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退伍民政部 农村退伍军人门将我分到单位没有没有给我办理社保怎么办

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政策出台14年了,可是到现在我们很多战友还在为缴不缴养老保险而纠结。我建议已经落实了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社保政策,可以缴纳养老保险的地市的战友请接龙,用各地缴费的事实,告诉战友们,请放心缴吧!支持的请发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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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14-07-05 21:19
11:04 发贴:
退役后工作8年单位交的社保,,补交到15年,去年已经领退休工资1480元/月.
发表于:14-07-05 21:20
&ldjczjx&&发表于:14-05-27 14:15&威海有缴社保的
发表于:14-07-05 21:22
&湘川八一&[角落]
发表于:14-05-30 18:29&[]
各地社保情况不同,我自主择业,安置在长沙,但我平时生活在四川某市。这里办社保与长沙一样,也是要求从首次交费直到60岁,必须满15年。军龄不视作交费时间。四川这个市的社保局前几年对自主择业干部办养老保险手续卡得很松,找点关系,把首次保险的时间往前提几年,这样交费时间就比其他自主择业干部提前了几年,交费时间越长,将来养老金计发数就越高。他们几个首次交费时间实际上已经跨到服役期里了,也没人反对。
发表于:14-07-05 21:26
&cdshjy&[角落]
发表于:14-06-05 17:00&[]
成都是可以买养老保险的(已就业或创业的,按社保相关法规规定,还应购买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如果到达法定退休年龄还没缴够最低缴费年限,根据社保法规定,可以继续缴费至最低缴费年限的次月再享受待遇即领取养老金(当然要提前至少一个月到社保局办理手续)。
发表于:14-07-05 21:27
&dh2614&[角落]
发表于:14-06-02 22:05&[]
&据我所知,新疆和广东省是可以的。我是广东的,在46岁的第一个月开始交社保。社保的特点是其保障性,基础养老金的数额很重要,多交没有用。因为领取养老金=基础养老金+过渡养老金+个人账户/170,基础养老金一般的数额是按年5%左右增加,可以推算,现在的养老金缴纳基数是2000元,10年之后约为2000乘以(1+5%)的15次方【约为1.5】为3000元,而你现交的约为500元/月即6000元年,逐年按5%递增至第15年,退休前一年缴纳标准约为9000元年,合计缴纳保险【】/2乘以15约为12万元,按60%的替代率,你届时退休金约为00元/月,每年为22000元,约5年可收回缴费成本。如果你可以活过65岁,恭喜了。退役金不会有变动。按我的经验,我2003年退役时退役金与现役工资同级比为0.8:1,现在已变为0.6:1,10年相对收入减少了20%,随着时间推移,这个比例会更少,估计到退休年龄是0.4左右。若加上社保,估计约为0.6:1.买社保仅是补贴退休后的些许,没有人会眼红的。该政策不会有太大的变化。
发表于:14-07-05 21:29
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养老、失业保险的规定
依据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等13个部门《关于印发<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国转联〔2001〕8号)规定,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被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或者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选用、录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应当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1999国务院令第259号)、《失业保险条例》(1999国务院令第258号)等法规的规定,依法参加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缴纳养老、失业保险费,并享受相应养老、失业保险待遇,其社会保险缴费年限从其在当地缴纳社会保险费之日算起。
发表于:14-07-05 21:30
&消防自择警官&[角落]
发表于:14-04-17 16:53&[]
退役金是国家对你服役期间的养老保障,这一段你大约18-40多岁,养老金是对你40多岁到60岁这一阶级的养老保障。这是不矛盾的。国家为什么出台政策让我们缴养老金,就是到60岁退休时我们退休后的生活质量不至于下降。因此能缴的抓紧缴吧。我是以自由职业者的身份缴的养老金,已经缴了12年,再过3年,我就缴满15年,正好也是60周岁就可以再领一份养老金。
发表于:14-07-05 21:35
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
国转联[2001]8号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就业后,应当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1999国务院令第259号)、《失业保险条例》(1999国务院令第258号)等法规的规定,依法参加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缴纳养老、失业保险费,并享受相应养老、失业保险待遇,其社会保险缴费年限从其在当地缴纳社会保险费之日算起。
关于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
国转联[2006]1号
(十九)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就业后,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当地社会保险,履行缴费义务,并以其实际缴费年限计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发表于:14-07-05 21:37
附相关文件目录:
1、〔2001〕国转联8号:
2、后财〔2012〕547号:
《关于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
3、1999国务院令第259号: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4、1999国务院令第258号:
《失业保险条例》
5、2010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6、国转联〔2006〕1号:
《关于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
发表于:15-04-30 18:40
&&[第2版 04-30 18:40]
谢谢轴不偏战友的分享!
内蒙古没有!
春有百花秋望月,夏有凉风冬听雪,
心中若无烦恼事,便是人生好时节。
发表于:14-07-07 09:03
政策不明确所致今天的结果
&&&&“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家园”论坛
退役自主择业战友及广大善良用户的净土
发表于:14-07-07 17:57
&zhaodadie12&[角落]
发表于:07-04-11 23:17&[]
我在河南省的劳动保障网上找到了政策,还是2003年省答复商丘市的。在http://www.ha.lss.gov.cn/查询。
关于复员退伍军人大中专毕业生等人员就业前后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复函
颁布机关:养老保险处
颁布时间:
文号:豫劳社养老[2003]64号
&&&&&&&&&&&&&&&&&&&&&&&关于复员退伍军人大中专毕业生等人员
&&&&&&&&&&&&&&&&&&&就业前后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复函
商丘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你局《关于军队复员退伍军人转业干部和大中专毕业生等人员待安置分配期间养老保险应如何处理问题的请示》(商劳社文[2003]79号)收悉,现函复如下:
&&&&一、关于复员退伍军人的待分配时间及养老保险问题
&&&&《国务院、中央军委批转民政部、劳动部、总参谋部关于退伍义务兵安置工作随用工单位改革实行劳动合同制意见的通知》(国发[1993]54号)规定:“退伍义务兵的军龄连同待分配时间应一并计算为所在单位的连续工龄和待业、养老保险金投保年限”;《民政部关于印发对&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若干规定的说明的通知》(民[1988]安字19号)规定:待分配时间“是指《条例》规定的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伍军人回到原征集地后等待分配的时间。待分配的时间从报到之日起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因组织造成的原因和其它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不符合《条例》规定安排工作条件的农村籍退伍军人,退伍回乡参加农业生产后,又由劳动部门安排就业或者是自行找到工作列入正式编制的,其军龄亦应与参加工作后的工龄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在企业单位的,即为本企业工龄)。退伍后至参加工作前从事农业生产期间不计算工龄”。因此,城镇义务兵退伍后,回到原征集地等待分配的时间,可视同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但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农村籍退伍军人从事农业生产期间不计算工龄。
&&&&《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军区关于2002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豫政[2002]42号)规定:“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其军龄可视同为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并和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因此,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应从自谋职业之日起,按城镇个体工商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费,服役期间的军龄视同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年限,和其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二、关于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养老保险问题&
&&&&《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印发&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国转联[2001]8号)规定:“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就业后,应当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1999国务院令第259号)、《失业保险条例》(1999国务院令第258号)等法规的规定,依法参加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缴纳养老、失业保险费,并享受相应养老、失业保险待遇,其社会保险缴费年限从其在当地缴纳社会保险费之日算起”。因此,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就业后,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当地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并享受相应养老保险待遇。其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从其在当地缴纳养老保险费之日算起。
&&&&三、关于大中专毕业生的养老保险问题&&&
&&&&大中专毕业生毕业后到企业就业的,自参加工作之日起,由企业和个人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毕业后自谋职业或灵活就业的,可按城镇个体工商户参保办法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费,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二○○三年十二月十一日
发表于:14-07-07 17:59
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参加社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大劳发[2005]80号
各区市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等十三个部门《印发〈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2001]国转联8号)的规定,现就我市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就业后参加社会保险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被企业招用、或自己创办企业的,由所在企业持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和其户籍所在地区市县退役军官管理服务机构出具的《大连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手册》,依法参加我市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到企业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加社会保险相关手续,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符合条件的,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二、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从事个体经营(自由职业者)的,可凭部队师以上单位发给的转业证件和其户籍所在地区市县退役军官管理服务机构出具的《大连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手册》及本人身份证,参加我市城镇个体劳动者养老保险,按照个体劳动者身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符合条件的,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三、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被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招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按照所在单位同等条件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符合条件的,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四、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按照《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国转联[2001]8号)规定,其社会保险缴费年限从其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费之日算起。
  五、本通知下发前已经就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可从其就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之日起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日前补缴社会保险费的,可免收滞纳金。
&&&&&&&&&&
二○○五年九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社会保险& 转业干部& 自主择业& 通知
大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发表于:14-07-07 18:1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政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事厅
新劳社字〔2004〕61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关于军队自主择业转业干部参加城镇企业基本养老
保险社会统筹有关问题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地、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人事局,驻疆部队、武警部队: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中共中央组织部等13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国转联〔2001〕8号)精神,现就军队自主择业转业干部参加城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工作作如下通知:
&&&&&&一、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允许在其户口所在地或就业所在地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参加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后,缴费年限从其在当地缴纳养老保险费之日算起,原军龄不能视同缴费年限。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其实际缴费年限满15年及其以上的,按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可将其个人账户养老金一次性退还本人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二、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需持自治区人事厅出具的身份认定介绍函,经自治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后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参保手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将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参保情况及时反馈给为其按月发放退役金的当地人事部门备案。
&&&&&&三、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或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选用为正式工作人员后,从被选用的下月起,改按计划分配转业干部对待,停发退役金,不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
&&&&&&四、本通知由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民政厅
自治区人事厅
二四年七月五日
主题词:劳动&&军队&&养老保险&&通知
抄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民政局,各地州市社会保险管理局(中心),新疆军区政治部、武警部队政治部。
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2004年7月14日印发
发表于:14-07-07 18:13
&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军队转业干部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意见》
&&&&&&&&&&&&&&&&&&&&&&&&&&川劳社办〔2004〕20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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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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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来随着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方式的变化,各地在办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参加养老保险时,对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军龄是否视同缴费年限等问题,反映规定不明确。现根据有关规定提出以下意见,请按照执行。
 一、根据国务院军队转业班干部安置领导小组等13部门《印发〈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国转联[2001]8号)文件规定,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是指“相对于计划安置的军队转业,选择自主择业,按月领取退役金的转业干部”。其自主就业后,应当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规定,依法参加当地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并享受相应养老保险待遇,其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从其在当地缴纳养老保险费之日算起,在部队服役期间军龄不能视同为缴费年限。( L4 t3 c7 J3 H+ B$ V, T; @1 w+ Z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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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在各类企业、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就业或创办企业的,应按规定参加当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从事个体经营的,应以城镇个体工商户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在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就业的,应按规定参加当地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被机关、人民团体或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选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且当地政府规定开展了机关事业单位全员社会养老保险的,应按规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7
u. \\( |+ b' t% d6 T5 v
  三、由国家计划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和其它退役军人,自参加养老保险后,其在部队服役期间的军龄要视同为缴费年限。
&&&&四、原有规定与上述规定不一致的,改按上述规定执行。
发表于:14-07-07 18:20
看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自主择业人员养老保险的答复
.&&&&1、自主择业退役军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男60岁,女55岁),参加社会保险交费年限达到15年,是不是就能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如何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与自主择业退役金有没有冲突?退休后档案放在哪里?
2、自主择业后一直交纳社会保险,但到法定退休看龄交费提限不够15年,是否可以继续交费,直到15年。然后按第一条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如果可以继续交纳,需如何办理延期交纳手续?有没有相关文件可以参照?
市人力社保局
回复:养老保险
.来信人:
您好,您发来的信件已收悉,现将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1、依据《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国转联[2001]8号)和关于印发《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京人发[2002]20号)文件规定,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就业后,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1999国务院令第259号)和本市基本养老保险相关政策,依法参加了本市基本养老保险且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自办理退休手续次月起按月享受本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时,按实际缴费年限计算。手续的办理依照企业职工办理退休手续的程序办理,详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基础管理,规范退休核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养发【2011】49号)。详见附件1。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领取养老金与退役金没有冲突,退役金照发。达到退休年龄后档案仍存放在区县自主择业管理服务部门。 2、2011年7月1日正式实施的《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针对这一规定,是否适用于自主择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军转干部尚未明确,我们也正在积极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有关部门反应这一情况,待国家或上级主管部门进一步明确后,按具体规定办理。 如果您还想了解人事和劳动保障政策欢迎您拨打咨询电话12333。
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退休核准 附件1.doc&&
发表于:14-07-07 18:28
近段时间以来,关于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社会养老保险问题,自主择业管理中心已经多次发短信说明情况。即: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要求,每个人都要纳入社会养老保险统筹!包括失业人员、超龄人员以及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都要求纳入社会养老保险统筹。而且时间是截止到日。对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社会养老保险问题,从2011年的7月份,自主择业管理中心就连续下发了短信通知,但许多自主择业干部没有引起重视,一直在算小帐,担心所缴纳的费用收不回来,或是会与自主择业退役金合并为一体,而多出费用!这是理解错误!!!请看一下自主择业的相关文件就可以看出端倪。。。&
|1 J3 j/ p- y+ ]% W% M1 `4 o& c
& [2001] 国转联8号文件《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中指出: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所需缴纳的单位缴费部分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由安置地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部门向当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所需经费由安置地政府解决。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依法参加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缴纳养老、失业保险费,并享受相应养老、失业保险待遇,其社会保险缴费年限从其在当地缴纳社会保险费之日算起。(
V8 b! q. r- C' Z
& 以上文件精神可以看出:
{7 ]7 c6 F4 L" a$ t) X
&&&1、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其军龄是不计算在内的。即:不是象公务员一样,工龄即为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从转业当年当月算起,如果你参加了养老保险的话!这次的补缴,就是因为许多人下来时,并没有按时缴纳,日前可以补缴。补缴是有标准的,你到社保机构去查,他们会告诉你怎么交、怎么办理,你不用担心。只是会让你出点血。呵呵。。。
S, B( w! a0 F9 `3 b
& 2、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社会养老保险与退役金合并问题。[2001] 国转联8号文件已经非常明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依法参加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缴纳养老、失业保险费,并享受相应养老、失业保险待遇,其社会保险缴费年限从其在当地缴纳社会保险费之日算起。社会养老保险是从缴纳之日起算,并纳入社会养保险统筹,并没有与退役金合并或混为一谈。即: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既领取退役金,60岁以后,又可以领取社会养老保险金(如果参加了社会养老保险的话)!两者同时兼有,这是[2001]
国转联8号文件的精髓所在,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因为:自主择业退役金永远也不可能赶得上公务员的退休工资!!!地方政府也不可能完全去补这一块,这就是广州自主择业军官的诉求所在!!!因此,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都应该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对自己对社会对政府都有好处。不管你们交与不交,反正我是补缴了。因我已经从2008年6月参加了养老保险。此次补缴的是2002年8月(批准转业次月)补缴至2008年5月,补缴款21000多元。本来2002年4月到公司时,当时的社保基数才500元,还是我自己亲自去办理的,个人8%才40元,现在补交达到了每月300元(个人全部20%),晚交真亏!不交肯定更亏!!!
发表于:14-07-07 18:46
农六师五家渠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师市劳社险发〔2008〕3号
农八师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你局关于军队自主择业专业干部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允许其在户口所在师或就业所在师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参加养老保险后,缴费年限从其缴纳养老保险费之日算起,原军龄不能视同缴费年限。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其实际缴费年限满15年及其以上的,按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可将其个人账户养老金一次性退还本人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二、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需持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身份认定介绍函,经师劳动保障局审核后办理参保手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将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参保情况及时反馈给为其按月发放退役金的人事部门备案。
三、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或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选用为正式工作人员后,从被选用的次月起,改按计划分配转业干部对待,停发退役金,不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四、本复函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兵团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00八年二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劳动
军队转业干部 养老保险 通知
农六师五家渠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发表于:14-07-07 19:11
新疆轮台县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可从转业的次月起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作者:人事劳动局
刘志江&&&&&核稿:
&&&&来源:本站原创&&&&&发布时间:2011年03月15日&&&&点击数:&500 &&&编辑:县网络中心 【字体:小&大】
为了进一步做好军队自主择业转业干部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工作,使他们享受中央及地方给予的优惠政策及待遇,特允许他们在转业的次月起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这在最新出台的社会保险政策中做了明确规定。
自主择业转业干部是指:从部队领取转业费,地方政府不负责安置工作,每个月按月领取退役金的原军队干部。自2003年开始接收自主择业转业干部以来,我县已将14名自主择业转业干部纳入了管理服务范围,并认真做好他们的医疗保险的征缴以及年度取暖费和独身子女费的发放工作。随着社会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自主择业转业干部盼望要求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愿望越来越强烈,希望尽早加入社保行列。
新的政策规定:自主择业转业干部转业到地方后,本人要求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可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允许从转业的次月起按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参保补费(并补缴利息)。缴费年限从参保之日计算,原军龄不做为视同缴费年限。
目前,有参保意愿的自主择业转业干部的参保缴费工作正在有序进行当中。
发表于:14-07-07 21:12
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医疗保障和养老失业保险
陕军转联字[2001]07号
  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医疗保障和养老、失业保险,根据
《关于贯彻〈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的实施意见》(陕军转联字[2001]07号)规定:
  (一)、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未被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录用期间,按照各市的有关规定,统一参加安置地的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所需缴纳的单位缴费部分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由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机构向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缴纳。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其退役金为计算基数,按规定费率由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机构在每月发放的个人退役金中代扣,统一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省直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参加西安市医疗保险,统一执行西安市医疗保险标准,其医疗保险所需的单位缴费部分由省财政按照西安市的医疗保险标准拨入西安市财政,具体医疗保险手续由西安市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安置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当地医疗保险的规定为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设立个人帐户。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服役期间的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基金余额转入本人新的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
  (二)、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被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或者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录用后,按照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享受所在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医疗保险待遇,所需费用由所在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缴纳。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就业后,要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1999国务院令第259号)、《失业保险条例》(1999国务院令第258号)和我省有关规定,依法参加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缴纳养老、失业保险费,并享受相应养老、失业保险待遇,其社会保险缴费年限从其在当地缴纳社会保险费之日算起。
  (三)、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其社会保险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发表于:14-07-09 13:37
关于印发《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杭劳社险[号
二○○七年六月五日
&…………………………
23、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就业后,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履行缴费义务,其军龄不再视同缴费年限,而以其实际缴费年限计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
中共杭州市委办公厅文件
市委办[2010]2号
市委办公厅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基本养老保障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杭州市基本养老保障办法实施细则
根据《杭州市基本养老保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养老保障制度实施运行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
(二十三)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就业后,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履行缴费义务,其军龄不再视同缴费年限,基本养老金按实际缴费年限计发;
发表于:14-07-12 20:28
关于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5年的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缴纳养老保险问题的通知&
大连市人事局:
&&& 贵局《关于协商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5年的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缴纳养老保险问题的函》收悉,经研究,现复函如下:
一、根据《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国转联[2006]1号)和《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参加社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大劳发[2005]80号)规定,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可按实际转业时间参加我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以其实际缴费年限计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2009年内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可免收滞纳金。
二、根据《关于城镇职工参加社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大劳发[号)有关规定,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缴费,待缴费年限满15年时,再办理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手续,并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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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 2009年3月5日
发表于:14-07-17 15:00
希望各地战友踊跃参与,有文件上传文件,没有文件把你所在地区怎么落实社保政策的告诉大家,让大家共同分享。例如:我们****市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在企业就业的,由企业代为缴纳社会保险,失业后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保险转为个人缴纳;没有就业的可以以灵活就业的身份缴纳养老保险......。
& & 累积后的成果,可以回答多年来有些战友怎么也说不清的问题,帮助大家理清思路,在社保政策上不要再犯迷糊。谢谢大家!
发表于:14-08-11 09:47
发表于:14-08-21 21:19
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为什么要参加社保?
参加社保是待遇补差。大多数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拿的是转业时职务的78%~90%的退役金,拿到91%~100%的人数极少,且再没有职务提升,再没有职务提升带来的工资增长。每次国家统一提薪时,根据个人比例不同还要相应减少。随着时间的推移,退役金比例累积的提薪负增长会很大,与同期在军队、在地方计划安置岗位上的转业战友的差距会越来越大,生活待遇相对应地不断下降,易引发社会矛盾。国家学习国外的做法,进行顶层设计,用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参加社会保险的办法来弥补这块差额,以保持涉军群体待遇的均衡和社会稳定。
发表于:14-09-16 16:03
一旦参加社会保险,医保不能享受公务员待遇
发表于:14-09-19 19:54
回复 第27楼 的 @武汉工兵连:
一是可以以灵活就业身份缴纳社保,只缴社保,不缴医保;二是在企业就业的有的地市也可不缴医保;三是在企业缴医保的,到退休年龄时应该将医保转回来,继续享受公务员的医保待遇。各地执行时稍有差异。
发表于:14-12-21 20:56
发表于:15-01-03 18:45
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闽劳社[2002]文312号
福建省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劳动保障管理服务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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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日期&&&& 执行日期& &
四、妥善做好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社会保险接续工作
  (一)养老保险方面
  1、军队转业干部在参加地方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其军龄可以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
  2、各地在办理军队转业干部随迁家属子女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工作时,跨省级统筹范围转移的职工,个人帐户存储额也随同转移。日之前的个人帐户,只转个人缴费部分;在省级统筹范围内转移的,只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帐户档案。
  (二)失业保险方面
  1、军队转业干部按照安置地有关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接收单位和个人按规定费率缴纳失业保险费后,其军龄视为失业保险缴费年限。
  2、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要按照安置地有关规定,做好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随迁家属失业保险的衔接工作。
发表于:15-01-15 21:41
一人一份!别想一贪心
发表于:15-02-14 21:26
2015年公务员、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改革后,实行养老保险和职业年薪制,与我们一样,到退休也是拿两份。拿两份的群体有很多,没有什么希奇的。
发表于:15-04-17 12:00
我们这找到工作也能交,但我还没找工作
发表于:15-04-20 16:32
退役军官为什么要参加养老保险之我见
& & & & & & & & 李广龙
关于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为什么要参加养老保险?自有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安置政策以来,在退役战友和地方部分人员中一直争论不休。在我看来,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参加养老保险就是待遇补差。
假设有三位战友一起当兵,到40岁时职务相同,一位选择自主择业,一位选择计划安置,一位在部队继续服役。自主择业的退役金与其他二人的工资(后来的退休金)会产生三个差:一是职务工资差。自主择业的职务工资从转业时起被永远固定了,再没有职务提升带来的退役金增长。另两位还有上升空间,不管到地方和继续服役的退休前至少还有一次职务提升的机会。而职务提升又是我国现阶段公职人员提高工资收入的主要途径。二是调资比例差。国家和军队每一次调薪时,退休、退役的与现役和在职人员之间有个比例差,因为每一次都不一样,非专业人员很难准确计算。三是自身比例差。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自身的比例从78%~100%不等,且退役金增长数额越大,这个差就越大。这个差个人是可以计算出来的。这三个差运行20余年后,退役金会积累很大的负增长额,与同期在军队服役、在地方计划安置岗位上的转业战友的差距会非常大(营职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替代率会更低),生活待遇也会相对应地下降,易引发社会矛盾。怎么来弥补这三个差,保证老年时待遇不降低,没有失落感?国家学习国外的做法,用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参加社会保险的办法来弥补这块差额,以保持涉军群体待遇的均衡和社会稳定。这就像公务员社保并轨后,养老金不足部分要靠职业年金补的道理一样。这也是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为什么要拿两块的道理。原先有很多人不理解,现在有公务员拿两块作伴,我们的战友和社会应该理解了。因此,应该呼吁年轻的、职务低的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应该积极参加养老保险,以保证退休时生活质量不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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