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会计在镇政府办公事突发脑梗塞急救措施政府负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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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樵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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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党政群机关
主要职责机构设置规定
根据《中共佛山市南海区委办公室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海区简政强镇事权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南办发〔<SPAN style="FONT-SIZE: 16 FONT-FAMILY: 仿宋_GB〕44号)和佛山市南海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佛山市南海区镇(街道)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南机编〔<SPAN style="FONT-SIZE: 16 FONT-FAMILY: 仿宋_GB〕33号)精神,现结合镇实际情况,把各部门职责明晰如下:
一、西樵镇党政群机关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讨论决定本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
(三)领导镇各综合性办事机构和群团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四)负责镇党委、企事业单位和村、居党组织的建设。
(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
(六)领导辖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等工作。
(七)编制和执行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编制并执行财政预算。
(八)负责本行政区域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行政管理工作。
(九)负责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人身、民主、财产等合法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十)指导、支持和帮助村(居)民委员会工作。
(十一)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
(十二)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能,镇机关设置14个综合性办事机构,管理5个区镇双重管理机构。其机构名称及职责如下:
(一)党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政协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与其合署办公,党委办公室挂政务管理办公室、公共决策咨询办公室、法制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牌子)
负责镇党委、政府日常事务,协调工作部门间的关系;做好调查研究,检查督办上级有关方针、政策的实施情况和党政领导班子作出的决议、决定等的执行情况;负责文书档案、保密、信息等工作;负责接待、行政管理和后勤保障等工作;组织联络镇政协委员依法参与各种活动;负责镇政务管理、社会治理网格化体系建设与管理工作;在区政务管理办公室指导下,统筹协调镇行政服务、智慧城市指挥、社会治理网格化等工作;负责镇法制工作,组织镇党委、镇政府重大方针、政策、措施发布前的法制调研和合法性审查,专题研究法律性、政策性的重大问题,为镇党委、镇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行政事务的处理提供法律参考意见;开展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归口管理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所;承办党委、镇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服务中心职责:
负责对镇政府各职能部门的行政审批事务进行管理、协调和监督,制定行政审批工作的管理规定,提出和实施深化审批制度改革的方案;负责对社区行政服务中心监督管理;制定中心的各项管理制度及对社区行政服务中心的考核监督制度,建立和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制定并负责安排实施各有关职能部门进入中心的计划;协调职能部门的审批业务;建立和完善信息化自动化智能管理系统,并运用该系统监管、收集、整理各工作窗口受理业务的情况和数据,对统计数据进行分析研究,为制定和调整政策、规定提供依据;为进入中心的工作窗口提供必备的办公条件,负责中心的后勤保障工作;受理投资者、企事业单位和群众的投诉,督促各工作窗口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国内外投资者、企事业单位和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其在中心得到热情、公平、高效、优质的服务。督促社区中心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为基层群众提供无差别化行政服务。
公共资源交易所职责:
一是根据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相关交易管理办法和业务操作规程,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开展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政府采购、镇(街道)属公有资产交易和农村集体资产交易(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交易外)等活动。二是为交易主体提供各类交易或采购服务、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咨询与服务;为交易活动提供规范的场地和服务,为行业监管、行政监督及其他相关机构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三是对交易现场活动进行场内管理,提供交易或采购全过程见证服务;接受行业主管部门、行政监管部门的业务指导、考核和监督。四是受理有关部门、机构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其他交易事项。五是协助行业主管部门、行政监察部门等处理交易投诉。六是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政务管理办公室职责:
负责镇政务管理、社会治理网格化体系建设与管理工作;在区政务管理办公室指导下,统筹协调镇行政服务、智慧城市指挥、社会治理网格化等工作。
(二)人大办公室
组织联络人大代表依法参与各种活动,负责镇人民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
(三)组织工作办公室(加挂党联系社群工作办公室牌子)
负责党的思想、作风和组织建设,承担新时期党员教育、党员管理、发展党员、收缴党费、基层党组织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制定镇综合性办事机构及镇属单位的人员配置方案;承担基层组织领导班子及镇综合性办事机构干部选拔、考察、调整、任用及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承担镇聘员的招考、录(聘)用、培训教育、解聘、调配交流、年度考核、工资福利待遇等工作;承担军队转业干部的属地管理工作;负责老干部、人才工作;承担镇干部、党员、机构编制、工资福利等方面的年度统计以及干部人事档案的管理;负责绩效管理相关工作;承办党委、镇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党联系社群工作办公室职责:
统筹指导和综合协调镇开展群众工作,督促检查相关政策、措施和重点任务的落实情况,参与配合健全群众工作管理绩效评价体系;推进和创新党直接联系群众的工作;统筹、整合、协调镇联系服务群众的资源,建立和完善覆盖镇、村(社区)两级联动的直接联系群众体系。
(四)宣传文体办公室(加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牌子)
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宣传、文化、体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党员干部的理论学习教育;把握新闻舆论导向,统筹落实对内、对外的宣传工作;组织、协调、监管各项宣传活动,负责本地网络舆情的监控和引导;组织开展精神文明创建系列活动;拟订镇文化、体育发展计划;承担镇体育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各项体育活动,承担体育经营场所管理和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工作;组织指导旅游项目的规划和旅游产品的开发,培育和拓展旅游市场;负责开展文体旅游市场监管工作;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归口管理文化站;协调广播电视等传媒部门;承办党委、镇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综治信访维稳办公室(加挂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社会工作委员会、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局牌子)
组织、协调、指导镇各工作机构和各社区(村、居)开展维护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对辖区内社会治安突出问题进行整治,打击和预防各种危害社会的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重点群体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加强对违法犯罪人员的教育、挽救和改造,完善社会管理,化解矛盾,保障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对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和苗头开展排查工作,掌握辖区内维稳及综治工作进展情况,针对突出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承担防范和处理邪教的相关工作;负责创建安全文明小区工作;负责镇信访工作;承办党委、镇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社会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
1.综合协调镇(街道)加强社会工作的财政投入、组织架构、服务载体、联动机制的建设,负责本镇(街道)社会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的分解落实。
2.配合宣传、推广南海社会建设总体理念与品牌,推动建立健全共同价值体系和社会规范,统筹加强社会公德和社会诚信建设。
3.推动镇(街道)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工作的开展,着力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社会建设,并完善监督管理体系。
4.健全社会工作组织体系,推动社会建设和管理体制改革创新,配合推进社会领域党建工作。
5.统筹推进政府职能转移,扩大公共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策划指导社会服务载体(基地)建设。协调构建社会治安防控、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管理服务、虚拟社会管理等体系及综合性社会救助体系。
6.统筹推进和创新群众工作,收集群众关于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协调建立健全群众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权益保障机制。
7.围绕实践需要,指导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开展多层次专业知识培训,推进大社工体系构建。
8.完成镇(街道)党(工)委、镇(街道)政府(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局(加挂新市民事务办公室牌子)
1.划入镇(街道)社工委有关协调构建流动人口管理体系的职能;
2.流管局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流管工作部署,监督、指导、协调镇(街道)各相关单位做好流动人口和出租屋服务管理工作并落实公共服务均等化,做好流管专业队员的招聘、培训和日常管理工作;受住建管理、人力资源、人口计生、公安等部门的委托,开展居住登记、居住证办理、出租屋登记备案、流动人口计生等流动人口和出租屋日常基础信息采集和业务办理工作,协调构建流动人口管理体系。
(六)经济促进局
拟订辖区内的经济和产业发展规划,引导产业结构调整,制定实施相关区域经济政策;负责并承接区发改局(含物价、粮食管理)、经促局(经贸)(含中小企业局、盐业管理局、电力资源管理)、科技局、烟草专卖局、三产办、上市办、金融办等部门相关职能,开展镇内相关工作;负责“三旧”改造、质量技术监督、统计、打假、打私、打传、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市场升级改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等工作;联系工商、税务、供电、海关、检验检疫等部门;指导镇商会(协会)开展工作;承办党委、镇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社会工作局(加挂农林渔业局、城乡统筹局、西樵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牌子)
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有关文件的精神;对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推进居(村)民自治工作;负责村、组务公开管理和基层政权(村居)建设工作;负责民政、老年人管理服务、残疾人管理服务、殡葬改革工作;负责协调救灾、救济;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监督各类社会福利机构、企业;负责社会组织的培育和管理工作;负责双拥优抚、退伍军人的接收安置工作;负责婚姻登记工作;负责区划地名管理工作;负责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负责管理慈善会;负责统战、民族宗教、港澳台工作和外事侨务工作;统筹发展社工;统筹、协调社会治理网格化工作;归口管理工会、共青团、妇联、福利中心;承办党委、镇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城乡统筹局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在城乡的各项路线、方针和政策,指导、深化和完善城乡改革,调解城乡矛盾,加强村(居)集体经济组织、集体资产、财务、承包合同及干部报酬的监督和管理,指导和促进村(居)集体经济稳步发展;综合分析和反映农村、农民的工作动态和信息,协调好发展经济与稳定农村大局的关系;负责扶贫开发和建设工作;协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审计工作;
负责农业资源规划、生态农业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负责农业、林业资源保护、开发和利用,指导农业生产,提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意见和措施;组织农业防灾、应急管理、指导造林绿化、义务植树和森林防火;负责牲畜屠宰管理工作;
归口管理农林服务中心(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管职责除外),农村财务监管中心,股权管理办公室;承办镇党委镇政府和上级相关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农林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农林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负责辖区内农业、畜牧、水产、林业、农机先进适用新技术、新品种和新设备的引进、示范和推广;
3.开展农林业植物病虫害、水产病害、畜禽疫病的预防、监测和综合防治;
4.负责农林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扑杀;
5.对动物实施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和动物产品检疫,协助办理有关动物防疫、检疫证及标识的审批、发放和监督检查;
6.负责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7.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定性检测;
8.承担农产品、水产品种养技术指导、质量检测、疫病防控等主要监管服务职责。
9.承担造林绿化任务,开展护林防火的宣传和管理;
10.宣传有关农林业法律法规、农林业先进适用技术,组织农林业专业技术培训与交流,提供技术信息及技术咨询服务。
工会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工会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镇工会工作计划,部署开展全镇工会工作。
2.推动非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全面建会,发展会员,有序推进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指导产业(行业)工会开展工作。协管工会干部和开展培训教育工作。
3.维护职工劳动就业、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等合法权益,指导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督促企业规范用工制度,签订劳动合同,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劳动争议处理和调节劳动关系等工作。
4.开展工会关心关爱行动,健全完善救助、维权、帮扶、服务四位一体的帮扶模式,落实职工互助互济保障工作。
5.动员职工发扬艰苦创业精神,以主人翁的态度从事劳动和工作,为经济建设建功立业,动员组织职工支持、推进企业改革。
&6.组织指导职工开展劳动竞赛、技术革新、合理化建议、职工群众经济技术创新活动,扎实推进安康杯竞赛活动,做好劳动模范、工人先锋号、先进生产(工作)者及先进集体的评选、管理工作。
7.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推进企业厂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指导企业召开职代会。组织职工行使民主权利,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参与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参与本单位的民主管理。
8.组织指导基层工会开展职工的思想政治、职业道德、科学技术教育和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
9.负责审核镇属各级工会的财务预决算、报表和工会经费的收缴、上解工作。
10.承办镇委和镇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共青团主要职责:
1.在镇党委、政府和上级团委的领导下,全面加强团的组织、思想和制度建设。
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共青团工作的方针、政策及上级党团组织的有关文件和决定。
3.积极发挥党的助手作用,经常向党组织请示和汇报工作,及时向党团组织反映团员青年的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
4.加强团的组织建设,依托“党建带团建”,做好“推优入党”工作。
5.加强对团员和青年的教育和管理,依法维护团员和青年的合法权益,严肃团的纪律。
6.组织团员青年积极开展青年志愿者行动,参与社会实践、帮困助学、希望工程等活动。 广泛开展有益于团员青年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
7.负责团员青年的思想、理论教育,组织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团的有关知识,深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积极践行科学发展观。
8.负责团内年度统计和团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
9.积极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妇联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拟定各项妇女工作计划,指导基层妇女组织开展工作。
2.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普及有关妇女、儿童的法律知识;开展村居维权工作,处理妇女群众日常的来信来访,为受害妇女儿童提供法律援助和社会服务;协调社会力量为儿童办好事、实事;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监督、评估妇女儿童发展规划。
3.教育、引导广大妇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动员和组织妇女参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开展双学双比、巾帼建功活动,提高妇女的文化科技素质和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能力。
4.帮助妇女拓宽就业渠道,促进妇女广泛就业;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开展和谐社会、和睦家庭建设。
5.深入调查研究、了解妇女群众的愿望和要求,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各类教育活动。
6.建立和完善学习培训、工作会议、评比表彰等工作制度,提升基层妇女干部整体素质,做好培养推荐基层后备妇女干部工作。
7.负责村居妇联的建立与发展,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谊,积极发展与各妇女组织的友好交往,增进了解和友谊;更好地服务广大妇女、儿童、家庭,营造村居和谐社会。
8.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交办事项。
福利中心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老年服务政策,负责做好辖区五保、孤寡老人供养、自费老人颐养的咨询、宣传工作;做好申请入住老人的审核及办理入退手续;负责做好入住老人生活的日常照料、护理康复、精神慰藉等服务;负责组织老人进行时事政治、精神文明、居家安全等方面的教育,组织老人进行各种有益身心健康的文体娱乐活动。
(八)财政局(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编制镇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镇人民政府委托,向镇人民代表大会报告预算及其执行情况;组织实施镇部门预算编制;承担镇财政资金的审核、支付和会计核算工作。配合税务部门税收征管工作,跟进税收入库进度,管理非税收入。管理和监督镇各项财政支出,对财政资金实行绩效考评及动态项目库管理。管理地方政府性债务。负责镇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统一核定镇行政事业单位的经费标准。监督检查镇财税方针、政策、法规和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对镇财政性投资项目预、决、结算等实施审价和监督管理。负责政府采购及招投标管理。负责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负责会计事务管理。归口管理财务结算中心。派驻财务总监。承办党委、镇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区有关公共资源交易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执行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规则、管理制度、进场交易项目目录,根据本镇(街道)实际可作调整或制订实施细则;负责对公共资源交易文件及相关资料的合法性和规范性进行审查备案;负责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政策及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对公共资源交易从业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协助区资管办做好评标专家、招标代理的日常管理和培训考核工作;协助区资管办做好本行业企业诚信管理工作;协助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和处理投诉;承担镇(街道)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务结算中心工作职责:
财务结算中心是对纳入管理的单位财务收支活动进行集中核算、统一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负责单位的出纳管理工作,为单位办理资金结算业务,对纳入管理的银行帐户进行定期对帐管理,确保资金的安全。
2.负责单位的会计核算管理工作,严格按照财经制度及预算安排认真核算单位的财务收支,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对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及时进行财务分析,并将财务报表准时报送单位负责人及镇分管领导,让领导根据财务数据进行决策。
3.协助财政组织非税收入,指导单位做好收入台帐,根据单位的收费标准,及时收取收入,对不能及时收取的款项及时反映,做到应收尽收。
4.加强单位的资产管理工作,做好单位各类资产的台帐,定期组织资产盘点,确保帐实相符,优化盘活资产,提高资产的使用率。
5.加强单位票据管理工作,严格执行票据的领、销、存手续,确保票款相符。
6.协助单位做好当年的预算调整及下一年度的预算工作。
7.协助财政及单位开展绩效评价管理工作,及单位债权债务的清查工作。
8.开展各项监督管理工作,具体包括:备用金检查、现金及有价证券的检查、银行存款及网上银行的检查、大额资金及专项资金的跟踪检查、支票及财务印章的检查、资产的检查、内部审计、接受监管部门审计。
9.负责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定期将当年的会计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建立健全的会计资料借阅的档案管理制度。
10.负责对报帐员及单位财务人员的专业知识及思想道德的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的综合素质。
11.指导单位完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九)国土城建和水务局(挂市政管理办公室牌子)
负责镇、村委会(居委会)的建设管理;协调辖区内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的建设管理;配合开展城乡建设的规划工作;负责镇房地产和物业行业管理;负责指导村镇建设和农村住房建设工作;负责辖区内住房保障工作;负责协调辖区内的人防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征地拆迁工作;负责辖区内的供水、供气等市政管线的规划管理;负责辖区范围内桥梁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危桥、危房、山体的检查监管工作;负责镇 三防工作;归口管理水利管理所、房产管理所、水利排灌养护站;承办党委、镇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政管理办公室职责:
负责镇市政基础设施、环境卫生、园林绿化、辖区路灯等的管理;指导协调全镇市容市貌和市政环卫的管理工作;负责排水、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的行业监督管理;负责指导辖区内的排水、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等基础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监督市政排水行业的服务质量与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职责:
1.贯彻执行镇委镇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对市政管理规划、建设、改造等相关工作。
2.参与市政工程规划、建设和改造及负责镇内市政设施、城区下水管道的维修和管养等工作。
3.负责镇内路灯的规划、建设和维护等工作。
4.负责镇内主干道、镇级(乡村路)道路和城区内绿化的规划、建设和改造等管养工作。
5.依法依规对各城区内相关单位、商业店铺收取卫生清洁费和各有关市场的管理收费工作。
6.负责城区内除四害消杀和有关单位有偿除四害消杀等服务工作,以及指导农村除四害消杀工作。
7.各城区内和有关镇内镇级(乡村路)道路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上门收集垃圾、清运等工作。
8.负责绿道规划建设以及日常维护清扫等工作。
9.污水管网管理。
水利管理所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 、省、市和区有关水行政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统筹、协调辖区的水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对水域、水务工程进行日常管理、保护和监控。
.在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指导下管理辖区的水资源(含地表水、地下水),组织水资源的调度管理工作,协助组织开展及实施有关水环境治理及水资源保护规划。
.组织辖区的水务工程设施、河道、水库及其岸线的整治、管理和保护;指导养护站做好日常养护工作。
.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管理;指导、监督水土保持方案实施。
.协助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在本辖区范围内的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协助监督检查水事活动、调解水事纠纷。
.配合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开展水行政管理、水务工程建设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本镇水务科技和水务信息化工作。
.协助西樵镇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承办西樵镇人民政府、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房产管理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关于房产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负责房地产权属登记发证的收件、调查实勘、初复审等前期工作,负责房地产权属档案的整理和保管;
3.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房屋管理、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城市危险房屋管理、公房管理、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管理、房屋租赁市场管理和白蚁防治企业资质申报及年审等工作。
4.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小区物业管理、房地产市场管理、商品房预售管理、房地产中介机构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申报及年审等工作。
水利排灌养护站主要职责:
1.业务上接受所在镇(街道)水利管理所指导;
2.对由本镇(街道)管理的堤围按省定的二级河道目标管理实施日常维护,包括堤围割草除杂、清障、除鼠灭蚁、堤顶道路维修、堤围工程日常检查养护等;
3.对由本镇(街道)管理的机电排灌设施实施养护和运行操作,包括日常的各种设备维修养护,开机排涝,农业用水灌溉等;
4.对由本镇(街道)管理的小型水库实施日常养护维修,包括用水调度,农业灌溉用水,排水设施维修养护,反滤设施维修,主副坝除鼠灭蚁、除杂、清障,坝顶坝坡维修等;
5.对由本镇(街道)管理的水(船)闸实施养护维修,包括水(船)闸的调度运行使用、引水灌溉、各种设备及水工建筑物维修养护等。
6.对由本镇(街道)管理的主干、支干河涌以及支毛涌进行巡查、日常保洁养护。
7.协助水利管理所巡查各类违章水事案件,有责任及时报告各类违章水事案件的行为。
8.按照镇(街道)三防指挥所的要求落实各项三防工作。
(十)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贯彻落实各级关于医疗卫生、公共卫生、计划生育管理等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推进爱国卫生运动、初级卫生保健工作;负责镇医疗卫生管理工作,协调突发事件的医疗救护工作;负责镇公共卫生工作,包括传染病防控、计划免疫、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社区卫生、慢性病和精神病的管理等工作;负责义务献血组织管理工作;执行、落实上级政府下达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拟订镇计划生育制度和动态目标管理责任制并组织实施;承担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承担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归口管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监督分所(餐饮业、食堂的食品安全卫生许可及日常监督管理职责除外);承办党委、镇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卫生监督分所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卫生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协调、指导、监控、检查、督促和落实全镇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组织实施全镇卫生监督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相关卫生监督指引、要求;组织实施全镇卫生监督专项整治、专项检查和专项抽检计划;负责受理对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负责全镇卫生案件和上级交办卫生监督案件的调查处理;负责全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理;对全镇卫生行政许可和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进行质量控制、督促检查和评估;开展执法稽查,对全镇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执法风纪、行为进行督察;协助上级对放射诊疗单位的放射诊疗许可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依法对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监督检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打击非法行医,查处违法行为;负责传染病防控的卫生监督工作,落实疾病预防控制措施,查处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行为;负责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查处集中式供水单位的违法行为;开展学校卫生监督执法,指导、协调全镇学校卫生工作,监督落实学生常见病防治措施,查处违法行为;实施消毒产品和涉水产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执法;协助省、市、区级卫生监督部门做好卫生许可和预防性卫生监督工作;负责全镇卫生监督信息的汇总、核实、分析和上报工作;组织全镇卫生监督业务的科研、培训,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承办镇委、镇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职责:
.负责组织以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的实施。
()社区预防:社区卫生诊断,传染病疫情报告和监测,预防接种,结核病、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预防,常见传染病防治,地方病、寄生虫病防治,健康档案管理,爱国卫生指导,协助政府处理突发性卫生事件等。
()社区保健:妇女保健,儿童保健,老年保健等。
()社区医疗: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社区现场应急救护,慢性病筛查和重点慢性病病例管理,精神病患者服务,转诊服务等。
()社区康复:残疾康复,疾病恢复期康复,家庭和社区康复训练指导等。
()社区健康教育:卫生知识普及,个体和群体的健康服务,重点人员与重点场所健康教育,宣传健康行为和生活方式等。
()社区计划生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与咨询指导,发放避孕药具等。
.负责本区域的社区卫生服务站综合协调工作和运行绩效考评。
.承担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公共卫生服务和批准的其他社区卫生服务。
.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十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加挂消防办公室牌子)
负责宣传和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负责监督检查本辖区内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及时组织排查各类事故隐患,督促隐患单位落实整改;负责协调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依法依规行使安全生产监察和执法工作;综合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存储等工作;监督检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监督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工作。依法组织、指导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指导、协调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等应急救援工作;负责职业病前期预防、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职能。
消防办公室职责:
1.根据公安消防部门关于落实上级有关消防工作规定、指示和要求,结合我镇消防工作的实际提出具体的意见、建议、要求和实施办法,及时向防火委员会报告,并根据委员会的要求,协调有关部门实施。
2.办公室根据公安消防部门提供的我镇消防安全工作资料和具体建议,掌握消防工作动态,分析火灾形势和消防工作形势,向委员会汇报消防工作情况,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
3.对公安消防部门提出涉及全面性消防工作和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与公安消防部门及有关单位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工作意见和解决办法,经委员会同意后组织实施。
4.制定对村(居)委会及行业主管部门年度考核标准和实施细则,经委员会同意后,组织具体的考核工作。
5.负责协调防火委成员单位开展调研、检查、督查等工作。
6.承办防火委员会会议筹备、文件起草和印发等日常工作。
(十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西樵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贯彻执行各级有关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酒类食品)、药品(含中药、民族药)、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制定相关的实施办法并监督执行,统筹全镇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负责餐饮业、食堂的食品安全卫生许可及日常监管执法工作;负责食品生产、食品流通监管执法工作;负责农产品流通环节的监管;承担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指导、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协同做好打私、打假、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等扰乱市场秩序违法行为的查处整治工作;承办党委、镇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三)西樵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办公室
负责西樵山风景名胜区相关管理工作、西樵山山上执法管理工作。
(十四)武装部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军事路线、法律、法规,执行党委的决议和上级军事机关的指示、命令。
2.负责征兵工作。
3.负责当地的国防教育和军事训练工作,在有关部门协同下具体组织实施。
4.负责民兵组织建设,做好民兵、地方与军事专业技术对口人员预备役的登记统计上报工作。
5.负责武器装备、弹药和训练器材的管理工作。
6.平时组织民兵完成战备执勤任务,战时征集兵员,组建部队,率领民兵参战和支援前线。
7.完成党委和上级军事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镇双重管理机构:
(一)镇纪律检查委员会(区纪委西樵镇纪工委、区监察局西樵镇分局与其合署办公)
承担纪委日常工作和监察及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协助镇党委、镇政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反腐倡廉教育和党员干部监督工作;受理对党员干部的检举控告,查办审批权限内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负责对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镇财政投资和以镇财政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决算、效益情况进行审计;对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负责对镇各综合性办事机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资金的其他事业组织的财政、财务收支进行审计;对镇各部门和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负责镇所属单位的政务监督和绩效审计工作;承办党委、镇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佛山市南海区西樵城市管理局
代表区城市管理局负责贯彻执行城市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城市管理的综合执法工作;根据区城市管理局的统一调度,到其他镇(街道)代表区局行使行政执法权;行使区城市管理局赋予的对临时占用道路、公共用地和户外悬挂物的行政许可权;统筹各参与城市管理的单位和部门;承办党委、镇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西樵镇城市管理委员会职责:
西樵镇城市管理委员会是西樵镇城市管理工作的决策指挥机构,统一指挥、调配城市管理资源,统一协调、组织、开展城市管理工作。
西樵镇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西樵镇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为西樵镇城市管理委员会下设的办公室,负责处理西樵镇城市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西樵镇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内设综合科、城市管理监督考评中心和数字城市管理指挥中心。综合科负责筹备镇城管委会议、日常专项整治行动的总结汇报、城市管理考评季度明检资料的汇总等有关工作。城市管理监督考评中心负责组织季度、年终城市管理督查及考评考核,定期通报城市管理考评考核结果。数字城市管理指挥中心负责全镇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调度和协调工作,负责对各类城市管理信息的收集、分析和整理,对城市管理现状及镇级责任部门、各村(居)委会和相关责任人履行城市管理职责的情况提供考核评价报告,并受理数字化城市管理的投诉、举报等有关工作。
(三)南海区交通运输局西樵分局职责
行使区局赋予的对道路旅客和货物运输及其站场、机动车维修和驾驶员培训等相关业务实施行政许可和监管;负责对公交和出租车实施行业许可、服务质量考评;负责客、货运及公交从业员资格发证和管理;负责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监管及技术等级评定的监管工作;负责镇(街道)基层交管机构的建设和管理;负责辖区内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和检查工作,监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代表区局,分别在各自镇(街道)行政区域内具体行使国务院和省、市、区人民政府规定的道路运政、水路运政、港口行政、公路路政执法权。
西樵交通管理所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省人民政府和各级交通主管部门有关道路运输的方针、政策、法规。
1.负责区局授权的对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机动车维修等具体管理工作。
2.负责具体实施辖区内从事道路客货运输经营和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日常行业管理、监督工作;负责建立有关台账和工作日志,掌握运力、运量情况,及时上报各项统计资料。
3.负责对辖区道路运输车辆、道路运输经营业户的年度审验的具体工作;负责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监管及营运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工作的具体工作;负责核发、回收、管理道路运输业的统一单证。
4.负责对公共交通和出租车服务质量考评和公交驾驶员考评的具体实施工作;负责道路运输行业及公交、出租车企业从业人员资格的具体管理工作;组织运输经营者学习,进行政策、法规和职业道德的宣传教育。
5.负责调解辖区道路运输经营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纠纷;负责辖区内道路运输经营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公共交通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和检查工作,监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6.负责西樵镇政府、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南海区环境保护局西樵分局
代表区环境保护局负责贯彻执行环境保护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环境保护的综合执法工作; 负责环境标准的组织实施和环保产业管理;负责环境综合整治和考核、监测工作;负责指导推动辖区内节能降耗工作的开展;负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和农业污染防治;负责固体废物收运贮存处置的专项规划编制及管理实施;负责企事业单位固体废物年度登记和经营许可证管理。
(五)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樵分局(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西樵分局与其合署办公)
负责镇人才引进、人力资源的开发与管理工作;受理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定;负责镇劳动力管理、劳动就业管理;负责企业劳动年审、劳动监督和劳动争议仲裁工作;承担劳动合同管理工作;办理工伤认定行政确认工作;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统筹管理工作;承办党委、镇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区派出机构:
(一)司法所
主要负责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非监禁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承办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国土资源管理所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市、区国土资源管理的决定和措施。
&&& 2.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协助编制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计划,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3.受理辖区内农村居民住宅用地的申报及批准后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农地转用、集体土地征收征用、具体建设项目供地等有关材料的组织和呈报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土地分等定级、土地评估、土地交易管理与服务工作;配合做好土地调查、统计和动态监测工作,协助做好有关地籍调查、土地登记发证工作,协助调查处理土地权属纠纷,协助做好有关测绘工作。
4.组织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指导群众做好防灾工作;开展地质灾害监测和巡查工作;对地质灾害群防群测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及时报告地质灾害险怀灾情;协助做好地下水动态监测工作和地质遗迹的保护工作。
5.开展国土资源执法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和报告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配合上级国土资源部门做好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调查取证和处理工作;做好国土资源信访接待工作,及时调处和化解矛盾;发现重大上访苗头,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部门报告,采取必要措施协助做好维稳工作。
6.负责有关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本所的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依法、依规公开办事程序、办事过程,及时公开包括土地利用规划、基本农田保护区、农村宅基地管理、土地权属、统一区片价标准、征收或者征用土地的补偿方案等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知情、获取有关政府信息的权利。
政务咨询投诉电话:5& 通讯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海大道88号(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维护:佛山市南海区政务网络中心&&& 邮箱&zfb_zwk@nanhai.gov.cn粤ICP备号 &&& 网站标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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