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证券风险评估评估过期如何重新评估

股市提示你的风险承受能力测评结果已经过期,请从新测评.这是什么意思。_百度知道
股市提示你的风险承受能力测评结果已经过期,请从新测评.这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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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证监会的要求,在客户进行开放式基金交易前需要进行风险承受能力测评。有这个提示可能是你之前做过风险测评,但距离比较久已经失效。你重新再做一下测评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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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进行创业板交易前需要进行风险承受能力测评。可能是你之前做过风险测评,但已经失效。你需要重新再做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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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股票风险承受能力测评到期 如何进行重新评级_百度知道
股票风险承受能力测评到期 如何进行重新评级
我有更好的答案
  股票帐户显示风险评测有效期过期,是针对创业板的,原来做的风险测评已经过期需要重新测评,在没有重新测评前暂时停止买入创业板股票的资格,原来已经持有的可以卖出。可以重新进行风险测评,有两种办法:1.带身份证去证券公司重新做风险测评。2.登录交易软件,找到风险测评(不同软件查询方法不一),重新测评。 说明:只要通过风险测评就会恢复创业板交易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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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负责你客户经理,估计是重新回去营业部填一张测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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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还是在自己
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
首先要确定自己承受风险的能力,根据风险选好自己基金的类型: 从投资风险角度看预期收益率及分红比例后进行选择(可通过晨星基金评级报告判断)。规模在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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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Chapter 1 债券评价
证券投资与其他投资不同:
购买金融资产,间接投资于生产活动,是间接投资
购买实物,直接投资于生产活动,属于直接投资
是证券分析,从市场上选择适宜的证券并组成证券组合,作为投资方案
需要事先创造出备选方案,然后进行项目分析,研究其可行性和优劣次序,从中选择行动方案
债券的概念
是发行者为筹集资金,向债权人发行的,在约定时间支付一定比例的利息,并在到期日偿还本金的一种有价证券。
债券票面利率
票面利率不同于实际利率。实际利率通常是指按复利计算的一年期的利率。债券的计息和付息方式有多种,可能使用单利或复利,付息日也不一定。
债券的到期日
按是否记名分类
无记名债券
转让时原持有人要背书,并经金融机构鉴证方能生效。
谁持有,谁就是合法的持有人
按能否转换为公司股票分类
可转换债券
不可转换债券
利率要低于后者,发行此种债券的主体只限于股份有限公司中的上市公司
以上两种分类是我国《公司法》所确定,除此之外,按国际通行做法,还有如下分类:
按发行主体分类
政府债券(惯称公债)
通常由财政部发行,政府担保。有国库券、中期债券和长期债券。
经金融管理部门的批准,由金融部门发行
是指公司为发展业务或补充资本,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决定,向社会募集的债券
按期限长短分类
一年以上,十年以下
流动性强、风险低,收益率低
财政部发行的国库券和金融债券多属此类
流动性差、通货膨胀的风险较大,作为补偿收益率较高
按利率是否固定分类
固定利率债券
浮动利率债券
是传统的债券,也叫普通债券。在市场利率较稳定的情况下比较流行,但在利率急剧变化时风险大
是根据市场利率定期调整的中、长期债券。利率按标准利率(同业拆放利率或银行优惠利率)加一定的利差确定,或按固定利率加上保值补贴率确定。可以减少投资人的利率风险。一般规定最低的利率
按是否上市流通分类
非上市债券
也叫挂牌券。对投资者来说,此债券经过严格审核,比较可靠,流动性好,且便于了解债务人的有关经济信息,故较吸引投资者。
不在证交所上市,只能在场外交易,流动性差。无记名债券,无法禁止场外交易。记名债券,要办理手续才能过户,政府可以禁止或允许场外交易。一般说来,不能转让的债券,不具有流动性,持有人在蒙受损失时无能为力,作为补偿要给予较高的利率。
按已发行时间分类
新上市债券
已流通在外债券
其价格等于或非常接近于面值
其价格与面值有较大区别且不稳定
按有无特定财产担保分类
又分为:一般抵押债券(以公司产业的全部作为抵押);不动产抵押债券;设备抵押债券;证券信托债券(以公司持有的股票证券以及其他担保证书交付给信托公司作为抵押)
没有特定抵押,凭信用发行
按是否参加公司盈余分配分类
参加公司债券
不参加公司债券
债权人除享有到期向公司请求还本付息的权利外,还有权按规定参加公司盈余分配
与前者相反
按利率的不同分类
固定利率债券
浮动利率债券
债券上明确利率,发放时利率水平按某一标准的变化同方向调整
按偿还方式分类
一次发行而分期分批偿还的债券。其偿还又有不同办法
按其他特征分类
收益公司债券
附认股权债券
附属信用债券
只有公司获得盈利时才向持有人支付利息,不会给发行公司带来固定的利息费用,对投资者而言收益高,但风险较大。
附带允许持有人按特定的价格认购公司股票权利的债券,此认购股权通常随债券发放,具有与可转换债券类似的属性。与与可转换债券一样,票面利率通常低于一般的公司债券。
是当公司清偿时,受偿权排列顺序低于其他债券的债券,但如其可转换为普通股,出售价格又会低于一般信用债券。
债券投资的收益评价
企业决定是否购买一种债券,要评价其收益和风险,企业的目标时高收益低风险。
一般说来,不考虑时间价值的收益计算方法,不能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
票面利率不能作为评价收益的基础,同样的票面利率,付息方式不同,收益也不同。评价债券收益水平的指标是债券价值和到期收益率。
债券价值的计算
作为一种投资,现金流出是购买价格,现金流入是利息和归还的本金,或出售时得到的现金。债券未来现金流入的现值,称为债券价值或债券的内在价值。只有价值大于价格(不考虑风险)时才值得购买。
典型的债券是固定利率、每年计算并支付利息,到期归还本金。此时债券价值的基本模型是:
V:债券价值
I:每年的利息
I:贴现率,一般采用当时的市场利率或投资人要求的最低报酬率
M:到期的本金
N:债券到期前的年数
债券到期收益率的计算
是指购进债券后,一直持有该债券至到期日可获取的收益率。它是按复利计算的收益率,能使未来现金流入现值等于债券买入价格的贴现率。
计算到期收益率的方法是求解含有贴现率的方程,即现金流出=现金流入
购进价格=每年利息*(年金现值系数)+面值*(复利现值系数)
V=I*(P/A,i,n)+M*(P, i,n)
解该方程要用“试误法”,设一个值代入测试;然后用插补法计算近似值。
试误法比较麻烦,可用下面简便方法计算近似值:分母是平均的资金占用,分子是每年的平均收益
R=[I+(M-P)/N]/[(M+P)/2]
I:每年的利息
M:到期的本金
如果买价和面值不等,则收益率和票面利率不同。
如果不是定期付息,而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或其他方式付息,那么即使平价发行,到期收益率也和票面利率不同
到期收益率是指导选购债券的标准。它可以反映债券投资的按复利计算的真实收益率。如果高于投资人要求的报酬率,则可买进。
债券投资的风险
尽管债券的利率一般是固定的,仍然与其他投资一样是有风险的。
除中央政府发行的国库券以外的地方政府和公司发行的债券或多或少有违约风险。因此,信用评估机构要对中央政府以外的部门发行的债券进行评估,以反映违约风险。必要时投资人也可以对发债企业的偿债能力进行直接分析。有关方法见财务分析部分。
避免违约风险的方法是不买质量差的债券。
债券的利率风险
是指由于利率变动而使投资人遭受损失的风险。由于债券价格会随利率变动,即使没有违约风险的债券也有利率风险。
债券的到期时间越长,利率风险越大,但长期债券的利率一般比短期高。
减少利率风险的方法是分散债券的到期日。
例如:某公司按面值购入三年期国库券100万元,年利率14%;购进后一年,如果市场利率上升24%,则这批国库券的价格下降到{到期值100*(1+3*14%)=142万元的一年后的现值142/(1+24%)2=92.35万元}92.35万元,损失金额{一年后的本利和100*1.14=114万元减去一年后的现值92.35万元=21.65万元}21.65万元。
购买力风险
是指由于通货膨胀而使货币购买力下降的风险。
在通货膨胀期间,购买力风险对投资者相当重要。一般说来,预期报酬率会上升的资产,其购买力风险会低于报酬率固定的资产。例如,房地产、普通股等投资受到的影响较小,而投资收益长期固定的债券受到的影响较大,前者更适合作为减少通货膨胀损失的避险工具。
变现力风险
是指无法在短期内以合理价格来卖掉资产的风险。这就是说,如果投资人遇到一个更好的机会时,他不是丧失新的机会就是蒙受降价的损失。
避免的方法是不买冷门债券。
再投资风险
购买短期债券,而没有购买长期债券,会有再投资风险。短期债券到期时利率降低,只能找到报酬率与市场利率差不多的投资机会。
Chapter 2
股票投资的有关概念
按照我国现行的《公司法》规定,目前各公司发行的都是不可赎回的、记名的、有面值的普通股票,只有少数公司过去按照当时的规定发行过优先股票。
为评价股票的报酬和风险,要明确下列概念:
股票的价值
是指预期的未来现金流入的现值。未来现金流入包括每期预期的股利和出售时得到的价格收入。
有时为了和股票的市价相区别,把股票的未来现金流入的现值称为“股票的内在价值”。是股票的真实价值,也叫理论价值。
股票本身是没有价值的,仅是一种凭证。它之所以有价格,可以买卖,是因为能给持有人带来收益。一般说来,一旦股票发行上市后,股票价格就与原来的面值分离。这时的价格主要由预期股利和市场利率决定,即股利的资本化价值决定了股票价格。此外,股票价格还受整个经济环境的变化、和投资者心理等复杂因素影响。
投资人在进行股票评价时主要使用的是收盘价。
股票的价格会随着经济形势和公司的经营状况而升降,总的长期趋势是上升。
用P代表价格,用g代表股票价格的预期增长率。
股票的预期报酬率
评价股票价值使用的是预期报酬率而不是过去的实际报酬率。
预期报酬率=预期股利收益率+预期资本利得收益率
R=D1/P0+(P1-P0)/P0
投资人要求的最低或必要的报酬率是该投资的机会成本(RS)
股票价值的评估
股票评价的基本模式
现金流入包括每期预期的股利和出售时得到的价格收入;股票的内在价值由一系列股利和出售时得到的价格收入的现值构成。
如果股东永远持有股票,他只获得股利,是永续的现金流入,其现值就是股票的价值:
Dt是t年的股利,RS是最低或必要的报酬率(收益率)
如果持有一段时间后卖出,其未来现金流入是几次股利和出售时的股价。因此,买入时的价格P0(一年的股利现值加一年后股价的现值)和一年后的价格P1(第二年的股利在第二年初的价值加第二年末股价在第二年初的价值)为:
将(2)代入(1),如果不断代入过程,则可得出:
这是股票评价的一般模式。实际应用时,面临的问题主要是如何预计未来每年的股利,以及如何确定贴现率。
股利的多少,取决于每股盈利和股利支付率两个因素。对其估计的方法是历史资料的统计分析,例如回归分析、时间序列的趋势分析。
股票评价的一般模式要求无限期地预计历年的股利Dt,实际上不可能做到。因此应用的模型都是各种简化方法,如每年股利相同或固定比率增长等。
贴现率应当是投资者所要求的收益率,可以根据股票历史上长期的平均收益率来确定,但过去的情况未必符合将来的发展,历史上不同时期的收益率不同,不好判断哪一个更适用。另一种方法是参照债券的收益率,加上一定的风险报酬率来确定。还有一种更不常见的方法是直接使用市场利率,因为市场利率是投资于股票的机会成本,所以可以作为贴现率。
零成长股票的价值
假设未来股利不变,其支付过程是一个永续年金,则股票的价值为:
每年股利2元,最低报酬率16%,则股票的价值P0=D/R=12.5元。当然市场的股价不一定就是12.5元,还要看投资人对风险的态度。
如果每年股利2元,价值P
=12元,则其预期报酬率=2/12=16.67%
可见市价低于股票的价值时,预期报酬率高于最低报酬率。
固定成长股票的价值
公司的股利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不断成长。就所有公司的成长率平均来说应等于国民生产总值的成长率,或者说真实的国民生产总值的成长率加通货膨胀率。
当年增长率g固定时,上式可简化为:P=[D0*(1+g)]/(RS-g)=D1/(RS-g)
将其变形为计算预期报酬率的公式:
例如:某公司报酬率RS =16%,年增长率g=12%,D0=2元:
则:D1=2*(1+12%)=2.24元
股票的内在价值P=[D0*(1+g)]/(RS-g)=2.24/(0.16-0.12)=56元
如按此价格购进该股票,则下年预期报酬率为:R=
=2.24/56+12%=16%
非固定成长股票的价值
实际上,公司的股利是不固定的。有时高增长,有时不一定。在此情况下要分段计算,才能确定股票的价值。
例如:某人持有某公司的股票,他的投资报酬率为15%;预计该公司未来3年股利将高速增长,成长率为20%;在此后转为正常增长,增长率为12%;公司最近支付的股利是2元。计算该股票现在的内在价值。D1/(RS-g)
非正常增长期的股利现值:
股利(Dt)
现值因素(15%)
2.4*1.2=2.88
2.88*1.2=3.456
合计(第三年股利的现值)
第三年底的普通股内在价值:
P3= D4/(RS-g)= D3*(1+g)/(RS-g)=3.456*1.12/(0.15-0.12)=129.02元
计算其现值:
PV P3=129.02*(P,15%,3)=129.02*0.658=84.90元
股票目前的内在价值:
P0= 6.539+84.90=91.439元
我们在这里讨论的预期股价和报酬率,往往和后来的实际发展有很大差别。因为很多数据是预计的,而且影响股价的某些因素,如利率变化、股市的兴衰等,在计算时未加考虑。但并不能因此而否定预测和分析的必要性和有效性。
我们是根据股票价值的差别来决策的,预测的误差影响绝对值,往往不影响其优先次序。被忽略的不可预见因素通常影响所有股票,对决策的正确性往往影响很小。
市盈率分析
前述股票价值的计算方法,在理论上比较健全,计算结果的使用也比较方便,但未来股利的预计很复杂并且要求较高,一般投资者很难办到。有一种粗略衡量股票价值的方法,即市盈率分析。
市盈率是股票市价与每股盈利的比率
用市盈率估计股价高低
表明投资人愿意用盈利的多少倍的货币来购买这种股票,是市场对该股票的评价。
股票价格=该股票的市盈率*该股票的每股盈利
股票价值=行业平均市盈率*该股票的每股盈利
通过价值和价格的比较,可看出所付出的价格是否合理。
用市盈率估计股票风险
一般认为,股票的市盈率比较高,表明投资者对公司的未来充满信心,愿意为每一元盈利多付买价。这种股票的风险较小。但当股市受到不正常因素干扰时,某些股票的市价被哄抬到不应有的高度,市盈率会很高。通常认为超过20倍的市盈率是不正常的,可能是股价下跌的前兆,风险相当大。
股票的市盈率比较低,表明投资者对公司的未来缺乏信心,不愿意为每一元盈利多付买价。这种股票的风险比较大。通常认为,市盈率在5以下的股票,其前景比较悲观。过高或过低的市盈率都不是好兆头,平均的市盈率在10~11之间时,市盈率在5~20之间是比较正常的。
应研究拟投资股票市盈率的长期变化,估计其正常值,作为分析的基础。个行业的正常值有区别,预期将发生通货膨胀或提高利率时市盈率会普遍下降,预期公司利润增长时市盈率会上升,债务比重大的公司市盈率较低。
股票投资的风险分析
对付风险的最普遍的方法是投资的分散化,建立证券组合。
当前对证券组合的研究分为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
证券组合的定性分析
定性分析是传统的方法,它从投资者对证券投资的目标出发,研究如何进行证券组合,以满足投资者的目标。
确定投资目标
有些投资人的目标是为了取得经常收入。经常收入是指按时取得债息和股息收入,也包括资本增值或损失。他们财源不足,要依靠投资收入支付必要的费用。他们是投资的当前收入比资本回收更重要,要求当前收入的稳定性和可靠性。这种目标决定了选择安全的投资对象而不是有增长前景而当前收入不稳定的证券。按此目标,债券比股票的收入要稳定,资信好的大公司和公用事业类的股票是首选。
有些投资人的目标是资本的增长。着眼于长期的资本增值。因此他们有两个选择:一个是不断积累投资所得进行再投资,另一个是选择增长型的股票,通过股息和股价的不断增加而提高资本价值。前一种方法风险较小,后者要冒很大风险,股价的涨跌无定,要能在经济上和心理上承受。以资本增长为目标的投资人,必须对投资做长期安排,追逐短期利益通常对长期增长不利。
有些投资人的目标是两者的结合,那就要选择不同的投资对象,分别作出安排。
有些投资人还有另外的投资目标,例如为了利用短期闲置资金,就应该选择流动性、变现性好的短期债券,宁可减少一些投资收入。
此外,保证投资的安全是实现投资目标的前提。
选择的基础是了解每种证券的特点。为此要对证券进行分类,主要包括按风险大小、期限长短、收入型还是增长型。
然后确定证券组合的风险水平。高风险的组合要选择销路好、预期盈利超过平均收益的股票,如电力、制药、高科技股。中等风险组合,要选择一些债券和一些公用事业或成熟工业股,如汽车、化工、钢铁股,低风险组合,要选择政府债券和一些高质量的股票,但收益不高。
最后,按分散原则选择具体证券品种。包括种类分散,债券和股票搭配;到期日分散,到期日在不同年份,分散利率风险;部门或行业分散,使工业和金融、运输、旅游、公用事业搭配,使新兴工业和成熟工业搭配;公司分散化,使随股市大起大落的股票和变化不大的股票搭配。一般来说有5~10种就可以分散风险。组合内的证券越多风险越小,但预期的报酬也较低。
监视和调整
证券市场是不断变化的,因此要监视证券组合实施后的情况,审查是否达到了原定目标,是否达到市场平均收益水平。如果没有达到,或者投资者的财务状况变化,或者某种证券有了异常变化,就应该考虑更换证券品种或搭配比例,改变原有组合。
证券组合的定量分析
前述定性分析,大多靠投资人的综合判断,没有一套精密的科学计算方法。虽然对证券收益和风险也有一些估算,但如何搭配使得在满意的收益率下风险最小,没有一套严格的推理过程和精密的计算方法。
为解决这个问题,出现了“当代证券组合理论”。其主要内容有:
风险分散理论
认为若干股票组成的投资组合,其收益是这些股票收益的加权平均数,但其风险不是这些股票风险的加权平均,投资组合风险更低。
实际上,各股之间不可能完全正相关,也不可能完全负相关,大部分股票间的相关程度在0.5~0.7之间,所以投资组合风险更低,但又不可能完全消除风险。
一般而言,股票种类越多,风险越小,如果投资组合包括所有股票,则只承担市场风险,而不承担公司特有风险。
风险分散理论证明,各种股票之间的相关程度可以通过复杂的计算确定,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找出最优的证券组合。
贝他系数分析
风险分散理论需要大量复杂的计算,即使对数学和计算机有相当基础的人也很难应用。于是又提出了投资组合的简化分析模型,其核心内容是贝他系数分析。
贝他系数分析理论认为,股票投资的风险分为两类:
一是市场风险,他们源于公司之外,如通货膨胀、经济衰退等,所有公司都受其影响,无论何种股票都无法避免,不能用多角化投资来回避,而只能靠更高的报酬率来补偿。这种风险称之为市场风险,也叫系统风险或不可分散风险。
另一种风险是每个公司特有风险,它源于公司本身的商业活动和财务活动,它表现为个股报酬率变动脱离整个股市平均报酬率的变动。这种风险可以用多角化投资来分散,这种风险称之为公司特有风险,也叫非系统风险或可分散风险。
整个股市发生变动时,个别股票的反应不一样。计量个别股票随市场波动趋势的指标是“贝他系数”。
贝他系数是反映个别股票相当于平均风险股票的变动程度,它可以衡量出个别股票的市场风险,而不是公司的特有风险。
β系数可通过直线回归方程Y=α+βX+ε求得
Y:证券的收益率
X:市场平均收益率
α:与Y轴的交点
β:回归线的斜率
ε:随机因素产生的剩余收益
根据X和Y的历史数据,可求得α和β的值。
如果贝他系数为1,则其风险与市场的平均风险相同。市场收益率上涨1%,个股收益率也上涨1%;如果贝他系数为2,则其风险是市场的平均风险的两倍。市场收益率上涨1%,个股收益率上涨2%。
贝他系数可以反映各种股票不同的市场风险程度,既然股票特有的风险可以通过投资组合分散掉,市场风险就成了投资人关注的焦点,因此贝他系数成为股票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
贝他系数不是某种股票的全部风险,而只是与市场有关的一部分风险,另一部分风险(α+ε)是与市场无关的,只是与企业本身的活动有关
企业特有的风险可通过多角化投资分散掉,而贝他系数反映的市场风险不能被互相抵消。投资组合的市场风险即贝他系数是个别股票的贝他系数的加权平均数。它反映特定投资组合的风险即该组合的报酬率相对于整个市场组合报酬率的变异程度。
Ri=RF+β(RM-RF)
Ri第i种股票的预期收益率
RF无风险收益率(如国库券收益率)
RM平均风险股票的必要收益率
β第i种股票的贝他系数
(RM-RF)市场风险报酬率
第i种股票的风险报酬率
计算出预期收益率(18%)就不难确定股票的价值。假设该股票是固定成长股票,成长率g=0.05,预计一年后的股利是2元,则该股票的价值为Vi
=D/(Ri-g)=2/(0.18-0.05)=15.38元
投资人可以根据自己能够接受的风险水平来确定。
投资组合的预期报酬率是个别证券的加权平均的报酬率(根据个别证券在组合中投资价值的比重)。如ABCD四种证券,在确定了风险水平之后,优化组合,可确定是ABD组合还是ABC组合,使既定的风险下报酬率最高;或者在报酬率确定的情况下,优化证券组合,使风险最低。证监会对2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牵扯到两家证券评估机构,处罚相差非常大,值得反思
一、证券评估机构行业排名第一中联资产评估集团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
1宗中介机构违法违规案中,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联评估)作为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九好办公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九好集团)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的评估机构,在执业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存在对风险实施的评估程序不到位、形成未来收益预测的评估假设明显不合理、以预先设定的价值作为评估结论等问题,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对九好集团银行存款实施的评估程序不到位,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存在重大遗漏。中联评估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20条、第173条规定,依据《证券法》223条规定,我会决定没收中联评估业务收入90万元,并处以450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鲁杰钢、贠卫华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鲁杰钢、贠卫华)
〔2017〕79号
当事人: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评估),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鲁杰钢,男,1978年10月出生,时任中联评估副总裁,住址:北京市西城区。
贠卫华,男,1965年2月出生,时任中联评估企业估值二部项目经理,住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依法对中联评估未勤勉尽责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中联评估、鲁杰钢、贠卫华要求陈述申辩和听证。日我会依法举行听证会,听取了当事人中联评估、鲁杰钢、贠卫华的陈述申辩。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经查明,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中联评估对浙江九好办公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好集团)全部股权项目进行资产评估时未勤勉尽责,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一)对风险实施的评估程序不到位
项目前期由中联评估子公司浙江中联耀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耀信)承办,中联耀信最迟不晚于2015年11月已发现评估项目存在收入真实性问题、企业业务流程规范性问题、关联款项真实准确性问题、未来年度收益证据问题、企业募集资金理由与盈利预测冲突问题等5方面重大评估风险。日,中联耀信将上述5方面重大问题以九好项目备忘录的形式通过电子邮件发给中联评估董事沈某。随后,中联耀信对项目备忘录进行了补充,一是对上述5方面重大问题进行了详细说明;二是在备忘录最后建议“企业自身有瑕疵和假的情况一直不肯明说,存在遮掩嫌疑;而根据我们对其历年利润及其他应收款余额变化分析,该公司利润最多几千万,而企业对上市公司承诺的利润是亿,增长巨大无法解释,似乎只有继续造假一条路,因此建议终止本项目”,并于日将上述项目备忘录通过电子邮件发给中联评估董事沈某。日,沈某将上述邮件向中联评估总裁胡某、当事人鲁杰钢等人转发。之后,中联评估决定让总公司自身团队接手该项目,项目负责人为当事人鲁杰钢。日,中联评估出具正式的九好项目评估报告。但是,中联评估未将反映九好项目存在上述重大评估风险的项目备忘录存档,也未在底稿中见到中联评估九好项目组(以下简称项目组)针对上述重大风险制定有效评估措施。此外,项目组在执行2016年2月份编制项目风险初步评价程序时说明项目不存在重大风险。中联评估的该项行为不符合《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第七条以及《资产评估准则—工作底稿》第八条的规定。
(二)形成未来收益预测的评估假设明显不合理,导致评估值高估
对于九好集团2013年、2014年的业绩真实性,项目组没有实施专门的评估程序,仅主要参考项目会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对于2015年的业绩真实性,项目组仅参与了部分九好集团客户、供应商的走访,但底稿中未对其参与走访情况形成书面统计分析材料。在已发现被评估企业存在重大财务舞弊风险的情况下,项目组未对九好集团历史业绩的真实性适当关注并实施有效的评估程序,导致形成未来收益预测的评估假设明显不合理,如假设九好集团2016年营业收入较2015年经审计的增长31.30%,进而导致评估值高估。以上行为不符合《资产评估准则—企业价值》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三)以预先设定的价值作为评估结论
一是企业的期望估值随借壳对象的变化而变化。2015年初,项目评估人员根据九好集团提供的经营资料初步测算九好集团100%股权估值为16亿至17亿元。后来随着借壳对象的变化,在企业经营情况无实质性变化的情况下,九好集团于2015年5月提出的期望估值为26亿至27亿元,于2015年9月底九好集团提出的期望估值变为37亿元。在上文提到的中联耀信发至中联评估的九好项目备忘录中亦记载,“数字基准日的变化导致估值变化巨大,但实际企业并未发生重大的经营利好或者里程碑式的变化,纯粹是因为借的壳上市公司的变化调整自己公司的盈利预测和估值”。二是评估师预测九好集团2017年至2020年各年收入的增长率分别是38.02%、22.09%、9.28%、2.35%,但评估工作底稿中未记录该增长率的确定依据。三是应由被评估单位提供用于盈利预测的“评估报告中表5-13”材料是评估师代被评估单位倒编形成,评估工作底稿中无九好集团提供的必要的盈利预测资料。四是九好集团股权价值的评估结果为371,942.37万元,与九好集团的期望评估结果基本吻合,中联评估对此没有合理解释。以上行为违反《资产评估准则—企业价值》第七条的规定。
二、中联评估对九好集团银行存款实施的评估程序不到位,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中联评估未对九好集团在兴业银行杭州分行3亿元定期存款实施有效的评估程序,导致未能发现上述3亿元定期存款被质押的事实,也未将3亿元定期存款被质押的事实作为属于可能影响评估工作的重大事项在评估报告中披露。以上行为违反《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第十九条以及《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以上事实,有相关公告、评估报告、协议、项目备忘录、评估工作底稿、往来邮件、相关人员询问笔录、收款凭证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中联评估对九好集团全部股权项目进行资产评估时,未勤勉尽责,不符合《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资产评估准则—工作底稿》《资产评估准则—企业价值》《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的相关规定,导致出具的评估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违反《证券法》第二十条第二款“为证券发行出具有关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必须严格履行法定职责,保证其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和第一百七十三条“证券服务机构为证券的发行、上市、交易等证券业务活动制作、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财务顾问报告、资信评级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应当勤勉尽责,对所依据的文件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和验证”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二百二十三条所述“证券服务机构未勤勉尽责,所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中联评估出具上述评估报告的业务收入为90万元,签字评估师是鲁杰钢、贠卫华,上述两人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听证会上,当事人提出如下申辩意见:
第一,中联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因九好集团财务造假所造成的虚假记载,应由九好集团负责,对九好集团的财务问题,公司已履行一般注意义务,不应由其承担责任。
第二,九好集团3亿元银行存款存在质押的情况属于法律属性问题,委托方应对该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中联评估履行了必要的评估程序,尽到了勤勉尽责的义务。
第三,中联评估实际业务收入应为90万元。同时,计算业务收入应除去已缴纳的税费和成本。
第四,当事人对本案责任人员的范围进行了抗辩。
第五,当事人已积极强化了风控程序,在本案中的主观状态也非故意,且积极配合调查,主动做出承诺,符合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形,如被顶格处罚,不符合过罚相当原则。
我会认为,第一,九好集团的财务造假问题与中联评估出具的评估报告存在虚假记载问题无对应关系。中联评估作为专业的评估机构,在已发现九好项目存在5方面重大评估风险后,在未采取有效评估措施的情况下即出具评估报告,违反了评估机构应该恪守的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亦导致形成未来收益预测的评估假设明显不合理。此外,在明知企业无重大经营利好,纯粹因借壳上市公司的变化调整自己公司估值的情况下,仍然以预先设定的价值作为评估结论。中联评估的上述行为构成未勤勉尽责。
第二,九好集团作为委托方对公司大额存款等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不能作为评估机构免除自身责任的理由,《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第十九条明确规定:“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通过询问、函证、核对、监盘、勘查、检查等方式进行调查……,关注评估对象法律属性。”本案中,中联评估实际上主要是参考其他中介机构的意见,其自身并未采取有效的评估措施,导致出现重大遗漏之情形,构成未勤勉尽责。
第三,中联评估实际取得业务收入为90万元,我会对此予以采纳。申辩意见提出没收业务收入应扣除已缴纳的税费和成本,我会认为,业务收入既不是违法所得,也不是有关业务对应的利润,对当事人提出扣除相关税费和成本的意见不予采纳。
第四,当事人对责任人员范围的意见,我会予以采纳。
第五,我会在审理时,已综合考虑了中联评估违法行为的情节、性质和社会危害程度,且中联评估并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从轻、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我会对当事人请求从轻、减轻处罚的意见不予采纳。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的规定,我会决定:
一、没收中联评估业务收入90万元,并处以450万元罚款。
二、对鲁杰钢、贠卫华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
上述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汇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总行营业部,账号0000162,由该行直接上缴国库),并将注有当事人名称的付款凭证复印件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稽查局备案。当事人如果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中国证监会
2017年8月10日
二、上市公司因向评估机构提供9份虚假协议致使保千里电子评估值虚增,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
1宗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中,时任深圳市保千里电子有限公司(简称保千里电子)董事长庄敏及其一致行动人陈海昌、庄明和蒋俊杰在收购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达股份,后更名为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保千里)过程中,向评估机构提供9份虚假协议致使保千里电子评估值虚增,损害了被收购公司中达股份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中达股份第六届董事会一致通过《关于&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的议案》,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庄敏及陈海昌、庄明和蒋俊杰的上述行为构成了《证券法》第214条所述违法行为,中达股份的虚假信息披露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63条、第68条规定。依据《证券法》第193条、第214条规定,我会决定:(1)对庄敏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陈海昌、庄明、蒋俊杰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万元罚款;(2)对保千里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童爱平、王务云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对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林硕奇、王培琴、茅建华、费滨海、沙智慧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沪证专调查字2016902号),对公司予以立案调查,详见公司公告:号。
2017年7月11日,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庄敏及其一致行动人陈海昌、庄明、蒋俊杰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编号:处罚字【2017】87号),详见公司公告:号、号。
2017年8月11日,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庄敏及其一致行动人陈海昌、庄明、蒋俊杰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2017】78号),现将《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全文公告如下:
当事人: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千里),其前身为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达股份),住所:广东省深圳市。
庄敏,男,1968年7月出生,时任深圳市保千里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千里电子)董事长,住址:广东省广州市。
陈海昌,男,1971年9月出生,保千里电子股东,住址:浙江省宁波市。
庄明,男,1964年4月出生,保千里电子股东,住址:广东省深圳市。
蒋俊杰,男,1969年2月出生,保千里电子股东,住址:广东省深圳市。
童爱平,男,1956年12月出生,时任中达股份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住址:江苏省江阴市。
王务云,男,1961年5月出生,时任中达股份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住址:江苏省南京市。
林硕奇,男,1973年5月出生,时任中达股份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住址:江苏省江阴市。
王培琴,女,1982年2月出生,时任中达股份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住址: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
茅建华,男,1946年1月出生,时任中达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住址:江苏省常州市。
费滨海,男,1962年7月出生,时任中达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住址:上海市徐汇区。
沙智慧,女,1970年2月出生,时任中达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住址:江苏省江阴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对保千里等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也未要求听证。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经查明,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提供虚假协议虚增评估值
当事人庄敏及其一致行动人陈海昌、庄明、蒋俊杰在收购中达股份过程中,向评估机构提供虚假协议致使保千里电子评估值虚增,损害被收购公司中达股份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
2013年中达股份进行破产重整,2014年11月中达股份股东大会通过重大资产重组决议,2015年2月证监会核准中达股份重大资产重组及向庄敏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2015年3月正式完成资产重组。重组方案为:中达股份将截止到评估基准日日拥有的全部资产、负债与业务,以评估值6.16亿元作价出售给原控股股东申达集团有限公司,同时中达股份以每股2.12元向庄敏、深圳市日昇创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昇创沅)、陈海昌、庄明、蒋俊杰发行股份13.60亿股,以购买其共同持有的保千里电子100%股权,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信评估)对保千里电子估值为28.83亿元。日,中达股份更名为保千里。
评估时,保千里电子向银信评估提供了两类虚假的意向性协议。一是提供了4份虚假协议,该4份协议由保千里电子自行制作,均系虚假。二是提供了含有虚假附件的5份协议,该5份协议签订时均为意向性协议,并未对合作开发车型、功能、预测供货数量及时间等内容作出具体约定。保千里电子自行制作含有上述内容的协议附件,协议对方对此并不知悉。
重组完成后,庄敏、陈海昌、庄明、蒋俊杰合计持有中达股份10.20亿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45.21%。其中庄敏持有中达股份37.30%的股权,形成对中达股份的收购,为收购人。庄敏与陈海昌、庄明和蒋俊杰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庄敏、陈海昌、庄明和蒋俊杰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互为一致行动人,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庄敏、陈海昌、庄明和蒋俊杰共同构成中达股份的收购人。
综上,保千里电子将上述共计9份虚假协议提供给银信评估。银信评估依法对保千里电子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的结果为28.83亿元。银信评估对于前装夜视业务板块的评估,主要依据保千里电子提供的有产品数量的意向性协议,包括上述存在虚假情形的9份协议。评估机构根据原估值模型,在其他影响因素不变的条件下,剔除上述虚假协议的影响,对保千里电子重新进行估值,评估估值下降,虚假协议致使评估值虚增较大,导致中达股份多支出了股份对价,损害了被收购公司中达股份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
庄敏、陈海昌、庄明、蒋俊杰、日昇创沅在《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以下简称《报告书(修订稿)》)中称,已出具承诺函,承诺其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庄敏时任保千里电子的董事长、总经理,主导整个收购事项,出具了上述承诺函并签字,是该收购事项的主要负责人员,陈海昌、庄明、蒋俊杰与庄敏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同属于收购人,出具了上述承诺函并签字。
二、中达股份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
中达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的议案》(以下简称《报告书(草案)》),并于日披露了《报告书(草案)》,其中披露了银信评估对保千里电子的估值为28.83亿元。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反馈意见,日,中
达股份披露了《报告书(修订稿)》,补充披露了有关意向性合同,包括本案所涉9份存在虚假情形的协议,中达股份上述披露行为构成所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中达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以表决方式一致通过《报告书(草案)》,参会的董事会成员有童爱平、王务云、林硕奇、王培琴、刘某英、张某伟、茅建华、费滨海、沙智慧,9位参会董事会成员均在会议决议书中签字确认。由于重组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刘某英、张某伟回避表决。董事长童爱平、董事王务云是中达股份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主要决策者、组织实施者、并在相关披露文件上签字,在重组过程中起主导作用,是中达股份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林硕奇、王培琴、茅建华、费滨海、沙智慧参加董事会会议,负责审议上述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在相关披露文件上签字,是中达股份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以上事实,有当事人询问笔录、当事人提供的相关资料、相关单位提供的资料、相关单位提供的情况说明、工商登记材料、相关证人证言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我会认为,庄敏及陈海昌、庄明、蒋俊杰的上述行为构成了《证券法》第二百一十四条所述违法行为,中达股份的虚假信息披露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八条的规定。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我会决定:
一、根据《证券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对庄敏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陈海昌、庄明、蒋俊杰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万元罚款。
二、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对保千里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对童爱平、王务云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对林硕奇、王培琴、茅建华、费滨海、沙智慧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
上述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汇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总行营业部,账号:0000162,
由该行直接上缴国库),并将注有当事人名称的付款凭证复印件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稽查局备案。当事人如果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公司诚恳地向投资者致歉。公司将以此为戒,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诚信为本,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庄敏及其一致行动人陈海昌、庄明、蒋俊杰接受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并将积极配合执行本次行政处罚决定。
2、根据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内容,公司股票不会因处罚决定而被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
3、公司及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以此为戒,今后不断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完善公司治理、强化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并按相关法规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一切正常,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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