单位贯彻落实卫生计生工作目标管理任务、财务管理、卫生计生人事分配制度改革、人才及队伍建设、医院管理、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情况、村卫生室管理、计划生育、纠风工作、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进行指导和监督。六是局领导班子成员率先垂范,带头发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切实做好联系工作,认真研究新情况、新特点,不断总结工作的好方法、好经验,找准存在的薄弱环节,找出问题差距,并及时采取有力措施予以解决。联系点制度的建立较好的推动了卫生计生民生工程、重点项目、精准脱贫等工作,推动卫生计生干部职工深入基层联系服务群众,为树立良好形象打下了基层。
&&&&&&& 五、严格执行规定,对无依据发讲课费、多报差旅费等进行了清退
在整改过程中,局纪委对2013年1月至2017年9月的财务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再清理,自查发现存在无依据发讲课费问题,共6次,金额14800元。对自查发现和巡察反馈的无依据发讲课费、私车公用加汽油费、多报重报差旅费三类涉及金额按规定进行了清退(共退回现金32840元),完成了整改工作。建立健全财务制度,进一步加强了财务管理。
&&& 六、着力构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长效机制,不断加强和改进卫生计生各项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县委和巡察办的要求,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切实抓好以下三项工作。
(一)构建落实好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制度机制。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落实好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全面抓好卫生计生局的党风廉政建设。以更高的要求和标准,做到身体力行、以上率下、率先垂范,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责任。
(二)着力完善规章制度,构建长效机制。结合卫生计生工作实际,在工作中,更加注重制度建设,通过制度建设,构建长效机制,规范工作,推动工作。
(三)强化督导检查,严明工作纪律。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十项规定的贯彻落实,加强督促检查,进一步加大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力度,坚持不懈抓&四风&问题整治,以优良党风促政风,为全县卫生计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659919。
&&&&&&&&&&&&&&&&&&&&&&&&&&& 中共盐边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党委
&&&&&&&&&&&&&&&&&&&&&&&&&&&&&&&& 2017年11月28日
中共盐边县委员会 盐边县人民政府 主办盐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盐边县电子政务建设管理中心 承办   技术支持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号:蜀ICP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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