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一周 离职离职有工资吗

  楼主最近找到一份工作,本周一上班,试用一个月,但感觉不是很适应,现在立马想辞掉,这样会不会很不正常呢?跟同事相处的也一般般,觉得他们不太搭理我,教上手的东西态度也冷淡,动不动就说要罚钱,上班还不许用qq.希望大家说一下,你们有试过上班几天就走掉的么?怎么跟你们公司的人说的呢?在线等各位好心人指教啊!!!!!感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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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接说,  
  直接走人不就完了,反正也没工资  
  @老娘要注册 2楼
12:25  直接走人不就完了,反正也没工资  ------------------------------  试用期不都有工资的吗?!
  动不动罚钱的公司赶紧走  
  @一顾倾城秋水音 4楼
12:30  动不动罚钱的公司赶紧走  ------------------------------  真的吗?就是不知道怎么开口呜呜
  @麦田里的小黄豆 1楼
12:25  直接说,  ------------------------------  就是不知道怎么开口啊,以前没试过干几天就走的
  @我爱宝妈妈
12:30:08.0  试用期不都有工资的吗?!  —————————————  可是你才干了几天。一般公司不到一周都没工资的吧。除非你是被开除的,自己要走还想拿工资啊。  
  很正常啊,试用期试用期,是相对的  我们有人今天办入职后天就办离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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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不到一周离职,单位不发工资是否合法
入职不到一周即辞,单位不发工资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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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主要擅长案件处理,针对您这个问题,我给到您的建议是:1、首先要证明你们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及拖欠工资的数额,证据包括: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证明等。
2、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工作证、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登记表、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录音等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3、对于恶意拖欠工资的行为,除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4、有了足够的证据后可以先和老板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祝您早日解决,如需进一步帮助,请点击我头像右侧的电话,与我电话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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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登录:国庆后入职工资怎么算 离职工资怎么算
发布时间: 09:42:38
编辑:土匪
我们都知道,辞职不仅确定下一份工作,而且要看好时间。那么国庆节后离职工资怎么算?接下来和小编一起看看国庆后入职工资怎么算和理智工资怎么算。
在日常生活中,很多人是入职和辞职的。这期间有很长的假期,那么国庆后入职工资怎么算?下面和小编一起看看国庆节入职工资算法,希望对大家有用!
国庆后入职工资怎么算
如果是五天标准工作制,这个月共23个计薪日,但是日工资=工资总额/21.75。所以计算的时候会出现差异。比如最后只上班1天,等于缺勤22天,也不会倒扣工资。
那么你的出勤日就是:17天,缺勤6天(1、2、3、4、7、8)。
你的工资就是日工资*17(这个算法等于只扣了你4.75天缺勤,少扣你1.25天缺勤),如果按照21.75-6=15.75计算是有利于公司的算法,相当于少计算你出勤日1.25天。
如果能按照23天,计算日工资,那就谁都不会说什么了。
只要公司计算计薪日的口径一致,这个数额以后会补回来的。一般情况下,单位都会按照有利于员工的角度去计算工资的。
如果日工资按照实际计薪日计算(工资总额/23)则不会出错,但是五天工作制的月计薪日就是21.75天,这是国家规定的。离职的经济补偿,你真的了解吗? : 经理人分享
离职的经济补偿,你真的了解吗?
Managershare:本文作者周茂群是广东宽成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本文将劳动法中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的适用情形和计算标准,刊集成文,值得分享。解除劳动合同可获得经济补偿的16种情形在下列劳动合同解除、终止或无效的情形中,劳动者可以获得经济补偿。其中第1-8项是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第9-15项为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第16项是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因此解除合同的;(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因此解除合同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因此解除合同的;(5)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劳动者因此解除合同的;(6)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劳动者因此解除合同的;(7)因用人单位过错,致使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导致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8)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9)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因此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或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后解除劳动合同的;(10)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因此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或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后解除劳动合同的;(11)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用人单位因此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或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后解除劳动合同的;(12)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而解除劳动合同的;(13)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后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要求续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14)用人单位宣告破产致使合同终止的;(1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导致合同终止的;(16)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一般的算法,遵循以下规则: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前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用公式表达就是:经济补偿=在职年限×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月工资需注意,这里所说的工资,应当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有些用人单位仅以基本工资或最低标准工资作为经济补偿的计算基数,是不合法的。举例:张三日入职深圳A公司,日因公司裁员而解除了劳动合同;张三在日之前的十二个月的工资总收入为72000元。由以上条件可知,张三在公司的在职时间为5年4个月,计算经济补偿的在职时间为5.5年;他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月工资为6000元。那么张三的经济补偿为:6000元/月×5.5月=33000元。如果张三是在日被裁员的,那么张三的在职时间为5年7个月,其计算经济补偿的在职年限就是6年。若张三离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仍然6000元,那么他的经济补偿为:6000元/月×6月=36000元。劳动者月工资过高的经济补偿算法,遵循以下规则: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举例:因为2008年之前的在职年限,在计算经济补偿时,适用08年以前的规定,所以,尚不能举出现实中能适用此情形的例子。那不妨举一个未来的例子:假设2022年,现行劳动合同法仍然适用,且未对本项计算规则进行修改。李四日入职深圳B公司,日因其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调岗后仍不能胜任工作,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李四在日之前十二个月的工资总收入为480000元;假设深圳市2021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2000元。由以上条件可知,李四在公司的在职时间为14年;他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月工资为40000元,高于深圳市上一年度在岗职工平均月工资的3倍。所以计算李四经济补偿的工资基数只能是深圳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三倍,且他计算经济补偿的在职年限只能为12年。那么李四的经济补偿为:12000元/月×3×12月=432000元。而不是40000元/月×14月=560000元。2008年前后经济补偿的计算适用不同的规则,应当分段计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97条规定,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补偿年限从本法施行之日即日起计算,日之前的经济补偿问题,依照日之前的规定执行。所以,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是分段计算的。劳动者在2008年之前的在职年限,在新法实施后,可能不能作为计算经济补偿的在职年限。2008年之前关于经济补偿的规定,主要为原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其中的主要规定,限于篇幅,这里不再记述,有兴趣的朋友可以自己去搜阅,现在只以两个例子来说明问题:举例A:王五日入职深圳C公司,公司直至他离职时都未给他缴纳社会保险费,日,王五以公司未给他购买社会保险为由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已知王五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7000元。因为2008年之前,并未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给劳动者缴纳社保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就能获得经济补偿,所以,王五以用人单位未购买社会保险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其计算年限只能从日起计算。所以他的经济补偿为:7000元/月×1月=7000元。举例B:赵六日入职深圳D公司,日,由D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经双方协商后,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已知赵六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月工资为5000元。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双方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在职年限每满一年向劳动者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但根据原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赵六从1993年到2008年已经有15年的在职年限,但根据2008年之前的规定,赵六在2008年之前的在职年限只能补偿12个月工资。所以,赵六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为:5000元/月×2.5月+5000元/月×12月=7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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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周茂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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