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上海公租房买卖政策策 攀枝花公租房可以买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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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能不能买 切勿跳进买卖陷阱
来源:房天下 &&发布时间:
&是工程,可是就是这样的一个惠民工程,往往在大众看不见的角落成了不法分子利益熏心的工具,公租房能不能买?当你从小道消息听说,只要巧立名目就可以买到低价的公租房时,那么在这里编者需要提醒你的是一定要小心了,勿因所谓熟人介绍,跳进公租房买卖陷阱。
&具体到公租房能不能买,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象主要为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中的住房困难群体和外来务工人员。另外,公租房租期满后的销售问题也明确了。近几年来政府加大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力度,在确保符合条件家庭购房需求的前提下,适度减少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建设数量。政府投资建设和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租住满5年经市政府批准准予出售的,可以申请购买。出售的公共租赁住房自购房人办理登记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5年后需要上市交易的,由政府优先回购,回购价格考虑原销售价格加同期银行存款活期等因素确定;政府放弃回购的,按届时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的相关规定执行。 &可是在我们周围仍旧能看到很多人不仅仅关心公租房能不能买,甚至于没有查询清楚就直接通过所谓的“熟人”开始购买了,其实之前就有媒体曾经报道过有些骗子号称自己有熟人、能量大,利用“公租房购买名额”诈骗30多人,涉案金额130余万元。 &当然如果公租房仅仅是用来租赁,也需要注意几点, 公租房承租人或承租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解除租公租房,收回其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 (一)采取虚报隐瞒户籍、家庭人口、收入以及住房等欺骗方式租公租房的; (二)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 (三)根据租赁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应当收回公共租赁住房的。 有骗租公租房行为的,由当地管理部门责令其按同区域同类住房的市场租金补交房租,并在诚信体系中载入其不良记录,5年内不得申请保障性住房。 承租人在延长期届满后不退出承租住房的,按同区域同类住房市场租公租房租金的1至5倍计收取超期居住的租金,并在诚信体系中载入其不良记录。承租人在超期居住期间及超期居住后5年内均不得申请保障性住房。 租公租房人拒不退出公共租赁住房的,产权单位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承租人家庭不得再次申请任何形式的保障住房。 &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公租房主要是用于租赁的,所以我们切记贪图小便宜,为了买所谓的低价公租房,而踏进骗子设计好的骗局,较后导致财产受到损失,如果真的想买房子还是通过正规途径来购买,针对公租房能不能买,我想购房者目前应该也清楚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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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出具受理凭证;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3、复审、初审。自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可以关注公租房信息网,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提交市公租房管理局复审。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对申请材料齐全的,申请点应予以受理。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进入申请人轮候库。经核查异议成立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5、轮候,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申请人可在公租房信息网或申请点查询。2,内容包括收入、住房等相关情况,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应主动和及时向原申请点如实提交书面材料。4。市公租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合格的进行公示;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公示。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在市公租房信息网上进行公示、收入、住房及家庭人数等情况发生变化,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接受实名举报。轮候期间, 申请人工作。公租房申请的相关步骤:1、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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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首次提出公租房租满五年拟允许住户购买
更新时间:&&来源:华西都市报&&浏览次数:&&
原标题:公租房租满五年 拟允许住户购买省人大常委会将审议《四川省城镇住房保障条例(草案)》未来,四川城镇的外来人口将有望和常住居民一样,获得住房保障了!昨日,在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一份《四川省城镇住房保障条例(草案)》报告,吸引了众多目光。其中首次提出,公共租赁房和共有产权住房可相互转化――公租房住满5年,可以允许住户购买;购置型保障房,政府与住户共有产权住房,上市转让时收益分成。同时,这两种保障房要求完成室内基本装修,选址在方便市民生活的区域,并在普通商品房等新建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最少8折特别困难户免收租金“最高租金标准不高于当地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市场租金的80%,最低将没有下限。”将根据保障对象经济困难程度分档确定租金价格,对特别困难的保障对象甚至可免收租金。如果公租房遭遇连续半年以上闲置和欠租,或者转让、转租、装修的,政府部门将进行处罚,甚至收回公租房。租赁期内家庭经济条件有较大改善不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需要退出公租房。公租房的房源也可以由社会机构提供,单位可以自建公租房面向本单位职工出租,但是不能对外出租、出售,也禁止承租职工转租转售。租满5年可申请买承租的房屋最受关注的还有一项“租转售”政策:《条例(草案)》提出,承租期满5年仍符合保障条件的困难群众,可以申请购买所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这也是我省首次将共有产权的保障房作为基本制度提出,并明确了公共租赁房和共有产权住房可相互转化。“这是一种更加灵活的保障方式。”省住建厅住保处负责人说,例如一套总价为20万元的共有产权住房,当市民经济条件困难时,可先以公租房的形式租赁,等经济条件好转后可以按比例购买该房源。住满5年可出售共有产权住房在现行购置型保障房中,我省将把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等统一,变为共有产权住房。据介绍,共有产权住房指由政府组织建设,限定建设标准和销售价格,面向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保障性住房。其产权由政府和购买人共同拥有,产权比例根据双方出资比例确定分割。根据《条例(草案)》,共有产权住房居住满5年后,经批准可以上市交易,同等条件下由政府优先回购。共有产权住房上市交易的,完全价格内的部分由保障对象和政府分别收回出资。超过完全价格的增值收益,根据出售前产权比例对应分配。定居3年外来人口可申请保障哪些人可以申请住房保障?对此,省人大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表示,住房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申请的三个基本条件。无论是常住人口还是外来人口,只要在城镇就业居住最多3年的低收入者,就可以申请。政府部门将审查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户籍、机动车、住房、存款、公积金等全面信息。申请人的等待轮候期一般不超过三年,最长不超过五年。对于骗取保障的个人,将被记入个人不良信息档案,进行罚款和取消申请资格;帮助骗取保障的单位,最高可罚款10万元。中介未经政府部门委托,不得提供保障房出售、出租等经纪业务,违者中介公司最高罚10万元。应当退出保障性住房而拒不退出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处最高1万元罚款。公租房最终能否实现“共有产权”,还要等《四川省城镇住房保障条例》正式颁布。11月28日,省人大常委会将公布此次审议的结果,只有正式通过后才能颁布实施。华西都市报记者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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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攀枝花市西区第二批次公共租赁住房 分配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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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17年攀枝花市西区第二批次公共租赁住房
分配实施方案
为解决城市困难群体住房问题,西区不断加大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力度, 2017年,我区有大水井公租房、席草坪公租房、格里坪廉租住房、小水井公租房等一批项目通过新建或购买方式完成建设。2017年7月21日,我区完成了第一批次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工作,结合房源剩余情况及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范围,为做好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工作,确保辖区居民公平享受住房保障政策,为做好第二批次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工作,根据《攀枝花市廉租住房保障暂行实施意见》、《攀枝花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申请、审批程序》、《攀枝花市廉租住房与公共租赁住房并轨实施意见》文件要求,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要求,科学制定分配方案,优化分配程序,周密部署各项工作。加大监督力度,强化分配工作的公开性、透明性,确保住房分配的公平、公正;各部门通力合作,务必确保本项工作顺利完成,确保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本次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工作顺利进行,成立由古云彩副区长担任组长,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由黄敏担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组织分房具体工作。
组& 长:区政府副区长& &&&&&&&&&&&&&古云彩
成& 员: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陈军山
区武装部副部长& &&&&&&&&&&&彭& 烽
&&&&& &&&区委群众工作局局长&& &&&&&&&陈建生
&&&&&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黄& 敏
西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周永元
区卫生局局长&&&&&&&&&&&&&&& 胡云霞
区格里坪镇镇长 &&&&&&&&&&&&&&
清香坪街道办事处主任&&&&&& &
玉泉街道办事处主任&&&&&&& &&&
河门口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 群
大宝鼎街道办事处主任&&&&&&&
陶家渡街道办事处主任&&&&&&& 雷& 洪
&&&&& &&张& 洪
玉泉公证处主任&&&&&&&&&&&&& 张& 敏
三、工作分工
区委政法委:统筹现场维稳工作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制定分房方案,落实分房现场各项工作和组织现场分房;
区武装部、区公安分局:负责维持现场秩序,人员疏导工作;
区委宣传部:负责本次分房对外宣传工作;
区委群众工作局:负责分房对象政策解释及现场疏导工作;
区卫生局:负责现场医护及应急救援工作
格里坪镇及各街道办事处:负责配合现场维稳工作并组织本辖区搬迁居民分配工作;
玉泉公证处:负责摇号现场公证。
四、分配对象
根据《攀枝花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意见》规定,&政府主导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以不低于30%的比例定向供应给外来务工人员,其余房源优先满足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剩余房源再分配给城镇中等偏下收入无房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考虑在2017年第一批次公共租赁住房分配中已做到了外来务工人员及低收入家庭的全覆盖,且房源剩余较多,故此次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将全面放开。即此次分配保障对象为四类,分别是外来务工人员、低收入家庭(含低保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及中等偏下收入无房家庭(年收入低于8万元)。同时,其家庭成员在市房管局房产档案中心查询无住房;在车管所查询无车辆;在税务局查询无缴税记录;在公积金中心查询无缴纳公积金记录;家庭成员未享受过其他政策性住房;近5年内未有售房记录。目前经社区、街道、西区住房保障办审核,共有140户家庭符合分配条件(对申请家庭购买车辆等信息查询后,数据或有变化)。
五、分配房源(共计190套住房)
大水井公租房85套,清香坪廉租房85套,河门口廉租住房16幢部分房源及17幢部分房源。
(一)大水井公共租赁住房(85套)
2#楼楼部分住房
(二)清香坪廉租住房(85套)
8#、9#、12#楼部分住房
(三)河门口廉租住房(20套)
16#楼、17#楼部分住房
六、分配方式及时间
(一)此次公共租赁住房的分配工作由区住保办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特殊困难特殊照顾,急需救助优先解决&的原则进行。所有抽取房号的家庭按照《攀枝花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意见》&三级审核、两级公示&后名单确定。分房方案在各街道、社区提前7日进行公示。
(二)同等条件下,孤、老、病、残等特殊困难家庭优先分配。其中低层楼房优先安排申请家庭成员中有肢体残疾、视力残疾、盲人年老(60周岁以上)、重脑血栓、重脑出血等行动不便、重大疾病的申请家庭;其余楼层由其他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通过摇号的方式确定房号。根据此规定,经审核现有7户申请家庭优先安排在低楼层中,故将河门口廉租房剩余房源的一层,清香坪廉租房剩余房源的一层共计7套房源全部拿出,同样采取公开抽号方式进行。
(三)其余家庭全部通过公开抽号方式进行分配,分房现场定于河门口灯光球场现场,抽号过程由群众代表、玉泉公证处、相关媒体全程监督。
(四)分配时间初步定于2017年12月20日,如有变化,再行通知。
七、分配流程
(一)申请家庭选派一名代表(非未成年人)携身份证、户口本于早8点半开始登记入场,9点半封场(如未登记完,封场时间顺延)。
(二)封场后,选取3-5名群众代表,对抽号箱、顺序号、房号卡等物件进行检查,检查无误后,按照入场顺序抽取抽房顺序号。
(三)抽房顺序号抽取完毕后,工作人员现场制作房源信息卡、装入信封、置于抽号箱中,此项工作由群众代表全程监督。
(四)根据抽房顺序号现场组织抽取房号,整体分为两个小组进行分房,特殊群体需入住一楼的为一组,其余家庭为一组。
(五)经公开抽取确定的房号由分房小组和廉租房申请者现场共同确定认可,并请玉泉公证处当场对摇号结果予以公证,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更改。
(六)根据抽取到的房号,现场工作人员发放《攀枝花市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通知单》,配租家庭在15个工作日内凭《攀枝花市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通知单》到西鼎公司交纳保证金,签署《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因申请人原因未到场或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住房保障资格。领取钥匙时间另行通知。
八、其他要求
符合承租条件的申请人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1)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选房的。
(2)参加选房但放弃的。
(3)已选房但拒绝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
(4)签订租赁合同后放弃租房的。
(5)其他放弃保障资格的情况&
攀枝花市西区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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